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税收精细化管理,越来越成为加强税收征管的强有力的方式,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的主体,本文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对税收管理员提出了要求,提出如何在税收征管中对纳税人进行精细化管理,并对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将精细化管理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和“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在对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准确把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及变动规律,明确税源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优化管理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税源管理的“零缺陷”目标。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常征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3.增加执法透明度,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考核力度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经济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网络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一是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处理好日常检查与稽查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构建一种以纳税评估为基础,以日常检查为纽带,以稽查为总闸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三是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对查处的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件要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发案规律、作案特点和手段,及时发现税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宣传。
一、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意义
(一)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税收征管信息化是一项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相结合的复杂创新过程,是通过利用信息技术把组织管理的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五大职能集合起来,在新的管理平台上创新原有的组织结构、管理手段与业务流程的活动。严密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表明,把信息化建设与税收征管业务工作充分结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税收征管体系原有的缺陷,进一步完善税务机关的岗位职责体系,优化管理人员与税务征收业务的有机结合,更加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力义务,推动税收征管工作从传统的粗放型向现代的精细化方向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以往“管事和管户”在税源分配和税收信息沟通方面存在的矛盾。
(二)提供数据支撑,确保工作质量
税收征管信息化是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为基本手段,把现代最新科学技术与税收征管活动结合起来的一项活动。这种跨行业、跨学科的深度融合,为税收征管提供了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这种具有“科技+管理”特点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具有强大的数据集中和整合功能。一方面,通过它的运行可以及时获得大量、完整、真实和系统的税源数据,大幅度提高和优化税务系统各种数据的应用层次;另一方面,通过使用这些经过筛选和处理的高质量的数据,可以辅助税务征管部门较大程度上提高税收征管的工作效率,促进征管部门工作质量的显著提高,同时,还可以大幅度降低出错率,减少重复性工作,从而起到提高业务效率和行政管理效率的目的。
(三)强化税源监控,规范税收执法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实现税务征管信息化则可以从一个方面大大强化对税源的监督管理。依托税收征管系统,辅之以无限的互联网络,可以更大程度上拓展税源监控体系的功能,在更广泛的空间内加大税源监控的覆盖面,充分提高监控的灵敏程度和反应速度。通过构建和使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可以从源头上依照不同行业、不同组织、不同税种和不同的时限对所有纳税对象实现全方位的高度监控,同时做好税收计划和预测工作,实现有效的税源监控。
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代表的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实现,对规范税收征管工作也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当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引入到征管工作中后,科学的程序和模块将会使征管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的行为进一步程序化、模式化和固定化,从而起到在更高的层次上保障税收执法工作法制化、正常化的基础性作用,大幅度减少和克服税收征管中长期存在的随意执法、违规执法的行为和机会。税收征管流程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不仅可以使征管工作本身更加条理化、高效化,而且便于纳税对象更早的准备纳税相关材料和需要缴纳的税金,减少或消除征管部门与纳税单位之间的矛盾,更好的服务于纳税单位。
二、通过信息化推动税收征管转型的途径
我国经济体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但税收征管信息化总体水平偏低,导致大量的税源流失和税收管理混乱。当前,要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转型,必须充分利用现代利息手段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效率,强化税收征管的服务意识,拓展税收监控的功能。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密切部门间联系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强化税收征管,减少税源流失,我国颁布的税收征管法以及税收征管实施条例强调,工商管理部门、公安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司法和海关等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现有的法规虽然强调了部门之间配合的必要性,但是这些部门之间应该采取什么手段,如何实现有机的高度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却并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而信息化作为税收征管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处理渠道,具有天然的强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功能。它为密切政府不同部门间的联系,加强部门沟通,通过电子化处理纳税人信息资源在全国或区域范围内的顺畅流通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解决信息占有在部门间、部门和个人之间的不对称提供了更多的条件。
(二)发挥信息优势,提高评估质量
税收征管部门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常用的有效手段之一是进行纳税评估。科学性强、结构合理、质量优异的纳税评估具有提高纳税遵从意识和高效实施征管监控的功能,对完善税收征管扩大税收来源具有直接的引导作用。而真实、及时、全面的信息是取得合理评估结果的前提。也就是说,只有掌握纳税人的资金周转情况,了解其经济业务的实质,才能对其纳税申报和税款的缴纳进行监控。而信息化具有强大的信息集成和处理能力,税收征管部门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不同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实现纳税评估方法创新,将会对提高纳税评估质量起到明显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发挥网络功能,推广网络发票
在线办理发票业务是结合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纳税人就近方便办理机打税控防伪发票,并保证税收征管部门得以随时监控纳税人发票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一种创新型发票管理模式。它是税收征管科学化、税收管理便民化的一项新创举。推广网络发票可以冲破目前不同省份自我封闭的网络发票应用模式,建立国内统一的实施体系和网络平台,确保税收征管部门能够快捷便利地对全国不同区域的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发票实施快速采集和高度监控,对加快办税人员的工作速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房春惠.数据管理是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战略选择[J].国税指南2006(2)
(一)认真学习,理解实质,在税收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按照总局肖捷局长提出的“五个坚持、五个努力”,即: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税收;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开创税收事业发展新局面;坚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落实十七大精神体现在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当中。做到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上下功夫;在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在坚持从严治队、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
(二)加强预测,完善监控,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正确把握组织收入形势,客观分析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既要正视问题和困难,又要看到经济发展的亮点和税收增收的动力点,坚定信心和决心,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努力完成组织税收收入任务。加强收入分析预测,提高收入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和工作的指导性,掌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加强现税征收,强化申报审核,严格缓税审批,做到月税月清;严格欠税管理,落实以欠抵退、以票控欠、欠税公告、强制清缴、加收滞纳金等征管措施,力保陈欠税清缴,杜绝新欠税发生。全面考核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三)坚持依法治税,深入推进法制税务建设。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把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计算机自动考核作为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抓手”,依托信息化手段,实施对税收执法行为和执法人员全过程、全方位监控,为完善岗责体系、落实执法责任搭建新的平台。应用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对执法行为进行正式考核和通报,对过错行为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纳入市局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岗位考核范围。狠抓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治理、重点防范,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特定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抓好对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进一步落实大案要案报告制度。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执行和曝光力度,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四)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强化各税种管理。
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好新旧税法衔接有关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及时反映并妥善解决新税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新法在我市顺利实施和有效落实。加强增值税管理,进一步强化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纳税申报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税收管理,继续严格落实加强农产品、废旧物资行业的增值税管理意见,加强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企业管理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建材和金属制品行业的增值税管理措施。研究强化“两头在外”企业、总部经济、连锁企业和超市的税收管理措施。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制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探索开展反避税工作,进一步完善反避税信息资料库,加强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监控,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强化出口货物税收管理。试点下放出口退(免)税审批权,研究制定加强小规模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出口退(免)税规范化管理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征、退税部门的衔接,建立规范化的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就单审单,重审核轻管理”问题。加强与海关、外汇及外经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良性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形成防范骗税合力。
(五)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强化税源管理,进一步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与税收管理员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注意减轻税收管理员不必要的负担,让税收管理员集中精力做好专职工作。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纳税评估水平。加强户籍管理,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开展各系列、各税种、各项目的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评估综合效能。建立综合评估和专业评估协调机制,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整合纳税评估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全市实际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抓好重点行业的评估分析,全面掌握行业税源的动态发展情况,强化监控管理。加强纳税评估信息采集工作,拓展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各应用系统的信息和纳税人申报的资料。
(六)明确职责,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两基”建设。
强化管理基础建设,加强征管基础制度建设,细化征管岗责要求。加强对征管一线落实制度和岗责情况的跟踪监督。完善全能“一窗式”管理模式。规范发票领用、开具、缴销、保管行为,强化监督,推行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的方法,逐步取消手工版发票。规范基层建设,开展基层建设规范化达标检查考评,加大对基层税务机关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力度,规范基层后勤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切实落实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建立党委工作。
(七)整合资源,深化应用,加快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
推进信息基础建设。建设省、市、县、分局的综合性通信平台,进行网络扩容,增加一个电信以外的网络运营商,完善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拓展系统应用。完成开发增值税征收管理监控系统任务;全面开通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发票查询、出口退税预审等网上办税业务;积极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建设;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系统;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的使用管理和运维工作。
(八)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大力开展文明纳税服务,充分利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资源,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落实办税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广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全面开通网上申报业务。开展“两个减负”调研,按照利于强化征管、优化服务的原则,提出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行政环节,减少资料报送的措施。在征收管理一线开展“三零”,即“税收执法零失误、办税质量零差错、税收服务零投诉”评比活动,促进税务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创新形式,拓展内容,打造精品,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国税网站、手机短信、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和税收管理员等现有平台加强日常税收宣传;以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以《税收征管法》颁布16周年为契机,以“五五”普法为着力点,坚持不懈地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剖析典型涉税案例,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
(九)以人为本,从严治队,推进和谐平安国税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道德修养,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执法责任、领导责任、岗位责任意识;响应广东省委的号召,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优秀班子”建设活动;加强后备干部培养,继续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配备到各级班子和部门;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强化管理监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按计划开展对县(市)区局的巡视检查。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坚持从严治队,强化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纪律和管理制度;树立、表彰和大力宣传本系统先进典型;办好*国税大课堂;开展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能手竞赛活动,组织办税服务厅操作能手竞赛;统筹利用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六员”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治腐力度;以领导干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加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抓好日常廉政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落实述职述廉和任前廉政教育制度;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防范规范津贴补贴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问题;积极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活动;积极参加地方政府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活动,促进全系统行风建设。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国税特色文化,增强全市国税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完善文明竞赛办法,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办好全市书画摄影比赛和巡展活动;加强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交流,组织全系统篮球、乒乓球比赛,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加强外部联系,密切与各级党政、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认真学习,理解实质,在税收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今年首要的政治任务,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真正把落实十七大精神体现在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当中。
(一)在坚持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上下功夫。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税收,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环境、提供支持、贡献力量。
(二)在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上下功夫。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和把握税收征管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推动肇庆国税新的发展、新的跨越。
(三)在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质量上下功夫。毫不动摇地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税收工作宗旨,严格落实各项征收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切实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加强和改善机关内部管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四)在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队,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把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作为主线,以提高素质为出发点,以从严治队为工作方针,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业务、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纪律、规定,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国税干部队伍。
二、加强监控,科学分析,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五)正确把握经济税收形势。今年省局初步安排我市国税系统计划考核口径税收收入任务26.81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实际数增长11.5%。全市各级国税部门既要看到面临的不利因素,又要看到经济发展的亮点和税收增收的动力点,增强信心和决心,努力完成组织税收收入任务。
(六)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健全税收分析制度,改进税收分析方法,建立“经济税源摸底——重点税源监控——税款入库监督——税收深度分析——征纳税情况反馈”的良性机制。加强对影响本地区税源总量、结构变化因素及主要税负指标,以及重点税源和新的税源增长点的分析监控,提高收入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和工作的指导性,以分析促管理、促增收。
(七)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不弄虚作假,确保依法应收尽收。加强现税征收,强化申报审核,严格缓税审批,确保税款按时足额入库。严格欠税管理,依法追缴,落实以欠抵退、以票控欠、欠税公告、强制清缴、加收滞纳金等征管措施,确保陈欠税清缴,杜绝新欠税发生。落实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全面考核税收收入的质量和计划完成情况,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计划完成与质量提高的统一性。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八)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税务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实施全方位监控和考核,通报考核情况,追究执法过错行为。完善与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相配套的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税收征收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创新性地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依法有效地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依法治税工作有效落实。
(九)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强化各税种管理。认真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好新旧税法衔接相关工作,加强培训和宣传,认真开展调研,及时反映并妥善解决新税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增值税管理,进一步强化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纳税申报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税收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农产品、废旧物资行业增值税管理和使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管理的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加强建材和金属制品行业的增值税管理措施。加大对税负偏低行业和亏损企业的管理、检查力度。研究强化“两头在外”企业、总部经济、连锁企业和超市的税收管理措施。规范房地产税收管理,制定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更有效地开展反避税工作,完善反避税信息资料库,加强对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监控,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认真贯彻《出口退税暂行条例》,研究制定加强小规模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出口退(免)税规范化管理情况检查。进一步加强征、退税部门的衔接,建立规范化的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就单审单,重审核轻管理”问题。加强与海关、外汇及外经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势合力。
(十)全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格税收执法,严厉查处税收违法案件,重点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整治,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对特定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抓好对重大涉税案件的查处,认真落实大案要案报告制度。抓好上级督办、金税协查、群众举报和日常检查评估来源案件的查处,严格执行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稽查查处,税务稽查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强化管理的相互协调机制。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处罚、执行和曝光力度,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十一)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教育。创新形式,拓展内容,打造精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促进税收宣传工作有新突破、上新水平。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管理员加强对纳税人面对面的税收宣传,利用肇庆国税网站、手机短信、肇庆行政学院、肇庆中学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现有的平台加强日常税收宣传;以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为契机,以“五五”普法为着力点,广泛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例,进一步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影响力。
四、强化管理,优化服务,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
(十二)强化管理基础建设。强化征管一线人员执法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户籍管理,规范和统一征管资料档案,加强征管基础制度建设,细化征管岗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征管制度和征管岗责,强化对征管一线落实制度和岗责情况的跟踪监督,有效预防不执行制度、不遵守纪律、不落实岗责问题的发生。规范CTAIS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严格把好原始数据进入关,确保各种基础数据质量,为开展分析评估工作提供可靠基础。以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工作为契机,加强巡查,加强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防止漏征漏管。规范发票领用、开具、缴销、保管行为,强化监督,定期、不定期组织发票管理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全面推行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加强监控,及时发现普通发票核销金额与企业发票联开具金额的信息异常情况,落实预警措施。
(十三)强化税源管理,扎实有效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指导、管理、监督,提高其业务能力、分析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感。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与税收管理员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监督,规范税收管理员行为。科学配置,合理安排,尽可能简并需要基层报送的不必要的报表资料,让税收管理员有更多时间做好静态和动态的分析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税源管理责任,坚持“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的原则,对纳税人实行细分管理、全面管理、有效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建立科学的税源监控考核机制,提高税源管理效能。
(十四)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提高纳税评估水平。提高对纳税评估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评估促管理规范、促依法治税、促税收增收、促征管质量的理念。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联系,按照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各行业、各税种、各项目的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评估综合效能。建立综合评估和专业评估协调机制,完善纳税评估工作规程,整合纳税评估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实际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抓好重点行业的评估分析,全面掌握行业税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强化监控管理。加强纳税评估信息采集,开展工作交流,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情况,推广好的工作经验。
(*)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坚持在管理中做好服务,在优化服务中强化管理。大力开展文明服务、真诚服务,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庄重,热情礼貌,认真负责。落实全功能“一窗式”管理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落实办税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广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开通网上办税业务。按照利于强化征管、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两个减负”工作。在征收管理一线开展“三零”,即“税收执法零失误、办税质量零差错、税收服务零投诉”评比活动,促进国税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促进和谐征纳关系建立。
五、整合资源,深化应用,加快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
(十六)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省局建设省、市、县、分局综合性通信平台的工作部署。进行网络扩容,增加网络运营商,防止因外部网络故障而造成应用系统中断的问题发生。优化更新必要的设备设施,完善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全力打造一个安全可靠的信息化应用环境。
(十七)拓展系统应用。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的使用管理和运维工作;稳步推进开通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发票查询、出口退税预审等网上办税业务;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广应用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和税控收款机系统;完成开发增值税征收管理监控系统任务,加强征管辅助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建设;进一步拓展行政管理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将网上举报投诉、答你所问等业务的分办、处理纳入行政管理系统;整合优化外挂系统,提高内部管理信息化程度;推进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和应用的长效机制。
(十八)强化数据管理。强化税收数据的增值利用,使数据信息为开展经济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管理服务。建立健全选题分析、报表应用、专项工作支持、数据、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严把数据的入口关、应用关、维护关和考核关。规范数据管理流程,加强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维护,确保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并依托“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到信息共享,自动生成,一次采集,共享使用。完善数据指标体系,认真做好税收综合数据报告编制工作。
六、以人为本,从严治队,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十九)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理论知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上的带头作用,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成任务。深入开展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和道德修养,学习贯彻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学讨论活动。进一步完善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岗位考核办法,在全市国税系统开展“优秀班子”建设活动。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注重不断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配备到各级班子和部门;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加强管理监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对县(市)区局的巡视检查,加强检查的针对性,巩固检查整改成果。
(二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建立和完善干部管理、教育和培训的各项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队,强化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纪律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用纪律和制度带好队伍、管好队伍,建设规范有序、政令畅通的管理环境。大力宣传表彰本系统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激发、调动国税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风正、团结、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办好肇庆国税大课堂,邀请高层次的专家、学者举办理论、经济、文化、健康等方面知识的讲座,营造广揽博学、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围。开展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能手、办税服务厅操作能手竞赛活动,营造争先创优、好学善学的追求氛围。统筹利用全市国税系统教育培训资源,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六员”培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全市科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强化教育培训的管理和考核,注重培训质量。
(二十一)加强税务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文明竞赛办法,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国税人员文明素养。打造税务文化精品,创新性地办好全市书画摄影比赛和巡展活动,制作肇庆国税光辉历程多媒体宣传教育片,增强肇庆国税人的自豪感和责任感。加强系统内各单位之间沟通交流,有计划组织全系统文娱体育活动,增强国税团队精神,丰富国税人员文化生活。密切外部联系,建立国税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和谐关系,密切与各级党政的联系沟通,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七、落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和谐平安国税建设
(二十二)加强基层建设。扎实开展基层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建设规范化,以规范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促进制度和责任的落实,促进基层建设的全面加强。加大对基层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力度,强化对基层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基层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和管理薄弱环节,将执法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巩固和提高稽查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加强基层后勤建设,关心基层国税人员生活,办好基层食堂,开展食堂管理星级创建评比活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切实落实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建立党委工作,在税收工作中注重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作用。
(二十三)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治腐力度。以领导干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加大监督、管理、制约力度,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抓好日常廉政学习教育,加强法纪、党纪、政纪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作风,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把廉政文化融进税收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落实述职述廉和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活动,层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和注重防范规范津贴补贴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问题。扎实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抓好监察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内外监督网络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监督活动,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八、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推进内部管理效能建设
(二十四)加强机关建设。完善管理体制,优化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落实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评比、表彰和检查。做好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函、来人和网上投诉举报。规范后勤服务管理,完善办公用品、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职工食堂等制度和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应急管理,完善机构和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税务信息调研工作,完善管理和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考核,着力提高税务信息的及时性和质量。
论文摘要:税收作为攀枝花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的重要保障手段,作为税收执行者攀枝花税务机关应加强我市税源监控,提高税源监控质量,实现税收目标。
马克思说过:“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攀枝花市政府提出攀枝花市走工业强市之路战略,要发挥政府干预经济的职能,要保证工业强市战略的顺利实施,就必须要有充足的税源作保障。结合攀枝花实际,我们税务机关如何加强税收管理,实现税收收入目标,为工业强市保驾护航,关键是要加强税源临控。本文就如何加强税源监控,实现税收收入目标,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
1税源监控的界定
税源监控作为一个税收理论基本概念,就是对税收源泉的监督与控制,通过控制源头,保证税收收入的总体现模,通过对税收收入状况的信息反馈,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源头的控制。其内涵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对纳税人应纳税额,通过科学的、规范的、现代的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制约、督促和管理,是保证税收收人实现的一系列税收管理活动。通过对税源信息进行归集、处理、统计、分析,并结合经济、税收政策的变化调整,预测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为税收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以便依法组织收入,防止税源流失。
2加强税源监控的必要性
税源即税收源泉,财政收入的90%左右来源干税收,所以税源监控就显得格外重要。
2.1强化税源监控是遏制税收流失的重要手段
经济决定税收,但我们在分析经济发展与税收的对应关系时,就会发现经济并不直接决定税收,而是决定税源,税源不等于税收,税源只有通过征收管理才能变成税收。税源和税收之间的差额就是税收流失。强化税源管理可以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堵塞跑、冒,滴、漏等现象。只有有效地控制税源才是保证税收应收尽收的关键所在,从而保证税收收人随经济发展而稳步增长。
2.2强化税源管理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
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同志在攀枝花检查指导工作中指出,要加强税源管理,逐步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靠强化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坚持依法、规范,体现强化管理的要求。税源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的一个卞要方面,工作重点要做到:对辖区内所有的纳税人户籍清楚、生产经营情况熟悉、申报纳税数据掌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可以说,划断税收征管能力的高低,不能只看收入任务的完成情况,而要看对税源的整体掌握上。
2.3强化税源监控管理可以有效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
我国的税收征管改革较长时期都是束缚于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相互制约的思路上,忽视各环节内部工作的监督考核,以至于管理人员,稽查人员不廉行为频频发生。尤其是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仍然存在,“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涉税案件的发生大多与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薄弱有关。而强化税源监控管理正是定位在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上,着力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
3加强攀枝花市税源监控的措施
3.1建立、完善税源监控规章制度
(1)建立财税资料上报制度。
几税源监控范围内的企业组织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由各单位税政管理部门负责于每月25日前将上述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集中后留存,用于税源调查、分析,市局将根据收入进度、税源变化等情况适时抽调部分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2)建立税源分析制度。
税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税源变量与经济变量的函数分析:一要落实税源预测数学模型,做到税收与经济宏观分析的科学有效。二要拓展分析空间,实现单一分析模式向多维分析模式的转变。通过数据推论分析模型可以根据不同的分析重点,有针对性的利用数据资料,多角度全方位的反映纳税人的经营状态、支柱行业的发展趋势、我市的经济结构特点,把经验分析、定量分析、宏观分析有效的结合起来,确保为加强税源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前瞻性的科学依据。
(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税源监控范围内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定期深入企业摸清税源、税负变化情况,调查分析对税源影响较大的因素,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市局税政处。
(4)建立税政检查制度。
对税源监控范围内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税政管理部门应深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税政检查。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正确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有无隐匿收入、虚增成本、转移利润等现象,各项减免税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统一收购发票、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前扣除、弥补亏损、出口退税等审批手续、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2健全税务管理网络化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
1)加强攀枝花市税务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
进行税务登记,主要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然而目前,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制度,税务机关很难全面掌握工商登记信息。从工商部门取得登记资料,运用手工方式也不能与税务部门登记信息全面核对,核对出的未办理税务登记户,因各种原因,税务机关无力逐户查找,资料交换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而达不到监控的效果。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建立相应的文件夹,放在在内部网上,通过edi方便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以达到监控的效果。因此建议:(1)建立税务机关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的公共信息网。通过网络传输数据,掌握应履行纳税义务的税源户数及其基本情况,并加强对税源户的动态监控、分析。(2)实行统一的标识码。统一的标识码由技术监督部门颁发,颁发给批准成立的单位后,把此标识码一一录入微机,再以网络传输的形式传送给各个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在收到此码后,再一一下达给税务部门之间的内部网,以此码来证明注册成立单位的身份。(3)取得工商管理部门的配合,要求工商企业在领取工商执照的同时,必须办理税务登记。(4)实行联合办公制度。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实行联合办公,为纳税人实行一条龙服务,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登记及年检手续,减少纳税人办理各种手续的程序和时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加强同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
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料,也是税源资料,如房管、国土、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资料就是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由于这些税源面广并且流动性大,税务机关不能全面掌握其基础资料,因此,要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公共信息网,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共享。由此,税务部门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取得税源信息资料,掌握税源底数。
3)核定税额,反向通知。
对可直接采集税源基础资料或能准确核定计税依据和税负的税种,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税务机关能从有关部门取得准确信息,因此,税务机关可以直接核定纳税户,建立数据库,利用计算机实行管理,核定其纳税额,实行反向通知纳税人按核定的税额到指定地点完税。
3.3面对纳税申报不实状况,可以采取强化纳税服务的措施
纳税服务是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能力,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的必要手段,完善的纳税服务是实行税源监控的有效手段。
(1)大力加强税法宣传。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全市的依法纳税意识,切实改善税务执法的社会环境。要建立税法公告制度,将税法规定等纳税实务让每一个纳税人都知道、了解,以方便纳税人掌握纳税程序,及时、准确填报纳税申报资料。宣传税法,除了传统的海报宣传外,现在可以借助计算机系统利用互联网络在整个it上进行广泛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最新的现行税收法规,按规定设定账目,按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
(2)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照章纳税是纳税人正确申报纳税的前提条件,为了使纳税人正确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有责任.有义务承担对纳税人的培训任务,使纳税人了解税务信息,照章纳税,使纳税人掌握如何计算应纳税额、如何填写报表、按什么程序申报等,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能力。经过培训,使纳税人做到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掌握税收专业知识,了解税收法律。
(3)简化纳税申报程序,提供方便,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效率。纳税人申报可以去税务局,也可以通过网络完成注册登记申报实等流程完成纳税。
(4)加速税务业的发展。税务业顾名思义就是税务机构为纳税人服务的行业,如税务师事务所。因为税收行业比一般的企业纳税人更具有税收专业知识,对税收法律更加了解,既可以使纳税人方便、快速地完税,也使国家税收得以监控。
3.4实行征收方式多样化
(1)采取以计算机管理为主、手工操作为辅的管理方式。以手工操作弥补计算机管理系统目前尚不完善的地方,计算机管理和手工操作的结合是为了在征管改革的过渡阶段实行全面监控的必要手段。
(2)建立适度集中征收,保留其他有效的征管方式。虽然征管改革的目标是: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但在过渡阶段不能盲目的实行全部集中征收,集中征收是在一定条件下的集中,因此,要适度,对于其他有效征收方式,目前还应保留要与集中征收相结合运用。
(3)积极推行代扣代缴、委托代征方式,实现税收税源控管。代扣代缴、委托代征是自核自缴的方式,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着很大作用,将税务机关难以控制的税收,如对车辆征收的车辆使用税,对房屋租赁业和交通运输业征收的营业税等,交给政府各部门,让其代扣代缴、委托征收,可增强各部门税收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