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控工作成效,继续保持全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全面实现2014年消除麻疹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免疫规划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策略和措施。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本着对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及时解决实施免疫规划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公平地享有国家提供的免费疫苗接种。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成立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的组织领导,定期总结分析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卫生局负责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要对医务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疫苗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免疫规划经费保障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工作,并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并完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制度和工作计划;区公安分局负责向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提供出生人口户籍和流动人口统计数据;区计生局负责督促所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积极配合预防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免疫规划暨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加强免疫规划,巩固接种成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外、流动儿童等免疫工作薄弱地区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建立免疫规划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免疫规划工作职能,量化任务指标,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国家规划内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逐年下降,到2015年达到2.5‰,真正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和国家五部委(局)《关于印发〈2010—2014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年脊灰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全区开展2014年脊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区卫生局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制定我区具体实施计划,全面落实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督查,提高接种效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实现2014年消除麻疹的目标。在确保每名适龄儿童优先补种脊灰、麻疹疫苗的同时,开展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使补种率达95%以上。
四、强化防控措施,广泛宣传动员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意见》(豫政〔*7〕42号),确保我市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现就进一步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提高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儿童免疫规划是通过接种疫苗达到控制和消除相关传染病的最有效措施,是公共卫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经过全市广大免疫规划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继20世纪60年代消灭天花之后,已连续16年保持了无脊灰状态,连续22年未发生白喉病例。结核病、麻疹、百日咳、乙脑、流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下降,乙肝防治效果明显,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我市免疫规划工作存在许多问题,部分地区还存在严重的漏种现象。今年我市麻疹疫情呈高发态势,1月至5月发病数是去年同期的1.5倍,发病形势不容乐观。各县(市、区)如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多年努力取得的免疫规划工作成果将毁于一旦,有可能造成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大面积暴发流行。
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直接关系到免疫针对传染病发病趋势的消长,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社会的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事关全市人民健康素质的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本地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
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公益性和福利性、连续性和经常性、科学性和严密性,加强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政府组织、属地负责、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领导。要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所需经费供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定期考核,抓好落实,确保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
为加强工作协调,创造良好的免疫规划工作环境,市政府已成立*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免疫规划日常工作。各级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指导。
三、建立完善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儿童免疫规划质量。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预防接种网络,加强辖区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免疫规划单位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实施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以及疫苗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有效控制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预防接种的疫苗的购置、储存、运输费用,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常工作经费和基层预防接种劳务费,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教育部门负责落实儿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制度,接种证查验率达到90%以上,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查验情况,配合开展未接种和未完成全程接种儿童的补种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校园针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公安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本地出生儿童以及流动、暂住儿童的户籍登记和统计工作,准确掌握辖区本地儿童和流动儿童分布情况,协助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摸清应接种儿童底数,做好儿童免疫规划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疫苗质量和流通环境进行监督管理,每半年对辖区疫苗经销、接种单位检查一次,及时查处举报案件,保证疫苗质量安全。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协助支持卫生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免疫规划公益宣传活动,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参与意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托幼机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协助做好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四、加大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和疫苗针对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要把预防接种政策及相关预防接种知识作为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将其贯穿到学校健康教育、医院健康教育、行业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教育和农民健康教育等各个环节。各新闻媒体要更多地担负起公共卫生宣传教育的责任,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预防接种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主动参与预防接种工作的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形成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保证我市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加强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管理
全市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要以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为依据,扎实做好基础免疫,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乙肝疫苗首针、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全程免疫覆盖率和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暴发流行为重点,全面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辖区的卫生规划,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单位,明确服务接种责任区,加强规范化管理,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安全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疫苗储存、运输、分发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加强预防接种门诊和预防接种点的规范化建设,严格预防接种单位的资质管理、预防接种人员的准入考核和培训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免疫规划规范、科学的冷链系统和服务管理体系。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免疫规划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域内需要接种者(包括流动儿童)进行规范接种,达到市免疫规划所要求的接种率。并积极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级预防接种单位要针对工作中薄弱环节强化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减少疫苗漏种,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对免疫薄弱或免疫空白点要切实落实查漏补种措施。
现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平罗县地处银川平原北部,辖七镇六乡共128个行政村(含原陶乐县),总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0万人。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38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保健所1所,乡(镇)卫生院16所,培训中心、红会门诊部、预防保健站各1所,村医疗站168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全县共有卫生人员817人,大专以上学历的414人,中专以上学历的154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34人,中级职称的134人,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的464人。
《传染病防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防治预案,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概况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目前已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防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聘用了具有卫生专业知识的村级防保员共56名,目前全县从事传染病管理和监督相关技术人员120余人。2003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达99%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1997年的394/10万下降到2003年的272/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分别19年、15年未发病;麻疹、结核病、流脑等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传染病管理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几年来,我县先后荣获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先进集体”、全区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我们采取不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纪念日,就《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悬挂横幅10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达8万多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技术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为正确有效开展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县卫生防疫站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明确责任,监督员经常下乡督导落实工作;同时每月集中召开防疫专干例会,安排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经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多路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四)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医疗单位还指定专人监督本辖区(单位)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
2、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制度。全县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中心的县、乡两级计划免疫管理体系,拥有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计划免疫工作队伍和设施齐全的冷链运转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家长签定了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合同,对儿童进行全程计划免疫接种管理,实行每月集中免疫接种。县卫生局建立了儿童七病”和其他传染病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县计划免疫工作效果进行监测监督,促进了儿童计划免疫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走在了全区前例,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三个85%的目标评审验收,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等多项重大免疫接种活动的实施,受到了国家、区、市卫生部门的表彰奖励。
3、深入开展了以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2003年,配合非典”防治工作,全县组织开展了防非典、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预防非典知识,纠正不良卫生习惯;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对群众进行经常性卫生宣传,增强了群众自我防病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防护工作。消毒防护、预防院内感染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卫生局将其列入对卫生系统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相关单位的执法监督和规范管理。县级医疗单位设立了质控保健科,负责对消毒防护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消毒防护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坚持对医疗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定时消毒;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2003年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幼托机构共进行消毒工作监测采样175份,消毒合格率达70%。
(五)强化监督,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卫生防疫站专门设立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组建了由7人组成的传染病执法监督员队伍,制定监督计划,坚持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自非典”防治工作以来,先后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废物污物的处理、禽流感市场监督、学校晨检等大型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处理各类违法案件10多起。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打击了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六)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促进了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基层群众认识了解不够。
(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待遇太低,队伍不稳定,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质量不高。
(三)目前传染病防治工作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依法管理的大气候没有真正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和政府行政支持。
(四)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村医疗站和个体诊所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较差,且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