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改造
2.认知科学框架下心理学、逻辑学的交叉融合与发展
3.逻辑学教育对素质教育之价值——兼论如何加强逻辑学教育
4.逻辑学视域中的思想分析技术
5.莱布尼茨逻辑学说及其当代影响
6.逻辑学的问题与未来
7.从公务员考试看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
8.逻辑学视域中的自然语言分析
9.逻辑学:从“是”到“蕴涵”
10.论法律推理中的主体因素——兼谈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视角
11.论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12.逻辑学与现代科学的发展——兼论金岳霖先生的道路
13.论逻辑学发展的方向
14.计量逻辑学
15.引入逻辑学的PBL对培养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的初步研究
16.从诠释学看墨辩研究的逻辑学范式
17.逻辑学视域下的类比推理性质探究
18.基于泛逻辑学的逻辑关系柔性化研究
19.西方逻辑学传入过程中“辨学”与“辩学”概念的演变
20.论我国逻辑学的发展和学科建设
21.现象学与逻辑学
22.胡塞尔《逻辑研究》中的纯粹逻辑学观念
23.概率逻辑学基本定理在多值命题逻辑系统中的推广
24.逻辑学与通识教育
25.逻辑、心理与认知——论后弗雷格时代逻辑学的发展
26.黑格尔论逻辑学、普通逻辑与辩证逻辑
27.逻辑学的革命:从形式逻辑到价值逻辑
28.清末编订名词馆与近代逻辑学术语的厘定
29.论当前我国逻辑学教育的改造——兼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一种可能路径
30.关于“艾斯特”定义的几点探讨——基于逻辑学视角
31.逻辑学和语用学
32.胡塞尔现象学视域中的逻辑学
33.简论逻辑学在大学教育中的地位
34.近百年“中国古代无逻辑学论”述评
35.略论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视角
36.近30年中国大陆地区逻辑学研究与教学概观
37.论黑格尔逻辑学与其政治哲学的关系
38.论语言学与逻辑学的结合
39.法理学中的法律逻辑学
40.论当代逻辑学研究的信息转向
41.黑格尔逻辑学的现象学意义
42.台湾逻辑学发展及研究
43.认知科学背景下的逻辑学——认知逻辑的对象、方法、体系和意义
44.试论逻辑学对生活的渗透
45.论教育逻辑学的性质、对象与研究方法
46.批判独断论、逻辑学与辩证法的论证——冯契的思考与探索
47.计量逻辑学的基本思想和研究综述
48.逻辑学、语言学与信息科学——论自然语言逻辑的学科性质
49.“纯粹理性批判”与“纯粹理性体系”——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与《逻辑学》之关系的一种解读
50.逻辑是一把“斧子”——什么是逻辑学和为什么要学习逻辑学
51.逻辑学研究方法在中医领域中的应用
52.逻辑学定位失范与通识教育转向诉求
53.含意研究的逻辑学思考
54.台湾六十年(1949-2009)逻辑学研究
55.经济逻辑学的研究历程与前景
56.再驳中国古代(先秦)无逻辑学论——对程仲棠教授“答马佩教授”的回复
57.素质教育概念的逻辑学解析
58.关于逻辑学功能定位的思考
59.心理逻辑经典实验的认知思考——认知科学背景下逻辑学与心理学的融合发展
60.逻辑学方法与法理学研究
61.明清时期西方逻辑学的传入与发展
62.名学、辨学与论理学:清末逻辑学译本与中国现代逻辑学科之形成
63.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探析
64.对“一流大学”概念不同认知的逻辑学困境与展望
65.掀起大学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第二次浪潮
66.逻辑学与网络环境下的知识组织
67.逻辑学原理在基于本体的知识组织中的应用
68.逻辑学在大学通识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69.《清史·西学志》纂修的一点心得——晚清逻辑学译介的问题
70.试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创造性转化——以马克思《博士论文》为例
71.重论逻辑学的范围:皮尔士,抑或哈曼
72.高校逻辑学通识教育探析
73.欧洲中世纪大学逻辑学的发展与学术思维转变
74.逻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海德格尔关于莱布尼兹判断与真理学说的存在论阐释
75.从人工智能看当代逻辑学的发展
76.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特征与功能
77.当前我国逻辑学教育的误区与对策思考
78.20世纪逻辑学在中国的影响
79.《逻辑研究》的科学概念与纯粹逻辑学
80.为什么形而上学需要逻辑学,而数学则不需要
81.为什么说《资本论》是马克思的逻辑学
82.建立语法学的逻辑学基础——中国语法学晚出之原因探析
83.论哲学与逻辑学的辩证关系
84.论19世纪的逻辑学——在数学与哲学之间
85.为什么语言学研究离不开逻辑学——2009语言学和逻辑学交叉研究研讨会侧记
86.试论金岳霖的道路——兼述我国逻辑学发展的一些问题
87.从思维实践视角看当代逻辑导论教科书改革的一个动向——以《逻辑学导论》和《简明逻辑学导论》为例
88.皮尔士心中的逻辑学:从科学分类法来看
89.从比较逻辑学观点论名家
90.论黑格尔的“概念”——《逻辑学》“概念通论”释义
91.从逻辑学到心理学——归纳推理的心理学意义初探
92.从逻辑学的工具性看逻辑学的走向与发展
93.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刍议
94.什么叫有区别的人类学?——关于卡尔·雅斯贝尔斯哲学逻辑学的三个命题
95.逻辑学视角下体能概念研究的整合
96.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及对纯粹逻辑学的构建
97.找寻经济学原理中的“人性逻辑”——米塞斯行为逻辑学批判
98.高校逻辑学教学改革的进路研究
【关键词】逻辑起点;会计环境;会计环境起点论
会计理论体系又称会计理论结构,是指由各种相对独立且具有自身作用的会计理论要素,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在会计理论研究中,逻辑起点是一个必须探讨的现实问题,逻辑起点选择的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会计理论体系的内在严密性,以及它对会计实践的指导作用。
为了明确会计理论研究的总体目标与总体思路;为了增强会计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严密性;为了提高会计理论研究的效率与水平,正确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十分必要。纵观中西方会计理论,关于会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的观点主要有会计假设起点论,会计对象起点论,会计本质起点论,会计目标起点论和会计环境起点论五种。
一、几种观点的比较
(一)会计假设起点论
会计假设是会计人员为了进行会计实践而对会计环境中的某些事物和现象所做的合理推断。这种观点认为,面对变化不定的会计环境,会计假设是基于客观环境推理而得到的最本质的东西,它着眼于会计活动的环境和前提条件,是现代会计存在的基础。但是,会计假设只能来自于会计所处的客观社会经济环境,而社会经济十分复杂,会计假设的形成及层次都将受到主观和客观等因素的制约。就目前环境变化看,公认的四项会计基本假设都受到了挑战。由此可见,以会计假设作为逻辑起点是行不通的,是脱离实际的。
(二)会计环境起点论
这种观点认为,环境决定一切,任何会计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客观环境密切相关,会计的历史发展始终受环境的影响与支配,会计环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以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研究的起点,可以构建完整的会计理论体系,可以揭示会计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会计本质、对象、假设、目标,最终统一在特定的会计环境条件下,会计理论体系结构:会计环境——会计本质——会计目标、假设、对象——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实务。但是,传统观点认为环境属于外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发挥作用,因此环境只能影响而不能决定会计理论体系的建立。
(三)会计目标起点论
会计目标是会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境地。会计目标论认为:会计作为一个人为的系统必须首先确立目标。没有目标,系统就不能存在。但是,目标具有主观性,缺乏可靠的客观依据。以会计目标为起点,不免以需求为导向,一定程度上会忽视会计的实践。
(四)会计本质起点论
会计本质反映了会计的内在规律,是会计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最重要的标志。20世纪50年代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于我国当时的历史环境比较特殊,会计理论研究工作一般都是从会计的本质入手,推及会计职能,再及会计目标,依次推出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程序,推定会计方法,最终得出会计报告。但是,如何由会计实践来检验会计本质的真实性?有人认为以会计本质为起点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缺乏会计实践的支持,容易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离。
(五)会计对象起点论
会计对象起点论以社会经济活动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对象,摆脱了理论与实践脱离的弊端,体现了会计是工具的传统观念。但是,会计是一种主观反映客观的活动,过多地注重会计的客观性,显得被动,不利于提升会计理论的层次性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
任何一种起点论都有其固有的缺陷,通过查阅各种起点论的资料,笔者认为,未来我国应以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体系构建的起点。
(一)什么是会计环境
会计环境是指存在于会计系统外部的,决定着会计的产生与发展,影响着会计思想、会计理论、会计模式、会计实务,包括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客观情况。不管论述的观点有多少种,都可以从中看到人们非常重视环境对会计的影响,认为会计环境决定会计的产生与发展,并且把会计环境作为研究会计问题的起点。(二)会计环境起点论的优势分析
任何一个事物的存在都离不开环境,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环境的作用下进行的,会计也不例外。尽管会计环境起点论自身存在缺陷,但是会计环境涵盖了影响会计理论的诸多因素,将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应是会计界加强会计理论建设、建立完整科学的会计理论体系的关键。
将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有以下优势:
1.会计环境具有可知性、初始性。葛家澍教授将会计环境分为历史、经济、文化和制度四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是人们可以认知的。会计环境独立于会计假设、会计目标而存在,具有初始性。将会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不会受到其它理论要素的制约,从而建立逻辑严密的会计理论体系。
2.从会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的历史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会计假设起点论,会计对象起点论,会计本质起点论还是会计目标起点论,人们对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始终没有离开会计环境这一客观背景。会计环境是衡量会计理论是否先进科学的基本标准,脱离会计环境而孤立地研究会计理论,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脱离实际,从而成为“空想”。
3.会计理论研究逻辑起点的转换,即从会计假设起点论过渡到会计目标论,从会计目标论向会计环境起点论转变,是社会、政治、经济与法律及会计实践发展的产物,会计环境具有相对稳定性,因而这种转变是一个渐变的过程。
4.将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有利于会计理论前后一贯性和逻辑上的一致性。因为考虑了会计环境的因素,减少了理论的不确定性,研究的结果更为稳定,也更符合人们对“会计内涵”的界定。
5.会计环境具有高度的综合性。会计环境决定会计的目标,从而决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一步影响着会计程序与方法。因此,会计本质、职能与会计目标最终统一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统一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会计环境中。由此可见,会计环境包含了会计实践的全部内容和孕育着会计理论要素的全部“胚胎”。由此出发构建的会计理论体系可以揭示会计理论发展过程的全部因素和客观规律,从而是全面的、完整的会计理论体系。
(三)会计环境起点论更适合我国国情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学者发表了大量文章来探讨会计理论逻辑起点问题,研究结果有一种共同的取向,与西方会计界的“主流观点”趋向基本一致,认定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然而,由于与国外会计环境的差别较大,美国社会经济和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市场监管严格,税制完善且征管手段强硬,注册会计师职业得以充分发展且有着严谨的自律机制,资讯系统完善且高效。相比之下,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尚处于发展之中,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但是尚需进行调整和完善,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市场监管手段和税收征管及税制的完善尚待时日,审计环境和注册会计师自律不够乐观,资讯条件不够理想,所以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应当以我国会计所处的环境为基础,以会计环境为逻辑起点。
从会计环境研究基础上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具体内容,能够充分适应环境要求,进而指导建立切实可行的会计准则。会计环境理论的研究,首先应把重点放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的环境上,研究这个前提下的会计理论与方法,然后再探讨它们如何结合我国的社会、文化及经济条件进行具体应用。以这样的环境观出发来研究,我国会计理论建设才能起点更高,视野更广。
三、展望
从目前来看,以会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比较合理,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理论体系的演变,该观点能否延续?也许会计的定义会给我们以启示。美国《现代会计手册》在序言第一句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它旨在向利害攸关的各个方面传输一家企业或其他个体的富有意义的经济信息。”2005年CPA教材也在开篇第一句就指出:“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这些观点能否完整、准确地涵盖会计的范畴,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和探寻。相信随着人们对会计理解的不断深入,会计理论体系逻辑起点的研究将进入更高层次。
【参考文献】
[1]宋英慧.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J].税务与经济,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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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小兰.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探析[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02).
[4]李映照,陈妮娜.关于会计理论体系逻辑起点问题的研究[J].财会通讯,2005,(08).
【关键词】军队审计理论框架逻辑起点
任何一门成熟的科学,都应当在理论与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一套完整的、完善的适合本学科专业特点的理论框架体系。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指出,要大力推进审计理论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的审计理论体系。军队审计虽然是国家审计的一个分支,是国家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与国家审计相比,又具有其自身鲜明的特点,也应构建一个具有军队审计特色的理论框架,从而实现军队审计“有效覆盖、有效监督、有效服务”的作用,发挥军队审计在军队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而构建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关键问题就在于从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诸多要素中正确地选择一个要素,作为其逻辑起点。因此,选择合适的逻辑起点,是构建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关键。
一、军队审计理论框架逻辑起点的特征
从哲学上讲,逻辑起点是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全过程的出发点的概念、范畴或判断,也叫做上升的起点。它是构造一门学科理论体系的出发点或建基点,对该学科其他理论要素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整个理论体系的构造均有着决定性的作。它是一门学科、一个理论的起始范畴,是该理论中最简单、最基本的一个理论要素。选择合适的逻辑起点,是构建军队审计理论结构的关键。军队审计理论框架逻辑起点选择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审计理论框架是否正确及其对军队审计实践指导作用的大小。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应具有以下的特征。
1、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必须是审计理论框架中最为抽象、最原始的命题。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不仅是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而且还是军队审计理论研究的最原始的命题,熊国辉、张艳秋认为“审计理论结构的起点理论应是审计理论中最简单、最普遍、最常见、最基本的现象。其包含的内在矛盾是整个审计系统发展过程中一切矛盾的萌芽”。因此,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是对审计理论框架中各组成要素的抽象、全面的概括,只有这样才能决定并影响着其他各要素的形成和发展。
2、逻辑起点在各要素中起决定作用。自从莫茨、夏拉夫第一次提出审计理论结构以来,审计理论界分别出现了以抽象哲学、审计假设、审计目标、审计本质、审计环境等要素作为逻辑起点的观点。然而,无论以哪个要素作为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逻辑起点一定是在审计理论框架中居于主导、统帅地位,对审计理论框架起着决定作用,是其他要素的基础,也是整个审计理论框架的基础。逻辑起点的决定作用不因为学者对逻辑起点的选择不同而改变。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同样也在军队审计理论框架各要素中居于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的。
3、逻辑起点必须能够将军队审计理论和审计实务连接起来。审计理论是关于审计实践活动的系统化、科学化得概括和总结,它来自于审计实务。同时,审计理论又反过来指导审计实务,并在审计实践活动中得以验证,从而使审计理论不断完善和发展。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也应当成为连接军队审计理论与审计实务的桥梁,一端是审计理论,另一端是审计实务,使审计理论和审计实务有机结合起来,否则审计理论与审计实务相脱节,就将失去指导审计实务的作用。
4、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必须具有军事特殊性。军队审计从总体上来说属于国家审计的组成部分,但与国家审计又有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审计定位上,军队审计与国家审计一样监督的对象都是公共资金,军队审计的性质与国家审计相同。然而,军队审计又有自身特殊性的一方面,军队审计监督的只是整个公共资金中的国防支出部分,军队审计目的是为了保证军事经济的健康运行,可以看作是国家审计在军队系统的具体表现,因此,军队审计又兼具内部审计的特点;二是在审计体制上,军队审计遵循“党委领导”的原则,是在党委领导下独立开展经济监督。而国家审计是政府部门内部设立的一级审计机关,是在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审计工作。这是军队审计在领导体制上区别于国家审计最明显的特征;三是在审计职能作用上,军队审计除了在和平时期对正常的军事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鉴证,保证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能够正确执行,维护经济秩序外,还要对战时、非战争军事行动等特殊的军事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军队审计的军事特点表现明显。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军队审计是具有重要军事意义、政治意义、经济意义的特殊保障,选择合适的要素作为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
二、国内外关于审计理论框架逻辑起点观点及其评述
逻辑起点是一门学科、一个理论的起始范畴,是该理论中最简单、最基本的一个理论要素,是对该学科其他理论要素的构建和发展有着决定性作用的要素。选择合适的逻辑起点,是构建军队审计理论框架的关键。
综合国内外审计理论框架的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关于审计理论框架逻辑起点的典型观点主要有哲学起点论、审计本质起点论、审计假设起点论、审计环境起点论和审计目标起点论五种。
[关键词]群体推理,逻辑,群体理性
一、导论
人们通常认为,逻辑是研究推理和论证的规范性的科学。这样的推理和论证是纯形式的,与内容无关的;并且逻辑研究的是纯客观的。逻辑学所得出的逻辑学定律是适合“所有人”的,这里的人是指具有推理能力的理性人。
然而,社会事实是,并非独立地存在许多“个人”,所谓的各个“个人”是相互联系的。这里的联系有多方面的,如生理的、物质的、经济的等等。我们这里关心则是“心灵的”。即:一群人组成的群体被称为一个社会,我们的逻辑是适合该群体中的所有“个人”。存在群体进行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吗?
有人会认为,这样的问题本身是可质疑的。因为,社会虽然是由许多“个体”组成的一个总体,但它毕竟不是如单个人那样的一个“总体”。即社会“总体”本身不是一个自主的像个体那样的单位。这样,没有认知主体,哪来的推理和论证?
认为不存在这样的群体主体的理由是,任何一个群体它本身不说话,它不可能像我们每个人那样思维、表达、论证,甚至争论,除非由一个人说了算的独裁社会,该独裁者“代表”群体的每个人。但一个独裁的社会已经退化到一个人。
的确,确实不存在像单个人的“社会总体”,但这不构成“社会”不能进行推理的理由。对上述反对理由的一个类比反驳是,不存在社会心灵,但同样存在研究群体意识和无意识行为的“群体心理学”。因此,群体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学同样可以存在。
多个人组成的群体或组织的决策与行动方式不同于单个人,它有独特的“规则”。我们不能要求一个群体像一个人那样,否则它就“是”一个人。至于社会的不同于个体的思维、决策过程,正是我们研究的。如,一个群体中“所有人”“知道”“金属导电”,“所有人”“知道”“铁是金属”,那么“所有人”“知道”“铁能够导电”。尽管我们可以用谓词表达式刻画这个推理,但我们将所有人看作一个单位,它便是指某个像个人的单位。再比如,在给定规则下,一个群体要在a、b两个候选对象间表达群体的偏好时,它当然不能或不应该能够得出,“a比b优”并且“b比a优”!再比如,一个群体它不能或不应当做出“从事a”并且“不从事a”行动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决策。前者是关于命题的推理,或者是关于决策或行动的群体推理。
自弗雷格将逻辑学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严格区分开来之后,现代逻辑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逻辑研究的推理和论证是人的许多心理现象中的一种,既然心理学中群体心理学获得巨大的发展,是否存在研究群体推理和论证的逻辑学?
二、从个体认知逻辑到群体认知逻辑
认知逻辑(epistemiclogic)是现代逻辑中的一个分支。认知逻辑刻画认知主体对命题的认知态度(如知道、相信、怀疑等)中的客观过程。如知识逻辑刻画理性的人“知道”的逻辑结构。
逻辑学家发现,刻画群体的认知状态需要新的关于群体的认知逻辑。
博弈论研究有各自目标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理性人如何在互动中进行决策。起初,博弈论专家假定博弈中的参与人是理性的——具有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推理能力,然而,奥曼(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等人发现,这样的假定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假定,“一个博弈中的每个参与人都是理性的”是该博弈所有参与人组成的“群体”所知道的,即每个人都是理性的是群体中的“公共知识(commonknowl-edge)”(或翻译成共同知识)。
什么是公共知识呢?公共知识是相对于某个群体的,某个真命题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指的是,“该群体”“知道”该真命题p,即ckp。群体知道与群体中的各个成员知道之间的关系如何呢?某个真命题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指的是,群体中的每个成员都知道真命题p(kip),群体中的每个成员知道他人知道p(kjkip),群体中的每个成员知道他人t他人知道p(kkkjkip)……由此可见,某个命题p是群体的公共知识即群体“知道”p,与p是群体中的每个人的知识即每个人都知道p,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知识分布状态。
举一个例子。我们假定,对“所有”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来说,他们中的每一个均知道,“4能够被2整除”,即我们假定“4能够被2整除”是所有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的知识;并且我们假定,这也是任何群体的公共知识:如果某个人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他应当知道“4能够被2整除”。对于一个由有限个受过小学以上教育的人所组成的群体而言,“4能够被2整除”尽管是他们的每个人的知识,但不是该群体的公共知识。原因在于,他们均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不是该群体的公共知识。很有可能的是,其中有人不知道其他某个人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或者,某人不知道对方知道他受过小学以上的教育……。
所谓公共知识逻辑就是某个群体中的所有人“共同知道”的逻辑。公共知识逻辑其实刻画的就是群体作为一个总体的推理系统,公共知识逻辑有下面这些特征公理:
c1:ck(g,p)p(若p是群体g的公共知识,p是真的);
c2:ck(g,p)∧ck(g,q)ck(g,p∧q)(若p和q是公共知识,p且q也是公共知识);
c3:ck(g,pq)∧ck(g,p)ck(g,q)(若p蕴涵q是公共知识,并且p是公共知识,那么q也是公共知识);
c4:~ck(g,~p∧p)(矛盾式不是公共知识);
c5:ck(g,p)ck(g,ck(g,p))(若p是公共知识,“p是公共知识”也是公共知识)。
c6:~ck(g,p)ck(g,~ck(g,p))(若p不是公共知识,“p不是公共知识”是公共知识)。
对公共知识逻辑的研究是多主体(multi—a-gent)认知逻辑学研究的内容,但它同时是多个学科如计算机、人工智能、博弈论、社会科学关心并研究的内容。
认知逻辑中的公共信念逻辑(commonbelieflog-ic)同样研究群体的推理和论证,在研究群体信念的逻辑中,没有如c1这样的公理,因为信念不必为真。
三、研究群体推理的科学逻辑
科学是理性的活动,但同时是集体性的活动。科学哲学家努力研究科学家的群体推理规则。
那么是否存在适合“所有”科学家的推理规则吗?传统哲学家认为存在这样的东西,这便是“科学方法”,方法论专家的任务即是找到这个方法。这个科学方法包括发现的方法——根据这个方法科学家能够发现真的科学理论和辩护的方法——根据这个方法,某个理论能够得到“证明”。然而,上世纪20年代兴起的逻辑经验主义认为要严格区分发现的范围和辩护的范围。他们认为,不存在发现的方法,但存在辩护的方法。逻辑经验主义试图给出对理论或假说进行归纳辩护的方法。
逻辑实证主义努力给出的归纳证实的方法论标准,以及波普(k.popper)的演绎证伪的方法论标准,是超科学、超历史的,所有科学家都应当遵守的。
科学哲学中历史主义代表人物库恩则认为不存在这样的方法论标准,任何标准都内在于“范式”,范式是一科学家共同体区别于其他科学共同体的“群体推理规则”。库恩认为,范式是科学活动的基本单位。——所谓范式是科学家共同体共同拥有的东西。在库恩看来,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拥有不同的范式。科学的发展表现为范式的变迁。
在库恩那里,科学活动在常规科学时期,科学活动是理性的——理性表现为科学家群体进行理论选择有公认的标准,此时科学家群体对什么样的理论是好的理论、什么是“疑难”等有确定的标准;而科学革命时期,由于没有裸的观察,任何“观察负载着理论”,科学活动没有理性可言——因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有不同的理论评价标准,而不存在中立的、客观的评价不同科学家共同体范式的标准。那么在科学革命时期,理论选择是如何进行的呢?根据库恩的观点,此时的理论选择完全是根据科学家的偏好进行的,而偏好是由范式决定的。
库恩努力告诉我们的是,科学家共同体所拥有的范式本身是一套“群体的推理规则”,信仰同一个范式的科学家群体用这样的推理规则进行群体推理;而不同的科学家共同体因推理规则不同(范式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
因此,科学哲学家所力图揭示的是科学家进行群体推理的规则,不同的是,“逻辑主义者”哲学家认为,存在不变的规则;而“历史主义者”则认为这样的标准随群体的不同、历史的发展而变化。四、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群体选择的逻辑我们每个人在行动选择时;根据自己的偏好在多个行动中选择有利的行动。这是一个推理过程。然而,一个包含两个或以上的行动者的群体或社会是如何做出共同行动或集体行动决策呢?即:群体是如何进行行动选择的推理的呢?
每个人有自己的偏好,群体行动的选择依赖于群体个人的偏好进行“加总”(collect),以形成群体的偏好。对群体中各个人的偏好进行加总是通过投票来完成的。对群体如何加总个人的偏好的研究是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
群体的投票规则即是群体的偏好形成的推理规则。如,一个群体对某个提案进行表决时,大多数规则——这是一个简单的易于理解的规则——说的是,一个“议案”若获得投票总人数中的一半以上则获得通过,即在此情况下,“该群体”“认为”该议案获得了通过;或者说该群体“认为”该议案通过比不通过要好。若一个“议案”没有获得投票总人数中的一半,在此情况下,“该群体”“认为”该议案不通过比通过要好。
一个议案或者通过或者不通过,此时,投票群体进行投票便是在二中择一。当一个群体面临的候选对象超过两个(即三个或三个以上)时,情况便复杂起来。人们发明了许多加总投票人偏好的方法。如孔多塞的两两相决的规则,逐步淘汰的黑尔体系(haresystem)和库姆斯体系(combssystem),一次性决策的赞成性多数(approvalvoting)和博达记分法(bodacount)。
逻辑主要是研究推理和论证的。若研究的是推理,在推理中存在前提和结论:前提是已知的,而结论要根据有效推理得出的。在群体投票中,我们根据投票者对某个议案的偏好——这构成推理前提,和投票规则——这构成推理规则,而得出投票结果——它便是结论。这样看来,群体加总群体中个人偏好的特定投票规则便是逻辑学中所说的系统,我们称这种系统为群体偏好推理系统。
在实际中存在不同的投票规则,因而存在不同的群体偏好系统。我们考察逻辑系统时,往往考察系统的完全性和可靠性。群体偏好推理系统的完全性和可靠性如何呢?
对于个体,他所用的偏好关系的推理系统满足完全性和可靠性,或者我们假定它满足完全性和可靠性。研究社会选择的经济学家首先研究理性的偏好关系。偏好关系以“≥(弱优于)”表示。某个理性人认为“a≥b”,表示的是,对于该理性人而言,备选对象a与b相比,a至少与b一样好。经济学家认为“理性的”的偏好关系应当满足完备性和传递性条件:(1)完备性:任何两个备选对象a,b,它们的关系是或者a≥b,或者b≥a,二者必居其一;(2)传递性:对于任意的三个备选对象,如果a≥b,b≥c,那么a≥c。
满足这两个假定的偏好关系的推理系统,如果用逻辑学的术语来说,该推理系统具有完全性——任何两个备选对象都具有一个偏好关系;上面的完备性正是说明了这点;该系统同时具有可靠性——不会产生矛盾的偏好关系;由传递性作保证。一个群体进行推理时,该群体能够做到完全性和可靠性吗?这是下一部分要回答的。
五、群体理性如何得到保证?
群体推理的理性如何保证?
科学哲学家库恩认为,同一个范式下的活动是理性的,因为存在一套为科学共同体中所有人都接受的不相互矛盾的规则体系。此时,科学共同体的理性是能够得到保证的。但在科学革命时期,由于不存在共同接受可以对不同的范式下的规则进行评价的元规则,科学理论之间的竞争是非理性的。这样,不同的科学家群体组成的更大群体的理性得不到保证。
在群体选择中理性是不是也得不到保证呢?
群体的偏好关系推理系统具有完全性和可靠性吗?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第一,群体用于偏好推理的系统能否适合一切可能的偏好组合,这是可靠性问题;第二,该系统进行推理时能否保证不出现矛盾,这是完全性问题。偏好关系推理系统的特性是许多学者所关心的重大问题。
一个极端情况是,加总的规则为独裁规则,即某个人的偏好即群体的偏好,那么将不出现所谓矛盾性的结论。
阿罗证明了,一个群体中的每个人给定偏好顺序的情况下,不可能存在满足下列4个条件并具有传递关系的社会福利函数:第一,定义域不受限制——社会福利函数适合所有可能的个人偏好类型;第二,非独裁——社会偏好不以一个人或少数人的偏好来决定;第三,帕累托原则——如果所有个人都偏好a甚于b,则社会偏好a甚于b;第四,无关备选对象的独立性——如果社会偏好a甚于b,无论个人对其他的偏好发生怎样的变化,只要a与b的偏好关系不变,社会偏好a甚于b不变。
这被称为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这个定理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群体作为总体不可能像个人那样,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作出“理性的”排序。孔多塞投票悖论反映的正是这个情况:群体得出了矛盾的结果。
群体投票是群体推理过程,投票规则是群体推理系统。以这样的视角看,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告诉我们,对于有三个以上的备选方案的情况下,群体推理系统不可能既是完备的——适合所有的人的偏好类型,又是可靠的——不出现矛盾性的结论。
成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我国有了一支有相当实力的逻辑研究队伍。1978年以前,我国逻辑研究的主力是少数在本世纪30~40年代从事逻辑研究工作的老一辈学者。50~60年代参加那场逻辑大讨论的,多数人还不能称为严格意义上的逻辑工作者。1979年我国成立了中国逻辑学会,至今这个全国一级学会下设11个专业委员会,有会员近800人。现在的逻辑学学术带头人基本上是60年代和80年代初逻辑专业毕业的中青人,有一批硕士和博士,他们能够追踪国际逻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前沿课题,其外语水平也较高,能够有效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截止到1998年,我国有5个逻辑专业博士点,10多个逻辑专业硕士点,2个本科逻辑专业,每年可培养出数十名逻辑专门人才。第二,1978年和1979年,我国学者面对国际逻辑学的发展,响亮地提出“逻辑研究要现代化”和“逻辑教学要现代化”。20年来,我国逻辑工作者,完成国家科研课题近50项,在递归算法论、模型论、模态逻辑、时态逻辑、弗协调逻辑、逻辑悖论、语言逻辑、中国名辩学、因明、现代归纳以及辩证逻辑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成果,不仅达到了国际逻辑水准,有的甚至居于国际领先地位。同1978年以前的30年相比,我国逻辑界确实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缩短了我国长期存在的同国际逻辑研究的巨大差距。第三,这20年在逻辑普及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各高等院校的哲学、政教、中文、法律、管理等专业大多开设了逻辑课;二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均考逻辑学;三是中国逻辑学会主办的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建校17年来就有30多万人参加了逻辑学的学习;四是20年来出版了一大批逻辑普及读物。
存在的问题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有些主管科研或教育的领导对逻辑知之不多,重视不够。近年来出现了某些科研单位逻辑学研究人员编制减少、某些大学逻辑学教学课时减少、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逻辑学的专业减少等极为反常的现象。第二,我国思想界有的学者同样是对逻辑学的现展知之不多,又无视中华民族弱于逻辑的传统和普及逻辑的任务十分繁重的现实,有人照搬和贩卖西方“后现代主义”的观点,鼓吹要“打破逻辑法则的专横统治,争取思想的更自由呼吸”。有的学者把逻辑同创新对立起来,认为要创新就必须突破逻辑思维,发展非逻辑思维,……。以上观点都是思想上的误区,对逻辑学的发展极为不利。第三,我国逻辑界对社会“关怀”不够。在过去的20年,我们虽然也针对有关领域里的特点和问题做了一些逻辑应用研究,但面不太宽,深入也不够,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还比较少。
简单回顾是为了促进我国逻辑学的发展。人类社会将迈入21世纪。21世纪,人类社会将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呼唤着创新人才和知识的创新,因此也必然呼唤逻辑学的更大发展。任何一门科学,不论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都是通过思索和思维形成的思想体系。逻辑学是以思维形式、特别是推理形式为研究对象的基础性、工具性科学,是各门科学产生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必要的逻辑知识,没有良好的逻辑训练,人们就不可能创造出高水平的理论。逻辑学与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语言学的关系尤为密切。19世纪后半叶,逻辑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以后,一方面许多逻辑分支的兴起都与一定的哲学背景相关;另一方面,逻辑的发展又为哲学研究提供新的课题,为严密表达哲学思想提供工具和手段。逻辑学与数学有深刻的联系,二者的相互渗透推进了双方的发展。现代逻辑学是电子计算机的理论基础之一。数理逻辑把推理过程形式化,把人们日常使用的各种复杂的推理规则化归为一些极简单的、机械化的推理动作,才使利用机器代替人脑思考成为可能。可以说,电子计算机的整体设计、逻辑网络、程序设计和程序自动化等都与数理逻辑密切相关。我国著名的计算机专家唐稚松也是一位逻辑学家。逻辑学与语言学也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一方面,逻辑学只有通过语言(包括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这种载体才能研究思维形式;另一方面,利用逻辑方法对语言进行研究又刺激了语言学的发展。
一、会计逻辑思维的涵义
会计专业在我国一直是热门专业,其涉及的领域较广。会计专业的学生应在学习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同时,掌握会计学的分析方法,运用会计逻辑思维培养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计工作简单来说就是信息的处理。信息的处理需要大量的逻辑思考。如果思路不清甚至逻辑混乱,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下必然会产生不知所措的感觉。就如同一个在沙漠中迷路的人,在茫茫戈壁中不知所措,找不到正确的方向。
会计逻辑是由会计和逻辑构成的。通俗地说,是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所应该遵循的思维规律或逻辑规则。会计逻辑思维是按照会计逻辑规律反映现实的思维方式,例如,通过分析、综合、比较、分类、归纳等思维操作,对经济业务相关账务处理进行深层次的认识。
二、会计实务教学中逻辑思维的运用
1.实务教学中逻辑思维运用的必要性
在会计实训课程教学中,逻辑思维的运用很重要。我校会计专业针对目前的专业现状及发展前景,进行企业视角的专业建设,引进一款针对各类院校会计专业教学而设计的仿真实训平_――虚拟商业社会环境VBSE财务综合实践教学平台。通过实训,受训者可以熟悉财会及相关业务岗位的日常工作内容。这其中,如何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是关键。
2.VBSE财务综合实践教学中逻辑思维的运用实例
在VBSE财务综合实践教学平台的教学工作中,逻辑学的运用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以支票的连续背书业务为例,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应当连续,违反规定的、不连续的背书会引起票据权利的争议,给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带来不便。
票据背书的连续性,一般来说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背书形式上均为有效;背书的记载顺序具有连续性;连续的背书须具有同一性。《票据法》对背书连续性的要求是指前一背书的被背书人是后一背书的背书人。例如,在第一次背书中(A转让给B),背书人为A,被背书人为B;在第二次背书中(B转让给C),背书人为B,被背书人为C;在第三次背书中(C转让给D),背书人为C,被背书人为D。此时,D作为最后持票人,该票据的背书即属连续。如果第一次(A转让给B)的背书中,背书人为A,被背书人为B,而在第二次(B转让给C)的背书中,背书人为C,被背书人为D,则第一次背书与第二次背书发生中断,背书即为不连续。
在具体的实训业务中,学生对背书的概念没有完全弄明白,导致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在业务操作中的关系混淆不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教师可以指导学生运用演绎推理思维及归纳逻辑思维,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进而增强其处理全盘账务的信心。
情境一(一般的转账支票业务):A企业开出一张支票给B企业。
B企业凭支票办理收款业务(出票人是A,收款人是B),B企业在支票背书人处盖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如图1、图2)。
情境二(背书转让转账支票业务):A企业开出一张支票给B企业,B企业不办理收款业务而转让给C企业。
根据背书连续性的要求,B企业在支票背书人处签章并在被背书人处写上C企业名称后交给C企业,C企业在支票背面第二栏背书人处签章,同时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如图3)。
情境三(连续背书业务):A企业开出一张支票给B企业,B企业转让给C企业,C企业转让给D企业。
C企业在支票背书人处签章并在被背书人处写上D企业名称后交给D企业,D企业在支票背面第三栏背书人处签章同时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D企业再转让给E企业,以此类推(如图4)。
在具体教学任务中教师可以采用角色扮演的模式分别请学生扮演A、B、C、D企业的出纳人员,指导学生运用演绎推理思维及归纳逻辑思维,鼓励其独立进行归纳,总结如下:
(1)票据转让背书业务中,形式上的背书人就是转让人,其转让时须在背书人处签章;
(2)形式上的被背书人即为受让人,受让人如果要办理收款业务,即应该在背书人处签章同时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3)第一种形式称为转让背书,第二种形式称为委托收款背书。
在上面的例子中,背书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这一内涵就可以得到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在这一业务中的关系。运用逻辑学的逻辑法,比如限制和概括、定义、划分等方法,学生能够明确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同的角色关系,以保证在实务操作中不滥用概念,混淆身份。
三、如何培养逻辑思维
会计理论结构本身就是一个逻辑系统。会计逻辑思维主要依靠人的大脑对事物的外部联系进行加工整理,由表及里,逐步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形成概念、建构判断,进行推理活动。培养逻辑思维,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有良好的学习心态
学习逻辑思维的运用需要平和、耐心的心态。学生如果期望过高,当感觉达不到期望时就会变得心浮气躁,进而失去耐性;如果抱有急功近利的学习态度,指望立竿见影,就会忽略思维状态的改善。所以,思维能力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掌握如何驾驭逻辑思维并应用于会计实际业务,可以在工作中增添思维或精神的愉悦感。
2.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及思维习惯
(1)应当秉承循序渐进的方法。会计学是由会计基本概念、会计核算基本原理构成的一个理论体系,会计核算业务内容之间存在前后相继的内在联系。在学习会计理论及业务知识的过程中,学生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在真正掌握前期内容的前提下再开始后续内容的学习,切忌走马观花式的学习态度,否则将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学习过程也会变得难以为继。
(2)养成逻辑思维习惯。在实训业务中提高业务能力就应培养良好的逻辑思维,而良好的逻辑思维不是一蹴而就的。逻辑思维的培养要在学习过程中始终结合具体的思维实际,对会计业务中的综合材料进行加工整理,由表及里,逐步把握会计理论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形成概念、建构判断,再进行推理,最终养成经常归纳总结的逻辑思维习惯。
总之,理论联系实际绝非是一朝一夕的工夫,在生活中,学生应多观看演讲或辩论节目;在工作或者学习中,要经常用逻辑的眼光读书或者学习。如此长期坚持,逻辑思维能力自然会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