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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的认识(6篇)

发布人:收集 发布时间:2024-03-25

网络暴力的认识篇1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仅一些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的暴力现象开始肆虐网络,而且网络社会中所特有的暴力现象也逐渐出现。近年来,网络追杀、网络通缉、人肉搜索等暴力词汇充斥着网络世界。纵观典型的网络暴力事件:从“虐猫女”“铜须门”,到“最毒后妈”、“很黄很暴力”,再到堪称“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的“王菲事件”,直至“微博直播自杀”,网络暴力愈演愈烈,其造成的后果和产生的影响自然也远远超出了网络的范畴,甚至影响到现实社会生活。因网络舆论暴力而引起的网络侵权案件也越来越多。人们在感受网络舆论监督强大力量的同时,网民的道德审判、恶搞谩骂也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网络舆论也从原先的正义声讨转变成了对公民人权的践踏。有关专家己尖锐指出:网络暴力已经挑战传统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亟待用法律、文化和道德手段给予制裁。

二、网络暴力的特征

笔者认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以及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为或言论侵扰,致使其权利受损的行为。通过对网络暴力案例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网络暴力的几个重要特征:第一,以道德的名义,恶意制裁、审判当事人并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网民以情绪化的心态,利用网络的匿名性,在道德的名义下不顾一切讨伐一些在他们看来不道德的行为。第二,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隐私),煽动和纠集人群实施暴力。第三,在现实生活中使当事人遭到严重伤害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

三、大学生涉入网络暴力事件的心理分析

大学生在博客、论坛、社交平台等网络社区上的极度活跃,决定了他们在网络暴力参与者当中也可能占有较高的比例。调查表明,有一定数量的大学生热衷于参与网络暴力活动,甚至明知网络暴力的某些行为触犯法律,依然乐此不疲。他们这一行动的背后其实有着深刻的心理因素。一是逆反性格,部分青年只看到社会问题的消极面,对社会前景感到悲观,从而产生强烈的剥夺感和逆反情绪。二是释压需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匿名的网络不仅是一个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合理渠道,也是一个风险趋近于零的放纵之地。三是狂欢欲望,部分大学生在学校主流文化处于被边缘化或被压制的状态时,就会产生在网络虚拟世界发泄不满、逃避现实、追求娱乐放松的心理诉求。四是从众心理,参与者更多的是怀着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看客心,从而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人云亦云,跟风追击。五是理性缺失,青年大学生由于涉世不深,很容易情绪化和极端化,理性思考和自我控制减弱甚至消失,主动或被动的跟风追击,代之以无意识、非理性的语言暴力。六是成就动机,部分青年大学生在学校主流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便或多或少的产生存标新立异的心理,便寄希望于虚拟世界,希望在网络空间甚至现实世界得到重视。

四、大学生涉入网络暴力的规避措施

根据中:请记住我站域名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49亿人,网民总数继续位居世界第一,其中大学生占网民总数的比例很高。在博客、论坛、社交平台上大学生极为活跃,大学生网民中拥有博客的比例、BBS的应用普及率,特别是社交平台的应用普及率都居于所有群体的第一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为,时间上的闲暇、年轻人的好奇与好动的心理,以及互联网的无限可能是他们乐此不疲的重要动力。

大学生是网络社区中最活跃的群体,受到网络暴力的影响很大,因此对于高校德育工作者而言,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对现实问题和网络事件作出理性和自主判断、规避网络暴力是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高校德育工作者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网络暴力对大学生的不良影响,高度重视,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大学生参与网络暴力事件,引导大学生网民提高网络理性,倡导文明上网,提高个人素质,净化网络环境。一是要加强大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高校应当在开设法律课程的基础上对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等方面的教育。二是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之中,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加强大学生自律建设,推进文明修身工程,通过加强道德规范的实践和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形成道德认识,遵守道德规范,由“他律”逐渐变为“自律”,从而内化学生的道德信念和自觉行动。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校园文化活动,深入挖掘校园文化建设内涵,打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育人的功能。

网络暴力的认识篇2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网络暴力心理分析

一、大学生网络暴力问题的表现

(一)制造或传播谣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大学生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接收自己感兴趣的信息。然而,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很多信息无法验明真伪。

在此情况下,受惑于信息本身的刺激性和冲击力,很多大学生会在尚未辨明真假的情况下将信息散播出去。从而出现一传十、十传百,成为网络谣言。

(二)“围观”现象

围观现象主要指的是网民对具体的某个事件或某个人物进行聚焦、关注和评论的行为,是建立在互联网物质架构和网络化逻辑的基础之上,以延伸的视觉形成的虚拟围观现象,围观者在网络空间对被围观者进行话语评判,有时围观者的行为会延伸至现实世界,从而对被围观者产生直接影响。围观本身并不具有确定的危害性,甚至在很多场合还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比如在很多网络反腐中,正是网民们的“强势围观”,让很多贪官因为一盒烟、一块表这样的细节而落马。然而,在网络暴力问题中,很多受害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全部公之于众,而那些默默围观并指手画脚的看客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暴力事件的推手,让事态更加严峻。

(三)语言暴力泛滥

网络语言暴力是指在互联网络上,以话语霸权的形式,采取诋毁、蔑视、谩骂、侮辱等手段,侵犯和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精神和心理的行为现象。在近年来的诸多网络事件中,除了事件本身值得关注外,网民们大量地使用粗鄙之言也使语言暴力问题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不仅如此,各种暴力语言也开始蔓延于校园,致使大学生们之间的日常交流中也充斥着大量的粗话、脏话。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低俗语言经过谐音等某些方式“处理”后,不仅变得容易被大家接受,甚至成为某些大学生标新立异、凸显个性的标签和资本。

二、大学生网络暴力产生的心理分析

(一)自我认知与社会认知的失调

自我认知也叫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己存在的觉察,包括对自己的行为和心理状态的认知;社会认知是个人对他人的心理状态、行为动机、意向等作出推测与判断的过程。大学是沟通家庭和社会的桥梁,也是很多大学生离开父母,走上独立生活的第一步。由于大学生的身份优势、社会经验的缺乏、从小受到父母的宠溺以及受到西方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很多大学生的自我评价相对较高而对于他人和社会的评价相对较低。因此,当代大学生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自我意识过剩,表现出的行为主要有:喜欢发号施令、逃避课程和集体活动以及不守纪律、漠视规则等。

然而,由于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的失调,许多大学生并没能在现实生活中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残酷的现实不仅没有积极回应他们的期待,反而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更多的挫败感和失望情绪。为了补偿和逃避现实生活中的失意,部分大学生会选择躲进互联网的世界。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他们可以“畅所欲言”,打着各种正义的旗帜对他们认为的敌人进行“口诛笔伐”。而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他们几乎不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任何代价。渐渐的,网络成为了他们宣泄不良情绪的垃圾场,同时也成为了滋生网络暴力的温床。

(二)领头羊效应

领头羊效应指羊群中有一只领头羊,当领头羊朝一个方向运动时,羊群就朝这个方向运动;当领头羊停下来时,羊群也就停了下来,这只领头羊成了羊群的示范。在群体中,人们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无形中会夸大原本的倾向、态度,或者用夸张的语言、内容描述一件事情,其结果会使行为变得极端甚至失去理智。而整个群体成员往往无法察觉这一点,反而会被这种夸张的激情感染,与之一起变得极端。

那么,人们为什么容易被这些极端的言论和思想所影响呢?认知心理学的原型理论告诉我们,观点和行为的极端化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型(无论好坏),尽可能排除了其他的干扰项,使人们能够更容易接受群体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比如,在诸多网络暴力事件中,几乎所有的事件描述都是充斥着煽动性的语言和夸大其词的言论。而大学生群体由于心智尚不完全成熟,极易被这些言语所打动,产生盲目跟风、偏听偏信,最终为网络暴力推波助澜。

(三)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是指个体受到外界群体行为的影响而产生的模仿、顺从的行为,俗称“随大流”、人云亦云。生活在一定群体当中,人们总是免不了发生从众行为,这主要是由于人们不愿意承担犯错的风险。

当人们认为自己的意见与多数人不一致时,第一反应往往会去进行一定程度的自省,而不是充满自信的据理力争。反之,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是大多数,则会充满自信地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鲜明地展现出来。

在现实生活中,从众心理并不鲜见,比如“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大学生们,从众心理更是自始至终的存在着。恋爱从众、消费从众、入党从众等等,这些都是年轻的大学生们每天必须经历和面临的真实状况。而在网络暴力事件中,由于网友们的评论、发帖几乎都是一边倒的对被害人实施语言攻击。那么,对于不明真相的大学生来说,真相本身已经不再重要,只有跟大家一起发帖谩骂才是正确的行为方式。

所以,网民们特别是大学生网民们在从众心理的影响和控制下,让网络暴力持续升级并最终酿成恶果。

(四)社会流瀑效应

一般来说,群体的人数越多、相似程度越高(如都是学生、抱有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观等)、环境压力越大,社会传导越容易出现。桑斯坦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社会流瀑效应。流瀑效应是一种社会性趋同心理,当流瀑发生时,信念和观点从一些人那里传播到另一些人,以致许多人不是依靠自己实际所知,而是依靠别人持有什么想法。

因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流瀑效应有时能让群体成员进入一种类似被催眠的状态,从而丧失了理性思维的能力。

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便是流瀑效应的结果。近年来,网络谣言频发。尽管国家已经立法规范,但仍然无法阻止谣言的肆虐。在诸多的网络谣言中,明星“被去世”的谣言所占的比重较大。

据不完全统计,金庸老先生已经“被逝世”20多回。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这些谣言是出于某些商业目的还是个人无聊,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大量“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在背后推波助澜。

由于从他人那里得来的信息可能是错误的,因此流瀑效应可能会引发群体成员走向一种失控的极端状态,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引发混乱。

三、大学生网络暴力的预防措施

(一)政府要加强对网络行为的立法与规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家尚未出台打击网络谣言的专门法律。但是,随着网络谣言等不实言论的甚嚣尘上,政府也开始重视并整顿公民的网络行为,开始了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尝试。

比如被誉为“网络谣言第一案”的秦火火获刑三年,标志着政府打击网络谣言的决心和魄力,也彰显着一个法治国家应有的态度和准则。现实社会要有法律来保障,虚拟的网络空间也应该有法律来守护。只有把网络行为纳入到法治建设的轨道中,才能使每一个网民在公平、健康和安全的环境中享受网络资源。

(二)学校要重视对大学生的心理疏导

大学生正处于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很多大学生由于不适应大学生活会随之产生一系列心理问题。令人担忧的是,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日渐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其学习生活的重要阻力。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学生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一个可以宣泄不良情绪的渠道。但是由于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和相对无规则性,这种宣泄会使负面情绪和情感快速传播,从而更加不利于大学生健康心理品质的形成。

作为学校,除了要完成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学要求之外,还要特别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比如可以开设一些心理健康课程,提高学生对于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定期对学生进行调查或者访谈,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让正能量充满学生们的课余时间。

(三)大学生要理性上网,自觉抵制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的认识篇3

关键词青少年互联网暴力游戏暴力倾向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及研究背景

网络游戏出现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在最近十几年内迅速发展。与此同时,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生活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各地警方发现,在青少年喜欢玩的电脑游戏中,其情节内容基本上都带有暴力内容,网络游戏引发青少年犯罪居高不下,8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网络暴力游戏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直接或间接诱因。由于网络暴力游戏与青少年暴力行为之间存在可能的联系,而当前网络游戏在社会上日益流行,我国还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为此,积极开展网络暴力游戏对青少年攻击行为影响的相关研究便显得特别重要和紧迫。

在已有的网络暴力游戏的研究中,研究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接触暴力的网络游戏与暴力行为之间的关系,采取了多种方法来论证,主要是通过让被试者玩不同暴力水平的游戏,再分析所产生的暴力行为因变量上是否存在差异。研究的方法有调查研究和实验研究,许多研究都证明了无论短期还是长期暴露于网络暴力游戏都导致了暴力行为的产生。但已有的研究也存在着不足,包括研究的可重复性,样本的大小是否足够,信度、效度是否控制,是否有时间次序,以及潜在的虚假因素的影响是否控制,交互影响是否考虑等。而最不足的是缺乏长期的研究以及多角度、多变量的讨论。本文试图通过研究更好地认识网络暴力游戏这个日益流行的现象,探讨其与青少年暴力倾向的关系。

本文以传播学的“涵化理论”和社会学的“社会学习理论”、心理学的网络成瘾理论为基础理论,以广州市的中学生为研究对象,探讨青少年玩网络暴力游戏的状况。文章考虑了性别、年级、每月可用零花钱、网龄、父母学历、与父母关系的和谐程度等因素。

根据相关理论,我们对与本课题相关的概念进行了如下界定:

(1)暴力游戏:游戏中含有“血腥”、“杀戮”、“战争”、“攻击”、“打斗”等内容的游戏即为暴力游戏。

(2)网络暴力游戏: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电脑游戏;是多个游戏者参与其中的互动游戏;是以刺激、暴力和打斗为主要内容的并带有描绘游戏人物试图对其他游戏人物造成伤害的电子游戏。根据《大众软件》的划分方式,网络暴力游戏可以划分为四个等级:A零级。是指游戏中无任何表现血腥、暴力及非人的内容;B一级。指游戏中有暴力倾向力’面的暗示,有少量表现的血腥或其它场面非人场景的内容;C.二级。指游戏中有暴力倾向,有一定数量表现的血腥或其它场面非人行为的内容;D三级。指游戏中有详细表现肢体分裂的过程或状态,有明显的施暴过程以及表现其它非人性的行为。本文主要研究后三种游戏对青少年的影响。

(3)暴力倾向:是指具有暴力的想法且有可能发展成实际行动的一种心理与行动趋势。

二、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本文以在广州市的中学生为研究对象,从16所中学(包括初中5所,高中11所)中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实际发放问卷574份,回收有效问卷535份,有效回收率是93.2%。在接受调查的中学生中,男生与女生的性别比例是4:6;高中与初中学生的比例亦是4:6;其中,将近7/10的被访者就读于省/市重点中学;超过7/10的被访者每月零用钱不高于300元;超过九成的被访学生网龄超过1年。

2调查工具

通过Excel2007对样本进行数据录入,并以SPSS13.0统计软件作为统计分析工具。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时间为2009年3-5月,历时两个多月。调查问卷由课题组五位高校传播学、法学老师在文献资料搜集、分析下制定,并在试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在研究变量(被访者认知、态度、行为)确定后,进行变量操作化并设计成问卷。在问卷初步拟定之后,由广东工业大学三位专家共同审读问卷内容、斟酌文字,力求提升表面效度与内容效度。问卷初步确定后,进行了前测与试测以了解问卷的确切性,并依据测验结果对相应题目予以修正。最后确定问卷,并由广东工业大学社工系学生调查组对中学生进行抽样调查。

三、研究结果

1青少年玩网络游戏的基本情况

(1)玩网络游戏的频次与时长

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的被访者(样本为334;约62.4%)每周至少玩一次网络游戏,将近15%的中学生每周玩超过5次。

笔者就每周至少玩一次网络游戏的334个被访者进行调查发现,将近半数的中学生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长为1-3小时,而超过三小时的中学生有将近三成(样本为98;约32.4%)。

显著正相关,初中生每周玩游戏的次数非常明显地高于高中生(t=6.852**)(见表1),男生玩游戏的次数非常明显地高于女生(t=7.158"*)(见表2)。

每周玩网络游戏的时长与“性别”显著正相关(t=2.224*)(见表2),但与“年级”、“网龄”无太大关联(见表3)。

表4的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长度在与父母关系融洽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F=2.536,p

调查结果显示,“每月零花钱”、“父母学历”、“父母关系融洽程度”对沉迷程度也有所影响。每月零花钱1000元以上的,玩游戏的时长非常明显地高于500元以下的同学(t=4.129*)。父母学历为“小学以下”或“研究生及以上”的,玩游戏的时长要显著高于其他同学。与父母关系非常差的,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长度要显著高于其他同学(t=2.536*)。

2所玩网络游戏的级别

调查显示,被访问的中学生中,有将近1/5(样本是58.约17.4%)所玩游戏的级别在二级及以上(见表6)。且最受中学生喜欢的游戏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QQ游戏(N=110)、CS(N=50)、CF(N=37)、魔兽(N=28)、卡丁车(N=27)。

相关分析显示,玩网络游戏的级别同被访者“年级”、“性别”显著正相关,初中生玩游戏的级别非常显著地高于高中生(t=4,604**)(见表1),男生玩游戏的级别明显高于女生(t=5.522**)(见表2)。

父母学历对玩网络游戏的级别也有所影响。父母学历为“为小学以下”或“研究生及以上”的,玩游戏的级别要非常显著地高于其他同学。

2青少年玩网络暴力游戏与暴力倾向的相关性

(1)不同游戏级别对暴力游戏的认知

从表7可以看出,对网络游戏“画面血腥”、“音效富有煽

动性”、“现实中没有的刺激”的认知,零级和一、二、三级差异显著,零级更不赞同网络游戏“画面血腥”、“音效富有煽动性”、“现实中没有的刺激”。而赞许度与认可度通常是暴力倾向形成的前提。

(2)对暴力游戏负面影响的认知

本次调查将暴力游戏的负面影响设置为三个指标,分别是影响手眼协调能力、导致精神紧张无法放松、浪费时间影响学习。笔者将非常赞同、比较赞同、中立、不太赞同、非常不赞同赋予分值,分别是10分、8分、6分、4分、2分。所有被访者对暴力游戏的负面影响持中立态度(5分

3对暴力游戏未来发展的看法

关于暴力游戏未来发展看法的调查发现,被访中学生中竟然有近六成对暴力游戏的未来发展持明确支持(样本为94,约17,6%)和中立(样本为193,约36l%)的态度。这也印证了上文中得出的中学生对于暴力游戏负面影响认知不够的结论。

4周围朋友/同学用暴力方式解决矛盾的例子数量

调查显示,被访者周围的朋友与同学中用暴力方式解决矛盾的数量回答“非常多”、“比较多”、“一般”的人数占到44.1%。回答“比较少”、“非常少”的人数占到49.6%。

5对网络、现实中矛盾的解决方法

调查显示,多数被访的中学生是可以区分网络和现实的区别的,针对这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虚拟/现实),解决方式也有所区别。对待网络上的矛盾,多数被访者认为“解不解决无所谓”(样本=243,约45.4%),其次,多数中学生选择“同对方就在网上PK”;而对待现实中的矛盾,将近六成的中学生选择“用现实生活中的方式解决”,其次是认为“解不解决无所谓”。而不论网络中的矛盾还是现实中的矛盾,选择“将游戏中的暴力方式复制到现实中解决”的人寥寥无几,前者只占了1.3%,后者只占了1.9%。

6暴力行为赞同状况

本部分调查中,笔者将对暴力行为的赞同状况分为五个递进的层次,分别是“暴力可以解决所有问题”、“暴力只能解决一些问题”、“无所谓”、“不太赞同用暴力解决问题”、“坚决反对用暴力解决问题”。其中,前两个指标表示对暴力行为“非常赞同”和“比较赞同”,第三个指标(即“无所谓”)表示对暴力行为持中立态度,后两个指标表示对暴力行为“不太赞同”和“非常不赞同”。调查发现,有超过1/5的中学生(样本为109,约20.3%)对暴力行为持赞同的态度。这一数据确实应引起青少年教育者及传媒人的注意。

另外,笔者将“暴力行为赞同状况”这一指标同其可能相关的指标进行了相关分析,就现有的数据发现,中学生“暴力行为赞同状况”同被访者“性别”、“年级”、“与父母的关系”、“父母学历”、“每月零花钱”无明显相关性,而与“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正相关,即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越长,暴力行为赞同度越高;与“玩得较多的游戏所属暴力级别”正相关,即玩得较多的游戏所属暴力级别越高,被访者暴力行为赞同度越高(见表8)。

四、结论与讨论

1、所调查青少年参与网络游戏的程度较高,并且存在性别和年级差异,男生网络游戏的沉迷程度更深,无论是频次、时长,还是游戏级别,都显著高于女生;初中生玩网络游戏的频次、级别明显高于高中生。

2、青少年的网络游戏沉迷程度还与家庭的各因素相关:每月零花钱300元以下和300-500元之间的青少年在玩网络游戏的频次、时长和级别方面差异不大,但1000元以上的青少年每周玩网络游戏的时长显著高于其他人;父母学历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或研究生及以上的,每周时长和游戏级别明显高于其他人。与父母关系非常差的,平均每次玩网络游戏的时间长度要显著高于其他同学。

3、青少年对暴力游戏的负面影响认知不够,只对暴力游戏的负面影响持中立态度,

4、网络游戏导致青少年一定的暴力思维倾向,玩过暴力游戏的青少年中,超过1/4的人存在崇尚暴力的倾向,且游戏级别越高,崇尚暴力的倾向越大。同时,青少年对暴力行为的赞同状况也受他们玩暴力游戏的时间及游戏暴力程度影响。但网络游戏对青少年暴力倾向的影响更多的是思想层面的,就行为上而言产生的影响较小,

以上结论印证了格伯纳的“涵化理论”,即网络这种传播媒介的某些暴力性倾向,不知不觉地影响着青少年的现实观,导致了青少年一定的暴力倾向。而且,沉迷网络暴力游戏的程度越深,青少年所受的“涵化”影响也越深。

网络暴力的认识篇4

作者简介:沈跃龙,安徽新华学院思政部教师。

中图分类号:G456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111

一、大学生网络暴力问题的表现

(一)制造或传播谣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大学生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渠道接收自己感兴趣的信息。然而,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很多信息无法验明真伪。

在此情况下,受惑于信息本身的刺激性和冲击力,很多大学生会在尚未辨明真假的情况下将信息散播出去。从而出现一传十、十传百,成为网络谣言。

(二)“围观”现象

围观现象主要指的是网民对具体的某个事件或某个人物进行聚焦、关注和评论的行为,是建立在互联网物质架构和网络化逻辑的基础之上,以延伸的视觉形成的虚拟围观现象,围观者在网络空间对被围观者进行话语评判,有时围观者的行为会延伸至现实世界,从而对被围观者产生直接影响。围观本身并不具有确定的危害性,甚至在很多场合还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比如在很多网络反腐中,正是网民们的“强势围观”,让很多贪官因为一盒烟、一块表这样的细节而落马。然而,在网络暴力问题中,很多受害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全部公之于众,而那些默默围观并指手画脚的看客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暴力事件的推手,让事态更加严峻。

(三)语言暴力泛滥

网络语言暴力是指在互联网络上,以话语霸权的形式,采取诋毁、蔑视、谩骂、侮辱等手段,侵犯和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精神和心理的行为现象。在近年来的诸多网络事件中,除了事件本身值得关注外,网民们大量地使用粗鄙之言也使语言暴力问题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不仅如此,各种暴力语言也开始蔓延于校园,致使大学生们之间的日常交流中也充斥着大量的粗话、脏话。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低俗语言经过谐音等某些方式“处理”后,不仅变得容易被大家接受,甚至成为某些大学生标新立异、凸显个性的标签和资本。

二、大学生网络暴力产生的心理分析

(一)自我认知与社会认知的失调

自我认知也叫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己存在的觉察,包括对自己的行为和心理状态的认知;社会认知是个人对他人的心理状态、行为动机、意向等作出推测与判断的过程。大学是沟通家庭和社会的桥梁,也是很多大学生离开父母,走上独立生活的第一步。由于大学生的身份优势、社会经验的缺乏、从小受到父母的宠溺以及受到西方个人主义思潮的影响,很多大学生的自我评价相对较高而对于他人和社会的评价相对较低。因此,当代大学生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自我意识过剩,表现出的行为主要有:喜欢发号施令、逃避课程和集体活动以及不守纪律、漠视规则等。

然而,由于自我认知和社会认知的失调,许多大学生并没能在现实生活中实现自己的预期目标。残酷的现实不仅没有积极回应他们的期待,反而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更多的挫败感和失望情绪。为了补偿和逃避现实生活中的失意,部分大学生会选择躲进互联网的世界。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他们可以“畅所欲言”,打着各种正义的旗帜对他们认为的敌人进行“口诛笔伐”。而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他们几乎不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任何代价。渐渐的,网络成为了他们宣泄不良情绪的垃圾场,同时也成为了滋生网络暴力的温床。

(二)领头羊效应

领头羊效应指羊群中有一只领头羊,当领头羊朝一个方向运动时,羊群就朝这个方向运动;当领头羊停下来时,羊群也就停了下来,这只领头羊成了羊群的示范。在群体中,人们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无形中会夸大原本的倾向、态度,或者用夸张的语言、内容描述一件事情,其结果会使行为变得极端甚至失去理智。而整个群体成员往往无法察觉这一点,反而会被这种夸张的激情感染,与之一起变得极端。

那么,人们为什么容易被这些极端的言论和思想所影响呢?认知心理学的原型理论告诉我们,观点和行为的极端化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最单纯的原型(无论好坏),尽可能排除了其他的干扰项,使人们能够更容易接受群体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比如,在诸多网络暴力事件中,几乎所有的事件描述都是充斥着煽动性的语言和夸大其词的言论。而大学生群体由于心智尚不完全成熟,极易被这些言语所打动,产生盲目跟风、偏听偏信,最终为网络暴力推波助澜。

(三)从众心理

从众心理是指个体受到外界群体行为的影响而产生的模仿、顺从的行为,俗称“随大流”、人云亦云。生活在一定群体当中,人们总是免不了发生从众行为,这主要是由于人们不愿意承担犯错的风险。

当人们认为自己的意见与多数人不一致时,第一反应往往会去进行一定程度的自省,而不是充满自信的据理力争。反之,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是大多数,则会充满自信地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鲜明地展现出来。

在现实生活中,从众心理并不鲜见,比如“中国式过马路”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大学生们,从众心理更是自始至终的存在着。恋爱从众、消费从众、入党从众等等,这些都是年轻的大学生们每天必须经历和面临的真实状况。而在网络暴力事件中,由于网友们的评论、发帖几乎都是一边倒的对被害人实施语言攻击。那么,对于不明真相的大学生来说,真相本身已经不再重要,只有跟大家一起发帖谩骂才是正确的行为方式。

所以,网民们特别是大学生网民们在从众心理的影响和控制下,让网络暴力持续升级并最终酿成恶果。

(四)社会流瀑效应

一般来说,群体的人数越多、相似程度越高(如都是学生、抱有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观等)、环境压力越大,社会传导越容易出现。桑斯坦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社会流瀑效应。流瀑效应是一种社会性趋同心理,当流瀑发生时,信念和观点从一些人那里传播到另一些人,以致许多人不是依靠自己实际所知,而是依靠别人持有什么想法。

因此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流瀑效应有时能让群体成员进入一种类似被催眠的状态,从而丧失了理性思维的能力。

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便是流瀑效应的结果。近年来,网络谣言频发。尽管国家已经立法规范,但仍然无法阻止谣言的肆虐。在诸多的网络谣言中,明星“被去世”的谣言所占的比重较大。

据不完全统计,金庸老先生已经“被逝世”20多回。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这些谣言是出于某些商业目的还是个人无聊,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大量“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在背后推波助澜。

由于从他人那里得来的信息可能是错误的,因此流瀑效应可能会引发群体成员走向一种失控的极端状态,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引发混乱。

三、大学生网络暴力的预防措施

(一)政府要加强对网络行为的立法与规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家尚未出台打击网络谣言的专门法律。但是,随着网络谣言等不实言论的甚嚣尘上,政府也开始重视并整顿公民的网络行为,开始了打击网络谣言的司法尝试。

比如被誉为“网络谣言第一案”的秦火火获刑三年,标志着政府打击网络谣言的决心和魄力,也彰显着一个法治国家应有的态度和准则。现实社会要有法律来保障,虚拟的网络空间也应该有法律来守护。只有把网络行为纳入到法治建设的轨道中,才能使每一个网民在公平、健康和安全的环境中享受网络资源。

(二)学校要重视对大学生的心理疏导

大学生正处于心理发育的重要时期,很多大学生由于不适应大学生活会随之产生一系列心理问题。令人担忧的是,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日渐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其学习生活的重要阻力。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学生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一个可以宣泄不良情绪的渠道。但是由于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和相对无规则性,这种宣泄会使负面情绪和情感快速传播,从而更加不利于大学生健康心理品质的形成。

作为学校,除了要完成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学要求之外,还要特别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比如可以开设一些心理健康课程,提高学生对于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定期对学生进行调查或者访谈,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让正能量充满学生们的课余时间。

(三)大学生要理性上网,自觉抵制网络暴力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互联网已经不仅仅是一项工具,而是一种生活方式了。年轻人越来越习惯于用互联网交友(微信、微博等)、用互联网学习(慕课、微课等)、用互联网购物(天猫、京东等),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面对网络世界中各种鱼龙混杂的信息,由于经验的缺乏、理性的缺失和法律意识的单薄,大学生们不仅很难辨别其中的真伪,甚至可能会在不经意间成为网络暴力事件的推动者。

因此,理性上网是每一个大学生的必修课。大学生要在网络生活中自觉提高认识,对于未经证实的消息绝不偏听偏信以及转发传播;对于网络谣言自觉抵制并依法举报;对于网络暴力的恶语中伤做到不跟风、不参与。只有参与网络生活的每一个人理性上网,网络暴力问题才真正有可能避免和杜绝。

注释:

网络暴力的认识篇5

一、符号暴力的新形式:网络语言暴力

随着计算机和因特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在中国已广泛普及。网络成为了人们娱乐的主要方式之一,聊天软件的推出,使得网络成为了人们聊天的重要场所。网络的普及应用,语言沟通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不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语言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逐步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中。伴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语言的运用愈加广泛,然而网络语言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种沟通的手段,在负面效应上,网络语言经常扮演着暴力角色。

微博、互动贴吧和各种形式的网友留言,让网络语言充斥着整个网络,同时网络语言暴力现象也日益凸显。从娱乐界的演艺明星的绯闻到名人的负面消息,从微博名人的造谣互骂到“叫兽”、“脑残”等流行,从不堪忍受网络暴力抑郁到自杀的韩国女星到无法承受网络谣言轻生的中学女生,网络谣言不仅中伤着名人,同时也伤害着普通百姓。据相关网站的民意调查显示,将近84%的重庆网民在网上曾经被骂过。对于网络语言暴力出现的成因,社会说法不尽相同。有人认为网络发言人的匿名性是网络语言暴力出现的主要原因,也有人从社会层面、个体层面以及网络传播等多个角度分析了网络语言暴力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符号暴力”和“符号权力”能够解释网络语言暴力出现的深层次原因。

符号暴力,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语言、文化、思想交流的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接受的“看不见的、沉默的暴力”,符号是社会群体的共同认可,这种认可是人的意识行为,并通过意愿的交流成为社会人群的共识。从历史角度看,符号暴力长期存在于人类社会中,语言和文字出现以后,符号暴力的形式逐渐增多。在现代社会,电脑的发明和因特网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活动场所,作为社交场所的网络,出现了符号暴力的一种新形式,就是网络语言暴力。

二、网络语言背后隐藏的符号权力

以往只存在于现实世界的暴力,现在也存在于网络中。网络游戏的暴力让爱好者沉迷于虚拟世界,现实社会各界人士对夹杂暴力的网络游戏嗤之以鼻,但是很少人注意到网络语言中的“隐性暴力”,实际上网络语言暴力带给网民的不只有虚拟世界的伤害,更能让人们感受到的现实中的伤害。有专家学者曾在人民网撰文,指出网络语言暴力是互联网不能承受之重,可见语言带来的是隐性的和深层次的,并非是想象中的“温和暴力”。网络语言不仅是跨时空的沟通手段,网络语言也是一种传递权力内容的媒介。

法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语言关系总是符号权力的关系,通过这种关系,言说者及其各自所属的各种集团之间的力量关系以一种变相的方式体现出来”。网络语言体现出来的不只是个体之间的人际关系,网络语言中隐含的符号权力关系,其实是各类网民代表其所属的社会团体之间的力量关系。站在社会整体的高度来看,即使是最简单的网络语言交流也不是纯粹的沟通行为,网络语言总是涉及到言说者和接受者所属的社会团体之间关系,言说者往往被赋予特定的社会权威,而网络语言接受者在不同程度上认可言说者的网络语言。在网络语言交流中,如果不考虑交流者的社会力量关系,那么很多时候往往理解不了当事人的行为。当社会中发生某女孩因为不堪忍受网络上对其辱骂和攻击的语言而自杀的现象时,人们经常会谴责那些人身攻击和造谣者的个体,同时惋惜青春生命的逝去,对现代社会年轻人心里承受力的担忧。在悲剧事件的发生中,网络语言的言说者实质上在扮演正义者的角色,无形中充当了社会强者,对他人进行指责,网络语言的接收者,在网络语言的洪水猛兽中,自觉的扮演了坏人的角色,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

网络语言背后的符号权力,实际上来源于现实社会。网络语言交流的当事人各自扮演者所属社会角色,这种角色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拟的,但是交流者之间互相认可各自角色,并充当了其所属社会团体的发言者。网络语言依靠其背后现实社会的权力,往往能够建立起网络世界的发言秩序。网络语言在一定程度上,不应简化为沟通关系,同时也是网络社会秩序的支配方式和手段。网民是社会行为的主体,是具有认知能力的行动者,当他们受制于网络空间的网络语言时,他们真正受制的是整个社会机制和制度,当言语接受者认可网络语言对他们施加的社会压力时,实质上施加他们身上的是一种心理暴力。

三、从语言教育矫正网络语言暴力

语言是社会个体和群体可以自由和充分使用的,语言不会因为人们的使用而被消耗掉,语言可被视为公共载体。语言的背后隐藏着言说者的社会力量,语言交流者的身后是其各自所代表的社会团体力量的对比,在注意语言的符号权力关系的同时,也有关注语言的产生过程。所有的语言交流都包含着言说者和接受者,双方直接相互认可,至少认可各自对方言说的权利和隐含的身份力量。言说者在言说时,不仅希望接受者能够理解他,而且也希望接受者能够相信、尊重甚至服从他,按照布迪厄的说法就是“每一次语言表达都应视为一次符号权力行为”。

语言是一种社会实践,社会个体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中交流,在实践中逐渐清晰了各种语境并能够很好的把握语言。每个社会个体都拥有社会资本和权力去运用语言,即使是力量最小的弱势群体都有权力去言说。语言的产生过程受制于各种语言的教育行动,童年时期的家庭教育中,父母的语言代表着权威态势;在制度化的教育时期,教育机构的教师语言代表着正确与否的标准,有时教师的语言还代表着价值观的准确判断;在社会交往的言语教育中,当社会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进行交往中,无形中吸收了各种形式的语言。

网络暴力的认识篇6

那些充斥色情、暴力、恐怖、欺诈等内容的不良信息,好像电子海洛因,成为诱发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温床。

青少年年龄小、认知能力和成熟人格尚未形成,在网络不良因素的刺激影响下,很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目前,青少年犯罪主要包括:

第一,青少年财产犯罪数量持续增长。青少年的自制力较差,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一旦接触网络难以自拔,很多青少年都是从一开始的业余时间上网逐渐发展到逃课上网,从偶尔上网变成24小时在网上流浪。而青少年往往没有收入来源,其零花钱由父母提供,但是父母提供的零花钱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他们长时间上网的需求。那么他们的上网费从哪里来?一般情况下,开始时用各种谎言欺骗父母获得更多的钱,但是这种方法很快就会被父母识破,经济来源就被切断了。在此之后他们最容易想到的、最直接获得财物的方式就是抢劫、抢夺和盗窃,以山东某基层检察院为例,2008年至今受理的未成年人盗窃、抢劫、抢夺案件就有近70起,涉案青少年近200人。

第二,青少年性犯罪偶有发生。网络的开放性和信息的丰富性,决定了网络信息的多样性,大量的淫秽、色情信息泛滥导致一些青年人受到影响。有资料显示,目前互联网上大约有100万个黄色电脑软件,全球每天新增2万多个黄色网站。青少年富有好奇心而缺乏自制力和抵抗力,容易受到这种不良信息的影响而难以控制自己,从而走向犯罪。这种犯罪往往以网络为中介,犯罪对象从女青年到花季少女,甚至还有自己的亲友。其手段一般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后,男方以交朋友、谈恋爱、出外游玩等方式骗的女方会面,在会面时对女方实施奸污甚至几人进行轮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