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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措施(6篇)

发布人:整理 发布时间:2024-03-15

网络暴力措施篇1

关键词:人肉搜索;利弊分析;网络伦理;应对措施

1人肉搜索的概念界定

简而言之,所谓“人肉搜索”,就是以互联网络作为运作平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广阔的网络人脉关系,所有网民用户共同参与、群策群力,以提供信息、共享资源、解答问题为主要目的的网络社区活动。它打破了传统搜索方式仅仅依靠某个网络程序或网络资料库的机械化方式,而依靠无数网民的亲身参与,用自身的知识、经验、信息渠道,对提问者作出回答。

2人肉搜索利弊分析

目前,社会各界对人肉搜索褒贬不一。有人说它是惩恶扬善的武器,既能帮人们释疑解惑、寻亲找友、弘扬好人好事,又能让一些丑闻恶行无处藏匿。但也有人认为它侵犯了个人隐私,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使一些无辜的人受到牵连。那么人肉搜索究竟是“行善”还是“作恶”,是“魔鬼”还是“天使”,这就要求我们合理地对其进行利弊分析。

2.1关注人肉搜索的贡献与便利?

(1)方便信息查询,提高办事效率。

借助人肉搜索,能够有效利用网络资源和集体智慧,人们能够更好地进行信息查询,迅速找到想要的结果。人肉搜索本身具有的公益性、互助性、分享性等特点,充分发挥了人在网络世界中的能动作用。一些知名搜索引擎和网站都设立了这个功能,比如“百度知道”、“新浪爱问”、“雅虎知识堂”。例如,在汶川地震中,网友发动“人肉搜索”帮助灾区群众找到失散的亲人,更是体现出了“人肉搜索”的积极作用。

(2)方便舆论监督,净化社会风气。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使人类进入自由表达的“民主时代”。崇尚良好的道德风尚,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是人们共同的美好愿望。人肉搜索可以发挥正面的舆论监督作用,揭露社会丑闻,还原事实真相,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同时,人肉搜索还可以唤起大众的道德良知,并形成道德约束。此外,人肉搜索还将成为网民对公众人物、政府官员等特殊群体进行舆论监督的工具。

2.2警惕人肉搜索的弊端与风险?

(1)大规模的人肉搜索容易形成网络暴力,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虽然很多启动人肉搜索的网友都打着正义的旗号,出自善良的初衷。然而“网络通缉令”一旦发出,就会像脱缰的野马一样难以控制,曝光隐私、肆意辱骂、侮辱人格、妄加诽谤,甚至到当事人的现实住所进行滋扰等等违法行为接踵而至。这一切已经远远超出了正义的底线,人肉搜索者正在演化为网络暴民,产生一种网络暴力。所谓“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对某些不道德的行为在网上进行谴责时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或发表不负责任的煽动性、攻击性言论,丑化、诽谤、污辱、谩骂当事人,从而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如此基于正义的道德声讨,其实早已在无形中背离了正义的轨道,异化为赤裸裸的网络暴力,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我认为是不值得提倡的。

(2)人肉搜索权限过分膨胀,导致网络伦理道德失范。

所谓“网络伦理道德”,是指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社会交往时而表现出来的道德关系。它主要探讨人与网络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肉搜索原本只是一种传播信息、获得知识的方法,但是在网民的力推下却走上了一条更为意义深远的道路。大量人肉网友在好奇心和窥私心理的鼓动下,团结一致,为求结果不辞劳苦,在揭露事件真相的同时还附带公开一些与事件无关的信息。信息时代,在每个人都能凭借互联网成为信息的接受者和传播者而彰显出平民力量和社会正义的同时,网络技术带来的自由传播成了消灭隐私的武器,无孔不入的人肉搜索因公开个人隐私而造成的伦理漏洞现象,引发了网络道德滑坡。

3规范人肉搜索机制,应对网络伦理危机

透过大大小小的人肉搜索事件,我们能够看到由网民的集群行为凝聚而成的一种草根力量的庞大和近似恐怖的蔓延,导致网络道德失范,产生网络伦理危机。我们不能因此而逃避,不能因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出现而远离和拒绝网络文化,而应该积极探究其产生的根源,以及有效的解决办法。

3.1网络伦理道德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网络自身的特点弱化了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力。

网络媒体自身具有开放性、隐蔽性、虚拟性的

[1][2][3]

特征,以及相关网站把关人的错误角色定位,使得网民在网络空间中享有更大的思想和行为自由——自由地进出网络,自由地选择信息,自由地信息。于是道德的无政府主义在这里就找到了市场。

()网络法律和道德建设的相对滞后使网络伦理问题的出现有了可乘之机。

迄今为止,因特网上尚无全球统一的网络规范,有的只是一些地区性、行业性法规。而在我国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伦理道德、社会制约等方面法规的研究都存在滞后现象,这就使网民在网络空间上陷入到无法可依、无规范可循的茫然不知所措的状态。另一方面,现实社会中,转型时期所存在的一系列伦理道德的滑坡现象,甚至党政干部中的腐败堕落现象,使网路伦理道德问题的存在有了现实的根据。

()网民自我宣泄和自我表现的心理要求促使了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形成。?

现代社会是一个生活和工作节奏快速紧张的社会,现实社会的竞争和压力,使人们产生强烈的压抑感。长期处于这样一种紧张状态和压抑状态下的人们,需要寻找一个宣泄自我、释放自我的机会和空间,而网络空间正满足了他们的需求。许多网民视自己为网络中无名的“大多数”,信奉所谓的“法不责众”,导致网民责任感的淡化,使得很多人肉搜索偏离了初衷,最终演变成网络群体暴力。

.应对网络伦理危机的措施?

..在技术方面,加强网络技术监控和网络管理?

()逐步实行网络实名制。

针对网民放任的网络行为,“网络暴力”盛行,公民名誉权、隐私权屡遭侵犯的情况,我们可以参照韩国国会通过的《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修正案)》,推广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有利于规范人肉搜索行为,减少网络垃圾信息,增加信息的可信度和网民之间的信任度,营造出更加和谐的网络文化。鉴于实名制涉及公民自由言论的问题,可以先在一些规模大、影响广、人气旺网站推行网络实名制,循序渐进,逐步推开。

()论坛管理和信息审核。

人肉搜索的载体是互联网论坛,网民针对热点事件人肉搜索出公民的资料信息,对当事人进行谩骂、攻击,侵犯公民人格权利,网站本身难脱其究,在网络侵权案中网站往往作为共同被告受起诉。因此,要规范人肉搜索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网站本身必须负起对网络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和信息审核。

..在法律方面,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针对网络管理方面的较为系统和全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不仅给了违法犯罪分子可趁之机,也让一些无意触犯他人权利者找不到准则,如在网络中侵犯他人肖像权、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模糊的,网民也就难以界定到底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界限。因而建立完善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就成了有效保护公民权利的当务之急。

法律不应禁止所有的人肉搜索行为,这样也是对公民监督权的粗暴侵犯。同时,法律也不能置其于不顾,任凭恶意的人肉搜索侵犯他人的权利。“两害取其轻,两利选其重”,应当在公民的隐私权与监督权之间找到平衡点,在规范的同时加以引导。

..在道德方面,构建网络道德原则规范?

网络不仅仅是一种应用,也是一种文化传播方式。应当制定相应的网络道德规范和伦理守则,形成网络社会所特有的道德约束力。网络道德规范既可以制约人们利用网络传播、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行为方式,又可以作为评判网络用户行为的道德依据,尤其在目前相关配套法律滞后的情况下,道德和伦理更能体现出其作用。

..在教育方面,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大力开展网络道德教育,使网络用户充分认识到网络是现代社会人们获取各种资讯的基础设施,维护网络的正常秩序符合大家的共同利益。在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

()培养网民的网络道德自律意识,坚持遵守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即无害原则、平等原则、兼容原则、公正原则、互惠原则、自由原则、自主原则。

()引导网民对各种信息采取辩证的扬弃态度。虽说网络无国界、无民族、无阶级,但网民则是有国籍,有民族性,隶属于一定阶级和社会中的,因而他们的网络行为要遵从于现实生活中的相关法律和道德规范。

()强化网民的网络整体观念和群体意识。尽管网民在网络终端始终是一个人,但他在网上的行为却是一种社会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因此,他必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

结语

网络暴力措施篇2

一、引言

公民新闻”概念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主要定义一种普通公民参与新闻报道和新闻传播的行为。与媒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的传统新闻报道相比,在公民新闻中,公民们处在事件报道和传播的主导位置,他们主动就其所关注或经历的事件,通过网络以及其他方式进行公开报道或传播,或对已经公开报道的事件主动进行评论,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1]。

在Web2.0时代,公民新闻更多的与社会化媒体联系在一起。互联网即时交互的特点让公民自身构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从信息的采集、编写、到扩大化传播和互动,都由一个个相互独立的个体完成。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公民新闻在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中异军突起,甚至展现出许多传统媒体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重大事件的率先。

然而,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公民新闻毕竟是非专业人士的非专业行为,这就不可避免的滋生许多问题,网络暴力便是其中之一。网络暴力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行为失范,是由于网络行为主体违背了一定的社会规范和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而在‘虚拟的电子网络空间’里出现行为偏差。[2]”网络活动的行为主体是网民,他们构成了公民新闻的传播主体,同时也构成了网络暴力的实施主体。

二、公民新闻对网络暴力的助长作用

公民新闻在传播过程中,会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状态下,对网络暴力的滋长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与传播新闻的网民个体有关,也与公民新闻得以传播的互联网环境有关。

(一)公民新闻传递信息的片面真实性,诱发网民的暴力情绪

新闻真实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不仅包括细节和现象真实,还包括整体和本质真实,后者更为重要。然而,在公民新闻的传播中,由于传播主体的非专业性,公民新闻在传播事实时,往往只顾及其中一个方面,或者只对自己的所见所闻进行机械式照搬,这就让受众失去了窥见事实全貌的可能性。而这些被传播者片面凸出的事实,可能正是网络暴力情绪的诱导因素。

尼尔·波兹曼在论证电视媒介对受众产生的蒙蔽作用时,提住了一个假信息”概念,这种假信息并不意味着错误的信息,而是意味着使人产生误解的信息——没有依据、毫无关联、支离破碎或流于表面的信息——这些信息让人产生错觉,以为自己知道了很多事实,其实却离事实的真相越来越远。[3]”假信息,更确切说是碎片化信息,让受众对信息的理解脱离相关语境,用部分认识代替整体认识,从而造成对信息的误读。这和社会化媒体时代公民新闻的传播特征有着惊人的相似。

2013年5月,有网友在微博上即时消息称,13岁女孩不慎将可乐倒在乡政府的用车上,随后该女孩被手铐铐住当街游行20余分钟。这是一则典型的公民新闻,先抛开事实真相不论,仅就内容而言,传播者片面凸显了女孩被铐手和被游行”的场景,却忽略了对事件冲突原由的探析,由此调动网民同情弱者的情绪,并通过大规模转发,使个人情绪迅速扩大成群体情绪,造成的直接结果是网民对涉事乡长的无尽谩骂和声讨。

(二)公民新闻传受主体的非理性特征,加剧网络暴力

网民作为互联网上的成员就好比公民之于现代社会,他们已经成为互联网的主体构成部分,并日益摆出主人翁的姿态,公民新闻正是在这样一个人群中生成、传播。然而,虚拟社会中的网民与现实社会中的公民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前者因其身份的隐蔽性,呈现出情绪化、非理性、从众等心理特征,正是由于这些特征,再一次让网络暴力成为可能。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对群体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深入的探讨,他认为,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便获得了一种集体心理,这种心理的突出特点是情感上的冲动、易变和急躁,以及思想上的非理性,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关键是取决于周围的环境如何。据此可对网民的某些行为做出解释,如果把网民看做互联网上的一个群体,很显然他们同样具有一般社会群体所具有的非理性特征,并且这些特征只能在互联网营造的群体环境下表现出来。

网络暴力事件的突出特征是语言的粗俗、暴力,而在现实社会中,很少有人会毫无顾忌地使用类似的表达,这就是网络环境带来的情绪化的体现。此外,网络暴力事件中往往会出现意见一边倒的趋势,比如可乐乡事件中对副乡长的谩骂,体现的正是互联网环境对网民意见的裹挟效应。一个本来就要素不全的公民新闻在互联网传播过程中就像滚雪球一样,经过网民情绪的不断加持,会迅速走向意见和情绪的极端化。

(三)互联网环境中的集体免责性,成为网络暴力的助推器

淫秽、色情、暴力、虚假等类型的信息,让我们不得不承认,互联网确实是一个不够秩序化、规范化的场所,同时,互联网由于自身的某些特点,也让对其规范化、秩序化的措施难以实施。

互联网给人最大的感受是自由”,而支撑这一自由”的恰恰是互联网的隐蔽性”特点。就社会化媒体而言,信息的者大多是未经实名认证的普通用户,这造成的直接结果是信息来源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互联网治理措施的受力点不明。另外,网络暴力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群体行为。勒庞指出,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也不需要承担责任。[4]”群体中的个人会自然地产生这样一种集体免责的心理,互联网中的网民正是在抱着这样一种心理,让自己的行为超出了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底线,让网络暴力发酵成互联网上特有的暴力形式。

铜须门事件的核心人物之一、被网民讨伐的网名为铜须”的男子,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说:我只能说让谁站出来谁都不会站出来,他可以在网上随便骂、匿名,但是如果涉及到法律,谁都不会承认自己骂过。”网络暴力像是一种情感宣泄,是一种依靠人多势众”而进行的群体发泄行为,这也恰恰是制约公民新闻走向专业化、理性化的瓶颈。

三、公民新闻助长网络暴力的规避措施

公民新闻由于传递事实的片面性,传播主体的情绪化、非理性特征,以及互联网环境下的集体免责性,使公民新闻在传播过程中对网络暴力的滋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要对这一行为进行规避,也需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对网民个体的媒介素养教育

媒介素养是人们对媒介的认知能力,其含义是一个不断拓展的过程,从源自精英文化脉络、保护公众免遭不良信息的对抗和免疫式的媒介素养观,转变为对媒介的质疑和批判思考,并进一步拓展到以公众媒介参与为核心的研究范式”,公众通过参与媒介表达自我进而参与社会是媒介素养运动的目标”[5]。社会化媒体中的媒介素养概念更加强调公民个体的参与性,公民有序、高效参与媒介活动的前提就是对媒介传播活动形成正确的认识。

在公民新闻的传播过程中,由于对事实的某一部分进行放大式传播,造成事实的片面真实,从而诱导网民的情绪走向极端,进而产生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媒介素养教育不是为了把每一个参与者培养成为专业化的新闻报道人才,只是为了对他们的媒介参与行为进行规范化限制,把可能滋生的网络暴力现象扼杀在摇篮”里。

(二)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引导作用

当某一群体事件发生时,当政府、专家、主流媒体等方面扮演的‘意见领袖’缺位时,公民新闻的第一现场亲历性新闻的及时传递就充当了‘意见领袖’的角色,自媒体未经把关的新闻评论成了受众第一认知的指导者。[6]”网络暴力的源头,也往往是这些自媒体未经把关的新闻评论”,其个人的情绪化和非理性经过互联网的发酵,就转变成了群体式的情绪化和非理性。网民情绪的冲动、暴躁,思想的非理性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虽然根除困难,却可以通过引导加以规范。社会化媒体环境下,活跃的主体除了传播公民新闻的普通个人,还有依托传统媒体资源的新闻机构、有大V”之称的意见领袖。与前者比较,后两者传递的信息更加理性和真实。意见领袖尤其乐意传播一种主观性的观点,由于这些意见领袖本身所具有的成功特质”,这些观点往往被普通网民奉为圭臬。对于社会化媒体中的新闻机构而言,他们本身就是传统媒体机构的一种延伸,对引导公共舆论走向合理有序责无旁贷;对于大V”意见领袖,他们由于自身影响力的强大,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社会化媒体使用者,在其大规模受众形成的同时就理应担负起相应的职责。所以,合理利用以上两种社会化媒体形式对普通网民加以引导,对遏制网络暴力、营造规范的互联网环境意义重大。

(三)推进互联网的法制化进程

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过程当中,集体免责心理之所以发挥效应,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制监管的缺位。大多数法律法规针对的只是个体行为,对于集体违规行为很少做出有效的规制。加诸暴力的公民新闻实质上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滥用,需要更加具体和严格的法律法规加以限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民新闻的传播活动加以约束,无疑是治理网络暴力行为的有效措施。但推进互联网的法制化进程却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事实上,在现实社会中,尚有许多因法律缺失而产生的社会问题亟需解决,何况是以迅雷之势成长起来的互联网世界。但是,鉴于互联网对社会各方面产生的颠覆性影响,推进互联网的法制化进程又是刻不容缓的。

同所有事物一样,社会化媒体环境下的公民新闻会产生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助长网络暴力行为只是其带来的众多影响中的一个方面。可是这其中的一个方面”却日益凸显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问题。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个问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张羽,赵俊峰.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现状与问题[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

[2]李一.网络行为失范[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3](美)尼尔·波兹曼著.章艳,吴燕莛译.娱乐至死·童年的消逝[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4](法)古斯塔夫·勒庞著.冯克利译.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网络暴力措施篇3

关键词:电子厂房;电气设备;电源系统;信息系统;等电位;防雷接地;接地网

引言

工业厂房种类很多,使用性质多样,且不同于普通民用住房,其中大多数建筑物所在环境有着严重的火灾隐患或爆炸危险,一些弱电子厂房极易遭受雷击危害。因此,必须加强工业厂房的防雷保护措施,而且其防雷设计也不能参照一般民用建筑,而且应根据厂房自身的使用性质、用途等特点确定防雷类别,然后有针对性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本文针对电子厂房防雷接地进行探讨,着重论述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电源系统等接地保护及防雷接地措施。

1电子厂房的防雷级别

顺德区位于广东佛山辖区,大部分属于由江河冲击形成的河口三角洲平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河流纵横,水网交织。因地处北回归线以南,为典型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日照时间长,雨量充沛,受地形及气候影响,顺德区气象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强度大,危害重等特点,主要气象灾害有干旱、高温、暴雨、雷电、寒潮、冰雹、台风等,其中雷暴是该区春夏季常见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年平均雷暴日数为73d。按照国内相关标准,通常按照年平均雷暴日数将雷暴活动区划分为少雷区(年平均雷暴日数90d),可见顺德区属于多雷区。雷暴出现最多的年份高达104d,最少年份为33d,一年中以夏季(6~8月)雷暴出现日数最多,冬季最少,但一年中每个月都有可能出现雷暴日数,集中出现在4~9月,8月达到峰值,12月出现最少,做好防雷减灾工作至关重要。

电子厂房内具有大量的微电子生产设备,这些微电子设备工作信号电压较低,通常为10v左右,抗干扰能力差,而且必须具有较高的防静电要求,厂房内设置有弱电子设备IT信息中心和网络生产管理总处,因此做好厂房防雷接地设计施工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电子厂房内各器件设备用途等,可将其防雷接地分为电气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源系统接地、信息系统接地及总的防雷接地等。

2电子厂房防雷接地

2.1电气保护接地

电子厂房生产流水线多为金属外壳用电设备,且设备密集,如果保护接地不符合要求或不到位,一旦出现接地故障极易造成厂房内人员触电伤亡。因此,要加强电子厂房内变压器、配电柜、高压开关柜、控制屏、固定式(携带式、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电气设备金属框架或外壳以及电力线路金属套管、桥架、接线盒外壳、铠装电缆外皮等保护接地,采用扁钢或铜导线作为保护接地的连接线,电气设备之间形成可靠的电气通路。

2.2防静电接地

电子厂房生产过程中,不同物质相互摩擦极易产生静电,而很多生产设备及仪器对静电压相当敏感,所以大量静电可对设备及仪器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致使工作出现错误甚至引发工作人员触电事故,而且严重静电还会导致火花放电引起厂房火灾事故。为消除静电对电子厂房的危害,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静电,接地是其中最简单且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可将电子厂房内所有可能会产生静电的设备均进行可靠接地,在厂房重点地带设置分布有铜线网络的防静电地坪,这些铜线构成的金属网络形成电气通路作静电传导,以避免设备及人身所带静电荷达到危险电位,同时还要在防静电地坪所处的空间建筑混凝土柱上预留出接地端子,而且接地端子要与建筑柱内钢筋连接并接通接地极,待防静电地坪完全敷设后,将其内部的金属线连接接地端子,这样静电既可以经金属网络传导至接地端子然后沿建筑柱内钢筋泄流入接地极。

2.3信息系统接地

电子厂房内为做好生产监控和管理,办公楼内通常设有IT信息中心,各厂房分别设有IT管理室,且整个厂房布满布线系统,而且厂房内还在不同位置点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因此还要做好信息系统接地设计与施工。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电子厂房内信息系统的防雷接地设计要采用S型等电位连接网络,在中心机房、弱电竖井等信息设备较集中部位设置接地基准点,信息系统中的各种机架、壳体、箱体等金属组件可通过等电位连接线连接该基准点,连接设备的所有线路或电缆均应屏蔽,无屏蔽时为避免线路(线缆)之间产生感应环路要将这些线路(线缆)设计为星形结构与各等电位连接线平行辐射。

2.4电源系统接地

根据电子厂房建筑特征,如果主厂房、办公楼、职工食堂等建筑群集中且面积较大,就可考虑采取TN-S系统作电源系统接地保护,将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源系统保护线要完全避开中性线,这种供电系统接地保护措施既安全有效,有经济实惠。如果其中一些零星建筑单体距离厂房主体建筑较远,需采取带PE线的五芯电力电缆作这些零星建筑的供电线路;但若是零星建筑单体距离主体建筑超出50m以上时,就应按照防雷装置设计范规定进行重复接地保护。

2.5防雷接地保护措施

厂房作好直击雷及感应雷防护措施后,就会避免和降低直击雷危害和雷电波入侵室内机率。但由于属于电子厂房,大量微电子设备灵敏度较高,不允许较高的雷电脉冲,而且极易遭受电磁干扰和损坏。一旦遭遇雷击,电磁感应产生的电磁脉冲就会沿着入室的电源线路、室外天线、通信线路等进入室内危害微电子设备,致使大量微电子设备损坏。所以,要优先选用避雷网作接闪器,将雷电引至避雷网上,从而避免避雷网防护范围内对象遭受直接雷击,这种方法较避雷针效果更佳,当前防雷市场上新推出的新兴优化避雷针,具有防止直击雷并一致二次感应雷等先进功能,亦可采用。然后沿建筑物四周布设引下线,如果仅采用建筑体内中间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使用可能造成引下线产生强磁场干扰微电子设备正常工作。最后进行防雷接地,将建筑物内基础钢筋作为电气保护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源系统接地及防雷接地接地极,因信息系统接地采用的是单点接地系统,接地基准点在建筑物中心部位引至建筑物底部接地板上,通常将信息系统接地与建筑物绝缘的单独设置。为做到完全过电压保护,将雷击时的设备电压维持在“信号地”(信息设备与建筑物20m以外的大地)电位水平,不致于出现建筑物电压与设备电压之间的电位差通过电容耦合作用击坏耐压能力较低的微电子器件设备。

参考文献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4版.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毛慧琴,宋丽莉,等.广东省雷暴天气气候特征[J].广东气象,2005(2)

[3]刘任翔,许伟彬,李会玲.三水近50a雷暴气候特征统计分析[J].

[4]姜兴周.浅谈工业厂房的防雷接地安装[J].中国房地产业,2012(5)

网络暴力措施篇4

关键词:广播风暴;局域网;VLAN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12)1110079-02

随着计算机网络及其应用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因特网获取新闻、收发电子邮件、进行网络游戏等已成为许多人每天的必修课。这种情况下,如果网络发生故障将会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甚至可能会造成严重的损失。据统计,在各种网络故障中,高达70%的网络故障是由于广播风暴引起的,本文将从广播风暴的定义、危害、成因及抑制方法等多个方面对此进行探讨,以期便利网络管理人员维护,提高网络应用效率。

1广播风暴的定义

广播信号本身无所谓好或者坏,当网络节点向整个网络中的所有节点群发数据时就会产生广播信号,另外在不能确定目的端MAC地址的情况下源节点也需使用广播信号以确定目的节点的位置。因而,网络广播是网络通讯中的一种必需方式。然而当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网络中充斥广播信号而又得不到及时清理时,就会使得网络带宽被大量的广播信号挤占,导致其他数据无法正常收发,进而引起网络瘫痪,这就是俗称的“广播风暴”。

2广播风暴的危害

广播信号有其存在的必然原因,但过多的广播信号将降低信道的利用率。据测算,当广播信号对信道带宽的占用量达到40%以上时,网络的传输速率将会明显下降,使正常的数据收发无法正常进行,导致网络性能下降,甚至网络瘫痪,严重危害了网络的正常运行;另外,广播风暴也会导致与网络相连接的PC机CPU占用率高,操作系统反映迟缓等现象,影响用户对PC机的正常操作。

3广播风暴成因

3.1集线器、交换机使用不当

集线器和交换机是最基本的网络接入设备,然而它们在通信机理上是有很大差别的。对于集线器而言,它的本质是多端口中继器,为物理层设备,工作方式始终为广播方式,随着联网工作的PC机数量增多,集线器上的广播信号数量也随之增加,一旦达到一定数量,就会产生网络阻塞,如果情况得不到缓解,网络将迅速瘫痪。此时,只有重启集线器才可重新恢复。因此使用集线器组网,接入的PC机数量不宜超过24台。相比而言,交换机工作在数据链路层,能识别数据帧中的MAC地址,进行点对点通信,无需频繁使用广播方式,因此更适合组建包含大量PC机的大型网络。当然,即使是使用交换机,如果联网PC机数量过多,同样会有广播风暴阻塞网络的风险,也需采用相应的网络规划技术来抑制。

3.2网卡或网络设备损坏

损坏的网卡、网络设备都有可能带来广播风暴。笔者在某次机房维护时就曾经碰到过此种情况:在机房维护中发现网络阻塞,使用Ping命令测试丢包严重,检查交换机,发现交换机的所有在联端口指示灯都在不停的闪烁,通过MRGT网络流量监控软件发现14号端口在联PC机流量远超正常值,并最终确认该PC机的网卡物理损坏,更换后故障排除。由此可见,网卡或网络设备的某个端口损坏后,未必会影响连接状态,甚至依然可以收发数据帧,但如果向网络发送的是无法识别的坏帧,会延滞网络对数据帧的识别速度,导致数据帧的堆积,严重时产生广播风暴。

3.3网线或网络接头

品质不佳的网线、破损的网线,网线连接距离过长,网络接头压接不良等同样会导致网络阻塞。由于交换机多采用存储转发技术,它的工作原理是对数据帧进行提取,从而得到目标端口的MAC地址,进而将数据包转发到目标端口上去,当网线和网络接头出现故障时,交换机将接收到大量的不符合封装规则的坏帧,从而延滞交换机对数据帧的识别和处理速度,后续的数据帧来不及处理,造成网络阻塞形成网络风暴。

3.4网络环路

在网络管理过程中,如果管理员对网络拓扑结构不清楚,或在设备连接过程中疏忽大意,就可能会出现一根网线连接同一台网络设备的两个端口或两根网线重复连接两台网络设备,形成网络闭环。广播数据包在闭环中重复传送,无法被及时吸收,周而复始,造成网络阻塞甚至瘫痪,同样会引起广播风暴。

3.5网络病毒

两年前猖獗的震荡波病毒所带来的恶劣影响相信对于很多网络管理员来说恐怕还心有余悸。该病毒会不断检测网络连通状态,当网络可用时,病毒会在被感染的PC机上的UDP69端口建立Tftp服务器,并启动内置的攻击传播线程,不断的攻击、感染目标PC机,其他计算机受到感染后,又会继续发送攻击数据包以感染更多的PC机,以致网络中充斥了大量攻击数据包,造得网络阻塞甚至瘫痪。类似的网络病毒还有Funlove、RPC等,它们同样会损耗大量的网络带宽,引起网络堵塞,产生广播风暴。

3.6黑客软件的使用

一些掌握一定网络技术的计算机爱好者,出于测试或恶作剧的缘故,也会利用网络执法官、网络剪刀手等黑客软件,对网络进行攻击,造成网络阻塞导致网络风暴。

4解决方案和防范措施

解决广播风暴要从源头入手,采用监控和管理两个方向进行解决。

4.1使用品质有保证的网线、水晶头,确保网络施工的质量

网线、水晶头的品质及网络工程的施工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网络的丢包率及网络的稳定性。因此,我们应抓好采购、施工两个关口,一方面应购买品质可靠的线材,严抓施工质量。另一方面,在工程完工后,应使用专业设备对接入点进行抽检,对不符合施工质量标准的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另外,在网络的使用过程中,也应定期对线缆及接头进行检查,确保网络能够长期稳定的工作。

4.2正确选择集线器及交换机

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使用高档次的网络设备,有利于保证网络通信质量,并减少后期维护成本。一般来说,24个接入点以下的网络工程,可以选择集线器作为接入设备。如果网络中的PC机数量更多,则应毫不犹豫的选择交换机进行组网。对于数百个接入点的大型网络,还应选择带有管理功能的三层交换机,通过虚拟网的划分,以及启用交换机内置的DDOS、ARP防护功能,进一步的减少广播信号的扩散,提高网络通信质量。

4.3熟悉网络拓扑结构,对冗余线路进行标注,避免出现网络闭环

在一些线路较复杂的网络中,特别是对原有网络工程的后期改造中,经常会留有冗余线路,处理不好就会构成网络闭环,形成广播风暴。所以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网络管理人员,都应做到对整个网络拓扑结构的烂熟于心。另一方面,对于这样的冗余线路,要在网线上做出特别标记,并在网络台账中写入相关记录。

4.4入网计算机打好补丁、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并及时升级

前文已经提到病毒对于网络通联质量的影响,因此,对于入网的每一台PC机,都应打好必要的Windows补丁,安装网络防火墙及杀毒软件,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5严格管理制度,规范网络使用

网络是否能长期稳定的工作,除了受到采购及施工质量的影响,还取决于后期的的使用与管理。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1)建立虚拟拨号服务器;2)建立好网络台账;3)在网络接入层或汇聚层,设定MAC地址安全规则;4)禁止用户随意自带路由器入网。

4.6在网络中快速定位网络故障点

快速定位网络故障,既需要网络管理人员具备相当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也依赖于平时积累的资料,所以网络台账一定要认真记录和填写,网络结构或接入PC机发生变化了,也要及时反映到台账中去。再有就是对各种常用网路监控软件的熟练掌握,网络管理人员可以使用Windows自带的网络监视器宏观地监控网络,了解网络运行的大致情况。使用网络流量分析软件和协议分析软件如sniffer,ethereel等观察网内计算机的通信状况,根据观察到的广播帧的数量及比例,可以迅速的定位故障的源头所在,也可以利用Mrtg等流量监控软件动态监测各网络设备的流量。

4.7采用虚拟网(VLAN)技术

基于交换机端口是最常应用的一种VLAN划分方法,应用也最为广泛、最为有效。基于这种划分方法,将交换机上的物理端口分成若干个组,每个组构成一个虚拟网,每个虚拟网都相当于一个独立的交换机。这种划分方法并不局限于一台交换机,还可以将那些通过堆叠或级联方式连接在一起的不同交换机上的节点划分在一个子网中。通过将局域网划分为多个VLAN,可以控制广播信号传播的范围,既能滤除不必要的广播信号,也能使一个VLAN中出现的广播风暴不至于影响到其他VLAN。这样可以减少广播流量,释放带宽给用户应用,减少广播风暴的产生。

网络暴力措施篇5

关键词:网络传播;舆论暴力;成因;对策

现如今,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以一种迅猛的趋势发展,网络已然从过去的一种纯粹性的技术发展为现在的新兴媒体,成为人们交流的第二种途径。以中国庞大的人口数量为基础,网络应用的广泛性决定了中国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12月,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相较于以往的街谈巷议与报刊的表达与评论,网络的便捷性和公开性决定其成为反映社会风气和民众心理的最重要载体,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福祸相依,网络舆论的不断发展在给社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可能造成一定的负面效应。如今越来越多的公民聚集在网站论坛、微博等舆论平台,密切关注社会时事,并发表个人看法,但由于观点的不正确表达,评论往往演变成恶言恶语,逐步引发成网络舆论暴力事件。

一、网络舆论暴力的定义及“暴力”的特征

网络舆论暴力是指一些网民在非理性情绪的控制下严重损害热点事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其物质或精神上带来伤害并严重损害网络环境的行为。网络热点事件一旦出现,”蝴蝶效应”会迅速显现,引发无数网民的转发或评论。其中不乏有那些利用此次事件满足私欲,发表过激言论之人,或是被不理智的感情冲昏了头脑之人,他们会罔顾事实,捏造出一些缺少相应事实基础的言论,这些言论一经传播,会被任意曲解,从而引发舆论风暴。

网络舆论暴力由网络舆论和舆论暴力组成,“暴力”一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以武力解决问题的行为,其大致分为三种,一是部分网民对热点事件发表一些具有煽动性和攻击性的言论,误导事件调查走向,严重阻碍事件的进一步解决;二是存在于网络上的语言暴力,即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谩骂侮辱、围攻诽谤,暴露私人信息等恶劣行为,从而导致网络舆论往往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触犯道德底线,以一种暴力的形式出现,并严重损害当事人的精神;三是现实中的暴力,即一些网民以正义者自居,对事件当事人的家人朋友进行骚扰、围堵,行径十分恶劣,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日常生活。

二、网络舆论暴力的成因分析

网络舆论发展伴随着人肉搜索、网络水军、网络推手、谣言等名词的出现,已如洪水猛兽,让很多人谈起舆论则如避蛇蝎。例如早年的人肉搜索第一案、南京虐童案或是近期的乔任梁抑郁自杀、临沂女大学生坠楼身亡等事件,都在网上造成极差的反响。下面我将从主客观方面来分析网络舆论暴力的成因,分析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

(一)从主观上进行分析

1.网民言论自由不受约束

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所保障的一项基本公民权利,相比于传统的言论表达方式,网络言论极大的拓宽了人们的言论表达空间,人人都享有发表意见的自由,但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让网民摆脱了现实社应遵循的约束力,他们的言论逐渐变得肆无忌惮。以去年最令人惋惜的乔任梁自杀事件为例,因几句不当之词,其微博下骂声一片,乔任梁不堪忍受,终患抑郁症而自杀,在其好友和圈内人士纷纷哀悼的声音中,几位好友因没有发出悼念声明被网友冠上了“道德绑架”的帽子,遭受了网络舆论暴力。无独有偶,类似事件时有发生,凸显了如今网络的混乱无序、网民的素养低下、情绪易变等特征,其部分原因在于网民对其言论的零责任。

2.网民情绪的过分宣泄,网络参与素养不高

现实社会主流的价值判断和道德审判是当今人们判断是非的标杆,事件发生时,网友热衷于对事件的道德方面进行审判,但受到认知能力局限和个人主观意愿波动的影响,他们以道义为名,在没有事实根据的基础上对事件恶意评判,这些偏激的评论会迅速流传并占据上风,一旦谣言四起,其他网民受到过激言论的感染,也会为发泄情绪而发表更具攻击性的言论,诸如“某某某去死”、“人肉他”“滚出……”等恶意话语让当事人的精神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使得正常的舆论变成非正常的网络舆论暴力,也深刻反映出网民网络素养的低下。

例如成都女司机被打案件,从开始的女子被暴打到男子蒙冤,整个事件的反转令人们措手不及,网民在调转矛头的同时,为何不反思自己是否是令男子蒙冤的推动者,反思自己言语对于女子的伤害是否难以挽回,事实上,当事件发生时,我们应当做的是在了解事实后进行理性的分析而非群体性的言语“施暴”,言语的暴力不仅不益于整个事件的发展,还会污染整个网络环境。事件成就的不仅是这一男一女间的闹剧,更是全网民的闹剧。

3.利益的推波助澜──以网络推手为例

网络推手受雇于为满足自生利益的公关公司或个人,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信息,或为错误言论造势,或为吸引大众眼球,让网民不知不觉中充当了帮凶,严重误导网民的价值观,愚弄利用广大网民的同情心和正义感。

(二)从客观方面进行分析

1.网络技术的发展为暴力的形成提供基础

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信息传播带来巨大便捷的同时,也为网络舆论暴力的发生带来更大的可能。宽带技术的发展让实用信息的获取变得便利化,言论的传播速度也越来越快。微博以势不可挡的趋势迅速普及,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媒体。在微博中,每个人既可以自主信息,转发并评论他人的信息,人与人之间的自由互动性在短时间内能产生巨大的话题讨论圈。热点事件发生后,通过无限的“转发”、“评论”和“点赞”引发爆炸式的效应,将事件推向高潮。

2.社会矛盾日渐突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阶级更加多样化,贫富差距拉大,各阶级存在不同的利益需求。网络舆论主体的广泛性特征决定社会各界都能参与到社会热点事件的讨论中来,其中中下层阶级为主体,他们因较大的利益需求,用粗暴偏激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态度及诉求,在舆论中心形成某种主流意见,使事件的原本发展方向产生了偏差。

3.传统媒体及相关事件处理部门的失职

网络媒体虽改变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但传统媒体仍在信息传播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在热点事件逐渐偏离应有轨道时,传统媒体本应依据事实发表声明,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减少舆论对事件当事人的伤害。然而在现实中,传统媒体或采取中立的态度,或罔顾事实转发相关信息,并未起到舆论“领头人”的作用。同时相关事件处理部门例如公安局、法庭等,因未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从侧面进一步助长了网络舆论暴力的事态。

以“手术室自拍”风波引争鸣事件为例,广播电视台在未对当事医院和医生进行采访核实的情况下,只根据网友爆料对此事进行报道,导致该事件迅速成为微博热门话题以及各大新闻网站的头条。众多网友对当事医生手术室自拍的行为进行了狂轰滥炸,其中不乏人身攻击。事实最终浮出水面,但对当事人的害已无法弥补。从这起由媒体推波助澜酿成的舆论风波的反思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传统媒体失职所带来的后果。

4.网络舆论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普及

近年来,我国陆续颁布了数十部有关网络传播的法律性文件,这些文件虽对网络媒体的运行及传播条件等设立了限制,但在就“网民对国家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法规了解程度”问题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有57.22%的人并不了解我国网络舆论监管的法律政策法规,调查对象中近有一半以上的人对国家网络舆论监管法律法规几乎陌生,以小见大,可见当自身遭受舆论暴力事件时,人们并不了解应如何寻求法律帮助,只能默默承受,引发网友更猛烈的攻击。

三、网络舆论监督对策研究

网络舆论与舆论暴力只有一步之遥,稍有不慎,一石激起千层浪,就会引发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因此如何找到一个制衡点,让网络舆论发挥积极影响而减少舆论暴力事件的发生,正确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我就成因分析提出几点建议。

(一)正确引导社会心理

综合主观方面的成因分析,网民表现的冲动、偏执和易变等心理现象,是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舆情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人们渴望公平、民主、良好风气等社会心理,因此社会管理者要重视并正确对待网民的意见,积极妥善地处理好网络舆论热点事件,同时政府可利用网络与网民进行交流互动,深入了解社会民众意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缓和社会不良情绪,促进公平,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威望,就能在事件发生时减少有害言论的传播,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

(二)实行网络实名制,限制网络言论自由

习惯在虚拟网络生活的人们,言论也变得没有约束,在就“是否应限制网络舆论自由”问题的调查研究发现,有76.39%的人认为应当限制网络言论自由,其中有52.78%的人认为应当适当地限制,由此看出管理者实施网络实名制已是民心所向,将沉迷于网络虚假信息的网民拉出虚拟网络,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发表更有责任意义的言论,避免恶意中伤他人的言论,那么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将变得更加安全可靠。

(三)加强网民素养教育,提高网民的法律道德意识

网民作为网络舆论的主体,是网络舆论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正确积极的道德观和良好的素养有利于更好地参与网络。因此,为减少网络舆论事件的发生,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民道德素养的教育,教导网民文明上网,提高网民识别网络信息的真假的辨识力,同时管理者对恶意宣传不当言论的网民进行惩罚,发挥警醒的作用。

(四)完善相关法律并普及民众

在当代法治社会,法治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我国虽颁布了有关网络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但仍有不完善的地方,大部分民众对于颁布的法律并不了解,不会合理运用,因此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对网络舆论进行有效监管,同时普及法律,加大网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网民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网民知法用法,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让网民对各种事件规范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显得尤为必要。

四、结语

纵观现如今发生的各例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当事人含冤而被迫道歉的声音仍在我们耳边挥之不去,每个人都是网络舆论的主体,我们任何带有情绪化的言语都可能给无辜的人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推己及人,如果我们是热点事件当事人,也许就能体会受害人所承受的巨大压力。因此加强网民素养教育,理性对待事件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政府也要加强监督,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立法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网络舆论暴力事件的发生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参考文献】

[1]黄永林.网络舆论监测与安全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2]周蔚华,波.网络舆情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3]王腾晓.网络舆论暴力现象及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19).

网络暴力措施篇6

家庭暴力,作为一抹极不和谐的色彩,存在于当今社会,严重危害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并成为干扰和谐社会进步的不稳定因素,随时潜伏在幸福人群的左右。它严重地践踏了法律,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小视的问题,也成了妇联组织接待信访的重点。作为基层妇联组织,不仅要深刻剖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更要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更有成效,把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进步。

一、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优势

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具有一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职能优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层妇联组织一直承担着针对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受理有关妇女权益的投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个性侵权案件,建立妇女法律帮助机构,直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理应成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娘家人”和“庇护者”。

2、网络优势。就我区而言,基层妇联有着健全的三级妇女组织网络,即:区妇联、街道妇联(直属单位妇委会)和社区妇联(市场妇代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了三级信访网络的教育阵地、服务窗口、矛盾化解、信息沟通和个案维权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教育、咨询、指导等各种服务。

3、协调优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司法、政法、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需要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鼎力相助。牵头协调这些部门和机构成了基层妇联组织当仁不让的职能。

二、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

近年来,崇安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强化服务、依法维权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安定、社会稳定。

1、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加强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是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报道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共宣国策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家庭观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近年来,区妇联与公安、司法、政法等部门的合作越来越紧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在建立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组建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小组,成立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和社区妇联分别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家庭暴力投诉点,为有效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与区法院联合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名妇联维权干部被聘为人民法院陪审员;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手,无偿为遭受家庭暴力贫困妇女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安分局联建家庭暴力110报警机制,使受暴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与区法院、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严格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取证到审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3、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强化源头参与相结合。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妇女培训,提高妇女素质为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一是开展“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廉洁型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表彰“金乡邻”、“感动母亲”、“孝亲敬老之星”等各类典型,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下岗妇女、流动妇女就业和法律培训,帮助她们自立,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三、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思考

(一)问题与困惑

尽管区妇联在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与困惑。

1、源头预防措施还不够完善。针对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如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草率婚姻引发家庭矛盾,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等,基层妇联组织虽然近年来注意加强了有关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宣传活动,但缺乏强制性参与措施,一些准婚姻期的青年男女群体、流动人口群体参与量不多,覆盖面不广。此外,社会上仍然存在“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象,不少受害妇女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维权能力较低,特别是当她们受到暴力侵袭后,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家庭暴力。

2、婚姻指导咨询网络还不够畅通。据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500人就拥有一名婚姻家庭指导师,而在中国婚姻家庭指导师的职业才刚刚兴起。由于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的溃乏,在妇联家庭暴力维权中存在法律援助代替婚姻指导的现象。如在接触“酒后精神病”即酗酒后的家暴案件中,施暴者存在明显心理疾病,需要进行心理咨询和婚姻指导,却苦于婚姻咨询网络不健全、收费高等原因,迫不得已将其转交给一些法律援助部门,希望其病态能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得到一定的缓解,而事实收效甚微。此外,现实中各级妇联干部在家庭暴力维权时,经常要临时代替婚姻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的角色,但由于妇联维权干部在配备上偏重法律素质,婚姻指导和心理咨询等能力急待整体提高。

3、司法制裁体系还不够健全。现阶段,我们对家庭暴力的处罚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这部法律对家庭暴力的量刑主要参照的是《刑法》相关内容,只有在达到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时,才能采用拘留或以上的处罚。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普遍达不到轻伤害,这样就使对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处罚停留在说服教育上,对于“冷暴力”(即精神虐待)更是无所适从,不足以发挥震慑作用。这使妇联组织在家暴案件维权过程中经常陷入——一方当事人强烈要求法律制裁、一方公安机关因量刑不够无法受理的两难境地,个别不理解的当事人还对妇联组织及公安机关的维权提出质疑。

4、跟踪服务成效还不够明显。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存在反复性、长期性,基层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维权时应进行阶段性指导,定期回访。但是,现阶段妇联维权只限于当事人的上门求访,一事一受理,一次一办,只有当次记录,事后如何、当事人的婚姻发展状况如何却不得而知,只要当事人不再访,妇联的家暴维权活动即刻终止。这些都不利于妇联组织研究探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象,不能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全方位的援助,使家庭暴力在隐蔽性状态下长时期存在。

(二)对策与建议

反对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工程。预防暴力发生、制裁施暴者、向受害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和保护,是反对家庭暴力的三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这有待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更需要基层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下大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源头预防家庭暴力。对于中国社会来说,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象,最关键的问题是转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基本看法。基层妇联组织要通过广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间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反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一是加强伦理道德教育。要通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社会媒介和舆论监督对残害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行为予以曝光和谴责,对欲施暴者起到警戒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达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二是加强普法知识宣传。要联合有关部门利用“三八”、“11.25”、“12.4”重大节庆日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举办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为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家庭暴力有关知识,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暴力行为作斗争。三是加强各级各类培训。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对执法人员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施暴者的培训,只要有家庭暴力案件发生,就要强制施暴者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定时间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其认识到自己错误。开展妇女素质培训,鼓励女性特别是贫困妇女、流动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增强文化素养,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家庭、社会地位。

2、加大部门合作力度,法律震慑家庭暴力。执法部门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径。基层妇联组织要善于取得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积极构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机制。一是构建有效的反家庭暴力预警机制。结合“零家庭暴力社区”的创建,建立以楼长牵头的社区信息员队伍,及时“侦察”有家庭暴力隐患或倾向的家庭,进行全程跟踪调解,预防矛盾激化,防患于未然。二是推动相关政策的指导和完善。针对妇女权益受侵特别是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弱势妇女群体救助帮扶等问题,联合劳动、工会、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进行专项调研,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落实。充分利用妇联平台参政议政,参与推动地方性反家庭暴力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为制止家庭暴力提供制度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大反家庭暴力的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受理范围,把社区民警干预家庭暴力工作列入警务工作考核内容。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人民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司法鉴定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出具鉴定结论。总之,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保护,严厉惩罚施暴者,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威慑作用。

3、加大援助保护力度,携手制止家庭暴力。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基层妇联组织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各类援助和保护。一是提供经济救助。建立妇女儿童救助专项资金,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因财产损失、医疗费用,在经济上陷于贫困的受害妇女儿童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使受害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人间的真情。二是提供人身安全保障。设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的吃住服务、简单的医疗处置和心理损伤康复治疗,使受害者避免因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始终处于施暴者的威胁之下。三是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联络部,及时联络法律志愿者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四是提供婚姻咨询指导服务。建立家庭生活咨询指导站,进一步加快心理咨询、婚姻指导网络建设,加强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解决广大妇女婚姻家庭心理和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