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进展和趋势
中图分类号:S96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在当今社会,灾害的频发是阻碍人类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各国都必须重视的重要课题。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土木基础设施也得到快速的兴建,但还是难以避免灾害的侵袭。灾害对土木工程的破坏主要有工程灾变和自然灾害两个方面。工程灾变包括由大规模工程活动所诱发的地表塌陷,边坡失稳和地基失效等情况,工程系统自我损伤的积累也有可能导致突发事故。自然灾害包括洪水,台风,地震,火灾,泥石流,滑坡等。我国向来重视土木基础设施减灾的研究,在多个重点项目上资助了土木基础设施减灾的研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进展与成果,逐渐走向了土木基础设施减灾的科学前沿。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研究的进组和趋势。
一:灾害危险性分析和损失评估理论
对灾害危险的了解和损失评估是土木基础设施建设的依据,在研究洪水,台风,洪涝,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人为造成的灾害后,根据灾害模式和负荷的分布规律及特点,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的灾害危险评估方法和理论,分析了灾害的传播规律和形成机制,主要内容有
(1)提出了基于AI(人工智能)和GIS(地理信息系统)的灾害危险分析理论,建造了STLS(地震构造信息)系统,使得地震的划分等级和危险评估方法都有了新的突破,提高了精确度和分析效率。
(2)建立了一组城市极值风速的危险评估概率法,两种危险评估方式与风场函数法。
(3)通过相应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对建筑物烟气和火灾形成原因和燃气爆炸的规律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了建筑物燃爆灾害的预测模型和烟气控制系统。
二:工程结构优化设计和防灾示范研究进展
研究不同灾害负荷下的工程结构,可以得出不同优化设计方案。主要有
(1)研究比较高层建筑物在风和地震的作用下可靠分析数据与结果。
(2)提出结构灾害负荷近似无限负荷的假设,并给出相应负荷下结构体系的可靠性计算方法。
(3)研究抗灾结构的优化特点和抗灾结构最优设防水平,对比分析最优化设防的可靠性和抗灾结构最优设防负载。四,对铁路工程给出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预报方法,建立相应路段的可靠分析办法。根据水利结构的特性,分析研究坝址随机地震模型,在强度非平稳和平稳的随机地震动场假定下确定建立抗震可靠办法和相应结构反应。
我们将镇江,鞍山,唐山等有着不同特色的城市作为灾害的典型区域,选择昆线—普雄段作为防治多种灾害的重大典型区域,选择广州作为我国大城市防洪典型,在这些区域运用仿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损失评估,危险性分析,人工智能,决策和应急反应系统等先进的土木工程防灾系统,充分展现了高新减灾技术在土木基础设施减灾领域中的优势,为我国重大土木工程减灾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土木基础建设减灾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生命线和大型结构工程控制
根据灾害的动力作用特性和灾害作用空间的分布,研究生命线和结构工程以及周边介质作用产生的非线性灾害响应,提供相应优化的控制方法与理论。为了确定大型非线性结构灾害的响应,要对桥梁,建筑,海工,水工等大型构件,材料和体系进行灾害模拟试验,分析其在极端情况下动力破坏,失效与坍塌的可能,还要研究周边介质互相作用的材料。为了确定结构灾害性设计和控制,需要研究多级防灾的性态水准,性态目标和防设水准,建立起性态追准和结构灾害的关系,确定结构灾害的性态设计与控制设计的方法和理论。研究减震装置和大出力,低耗能,高性能的智能驱动装置,研究大型结构灾害控制的技术和措施,配备智能控制系统。
(二)岩土工程灾害的防治
岩土灾害的防治需要对土体的非均质及各种复杂的自然环境特点进行研究,分析地下空间使用后的环境损伤和诱变灾害可能,重点关注灾害和工程的作用力,灾变行为与减灾的新技术。高应力深部地下工程防治要研究深采条件下岩体特征和围岩顶板灾害,变形破坏,岩爆和瓦斯突出的关系,使用地下承运和岩体结构的运移关系,开采突水的机理来确定优化方案。大型地下工程环境控制主要研究城市地下空间使用和开挖工程导致的地表塌陷,做好控制工作,保护地表水和含水层。重大土木工程地基失效防止需要根据岩土的材料特点,研究岩体与原位土的动,静力学性能,土体液化及液化后的变形,建立起岩体构造面—非连续介质模型。探索地基在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下残余变形,失稳和结构作用的机理。确定地基加固的办法和定量评估技术。
四:数字减灾工程系统
数字减灾是针对重大工程和城市灾害的分布不均和复杂性等特点,运用现代数字模拟技术,再现灾害破坏特征,过程,灾害分布,模拟减灾策略和减灾效果。重大工程数字减灾模型是重点研究地震灾害试验和风灾试验的系统,主要再现了灾害的分布的范围和过程,找出控制的办法并模拟。城市数字减灾系统主要依据城市灾害的评价模型,主要针对城市典型灾害历史,建立城市数字减灾工程。
结语
土木基础设施减灾是一项前沿的科学技术,涉及工程,信息,土木,地学,材料学等多个学科,综合性较强。高新技术的发展为土木基础设施减灾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开拓出许多新的研究领域和课题。今后的土木基础设施减灾研究应该更加重视学科间的融合与交叉,促进国与国之间的技术交流,增强减灾基础的研究水平。
参考文献:
[1]茹继平;土木基础设施减灾基础研究进展与趋势[J]土木工程学报2000(6)
[2]瞿伟廉;智能材料结构系统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J]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1999(3)
[3]项海帆;结构风工程研究的现状和展望[J]振动工程学报1997(3)
一、活动时间
5月8日至5月14日(宣传周),5月12日(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安全发展基础”开展宣传。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知识、三防(防汛、防早、防风)知识,气象灾害知识、森林灾害知识、抗震知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家庭电、气、水事故、危险品事故及自然灾害灾后助等。规范灾害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编写、应急演练规程、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要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做好风险源头管控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深入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精心实施防灾减灾救灾抗震“十四五“规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教灾抗震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突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充分利用自媒体、微信群、公众号等资源切实做好宣传。
四、活动安排
各社区、村根据实际实施宣传,围绕主题开展创新的防灾减灾抗震宣传活动形式。
1.主题:“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2.时间:5月8日至5月14日(宣传周)
3.内容:各社区、村要结合各自特点,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通过自有电子屏幕、广播站等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或图片,举办网络直播公开课宣讲关于防灾减灾救灾、自然灾害防治等重要论述精神,讲授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安全知识和实用技能等形式,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抗震灾应急演练及创作文章、图书、视频、挂图、折页、图解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
4.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多媒体设备资源,在5月12日集中开展城市与农村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组织悬挂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宣传条幅,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或图片、发放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宣传手册、社区和家庭应急手册,视情组织应急演练、现场宣传视频播放等,部级和省级减灾示范社区(金华社区、建国社区、松江社区)要切实发挥示范社区引领作用,制定简便易懂的应急指南,明确撇离路线、安置场所、物资保障,提高居民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转移遵险能力。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积极参与灾害风险网络化管理,把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科普宣传教育、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到人、落实到人,有条件的社区可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护、应急搜救、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开展培训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划,严密组织。各社区、村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指派专人负责,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提前准备好宣传资料等内容。紧紧围绕主题加强宣传,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防灾减灾公众现场或线上体验活动,拓宽公众接受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宣传教育的途径,加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有力提升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立足本职,注重实效。各社区、村要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根据辖区特点,认真研究所在区域主要的灾害风险,做好风险源头管控和行业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分析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薄弱环节,总结灾害应对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活动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企业职工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教技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筑牢防灾减灾抗震救灾的人民防线。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三)缜密排查,强化管理。各社区、村要将防灾减灾抗震救灾与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加强灾害风险网络化管理,并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点:居民区、社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建筑工地、火车站、客运站、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编制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期分批开展治理行动,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认真执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信息报送制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关键词:地震;应急管理系统;gis
人类社会仍然处于一个灾难频繁的时代,各个国家在不同时期总会遭遇程度不同的天灾或人祸,例如2008年中国汶川大地震、2005年印度洋地震海啸等。在我国,努力减轻地震给人民造成的损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
我国防震减灾工作分为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各体系相互关联,相互依托。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波川大地震实际,建立一套有减灾实效的破坏性地震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建成后能够快速地应对地震危险区的各项震前应急工作,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还能够指导灾害评估、应急救援、趋势判定等,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所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1汶川大地震应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级特大地震发生后,各级政府抗震救灾的初期响应快速、有效,信息透明、协同应对,但仍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及其灾害风险评估标准存在一定的缺陷。国家减灾委灾害救助的先期响应级别是二级响应,级别不够到位,当然当天夜里很快改为一级。这反映出,灾害的评估和会商的不到位,国家无法对灾区的灾情第一时间内给出准确的评估。
第二,这次灾害的初期应对过程中,发挥抗震救灾及其他有关领域专家作用的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启动滞后。本来灾害一发生,我们就应该启动有关的专家咨询机制,但直到5月21日,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才宣告正式成立。
第三,我们固有最大的脆弱性是事发前的风险感知往往很慢。我们平常最大的问题是事前的风险感知往往较慢。这次地震的总体震情是不需要逐级汇报的,中央政府可以第一时间获知信息,而其后的具体灾情及其有关次生灾害、其他种类的灾害或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往往都需要逐级向上汇报以后中央政府才能感知。
2地震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结构
从理论上说,破坏性地震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子系统,一是信息收集与管理系统,二是分析会商管理系统,三是应急决策指挥管理系统,四是通信与后勤保障管理系统。然而,由于地震的不可预测性,导致其在预测预警上失去了功能,从而使得应急决策指挥管理系统显得格外重要,本文也将重点分析这一子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中的应用主要内容包括:对各类数据资源收集整理、提供查询、编辑等功能,应用有关分析软件对收集的数据资源进行分析、会商,一且确定某地区可能进入短临跟踪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措施,加强短临跟踪,预报区内或预报区外发生后破坏性地震后,系统的震后应急相应功能立即启动,一方面根据资料情况进行震后趋势判定,快速评估相应系统主要依据根据地震基本要素及发震地区的基本情况初步确定地震造成的损失;如何开展应急救援和现场震害调查等。连接所有子功能的是通信系统,如使用,net分布式服务从网上收集数据,地震波形数据实时传输、地震应急指挥时的前后方视频会议等。
3应急指挥决策子系统功能与结构
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是本文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研究的一个最重要方面,重点做好短临跟踪区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区的应急工作,能有效减轻损失,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利用gis技术建立一套地震应急决策指挥系统,作为地震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一部分。
作为破坏性地震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开发基于gis的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rna-tionsystem),gis是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对空间相关数据进行采集、管理、操作、分析、模拟和显示并采用地理模型分析方法,适时提供多种空间和动态的地理信息,为地理研究和地理决策服务而建立起来的计算机技术系统件。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功能:
(1)采集、管理、分析和输出多种地理空间信息。
(2)以地理研究和地理决策为目的,以地理模型方法为手段,具有空间分析,多要素综合分析和动态预测能力,并能产生该层次的地理信息。
(3)由计算机系统支持进行空间地理数据管理,并由计算机程序模拟常规的或专门的地理分析方法,快速、精确、综合地对复杂的地理信息进行空间定位和动态分析。
(4)结合设定的灾害预测模型模型对破坏性地震震区进行危险性判断,为紧急救援工作提供综合判据。
(5)作为背景数据库提供给分析会商子系统,获取预测区的未来地震趋势。
地理信息系统是破坏性地震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核心,它为地震的应急决策和现场处理提高准确的信息,使得政府能够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判断地震的破坏程度,灾区的气象条件等,为启动应急预案,专家会商和风险信息的监测、报告、分析、预警与等提供第一手资料。
gis平台是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中枢,它捕获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的破坏性地震的评估、决策和处理,因此,建立gis平台。尤其是在地震带建立gis平台,是一件紧迫而重要的事情。地震快速评估响应系统,是通过gis平台获得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从而获取灾区基本信息和对地震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评估,从而决定需要派遣何种人员赶赴灾区,以及灾区需要物质的种类和数量,为地震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提供支撑。
论文关键词:巨灾保险;国情;体系
论文提要:我国巨灾风险发生频繁,损失逐年加重,而现有的保障体系对灾区的经济补偿和人民生活的恢复只能是低层次和小范围的。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制显得非常必要。
一、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急迫性
2008年我国遭受了两次巨灾,其涉及范围之广,涉及人数之多,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2008年1月中旬以来,冰冻雨雪灾害突袭我国南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16.5亿元,造成107人死亡。于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地震灾害造成工业企业经济损失估计超过2,000亿元,死亡人数截至6月9日达69,142人。
面对这样的灾害,政府及时拨款700多亿元,社会踊跃捐了300多亿元,而保险公司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在这两次灾害中仍然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2月25日,我国保险业共接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保险报案95.3万件,各商业保险公司赔款已经超过16亿元。但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1,516.5亿元的经济损失相比,保险行业赔付金额所占比例约为1%。而对于发生在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截至6月5日,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24.9万件,已付赔款2.8亿元,与所估计的地震灾害造成的2,000亿元的损失相比,保险行业赔付金额0.14%。
保险公司的赔付和实际巨灾损失之间的强烈的落差是有原因的,我国海啸、地震和飓风等自然灾害目前还没有正式列入保险责任范围内。商业保险公司对于诸如海啸、地震和飓风等自然灾害采取“谨慎”的承保态度,多数自然灾害只能作为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不得作为主线单独承保。一旦巨灾风险发生,保险公司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大部分人员和财产损失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
二、国外巨灾保险体制比较分析
目前,国际上主流的巨灾风险管理模式有三种:一是政府主导模式,也就是政府直接提供巨灾保险;二是市场主导模式,也就是由市场自我调节,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巨灾保险,政府为局外人;三是协作模式,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巨灾保险,政府作为协作者提供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下面分析各种模式的代表国家:
(一)政府主导模式。在美国的洪水保险和加利福尼亚地震局地震保险中,所有业务和品种都由政府提供,保险公司并不开展保险业务。在美国全国洪水保险计划中,保险公司并不参与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保险公司在巨灾保险中主要是协助政府销售巨灾保险保单,从而取得相当于保费32.5%的佣金收入。政府承担着巨灾保险的保险风险和承保责任。美国政府以其在1973年颁布的洪水保险法将洪水保险界定为强制性保险范畴,并以此法为依据,设立了洪水保险基金,并设立联邦保险和减灾局负责经营和管理巨灾保险。
(二)市场主导模式。英国的洪水保险提供方全部为保险公司。私营保险也自愿地将洪水风险纳入标准家庭及小企业财产保单的责任范围之内。保险需求与资源的配置由保险市场决定。投保人在市场的作用下自愿地选择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英国政府不参与洪水保险的经营管理,也不承担保险风险,其主要职责在于投资防洪工程并建立有效的防洪体系。
(三)协作模式。日本经历了1964年新泻地震后,颁布了《地震保险法》,逐步建立由政府财政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合作的地震保险制度,其做法是首先由原保险公司在市场上出售地震保险保单,然后由日本再保险公司对原保险人承保的所有地震风险提供再保险。地震再保险公司再将所有保险公司购买的地震再保险分成3个部分,第一部分反向各普通保险公司购买地震再再保险,第二部分向日本政府购买地震再再保险,第三部分作为自己承担份额保留。这样,一个风险巨大的地震保险最终由各保险公司、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和日本政府三方来分担。
综上所述,这三种巨灾保险模式各有特点,英国模式因为其保险市场发达,人们的保险意识高,且英国拥有世界上第三大非寿险再保险市场,其再保险市场非常发达和完善。商业保险公司在提供洪水保险时,完全可以通过再保险市场把风险分散出去。
三、应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制
由于我国现阶段既没有英国发展完善的保险行业协会和再保险市场,也没有美国那样的发达国家的政府财政强力后盾,加上我国保险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人们的投保意识不强,大多数都依赖于政府救济,可以结合政府主导和地方政府分配统筹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特点,所以我国适用于政策上政府指引,政府、保险公司和社会共同协作,各地方政府参与的巨灾保险机制。
(一)建立一个巨灾管理委员会。防灾委员会的成员设置可以参照土耳其的TCPI管理机构模式,以国家代表、商业保险公司和学术界构成。
防灾委员会应该起着一个统筹规划的作用,其主要职责应为:1、重视事前防范,开发和修建防灾的公共产品。吸纳优秀人才,完善我国巨灾方面的研究技术和数据收集。2、管理巨灾风险基金。该基金由投保人缴费、政府补贴。3、成立巨灾测评专项小组,对不同地方的风险进行测探,然后根据费率公平原则,设立各地的标准费率指标,并随时根据风险状况的变化修正和更改费率。同时,帮助保险公司制定费率和开发产品。4、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定提供巨灾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资格要求,对有能力和意愿经营巨灾保险的公司提供税收减免和政策优惠。
(二)对于灾害发生可能性比较强的地区强制投保,并限额承保。设置免赔额上限和下限,一方面可以减轻受灾以后的赔偿负担,也降低了保费,扩大保险范围;另一方面也督促公众做好防灾防损工作,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
理赔“马后炮”
地震发生后,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都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抗灾计划。中国平安集团成立了“5・12抗震救灾小组”,董事长兼CEO马明哲任组长。为方便灾民及时报案,提升理赔效率,中国平安宣布客户服务热线95511、95512为紧急救援电话,不分客户类别,二十四小时接受报案。后援中心也开通紧急作业通道,优先处理地震相关的各项理赔作业。
同时,中国人寿紧急启动重大灾害事件预警机制,公司热线24小时提供理赔服务。中国人保集团公司也紧急启动抗灾理赔应急预案,其相关分管领导,已在第一时间带队奔赴受灾地区,安排部署人员及时与四川分公司及震感较强地区分公司取得联系,收集、了解保险财产损失情况。
这与数月前这些保险巨头在应对雪灾时,也是第一时间积极行动起来,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如出一辙,保险赔款如同雪中送炭,为受灾者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缺失,灾害导致的巨额经济损失和比例较低的保险赔付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已经严重暴露出保险业的覆盖面、保险的防灾防损、应急处理机制和巨灾保险制度等方面的缺陷。
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巨灾风险也是如此。作为市场经济中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肩负重任。有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在南方雪灾中,来自保险业的灾害损失赔款只有19.74亿元,只占直接经济损失的1.3%左右,大量的损失还是由政府承担。
不只于此,10年前,1998年发生的特大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84亿元,而保险业共支付水灾赔款33.5亿元,占比也很小。十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在总资产、保险公司数量、保险费规模等方面都与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但巨灾保险制度却始终没有建立。
受“震”再现短板
5月14日下午3时,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召开中央企业抗震救灾工作会议。
会议上,李荣融表示:“这次地震,央企受灾情况比较严重,其中东方电气、华能、中化、国家电网四家央企的受灾情况最为严重。”
在此之前的雪灾中,也有很多企业的生产受到影响,但受灾企业中,几乎没有投保营业中断险的,这自然也就无法获得保险赔付。农业保险也一样,与巨额的农业损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截至2月底,农业保险赔付只有6000万元左右,其中大部分来自六万多头能繁母猪获得的5100多万元的保险理赔,与自然风险密切相关的农作物赔款数额很少。
“一个险种只有在达到一定的覆盖面之后,保险公司在经营上才会相对稳定,保险的作用也才会体现出来。之前雪灾的保险赔款之所以这么少,不是投保标的没有获赔,而是很多风险损失根本就没有保险。”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刘新立分析认为,而且,在所有的财产保险赔款当中,大多数都是车险方面的赔款,企业获得的保险赔款也以财产损失为主。
据大地财产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探索在部分地区推出地震附加险。由于地震责任险是一个单独的附加险,只有大型企业及大型项目才会投保,所以关键就要看企业有无投保了。“投保人看看具体的条款是怎么写的,如果‘地震’没有列为除外责任条款,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对于家庭来说,地震和海啸是被排除在家财险的赔偿范围之外的。这是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因此作为特定的自然现象,将其做除外责任处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他解释说,家财险就是为保障家庭财产在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损失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而设计的。保险条款对于“自然灾害”有着严格的界定,并不是所有自然灾害都能予以理赔,属于理赔范围的有:火灾;爆炸(不包括锅炉爆炸);雷电、飓风、台风、风暴、龙卷风;暴雨、洪水;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等。
“除家财险外,大部分人身保险都未将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列入除外责任条款,是可以赔偿的。例如,因地震造成死亡,寿险、意外险都可以赔偿。目前能对地震‘负责’的险种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学平险等包含意外伤害损失赔偿功能的保险。”该负责人表示,“具体能赔偿多少,要看保险条款的具体规定,比如免赔额多少、赔偿项目等。”
关键词:灾害救助;社会保障体系;补偿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0-02
一、社会保障的灾害保障理论
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障体系﹑灾害救助概念的界定
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是以国家为主体,全社会参与,依法建立的﹑具有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基本生活保障系统。社会保障作为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具有稳定经济社会状态,促进社会发展与社会成员互助的重要功能,这是不可否认的公认事实。2.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补充保障构成,它们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从各国的发展实践来看,社会保障体系有无漏洞是衡量社会保障制度完备与否的基本依据。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已推行到全世界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3.灾害救助。灾害救助简称救灾,是指一个国家与社会向因遭受自然灾害袭击而造成的生活贫困的社会成员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证其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帮助灾民确立自行生存能力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内的学者对于巨灾的判定也有所不同,一般认为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界定,即:人员的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发生的周期频率。
二、国外的灾害救助补偿机制
(一)美国的灾害救助管理体制
美国现有的救灾管理体系主要标志是“总统灾难宣布机制”的确立与联邦紧急事务署的成立。联邦紧急事务署是处理国内发生紧急事务的最高机构,这是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全方位体系,建立了一个结合军警、消防、保险公司、医疗救助、民间的救灾组织等等单位的一个统一化组织,调度与行动的体系,以防出现重大灾难事故时,可以作到迅速动员一切可以调度的人员、资源,最大程度的地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商业保险的模式。主要由保险公司运营,近似一般保险针对人身与财产的受损失程度,根据不同的程度来划分获赔程度。保险公司由于责任不同,也划分了不同的险种。加州是美国地震多发带,加州政府上世纪80年代曾通过法律,要求经营住房财产险的保险业者同时销售地震保险,加州的地震保险机构是加州地震保险局(CEA),具有70亿美元的索赔能力。但是,1994年的洛杉矶地震把大批保险公司拖得筋疲力尽,此后很多保险业者拒绝提供地震险。为此,加州修改立法,允许保险公司销售小额保单,即只对地震造成的房屋结构性损坏进行一定比例的赔偿,不对轻微损害赔偿等。
因此,加州地震保险局的成立起到一个规范管理、更好贯彻政府职能的积极作用。地震保险局的运营模式是广大居民自愿参与与出资,公共机构管理的运营模式。此模式强调了投保人自愿参与并购买,但是,法律要求保险公司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地震保险不在住宅保险的范围内,需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决定自己是否需要购买。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使保险公司的利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通过积极管理,加州地震局每年的保费收入约5亿美元,最高可进行总额80亿美元的保险赔付。而且按照法律,地震保险局不用缴纳联邦收入税。另外,加州地震局不能宣告破产,如果发生重大地震灾害而资产不足,则保户之间平摊费用。
当前加州的房屋地震险中70%以上都由加州地震局承保,共75万份保单。上述的分析,可以充分体现出美国的灾害救助体系的优点:一是一个全社会参与的保险体系,其中,政府与企业起到了主导的作用,更好的分摊了风险带来的危害;二在分摊风险的同时,政府保证了企业的利益与个人的权益,真正实现了灾难过后没有“受害者”。
(二)日本灾害救助管理体制
在地震发生后,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中央防灾会议,调查灾区的受灾情况,对灾后的人员生活基本安置、未来的城市规划、经济与产业的复兴等等进行具体的规划,而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其中,政府提供很大程度的救助,政府也会鼓励社会各界的捐款救助;而金融行业更会以减少贷款利息来帮助再去重建;而保险公司则会通过地震再保险的方式,帮助灾民按标准进行赔付。通过调查,民众的地震保险意识较高,平均参保率高达20%,而有些地区的地震参保率更高,比如日本高知县,69%的人在购买保险时购买了地震保险。实践证明,这种通过购买地震保险的自救方式,对灾后的重建以及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恢复起到积极地作用。
日本很重视在法律层面上重视对防灾的建设。政府针对不同的灾害设立了不同的法律条文,根据法律内容与性质建立了5大类,52部法律,其中关于地震救灾的就有27部。很完善的划分了各种灾害带来的损失,可以根据不同标准对灾民提供援助,而且政府要求每一条法律分工规定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政府部门机构与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用救济金进行铺张浪费或是投机倒把的行为有比较严厉,具体的惩罚规定,以防资金流失,贪污浪费现象的发生。
更多地防灾教育、生存能力演练更是提升了全民防灾意识,比如每年的1月17日“防灾和志愿者日",1月15日至21日被定为“防灾和志愿者周",全国各地的居民都要进行防灾演练,以达到居民能认识到主动防灾的重要性,也让广大人民增强了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妥善、安全的处理各种突况的能力。
三、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建立灾害救助机制的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