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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学的理论范例(12篇)

发布人:转载 发布时间:2024-03-24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篇1

关键词:行政伦理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大学生信仰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0-0179-02

一、大学生信仰教育普遍性以及行政管理专业大学生信仰的特殊性

大学生信仰教育的目标指向是为了使象牙塔中的大学生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向往和追求,并使其成为支配其各种行为的精神动力的教育活动。对大学生进行信仰教育,能够使大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伴随这种转型期的是国内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信仰危机。大学生是未来的栋梁之才,他们的信仰建设关系着祖国的繁荣富强。当前的中国处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的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给身处其中的大学生的信仰带来了巨大冲击。有调查总结了目前大学生的“九宗罪”,表现为:生活腐化、丧志、堕落傍款、寄生依赖、理性的侏儒、政治的冷漠与投机、学术精神的失落等等。作为高校教师,从多年与学生打交道和对学生的观察中,笔者总结出国内大学生整体素质近几年还是在不断提升的,特别是学习能力及动手能力。但是,上面所提的这“九宗罪”在部分大学生中还是能发现其影子的。如不加以教育引导,将会影响我国高校教育的总体质量,没有好的人才,国家的发展也必然滞后。因此,对于大学生的信仰教育就显得更加迫在眉睫。

行政管理专业是培养具有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1]。这是对行政管理专业一种比较宽泛的定义。笔者对行政管理专业的定义主要是从狭义的角度,认为行政管理是对公权力的一种运用,是掌握公权力的人员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区别于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后主要就业去向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管理规划、外事交流、宣传策划、机关管理、人事管理等。从这个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以及培养方案都可以得知,该专业类的大学生将来从事公共事业的可能性最大,进入公务员序列的人数也较其他专业人数多。行政管理专业大学生的信仰和其他专业大学生相比较有其普遍性,即作为普通大学生所应树立的信仰,同时又有其特殊性。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他们未来就业部门的公共性和服务性特征,同时又手握大量公共资源与公共权力。因此,这部分大学生除了应拥有基本的信仰,还必须有坚定的行政伦理信仰。

二、行政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行政伦理又称行政道德,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行政伦理是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角色伦理,是针对行政行为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化角色的伦理原则和规范。而行政伦理学就是一门专门的学科来对行政管理中的伦理和道德问题加以研究[2]。宏观来看,学习与研究行政伦理学有助于行政人员尽快确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伦理观念,能帮助行政人员抵御腐败伦理的侵蚀,更重要的是能帮助行政人员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更好地运用权力。

目前我国社会处于结构调整的转型变革时期,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日渐发展,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同时我们的物质财富也日渐丰富,价值观也开始变得多元化。价值观的多元化也就会导致道德判断的多样化,人们对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行为是对的、什么行为是不应当的,缺乏统一认识。不同标准的道德认知导致了不同道德层次的道德行为以及不道德行为的产生,不同标准的行政伦理认知必将导致行政伦理失范。

行政伦理失范的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腐败。腐败治理的途径也不可谓不多,但是反腐效果总是不佳,主要根源就是我们对行政伦理的忽视。因此,不管是从专业角度还是从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来看都有必要唤起对行政伦理教育的重视以及加强行政伦理学的建设,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大学生行政伦理教育,使之正确地认识权力和公共利益,树立公平正义价值观。

具体来说,笔者认为有必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专业大学生的行政伦理教育,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响应中央的号召,深化反腐倡廉行动,从源头预防做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腐败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十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败上发实招、出重拳,一连串“虎贪”“蝇贪”落网。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笔者提出要加强“准公仆”的行政伦理教育,树立该专业大学生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防腐于未然,使未来的公共管理系统更加廉洁,更加高效,真正实现服务型政府。

2.培养准行政人员健全的行政人格。完善科学的行政伦理教育不仅可以防腐,还可以培养高尚的行政人格,帮助学生在进入公共事业单位后,更加有效地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行政伦理冲突,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3.行政伦理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大部分行政管理专业开设了行政伦理课程,但是通常只是作为选修课程,不论是社会、学校、教师还是学生自身重视程度均不够;相关方面的研究欠缺;教师在课程教学内容上囿于教材,教学手段死板,学生学习的目标不明确,自然不能对课程提高兴趣。

三、行政伦理教育的内容设置

为了达到以上所期望的目标,行政伦理教育最根本最重要的主要有以下内容:

1.公共行政的科学观。公共行政的科学观包括了效率观、法治观、和权力观;在分别讲清楚这三观各自内涵的前提下,特别要重点讲清楚权力观。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造福于民;另一方面,如果握有权力的人员不能很好地认清权力的来源与本质就容易错误地使用权力。就是典型的的权力滥用,目前热议的行政不作为其实也是为官者不能很好地认识权力、运用权力所造成的一种权力滥用。从现实中可以发现,其实大量行政人员都并不能正确地认识权力,也才产生了上面所说的权力滥用现象。因此,笔者认为,权力观讲解必须从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对权力进行思考,形成正确的权力观。

2.公共行政的伦理观。主要就是公平正义观。这部分内容关键是需要指导学生了解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国家、不同学者对于公平正义的诠释和解读,进而联系国内公共行政实践,使学生学会在实践过程中,能更好地理解什么是公平正义并且把握公平正义的方向。

3.公共利益的内涵。公共利益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或特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主体利益相一致的方面,它不同于国家利益和集团(体)利益,也不同于社会利益和共同利益,公共利益主体数量不确定、实体上具有共享性等特征,如何识别公共利益是政府制定、司法和行政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因此,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必须要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条件下,注意区分其和国家利益、共同利益等的相关概念异同。如果对公共利益的内涵理解不清,那么在实践工作中,也就会出现失误。现实中,不乏打着追求公共利益的旗号,但实际却是在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因此,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共行政活动的价值实现。

4.行政人格。行政人格是指国家行政人员在公共事务中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的内在规定性,是行政资格、行政规格、行政品格和行政风格的内在统一。行政人格的本质特征集中体现在它的公共性、责任性和主体性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对行政人格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讨论。第一,视角比较:制度论、环境论与主体论;第二,历史检视:传统行政伦理与病态人格;第三,现实审度:行政人格扭曲与行政伦理;第四,从人格重塑的角度探索了行政伦理重建的有效途径。一是确立行政人员的道德价值定位。行政人员的道德价值的确立是行政伦理教育特别是人格教育的重要内容。行政伦理道德从根本上讲是一种软约束,是一种自我的约束与管理,它必须以行政人员自身对伦理道德的认同与信仰为前提条件。二是高扬行政人员的道德自主性。三是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修养。

四、结语

当然,这里提出的几方面行政伦理教育的内容是非常根本和重要的,但是并不代表没有提到的相关内容就不重要。笔者列出以上几点内容只是想以此为例说明作为行政管理专业的行政伦理学课程不能如同高中政治思想那种带有通识和宣传性的课程。而是必须要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各种概念、现象;理论联系现实,学会思考,学会学以致用。总之,大学生信仰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作为公共行政事业的接班人不仅要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还必须是具备高尚行政人格、以公平正义为指导、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的人民公仆。

参考文献: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1篇2

那么,要走出“诸说之争”,出路何在呢?笔者认为,其基本思路应该是在明确“行政法理论基础”范畴本身涵义的前提之下,对“诸说”进行重新整合,并予以合理的理论定位,以充分发挥它们各自应有的理论价值和实际功效,从而真正地促进行政法学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地发展,并为行政法制实践真正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指导。本文拟遵循这一思路展开论述,以期有助于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行政法理论基础范畴的科学界定

“不同科学之间的沟通、对话、合作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于范畴进行的。如果没有自己的范畴或者范畴的内容模糊不清,就不能引发共识,各门科学就无法正常地、有效地沟通、对话和合作。”(注:张文显著:《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页。)当前,行政法学界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的讨论之所以陷入“热而无序”的“乱局”,其原因主要在于论者各方尚缺乏共同的对话基础和规则,有人高谈此“论”、彼“论”,甚至忙于造“论”,却连“理论基础”到底指什么都未弄清。也就是说,大家争来争去,却对相互讨论的主题-“究竟何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在概念上还没有达成清晰、一致的认识,以致各自从不同的视角、根据对“理论基础”范畴的不同理解提出各自不同的观点和主张。这就难免造成各有所指,无法沟通、交流和融汇的“乱局”。因此,科学界定“行政法理论基础”范畴的涵义,是研究和讨论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这一范畴的内容模糊不清,就无法讨论这一共同话题。笔者以为,科学界定“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这一范畴,可从解决下列问题入手。

(一)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与“基础理论”范畴

从行政法学目前的研究情况中我们会发现,理论界常常把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与“基础理论”这两个不同的范畴混在一起,而没有很好地分析它们之间的界限。这正是目前“诸说之争”陷入“乱局”的症结之所在。

笔者以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属于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之一,但又不能简单地与之相等同。从系统论的视角来看,整个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可被看成为一个大的“理论系统”,由若干处于不同地位的“理论元素”所构成。其中处于基础或基本地位的理论就是行政法的“基础理论”或称“基本理论”。在这个作为“基础理论”的子系统中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不同层次的理论。其中属于第一层次的基础理论,也就是最基本的理论或称普遍性的基础理论即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的范畴。因而,行政法的“基础理论”有多个,除了最基本或普遍性的基础理论之外,还有反映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内容和形式、地位和功能、目标和宗旨等某一方面基本现象的理论,后者可统称为“一般性的基础理论”。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则只能为一个,否则就无所谓“最基本”的理论。而且,其他一般性的基础理论都是建筑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以这一“理论基础”为基点和归宿;整个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大厦”也应是建构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否则它也不能称为“最基本”的理论。所以,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与“基础理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相区别的范畴,我们不能将两者相混同。

(二)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所应具备的条件

相对于行政法的一般性基础理论而言,究竟什么样的理论才是最基本的理论或普遍性的基础理论呢?换言之,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理论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笔者以为,它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从理论深度来看,它必须能够深刻地揭示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作为一种理论,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范畴,归根结底是由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客观的社会基础所决定,并建筑在这一客观基础之上的。同时,任何科学的理论或正确的观念都“必须以社会本身为基础”(注:〔法〕狄骥:《宪法论》,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8页。),科学的行政法理论基础同样必须以社会本身为基础,而无法从行政法现象本身或行政法某个一般性理论的角度去寻找其“基础”问题。再次,行政法作为一种上层建筑也是由其赖以存在的客观的社会基础所决定的。因此,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必须是能够深刻地揭示这一客观的社会基础的理论,并建筑于其上。

第二,从理论的广度上看,它必须能够全面阐释各种行政法的现象。行政法的现象即行政法本身所具有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和特色,包括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内容和形式、功能和地位、目标和宗旨等方面的基本现象及其他各种具体现象。仅能解释其中某一种现象的理论只能是具体理论。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作为行政法最基本的理论,作为整个行政法理论体系“大厦”的基点,应有广泛的涵盖力和精密的浓缩力,所有的行政法现象都能以此为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派生滋长,并由此得以全面地阐释终结。不具有这种作用和意义的理论就不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理论体系的行政法理论基础。

第三,从理论高度来看,它必须在一定高度上具有对行政法学研究和行政法制建设进行正确指导的价值。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应该是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必须能够指导行政法学的研究,尤其是行政法学体系的合理建构。即哪些内容属于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行政法学不应研究哪些内容,或应重点研究哪些内容都能通过这一理论基础得以合理的说明,从而使行政法学的体系不致过小或过少,也不致过多或过杂。其次,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还必须能够作为行政法制建设的指导,使行政法制建设沿着正确轨道前进。就我国现阶段的情况而言,它应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等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导向,从而推动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发展。

至此,我们可以给“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这一范畴作一科学的界定:所谓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指能够揭示行政法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并用以解释各种行政法现象以及指导行政法学研究和行政法制建设的最基本理论。

二、行政法理论基础诸说的重新整合

在明确了行政法理论基础范畴本身涵义的前提之下,就可以此为参考点来对“诸说”进行整合了。据此,笔者认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应当是公共利益本位论,而不能是其他学说。

(一)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应当是公共利益本位论

公共利益本位论的基本观点是:从利益关系分析的角度出发,认为法的基础是利益关系,行政法的基础是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又是对立统一的,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利益关系,它决定着行政法的内涵和外延、性质和特点、内容和功能、产生和发展等(注:参见叶必丰著:《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3页以下;另见叶必丰:《论行政法的基础-对行政法的法哲学思考》,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笔者认为,公共利益本位论能够满足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所应具备的条件,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能够成立的。

首先,该论科学而深刻地揭示了行政法的基础。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2页。)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观点出发,该论认为法的基础是社会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利益在质上可分为两种,即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利益关系在质上也就可以分为公共利益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三种关系;同时,利益又有量上的区别,利益关系在量上又可分为三个层次。不同质、量利益关系的分解和组合,决定了部门法的划分(注:详见叶必丰:《论部门法的划分》,《法学评论》1996年第3期。)。其中,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基础。可见,该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不仅科学地揭示了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客观的社会基础,而且也使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构筑在这一科学的基础之上。

其次,该论科学而全面地解释了行政法诸现象。该论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统一原理,进一步分析了行政法的基础即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内部矛盾运动,从而为阐释行政法诸现象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该论认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之间既相互依赖、相互包含,因而是统一的;同时,又互相离异、分化和制约,因而又是对立的、矛盾或斗争的。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这一矛盾体中,由于公共利益规定着该矛盾是对抗性矛盾还是非对抗性矛盾这一性质,在总量上也始终大大超出单个社会成员所具有的个人利益,因而,是该矛盾的主要方面。也就是说,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又是一种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利益关系,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冲突时始终应服从公共利益(注:参见叶必丰:《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学术季刊》1997年第1期。)。以此为逻辑起点,公共利益本位论回答了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这一涉及行政法的内涵和外延及与其他部门法相区别的问题,认为行政法是“以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基础和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换言之,“凡是以这一利益关系为基础或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的范畴”(注:叶必丰:《行政法的理论基础问题研究》,《法学评论》1997年第5期。)。同时,该论解释了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性质,揭示了行政法的本质特点和功能,认为行政法在本质上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法,并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代表公共利益的行政主体在地位和权利上优于个人利益的主体即相对人;其二,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具有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其三,行政主体所作的意思表示必须真正基于公共利益,并不能基于自己或他人的个人利益等(注:参见叶必丰:《论行政法的基础-对行政法的法哲学思考》,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就行政法的功能而言,该论认为行政法以维护公共利益为首要功能,其次也兼顾个人利益的保护。(注:参见叶必丰:《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学术季刊》1997年第1期。)此外,该论考证了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认为行政法是随着利益关系的分化和组合,出现了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独立,从而形成的一个独立部门法;同时,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着行政法的量变和质变,使行政法日益发达(注:参见叶必丰:《行政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6页。)。该论还提出并阐释了行政法应以促进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协调一致为目标,以建立服务与合作关系为宗旨等思想。总之,公共利益本位论从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及其内在矛盾运动出发,科学而全面地阐释了行政法诸现象,不仅使其本身形成了一整套科学的理论体系,也为建立整个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奠定了真正的理论基础。

再次,该论合理地确定了行政法学体系。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而言的主导地位理论决定了行政法学除了研究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之外,在具体理论上应以公共利益为主线,主要研究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三大基本内容。行政主体即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包括代表公共利益并对公共利益进行维护和分配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维护和分配公共利益的活动;行政救济即审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是否真正符合公共利益,并予以相应补救的制度。可见,以公共利益本位论为理论基础来建构行政法学体系,能够比较合理地解决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既不遗漏,又突出了重心。

此外,公共利益本位论还是正确指导行政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公共利益本位论在解决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上,强调两者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两者发生冲突时“以公共利益为本位而告终”。这表现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处理上,就是行政法所要遵循的特有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从而为行政法制实践中合理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提供了基本的指导思想。同时,公共利益本位论强调现代行政法在本质上不仅是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法,更是以追求真正公共利益为规则的法,“为此行政权限规则、程序规则和审查规则成了行政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叶必丰:《论行政法的基础-对行政法的法哲学思考》,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8页。)。其中,权限规则和程序规则是一种预防规则,即防止行政主体所作意思表示违反公共利益的规则;审查规则是一种补救规则,即对行政主体违反公共利益的表意行为予以纠正的规则,从而使行政主体的表意行为限制在真正公共利益即法律的范畴之内。而所有这些,正是实现“依法行政”这一行政法制建设目标的关键之所在。另外,以公共利益本位论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在行政诉讼实践中还能达到“准确地认定法律规范和案件的性质,从而正确地适用法律,科学地完善法律设施”(注:叶必丰:《论行政法的基础-对行政法的法哲学思考》,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8页。)的目标。

综上所述,公共利益本位论既科学地揭示了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及其内在矛盾运动,又以此为逻辑起点,科学地揭示了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内涵和外延、本质和功能等问题;既为行政法诸现象的阐释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又为指导行政法学研究和行政法制建设提供了正确的理论依据,因而能够且应当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不能是其他学说

除公共利益本位论之外,国内外行政法学界在关于行政法是什么和行政法理论基础的认识上,还存在着其他各种学说。诸如在法国,先后存在“公共权力学说”、“公务学说”、“公共利益学说”、“新公共权力学说”等(注:参见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页以下。);在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学界几乎都主张“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注:〔英〕威廉·韦德著:《行政法》,徐炳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5页。),人们称之为“控权说”;在苏联,一些行政法学者则认为“行政法是国家管理法”(注:〔苏〕b·m·马诺辛著:《苏维埃行政法》,黄道秀译,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29页。),人们称之为“管理说”(注:英美法系国家的“控权说”和前苏联的“管理说”都是人们从它们的一些行政法学者关于行政法的定义和相关的理论体系中进行抽象、概括而命名的。);在我国,更是“学说纷呈”、“观点林立”,先后有所谓“人民服务论”(注:参见应松年、朱维究、方彦:《行政法学理论基础问题探讨》,《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3年第2期。)、“马克思主义政府论”(注:参见杨海坤:《论我国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北京社会科学》1989年第1期。)、“控权论”(注:受英美法系国家“控权说”的影响,我国部分学者也提出应将“控制行政权力”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参见张尚@①主编:《走出低谷的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94页以下。另外,还有学者提出所谓“新控权理论”,参见程干远、李载华:《市场经济下行政法学“控权理论”的思考》,《学海》1994年第5期。)、“平衡论”(注:参见罗豪才、袁曙宏、李文栋:《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该文首次提出了“平衡论”,尔后又有一系列论文对其进一步予以阐述,如沈岿:《试析现代行政法的精义-平衡》,《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3期;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及“平衡论”范畴》、《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此外,有学者基于对“平衡论”的一种完善,后又提出所谓“控权-平衡论”,参见郭润生、宋功德:《控权-平衡论-兼论现代行政法的历史使命》,《中国法学》1997年第6期。)、“马克思主义的公共权力论”(注:参见武步云:《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公共权力论》,《法律科学》1994年第3期。)、“服务论”(注:参见陈泉生:《论现代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服务论》,《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年第5期。)及其他若干学说和观点。这些学说和观点概括而言,大体可归为三类:其一是“权力论”,该论按其对行政法功能的认识不同,又可分为“保权论”(包括法国的“公共权力学说”、“新公共权力学说”和我国的“公共权力论”及苏联的“管理说”等)和“控权论”两类;其二是“平衡论”;其三是“服务论”(包括法国的“公务说”及我国的“人民服务论”、“马克思主义政府论”、“服务论”等)。

笔者以为,既然前述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应当是公共利益本位论,那么该论之外的关于同一论题的其他学说就不能成立;同时,将这些学说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缺陷,难以满足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所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它们都只是旨在解答行政法某一方面的特征或现象,而无法从总体上全面回答行政法的各种特征和现象。在这些学说中,可以说多数都只是旨在解决“行政法的作用或功能是什么”。如有人认为行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控制行政权力。“控权论”便由此提出。有人认为行政法的作用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的有效行使,因而有“管理论”之说。还有人则认为行政法融“控权”与“保权”于一体,具有双重作用,于是又有“平衡论”之说。也有人认为现代行政法的功能在于“服务与授益”,由此提出“服务论”之说,如此等等都属于“作用论”的范畴。在前述学说中,法国的“公共权力说”、“公务说”等也都只是旨在解决“行政法调整的范围是什么”,特别是行政法调整的范围与其它法律调整的范围如何划界。我国的“公共权力论”也只是说明了行政权力的性质:“人民服务论”、“马克思主义政府论”则只是力图通过说明人民政府的性质来解决“行政法的根本宗旨是什么”,等等。如前所述,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应该是整个行政法理论“大厦”的基础,应该能够用以科学地解释行政法所具有的各种现象,全面反映行政法各个方面的征,而不能仅仅是用以解答行政法的作用、或范围、或宗旨等某一方面问题的理论。而上述学说都只是反映了行政法的某一个侧面,并非行政法的全貌,因而无论其是否科学,都是不能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否则就有“以偏概全”之嫌。

第二,它们都只是解答了行政法本身所具有的某种特征或现象,而没有从根本上深刻地揭示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也就是说,它们仅仅解答了行政法本身所具有的某种特征或现象,而没有找到这些特征或现象的基础,以这些特征或现象来说明、解释行政法,不过只是以行政法解释行政法而已。同时,它们这些学说不仅未能从根本上揭示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从而以此来解释行政法,反而将行政法本身的现象或特征认定为行政法的客观基础,这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不相符合的,因而又是不科学的,所以它们是不能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的。

三、对其它几种主要学说的批判吸收与理论定位

有关“权力论”、“平衡论”和“服务论”等学说,虽然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尚缺乏科学性,但是笔者以为,对这些学说也不可全盘予以否定或一概抛弃,而应以唯物史观辩证地予以对待,并批判吸收其合理的因素,以用作行政法某一层面的理论概括,如可以“平衡”用作行政法目标层面的理论概括,以“保权”和“控权”用作行政法手段层面的理论概括,以“服务与合作”用作行政法宗旨面的理论概括等等,以使它们在行政法理论体系中都能得以合理的定位,从而充分发挥它们各自应有的理论价值和实际功效。只不过无论是行政法的目标、手段还是宗旨等层面的理论都只能是行政法的一般性基础理论,而不能把它们与公共利益本位论这一行政法的理论基础置于同一个理论层面,相反应在确立公共利益本位论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前提下,以公共利益本位论为指导来对它们进行批判吸收和理论定位。

(一)“平衡”:行政法目标层面的理论概括

行政法的目标即行政法的价值追求,是行政法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有关行政法目标的理论虽属行政法的一般性基础理论,但它却直接决定着行政法的发展方向和历史使命,显然又是非常重要的。

行政法的目标何在?“平衡论”认为:“平衡是行政法继续发展的动力和目标”(注:陶鹏:《简析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换言之,行政法的目标就是平衡,即促使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处于平衡状态,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笔者以为,“平衡论”的这一观点是可以成立的,也正是其合理、可取之处。但是“平衡论”并未揭示行政法以“平衡”为其价值追求的真正原因,只是简单地认为:“讲平衡,正是因为存在着不平衡,存在着不平衡,便要实现平衡,否则就是无的放矢,毫无意义。”(注:罗豪才、袁曙宏、李文栋:《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平衡》,《中国法学》1993年第1期。)实际上,行政法以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为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由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所决定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有什么样的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一切上层建筑总是积极维护自己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并促进它的巩固和发展。行政法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同样“总是积极地维护和促进它赖以存在的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注:叶必丰:《论行政法的基础-对行政法的法哲学思考》,载罗豪才主编:《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这就决定了行政法必然要维护和促进自己所赖以存在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当然,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又是对立、冲突和矛盾的,但这正是行政法产生和存在的必要基础,也就是说,行政法之所以有其存在之必要,就在于它要化解、协调这种对立、冲突和矛盾,以使其趋于一致,达到和谐、平衡的状态,从而促进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的不断发展。因此,行政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永远是不断地促使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趋于和谐一致,实现两者的平衡,这正是由其赖以存在的基础所决定的;同时,这又是“平衡论”的题中应有之义。可见,“平衡论”可定位于行政法的一种“目标论”,即以“平衡论”用作行政法目标层面的理论概括,但同时“平衡论”也只应定位于此,并以公共利益本位论作为理论基础来说明“行政法的目标是平衡”,而不能认为“行政法是平衡,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平衡,其价值是平衡,其精神是平衡,其内涵等也都是平衡,似乎除了平衡还是平衡”(注:杨解君:《关于行政法理论基础若干观点的评价》、《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否则就会变成一种不切实际的“万能论”,并陷入难以自圆其说的尴尬境地。

(二)“保权”与“控权”:行政法手段层面的理论概括

所谓行政法的手段,是指实现行政法的目标所采用的方法。行政法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或方法来实现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目标呢?对此,“平衡论”会不加思索地认为通过平衡的方法,即“以平衡的方法处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注:罗豪才、甘雯:《行政法的“平衡”及“平衡论”范畴》,《中国法学》1996年第4期。)。笔者以为,行政法的目标与行政法的手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但从“平衡论”的观点来看,它们都是“平衡”二字,如此岂不是将二者相等同或者相循环地理解?显然,“平衡”是不能同时也用作行政法手段层面的理论概括的。而“权力论”在回答这一问题上倒是有其合理、可取之处,可以批判吸收。

在“权力论”中,无论“保权论”还是“控权论”,它们都是从行政权力的角度出发来认识行政法的手段的,这就为正确认识行政法的手段找到了合理的支撑点。因为不论是权力还是权利都指向一定的利益,是“对利益所享有的资格”(注:a·j·m·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页。)。作为国家权力之一种的行政权则是代表并为维护和分配公共利益而设置的。同时,行政主体也只有在维护和分配公共利益,亦即行政权的运作过程中,才能与相对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因此,要正确认识行政法实现其目标的手段,就必须从行政权的角度出发,以行政权的运作为支点。而行政权的运作既可能实现行政法的目标即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也可能与之相违背。前者需要保护,即“保权”;后者则需要予以控制,即“控权”,从而最终达到行政法所要追求的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和谐一致。可见,“保权论”与“控权论”在具体认识行政法的手段时分别包含着“保权”与“控权”的思想,因而可定位于行政法的一种“手段论”,即以“保权”与“控权”用作行政法手段层面的理论概括。但是,“保权论”和“控权论”在认识行政法手段时又分别走向了两个极端,而且也没有揭示作为手段的“保权”和“控权”与行政法的目标及行政法的基础之间的关系,因而仅有部分真理性,所以它们只能结合起来,并在公共利益本位论的指导下共同作为行政法手段层面的理论概括。

(三)“服务与合作”:行政法宗旨层面的理论概括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篇3

[论文关键词]交往行为理论对话理解式主体间性兴趣导向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作用,对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从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践中可以看出,教学效果与预期目标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在现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教师往往是通过一定的教学环节向学生讲授一套现成的思想政治理论,让学生被动地接受其观点,但学生是否能真正理解和接受却无法予以保证。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发现“交往行为理论”是一个可以借鉴的理论支点。“交往行为理论”是由当代德国著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的,该理论以语言为媒介,以主体间的平等对话为形式,旨在通过无任何强制性的对话达成人们之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协调,以实现彼此问的自觉接受的行为。将哈贝马斯的“往行为理论”引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视阈,可以促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在以下几个方面发生转变,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一、教学话语表达方式——由“劝导说教式”向“对话理解式”转变

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中,普遍语用学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普遍语用学的宗旨是:通过对话建立共识,为开放的、自由的、自主的、互动的、主体间的非强制性交往和共识奠定基础,以求进入一个共同的语境。哈贝马斯认为,在共同的语境中,交往合理性是不同主体间通过交谈、论证、说服等过程最终达成一定共识。交往主体间不仅是相互平等的,而且是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的。

在这种理论观点的启发下,我们认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话语表达方式应由“劝导说教式”向“对话理解式”转变,让学生真正明白所讲授理论的内涵,从而使其发自内心地接受其理论。

何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话语?它应具有哪些特性?现今许多思想政治理论工作者都在研究这个问题,可谓众说纷纭。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我们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话语,一方面要反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要体现可领会性、真实性和真诚性的特性。哈贝马斯通过对普遍语用学的分析,认为交往行动的主要媒介是语言,要保证语言的有效性必须满足可领会性、真实性和真诚性的要求。哈贝马斯指出,将“上述要求展开就是:言说者必须选择一个可领会的表达以便说者和听者能够相互理解;言说者必须有提供一个真实陈述的意向,以便听者能分享说者的知识;言说者必须真诚地表达他的意向以便听者能相信说者的话语(能信任他);最后,言说者必须选择一种本身正确的话语,以便听者能够接受之,从而使言说者和听者能在以公认的规范为背景的话语中达到认同”。将哈贝马斯的语言有效性的要求应用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不仅会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而且也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话语具有以下特性:(1)话语的可理解性。思想政治理论是我国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总结出的理论成果,具有一定的抽象性,这就要求教师能够运用通俗易懂、学生能够理解接受的表达语言,把抽象的问题具体化,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使思想政治理论的内容更易接受。(2)陈述事实的真实性。长期以来,由于讲授思想政治理论的方法存在不足,使学生普遍认为思想政治理论“假、大、空”,教师在讲授该课程时语言过于理想化而不符合实际,“以致出现‘5+2=0’的道德失范现象,即五天的学校德育和两天的社会环境熏陶,其德育效果趋向于零。’’要改变这种状况,要求教师讲授理论举例时要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达到以理服人。(3)内心表达的真诚性。真诚的表达是沟通者彼此信任的桥梁。教师要让学生接受、相信所传授的理论,首先自己要真正信仰马克思主义理论,通过言传身教感染学生。但在实践中,部分教师不能履行自己的神圣使命,把工作仅仅当作维持生活的手段,把理论知识生硬地灌输给学生,达不到教书育人的目的。为了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就需要教师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精通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最新信息和动态,用真诚的态度和丰富的理论知识去引导学生,使其认识到思想政治理论的精神实质和方法论价值。

清楚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话语的基本内容及其特性是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前提,但只掌握其“内容”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形式”的帮助。因为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事物存在和表现的方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因此我们在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话语的同时,对教学话语的表达方式也应随之调整,即实现“劝导说教式”向“对话理解式”的转变。现在高校的学生大多年龄在18~22岁,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大学生自身的特点突出地表现为思想活跃、开放,追求新奇和独立,注重实际和个性发展,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如果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教师片面强调“晓之以理”的灌输,主张课堂教学的“教师中心论”,忽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话语权,把学生看成是知识的接受者和被动的客体,以劝告、教导的口吻说出理论内容,以期学生接受自己的观点。这样做的结果会导致学生屈服于教师的权威、学识、身份等种种压力而暂时地表面服从,但真正的理解与共识并没有达成,或者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这种“劝导说教式”的教学话语。教师主宰话语霸权,学生的话语权被剥夺,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平等的对话。应积极倡导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创设一种自由、平等的情境,运用“对话理解式”的教学话语,即教师与学生采取自愿、自由的方式展开对话,并且这种对话是开放式的,双方都能敞开各自心扉进行真诚交流,相互之间达成真正的理解与共识。但是教师的生活阅历与知识储备方面的优势决定了其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交往中起主导作用,此时不能把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内容的解释权和教育中的话语权加以绝对化,而应采取平等、自由的开放式对话,使双方既能阐明自己的观点,又能倾听和理解对方的意见,站在对方的立场展开换位式思考和沟通。只有如此,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才能真正成为连结学生与教师的桥梁,教师才能从一个控制者、支配者转变为一个真诚的对话者,与学生进行真诚的交流,激发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内在需求,自觉接受对方的观点,形成共识,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知识内化,而非暂时表面服从和被动地去接受。

二、教学导入——由“问题导向”向“兴趣导向转变

哈贝马斯提出了以兴趣为导向的观点。哈贝马斯认为,兴趣就是主体问通过对话而达成的具有普遍认同性的价值取向,并不等于个人的心理偏好和主观欲望。他具体解释说,一种“兴趣”如果在不同语境中得到了其他成员的赞同,它就可以说是“价值取向”。兴趣以主体间的沟通和理解为目的,它人类社会生活的理性指导原则,它是同人的劳动和相互作用紧密相连。由此哈贝马斯确立了兴趣在作为社会理论的认识论中的重要地位。那么如何将该理论引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是一个需要探讨和研究的话题。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教师在讲授某一问题时,先给出这个问题的定义、原理内容,然后再进行解释。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感到抽象、枯燥,难以学进去。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现在教学中,教师一般是采用问题导入法,即教师精心设计一个与讲授内容密切相关的问题,向学生提出来,启发学生去思考、去讨论,最后演绎出所要讲授的内容。这种讲授方法可以开发学生的思维、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对学生理解知识具有启发性和创造性;可促使学生的求知欲望,使学生的学习处于轻松而愉快的状态。但这种方法要求教师在选择问题时,要选择学生感兴趣的问题,如果教师选择的问题,既不是当下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不是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那么这种问题导入法也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基于上述事实,在哈贝马斯以兴趣为导向的观点启发下,我们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导入应由“问题导向”向“兴趣导向”转变。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古人亦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之者。”兴趣对学生的学习有着神奇的内驱动作用,能变无效为有效,化低效为高效。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当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优化课堂教学的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在以往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教师往往只注重传授知识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忽略学生感兴趣的问题,之所以这样,一方面原因在于过分强调知识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忽略学生的兴趣,就会导致学生上课不注意听,身在曹营心在汉,结果丝毫知识也学不到。如果以学生的兴趣为出发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讲授,并让学生参与、共同探讨,给学生留下思考的空间,这样能让学生学会思考、学到知识。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以大学生为对象的活动,该课的教学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大学生自身。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难免会对各种社会现象产生兴趣、困惑或好奇,对此需要教师给予引导和帮助。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只有关注学生所关心的问题,才会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对理论知识的信任度,才会主动地去学习理论知识,取得学习的实效性。

三、师生关系——由“主客体间”关系向“主体间性”关系转变

“主体间性”是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核心范畴之一。它主要强调人与人,即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平等的交往关系。在主体间性交往过程中,交往双方不仅赋予自己的行为以意义,而且理解或者寻求理解对方行为的意义。交往双方可以坚持自己的独特见解和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排斥他人的观点,而是交往双方都尽力站在对方的立场和位置上理解对方,最大限度地接受对方的意见和行为。具体地说,当其中一方发现自己的观点和对方有差异,就会反省自己,而不是把自己的观点、意见、思想等强加于对方如果对方的观点比自己的优越时就会接受对方的观点,从而达成共识。这一思想体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活动中,就是将教师和学生均视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体,教师和学生通过平等的对话和相互的融人,形成主体间性。

在传统教育思想和观念指导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通常被认为是教师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教学内容向学生传授知识,以期让学生接受其观点,从而达到教师预期目的的活动。在这种教育活动中,“存在着教与学两种活动,在教的活动中,教育者是活动的承担者,是主体,受教育者是教育者认识塑造的对象,是客体,也是他开展活动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相反,在学的活动中,受教育者是学的主体,教育者却成了学习者学习所必须的条件和客体之一。”无论哪一种活动都是把师生之间的关系看成是一种主客体间关系,结果给教学带来了诸多消极影响。在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学生是客体的师生交往模式中,教师在设计教案时,容易以教材为中心,把学生当作改造的对象,忽视学生的内在需求,师生之间难以产生情感共鸣。在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是客体的师生交往模式中,容易以学生为中心,忽视教师的作用,把教师看作是提供教育服务的人员,从而使教师自身发展的意义丧失,这种模式也是目前许多高校提出“以学生成才为本”遭到许多教师质疑的一个体现。总之,无论是哪种主客体交往模式,总有一方失去了作为人的主体性,教学都只发挥了一方的积极性,而另一方的积极性则受到压制。为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需恰当地引入哈贝马斯的“主体间性”,使师生关系由“主客体间”关系转向“主体间性”关系。

主体间性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活动中,一方面表现为主体间的共识,即教师与学生交往中的一致性。教师和学生共同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教师的“主”体现在激励引导、把握方向,学生的“主”体现在自主学习、不断探索,通过主体间的交往和对话,找到教师“价值引导”与学生内心世界“自主建构”的结合点,在和谐共存中促进彼此的发展。另一方面表现为主体问的互识,即教师和学生交往中的差异性。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教师和学生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为媒介,由于生长时代不同、知识储备不同、生活阅历不同、接受信息渠道的不同,导致在交往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对问题看法的不一致。根据主体间性的关系,要求教师和学生要克服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交往、对话与和谐共处,共享成果、共同发展,实现真正的“教…‘学”相长。只有这样,师生才能彼此走进对方的内心世界,才能使主体体现出自身的生存价值,从而达到发展个性的目标。

四、教学内容——由“抽象理论”向“生活世界”转变

哈贝马斯认为,普遍语用学的功能是通过建立“言语情境”为交往行为理论提供理论基础,确定所有交往行为必须遵循的一般性规范。然而,交往的实际实施,不仅要遵循言语的有效性要求,并且要在现实的世界中展开,因而会受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制约。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哈贝马斯提出“生活世界”的概念。他认为,“生活世界”包括三大结构成分:即文化、社会和个人。生活世界是个体生存和主体间交往行为合理展开的现实基础,交往行为者正是在生活世界中形成意见一致的文化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形成群体的归属和认同感,形成个体同一性,并加强社会整合。概括地说,哈贝马斯认为人与人之问的交往是在“生活世界”中发生的,生活世界始终是现实的。这一观点启示我们,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在教师与学生交往中,不能只讲授理论知识,还要注重生活世界,正如《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c2005]5号)所指出的那样,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由抽象理论向生活世界转变。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篇4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思想政治课是我国高职教育的重要特色课程,受到国家高度重视。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思想政治课与现实需求不吻合,存在着满意度不高、效果不显著、职业教育特色不鲜明等问题。行动导向法是德国职业教育成功的重要经验,应用行动导向法是改善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现实需要,有其理论基础。在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应用行动导向理念,运用项目教学法、案例研究法、角色扮演法和情境教学法等教学手段,能提高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

关键词:行动导向法高等职业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

课题: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3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立项课题《体育类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研究成果,课题编号:WHSZYB015。

2005年,为提升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质量,实现我国特色的高等教育目标,体现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和教育部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课进行了大范围的调研,制定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并颁发了实施方案。这充分体现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我国高等教育实践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教学目标采用各种新方法新技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刻不容缓。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大制造业大国,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制造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内外环境等极不乐观。其中高端制造业正逐步回归欧美发达国家,低端制造业又开始向东南亚等地区转移。国内由于人口红利的消失,环境污染的加剧,也正面临着产业结构的升级,这又极其需要加强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应用技术类人才。基于这些现实,我国正在筹划提升职业教育规模和质量,准备将1999年后升级本科的600多所院校转型为高等职业教育。这些学校的原有教学模式和教学质量都需要改变和提升,应用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也是此时之需。

纵观世界,德国很长时间一直是世界第一制造大国,德国制造就是质量和品质的代名词,这与德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模式分不开。德国的职业教育模式中,最具特色的教育体制是二元制教育方式,最有代表性的教学理念是行动导向教学理念,行动导向理念在德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中贯彻得最为普及,效果也最显著。

一、行动导向法的发展与内涵

1.行动导向法的发展

德国的职业教育行动导向理念,是伴随着德国的职业教育历程而产生与发展的,先后经历了18世纪的理念起源时期、19世纪的车间教学时期和20世纪的双元制三个阶段。进入19世纪后,德国的职业教育融于车间教育中,在车间内建立教学机构,对技能化学习进行组织化和标准化。20世纪,为加强职业教育,德国立法规定职业教育必须经过职业技术学校和企业两个场所,行动导向教学模式此时也开始在德国的职业教育中占着核心地位。

最早提出行动导向理念的是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其著作《大教学论》中提出学习应该是为了生活和工作,指出必须将有用的东西教给学生,让学生通过学习掌握劳动技能,取得独自生活的资本。正式提出将行动导向理念应用到教学活动中的是德国职业学校之父凯兴斯泰纳,他提出教师应该开展让学生脑、手、脚统一协调的具有操作性的教学,学生的学习应该是主动和自发的,对教学的评价应该是以学生为主。在他的倡导下,德国的职业教育开始将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结合起来,从而为社会培养有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2.行动导向法的内涵

德国贝克尔认为行动导向法目的是帮助学生获得自我行动能力,老师必须有能力胜任这种基于实践的教学,应该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计划实施这种民主的、具有人性化的教学方式。特拉姆则认为行动导向是一种教学指导思想,应该培养学生必须具有自我判断、对自我行为负责的能力。哥澄斯则认为行动导向法是一种教学原则,弗兰克贝宁认为是一种学习过程的养成。

我们认为,行动导向教学法是通过各种自主型的方法和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来塑造学生情感、社会、认知等方面人格的教学样式,是通过学生主动参与的行为来进行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过程中教学是隐性的、学生的活动是显性的,主要表现为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教师的教学不再是单一的填鸭式过程,而是通过学生的自主行动,运用知识来引导教学和处理相关问题,最终表现为学生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统一。行动导向法的教学目标是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学过程是思维训练,学生是学习中的行动个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

二、行动导向理念是高职思想政治课的现实需求

我国目前以实践为基础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严重不足,学生的需求则十分强烈。据贵州省思想政治课现状调查,利用实践基地开展思想政治课教学中,认为品德和能力得到提高的学生占58.5%,认为没有作用的学生只占3.1%。对于面向国家经济社会一线,为国家培养应用技术类高素质人才的高等职业教育的思想政治课,借鉴职业教育强国的成熟经验,应用行动导向理念改革思想政治教育,是有其迫切的现实需求,也是实现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必备手段。

1.目前高职思想政治课的满意度不高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是立足于培养学生的德,即培养学生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塑造学生的人生价值观,促进学生适应社会能力的提高,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态度、情感等方面的和谐发展。对于即将步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说,对于这门思想性极强的课有着客观的需求,对于未来走向社会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但传统的高职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效果,学生满足度十分之低。根据任平的调查,高校教师对目前的教学方法满意度中,有57%的教师和68.1%的学生认为“一般”;其中讲授法的采用效果,有35.7%的教师和37.6%的学生认为“满意”;只有44.2%的教师习惯运用了启发式教学;学生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有启发性的只有1.5%,认为没有启发性的占到27.7%。

2.目前高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果有限

目前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主要集中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不停讲学生被动听,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都不够丰富。研究表明,在各种教学手段中,如果只是被动听教师讲授,学生只能够接受20%的知识;如果通过音像资料来传授知识,学生能够获取30%的知识;如果通过手脑共用,“在做中学”则效果能够达到80%,可见通过以行动导向来开展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效果将十分显著。思想政治课运用行动导向理念,采取专题研讨式、案例分析式、演讲辩论式、情景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将能够丰富教学的形式、提升教学的实效性、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实现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课教学目标。

3.目前高职思想政治课教学的职业属性不够

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是应用技术类人才,以满足生产、管理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其主要的特征即是实践性,要求能够适应实际工作岗位的专业技能。高职的课程体系都应该体现高职的实践应用等特性,基于高职的培养目标,高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更应该结合实际工作岗位来开展,培养学生基于职业发展需要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这要求高职的思政理论课教学必须充分与职业需求相结合,树立以职业实践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通过各种职业实践的体验内化自身的品质,形成稳定的自身品质和思想品德,实现知行合一。

4.高职思想政治课教学采取行动导向理念有其理论基础

高职思想政治课教学采取行动导向法是有其知识论、学习论和教学论基础的。学习作为一种认知活动,并非是只是消极和被动的,而应该是一种主动积极的活动。认知活动天生具有的实践物质性和知识性对于职业能力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决定了高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行动导向属性。即通过对理论知识选择与组织、整合与重构,在自主环境中获取知识,是与高职教育目标相契合。行动导向通过在“咨询、计划、决策、实施、检查、评估”的循环系统中构建知识,此时受教育者是作为控制者和反思者。高职思想政治教育中应用行动导向,完全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规律,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中心,通过任务的完成、情境和合作探究完成理论的学习。在思想政治课的学习过程中,与企业的需求相吻合、以能力本位为目标也是一种新型的教学观。按照这些需求来确定教学目标、构建课程体系、设计教学方法,是对思想政治课的一种补充和升华,是实现教学的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

三、构建基于行动导向的高职思想教育教学方法

行动导向教学法是一种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本位,要求学生学习中同时运用脑、手、心进行综合学习,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实现学生的全方位发展,充分体现“以学为本、以学施教”的教学原则。高职思想政治课本来就是一门与经济社会、现实生活非常贴近的课程,应用行动导向理念,完全可以采取案例研究和项目教学等方法,角色扮演和情景模拟的方式,积极与具体生活和职场情境相结合,让学生以一种体验式的方法进行学习,理论知识与感性体验相结合,学生在体验中学习、在学习中感受,理论与实际结合,同时还能够培养学生应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效地实现学习目标。

1.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是在教师的领导下,将项目交给学生处理,让学生自己进行信息的收集、开展方案的设计、主导项目的实施、完成项目的评价。学生通过整个项目的完整操作,学习工作的完整流程,明确项目的全体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包括多个方面,其中许多可以设计成相关的项目。

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针对旅游专业的学生可以开展“提高中国公民的旅游文明素质的计划”的项目教学等。在这个项目中,整个教学可以分为五个环节,分别是项目准备、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成果报告、项目评估等,在环节中,由学生根据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的课程内容开展项目工作。在教学中,教师做到把握课堂节奏,学生自行根据所学专业开展这些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和实施以及最终的评估工作。通过这个项目的完整实施把理论知识进行内化,同时达到锻炼学生能力的目标。再如在大学生心理调试的教育内容中,针对目前有些大学生沉迷于网络形成了严重的网瘾,而荒废了青春并耽搁了学业的现象,以项目教学的方式让学生体会如何进行心理调试,将更能理解课本上的理论知识。

2.案例研究法

案例研究法是在老师的引领下,根据所教的知识点设定特定的案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老师只扮演设计者的角色,不设定最终的答案。案例研究法非常适合于高等职业教育中的开发分析、综合及评估能力等高级职业技能的培养。案例研究法重点在于通过分析给出的案例现象中隐含的本质,核心是通过观看案例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最终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和决策能力。

案例研究法在高职思想政治教学中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对于思想政治课的各门课程均具有巨大的使用价值。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中,管理专业可以开展《吉利汽车发展记》《我国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案例教学等。在案例教学中,老师主要发挥督查引导作用,布置案例提出要求。学生则要结合案例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查阅资料,展开分析和讨论,并最终撰写分析报告。

3.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法则是采取一种角色模拟活动的方法,让学生担任可能扮演的角色,教师设计出与该职务实际相似的测试项目,学生在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角色扮演法目的是让学生正确认识角色,并利用专业领域角色的扮演加强对职业技能和知识的领悟,为未来进入职业岗位奠定基础。角色扮演法以一种社会化学习的方式来进行学习,通过扮演角色的行动方式来体验职场的各种问题而且努力处理好。同时通过多种观察者的观察和评价,来理解角色的行为,达到学习目的。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的教学,教师通过招聘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让学生正确认识和评价当代自己,树立正确的观念,从主观上适应现实、少走弯路。在角色扮演中,学生扮演老板和毕业学生,通过搜集信息来了解职场和就业形势,换位思考学会准备简历,同时根据分工不同,各负其责,做好准备,并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面的考量和给予综合的评价。在角色扮演法的教学中,老师要引导学生做好角色的定位,培养职业的认同感。学生要从角色的把握、行为表现、应急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考虑,角色模拟要逼真、角色设计要合理。在扮演中有准备、指导、领会、扮演、结束、讨论和成果控制等表达模式,角色扮演是高职教学中的一种重要学习方式,在思想政治和其他课程中通过这种角色的设计和扮演,能够增强学生的行动能力、社会能力。

4.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学过程中,老师创设以形象为主体的场景,引导学生进行体验。情境教学具有丰富教学内容的作用,通过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感同身受的氛围创设,引导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并且培养其在特定场景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教师通过情境的模拟,让学生切身感受自己未来职场和未来的职业身份,全面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和职业素养。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针对“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可以创设“上海复旦等高校68名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被起诉”来模拟法庭进行教学,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可以创设“全国首例网络诽谤刑事追诉渠”进行模拟法庭教学。通过这些情境的亲身体验,让学生参与到法庭工作中,体验法律的威严性,树立法律信仰,培养法律意识。在情境教学中,老师要帮助学生熟悉所学法律知识,学生要认真学习法律条文、科学取证和法庭调查,积极开展法庭辩论,学习法庭判决等法律行为和规范,提高法律修养。教师通过创设情境而进行情境迁移,使学生获得情境体验,实现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的结合,最终达到显性知识隐性化。

四、小结

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开展以实践为基础的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这将丰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手段、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质量、实现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夸美纽斯,傅任敢译.大教学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

[2]郑惠卿.凯兴斯泰纳教育论著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汪静.德国“行动导向”职业教育教学法研究[D].天津大学,2007(12).

[4]何可尘,徐蓉.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课现状研究[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5]任平.高校教师教学方法运用现状调查[D].西南大学,2010(5).

[6]安宇.德国职业教育中的行动导向教学法[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10).

[7]管小青,陈晓静.基于行动导向模式的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13(7).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1篇5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与表达,2014年5月,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以《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题进行了精彩讲话,号召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高职院作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场所,教师和学生更要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跑者,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教职工的理想与信念,外化为工作、生活的自觉行动,激励广大高职院教师为实现个人梦与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一、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过程的核心在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相结合。

我党一贯坚持以抓政治理论学习促进思想统一,从而达到行动上的一致,这是我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取得成功的重要武器。在解放思想、言论自由、信息获取渠道极为广阔的和平年代,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过程,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并带动学生抵御不良思潮、违背社会道德的歪风邪气的入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学生管理与服务等多位一体的政治理论学习平台,不断完善学习方法与手段,建立健全热爱学习、学有效果、学以致用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

高职院开展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目的是提高教职工的素质与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过程,核心在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相结合,构建适应高职院教职工现状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理论学习体系和教材体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教职工头脑。

二、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过程的关键在于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拓宽学习渠道。

当前,高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基本都是在学校党委的安排与要求下,以二级教学部门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学习的内容大多按照党委宣传部下发的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内容局限在“发生了什么”、“做了什么”,与教师的个人职业发展及前途联系不紧密,不能引起广泛共鸣和深刻思考;学习方式以领导宣讲、宣读等抽象宏观理论说教为主,与教师日常教学、科研、实践育人等实际工作脱节,影响教师讨论的积极主动性;甚至出现以业务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的现象[1]。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过程的关键在于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拓宽学习渠道。除了采用传统的宣讲、个人自学方式外,还要注重发挥实践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发明和创新创业活动;广泛搭建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平台,如对口支教、爱心捐赠、企业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通过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教职工的自觉行为。在实践中要充分利用新媒体资源,开通专项微博、微信跟踪宣传和报道实践活动,使活动影响力惠及更多的师生。此外,利用新媒体资源的互动性,加强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教职工的诉求和真实想法,不断调整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确保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过程。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学系党总支广泛拓宽学习实践渠道,先后为教职工们搭建了六合金牛湖希望小学义务支教、江苏科技馆科普服务、家庭低碳环保咨询与服务等多个影响力大、社会反响佳的品牌实践平台。其中希望小学义务支教活动已经连续开展八年,教职工们通过课程支教、心理辅导、爱心捐赠、书信励志等方式为留守儿童们送去知识与自信、爱心与欢笑,并带动一批又一批的青年学生加入支教团队中,更将公平、友善、互助的理念播种到每个人的心中。八年来,支教团队见证了一届又一届小学生的成长,2名小学生在六合区主题征文比赛中荣获三等奖,1名学生在六合区中小学生电脑作文竞赛中获三等奖。此外,支教团队也收获了累累硕果,2011年,支教团队入选“江苏省大中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省级重点团队”;2012年,支教项目被江苏团省委评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2013年,希望小学被授予“江苏省优秀社会实践基地”称号。两届支教团队队长分别被评为2011年和2013年的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职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全过程,要注重加强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

一要开展榜样选树与学习活动,大力弘扬校园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发掘榜样身上可亲可敬的闪光点,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赶超榜样的优良氛围。例如,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我最喜爱的辅导员”及“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掀起向标兵看齐、争当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的热潮。二要注重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根据教职工思想特点与时俱进开展学术、体育、文娱活动,例如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征文与演讲比赛、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等活动,营造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三要加强校园环境、网络、广播站、图书资源等硬件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浩如烟海的图书资源的熏陶功能。加强广播站、学校官方微博的建设,宣传报道时事政治、热点新闻,对有争议的社会问题进行正面引导教育。

参考文献: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协作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7-0089-01

高校的行政管理是为了实现学校教育工作的目标,依靠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的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所以高校行政管理在高校各项管理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其本质是培养人才。由于大学办学主体的多元化与学生间差异的增大、对学生管理服务形成了很大的压力。第一,大学生的职业诉求和人生规划的变化以及教师的差异,也为高校行政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第二、高校学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具体表现为经济压力、就业压力、学习压力以及个人生活不适应带来的各种问题等,这使得学生管理服务的任务更为繁重,二者之间的协作,对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高效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现状分析

1.体系不同

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管理系统不同,工作队伍各自独立,高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沿袭一套固定模式:如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会等等,这些都是侧重于思想组织上的管理,和教学关系不大,更似乎远离学生。而学生管理是由主管领导、学生处干部、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是两个不同的工作体系。

2.缺乏沟通、互不了解

行政工作管理的人员没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接触学生时间少,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不了解行政相关管理工作,两项工作既有交叉,但工作性质、内容、方式等相互独立。

二者最终工作服务的对象都是学生,两个系统的工作应该是紧密联系,相互配合,但实际运作中,总是或多或少出现对一些情况,模凌两可,互相推诿。如果二者之间可以协调配合,必将显著提高教学质量。所以,总体目标的一致性、工作对象的统一性在客观上要求这两个作业群体在工作上相互促进,形成积极的协作关系。

二、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协作的必要性

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协作服务在整个高校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教学质量和学生各方面的全面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对高校行政管理和学生管理服务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重视二者的协调协作,才能避免管理资源的浪费。通过协作能够使二者达到双赢,使学生培养管理体系更加科学。

三、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协作的原则

1.规律原则

各高校的办学方针都根据自身实际出发,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协作不能脱离各高校自身的办学方针。例如,研究型校和高职型学校的协作模式应该是有差异的。因此,协作下的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必须符合学校总体运行规律,能适应学校各职能部门管理模式的需要。二者协作,需要高校领导者的重视和参与,从而形成长期有效的协作。

2.自主性原则

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职能上有较大的交集,但不能说明两者就可以相互替代,更不能简单地把两者混为一谈。在立足高校办学差异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安排和工作协作。如学生组建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教学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等向学校教务部门反映并要求及时作出反馈,协助完成学校教学事务的具体管理工作。除此以外,学生组建的宿舍管理委员会、膳食管理委员会、网络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都可以在充分汇集学生意见的基础之上代表学生参与各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全面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统筹利用资源,充分利用管理的互补、互助、协作性,力求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3.以人为本原则

处于青年中期的大学生,心智较为成熟,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观点,有着强烈的参与意识,期望能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学生自我管理、学生活动等方面。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学生的知情权、决策权、评价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满足和实现。大学生在校学习与生活会涉及方方面面,大学生的发展也需要各方面的教育和支持。要求学校涉及学生的各个部门,树立起学生为本的核心思想,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大对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力度,建立课堂内外多方位管理体系,实行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育人管理模式,即广泛调动、充分利用各层面管理育人的积极作用,多渠道收集教学信息,确保教学反馈信息的畅通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有效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激励”等功能,尽可能消除质量隐患,最大限度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四、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协作的方式

1.资源共享

校行政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服务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资源整理和传递,实现信息资源等共享。部门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为两者的协作创造前提。工作时可在议事等方面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为工作人员及时有效地了解学生相关情况提供参考,实现教师、管理人员、学生之间的信息对称,已成为高校管理中迫在眉睫的重大事项。

2.拓展能力

校园文化开展,可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处世方法、合作能力。通过举办歌咏比赛和合唱、合奏等活体活动形式,使艺术教育价值展现,让学生懂得协作配合的重要性,有利于学生形成具有统一意识和共同情感的团结的集体,而且个体会自觉自愿地接受规范纪律的约束,从而形成遵守纪律、协调一致的集体主义精神。社会实践架设平台,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志愿活动、社会调查、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有益于实现高校“培养人才、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三项基本任务,有益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当代大学生。

3.加强协作

增强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协作服务,工作队伍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协作机制下的工作服务则要求有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来开展协作机制下的各项工作,要求对原有队伍进行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部门之间协调办公的能力。

4.学风建设

以教风学风建设为协作的中心高校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但教风学风建设始终是不变的主题,高校的各种管理工作也都围绕着教风与学风的改善而努力。协作机制下的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服务,要求对教风学风齐抓共管,以教风的改善实现学风的优化,以学风的改善推动教风的提升,最终实现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服务的良性协作和深化。高校可以根据办学方向和办学条件,在尊重办学规律的前提下,不断创新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协作服务途径,实现教风学风的优化。通过实务工作中的不断创新,紧紧围绕教风学风建设,可以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对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也会有更高的效率,最终实现培养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大学生的目标。

高校运行机制下的行政管理,是服务于全校师生的服务型工作,学生部门管理工作更是各高校教育工作的基础,在实施和管理个过程中,要立足服务、协作,以学生需求为导向,提高优质服务为首要职能,完善各类服务体系、制度。高校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的协作途径多元化,只有积极探索适应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模式,不断满足社会、学生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建设和谐校园。

参考文献:

[1]大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实践探索,张梅芬,《教育与职业》,第六期

[2]大学生参与管理研究――以上海S大学学生参与宿舍管理为例,沈佩华,《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论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的互动,谢雪梅《北京教育.高教》2009.12

[4]浅谈行政管理学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运用,李倩职校论坛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篇7

[关键词]邰爽秋;教育行政学;理论建设

论及中国教育行政学,有一个人不能不提,那就是邰爽秋。作为中国近现代著名的教育家,邰爽秋与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并称为“中国教育界四大怪杰”。邰爽秋在教育的诸多方面都有独到的见解和阐述,特别是在教育行政学方面,更是有着突出的贡献。

一、稳定的教育经费是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

(一)教育机会均等

邰爽秋认为,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经费的中心问题。因为,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经费由公众负担以及教育经费根据各地实际进行分配的基础。教育经费政策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利于教育机会均等的目标。

在《公众负担教养经费之哲学背景》一文中,邰爽秋首先批评了反对公家出钱办教育的贵族思想、自私自利思想,并进而分析了主张拿公款办教育的人三种不同观念,即“利用的观念”、“慈善的观念”、“权力的观念”。邰爽秋认为“利用的观念”实质上是以一种功利的眼光来办教育,以达到其他目的,“认国家的权力,高出一切,要把个人完全屈服于国家的理想之下,个人不过是国家的工具,公家所以要办教育,无非要把儿童造成良好的工具,去实现国家的目的”。而“教育是天赋特权,什么人都有拥护的义务,用不着谁来发慈悲,加恩惠”,“慈善的观念”也是不对的。“权利的观念”是社会主义教育派的观点,要求“教养机会均等”,但“他们还是重教不重养,只知教而不知养”。无养而教,无异于空谈。

另外,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贫富差距,各地教育经费也有着多寡之分。

在《教育机会均等问题》一文里,邰爽秋以江苏省为例,通过各县年教育经费总量和初级小学年生均经费两项指标进行了比较,发现了“有重大的问题在内”,那就是成倍的差距,而“从儿童教育权利的眼光看,从教育机会均等的眼光看,实不愿意看见这种差异的存在!”

由此,邵爽秋批评了当时中国教育界的一种误谬的观念,“以为一地方的教育经费,只应拿来办一地方的学校”,“这种见解,可算狭隘到十二万分!”所以,要用“天下为公”的教育思想,即采取社会主义的教育理想,反对狭隘的地方主义,“以社会之款办社会之教育”。不要“以为国税应办国校,省税应办省校,地方税应办地方学校”,“彼此可以不负责任”。中央政府更应该“务期补救各地方教育经费不均齐的现象,而谋全国儿童教育机会均等之实现”。

(二)教育经费增高

果如上所述,就势必要增高教育经费,“则教育经费愈增高愈足以增加贫民的疾苦,结果不但不使人民欢迎教育,反而使他们恨死教育了!”针对这一点,邰爽秋提出了八个增加教育经费的要素,即:增高国民富力,开辟教育富源,利用无益资财,改良教育税制,扩大教育单位,鼓励人民协助,防止行政流弊,减免无形消耗。

其中,邰爽秋认为“中国社会上最无益的产业,要算庙产了”,“留在那班为蠹社会的僧阀手里,不拿来创办教育,岂不可惜?”

关于寺庙的管理和庙产的利用,从清末开始就有了讨论和行动。民国建立后,即颁布了《管理寺庙条例》,计划将全国佛教寺产纳入社会公益事业,但遭到了部分佛教界人士的反对。至1927年时,冯玉祥以打倒迷信为由,将少林寺、白马寺、相国寺等收归国有,同时,还将僧尼三十万众,勒令还俗。从而使庙产利用问题的讨论愈演愈烈。

邰爽秋参与了这场大讨论,并在1928年写著了《庙产兴学运动——一个教育经费政策的建议》一文,次年,又编著了《庙产兴学问题》一书。邰爽秋认为,发动庙产兴学运动的目的,是“划拨过剩庙产,创办教育”,从而“铲除僧阀”、“解放僧众”、“利用庙产”、“创办教育”。关于“利用庙产”,邰爽秋指出要“划拨庙产建设工厂及补习学校,促进还俗僧尼职业教育;建设国立佛学院,昌明佛学;保护名山胜迹及其美术品;拨留年老及不愿还俗僧尼之赡养费;余款一律充教育经费”。至于“创办教育”,更是要从“由大学院以全国为单位支配补助省县地方,以谋教育之普及;提倡天才教育;提倡教养学校及育婴学校;促进民众教育;促进免费教育;设立清贫聪颖学生之奖学基金;恢复师范生待遇;提高教育人员待遇;推广职业教育”等方面落实。

庙产兴学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反响,一时间,反对派与赞成派对峙,中立者与漠不关心者骑墙。时任内政部部长的薛笃弼建议改僧寺为学校,并颁布了修订后的《寺庙管理条例》。按照政府的法令,各地政府“便以兴办教育慈善事业为名,将地方寺庙强行接收”。但由于佛教界人士的强烈反对,“政府也惟恐引来更大的风波,影响民心拥戴”,于是将《寺庙管理条例》废止,另行公布了《监督寺庙条令》,立意和措辞上虽比《寺庙管理条令》和缓,但对佛教并无积极的整理,“掠夺庙产的风潮,也并未因此遏止”。对此,邰爽秋评论道:“我相信这个运动尚在开始时期,将来能否成功,还看我们努力,提倡庙产兴学的同志们,向前奋斗!莫把党国要人敷衍僧界的酬酢和电报,看做僧阀们的胜利,致被他们窃笑!”由此可见,邰爽秋对于庙产兴学的坚定支持和信心。

(三)教育经费独立

有关教育经费独立问题,邰爽秋在《教育经费独立问题》一文中,介绍了美国教育经费独立的城市在学生人数、教师工资、教师受教育程度、学校用地、教育政策延续等方面都好于教育经费不独立城市的情况。当然,“以上所说虽说偏于美国城市教育方面的情形,但是其中所包含的原则,拿来解释中国教育经费应该独立的理由,差不多完全可以适用”。进而,邰爽秋提出了教育经费独立的八项主张:教育基金之确定,教育税源之划分,预算制度之独立,加税权力之独立,征收机关之独立,保管机关之独立,用款权力之独立,审核机关之独立。

(四)育经费行政

邰爽秋在提出教育经费独立的八项倡议时,还注意到了另一个重要问题,即缺乏统一的管理。他指出“这地一个委员会,那地一个委员会,把教育经费系统都弄乱了”,“全国教育经费收支的审核,应归入一个有系统的机关办理”。

邰爽秋认为教育经费增高,教育经费独立,教育负担均平,教育机会均等都需要以育经费行政作为保证。只有育经费行政,才能增加教育经费收入,通盘筹划教育税源,改良教育税制,整理教育税收,扩大负担教育费的单位;只有育经费行政,才能保障教育经费的独立;只有育经费行政,才能平均教育经费的负担,打消贫苦隔阂,公平支配;只有育经费行政,才能筹谋教育机会均等,“更进而选择优良,高深造成,亦可无遗珠之憾矣”,“因此发生育经费行政的根本问题”。

邰爽秋认为,要想实现教育经费行政之统一,必须遵守两条原则,即系统要独立、事权要集中。而做到这两条,必须使全国各级教育经费局,由中央以至地方,一律以有机体之组织构成,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系统,不受普通财政系统牵制,以一事权,而节糜费。

二、优秀的教育局长是教育

事业顺利发展的关键

除了教育经费,邰爽秋还非常关注教育局长的遴选任用。

(一)教育局长要做到四个必须

1.必须有专业训练

教育局长的专业训练至关重要,“国内各大学教育学院及文学院教育系虽有教育行政学程或教育行政系之设,然究其性质则只为训练普通行政人员而设;且各学程内容散漫重复,缺少系统组织,殊不适于训练教育局长之用”。

他认为,应该规定严密精确的办法慎重考选学习地方教育行政的毕业生,做到宁缺毋滥。而学习教育行政学,要以课程为主体,课程内容,应就行政专业之需要,分为各种行政的状况,每个状况为一个问题,由数人联合教授。同时,应在教育学院附近,设立教育行政实验区,专为试验各种教育计划制度,试用各种测量表格及为学生研究实习之用。

在邰爽秋看来,学生上课,实际上就是为解决问题,并无所谓真的上课。理论要与实际打成一片,即“学什么”,就是“做什么”。只有提高专业训练程度,并发给教育局长们专业文凭,才可以资识别,而免鱼目混珠之弊。

2.必须有专业经验

邰爽秋认为刚刚离开校园的大学毕业生,是万不可担任做教育部门的负责人的,而应该在四五年内担任较小的职务,吸收经验,充实修养以为日后服务做准备。必须注意的是,在此期间所任工作不宜固定,应时有变动,这样才可以获得多方经验。

除此之外,做教育局长之前,应先在教育界服务三五年,或为教师,或为校长,在此数年内所得之经验,其价值非求学时代之普通及专业修养所能及。

3.必须修养个人性格

邰爽秋在此方面,总结了如下数十点:心地光明;言语有度;处事公正;爱惜声誉;经济时间;处事敏捷;料事得体;主张坚定;手腕灵活;了解人情世故;发言中肯合时;勿言人之短,勿炫己之长;成功不自满,失败不颓丧;态度大方,应有君子体貌;诙谐有节,毋作过分庄严;根据事实,答辩非难,态度雍容,言简意赅;临事怨怼,最不能得人信任。此种习惯,万不可养成。

这些话语,不仅对做教育局长,其他行业领袖亦然。至今看来,仍不失为为人处世的良言警句。可见,邰爽秋对中国国情的深刻观察和教育行政系统的谙熟。

4.必须建立领袖资格

邰爽秋希望,教育局长除举报上述品格之外,还需要建立起领袖的资格。

所谓“领袖的资格”,不仅要热心教育,为人模范,还要合理使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事处事要凭借真实能力。同时,还要做到不为行政琐事束缚;更要懂得重要的改革,必须经过长久的时期,才能实现。

(二)教育局长有四项任务

教育局长的任务是很多的,但邰爽秋将这些归结为四项,即计划上的任务、行政上的任务、视导上的任务和社会上的任务。

1.计划上的任务

市县区范围有大小之殊,计划任务即有繁简之别,但无论怎样,对于新局长就任之始,其最重要工作之一,就是编定计划。

邰爽秋提出,在编制教育计划时,首先应根据事实上的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凭空捏造。因此,可以先将本地方社会情形及教育状况,做一个简单的调查,分析研究其教育需要的性质和程度,然后考核本地方教育设施是否满足此种需要。最后根据结果,进行通盘筹算,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确定进行的重心,即在某一时期或某年计划内集中精力从事的事情。同时,还需要参照中央及省里的规定以及本年度教育的计划,分门别类的进行详细说明。

邰爽秋特别指出,推行计划时应注意计划中详细条目,若时机未到,不宜公布。因为“局长为教育专家,其所拟议,往往须先与教育委员会交换意见,并做一番宣传工夫,方能实行无阻。若操之太急,冒然向委员会提出,必易遭否决。即或勉强通过,而在实行之际,亦不免引起社会反对,甚非教育前途之福也”。

2.行政上的任务

教育局长在行政上的任务就更多了,从局内杂项到经费开支,从人员调度到教材安排,从儿童成长到健康方面,从普及教育到社会教育,甚至是私人教育等等。因此,邰爽秋告诫教育局长们要建立起与同事们之间的互信。

教育局长还要获得社会的信任。“局长为一地方教育领袖,地位重要,其与儿童家长及一般市民接触之机会颇多。此种机会苟能善为利用,则局长之人格、学识、机智、判断等皆能予人以良好印象,增加其管理上之力量。否则必得相反结果,失却民众之拥护,不可不慎也”。

3.视导上的任务

视导上的任务是教育局长的第三个任务。所谓视导,就是教学视导,是针对学校或教师之教学措施进行系统性的视察与辅导,以提升学校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效果的过程。

因此,与督学、校长、师生进行交往,即视导上的任务。前两项,计划与行政上的任务,都为此而设。但教育视导有很多方面,包括行政视导与教学视导。行政视导强调政令及行政运作的视察与辅导,教学视导则重视教学计划与教学实施的视察与辅导,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以,教育局长要处理好与督学、校长、教师及学生之间的关系,对督学要指导,对校长要提出意见,对教师要鼓励,对学生要关心。

4.社会上的任务

教育局长的最后一个任务就是社会上的任务。如参与各种社会服务团体,提倡并参与到合作运动、卫生运动、造林运动、职业指导运动等各种运动中来,提倡并指导民众自发组织的各类研究会,参与教师、家长的集会,辅助县政府促进地方自治,出席市政府或县政府各种会议,领导民众举行各种纪念会以及赴宴。

面对如此繁多的工作任务,邰爽秋也为教育局长们是否能全心、精心、安心工作表示担心,因此,他总结了“教育局长之危机”,希望能够引起教育局长们的注意,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更好地从事教育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邰爽秋强调了教育局长夫人对工作的帮助。包括协助丈夫处理社会任务,防止其在社会活动上浪耗精力,维持和平美满之家庭生活,协助处理杂务,鼓励丈夫努力改进。所以,“为局长者,有如此内助,若其他条件适合,则其事业之成功,自可操左券矣”。

三、合理的教育视导是教育

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

指导教学是一种动作,指导教学之目的,是在帮助教师促进教学,而使儿童在学习上得到经济的有价值的效果。但是要指导教学成功,当先要诊察与教学方面有关之各种事实。邰爽秋批评了在教育视察时走过场、搭架子浮于形式的现象,并打比方说“要用医生诊断的方法,诊断教学上的病态”。

那么,该如何诊治呢?邰爽秋指出,要从学生、教师、教学三方面入手。因为,这三者是整个教育中最重要的三个环节。对于指导教学的人,由于“教学指导乃教育行政中重要事务之一,凡是担任行政的人,皆应负担指导的责任,而指导能否成功,全观此等人员之修养如何而定”,所以,在邰爽秋看来,理想中的教学指导员,是要在体质、品格及对人的态度、习惯、思想行为、学识、教学技能、指导技能、辨事能力等方面具有一系列条件的。而在施行教学指导之前,还需要有良好的教学标准,这种标准既可作教师研究改进之指南针,又可供指导员检验批评之参考。在上述条件都完备后,方可视察教学。邰爽秋建议,教学视察,要制定好计划,从一年到一月直至一周,通过校内、本地、远道等多种视察形式,同教师们进行个别和团体的会商,提出意见和建议,用合理的批评方式,使教师能够自我分析,自我进步,能够自立、独创。

对于教学视导,邰爽秋对教师的要求同对教育局长一样严格。教育局长的无才无德会使教育决策失当,危害教育事业,而教师的失败也会影响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因此,邰爽秋也建议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塑造。

四、结语

首先,邰爽秋的教育经费研究,从宏观研究到微观分析,从哲学背景到具体措施,从经费增加途径,到教育经费独立,再到育经费行政,环环相扣,逻辑缜密,形成了一个完整体系,也构成了他教育行政学理论的主要部分。

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不少知识分子,把教育看做救亡图存的唯一途径。而教育经费的拮据和教育资源的匮乏,制约了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在此形势下,邰爽秋提出的一系列有关教育经费的观点和看法,是极具针对性、建设性、启示性的。显然,经过了他的仔细观察和深思熟虑,直面现实,扎根实际,这与以往注本读经的本本研究和泛泛而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有学者评价说“邰爽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对教育经费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其见解在今天看来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其次,邰爽秋对教育局长,甚至是其家庭都有很高的要求和期待。这些思想,也构成了他的教育行政学理论有关教育人员论述的重要部分。

时局的不稳也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在权力的博弈过程中,教育行政长官也在走马灯似的更换。一些平庸之人充任其职,这让邰爽秋忧心忡忡。所以,在邰爽秋看来,领导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从事的一项活动,履行一种职责。由此,就必须要有它的责、权、利及其要求和操作规范。这些,都是极具参考性的。

再次,邰爽秋对于视导的关注,不仅源自对教育局长职责的明确,更是体现出对教育事业的特殊关注。当然,这些话题在早先和同时代的蔡元培、李石曾、庄泽宣、余家菊等也都曾公开论及,这也使得邰爽秋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把握,从而把教育行政学的理论引向深入。

最后,邰爽秋还注意到了前人鲜有涉及的“校舍设备”。在邰爽秋看来,“校舍为教育上物质环境之主要部分,其良否影响于教育经费之效力及学童身心之发展者极大”。因此,有必要对校舍进行考察校舍需要、测量校舍效率、考察经济力量三方面的调查。只有了解了这些情况,掌握了这些数据,才能确保学校具有良好的硬件设施,使儿童身心获得发展。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篇8

一、公共服务理论是行政法学发展的理论支点

(一)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及其在法国行政法中地位的确立:从狄骥到佩泽尔

1.狄骥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

经历了社会契约论和大革命思想http://洗礼之后的法国,坚定不移地奉行国家主权理论和个人权利本位。然而,作为公法学先驱的狄骥,则通过仔细的观察,敏锐地察觉到了公法理论中正在静悄悄地发生的深刻变化。狄骥认为,公共服务的概念正在逐渐取代主权的概念而成为公法的基础。”[1]狄骥的公共服务理论是具有开创性的,对于当时的主流理论起到了修正和替代的作用。狄骥公共服务理论对公法学的贡献,我们可以作如下表述:第一次将公共服务与公法学紧密结合起来的,当推法国波尔多学派的代表人、公法学大师莱昂•狄骥,他基于法国行政法院判例创立的公务学说,曾一度成功地取代公共权力理论成为法国公法的基本理念。”[2]在明确提出公共服务理论之后,狄骥又对公共服务下了一个大致的定义,狄骥认为公共服务就是指那些政府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对一项公共服务可以给出如下定义:任何因其与社会团结的实现与促进不可分割、而必须由政府来加以规范和控制的活动,就是一项公共服务,只要它具有除非通过政府干预,否则便不能得到保障的特征”[1]50;53。

狄骥作为一名实证主义社会法学的学者,更多的是从社会现实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他关注到并且呼吁一种注重实际的、社会化的法律制度正在取代早先那种具有抽象性和个人主义两种特性的制度”[1]8。在批判大革命以来人们所坚信不移并奉之为永恒信仰的国家主权和天赋人权两种学说的基础上,狄骥提出了更具实际意义和科学价值的公务学说。公务学说之所以能在与公共权力理论的较量中获胜,主要归因于能对当时的公法现象给予雄辩的解释。19世纪中叶以后,行政机关为了回应改善福利水平的社会需求,越来越多地实施与传统地基于公共权力的行政管理行为完全不同的服务行为,这就使得公共权力无法继续成为划分行政机关的公、私法行为,划分公法与私法,进而划分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管辖范围的判断标准。公务学说应运而生,乘虚而入,取而代之,一举成为法国公法的基本理念和法国公法学的核心范畴。自此以后,将公法的功能定位为保障政府供给公共服务就成为法国公法的基本立场;围绕公共服务这个核心范畴来建构公法知识体系,也成为一种公法学术传统。”[2]

2.公共服务理论的危机与多元化

公务理论原本是针对政府的公共服务活动提出的,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类型的公共服务,比如工商业公务、社会公务、职业公务等[注:关于法国历史上新的公务类型,王名扬教授在著作中写道:第一,国家大量从事经济活动或者把私人企业国有化,这些经济活动称为经济公务或工商业公务。工商业公务过去只是例外现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成为大量的正常的现象,而且越来越有增加的趋势。工商业公务和传统的行政公务不同,不是适用行政法,而是适用民商法,不由行政法院管辖,而由普通法院管辖。第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资产阶级迫于形势需要,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公务成为重要的公共利益,这些公务主要受私法支配和普通法院管辖。第三,自由职业者组织同业工会,负责审查会员的开业资格和维持职业的道德纪律。这些活动称为职业公务,也主要受私法支配和普通法院管辖。”(王名扬.法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27-28.)],这些公共服务不仅活动主体不是行政机关,而且适用的法律也不是行政法,多是由民法等私法来规范并在普通法院而不是行政法院解决争议。这样,在法国这个严格奉行公私法划分和行政法院与普通法院分立的大陆法系国家,上述新类型公务的出现对于公务理论作为行政法基本理论的地位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另一方面,近代行政法又大量出现另一现象,即政府鼓励私人从事公益事业。私人的公益活动虽然不是公务,也往往能得到行政法上的某些地位。因此,行政法的适用范围也超过公务的范围。总之,自从本世纪50年代以后,公务学说在法国受到极大的打击,在很多情况下,已经不能说明行政法的性质和行政法院的管辖范围。”[3]总之,公务主体和类型的扩大以及私人公益活动对公务的冲击使得公务学说不能再作为法国行政法学惟一的理论基础,法国行政法学由此进入一个多元标准学说时期。

3.佩泽尔的公共服务理论

狄骥之后的另一位法国学者古斯塔夫•佩泽尔将公共服务定义为公共团体为了满足普遍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活动。”[4]这样,相对于狄骥对公共服务的定义,佩泽尔的公共服务概念的外延就已经有了扩大化的趋势。他进而认为,公共服务的用语可以有组织的含义和物质的含义。在组织含义上,公共服务意味着一个组织,一个行政机构。在物质含义上,公共服务指的是某项活动,某项具有普遍利益特点的使命”,这两个概念经常相互重合,但并不总是如此:事实上,我们越来越多地发现私人组织管理着物质含义上的一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物质成分和使命如今在公共服务的概念中占据了主导地位。”[4]187;188由于公共服务在本质上属于一个不确定法律概念,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什么是公共服务,哪些行为可以归入公共服务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佩泽尔指出判定公共服务的标准有两个,一是符合普遍利益,二是属于统治者的意愿,并且认为法官在认定公共服务时可考虑下列因素的存在:公共权力特权的存在、有悖私法的条款和规则、服务的设立和对服务运行的监督”[4]188;189。我们可以认为,佩泽尔对于公共服务理论做出了新的阐释,使之更适合实践变化的需要。因为佩泽尔坚信,实际上,即使此概念没有从前那么重要,但今天仍然保留着很大的效用。司法判例经常援引此概念。”[4]191佩泽尔认为公共服务的未来将是公共服务的共同体化。在今天,公共服务非但没有消除其概念效用,反而影响到欧盟法律。至于欧盟法院,它在两项裁决中以一种简化的形式承认了公共服务的存在,认为比利时公营邮政局或荷兰公营电力公司承担着保障普遍经济利益的服务或不可中断的服务。由此产生了对法国公共服务概念的某种共同体化和使法国公共服务适应欧洲的问题。”[4]204

(二)德国的服务行政与生存照顾理论:从福斯多夫到毛雷尔

1.福斯多夫的服务(给付)行政与生存照顾理论的提出

厄斯特•福斯多夫是德国行政法学界里最早提出服务行政”(leistungsverwaltung)概念的。德国行政法学界把最先提出服务行政理论,且主张干涉行政与服务行政‘并称’之福斯多夫称为创立‘新行政法学’之巨擘。尤其是福斯多夫提出之‘生存照顾’(daseinsvorsorge)一词已系表彰现代国家行政任务重心之所在”[5]。福斯多夫认为,法治国家之原则,乃依法律来治理国家以及保障人权。但是,在20世纪这种情形已有改变。人民总是先求能够生存,以后才会要求享有自由、秩序与福祉。国家因此而负有广泛照料人民生存照顾之义务,并受这种义务之拘束。此不仅是德国,也是各国宪法发展之趋势。任何一个国家为了维持国家稳定,就必须提供人民生存之照顾。国家惟有提供生存照顾,确保国民的生存基础,方可免于倾覆之命运”,生存照顾的发展系由‘个人负责’进而转为‘集体负责’,最后转入‘政治负责’之中”,要来界定生存照顾之概念,可由下述两个观点来确定之:第一,服务关系之‘双方性’;及第二,个人对此服务关系之‘依赖性’”[5]52;53;72。从此,服务行政的理论和生存照顾”的概念进入到德国的行政法学界。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服务行政和生存照顾理论的提出扩大了政府的权力边界,主张行政权力对个人生活适度扩大的干预,这显然与传统的自由主义法治国家理念以及依法律行政原则是有冲突的,然而,除了社会实践的发展对于行政法治理论的冲击与完善这个因素之外,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也可以认为这是增加了行政机关的作为义务,有利于防止行政怠惰。正如毛雷尔教授所指出的,通过生存照顾的概念,福斯多夫将提供为人们生活所必要的条件和给付确定为行政的任务。”[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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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雷尔从基本法的高度重视服务行政的主张

按照传统的分类方法,可以根据行政手段对公民的法律效果的不同,将行政分为侵害行政与给付行政两大类。然而,侵害行政和给付行政的划分在学理上遭到越来越多的反对”,从手段的意义上来看,侵害行政和给付行政并不是两个独立的、对应的领域,而是在许多方面相互交叉。”[6]9;10毛雷尔主张将服务行政的重要性从基本法的高度予以确认。他说,基本法确认了给付行政和引导行政的任务。因此,除了至今仍然需要法学予以重视的传统侵害行政之外,为了执行给付行政和引导行政的典型任务而需要的行政法手段应当予以特别的重视。”[6]21

(三)美国的新公共管理主义与新公共服务理论

1新公共管理主义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新公共管理主义是借鉴企业管理的原则与方法进行政府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主义主要由本世纪初发展起来的古典泰勒主义的管理原则所构成,即强调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技术及模式在公共管理中的应用。”[7]新公共管理主义与公共选择理论一样,都首先进行一种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并且新公共管理主义不仅假设政府官员是理性经济人,而且假设政府本身也是一个理性经济人,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罗德斯(w.rhodes)指出,新公共管理”有如下几个中心学说:以管理而非政策为焦点,以业绩评估和效率为焦点;将公共官僚机构分解成各种建立在使用者付费基础上的处理事务的机构;准市场的使用和合同承包以培育竞争;一种强调产出目标、限制性项目合同、金钱诱因和自由裁员的新管理风格[8]。有学者认为,从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主要解决政治随意干预行政而产生政府腐败和普遍低效率的问题,目的是使政府行为规范化、法治化,保证政府对社会、对民众负责任,因而有了政治与行政两分(包括政治对行政实行民主控制)的思想,以及官僚制理论中关于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行为程序的规定。新公共管理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在过度规范化、法制化和过多控制的情形下,如何提升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改善政府的管理绩效。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都有自身的价值。新公共管理至今并没有完全替代公共行政的地位,从未来趋势看,应该是这两种不同模式同时并存于公共服务之中,并共同促进全新公共管理知识体系的形成”[9]。

2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批判和继承

新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政府不再同时掌舵和划桨,而是把划桨的任务赋予更为高效率的市场,政府则专心做好掌舵的工作。在对新公共管理进行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新理论。丹哈特夫妇提供了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比较的一个代表性范式,他们提出了对服务行政有相当指导意义的七个方面:1.服务而非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6.重视人而不只是生产率;7.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夏书章先生对此有这样的评价,在传统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之后,出现新公共服务运动,并非偶然,故不论它们之间的理论观点和具体内容上的分歧和争议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和不容忽视,即强调或提醒公共管理主要是或者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的性质。”[10]

二、传统行政法学的特征与不足

转型时期”是我国目前应用频率比较高的一个词汇,这一词汇充分表达了我国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民主法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能够体现出转型时期的时代烙印。这一时代背景使得我们在思考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方向时不得不考虑如下问题:我国的行政法学是不是也处于一个转型时期?是什么样的转型?这种转型是否符合当今世界行政法学发展的总体趋势?笔者认为,我国的行政法学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现在确实处于一个转型时期,这个转型时期是受法治国家行政法学前沿理论发展影响的,因为我们国家行政法学的发展历史比较短,这就注定了我们会不断吸取其他行政法学理论积淀比较深厚的国家的学理和经验。无独有偶,世界范围内行政法学内在自发的这种转型要求又与我国政治文明和政府体制改革的外在要求相契合。因此,行政法学的转型具有必然性。当然,笔者这里所指的行政法学的转型,是指行政法学由传统行政法学到现代行政法学的转型,而行政法学的转型必然首先要求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变化,也就是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由控权论转向公共服务理论。

传统行政法学是围绕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问题而展开的。行政权力的存在会对公民权利的行使产生影响,超过必要限度的行政权力必将损害公民权利。因此,为了充分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就要对行政权力划定一个存在的范围。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产生了夜警国家。后来,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功能,但是传统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仍然是控权论,仍然要探讨如何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正是基于这个原因,行政程序与司法审查才会在美国行政法中占据重要位置,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英国的议会主权与越权无效原则才会相当发达。传统行政法学及与之相关的控权理论在行政法学的发展历程上确实曾经极度辉煌,甚至到今天仍然影响深远。可以说,传统行政法学牢牢把握住了行政法学作为一个法学分支学科不同于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学科的精髓之处,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行政法学对于行政法学科的发展也产生了一些束缚,下文将详细阐述。

(一)传统行政法学的特征

第一,传统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是控权理论和个人权利主义。

控权理论是与管理理论相对立的行政法基础理论。控权论与管理论是作为与平衡论相对立的行政法基础理论的三大理想模型而提出的。[11]笔者认为,控权论集中反映了传统行政法学的特征,而管理论则是公共服务理论的异化。管理理论最基本的思维定式是‘官民对立’,认为行政法是一种工具,行政机关拿这个工具来管老百姓,是管民的工具。或者说,行政法是治民的工具。”[12]控权理论认为权力与权利是对立的,行政法就是控制行政权,保障人权的法。主张对行政权处处加以限制,使行政机关的活动限制在最小领域内。控权理论主张通过立法、司法对行政权加以限制,不让行政权扩张,不允许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其特点是重权利、轻权力,重民主,轻效率。”[12]56

第二,传统行政法学极为重视司法审查与行政程序。

司法审查和行政程序在传统行政法学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这两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为了制约行政权的滥用。其理论基础是古老的自然正义和正当程序理论。司法审查的实质就是重视对行政权力的外部监督,用司法权来牵制行政权。相信司法并赋予司法较大的能动性是美国制宪者们经过论证而得出的结论。在美国的行政法学教科书中,行政法涉及对行政机关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必须遵从的方式(主要强调法定程序规则);以及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13]在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虽然司法对行政的干涉http://被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但是仍然是由隶属于行政系统的相对独立的行政法院来审判行政纠纷,只不过司法审查在大陆法系国家被称之为行政诉讼而已。用正当合理的行政程序来规范行政权则相对于司法审查的古老传统而言要晚得多,但是这并不妨碍它在传统行政法学中的地位。美国于1946年率先制定了《联邦行政程序法》,在此之后的几十年内,全世界范围内都兴起了一股制定行政程序法典并重视行政权的程序正当性的热潮。行政权的膨胀使得行政权涵盖了行政立法权、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司法权三个方面的内容,外部的司法救济注定了是力度有限的和不及时的。从行政权的内部着手,用行政过程的正当程序来加以规范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事前防范措施。程序的重要性在程序法学家那里得到了极至的发挥,他们甚至认为程序远比实体更重要,采用正当的程序得出的结论也就必然应当被假定是正确的。因此,探讨什么样的程序是最正当的也就成为了最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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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传统行政法学主要强调国家行政。

行政虽然主要指国家行政,但也包括非国家行政。传统的行政法学通常只研究国家行政(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20世纪中期以后,各国行政法学开始将国家行政以外的公行政也纳入研究的范围。”[14]传统行政法学基于控权理论而强调对行政权的控制,而行政权是作为与立法权、司法权相并列的国家三权之一的,这样就很容易使得控权理论将自己的视野只局限于国家权力的层面,控权也就等同于了控制国家权力领域的行政权,行政的范围也就只局限于了国家权力领域,而社会行政、私人行政等领域实际存在的行政权则得不到规范。这样就一方面只强调对国家行政的规范,而忽视社会行政,另一方面又很容易导致对国家行政的过度干预,束缚了国家行政的能动性。http://

(二)传统行政法学的不足

第一,行政主体上只规范国家行政主体,忽视社会行政、私人行政等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

行政法学上对行政主体的规范,首先是为了明确可以行使行政权的法律主体,排除了社会团体、政党、个人等主体行使行政权的可能性,除非该类主体是基于授权或委托。但是,行政主体范围的狭小已经成为制约传统行政法学发展的瓶颈。法律上没有将某类主体纳入行政主体的范畴,实际上并不能排除这些主体在实践当中对行政权力的行使,并且,当这类主体因行使行政权而侵犯相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却又因法律没有规范而无法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由此,法律原来的立法目的并未达到,反而使不法行政趁虚而入。行政主体规定范围的狭小不能不说是传统行政法学的一大不足。

第二,行政行为上过于重视制约强制性行政行为,忽视激励和规范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传统行政法学基于控权理论,主要关注于采取什么措施控制行政权对公民权利的侵犯,而行政权对公民权利侵犯最明显最常见的又主要体现为一些强制性行政行为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因此传统行政法学主要倾向于对强制性行政行为类型的研究和对其进行行为规范,对于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则关注较少。甚至一度认为,强制性是行政权的基本属性之一,行政行为具有先定力,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停止执行。然而,随着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在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和在理论上的不断发展,行政行为理论已经突破了原先强制性行政行为的理论框架,探讨对非强制性行政行为的激励和规范成为行政法学的重要任务。

第三,行政救济上,一方面司法审查不全面,对社会行政、私人行政的审查较少,另一方面非诉讼行政救济不发达。

虽然传统行政法学一直主张在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时要提供必要的及时的行政救济,并因此构筑了较为丰富的司法审查标准以及将国家作为侵权赔偿主体,但是传统行政法学控权理论下的行政救济仍然是不完善的。首先,司法审查的对象仍然主要是行政机关,在涉及非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下,英美法系国家普遍的做法是将之纳入违宪审查的范畴,大陆法系则将之归入宪法诉讼,虽然宪法与行政法同为公法,但是宪法救济毕竟与行政救济是不同的,如果将一切行政诉讼所不能容纳的涉及公权力的诉讼都归入宪法诉讼,则宪法诉讼将会不堪重负。比较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将国家行政、社会行政甚至私人行政中一切与行政权力有关的诉讼都归入行政诉讼进行司法审查。此外,现代行政法中行政救济不完善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非诉讼的行政救济方式的不发达。行政纠纷的多样化和行政活动的专业化决定了行政救济不能是单一的司法审查的方式,诉讼的公正性可能会延缓争议解决的效率,法官的法律思维习惯可能无法对专业化和技术性的行政知识作出正确判断。尽管我们坚信司法正义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我们也从无数个个案中看到,当涉及行政专业化知识的争议被诉诸法院之后,法官也只能就案件形式上的内容根据法律作出判断,从而实现形式正当性,但对于案件实质上的内容,法官则要充分尊重行政机关的判断余地,因为这一方面是因为行政机关享有一部分行政裁量权,另一方面主要还是因为法官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对一些专门性问题作出实质审查。

三、现代行政法学及其特征

现代行政法学则应在理论上突破传统行政法学控权理论的限制,以公共服务理论为指导,重塑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现代行政法学的建构与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是相呼应的。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要转变行政理念,由管理理念转变为服务理念,以服务理念来确定政府的职能和整合政府机构。服务型政府必然应当首先是一个守法的政府,是应当遵循法治规律和被纳入到法治框架下的政府。反过来,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又对行政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一个服务型的政府,行政法学不能再从行政权与公民权相对立的视角出发而着力探讨如何控制行政权从而保障公民权,而应认识到行政权的存在是为了给公民权进行服务,从而从行政权与公民权相统一的角度重构行政法学科体系,这种意义上的行政法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现代行政法学。现代行政法学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其明显特征是公私合作,公权力与相对人之间没有明显的对抗,对公权力与相对人双方都既要制约又要激励。

第一,在价值理念上,由控权走向服务

现代行政法学是以公共服务理论为理论基石的。无论是公务论还是新公务论,都是公共服务理论的分支。控权理论解决了行政权力膨胀对公民权利的侵害问题,但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两者之间关系的紧张和对立。现代行政法学的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反思控权理论不足的基础上而提出的,公共服务的理论既可以防止行政权力过分肆虐,又可以保障行政权力效用的充分发挥,既可以使相对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又可以防止相对人滥用权利,使得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呈现出一种柔性互动的良性发展趋势。因此,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理念相对于控权理论而言是更为积极的一种理论模型。

第二,在行政范围上,由国家行政走向公共行政

现代行政法学的公共服务理论容纳了更为广阔的行政疆域,社会行政、私人行政等凡是与行政权的行使有关的活动都被纳入其中。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使用了公共行政的概念,公共行政是包括国家行政、社会行政、私人行政在内的现代行政法上行政的总称。但是,社会行政与私人行政的行政活动,只有在其具有行政法上意义并产生行政法上后果的情况下才属于我们这里所讲的公共行政范畴。判断的标准就是是否涉及行政权的运用、是否有行政相对人以及是否具有公共性。这些标准就将纯粹的私人管理行为、社团内部的劳务关系等排除在公共行政之外了。

第三,在行为模式上,由公私对抗走向公私合作

现代行政法学的公共服务理论表现在行为模式上,必然要求更多地运用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方式,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的广泛运用以及与之相关的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又必将弱化行政权与公民权之间公私对抗的状态,从而营造一种公私合作的新的行为模式。现代公法应当基于对公共服务的合理排序,分别授权行政机关、社会自治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工商企业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建构一种公私合作的公共服务模式。”[2]55这种公私合作的公共服务模式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这种合理的运作模式反映出公法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全面理解:既要求政府承担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的法定职责,又竭力避免其滑入大包大揽的全能政府或者陷入琐碎的公共服务细节之中。二是公法根据行政机关、行业协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工商企业的不同特点,因势利导,将其塑造为在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上既竞争、又合作的公共服务供给者,对公共选择机制和私人选择机制加以有效整合,在有效避免‘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合约失灵’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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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行政救济方式的多元化

针对传统行政法学行政救济方式的单一性所带来的种种弊端,现代行政法学主张建立多元化的行政救济机制,其中除了现行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之外,还应根据不同的行政专业建立大量不同领域的类似于英国的行政裁判所性质的地位中立的隶属于行政系统内部的争端解决机构,这些机构都具有裁决相关领域涉及专业性问题之争议的相应资质和人员,其作出的裁决对法院的判决具有决定性影响,当然,这类机构建立的原则、作出裁决的程序以及其与法院的关系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讨。此外,还应在行政与司法之外,重视仲裁对争端的解决作用,建立教育仲裁等专业仲裁机构。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学校;行政;管理意识

一、学校行政人员最基本的素质是行政意识

行政意识就是行政人员对履行行政工作的认知程度,它包括行政工作自身特点以及行政工作的职责要求等方面的内化程度,是行政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最基本素质。作为学校行政人员要站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高度,以教师层面看待领导标准的角度,身先士卒,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过程一如既往,形成有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要特别关注工作的严密性、严肃性和保密性,整个学校发展规划和大事决策做到没有形成决议的事情以及会议的讨论过程,保密不乱讲;做到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集体决策期间可以争论,一旦形成决议,都要和领导保持高度一致,绝对服从;领会“四要四不要”的真实含义,做到要副、要服、要辅、要符,不要负、不要浮、不要敷、不要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属于本职范围的事情认认真真义无反顾地做好,保持学校工作的严肃性和领导的权威性,为整体推进学校工作做一名忠实的成员和无私的奉献者,自己要以行政人员的素质时刻要求自己,要达到教师和学生心目中的领导标准。管理者是领导者,在开展行政工作中不仅要号召、倡导,更重要的是带头实践,身体力行,抓好典型,推动全局。

二、学校行政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是岗位意识

岗位意识就是对所在岗位的知晓程度和坚守岗位的自觉性,是行政人员基本要求。作为行政人员要坚持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和本职岗位上,不随便离岗,做到岗在人在,人不离岗,岗不离人。根据学校工作分工,讲求分工合作,每一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做,坚决摒弃“唱空城计”的欺骗行径和“人在心不在”的虚浮作风。所以行政人员都应严于律己,忠于职守,正确对待行政岗位权利,互相配合,共同负责。必须自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岗位任务,给老师树榜样。另外,要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贯彻首问责任制和首要接待制度,凡涉及学校的人和事,属于职责范围内能立即解决的就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耐心说明理由,限期解决;对不属于本职范围的,要引荐到相应科室和人员手中,协调解决,并要督办工作效果,树立学校的良好社会形象。在完成自身岗位工作的同时,行政人员还要关心、帮助其他教师的工作状况,指导、支持其他教师的岗位履行情况,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教育工作和谐发展。

三、学校行政人员最基本课题是学习意识

学习意识是学习型社会中倡导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的一种持续发展变化的内在潜意识,是丰富知识和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行政人员在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中要率先学习,带头学习,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让知识不但更新。我认为培养学习精神和从事学习活动应从以下着手;一是加强党性方面的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积蕴精神财富;二是加强业务方面的知识积累和实践活动,既是为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也是为了更好地指导教师共同成长;三是警示自己随时保持与时代同步和与创新同行的思想观念,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吸收各种各类新奇的东西,学习先进的办学经验和现代教育手段,并用之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四是与教师共同学习,共同探讨,共同进步,让学习成为必修课,让学校变成学习王国,融入其中的人乐学,善学,勤学,恒学,让学习成为贯穿整个人生的精神食粮。

四、学校行政人员最根本宗旨是服务意识

管理就是服务,领导就是服务者。作为行政人员要强化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树立大服务观念,要服务于学校的发展,服务于广大师生的需求,特别要服务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作为行政管理者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地位观,把管理作为一种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途径和方法,降低工作重心,走入广大教师和学生中去,了解他们的疾苦和喜怒哀乐,倾听他们的心声,畅开言论渠道,缩短管理者和教师之间的距离,让教师信任,为老师服务,真正起到管理服务师生的作用。工作中要随时诠释服务要义,更新认识观念,端正岗位态度,不仅把工作当一种职业和责任,更要当成自己终身追求的事业来看待,把服务当成一种对人生的享受,追求人生的一种目标和价值,完善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充分发挥自我效能感,真正当好服务角色,做学校发展的奠基石。

五、学校行政人员内在的条件是责任意识

责任意识就是对工作的一种内在的负责意识,它是在角色意识、岗位意识的基础上达到的更高层次意识。它要求行政人员有一种认真负责、持之以恒的觉悟和精神,有一种“不到长城非好汉”“更上一层楼”的拼劲,把工作当成人生的最大事情来做,能够用十分力气做好的事情,决不用七、八分力气地做,而且对自己所分管的工作要尽职尽责,不能有半点闪失。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细节做起,设置工作岗位备忘录和明细帐,对自己严格要求,给自己订计划、定目标、设步骤,从平时工作的点滴中渗透一种爱岗敬业的精神。即使在工作中出现了偏差和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并做好补救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一日三省吾身”,经常做认真的反思和反省,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的发展多做贡献,保证全方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学校行政人员的努力方向是创新意识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篇10

关键词大学行政管理干部英语素养国际视野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

1大学行政管理干部英语水平现状

大学行政管理干部英语水平呈年龄越小水平越高的状态分布,这也与他们的学历相似,年轻人多半都拥有硕士学位,而且,他们历经无数次英语考试锤炼,包括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硕士研究生英语统考,甚至还有人参加了雅思、托福等出国考试,英语水平相对较高;而老同志英语底子较弱,只是在职称晋升,论文摘要写作时才会用上英语。另外,无论年龄大小,大学行政管理干部英语口语水平,普遍较差,无法用英语进行有效沟通。

2英语素养的培养

(1)培育英语学习情趣。情趣的培养是一个慢功夫,需要时间和耐心。在日常生活中,不妨从一些小事做起。看英语经典电影(可带有中文字幕),如:2012奥斯卡获奖影片《艺术家》、2013奥斯卡获奖影片《逃离德黑兰》。听英语歌曲,《一千英里》,如果不喜欢流行歌曲,也可尝试乡村音乐歌曲《故乡的路带我回家乡》。刚开始可能不习惯,不接受甚至逆反。随着时间的推移,英语的种子就开始在心中萌生,对英语的好感也日趋增加。也可收集英、美等英语国家的邮票和硬币。五彩缤纷的邮票和千姿百态的硬币肯定会唤醒求知的欲望,使你迫不及待地想了解其中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因此,在英语学习中情趣培养很重要,它会激发人们的学习兴趣,使人们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学习。

(2)掌握英语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英语是由语音、词汇和语法三要素构成。准确的发音是英语学习的基础,标准的语音使你的英语更容易被人听懂,沟通起来较容易,更让人产生自信。因此,要养成大胆开口说英语的好习惯。克服英语学习中的羞怯心理,不要怕出错,出洋相。可以从大声朗读做起,最大声、最清晰、最快速朗读训练法,也可模仿英语电影配音,这样,你的英语听起来就非常悦耳而且出口成章。此外,标准的发音也决定着你的听力水平。要多听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的英语新闻和VOA、BBC节目,来训练自己的听力。在听说领先的基础上,扩大英语词汇量,准备好单词本,把单词分门别类整理,强化记忆。要特别关注英语的习惯搭配、成语、谚语、俚语、委婉语,这对于培养英语思维益处多多。不同的风俗习惯、客观生活环境、民族心理、观察事物的角度和表达方式,促成了不同语言习语的形成。例如,汉语:游泳池人太多:下饺子。英语表达则是Theswimmingpoolwaspackedlikesardines.(游泳池里的人像沙丁鱼般紧紧挤在一起。)若真的把“饺子”一词翻译出来,外国人则无法理解,啼笑皆非,因为他们的食谱中没有饺子,也无从理解其文化含义。此外,在语法学习中,对固定句型、强调结构、虚拟语气、倒装句、动名词、不定式要做到真正理解并吃透其含义,这样才能得心应手,准确无误。

(3)培养英语思维习惯,体会英语的独特魅力。在广告和公示语中学英语。例如:Oncetasted,alwaysloved(一旦品尝,爱之终生),once与always形成鲜明对照。又如:YouandNorthwest,businessatitsbest(您与西北同行,生意最佳水平)。这是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广告。该广告充分运用了语言韵律美,而且还给乘客一良好祝愿。又如:Noproblemtoolarge,Nobusinesstoosmall(没有解决不了的大问题,没有不做的小生意)。这是IBM的广告,两部分英语结构对仗,既充分表现了公司的实力,又反映了公司事无巨细的服务态度。又如,警示性公示语:Nodumping.OnlyrainDownthedrain.Reportpollution652-2022(请勿倾倒垃圾,排水沟只限排雨水,举报污染致电652-2022)。在这条公示语中,rain和drain相互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而且对陌生单词drain的含义有了深刻理解。在业余时间,可培养用英语写日记的习惯。也可定期写英语博客。把最新的英语词语和精彩的句子写进去。如:businessincubator(商业孵化器);peaktimeforsavinglives(黄金救援期);ModernpopculturepaintsEinsteinasabushy-hairedsuperthinker.(大众文化把爱因斯坦描绘成一个头发乱蓬蓬的超级思想家)等。练习职场英语100句。这样日积月累,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英语的思维也会被逐渐培养起来。

(4)在平日生活中,博览群书,拓宽知识面,培养国际视野。注意积累国际资讯和英语背景知识,这对拓宽国际视野大有益处。例如:很多人不知道英国的法定假日:银行假日(BankHoliday)。误以为是银行自己的假日。的确,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是银行停止营业的日子,对于英国这样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如果银行停止营业,当然也意味着所有商业活动也都会停止,人们也就可以不用去上班,后来定为英国的法定假日,并走进了英国人的生活当中。又如:英国人沉默寡言的个性和低调的陈辞与美国人高调、张扬、夸张的性格特点形成强烈对比。英国人聊天的话题是天气,美国人则热衷于谈论电视节目。若了解了这些知识,在与英美人士打交道时,一定会把握好分寸。作为高校的行政干部,在当今高等教育全球化、现代化的新形势下,了解并学习西方高校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已是大势所趋。所以,要培养自己的全球视角和战略眼光。

3学习英语的态度与3P精神

大学行政干部在英语学习中,除了积极的态度外,也需要一种精神。即3P精神。P1=persistence(坚持);P2=persverance(毅力);P3=patience(耐心)英语学习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步入这扇低门坎,长走廊的大宅门,需要有熬中药的精神。即:艰苦卓绝,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只有这样才不会对英语,特别是大部头的阅读作品,产生望而生畏,望洋兴叹之感。外语学习中,既要敏感又要勤奋。例:北外胡文仲教授在国外工作期间,发现国外商店的招牌把经营的产品和范围放到突出的地位,而店名却不引人注目。这就是鲜活的英语。于是,他利用一切机会收集店名上的英语,直至后来收集各种校园通知,邀请函,公共汽车票,展览会入场券等,最后编成了《英语文体学》一书。所以,敏感和勤奋,再加上刻苦钻研的精神以及“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就会把你带向成功的彼岸。

4结语

英语素养是大学行政管理干部综合素质之一,是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和现代化的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高校教职员工英语水平的程度决定着这所学校的整体水平。而英语素养的培养并非一朝一夕,需要循序渐进。除了平日自身努力外,学校也可对大学行政干部分批次轮流进行英语培训,提高他们的英语水平,扩大他们的视野。从而打造一支专业过硬,英语素养好,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

参考文献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篇11

一、校园流行文化及其特征

校园流行文化是指高校大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得到同辈群体认可的,包括行为模式、心理特征和生活形态等。主要包括流行产业、流行新品以及流行话语。它的特征主要有:

1.多元化。各种西方的思潮、话语、主义共同构成了多元的话语空间,使得校园流行文化多元化和多种标准,这容易造成大学生价值选择的迷茫。

2.世俗化。在高校校园流行文化中更多的是其娱乐性和对现实社会的调侃,网络运营商为了获得高点击率从而摄取商业利益,其传播的所谓流行文化往往是以迎合大众的感官愉悦程度为检验标准的,这样势必导致世俗、庸俗文化产品的产生与流行。

3.虚幻化。在目前快节奏、就业难、压力大的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往往会寻找一种精神上的寄托,大学生一旦对某种流行文化产生兴趣,常常会沉溺其中,不能自拔,并且极易产生浮躁的心态。对流行文化的过分沉溺,容易导致大学生逃避现实生活,去追求一种虚幻的、不切实际的精神需要。

4.娱乐化。流行文化的娱乐化特征极易受到大学生的青睐。对于一些非理性的文化现象,大学生不是用自己的理性去反思,而是当做一种娱乐和调侃来追捧。而这样的非理性的文化现象对一些优良传统也产生了严重的冲击。

二、校园流行文化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积极影响

1.校园流行文化有利于丰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可以将当前大学生比较关注的文化现象、社会事件等引入课堂、将部分优秀、先进的流行文化元素作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这样有利于拓展大学生的知识,开阔大学生的视野和思维,提高大学生的技能和技巧,密切大学生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联系。[2]

2.校园流行文化有利于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方式

校园流行文化具有形式多样化、内容生活化、交流娱乐化、平等互动化等特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可以借鉴校园流行文化的这些特点,利用网络、短信等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吸引力,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

3.校园流行文化有利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谐教学氛围的建立

把校园流行文化引入政治理论课课堂,能够拉近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距离,在教学过程中,与校园流行文化相结合也能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增强,把校园流行文化作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活跃和丰富教学氛围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校园环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形成和谐教学氛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校园流行文化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消极影响

1.校园流行文化使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地位受到挑战

校园流行文化虽然丰富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但是他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产生了很大影响。网络的兴起促进了校园流行文化更加多元化的发展,网络游戏、青春偶像剧、网络影视、流行音乐、偶像崇拜等受到大学生们的青睐,而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网站的普及率和关注度却不是很高,校园流行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抢占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阵地,从而影响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3]

2.校园流行文化影响了正常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秩序

目前,大学生逃课现象严重,特别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他们逃课的原因有些同学是因为热衷于网上聊天或网络游戏等,手机文化、网络文化等校园流行文化影响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正常秩序。

3.校园流行文化影响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大学生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他们,其根本目的在于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道德观。目前,校园中流行的考证热文化,热衷于计算机、英语这些实用性课程的学习,导致某些大学生产生了急功近利的思想,加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没有什么功利性,很多学生认为学与不学这门课程都没有关系,这影响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

四、校园流行文化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启示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我们要结合校园流行文化的特征及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影响,特别是积极影响,进一步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借助校园流行文化中的先进元素,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就教学内容的现实性和生活化、丰富教学手段与方法、增强互动性,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流行文化,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增强教学内容的社会现实性和生活化

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其教学内容长期与社会现实生活脱节,不能满足大学生的实际需要,从而降低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影响力、感染力和实效性。而校园流行文化贴近生活,关注社会热点难点,满足了大学生对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所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应借鉴流行文化的这一特征,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关注学生现实生活,把学生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公平正义问题等社会热点引入课堂,增强教学内容的社会现实性和生活化,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

2.注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手段与方法的多样性和互动化

要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手段与方法,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提高教学有效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可以借助网络、短信丰富教学手段,可以通过网上或生活中的典型事例为教育素材,如将反映强烈的社会事件引入课堂,还可以通过校园网络文化、短信文化来实现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可以通过手机短信、QQ、微博、微信等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从而能有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还要发挥大学生的主体能动作用,充分尊重大学生的发言权和选择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在教学过程中采取对话、交流、讨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式,让学生参与其中,成为学习的主体,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对各种信息进行甄别、筛选、扬弃与吸收,树立正确价值取向,使其自身文化素质和发展过程成为一个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自动化过程。[4]

3.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课程教学和校园流行文化

校园流行文化的思想多元化使得大学生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价值理念认同感变弱,校园流行文化在给大学生群体提供休闲娱乐的同时,也带来了多元思想观念。其中一些不良思想如利己主义、实用主义、悲观主义等观念渗透到大学生的日常行为和日常生活中,这就要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坚持政治性和主导化,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导作用,培养大学生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政治态度;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课程教学和引领校园流行文化,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校园流行文化,要切实做到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校园文化的主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提升大学生的价值追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校园流行文化的主流精神,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学生的人生准则。

行政学的理论范文篇12

新公共行政学服务农业结构

新公共行政学理论

新公共行政学是弗雷得里克森相对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重点放在高层管理机构以及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中,例如,城市宏观管理、国家预算、宏观计划、人事及组织机构等方面;新公共行政学不仅认为公共行政应当以经济、有效的方式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且更强调把社会工作为公共行政所追求的目标。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行政管理人员不能是价值中立的,他们应该负起对社会的责任,应当把出色的政府管理与顾客需求作为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的基本原理。新公共行政运用行政生态学的广阔视角去认识组织的运作和对行政现象。把政府内部发展与外部社会生态有机结合起来。

来宾市农业发展现状

粮食产业。来宾市是广西重要的粮食产区之一,粮食播种面积占广西的5.53%,产量占5.15%;兴宾、象州、武宣等3个县(区)是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象州县还是全区、全国的优质商品粮食生产基地;全市创建了“鸣象”、“桂天下”、“内圣”等一批优质大米品牌和“忻玉”牌忻城优质糯玉米品牌,其中“鸣象”牌大米获得了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内圣”牌大米获得国家有机农产品认证。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60万亩以上、总产量在80万吨以上。

甘蔗产业。甘蔗是来宾市的支柱产业,种植规模位居全区、全国第二。全市拥有糖厂15家,日榨能力10万吨,带动蔗农30万户,创立了“晶龙”、“黔江”等优质白砂糖品牌,副产品综合加工能力达到68%。全市糖蔗种植面积稳定在230万亩以上,糖料蔗总产量在1200万吨以上。

桑蚕产业。国家实施“东桑西移”战略以来,来宾市主动承接桑蚕产业的转移,牢牢把握广西由蚕业大省向蚕业强省转变的机遇,大力发展“生态蚕业”和“三高蚕业”(即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不断提高蚕茧加工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创建了象州、忻城两个面积均超20万亩的桑蚕大县;桑蚕产业链延长,共有蚕茧加工企业11家,年加工蚕茧2.5万吨。全市桑园面积在55万亩以上,鲜茧产量达6万多吨。

来宾市农业发展困境

由发展现状得知,在市政府的努力下,来宾市的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在新时代的要求下,还存在着困境。

(1)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由图1可知,近十年来,来宾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基本上呈现出了稳步增长的态势。2006年和2015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分别为113.44亿元和224.22亿元,十年间增长了近两倍。

由图2可知,2015年来宾市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构成比例分别为60.80%、6.96%、27.94%、3.01%、1.30%,与图5的2008年来宾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构成比例:60.78%、3.96%、28.98%、3.08%、3.20%相比较可以看出,来宾市的农业产业结构几乎没有怎么变化,两个年份的农业产值比重都远远大于各业,林业和渔业的比重偏低,畜牧业等的发展相当缓慢,来宾市单一的农业生产结构极大的阻碍了农业发展。

(2)农业机械化水平偏低

近年来,虽然来宾市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与全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相比仍然很低。十年里来宾市农业机械总动力由2005年的100.5万千瓦增长到了2014年的182.4万千瓦,而2014年整个广西的农业机械总动力为3529.2万千瓦,仅占了2.85%,如此低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严重的阻碍了来宾市农村经济的发展。(见图3)

来宾市自然生产环境差,地处桂中低山丘陵区,地貌类型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占38.4%,丘陵占26.2%,平原占22.5%,台地占8.8%,其他占4.1%,东部为大瑶山山脉。耕地大都是山地和丘陵,地块小而分散,受丘陵山区地理地貌等条件制约,土地整治、流转缓慢,土地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加上机耕道、农机维修网点和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机械设备落后等都严重的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由于来宾市农村经济条件有限,使得大中型机械难以深^操作,而小型的农用机械又因价格昂贵难以推广。稻田的耕种还是主要以人力劳动为主,插秧机的使用率还是很低,而且到目前为止,甘蔗的砍收仍然没有合适的农用机具来代替人工劳动。总体来说,来宾市的机械化水平还是偏低的。

(3)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不足

来宾市已农业生产为主,因此,农业的发展迫切地需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投入。农业受很大先天条件的限制,资源禀赋的差异和自然环境的影响等都会制约农业的发展,所以发展农业就必须要借助后天的力量。新世纪以来,虽然我国也出台了不少农业补贴政策,如采取粮食最低收购价支持政策,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与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直接补贴方式,但仍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

据2015年来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来宾市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498.15亿元,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为433.71亿元,比上年增长3.5%,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为64.45亿元,比上年增长0.8%。城镇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达到了87.06%,而农村投资仅占了总投资的12.94%,虽然城镇投资和农村投资与上年相比都有所增长,但农村的投资总量与增幅仍远远低于城镇。由表1可知,2014年广西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支出为1397472万元,而来宾市的只有39539万元,仅占了全区的2.6%,严重的限制了支农资金效应的发挥。基于新公共行政理论的政府发展对策

(1)政府行政组织结构贴合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发展结构

新公共行政理论中政府组织的构建运用行政生态学的广阔视角区认识组织的运作和对行政现象的分解,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应对外界的刺激作为迅速的反应。其中行政组织整合过程变可以指导来宾市政府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适应现阶段的农业发展模式。所谓整合过程是指公共行政组织与其他相关组织及目标群体之间建立共生关系的过程。公共组织行政成员都可以视为该组织中扮演的角色,其各自的任务通过权威层级联系在一起,整合的目的在于构建一个有凝聚力的能够有效实现目标组织整体并使其运行机制更加有利于各种行政任务。来宾市政府组织应与现阶段农业的各个产业对应起来,从生产、加工、销售、后续服务各个渠道的产业链整合起来。在现阶段构建专家智囊团并相应的绩效评估机制,并给予鼓励各行业发展的政策。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及其变化趋势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满足社会对农产品多样化和优质化的需求。每个地区应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优势农产品,调大规模,实现连片经营,推动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尽快形成规模,打造绿色、有机、无公害的高质量农产品。

(2)“以顾客导向的组织形态”深入基层,切身以科学的理论导向指导,了解来宾市农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