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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分装安全要求(6篇)

发布人:转载 发布时间:2024-03-29

化学品分装安全要求篇1

下面从十个方面谈谈我对这次检查工作的认识与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一、危险工艺

总局的十五种危险工艺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结合上虞工业园区相关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重点要关注以下几种:1、氯化工艺2、裂解工艺3、磺化工艺4、加氢工艺5、聚合工艺6、重氮化工艺7、氟化工艺8、硝化工艺9、氧化工艺10、过氧化工艺11、氨化工艺12、高危储罐等。可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做好归纳总结。

二、危险物料

主要涉及到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以及其他易燃液体、易燃气体(液化气体)、易腐蚀性的液体或固体等储存与使用。须了解其物性、主要危险性、应急处置措施以及相关管理要求等。主要提一下液氯和液氨。

液氯储存与使用过程安全。液氯仓库的设置(含周边环境与本身条件),存储与使用现场视频监控的安装与维护,液氯钢瓶用蒸汽加热时的温度控制、液位控制。闲置或废弃钢瓶的处理,工艺系统缓冲罐的设置。氯气捕消器的使用、维护与检查,需认真学习gb11984-2011《氯气安全规程》、aq3014-2011《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液氨储存与使用过程安全。由于工艺需要使用冷冻盐水,常设置制冷车间,采用氨制冷工艺。由于液氨特殊的危险性,其储存和使用安全必须高度重视。主要涉及到液氨储罐区围堰的高度,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氨气泄漏紧急切断阀、储罐磁翻板液位计或远传高低位液位报警器的安装,夏季防晒雨蓬,降温喷淋等防高温辐射措施。

结合以上两种危险化学品,做好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储存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周知卡、安全操作规程张贴上墙,防化服、防毒面具等应急救援防护器材的配备与检查。同时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定点分类存放,严禁混存现象的存在,对于液体还需做好泄漏防护措施。以及仓库与罐区的安全设施与安全管理要求。

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要学习与贯彻国家安监总局文件要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三、静电跨接、接地与漏触电保护

化工企业静电火灾、漏触电等事故常有发生,x年x发生多起因外壳接地不完善而引起触电的事故,x事故再次提出关于电源线防护套管与输送泵设置罐区外的管理。在化工企业储存或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储罐、反应釜、管道的法兰阀门处需做好静电跨接。特别是涉及到潮湿性的生产场所带电设施设备外壳接地、移动用电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插座的漏触电保护器,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的场所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必须加装防护套管。

四、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由于检维修或新改扩建工程需要外来施工单位参与合作。须做好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强化施工人员入厂安全培训和落实做好涉及登高、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制度,并做好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五、简易提升装置的安全管理

大多数化工企业在车间现场使用电动葫芦或自制电动货梯等简易提升装置,须做好行程限位、脱钩保险、关门联锁等安全附件的维护或更换,现场张贴醒目的限载标志,安全操作规程和防坠落、禁止载人等安全警示标志。对于易燃易爆场所电机的防爆、电源线的防护等。可结合db33776-2011《简易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的学习与宣贯,督促企业做好简易提升装置的使用与管理。

六、工业气瓶的使用与管理

化工企业生产常涉及到充氮保护、空气吹扫、色谱检测、设备检维修过程中使用氧气、乙炔、氢气、氮气等工业气体。需做好气瓶的定点合理存放和防倾倒措施,压力表、减压阀、回火阻火器等安全附件的正确安装,与工业气体供应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同时部分单位还存在钢瓶改储罐后闲置钢瓶的处理问题。

七、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与使用

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从本质上提高了装置安全可靠性。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而不用,或安装位置不当,或坏了不能及时维护或更换。需考虑腐蚀场所检测报警器等自动控制系统的使用寿命。电动或气动联锁控制设施气源与电源的备用(如usp电源以及空压机的一用一备)。对于过程控制显示这一块如已安装自动控制远传系统的,建议也必须安装现场显示。

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是2011年12月1日前编制的,里面涉及到重大危险源辨识采用旧标准,或辨识时出现部分化学品遗漏等现象,需依据gb18218-2011做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确认,符合构成当地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的需落实做好相关管理措施。

九、风险管理与应急管理

现代安全管理主要侧重这两个方面,企业在做好安全评价加强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的同时也需加强应急管理。企业应依据安监总局1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aq9002-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做到预案体系清晰,方案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配备足够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十、供配电安全管理

化学品分装安全要求篇2

设计不安全,罪魁祸首

童装上的绳带是导致儿童意外伤害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调查表明,57%的家长没有对绳带进行处理。该调查由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持,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郑州5个城市中,调查了4551名3~12岁年龄段儿童的家长。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家长买童装时首先考虑的是面料手感,其次才是安全性,再次是价格。

儿童意外专家、总医院八一儿童医院名誉院长丁宗一认为,中国父母对童装安全知识知晓率不高,可能与童装生产企业管理不足、童装安全知识宣教不够有关。据他所知,目前国内还没有与童装相关的生产企业资质要求。童装对安全性要求较高,但国内还没有准入制度。

在丁宗一的临床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因童装而意外受伤的小患者,比如脱衣服时儿童脖子被衣服的绳子紧紧缠绕导致窒息、因内衣采用的不是阻燃或不燃材料导致儿童被烧伤等。他说,童装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设计不合理,如脖子处太紧、绳子太长;二是童装上的装饰配件有尖锐的边缘,很容易发生划伤等意外;三是化工原料污染,部分产品由化工原料涂成,有害化学物质超标。丁宗一说:“要从根本上解决童装安全问题,我建议,一是必须要设立童装生产企业的准入制度,只有那些懂童装安全知识、遵纪守法的企业才能生产童装;二是制定严格的童装安全标准。”

化学污染,隐形杀手

因孩子皮肤娇嫩,大多家长只注重手感,一般只买手感较柔软的棉布质地衣服,其他的并不太留意,其实若童装的各项化学指标不合格,很有可能危害孩子

健康。

早在2005年1月1号,国家相关部门开始全面实施《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对服装的甲醛含量、pH、色牢度等健康安全指标做了详细规定,并将服饰纺织品分成三类:A类是指婴幼儿用品,B类是指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C类是指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规范要求新生产的服装上必须带有安全等级

标识。

一般来说,品牌童装的标识上都标明了安全技术等级,有的还标有“甲醛含量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的字样,规范详细。而一些童装标识就非常简单,仅仅标有品牌名、检验、货号、成分、价格等字样。

孩子皮肤娇嫩,抵抗力差,出汗又多,若童装不安全,有害物质极有可能通过孩子娇嫩的皮肤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影响。甲醛主要来自于各类纺织印染助剂,若衣料上甲醛超量释放,儿童接触到就会咳嗽、呼吸急促,过敏体质的儿童还会出现哮喘等严重症状,严重者还可能发生癌变。有专家指出,该癌变在人体内潜伏期长达20年。

颜色鲜艳的衣服还容易褪色。布料在染色的过程中有可能使用粘合剂,染料结合不牢的话就容易褪色。所以,买回来的衣服一定要清洗干净,多次漂洗可以把衣服上多余的染料洗去。不过,专家提醒,在给孩子买衣服时,还是尽量选购贴近肤色的浅色,特别是贴身穿的衣服。

此外,童装的标签上最好还能标明有无经过阻燃处理,因为对小孩子来说,衣服不易燃烧会更加安全。国外的童装都有这一要求,而国内目前没有强制实施。

那么该如何选购令人放心的童装呢?

从材料上来看,婴幼儿衣服的选择应以舒适性为主,柔软、吸湿性要好,并对皮肤没有刺激。材料以天然的材质为好,比如说白棉,质地柔软,最好还能采用针织的织法。人造纤维等材料,要经过化学加工处理,过程中会有化学产品残留。

化学品分装安全要求篇3

发电企业危化品的存储试论分析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一家燃煤发电企业,其正常生产所用的部分物资从属性上说,属于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范畴。为加强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及储存管理,我公司先后制定了《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移动式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燃油罐区火灾事故处置方案》、《氨站氨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处置方案》等,通过这些安全管理条例和规定要求从制度上确保了危化品在运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保,建厂十几年来没有发生一例危化品事故。

笔者结合日常物资供应工作实践,谈谈对在用危化品的认识及储存环节如何加强危化品的管理工作。

一、燃煤发电企业的危化品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化品。我公司目前使用的危化品主要有:毒害物品(如液氨、丙酮等)、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烧碱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易燃气体乙炔、氢气、助燃气体氧气等)、易燃液体(如己醇、丙酮、煤油等)。公司对危化品的危险源进行了评估,其中主要有:酸、碱、氨车的接卸,有可能发生酸碱氨的泄漏,造成伤人、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化学试剂有害气体挥发,造成人员中毒;易燃易爆品未隔离遇火种,发生爆炸;润滑油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人员滑倒伤人、对皮肤造成伤害;氧气、乙炔使用未按规定摆放、固定、漏气,发生爆炸伤人。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化学工作)、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化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化学主要危险品事故处理预案、公司危险化学品概述与防范及处理措施、化验人员和仓管人员取危化品证上岗等。

二、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1.设计及施工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设计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存室或仓库的构造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资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灭火、防护拦坝等安全设施。任何易燃和爆炸性物资的储存都必须与相关法规相适应,不得随便存放。具体实施:对于储存的易燃液体,应建立适当的拦坝,以容纳任何溢出或泄漏;评估仓储物资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的兼容性;对于小型仓库的危险物资储存应分间、分类、分堆储存;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资要单独储存;所有装有易燃液体的窗口都必须贴上相应的标签或标记;所有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气瓶装载,并贴有相应的标签或标记,使用中的压力气体必须做好记录(如压力、数量、存放地点等),用后的空瓶必须送回到专门地点存放,并做好标记;安装在仓库或储存室的通风、照明设备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定期检查;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的所有仓库都应适当加锁,以防止未经许可者进入;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必须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证;对不用的、过期或老化的危险化学品按有关规定妥善封存及处理。

2.仓库的整洁

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保持整洁,仓库内必须有统一的划线保持人行走道的畅通。所有易燃品、化学品、爆炸品必须分类,分间存放,贴有标签并在货架上排列整齐。所有装载危险物质的容器(无论是气态、液态或固态)都应处于完好的密封状态。对于有可能倾倒的气瓶、液罐等物资应采取措施妥善地安放在支架内或搁板上防止意外。如有溢出的物体应立即清除。储存危险品的仓库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装卸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和重压。应在大门入口及储存室内显眼处张贴“严禁明火”和“禁止吸烟”等必要的图形标志。及时消除仓库内使用过的旧布和其他可燃物料。在适当的位置标明最大库容量。

3.使用接地

若有需要,仓库应按标准使用接地装置(避雷针),接地电缆和接地状况良好,并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对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安全性,并做好记录。当将易燃液体从一个容器倒换到另一个容器时,为了防止静电荷的积累,应进行适当的接地连接。接地连接用的导线或电缆、线夹应状态良好,且正确使用。连接用的设备应放在固定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强调倒换过程中易燃性,安全工作程序的警告标志应张贴在工作现场。

4.容器及包装

进库的所有物资都必须在包装容器或箱上清楚标注。标注必须正确无误,对于特殊的物资除注明常规参数外,还应显示其基本特征和安全注意事项。物资应存放在适合的容器内或包装箱中。入库时应详细核对品名、规格重量、容器包装等,如发现品名、包装不合规格,容器渗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转移到安全地点处理,不得进库。除留足必需的空容器备用或换装的需要外,尽量减少容器的库存量,以降低风险。员工应有适当的培训,以便学习、了解物资标注的含义。

5.HCS大容量储罐

HCS大容量储罐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爆裂。设计时应考虑在周边增设拦堵坝,以防止泄漏时污染周围环境或河流。正常运行或使用时应有一定的措施确保排放阀全关闭。应有合适的监控手段和设备并制订应急措施(预案)以满足意外危急时的需要。大容器储罐必须按要求加标签。

三、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

1.物资需用计划制订

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制订危品厂区运输路线图:其中对大宗用槽车罐车装运的酸(碱、氨)的进厂应专人专车按指定路线带路监督过磅,且设有液氨(酸、碱)车辆交接记录表,包含日期、车牌号码、带车进出厂人员签字及接卸车人员签字、交接时间、车辆的毛重、净重。装卸过程中注意使用PPE防护用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仓库严格按照公司《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进行收发料,危险品库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温湿度计,仓管员应每天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在高温季节应每天检查危险品库室内温度,如危险品库室内温度高于30℃,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危化品仓库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库房的照明、通风、堆放、整洁状况。库内显眼处悬挂有储存危化品的MSDS(物料安全技术说明书),便于仓储人员或使用人员及时了解物资的属性及采取相对应的防范措施。

2.确定公司区域范围内危化品的存放点

每月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制订公司所有危化品现有的库存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存放场所。同时检查各点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志、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废弃等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仓储管理系统制订标准的工作程序。

四、加强危化品仓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基础性安全规定是保证危化品安全存储和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服、防护眼镜和面罩、呼吸防护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相关的岗位及人员必须配备、配齐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标志:放置或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位或岗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标志或警告牌;标明危险品的名称,注明其危险性质,如“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氧化剂、剧毒品、有毒品、腐蚀品”,“防止腐蚀、防止中毒、严禁烟火”等。

排气设施:由于化验或水处理工作中常常产生有毒或易燃的气体,因此凡是有药品存放或使用的地方均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我公司的通风设施一般采用通风柜及排气扇。

冲洗设施:应在大量使用或储放酸、碱、氨等部分或岗位设置喷淋器,以便人体不慎接触药品后的冲洗;应在上述部分设置冲洗水装置(冲洗水阀、水管等),以便在发生药品泄漏或扩散的情况下有足够的冲洗用水。

消防器材:应根据储放或使用药品的化学性质及其危险性放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安全保卫:化验班或仓储班应将腐蚀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锁在专门的药品柜中,按《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进行领用及双钥匙保管;建立完整的化学危险品台账。

应急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设急救箱,内含急救包、云南白药、红汞、紫药水、碘酊、胶布、美宝烫伤膏、绷带、创口贴、纱布、棉花等药品或用品。

化学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备洗眼装置及洗眼液;同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与性质配置低溶度的碳酸氢钠或硼酸及硫代硫酸钠溶液,作为酸碱烧伤时的应急涂洗之用。

2.不断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讲座

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危化品工作的员工要重点进行安全专业培训,这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之一。

3.模拟现场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

以此检验相应人员执行《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水平,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

4.加强企业内部的检查、监督力度

化学品分装安全要求篇4

危险性分析

化工企业中化工设备的危险大小不一,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只有了解各部分中的危险性,才可以保证万无一失。我们在分析化工设备危险时,需了解火灾的类别,对火灾危险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分析中应考虑生产使用的原料、成品、中间品的化学性质,物质数量,化学反映,火源、电源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执行,对可燃气实施分类,按照火灾的危险性进行针对的防范,在运送原料过程中实施监控,对催化剂进行定点监控。不同的化工企业,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不同。只有非常清楚各工段、各部位的危险性,才能有的放矢。在分析化工设备火灾危险性时,要务必做到以下几点[4]:(1)严格按照《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将可燃气体分为甲、乙两类,将液化烃、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类,将可燃固体分为甲、乙、丙三类的判定标准,确定出火灾危险性类别。(2)要了解、掌握化工设备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这是关键。(3)按照确定出的化工设备生产火灾危险性大小,对应采取防范措施。(4)对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析研究,特别是对新产品、新工艺,更要认真分析研究,这是前提。在分析化工设备的火灾危险性时,尤其要考虑的因素有:①化工设备中所使用物质的数量;②火源、电源的使用情况。③化工设备生产中所使用的原料、中间品和成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其火灾爆炸危险程度;④化工设备的化学反应及操作条件。

化工设备防火要求

化工设备的安全设计要从保障整个生产系统的安全出发,全而分析原料、成品、加工过程、设备装置等的危险性,在生产过程中有效控制和防止化工设备火灾爆炸发生,有效控制化学反应中超湿、超压和爆聚等不正常情况,预先分析,超前采取措施,对可能人量泄漏的应有可靠的检测和安全防护措施,一般防火要求是[5]:(1)化工设备管道的设计要求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工艺管适应尽量采用焊接连接,工艺上不能采用焊接连接的应用法兰连接管适的铺设应考虑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架空、地而、管沟等架设方式;管适应尽量不穿过建筑物,必须穿越适路、铁路时应注意保持净空高度;不同管适共同敷设时应保持一定的间距要求;在必要的部位应设置止回阀、隔断阀以及检查阀等。(2)化工设备安全操作的设计要求为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一是尽量采用远距离操作如机械、气动、液动、电动等操作方式;一是在爆炸危险的装置与操作间之间应设置防爆墙;三是设置电视监视系统等(3)化工设备的平面布置安全要求①明火加热设备应远离可能泄漏可燃物料的设备;②甲、乙类生产装备、建筑物宜布置在装置区边缘,有爆炸危险的应在一侧或在防爆建筑物内;③装置中的控制室、变配电室、化验室、办公室和生活间等应布置在装置一侧,并考虑风向要求。④化工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⑤装置应布置在露天或半露天的建(构)筑物内,尽量缩小爆炸危险范围,并按生产流程、地势、风向要求集中布置;(4)化工设备安全装置的设计要求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安全装置,并根据需要控制的工艺参数及被控制的介质特性和使用环境来选配安全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爆破板、学爆管、报警信号、泄压排放设施、自动、手动摇控紧急切断设施、止回阀和阻火器对甲、乙类物品的设备、管适应有惰性气体置换设施。(5)其它安全设计要求化工装置的防火设计要根据生产艺的需要及其特殊性对其消防安全作一些特殊考虑,如散发爆炸危险粉尘和可燃纤维的场所应有防止粉尘和纤维扩散飞扬的措施;使用可燃液体的多层建筑物应采取防止可燃油品渗漏至下层的措施;设在爆炸危险区的非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间应正压通风等。

化学品分装安全要求篇5

出口童装存在的主要安全质量问题

目前出口童装面临的安全质量方面的技术壁垒主要有四大类:

(一)服装机械物理安全技术法规。如欧盟的2001/95/EC《通用产品安全指令》,其中儿童服装绳索及束带安全技术标准EN14682-2007对14岁以下儿童服装各部位的绳带均有严格的要求。

(二)服装的化学安全技术法规。欧盟指令2002/61/EC及2003/03/EC则禁止使用22种经还原可分解出致癌芳香胺的染料(禁用偶氮染料)和“蓝色染料”,禁用偶氮染料是欧盟REACH法规和我国《国家纺织产品基本技术安全规范》(GB18401—2010)明确禁止使用的有害化学物质之一。欧盟指令2004/96/EC规定与人体皮肤长期直接的金属制品,镍的释放量每周要低于0.5μg/cm2。

(三)公共安全技术法规。为了减少因纺织品易燃引起的火灾事故,许多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服装必须具有阻燃功能,而且须在产品上标明,如美国的儿童睡衣燃烧性法规。

(四)服装生物安全技术法规。如欧盟羽毛羽绒卫生和清洁要求。EN12935—2001规定耗氧指数必须小于20,沙门氏菌20g中不得检出等。据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通报数据统计显示,儿童服装是召回产品重灾区,2011年我国出口欧盟童装遭RAPEX召回通报共162起,其中156起为机械安全性风险通报,6起为化学危险通报;CPSC(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共召回22批儿童服装,因此对出口儿童服装检验监管的重点当属安全质量的监控。

童装设计存在安全隐患

童装设计影响到使用安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绳带设计不合理。头、颈部的绳带可能因无意识的缠绕或意外的钩挂,对儿童特别是婴幼儿产生勒杀窒息危险;胸部、腰部及其他部位过长的绳带在儿童玩耍过程中可能因意外的钩挂导致拖曳事故。在2012年6月29日RAPEX的第26周通报中,我国一批出口匈牙利款号为E-374B的Huasheng儿童套装因兜帽及腰部区域有抽绳,并且抽绳末端有塑料拴扣,存在勒伤及受伤风险,不符合EN14682标准要求被召回。儿童上身外衣拉带安全要求(标准)ASTMF1816-97(2004)尺寸为2T至12码的儿童上身外衣,风帽和颈部无拉带。尺寸为2T至16码的儿童上身外衣,腰部和下摆的拉带满足以下要求:服装摊开至最大时,拉带露出绳道的长度不超过3英寸(7.5cm);在拉带自由端无套环,绳结或成环的拉带,打套结固定[1]。

(二)装饰物、小部件设计不合理。漂亮的装饰物、小部件固然能给服装增加卖点,但儿童的好奇心会撕扯、啃咬,导致装饰物及小部件分离或脱落,容易产生吞咽、窒息伤害。如一批召回的出口欧盟童装因装饰物指南针罩内含有烷烃C10-C16的矿物油,易导致吞咽,引发化学性肺炎的危险,不符合2001/95/EC指令要求。

童装辅料的化学安全指标检测不合格

(一)童装面辅料中含有禁用偶氮染料。我国有少量出口童装被检查出禁用偶氮染料含量超标,导致货物退运,造成出口企业利益和声誉大大受损。禁用偶氮染料含量超标不仅仅局限于成衣主体本身,往往服装缝纫线、绣花线及配件等辅料存在较大的风险和隐患。禁用偶氮染料因其高危害性,已成为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中最重要的品质监控项目之一,也是生态纺织品最基本的质量指标之一,因此,加大禁用偶氮染料的检测力度和频次势在必行。

(二)pH值不符合标准要求,超标。人体皮肤一般呈弱酸性,以抵御外界病菌的侵入,如果过酸或过碱,就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弱酸性环境,并使皮肤容易受到病菌的侵害。JIS标准规定:婴幼儿用品(A类)4.0~7.5;直接接触皮肤用品(B类)4.0~7.5;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4.0~9.0[1]。

(三)甲醛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婴幼儿服装甲醛含量超过20mg/kg。JIS标准规定:婴幼儿用品(A类)≤20mg/kg;直接接触皮肤用品(B类)≤75mg/kg;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300mg/kg[1]。

(四)重金属镍、铅、镉含量超标,如2008年8月12日,美国CPSC与Chelsea&Scott公司联合宣布对600条产自中国的SunSmarties童裙实施自愿性召回,原因为该童裙上的金属气眼表面涂料的铅含量超标,违反了CPSIA(H.R.4040)规定。

(五)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含量超标,如童装塑料配件增塑剂含量超过0.1%。

(六)染色牢度不合格,染料可能会从纺织品上转移到皮肤上,对人体造成伤害。JIS标准规定:耐水色牢度(变色、沾色),婴幼儿用品(A类)≥3~4级;直接接触皮肤用品(B类)≥3级;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3级。耐汗渍色牢度(变色、沾色),婴幼儿用品(A类)≥3~4级;直接接触皮肤用品(B类)≥3级;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3级。耐摩擦色牢度(变色、沾色),婴幼儿用品(A类)≥4级;直接接触皮肤用品(B类)≥3级;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类)≥3级。耐唾液色牢度(变色、沾色),婴幼儿用品(A类)≥4级[1]。

童装生产中的制造缺陷

(一)缝制不牢固、粘合牢度差。各种纽扣、铆钉、闪光装饰片及其他装饰件的缝制牢度未达到规定的拉力要求及局部印花及烫钻产品粘合牢度差都易导致小部件脱落,存在被儿童吞咽或其他安全隐患。2011年3月16日,CPSC通报一批中国产的1600条女童牛仔裤因裤子口袋上镶嵌的人造钻石和小金属片易脱落,造成窒息危险被召回。

(二)断针残留,断、残针在童装中的残留将对儿童稚嫩的皮肤造成伤害。日本PL法要求输日的服装不论是成人还是儿童服装均不得存在断、残针。

阻燃性能不达标

据统计,2011年有5批儿童睡衣因阻燃性能不合格被美国CPSC通报召回。面料燃烧速度过快或燃烧后产生熔融易导致儿童烧伤、烫伤,甚至危及生命。加拿大制定了专门的《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SOR/87-443)。JIS儿童睡衣燃烧性法规16CFRPart1615(尺寸:0-6X),16CFRPart1616(尺寸:7-14)。

(一)面料:每组5个样品的平均损毁长度≤17.8cm。2组10个样品中不能有一个样品的损毁长度≥25.4cm。在加测条件下,3组15个样品中只能有一个样品的损毁长度≥25.4cm。

(二)缝制类型或装饰品:每组5个样品的平均损毁长度≤17.8cm。3组15个样品中只能有两个样品的损毁长度≥25.4cm。

(三)成衣:每组5个样品的平均损毁长度≤17.8cm。3组15个样品中只能有3个样品的损毁长度≥25.4cm[1]。

出口童装质量安全原因分析

我国出口童装屡遭通报和召回已不再是单纯的质量安全问题,导致其产生安全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缺乏对童装产品设计进行风险评估的能力。目前,我国出口童装贸易仍以贴牌加工为主,童装生产企业完全按品牌持有人的设计要求生产,由于信息沟通不畅或信息不同步使部分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无法对设计的符合性作出判断。另外对法规及标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味迎合客户要求,导致童装设计、小部件的使用等不符合进口国有关技术要求。

(二)缺乏对原辅材料安全质量的有效控制。随着纺织行业的激烈竞争,一方面劳动力、生产成本等的上涨,一些小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购买质次价廉的原辅材料。另一方面是部分童装企业来料加工,由客户提供原辅材料,童装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来源于原料生产、纱线织造、染整、后处理以及服装等一系列的加工过程,若加工过程稍有疏忽,就会存在含有禁用芳香胺、pH值偏高或偏低、甲醛含量超标等潜在的化学风险。辅料(如纽扣、拉链)也存在重金属超标的风险,因此无法防范原辅材料的化学安全风险。

(三)缺乏对生产过程关键点质量的自检自控。目前我国服装业呈现“大产业、小企业”的格局,由于服装行业门槛较低,尤其是针织服装企业,大多基础薄弱,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管理手段,因此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如小部件的缝制牢度等无法控制。服装厂的关键控制点是粘合和检针,粘合时的温度、时间、压力等参数的选择制定对粘合牢度有很重要的影响,企业在生产时应定时监控,特别是首件样品生产时工艺参数的正确选择。

加强出口童装检验监管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对童装产品设计的监管。1.检验检疫部门要做好“宣传员”,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可以通过培训、检企交流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让企业了解国外强制性标准、法规、指令等政策,提高客户对童装产品设计方案的辨识能力。2.做好“指导员”,对童装中绳索与束带设计、拉链纽扣小部件使用等是否符合进口国相关产品的技术法规要求进行指导,确保童装设计的安全性,避免企业因设计失误导致贸易风险。

(二)加强童装产品的源头监管。1.检验检疫部门要求企业建立高风险原辅材料台账,选用安全环保的原辅材料,内容包括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化学安全项目:如禁用偶氮染料、pH值、甲醛含量及附件涂层重金属含量等检测报告和符合性声明,使用核销等。2.加强对企业高风险原辅材料台账进行监督核查,并对检测结果实施抽查验证,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童装生产关键过程的安全监管。1.要求企业建立生产全过程检验制度,对高风险安全项目必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如纽扣拉力器、检针机等,确保儿童服装的缝制安全质量,如配饰等小部件的固定强力是否达到进口国技术法规要求、童装有无断针残留等。2.要求企业建立危险物登记发放制度,防范生产过程中危险物的残留。3.加强对童装企业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加强检测能力是控制童装安全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提高企业对产品质量的自检自控能力至关重要,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自己的检测实验室,检验检疫部门可通过培训、组织企业实验室开展比对测试活动,帮助企业检测人员提高检测水平。4.加强童装企业分类管理工作。检验检疫机构应按照“风险分析、规范评定、动态调整、优宽劣严”的原则,提高检验监管的有效性。对生产管理落后的企业和产品风险大的产品实施重点监管,避免出口童装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四)检测机构要把好出口童装质量安全关。要保证输欧纺织服装质量安全,维护我出口童装产品质量信誉,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监督和检测机构应做到:要规范对输欧纺织服装的抽样检测,一线检验人员在日常检验抽样时,除主料外,还要关注辅料和装饰配件安全项目的检测;要督促企业加强原辅材料质量安全采购的控制,不能因其用量少或占的比例少而放松把关;积极开展面向纺织服装生产和外贸企业的宣传和培训,让企业明确输欧原辅材料的质量安全要求,明确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工作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报总局检验司,加强出口童装的质量监管,确保出口童装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化学品分装安全要求篇6

【关键词】食品包装安全重要性现状对策

日常生活中,食品包装与食品的密切关系早已被千家万户所认知。无论是商店、超市,还是每个家庭,处处可见设计精美、实用方便的食品包装。食品包装就像食品的贴身衣物一样,是现代食品工业的最后一道工序,它不但起着保护、宣传食品的作用,而且便于食品的储藏、运输和销售。在很大程度上,食品包装已经成为食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食品质量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然而,我国食品包装目前面临的形势却不容乐观。

1我国食品包装安全现状

1.1包装材料使用不当

包装材料的卫生级别分为工业级、食品级和药品级。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应达到食品级要求。但目前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食品包装制品,因其使用量大、流通快,所以很多不具备生产食品包装制品条件的小型企业或家庭作坊也在生产,不仅生产环境差,而且为了牟取私利,甚至使用工业环境级原料或有毒有害的再生废料进行生产。特别是塑料制品,利用垃圾站收拣的废旧塑料垃圾、农用薄膜、医院废弃物等进行加工,未经消毒处理,就作为食品包装原料再次用于食品包装的生产并投入市场。这些再生塑料虽然在加工过程中经高温加热,但其中的增塑剂、稳定剂和甲醛等种种有害物质却不能完全去除掉,用这种塑料制品包装直接入口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后果,长期使用将引起慢性中毒甚至致癌。

1.2违规添加禁用助剂

以一次性塑料快餐盒为例,很多不法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在产品中大量添加工业级的碳酸钙、滑石粉、石蜡等禁止用于食品包装生产的添加剂。更有些黑心企业,将主要原料的添加剂的比例对调,工业碳酸钙、石蜡等添加剂的使用量超过了50%,有的高达80%。这种高填充的快餐盒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乙酸蒸发残渣以及正己烷蒸发残渣检测,指标超标严重,甚至超过国家标准上百倍(国家标准为30毫克/升)。食品温度较高或微波炉加热时,有害物质就会溶解在食物中,长期摄入会导致消化不良、肝系统病变等,甚至患上胆结石等疾病,对身体健康有着重大危害。

1.3印刷中大量使用含苯油墨

食品包装发生卫生质量问题,印刷油墨是关键因素之一。油墨中苯类溶剂及重金属残留严重。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使用的油墨系统中油墨本身就是含苯的,所以工业上常用苯类溶剂加到油墨中以达到稀释的目的,且甲苯价格低廉,不少企业都把它作为调配混合溶剂的主要原料。苯的残留量如果超标,对人体危害极大。

同时,苯具有蓄积性,人一旦吸入很难排出,日积月累会引发癌症等疾病。现在,欧美国家已不允许在食品包装中使用含苯及重金属的原料,日本政府在几年前也规定食品包装材料中不得含有苯。我国也在推广环保的水性油墨,用于解决含苯油墨对包装及食品造成的危害。

2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及相关标准

2009年,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开始正式实施,标准中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量或最大残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对食品接触用塑料、纸制品、橡胶等材料中用到的增塑剂、增韧剂、固化剂、引发剂、促进剂、防老剂、阻燃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2013年,国家广泛征求各方面标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意见,进一步开展标准的修订工作。紧接着国际食品包装协会2013中国食品包装安全消费警示,涉及吸管、瓶盖瓶身、不锈钢制品、纸质餐饮具等12项内容。其中,烧烤时铝箔、锡箔使用不当会危害健康一条,尤为值得关注。目前,市场上用于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添加剂种类繁多,既使新修订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已增至959种,但与实际相比,仍显不足(国外允许使用的食品包装用添加剂有2000多种)。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因市场需求量大,且一直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造成生产混乱,质量参差不齐。自国家质检总局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后,产品质量有了一定的提升。

2009年12月1日实施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首次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承认了不可降解餐具的合法身份,结束了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没有国家标准可依的混乱状态,减少了每个企业必须制定企业标准的麻烦,明确界定了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范围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叉、勺、筷子、碗、杯、罐、壶、吸管等,也包括有外托的一次性内衬餐具,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托盘、酸奶杯、果冻杯以及方便面碗等。

3对策及建议

现代食品包装既要着眼于新的包装材料的开发、研究与应用,添加更高的科技含量,利用新材料的细腻、光滑、柔韧等特性达到包装食品的最佳效果服务,又要不断地推动包装工艺的发展,将工艺流程自动化、系统化、电脑一体化,降低废品率,充分利用资源。

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更是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食品包装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既要低碳排放,又要注意以下几点。

安全化:由于材料不同,使用环境不同,盛装的食品不同,食品包装中的有害物质可能会渗入到食品中。因此,生产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与食品实现双QS),还要注重标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指导消费者使用食品包装制品。

透明化:开发和生产无色透明或半透明制品,既可以展示所包装的食品,又便于回收利用,提高产品废弃后的价值。另外企业应在产品上标注原料的名称和代号,便于回收利用。

减量化:通过对包装的设计改进,在达到同等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包装制品的使用量。

资源化:对所有有较高价值的包装制品进行回收和利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延伸生产者责任;实现“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生产―消费―再循环”这一循环经济新理念。

无害化:对于确难回收的废弃物如塑料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使用更环保的可重复使用的布袋,减少浪费。

产业化:回收利用是各种食品包装生产企业、经营者以及消费者共同的责任,只有把各种包装物纳入循环经济的链条中并进行产业化的回收利用,才能解决食品包装行业的持续发展问题。

我们在关注食品安全的同时,也要对食品的包装安全加以重视,树立“食品包装等同食品”的安全观念,为食品安全多加一把锁。

参考文献

[1]敖金霞,高学军,权东升等.转基因水稻深加工产品两种荧光定量方法的比较研究[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11,42(1):34-39.

[2]周霞.广东省转基因大豆和豆制品的监测[D].中山:中山大学,2006.

[3]李慧,杨冬燕,杨永存等.深圳市场4种国产农产品转基因成分监测结果[J].现代预防医学,2006,33(7):1152-1153.

[4]肖唐华,周德翼.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监测中心现状及特点分析[J].农业科技管理,2010,29(5):7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