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域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6-0252-01
近些年新疆博乐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将此项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普查保护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之中。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职责。
一、基本情况
博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牧区,以传统手工技艺、民族音乐类项目为主,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普查的情况显示,仍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处于濒危和失传的状况。比如:蒙古族皮酒壶技艺就是一种失传的非遗项目;短调歌曲又增加了不少新歌曲,但有些短调歌曲的歌词和曲调发生了改变,甚至有的短调歌曲的歌词被新的歌词代替,出现一曲多词现象,失去了历史和时代的特征。目前已有14项列入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项列入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做法
博乐市党委、政府多年来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民间艺人进行民族民间艺术培训。目前,已举办多期蒙古族长短调民歌、“江格尔”说唱、托布秀尔弹奏、沙吾尔登舞、刺绣等非物质文化培训班,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同时,县市文化馆与青少年活动中心积极合作,开设了马头琴演奏、冬布拉演奏、民族舞蹈培训班,教授民族民间文艺。并积极组织民间艺人参加疆内外民族艺术表演活动。
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配备普查设备,解决普查经费。同时,在普查车辆协调、资料征集、翻译、建档等方面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已覆盖全市各乡镇场,普查征集到的媒介资料按类别编目,由专人管理归档,进行陈列、展示。同时,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了保护氛围。每年组织参加自治区、自治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在全市开展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需要有一批素质高、业务精,对民族民间文化有浓厚感情和热情的专业队伍。为此,我市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通过多层次的培训,工作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业务水平不断提升,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提供了良好人才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思路
关键词:文化自信非遗项目高职院校通识教育
一、非遗项目引入高职艺术通识课程体系的背景
1.高职艺术类学生文化自信缺失
文化自信是指主体对自身文化的认同与坚守,在当前高职院校重科学技术、轻人文素养的办学理念影响下,学生普遍素质教育不充分,产生了人文精神缺失,人格发展不全,文化自信缺失的现象。特别是高职艺术类学生,他们有着特殊的学习经历与个性特点,如重专业技能、轻文化基础,理想信念缺失等,产生了对主流文化认同、传统文化认识、外来文化理性批判缺乏的问题。高职院校应当正视这个现象,通过艺术类课程体系的改革,从根源上提升艺术类学生的人文素养,坚定文化自信,繁荣文艺创作。
2.非遗项目传承面临瓶颈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国家、民族文化形象的展现,维系着民族的认同与情感的凝聚。在当今世界经济、科技、文化趋同的背景下,非遗项目的生存境遇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现如今我国非遗项目生存空间狭小、传承人日益高龄化、社会支持不够、创新发展力不足,需要探索一种既符合非遗项目本身属性又符合时展的传承方式。非遗文化资源的活态属性决定了它的传承是以人为载体的,传统的拜师学艺已经不符合时代的发展方式,学校教育才是其可持续发展的保障。高职院校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上有着地域、实践教学经验及办学综合性等优势,传承非遗文化资源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非遗文化资源中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知识、审美及创新思维,选择适当的方式,将其融入艺术类通识课程体系,有利于提升艺术学生职业迁移能力,促进高素质艺术应用人才的培养,赢得学校育人口碑。
3.高职艺术通识课程体系亟待改革
通识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高职艺术通识教育主要是解决艺术应用人才人文素质的培养与社会就业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目前高职艺术通识课程与本科生相应课程比较雷同,缺乏高职教育的应用性和特殊性,“上手快,后劲不足”是近些年用人单位对高职艺术类毕业生较为普遍的评价。在新时代文化强国建设背景下,社会对高素质艺术综合人才的需求为高职通识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是培养学生的职业关键技能,还应该培养其职业迁移能力,这成为高职艺术通识教育中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非遗项目引入高职艺术通识课程体系的意义
1.培育学生文化自信
给广大文艺工作者提出了四点希望,第一点就是强调文化自信的重要性:“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①从代表国家、民族文化价值的非遗项目出发,将其引进在助力文化传承、培育人文品质、提升人文素养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高职艺术类通识教育,对传承文化基因、培养文化自信来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首先,将非遗项目纳入艺术类通识课程体系中,学生能够直观地了解具体的地域非遗项目,如常州梳篦、金坛刻纸、留青竹刻等,以及这些项目的具体工作流程,完善了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审美情趣;然后,从具体非遗项目的技艺分析出发,与专业结合分析传统工艺美术的造型特色,激发学生深入学习的兴趣,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传承;再者,利用非遗项目中所蕴含的丰富思想道德资源,重构高职艺术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话语权,加强文化自信的培育。
2.促进高职艺术类通识课程体系建设
我国的高职教育由于其重技能、轻文化的传统,造成了一直以来对通识课程的轻视,对于艺术类专业来说阻碍了高素质艺术综合型人才的培养。非遗项目纳入艺术类通识课程体系有利于课程体系的拓展与完善,首先,借助代表性的地域非遗项目,以“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立足通识课课程特点,结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教学规律,紧密结合非遗产业发展趋势,采用任务驱动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来展现教学内容,助力高职艺术类通识课程教学理念更新、内容拓展与模式革新;然后,参考非遗项目的深度推进进行课程设计,实现基于非遗项目的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统一和渗透,助力与专业课程结构互补、内容连贯、层次递进的通识课程体系的形成,推进艺术类通识课程与艺术专业课程互助模式的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创新;再者,将具体非遗项目工作流程导入高职艺术类通识课程来扩充学生的知识结构,鼓励学生将专业知识引入非遗研习中进行自主探究,为专业课程的学习及与产业的接轨培养基础能力,有效改变高职艺术类学生素养结构,促进高职艺术类通识课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3.打造高职教育品牌
近年来,高职院校进行了数量与规模的扩张,但是品牌建设依然是高职院校要努力的方向。社会各阶层对非遗传承的重视程度的提升为高职院校的发展带来了机遇。首先,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上,高职院校有着地域、实践教学经验及办学综合性等各方面的优势,可以有意识地通过非遗项目的普及教育来增强艺术类专业特色,提升高职艺术类学生专业自信;然后,在“产教融合”的理念指导下,以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互助模式为突破口,培养出具有特定产业指向的艺术类应用型人才,促使高职教育“双精准”教育目标的实现;再者,在备课、授课过程中激发院校专家、教师对非遗项目的重视,对非遗项目进入艺术类通识课程系统的意义、价值、路径等进行系统的专项研究,促进非遗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学生的培养质量,在同类院校中做出品牌,赢得业界口碑,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同。
三、非遗项目纳入高职艺术通识课程体系的策略
基于以上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的研究分析,引入系统理论,从艺术类通识课程资源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及要素之间的结构、其外部环境的关系及价值研究出发,提出非遗项目纳入高职艺术通识课程体系的策略,从而促进非遗项目的可持续发展,高职艺术类学生文化自信、专业自信的重建与高职艺术通识课程体系的优化改革。
1.教育理念构建
(1)以文化自信培育为主明确文化自信是文化传承的前提,基于非遗项目的高职艺术通识课程体系建设应当将学生文化自信的培育放在首位。(2)以传统文化普及教育为主厘清非遗项目进入课程体系的思路,基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的整理、研究并传化为教学资源,对学生进行传统文化的普及教育。(3)以培养学生普适性能力与综合素质为本从通识教育的功能属性出发,改善非遗项目进入课程体系的无序状态,将非遗项目放入广阔的文化背景与知识视野中,以遵循非遗自身规律、提升学生审美能力、融入现代生活的原则进行课程资源的转化,提升学生的知识层次与认知结构,培养学生普适性能力与综合素质。(4)与专业课程融合互助基于具体的非遗项目,将通识普及化教育与专业深入化教育相结合,实现课程设计上的统一和渗透,形成与专业课程体系结构互补、内容连贯、层次递进的通识课程体系。
2.教学改革探索
(1)教学内容的开发与应用将代表性的地域非遗项目进行按照教学理念的构建进行通识课程资源的转化,改善非遗引入课程时存在的无序状态,依据知识、能力、素质三个层次的教学目标站在教与学的角度进行教学内容的开发与拓展。(2)教学模式的更新与拓展紧密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及非遗产业发展趋势,采用项目导向、情景体验有机结合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够更直观地接触非遗项目,产生深入探究的意愿。(3)完善评价与管理体系除了授课内容、方式的改革,还要注意课程的前期开发与后期总结。前期加强课程申报的管理工作,邀请业界的专家与学者参加,提出建设性意见,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后期根据教学情况考察调整课程方案与课程安排。
3.配套措施完善
(1)建设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教师队伍建设是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非遗项目的特殊性,可以通过校内与非遗传承人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校外设立企业教师工作站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使学生获得更为全面的学习体验。(2)完善通识教材体系教材体系建设是育人的关键,教材的编写应当立足“教什么”、“教给谁”、“怎么教”的问题,非遗项目纳入通识课程体系建设视野下,教材的编写应当与行业发展动态、人才培养需求及教师的科研成果相挂钩,优化教材结构,完善教材叙述,补充教材内容,从而完善通识教材体系。(3)构建通专协同机制基于非遗项目本身的完整性,构建通专协同机制保障非遗项目的深度推进,实现课程设计上的统一和渗透,使通识课程体系与专业课程体系结构互补、内容连贯、层次递进,提升育人质量。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佐证材料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21X(2012)03-0129-05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致力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998年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公告活动,2001年公布了首批19个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3年10月又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概念深入人心,其保护工程也在各国声势浩大的展开[1]。中国政府为了抢救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于2004年8月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工作,2006年2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按照文化部统一部署,各省市也积极开展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工作。
内蒙古师范大学领导十分重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工作,整合学校民俗学、民间文学、民族音乐、民间美术、民族体育、科学技术史等相关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内蒙古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该中心于2008年5月正式成为教育部重点人文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内蒙古工作站。自中心成立后,先后以内蒙古师范大学作为项目保护单位,组织申报“科尔沁潮尔史诗”“蒙古族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蒙古象棋木雕制作技艺”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其中“科尔沁潮尔史诗”、“蒙古族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成功进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蒙古象棋木雕制作技艺”被评选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近年来,中心成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调查、申报、评审等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在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中,申报书的撰写是非常重要的步骤,本文试图就申报书撰写中佐证材料的问题谈一些个人认识,以为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尽微薄之力。佐证材料是申报书中的关键内容,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要求出发,充分论证该项目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标准,所以是决定项目能否通过的重要保证。我们只能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入手,在申报书中就申报项目进行佐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2]有关学者已经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条件做出科学、细致的说明。如从传承主体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杰出传承人为依托,没有杰出传承人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时限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悠久历史,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形态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以活态的原汁原味的传承为基本特征,非活态的、原汁原味的传承项目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品质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一种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没有重要价值者不能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后,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当地的地域标志性文化,必须具有普世价值[3]。
为了地方基层单位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条件,正确有效的撰写申报书,尽量使申报项目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条件,我们一般希望申报书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证:(1)各族人民世代相承;(2)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3)项目的价值和影响。
一、世代相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赖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环境而存在的,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要保护其文化形态,更重要的是要对其进行“传承”[4]。由此可见,“世代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也是评审过程中需要满足的首要条件。所谓“世代相承”,一般是指就是该项目的传承时间在百年以上,传承体系明确,各代传承人清楚。如果项目申报书中撰写的传承时间不够,或者传承谱系断裂,都会影响项目的申报。如某年“某某大饼制作技艺”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称于1938年开始主营掉炉大饼,传承时间不足百年,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无法通过也在意料之中。当然,这只是特例,绝大多数申报书都能确保传承时间。但是我们注意到为数不少的申报项目,确实拥有足够的传承时间,民族特色也很浓厚。如库伦旗申报的“布鲁”,进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肯定通得过。但“布鲁”的申报材料中,在介绍历史渊源时,其佐证材料也只是说“历史悠久,流传广泛”之类泛泛的言语,缺乏强有力的证据。下一步项目经自治区推荐得以进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在区外专家对相关项目不了解的情况下,单凭这些空洞的介绍显然不足,可能会影响其入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常可以用出土实物和古籍中的记载来佐证项目的传承时间。如蒙古族的养马术作为传统知识类项目完全可以进行申报。2008年笔者之一曾前往一些盟市调查蒙古族养马术,了解到在通辽科左后旗有人十分擅长养马。蒙古族养马术可以包括养马、相马、疗马、驯马等内容,分开申报自然可以,但将养马术作为传统知识与技能进行整体申报,效果更好。当然,作为马上民族,养马术的传承历史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完全可以加入出土文物和古籍记载作为佐证材料,不但有助利于申报,更有利于将来的保护与研究工作。据笔者所知,距离科左后旗最近的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办公室就藏有6卷《马经全书》,另外在内蒙古图书馆、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分别藏有《十二技能俱全三种骏马及其他诸骏马的特征》、《马头明王相马经》、《相马三十六鉴》、《相马宝鬘治疗法明鉴中药名录》等相关古籍,若能对其进行研究,并与田野调查中所得资料相比对,互为参照加入项目申报书中,这些内容定会为申报增色不少。
另外,科尔沁地区拟将科尔沁土语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眼下语言的抢救和保护对传承民族文化极为重要。语言的实物佐证很难找到,或许能从地方书籍中查询一些资料,所以田野调查就极为重要了。然而语言的调查与研究是一项科学性要求很高,有很复杂的工作,需要运用多学科、多手段的研究方法。现在自治区乃至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工作刚刚起步,尚未顾及或者说难以承担民族语言以及各地方言土语的普查评审工程,所以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保护范围也仅限于口头文学。
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及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则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民间自发形成、延续的一种自然而然的活动。申报材料不但要体现该项目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更注意阐述项目本身为群众在生产、生活所提供的便利,如勒勒车制作工艺的产生,方便了游牧民族进行迁移;蒙古族由于经常骑马,常会产生骨折,于是催生出与之相应的蒙古正骨术等等,更可以提出该项目中所蕴含的民族精神以及审美品位。
同时,申报书中要注意该项目并非是在个人号召或政府指令下举办的有违群众心愿的形式化活动,而传承人也不必特意以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为对象。虽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或弘扬过程中,确实存在发挥过重要组织、领导及协调作用的行政官员,以及热心学习传统文化、号召社会关注传统文化的专家学者,但如果这些人本身与传统艺人、匠人不具有正式师承关系或水平尚无法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标准,是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条件的。
所以在撰写申报书之前,一定要深入项目传承地进行客观实在的田野调查工作,发现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真实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切不可不愿意下苦工夫做实地调查,以仅凭借自己的想象,或随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趣味、或按照当前的政治口径和政策要求乱改乱编,随意拔高项目的思想性、艺术性[5]。只有坚持以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作为普查工作的指导原则,撰写的项目申报书才能内容翔实而又具有说服力。
现实生活中,传统表现艺术、体育竞技项目确实多有既符合传承人条件,又身为政府官员的人,在申报书中只需统一以传承人身份标注,尽量避开官员、学者身份,以显示申报项目的群众性,因为这些虚衔确实与项目以及项目的传承没有必然联系。虽然不是传承人申报,但传承人担负着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切不可轻视。明确并且保护传承人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得强调传习人的培养。通过传承人的传授,传习人学习、接受、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术、技能,从而进一步发展该项目。[6]这些内容均为民间自发形成、延续的,不能全靠政府行政手段或者自己杜撰。
而文化表现形式,则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既不是单一的物,如建筑、乐器,也不是单一的人,如表演者、制作者,而是将物与人紧密连接在一体,构成完整而稳定的文化行为系统。例如通辽申报的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马具是物,肯定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艺人当然也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马具的制作技艺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另一方面,文化表现形式也不易进行人为的分裂,这点在地区辽阔的内蒙古自治区很典型。
内蒙古自治区以蒙古族为主体民族,但过去的蒙古族部落多在现今已被人为分割的行政区划及边缘地带,如传统的科尔沁地区就包括在现今通辽、兴安盟和赤峰三个市级行政区划内。因此,具有同样文化表现形式的项目可以以民族分布的人文地理的范围为基础,同一民族、部落的相邻市、县进行联合申报。一些盟市申报的项目已经进入自治区或者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他盟市如果存有类似的项目,也可以进行申报,如果新申报的项目价值没有先行申报的项目价值高,可以进入扩展项目;但如果后者价值更高,更具有代表性,则可以评为同档次或取代前者而成为该项目的代表作。这就要求后者申报书的佐证材料丰富有说服力,而评审专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形下,一定会做出合理的决定。如赤峰阿鲁科尔沁旗申报勒勒车制作技艺获批,2008年笔者前往通辽调研,扎鲁特旗也有勒勒车制作工艺,完全可以继续申报。阿尔昆都勒苏木的蒙古包制作技艺也可以申报。
三、价值和影响
申报语言、礼仪、节庆类项目,要求这些项目代表一种活态文化,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功能,本身就有其价值和影响。若申报项目属于传统表现艺术、传统知识与技能,则需要在申报材料中体现出项目本身的绝活、绝技。我们以传统技艺为例,来看如何将此类项目的价值论述清楚。
手工艺品中所蕴含的绝技是成品的非物质的文化表现形式,所以将制作技艺完整(但不是全部)的展现出来,是此类项目通过评审的关键。全区各地起先普遍以音乐、舞蹈等传统认识上的文化项目进行申报,而忽略了传统技艺类项目的申报。最近认识到手艺也是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以各地申报传统技艺类项目数明显增多,当然,其中肯定有企业商业利益的驱使[7]。但并不是什么东西后面加上“制作技艺”,就符合条件的。通辽申报有两个传统技艺类项目申报多次,但总是未得通过,原因就在于制作技艺没有达到评审要求,当然,项目本身是否达到要求,可以再讨论。
进行评审时特别关注两点,一是项目中所列手工艺品是否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如在申报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勒勒车制作技艺”传承人评审中,某人将制作小型工艺品勒勒车的照片添加到申报书中,画蛇添足,显然制作工艺品与真实的勒勒车大不相同,能够制作传统勒勒车的工匠不一定能制作工艺品的勒勒车,而能够制作工艺品勒勒车的艺人未必制作得了实际生活中使用的勒勒车,二者没有对价关系的。二是现在的技艺是否是传统技艺的延续,如果有明确的传承体系,比较容易判断,但是据称是传统工艺的复原,则着实不好评断,一般主要以是否使用现代的化工材料、是否使用现代的机器生产,成品外形、性能特征能否与现存历史实物相符合为评判标准。
内蒙古蒙古族传统工艺失传,大部分是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牧民生活向现代化变迁所导致,从失传时间上来看其实并不长,一些老手艺人或许还保留有这种工艺,只不过这些工艺品在现代生活中不用了,所以他们也就不制作,这有待我们进一步发掘,也是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重点。还有些老人即使不知道完整的制作工艺,但知晓其中的某一部分,经过有心人大规模的调查、寻访,逐渐将失传的工艺进行还原。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去蒙古国进行调研,那里蒙古族某些传统工艺保留的情况比较好,内外蒙在一些项目上完全可以互相补充。这种传统技艺的复原工作,是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使用传统的材料和工具真的恢复了这种技艺,其作品如果达到古代作品的水准,并受到国内外专家的认可,复原的技艺当然可以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内蒙古师范大学今年申报的“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就属此例。内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在解放之后一段时间内还是存在的,1959年第一届全运会后,国内大力推广玻璃钢弓,角弓逐渐淡出。项目传承人在二十多年的时间内,遍访内蒙呼伦贝尔、赤峰、阿拉善、锡林郭勒等盟市,从老艺人口中逐渐还原角弓制作技艺,并前往外蒙寻求弓箭专家、著名制弓艺人的帮助。除了进行田野调查,他还从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内蒙古师范大学图书馆查阅清代蒙古文古籍《射箭要诀》、《宝常聚之破窗射箭经》,从中找寻传统角弓制作技艺的线索,终于复原蒙古传统牛角弓制作技艺。他使用的原材料和大部分的工具都没有现代化用具的痕迹,制作出的角弓完全能和历史实物相对应,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哈尔滨等地民俗、民族体育、传统工艺、技术史等学科专家的称赞。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专家实地考察后也肯定了这项复原工作。制弓技艺也最终入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如果项目名义上称古代的技艺的复原,却无法将复原工作清楚完整的“复原”出来,甚至实际操作中使用的是现代技艺,这就很难通过评审。这些项目无论在名称之前冠以何种“贡品”“宫廷”“王府”“御膳”等字样,终究不能算是传统工艺而被列入保护对象。
除了复原技艺外,我区大部分是民族类传统技艺的申报,这些项目在本民族间广为流传,传承谱系很容易弄清楚,但是如果缺乏“技艺出众”的论证,普遍性太强,不具有典型性,尤其在传承人评审中,更需加强传承人技艺出众的佐证材料。一般来说,传承人技艺的获奖证书,编著的教材书籍,平面、声像媒体对传承人技艺所做的宣传报道,专家学者以及研究人员对该项技艺调查后的调查报告、论文等科研成果或者是传承人为传承、提高技艺所做的文字性记载与实物标本,上述材料都是极好的佐证材料。如在“某某蒙古族缝纫技艺”传承人的申报中,申报书A不仅将制作服饰的技艺详细描述,而且特别提到传承人将传统手工缝纫制作技艺用文字记录下来,编著出版物。申报书B则仅仅写到传承人师从母亲学习缝纫技艺,技艺特点没有交代。自然A较B好。其他奖励、称号等佐证材料亦如此类,不再赘述。
此外,申报书要极力反映出申报项目的最大价值。有些民族地区的群众活动包含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各遗产间具有明显的无法割舍的文化联系,不建议分列申报,最好是协调各方资源,将众多分散的项目合为整体,用“文化空间”的名义进行申报,以突出项目的最大价值[8]。
四、结语
申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申报书一定要以真实性、整体性为原则,充分挖掘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当然,在撰写申报书时,行文一定要流畅,要把阅读对象想象成对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未直接接触过或者不十分熟悉的人,进行清晰说明和介绍遗产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另外,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项目申报专题片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申报书实际上是专题片的脚本,更不能轻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材料文字向图像的转化的个案解读以及拍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可参见相关论文[9]。
当然,在评审过程中,也不是只看申报书而下决定,还需听取在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学术方面有研究的文化学者、民俗学家、民族艺术家以及当地的老艺人的意见,必须尊重各民族文化艺术传统,防止主观臆断,坚持以积极的、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工作。
我们将某一文化表现形式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抢救、保存、保护和振兴该项目,以利于弘扬民族、地域文化。我们应该始终怀有“申报是手段,保护才是真正目的”的申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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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院校;保护意识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5-0199-02
2013年6月,云南红河哈尼梯田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国成为仅次于意大利的世界第二大“非遗”大国,目前共有45项遗产成功入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国的“非遗”之路开始于“申遗”,近些年硕果累累,获得了国际性的广泛认可。但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起步时间比较晚,大众对“非遗”这一概念还不熟知,这对我国的“非遗”保护与传承极其不利。提升大众对“非遗”的认同度,走由学校影响社会的发展路径,艺术院校因其专业设置的独特性而扮演着重要地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国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或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密切相关,它在成为“知识”之前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包括居住形式、饮食文化、民间工艺、节庆习俗等,特别是手工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历史上先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是先民们在生活中创造的先进文化,直至今天,也仍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着重要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比物质遗产更加重要,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人们所处的时空、周边环境和人类活动之中,是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人类的文化命脉。它包含着人类的情感,蕴藏着人类文化的根源,保留着某种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所以,不同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价值。”可是大众对“非遗”的不了解,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重重阻碍。我国的“非遗”之路要稳步前进,必须让“非遗”概念深入人心。相较于国家层面的世界“申遗”,民间的“非遗保护”任重而道远。国务院从2006年起设定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可看到我国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日益增强。总理也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结晶。”
二、了解“非遗”是实现“非遗”保护的有效路径
今天,珍惜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境界与能力,已成为国际社会对国民素养的评价标准之一,民众在生产、生活中不断加强对文化遗产价值和意义的了解,增强自觉保护意识,进而影响和带动更多的民众来关注、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至关重要。今天文化与社会的公共性日益加强,文化遗产不应只是少数专业工作者呵护的对象,不应“锁在深闺人未识”,而应当融入文化和社会,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进一步诠释和丰富它的历史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作为传承文化途径之一的学校教育,在提高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度上肩负着重要的作用。以学校为中心,进而影响社会,这是提升公众对“非遗”认同度的一条有效路径,也是积极响应国家层面对“非遗”保护的号召。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决定:“由文化部牵头,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条规定:“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传统的家族式等非遗传承模式已经不适合当下社会的发展,将非遗传承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是必然选择。艺术院校因专业设置的需求而与非遗文化不谋而合,在普及“非遗”知识方面承担着重要作用。
“2002年10月中央美术学院举办的‘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首次提出了非遗的教育问题。这一时期非遗主要为学界所关注,并开始逐步推进非遗的学科化探索。2004年,中国签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国正式进入该组织非遗保护工作体系,意味着非遗开始走出学界,为官方所认同,从此掀起了非遗研究的热潮。”关于教育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过程中的作用与意义问题,学界的研究成果已蔚然可观,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当代高校文化素质教育的新途径》、《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教育策略》等,但是大部分都是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理论研究,而实践教学方面的参考内容则知之甚少。
三、提升艺术院校学生非遗保护意识的方法
“在当前中国社会正经历着重要的经济转型,民族民间文化传统面临急剧流变和消失的时期,高校作为专门向社会输送人才的基地,应当继承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传承和保护方面,充分发挥大学教育的重要作用。”
如何提升艺术类院校大学生对非遗的认同度,如何提升艺术类院校的大学生对非遗文化的实践性运用,将切实影响到非遗保护能否行之有效地继续推行。要提升学生对非遗文化的认同度,就必须提高学生对非遗文化的实践性参与。因为文化认同不可能建立在抽象的文化共性上,它应当是一种存在于具体的社会生活中的精神上的共鸣,只有在具体的人际交流和情感亲和的心理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文化认同。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秘书处负责人塞西尔杜维勒女士曾指出:“《公约》所提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活遗产:它必须不断地被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创造、延续、再创造并保存保护,否则就说不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遗产,源于过去,并在当今和未来予以继承”。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离不开其在民族或地区的民众中代代相传。要提高学生对非遗文化的感知度,不能仅仅依靠书本知识的“照本宣科”,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融入非遗文化之中,唯有亲见亲历亲感受,才能让学生切实提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度。
“大学应当积极创建国家及社会文化遗产事业急需的新学科,为国家文化遗产事业服务;要倡导面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方位教育传承的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不仅是一种被长期忽视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进入主流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对民族生存精神和生存智慧及活态文化存在的认识过程。”
(一)构建完善的学科体系,普及非遗基础知识
艺术院校的课程设置更讲求实践运用,如设计艺术系、音乐舞蹈系及广播影视系等更加注重学生在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摄影等方面的实际技能。这些专业的知识内容恰好与非遗知识不谋而合。从非遗中汲取相应的知识,将为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带来极大益处。如音乐专业的学生可以从中国民乐中获取营养;舞蹈专业的学生可以从各少数民族舞蹈中获益良多;工艺美术专业的学生也可从传统的水墨画、刺绣、织锦等作品中获取灵感。艺术院校可以从专业课程的设置入手,开设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民间戏剧等非遗基础课程,为学生了解非遗知识奠定良好基础。
为提升学生对非遗知识的认同度,授课老师需有良好的专业背景知识,可以邀请有代表性的非遗传承人为学生授课,组建由高校教师和传承人构成的非遗教学团队,结合专业设置的实际需要,编写适合艺术院校使用的非遗教材,建立非遗课程体系共建机制,开发非遗传承与保护系列课程,构建完善的非遗教学体系。
(二)充分利用各种校园宣传平台,形成独特的校园非遗文化
艺术学院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可以深入挖掘非遗文化因素,充分调动学院各系部、学生社团以及学院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平台,对非遗知识做有针对性的专题宣传。学院网站可开辟非遗专栏,及时更新与非遗相关的国内外最新动态,便于师生及时了解最新的非遗讯息;广播电台可充分发挥其校园覆盖面广的特征,定时播报非遗领域的相关知识;学生社团活动也可与非遗因素相融;学院各系可针对一些代表性的传统佳节,打造校园节日文化氛围,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在参与传统民俗活动的过程中真切体会非遗魅力。
(三)推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提升学生非遗感知力
充分利用艺术院校的学校资源,挖掘非遗因素,推进可供学生实践操作的工作室,推行“课堂教学和工作室教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搭建校内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将非遗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融合,为非遗保护与传承探索可行性发展道路。如川音绵阳艺术学院组建了“陶艺工作室”和“中国绣工作室”。“陶艺工作室”主要开设陶艺传习课,通过陶艺制作传承人向设计艺术系学生传授陶艺制作工艺,为学生提供学习平台,学生在掌握传统技艺的过程中,融合现代化理念,设计出新产品,让古老的陶艺绽放出新的生命力。“中国绣工作室”则通过收集整理国家、省、市各类有代表性的非遗刺绣织锦,为学院师生了解我国民间工艺提供平台,并聘请各类代表性的刺绣织锦传承人为学生讲学授艺,让学生在实践操作中感知绣花针的魅力,为培养出刺绣织锦类的设计型应用人才做准备。
(四)立足本土非遗文化,拓展地方性非遗平台
艺术院校可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文化事业单位及非遗保护中心的沟通交流,整合各种非遗资源,建立合作项目,将学院教育培养目标与地方需求进行有机结合,开展地方性的“非遗活动进校园”,让艺术院校为地方文化服务,为地方非遗文化保护做贡献,也带动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以地方文化为中心,逐渐辐射周边省区文化,让学院师生深入各省市非遗文化集中地,进行详尽的田野考察,并搭建相关合作平台,为学生提供校外实习实践平台。
四、结语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大精深,但大众对非遗的认识度还急需提高。艺术院校承担着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任,完善非遗课程体系建设,普及非遗基础知识;实现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真切感受非遗魅力;提升学生的非遗感知力,同时让学生将专业知识与非遗知识相融合,为非遗传承提供新的生命活力;以学校为中心的非遗教育将间接影响社会对非遗的认同度。提升艺术院校学生对非遗的认同度,不仅利于非遗的保护,更能为非遗传承提供不竭的源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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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遗;领导;人才;经费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2-0087-02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的21世纪,面对着全球工业文明的巨大冲击,随着人类自然生态环境的改变,生产及生活方式的转变,许多国家、地区及民族的民间文化即非物质文化,正面临着消亡或濒临失传的境地。因此,世界性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正在强化,世界性的对本地区、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
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传承等方面走在了前列,率先规定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日。其中在我国4项列合国服务站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就有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长调。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基本上在全区形成了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领导、各职能部门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络,有计划、有目的、有一定物质保障地开展挖掘、保护、传承等工作,使一些流传已久、扎根百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继承、发展,使一些濒临绝迹、散落民间的绝技绝活得以挖掘、整理。在舞台上,带着泥土芬香的民间艺术,赋予了新的生命活力;在电视银屏上,原生态的艺术,成为广大观众欣赏艺术的热点;在民间,原生态的草根艺术,正在得到人民的保护、抢救、发掘。非物质文化艺术的普查工作,正在我区各地紧张而有序的进行着。
我区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正在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越来越高涨,但同时也遇到了众多方面的难点及问题。作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承担重要职责的各地群艺馆、文化馆、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重重的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此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也应对其存在的种种实际问题,进行客观而冷静的分析,并通过实际工作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此方面工作的依据。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共性问题
1.认识有误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轻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类文化文明和进步中的基石作用,从而导致对“非遗”的拖拉、松懈,势必会影响我区“非遗”工作的全局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
2.经费无保障。由于受经费的限制,我区的“非遗”工作开展比较缓慢,一些急需挖掘、保护的“非遗”项目不能正常进行,影响和制约了“非遗”工作的全面发展。一般来讲,“非遗”蕴育丰富的地区都是一些经济发展落后、交通闭塞、信息封闭的地区,做为这些地区的党委和政府首要任务就是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处理好发展经济与“非遗”保护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上级政府没有一定的资金支援,这些地区的“非遗”工作可能就流于形式,走过场,不利于全局工作,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
3.抢救无设备。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众多的“非遗”项目在现代文明的不断冲击下都面临着衰竭与消亡的状况,这就要求我们应该采取必要的手段,对这些项目进行整理、挖掘、保护和传承,进行科学的录音录像,进行细致的整理记录。所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设备,目前我区的一些基层的文化部门根本就没有必备的录音笔、照相机、摄影机等,所以工作根本开展不起来,只能看着一些“非遗”项目渐渐消失而无可奈何。
4.研究缺人才。“非遗”的研究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相应的文化知识。但由于过去我们对“非遗”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了目前从事此项工作的专业人才奇缺。其原因有二,一是上个世纪80年代前后至今,当时搞全国十大文化艺术集成志书的各地老群文工作者,大多已经离退休或离岗。现在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年轻人,缺乏这方面知识的积累和理论的修养。其二,在市场经济的时代、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看重的往往是物质利益,树立的是金钱的观念。还有多少人安贫乐道地守望着民间文化蕴藏丰富的这片贫瘠的土地,这块人类的精神家园,去做那种基本上无任何效益,甚至自己搭钱、赔钱的“买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应的对策
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扎扎实实地真正抓出成效来,就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条例;要抓紧落实相应的保护经费;要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列入目标化管理责任状;要配备现代化的设施,使得此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大力度培养人才;要命名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及民间艺术家。
1.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条例。政策、法规及条例是我们开展“非遗”工作的指导、依据和保障。有了它,就有了工作的方向,有了保证,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希望全国及内蒙古地区尽快出台符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法规、条例,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指导方针、理论依据和法律保障。
2.要抓紧落实相应的保护经费。“非遗”工作的顺利进行与资金投入落实是密不可分的。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针对各旗县区经济发展落后、财政收入拮据的现状,自治区政府必须筹集专项资金,本着“地区优先,濒危优先,重点优先”的原则投入到地方,才能做好此项工作。所谓“地区优先”,即对那些民间文化丰厚、领导重视、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并有一批相应的得力科研人员去真抓实干的地区优先。所谓“濒危优先”,即对那些具有珍贵研究价值而且濒临消亡的民间艺术,对那些身上带有某种绝技艺术且身体状态欠佳的民间艺人,在投入上要优先考虑。所谓“重点优先”,即对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在内蒙乃至全国艺术史上占一席之位的民间艺术及民间艺人要做重点投入。具体来说,凡列合国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各类艺术品种,都在“重点优先”之列。总之,对经费的投入,作为自治区政府来讲,千万不能像撒芝麻盐式的平均使用,一定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3.要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列入目标化管理责任状。“非遗”工作是各级领导众多工作中的一项,要想让他们对此项工作提高认识,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就必须做到:一是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引起领导的重视;二是要抓住各种机会,向领导宣传、向领导汇报工作,让领导对此项工作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工作,使领导和群众认识到“非遗”工作的重要性,它是与历史遗留的重要文献、文物古迹一样都是先人为我们留下的宝贵财富。抢救保护它,就是保护和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开发它,就是传承和延续中华传统美德,对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只有领导的认识提高了,才会引起重视;只有列入领导的目标化管理责任状才会有所保证。
4.要配备现代化的设施设备,以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展开。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设备,是“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手段。没有必备的摄影机、照相机、录音笔、幻灯机等机械设备,要想开展“非遗”工作是相当困难的,对一些说唱艺术、手工制作技艺的挖掘、整理就是一句空话,只能望洋兴叹。但目前我区文化部门的基本情况却是没有专项经费保证,现代化的机器设备几乎没有,只有简单的照相机,录像机还没有普及,更别说剪辑、编辑机了。这些必要的设备,各级政府和国家应统一配备、解决,以促进“非遗”工作的顺利开展。
5.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大培养人才的力度。要建立一个以各级政府领导的、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的、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的领导机构是十分重要的。在这个领导机构中,坚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职责要明确,任务要落实。要协同配合,绝不能自行其是各吹各的调。党委、政府的职责是制定大政方针,做好排忧解难的工作。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新闻媒体的宣传与舆论,造好声势,引起全社会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文化局系统在过去已经进行的戏曲、音乐、舞蹈等7大艺术集成工作的基础上,再进行查漏补缺,如皮影、木偶、民间工艺美术,继续搞好濒危民间文化艺术的记录整理。文联侧重搞好民间文学、民间歌谣、民间故事的抢救、发掘。地方志、民委、社科联重点搞好民间风土人情及民俗事象的搜集与整理,这是本次抢救民间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同时,针对此方面人才后继乏人的现状,各地还要千万百计的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或举办短期培训班,或送到大专院校学习,或通过实际的田野考察等方式来培训人才,乃是最为重要的一举。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自觉
【作者】李荣启,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唐骅,外交学院副教授。北京,100029
【中图分类号】G2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1-0194-008
TheProtectionandTransmissionofChinese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inNewCentury
LiRongqi,TangHua
Abstract:Chinamadeagreatprogressandmanyachievementsinprotectingandtransmitting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duringthelastdecade.Whichincluding:Takinganactivepartintheactivitiesofinternational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protection;Implementingtheprotectionof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stepbystep;ProtectingandSavingthe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inmanyways;Holding“cultureheritageday”events;Launchingthegeneralinvestigationof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Establishingastandardof4level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protection;Identifyingandprotectingthelivingnationaltreasure;Constructingthereservationareafor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Productiveprotection;Enhancingthefoundationconstructingof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Greatsuccessinresearchingarea.
Keywords:intangiblecultureheritage;protectandtransmit;cultureself-conscious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辉煌、丰富多彩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心理活动、审美观念,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的文化基因,展现了中华民族充沛的文化创造力,是值得倍加珍惜的精神家园。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华文明、确立我国文化身份的必然要求,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我国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几年来的积极探索与实践,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参与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0年启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工作后,我国积极参与申报工作。我国政府申报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及与蒙古国政府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分别于2001年、2003年和2005年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都阿布扎比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我国申报的中国传统桑蚕丝织技艺、南音、南京云锦织造技艺、宣纸传统制作技艺、侗族大歌、粤剧、格萨(斯)尔、龙泉青瓷传统烧制技艺、热贡艺术、藏戏、玛纳斯、花儿、西安鼓乐、中国朝鲜族农乐舞、中国书法、中国篆刻、中国剪纸、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中国雕版印刷技艺、呼麦等22个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中国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3个项目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国目前共有29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世界上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于2004年8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正式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成为较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2006年6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国以40票的高票,入选由18国组成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为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展开
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确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针和原则,并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和措施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它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工作指针。2005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同年12月,国务院又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通知》还明确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即: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几个重要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族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在逐渐成为我国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力度,2005年6月10~11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强调,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此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
2006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加强重要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对于指导未来5年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采取多种形式,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启动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这项工程计划从2003年到2022年,初步创建起比较完备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目前,40个保护工程部级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的普查工作正在积极稳步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建设也已初步完成。
为了系统、全面地总结和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深入宣传保护工作的意义,唤起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2006年2月12日―3月16日,由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博物馆承办的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隆重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面反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大型展览。展览从我国浩如烟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中,精选了2000多件珍贵的实物和2000多幅照片,一方面,通过文字、图片、影视和多媒体等手段进行展示;另一方面,请来一些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场表演年画刻印、唐卡绘制、风筝扎制、制作提线木偶、剪纸、云锦等,充分展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生动性。展览内容分“综合板块”和“地方板块”两大部分。这次展览,在33天的时间里,参观者达35万人次,引起了热烈的社会反响。
2007年4月16日,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由我国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隆重开幕。此次艺术节包括专场演出和主题展览两部分。展览通过337幅图片和80余件珍贵的实物展品,展示了中国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国政府制订的保护政策以及取得的保护成果,并在相关展区安排了唐卡、云锦和剪纸艺术的传承人进行现场制作演示。专场晚会主要以三批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中国项目为主,并演出了部分入选“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优秀代表作。此次展览和展演深受外国观众的喜爱,在国际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7年4月在日本东京举办的《守望家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晚会》,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2007年10月,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中国国家大剧院共同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在国家大剧院水下廊道东侧展厅举办,这是国家大剧院落成之后举办的第一个展览。此次展览以图文展板和精美实物两部分组成,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作了生动形象的展示和解读。
为加强传统技艺保护,文化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文物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1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北京市文化局承办,于2009年2月9日至23日元宵节期间在北京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系列活动,此次活动由五个部分构成:(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2)中国传统技艺产品销售订货会;(3)中国传统烹饪和副食加工技艺展演;(4)元宵节民俗踩街活动;(5)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论坛。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种类最全、内容最丰富的一次传统技艺大展,共展出2322件珍贵实物,涉及木作、雕琢、烧造、冶炼、铸造、錾锻、纺织、印染、缝纫、刺绣、编结、彩扎、髹饰、装潢、制笔、造纸、印刷、制革、酿造、榨取、烹饪、炮制等专门技艺、技巧和知识。1176位民间艺人参与了展演活动。为了配合宣传传统技艺大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共同录制的长达120分钟的特别节目“中国手艺”,于2月15日晚在央视10台播出。
四、搞好“文化遗产日”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文化遗产日”活动。2006年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期间,围绕“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的主题,全国各地举行了一系列隆重的宣传和庆祝活动,展示了从政府到民间开展的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的重要成果。其中,重要活动有:2006年6月5日开幕的为期一个月的“文化遗产日特别展览――国家珍贵文物征集成果展”;中央电视台推出的“中国记忆――中国文化遗产日”大型直播活动;2006年6月8日至9日,在北京民族宫剧院,由文化部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承办的“中国文化遗产日专场晚会”;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和鸣――古琴艺术进大学”活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正式开通。
2007年第二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遗产的宣传与保护再掀高潮。我国政府和相关组织,围绕着“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大型的宣传与展示活动。2007年5月23日至6月10日,在四川成都举办了“首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活动由开幕式及天府大巡游、项目博览会、保护论坛、剧目展演、城市活动等多个部分构成。来自世界5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代表和来自全国各省市的数千名代表,与上百万市民和游客一道,共同亲临现场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2007年6月8日至20日,由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在中华世纪坛举办。此次展览分为年画、剪纸、皮影、木偶、染织5个专题,共展出来自全国各地的1400余件作品。、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观看了展览。在观看展览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物质性,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和物质性结合在一起。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他还深刻地阐述了文象与文脉的辩证关系。2007年6月9日晚,成功举办了“文化遗产日”主题晚会。
2008年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活动更是丰富多彩。此次文化遗产日活动以开闭幕式、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广场演出,剧场演出,展示展览,文化讲座共五个板块构成,活动一直持续到9月份。各种传统技艺、民间艺术的展示与展演异彩纷呈,受到了广大民众的喜爱和积极参与,尤其是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和展示,由于展期跨越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所以成为一次向全世界展示和宣传中国传统文化的契机。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喜庆之年,6月13日是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其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国家文物局决定从2009年起,建立“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申办制度,2009年首个主场城市确定为杭州。同时,浙江省文化厅联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了首届浙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文化遗产日”期间,浙江省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展演、展示、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地展示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以营造全民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文化遗产日”当天,国家文物局与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合作,并携手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南八省市文化厅局和电视台,共同举办了历时4小时的“中国记忆――文化遗产日”大型直播节目,既聚焦大运河沿线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插播杭州的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广场主题活动。2009年6月1日至13日,在四川成都举办了“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五、全面、扎实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
为了摸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文化部于2005年6月部署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这次普查工作,是我国21世纪之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一次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资源的全面、深入调查。为了给予普查工作全面科学的指导,2005年底,文化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手册》。这次普查工作做到了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各地的普查工作按照三个步骤(普查准备阶段、实地考察阶段、总结评估阶段)积极稳步地推进。在普查准备阶段,各地区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了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普查任务,确定了普查目标、方法、步骤,落实了人员配备,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在实地考察阶段,许多地区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如重点采访、抽样调查、开小型调查会、观摩民间艺术家的表演、参与民间手工艺制作及民俗节庆活动等。在实地考察中,考察人员不仅止于文字记录、文本及实物资料的收藏,而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数字技术、多媒体、录音、摄像等多种新技术引入其中。随后再将采集来的大量资料整理成档案,输入电脑,建立数据库。例如: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设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河南郑州大学建立了中原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数据库;北京、浙江、湖南等地致力于将动漫技术应用到把口头文学转换成卡通片的工作并卓有成效;天津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与有关部门合作,1994年启动的京剧“音配像”工程,历时21年终于完成了一整套《中国京剧音配像精粹》,抢救留存下来115位著名艺术家的460出京剧,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范本。
目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基本结束,据不完全统计,参与这次普查的有76万人次,走访民间艺人86万人次,投入经费3.7亿元,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6万件,普查文字记录量达8.9亿字,录音记录13万小时,拍摄图片408万张,汇编普查资料8万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近56万项。
六、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四级名录体系,认定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是我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举措。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十个门类共518个项目,涉及758个申报地区或单位。2008年6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以及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两批共计1028项。这些经过层层甄选出来的且具有典型意义和杰出价值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全民关注的热点。2006年10月,文化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发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统计共有4315项。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宝塔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初步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它的传承是以人为载体的。传承人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如果不对他们进行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为了有效地传承和保护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而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我国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488名,进一步扩大了部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队伍。各地也陆续开展了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命名工作。目前,全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达到5590名。
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工作制度化,文化部已制定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此办法对部级名录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权利、义务和资助等做出了规定。
七、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
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内容。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活态、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物质文化遗产(古建筑、历史街区与村镇、传统民居及历史遗迹等)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传说与表述、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等)相依相存,并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建立10个部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2007年6月9日,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我国第一个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此后又设立并正在建设有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目前,全国不少地区也正在根据当地的民族和地域特点,积极探索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方法。如湖南省湘西苗族土家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浙江省海洋渔文化(象山)生态保护实验区;广东省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山西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都已向文化部提交了申请,并初步完成了专家论证。另有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贵州省黔东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云南省大理白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也正准备申请设立。吉林、内蒙古、山东等省也在积极筹备申请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部已起草了《部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暂行办法》及《关于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目前,这两个文件已经以文化部办公厅名义下发至各地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且修改完善后会尽快出台。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尝试,要做好这项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文化部实施的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做法,将会有效地推动全国各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八、通过合理利用,有效地进行生产性保护
积极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造福当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对于那些已经失去了生存条件的文化形式,采用收入博物馆的方法加以保存;但对于那些仍然具有生命力,又有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艺和民间艺术,则正在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以生产性方式保护,使之既有利于更好地传承与发展;又能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价值,并获取多方面效益。
在运用生产性方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我国一些地区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民间文化艺术节、旅游节、工艺品展销会、民间歌舞比赛、开展集中宣传展示活动等,使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经济资源,并获取到较大的经济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些地区有效地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已经形成了本地区亮丽的文化名片,例如:自1984年至2004年,山东潍坊成功举办了21届国际风筝会,引进外资千余家,有力地带动了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商业的全面发展,促进了区域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的多层次的交流合作,使一个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地区,变成了一个走向世界、全方位搞活、开放的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明星城市。如今潍坊国际风筝会已经被列合国教科文国际民间艺术组织200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间艺术保护工程,成为国际文化品牌。又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积极开发和利用民歌艺术,自1999年开始举办“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后,壮族民歌就打出了“国际牌”――在海内外“以歌传情,以歌会友,以歌促商”,为南宁市的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城市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以2007年为例,民歌节通过市场运作,仅节庆本身总收入近3000万元;节庆期间接待游客48.97万人次,全市宾馆饭店出租率达81.44%,旅游收入32008.63万元;签订投资项目102个,项目投资共计441.94亿元;签订内外贸易合同873份,贸易总金额高达142.6亿元。“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不仅促进了国际文化交流,而且拉动了南宁市经济的发展。此外,四川的“自贡国际恐龙灯会”、河北的“吴桥杂技艺术节”,等等,都是成功地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例。
又如:以张艺谋、王潮歌、樊跃为总导演,制作的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是利用刘三姐品牌打造文化产业的成功范例。它是以方圆两公里的漓江水域,十二座背景山峰,构成迄今世界上最大的山水剧场,具有极强的艺术性和视觉冲击力。演出是以自然造化为实景舞台,放眼望去,漓江的水,桂林的山,化为中心的舞台,给人宽广的视野和超然的感受。《印象•刘三姐》的灯光、音响系统均采用隐蔽式设计,与环境融为一体,水上舞台全部采用竹排搭建,不演出时可以全部拆散、隐蔽。观众席依地势而建,梯田造型,与环境十分协调。这部作品自2004年3月20日正式向国内外演出市场推出以来,经过数年运营,演出总场次已超过1400场,观众达260多万,票房收入达5亿元。为了看一场《印象•刘三姐》演出,许多人是从全国各地专门坐飞机来到桂林、来到阳朔的,游客选择在阳朔留宿,也带动了当地的旅游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世界旅游组织官员看过演出后评价说:“这是全世界看不到的演出,从地球上任何地方买张机票来看再飞回去都值得。”2004年11月以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为核心项目的中国•漓江山水剧场(原刘三姐歌圩)荣获国家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九、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传习基础设施建设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长期的发展和传承过程中,留下了大量珍贵的实物和物质载体,如民间美术中的绘画、雕塑、手工艺品;民间戏曲中的剧本曲谱、乐器、戏服、古戏台等,可谓包罗万象、丰富多样。每一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和载体,都是劳动人民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只有设立相关博物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才能将这些稀少而又珍贵的实物分类进行收藏、展示、研究、传习。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场所。
如今,我国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的省、市、县都已设立了博物馆,负责本地区文化遗产的收藏、展示、研究和鉴别。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共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424个、展厅96个,民俗博物馆179个,传习所1216个。在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内,还邀请民间艺术大师或优秀传承人现场献艺,通过他们精湛的技艺,让人们领略到民间艺术或民间工艺巧夺天工的魅力;此外还通过多媒体技术,真切地展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形式。如陕西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院长王勇超就组织了两个小分队深入陕西关中地区收集下马墩等文物,至今收集的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非常丰富。目前,该院内珍藏着33600余件(套)民俗瑰宝,精美的石雕、木雕、砖雕、民用器具、历朝历代名人字画墨宝图照等,从不同侧面,集中、全面地反映了关中各族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劳作、生活、艺术、审美、习俗、风情,此博物院可谓关中民俗文化精华的集大成者。博物馆式的收藏展示,不仅有效地抢救和保护了一大批濒危珍稀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能通过展示和演示,使民众直接欣赏甚至触摸到大量的民间瑰宝,唤起民众强烈的自觉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识。
十、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不断深入
新世纪以来,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建设,深入探讨保护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些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我国举办了多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及国内学术论坛。2002年12月8日至11日,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北京举办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抢救与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2003年12月7日至11日,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北京举办了“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遗产保护及当代艺术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2005年、2007年、2009年,文化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在苏州主办了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2006年5月,在杭州市余杭区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余杭论坛”;2006年6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文化部主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2007年、2009年,文化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主办了两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论坛”,等等。
近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通过法律形式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同时,《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作为北京制定未来五年发展政策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北京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加强首都文化软实力建设,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高度重视。提出“要加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有资源。然而,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一些依靠口传身授予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全国非遗项目为数众多、排布过于分散,各省市在非遗保护方面的政策和客观条件不一,导致我国对非遗的整体保护与宣传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都是只能以口传身授的方式进行有效传承的传统技艺,失去了掌握技艺的非遗传承人就意味着失去了非遗技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主要是保护传承人,以人为核心。而很多非遗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都年事已高,现今的非遗项且当中又极度缺乏能够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合理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项目,致使非遗技艺严重与市场脱钩,无法创造经济效益,无力吸引年轻人前来学习,很多非遗技艺目前都处于青黄不接的尴尬境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面临着后继无人的严峻挑战。
2、非遗日话非遗,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不利
2011年6月11日,是我国的第六个“文化遗产日”。在年初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通过法律形式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的大背景下,可以想见今年的“文化遗产日”必定将会是一片呐喊声。上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到县、乡、村,各种级别、各种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活动将会在这一天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将会在这一天迎来一个小小的鼎盛时期。
提及鼎盛,让人想起了每年3月5日的学雷锋纪念日。每到3月5日,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学雷锋的活动都会扎堆出现,让人目不暇接,而一年中除去这一天之外的364个日子,几乎没有人还能想得起雷锋来,更不用说组织学习雷锋的活动了。有一句玩笑话形容我国学雷锋活动的现状:“雷锋同志没户口,3月里来4月里走。”这句话虽然是个玩笑,却也生动地反映了现在各地学雷锋的活动严重流于形式,“做样子,走形式”的窘况。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应当竭力避免重蹈雷锋纪念活动的覆辙,真正做到把那些即将消失的珍贵技艺保留下来,让子孙后代还能亲眼得见这些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
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措施主要有拨付资金扶持、奖励非遗技艺大师、奖励非遗技艺传承人、举办非遗专题展览等。这些举措有的仍然是流于形式。要知道,光靠非遗宣传日时举办几个展览。国家倡议保护非遗时进行一点展示和宣传,绝对不能解决非遗保护的重大问题。象征性的资金支持只能说是杯水车薪,并没有找到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最佳办法,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非遗传承的问题。
举个鲜活的例子,在今天,一个普通的日子,如果您想要走出家门,去领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神奇造诣,您将会发现,跑遍全国各地也找不到一个可以集中展示一个地区、门类、种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地方。试问,非遗不能随时随地展示给人们,不能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更不能通过市场获得经济利益,解决传承人的生活问题。她又如何能够逃过被人们所遗忘,失去延续香火后人的命运呢?
由此继续思考下去。不能不让人为我国非遗事业的未来深深担心。现在在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出现这样的不利局面,剖析其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重申办,轻保护
由于非遗项目普遍具有深邃的历史意义和高超的工艺水平,能够吸引游人慕名前来,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区往往能够名利双收,而官员也纷纷以成功申办非遗作为重要的政绩,因而全国各地都在争着申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然而,当申办宣告成功之后,很多地方官员就认为已经大功告成,却并没有意识到保护比申办实际上要重要得多,更迫切得多。态度上的轻视使得人们没有将足够的精力放在真正应该重视的保护与传承上,而实际操作中的一些难题与误区则给非遗保护工作雪上加霜。没有可以依据的保护条例;对如何真正起到保护的效果没有概念;保护工作中投入的资金没有持续性;没有真正解决传承问题;没有进行市场流通,缺乏以此获得的长期资金支持……有太多的问题使得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步履维艰。其中,资金的问题是重中之重,如何让门类如此众多的传统技艺全部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这是一个考验智慧和经验的大难题。
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秉承“流通是对现代艺术最好的保护与传承”的先进理念,提出通过全面流通,让传统工艺的经济价值在大众收藏中得以体现的方法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只让艺术品待在博物馆里面,高束焉,庋藏焉,这样的观念是错误的。只有艺术走进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去,让大众热爱艺术,让现代艺术品流通起来才是正确的方法。现在的艺术品要流通,就必须进入市场,市场的需求决定了现代工艺品的价值,通过市场流通不仅产生经济效益,又起到了一个保护、传承传统文化的作用,从而使市场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因此,流通是对现代艺术品最好的保护和传承。
二、重形式,轻支持
每年非遗日的主题展览比比皆是。从国家文化部到各文博场馆非遗技艺和作品的展示。然而,值得特别关注与重视的是,非遗日之后就再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场所能够长期接纳非遗展演了,非遗产品能够在市场上流通的也是凤毛麟角。没有人能够为非遗解决实际的展演场地和推向市场的问题。这使得传承人的手艺只能是内秀,没有合适的立足之地。
三、重形象,轻传承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政府官员往往只看重政绩,看重政府部门的工作是否被领导所认可,为社会所传扬。如果达到了树立形象,宣扬功绩的目的,他们就鲜有进一步的实际行动了。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恰恰才是真正需要政府大力扶持和鼓励关怀的。现在新闻中报道的很多都是政府官员大张旗鼓地将扶持的资金送到非遗传承人手中,传承人深受感动的场面。却很少有报道非遗传承人得到政府连续不断的支持而终于渡过难关将技艺传承下去的内容。恐怕真正做到这一点的政府官员为数并不多,这样做了且真的坚持到挽救了传统技艺的更是凤毛麟角了。
种种原因导致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现状不容乐观,面对严峻的形式,我们既看到了中华民族所面对的巨大挑战,同时也要认识到挑战必然伴随着机遇,机遇时时与挑战并存。如何化解危机,化挑战为机遇,这是当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问题。
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要和旅游业、工艺美术界、旅游纪念品行业等联合发展,利用旅游业的巨大客流资源,将引人入胜的非遗技艺与商品推向市场,利用非遗项目对游客的巨大吸引力开发我国潜力无限的旅游纪念品市场。要将非遗项目汇聚到一处共同发展,相互带动。用创造经济价值多的带动创造价值较少的,实现互利共赢。
文化是中华民族的血脉和灵魂,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全力追求物质文明的今天,中华传统文化更要担起保护社会良知、建设精神文明的重任。我们应该将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推向市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文化的瑰宝在市场流通中发挥其非凡魅力,创造丰厚的经济价值,进而为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资金支持。让中华传统文化在流通的过程中为更多人所熟知,所热爱。总而言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出路在于流通,在流通中保存民族文化,在流通中发展民族文化。
3、目标明确,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打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
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作为20D8年北京奥运会留下的宝贵文化遗产,本着收集与展示中华民族珍品,保护传承中华民族艺术,挖掘和发展中华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的宗旨,自开馆以来就投入到了保护和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第一线,以点带面地举办各种展览活动:点――“燕京八绝”的现场展演区域,举办东城区非遗传承成果大展;线――连续三年举办“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春节文化庙会”,展示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就;面――连续三年举办“中华民族艺术珍品文化节”,率先举行全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
开馆三年来,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在非遗保护工作中不遗余力,唤起了越来越多的人保护非遗的意识和行动。如今,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响应时代号召,精心打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该计划受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将集中全国三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台湾地区的特色非遗技艺。她们基本上都是早已蜚声在外的经典非遗项目,如山东招远的金石艺术、北京的景泰蓝技艺、青海的唐卡艺术等。向游客全方位地展示非遗作品从原料、工艺到成品的整套制作过程。以山东的黄金为例,在非遗传承中心内游客可以看到从金矿的原貌、矿石的样子、如何将矿石运到地面、打碎提炼、制作金条直至作出光灿夺目的黄金饰品的所有过程。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少经济支持导致后继无人的窘况,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秉承“流通是对现代艺术品最好的保护与传承”的先进理念,提出通过全面流通,让传统工艺的经济价值在大众收藏中得以体现的方法来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传承中心向游客收取参观的门票,并建立专门的非遗商品售卖区域,帮助非遗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获得经济收入,从而解决非遗生存和传承的问题。
与此同时,各国游客得以饱览非遗技艺的精彩展示,收藏蕴含中华文化深厚底蕴的非遗产品。来自全世界的游客携带非遗作品回家,在24小时之内就将北京文化乃至中国文化带到世界各地,为传播与发展中华文化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首都文化软实力。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的论证工作已经进入了重点考察阶段,几个备选地点所具备的区位优势令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的专家组成员印象深刻。通州可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京作家具的所在地,弘扬中国古典家具文化,已经成长为一张极具宫廷特色的“文化名片”;昌平为数众多的旅游景点吸引了无数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游客的高度集中成为其最大的竞争优势;西城区天桥地区是老北京民俗文化的摇篮,这里传统艺术门类高度集聚、文化气息浓郁,也被认为是非遗传承中心落脚地点的理想选择……
中国非物质文化传承中心是一个能够将全国的非遗项目集中起来进行系统展示,还能够让其自身形成良性发展,同时推出具有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场所。为了能够有效解决非遗项目集中难、宣传难、创造经济价值难的问题,传承中心的选址至关重要,这个地点既要有能够吸纳中华民族多种优秀文化的宏大气魄;又要能够代表中国的美好形象,吸引全世界的关注目光;还要拥有消费需求旺盛的巨大市场和强大的经济实力。
北京――中国的首都,一个全球瞩目的国际化大都市,一个拥有三千多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古典与现代在这里交汇,传统与时尚在这里融合。北京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强大的国际影响力在国内独一无二,无疑是向全世界展示中华民族五千年伟大历史进程的智慧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佳地点。在北京建立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这既是进行文化传承,保护岌岌可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需要,也是发展北京旅游产业的一个绝佳选择。在不久的将来,游客到北京不仅可以徜徉在气势恢宏的故宫、祭天祈地的天坛,感受古代皇家园林文化所带来的震撼,更可以慕名参观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全面细致地了解中华民族艺术文化的伟大和神奇。古代的宏伟建筑与现代的超凡技艺共同构成了北京旅游的巨大魅力,两者都是北京的符号,齐头并进,缺一不可。
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保护的现实,既是中华民族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却也未尝不可看成是新北京发展的一个重要机遇。如果能够在北京建立一座真正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于一身的非遗传承中心,无疑是在我国非遗保护事业的阵地上添加了一座坚固的堡垒,创造了我国非遗传承方式的先河。首先,从门票收入来说,北京的恭王府以不变的古建筑和故事每年门票收入能够超过2亿元。传承中心以100元票价计算,每年接待游客1000万,直接经济收入达10亿元,可以为非遗传承人提供稳定的资金收益。另外,从旅游购物消费来说,2011年春节文化部举办“我们的节日――百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迎春展示活动”,地坛迎春庙会,以及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连续三年举办的新春文化庙会来看,观众兴致盎然,争相购买,场面火爆,是社会各界对非遗展示和产品迫切需求的生动写照。上到各国元首,下到游客百姓,常常是想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却苦于找不到专门从事类似展示与展卖的场所。因此,人们需要一个能够看到非遗技艺和购买非遗产品的场所,保守估计传承中心年销售额不会低于3亿元人民币。丰厚的收入,可以使非遗传承人专心于艺术研究和培养接班人,打破依靠政府拨款才能生活的局面。吸引年轻人继承中华传统文化。
这将会给北京未来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要使这个美好的设想变成现实,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不仅仅是指要为非遗的保护提供资金和场地,更重要的是要帮助非遗项目进行宣传推广,树立品牌,打开市场,促进非遗产业化发展。事实上,非遗技艺与产品的巨大魅力中蕴含着极为广阔的市场前景。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利用好这一资源,积极向全世界宣传非遗项目;借鉴特殊的经营模式,向市场推荐非遗产品;对非遗产品进行严格监督和把关,树立非遗品牌诚信优质的正面形象。使非遗传承中心成为像故宫、天坛、鸟巢、国家大剧院那样的北京文化新地标,打造成为永不落幕的非遗展销盛会。
4、众望所归,非遗传承中心期待落户东城
在考察过程中,最为吸引考察人员眼球的当属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所在的北京市东城区。东城区是北京历史文化遗存、胡同四合院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密集的地区。未来二十年,东城区将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作为第一任务,着力打造“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根据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东城将加强中轴线整体风貌的保护,以故宫、天坛两大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皇家、钟鼓楼、南锣鼓巷、皇城、前门、天坛周边、永定门等联动发展,打造纵横南北的“文化主脉”。同时,东城区拥有历史文化街区18.5片,三级文物保护单位165处,挂牌保护院落413处,部级和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4项。按照规划,到2030年左右,东城区具有鲜明特色的“首都文化中心区,世界城市窗口区”基本建成,成为在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名区”,成为“文化软实力强劲、服务经济发达、公共服务优质、城市运行高效、人居环境和谐”的国际化、现代化中心城区。
经过深入研究,前门地区最适合建设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前门大街,在经济和文化全球化发展的时代,不仅属于北京,更属于全国,属于全世界。它是面向世界反映中华民族文化的大舞台。将非遗传承中心设立在前门,就是为了植根于古都风貌,着眼于历史文脉的保护与发展,更深层次地认识到保护一个城市的记忆,做到城市发展与文化保护传承的双赢。以前门大街的辐射和影响力来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将进一步弘扬其文化优势。这也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战略、实现自主创新目标的重要任务。
专家认为在前门古老的四合院保护区设立非遗中心,精心选取最具京味民俗文化韵味的院落,在每个院落里设置一个非遗项目的展示区域。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购票进入非遗传承中心后,可以享受到的服务包括观看非遗技艺展示、购买非遗产品、体验非遗技艺制作过程、享用北京老字号食品小吃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惬意地走在最能代表京味传统文化的四合院里,轻松地品尝着时尚的星巴克咖啡,饶有兴致地观看甚至亲身体验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这样充满中华传统文化经典意蕴全方位的享受相信没有人愿意错过,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一定会令八方宾客陶醉其中,流连忘返。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的落成将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事业开创一座新的里程碑。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的设立开创了非遗传承方式的先河,它既从根本上解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乏力、后继无人的问题,又有力地促进了北京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
5、成功探索,北京礼物旗舰店跃世而出
作为我国非遗保护迫切形势的先知先觉者,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秉承“流通是对艺术品最好的保护与传承”的重要理念,早已开始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旅游纪念品行业进行有机结合的有益尝试和大胆探索。由北京市旅游委员会主导,将项目主体“北京礼物旗舰店”落户于中华民族艺术珍品馆一二层的“北京礼物”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具有新颖创意的礼品、收藏品、旅游纪念品等进行统一授权、包装,整合成“北京礼物”这一旅游纪念品品牌进行市场流通。获得“北京礼物”授权的作品中不乏采用精彩绝伦的独创手工技艺制作而成的非遗产品。北京礼物旗舰店充分挖掘目前近乎空白的国内旅游纪念品市场,为非遗产品的流通打开了极佳的市场渠道,将非遗技艺的保护和传承带入了一个“自主造血,自力更生”的良性循环,合理解决了非遗传承的经济问题。相信随着北京礼物旗舰店的进一步发展做大,会有越来越多的非遗项目得到及时的保护和抢救。得到长久的传承和发展。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们在这里投票选出了首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海南的“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简称黎锦技艺)顺利入选。这无疑是给中国国庆节一份最好的礼物。
10月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四次政府间委员会常规会议批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进入首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黎锦技艺真正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天恰逢中秋佳节。
黎锦申遗成功了!
黎锦申遗成功标志着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已成为一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意味着黎锦从此开始走向世界。这是海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取得的突出成就。笔者作为申报工作专家组的成员也感到由衷的高兴,一年多来,为申报工作所付出的辛劳和汗水,终于获得了最令人满意的回报!
黎锦申遗成功了!成功之后怎么做?今后应当如何保护这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呢?这是我们所必须思考的问题。
第一,应当深刻认识黎锦技艺的历史文化价值。手工纺织是人类的一项古老的技艺,一部人类历史,就伴随着一部纺织史。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各族人民都培育出了、总结出了许多优秀的传统技艺,这里面就包括黎锦技艺。由于黎锦技艺所具备的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联合国评审专家给予了高度评价:居住在中国海南的黎族人民的纺织技术,包括他们的纺、染、织、绣技艺,特别是染、单面织和双面绣技艺,源远流长,以口传身授的方法代代相传,从先秦一直延续至今,当前仍然在黎族人民的社会和文化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黎族纺织品以一种独有的,堪称楷模的方式为中国棉纺织传统,同时为世界手工技艺遗产作出重要贡献。”所以,黎锦技艺入选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理所当然的、当之无愧的。但是,由于近年来工业化的进程,商品经济的冲击,使这些传统的技艺正在遭受着严重的威胁。如果我们不紧急加以保护的话,那么,有许多技艺就会迅速消失,这是值得我们重视、值得我们警惕的。
第二,应当重新评价黎锦技艺的历史文化地位。黎锦技艺申报成功以后,它就不再是仅仅属于黎族的文化遗产,也不是仅仅属于海南的文化遗产,它现在已经是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重要遗产,是世界文化史上的一朵奇葩。根据联合国的规定,黎锦技艺申遗成功以后,档案将永久保存在联合国,它已经是全人类的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文明成果。因此,我们今天保护黎锦技艺成果,就是保护人类文化遗产、传承黎锦技艺,就是传承全人类、全世界的文明成果。我们必需在这个高度上来认识黎锦技艺的历史文化地位,来建立黎锦技艺保护的责任感。
第三,应当充分估计黎锦技艺申遗成功的现实意义。对海南来说,黎锦技艺是黎族人民几千年来勤劳、智慧的结晶,是黎族130万人民对海南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这项贡献,对海南今后的经济、社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黎锦技艺申遗成功将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着手点,提升海南文化软实力的强大杠杆;将成为让海南走向世界的宽阔通道,让世界了解海南的明亮视窗;将成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旗帜,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所以黎锦技艺申遗成功,将会成为海南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今后发展的一个重要品牌,将会为海南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应当高度重视黎锦技艺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申遗成功并不意味着保护工作完成了,其实保护和传承黎锦技艺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今后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比如在递交给联合国的黎锦技艺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表中,中国政府就已经承诺要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这些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1)保护和培养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传承人。政府和社区多渠道筹资改善黎锦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生活状况,提高其社会地位,鼓励家庭保持或恢复母女传承方式,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活动。
(2)建立纺染原料植物生产基地。种植棉花300亩,麻200亩,蓝靛植物200亩,其它染色植物2000株,使该项目的传承得到原始材料的保障。
(3)设立研究黎锦技艺的专门机构和展览场所。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达到对该技艺保护、传承、教育和普及的目的。
(4)制定并颁布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部分自治县可先行制定并颁布本地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单行条例;用法律手段保护该技艺的传承。
(5)建设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档案及数据库,为该项技艺保护、传承和利用提供服务。通过普查和专题调查,用文字、录音、照相、摄像等多种手段,全面记录该技艺及其传承人的相关信息,同时进行抢救性实物收集,科学分类整理,立档管理,建成多媒体数据库和相关网站。
(6)在遵循黎锦文化传统和保持其文化内涵的基础上,生产适应时代和市场需求的产品,挖掘其潜在的经济价值,促进黎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7)通过系统的培训和传习,使相关社区成员较全面、熟练地掌握具有当地特点的黎锦技艺,建成第一批该技艺传承村,使该项技艺得以全面恢复。
(8)出版大型图书《黎锦技艺》。该书内容包括该技艺历史、工艺流程、代表性传承人、黎锦图案民族学释义等,是一部关于该技艺的百科全书。
(9)举行黎锦技艺保护与传承国际学术研讨会。将邀请包括联合国专家在内的100名专家参加会议。
咸丰地处鄂西南边陲,位于鄂、渝、湘、黔四省市结合部,属“老、少、边、山、穷”县,有湖北西大门之称;在古代亦有“荆南雄镇、楚蜀屏翰”之誉。全县版图面积2550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85个村,总人口36.48万人。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16个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7.6%。境内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为47.5%。矿产资源丰富,可供开采的矿产达13种。自然风光绚丽,有着丰厚的人文景观。在我县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南剧、干栏吊脚楼建造技艺、刺绣等内容丰富、底蕴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不仅是我县各民族的骄傲,而且成为激励支撑全县人民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不竭动力和源泉。有效保护和利用好这些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是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县文化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得到了县、乡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配合,保护工作迅速启动并全面开展,全县上下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现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XX年6月,我县正式启动“非遗”普查工作,县文体局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案》和《普查方案》。在当年全县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县文体局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明确“非遗”保护由文体局牵头,文化馆、文管所为责任主体,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全力参与配合。同时,普查工作还被列入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年度工作目标合同管理。为解决设备欠缺问题,文体局购置了电脑、桌椅,还派人专程到武汉购置了摄影、摄像、录音等设备器材。为提高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文体局召集乡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剧团、文管所等单位职工培训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省、州各级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通知,祥细介绍了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普查任务、要求,并就普查业务进行了系统培训,为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XX年7月起,县文体局抽调精干人员(主要涉及音乐、舞蹈、摄影、文字等)组成专班,首先从清坪镇展开普查工作。截止2010年底,完成清坪、忠堡、活龙、尖山、小村、大路坝、朝阳、黄金洞、高乐山、丁寨、甲马池、丁寨等11个乡镇的田野普查,普查工作覆盖到全县所有乡镇和大部分村组。在整个普查过程中,专班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细致的作风,克服经费少、交通工具不足、工作难度大、生活不习惯等实际困难,爬山涉水,走村串户,遍寻民间艺人。尤其对重点项目、重点传承人进行了深入调查,运用摄像机、照相机、采访机等现代设备和人工手段详细记录所发现的山民歌、民间文学,以及普查到的各种民间技艺,从而掌握了大量珍贵的信息资料。对这些资料,普查人员还各司其职,边普查,边整理。椐不完全统计,我县普查涉及项目45个,确认县级名录32余个,整理文字资料50多万字,拍摄照片1400余张,刻录cd光盘40多张,dvd光盘20多张,登记民间艺人300余名,新收集民歌200余首,小调30支,民间故事、谚语100多余条,新发现民间舞蹈有小村“打土地”、尖山“板凳拳”;民间曲艺有黄金洞的“三才板”,民俗有活龙的“排排亮”,还收集有吊脚建造技术、咂酒、油茶汤、绣花鞋、神豆腐等制作工艺,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我县民间艺术档案信息库,为建立县级名录作好了准备。
(二)“非遗”普查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项目申报工作
我县在开展“非遗”保护的过程中,一边认真开展普查,一边积极进行申报。XX年5月,我们将南剧、地盘子、板凳龙三项民间艺术到省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受理,使我县以上三种重点民族文化艺术进入了法律保护程序,抢得了保护先机和制高点。在全州开展申报全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工作中,我县认真筛选南剧、地盘子两个项目,组织专班编写申报材料,制作申报电视专题片以及cd数据光盘和其它辅助材料,虽经几次反复,但我县每次报送材料都做到了及时、准确,有力地支持了全州申报工作的开展。XX年年7月,我县南剧、地盘子被省人民政府列为全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同年,我县南剧被公布为全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010年,我们将吊脚楼建造技艺申报了国家、省级名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民间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2010年,我县朝阳寺镇被公布为“全国民间艺术之乡”;全县各乡镇也初步形成了“一乡一品”的格局。
(三)“非遗”普查促进了我县民间文化艺术精品的打造
围绕打造南剧艺术之乡的目标,我县全面加强对南剧的保护和传承。XX年县政府拨款20万元,创作排练了大型土家历史故事剧《女儿寨》,年底在全州人代会期间演出,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积极开展民间文艺创作活动,先后多次举办了全县“三民”汇演、唢呐大赛、乡村民族文化艺术节等多种形式的民间文艺汇演。加大“湖北苗寨第一村”官坝村的苗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力度,全力打造土家摆手舞、草把龙、牛虎斗等民间艺术精品,成功举办了“官坝民俗文化节”活动,有力推动了民族文化的研究和挖掘工作。(1)
(四)、“非遗”普查促进了民间文艺活动的广泛开展
围绕“非遗”保护并结合普查工作,近两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民族民间文化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非遗”保护和普查工作的开展。XX年至今,我县连续举办了四届“中国、咸丰梨树文化节”,南剧、地盘子、板凳龙、锁呐、哭嫁歌、草把龙等民间艺术多次被搬上舞台,较好地打造了民族文化品牌。XX年,活龙坪乡主办了全县第一届乡村民间文化艺术节。XX年年9月,高乐山镇主办了全县第二届民间文化艺术节,XX年,我县举办了全县第三届“三民”调演。XX年年10月,活龙坪乡举办了全乡民歌歌王争霸赛。2010年11月,我县举办了全县民歌大赛。这些活动都有效地传承和弘扬了民族文化,促进了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五)、“非遗”普查促进了优秀民间艺人得到有效保护
目前我县有1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3名州级“民间艺术大师”、12位县级优秀民间艺人。在保护措施方面,我们一是于XX年举办全县“三民”调演之际,请示县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全县首批12个优秀民间艺人,县政府给每人每年发放补贴800元;二是抢救机遇,将地盘子传人李仕洲、板凳龙传人周礼乐、干龙船、咂酒传人李政福等人申报了省、州级民间艺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三是通过举办锁呐大赛、民歌大赛、梨树节、民间文化艺术节等各类活动,给广大民间艺人创造了展示技艺的舞台和获奖的机会;四是在我县文联创办的《唐崖》杂志和文化馆创办的“风景弯弯”文学网站开办专档,加强了对民间艺人的宣传推介。五是以农村、社区、协会、学校为载体,建立民歌、南剧基地,进一步开展“民歌、南剧进校园”活动,使其成为培养后备人才的基地,确保民族民间艺术绝技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六)“非遗”普查促进了民间文化艺术的繁荣
一是加强了对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文化、民宗等部门紧密协作,XX年组织创建了《唐崖》文学杂志,目前已出版12期。编辑出版了《咸丰民间故事》、《民间对联》、《民间器乐》、《民间舞蹈》、《民间谚语》、《民间歌谣》等五大集成。二是请求县政府设立了全县民族文学创作奖励基金,有力地促进了文学艺术创作。近几年来,我县文学艺术工作者先后出版了《色调蓝蓝的远处》等3部散文专集;创作了《乡村阳台》等120余篇散文、诗歌作品,其中,散文集《城乡边缘》获全州“五个一”工程奖。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县委、县政府的重视、部门的支持、社会积极参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认真落实文化遗产保护“五纳入”政策。先后召开了一次县委常委会议,两次政府常务会,一次现场办公会议,听取了文化工作尤其是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文化部门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近3年仅文化工作就制发文件10多个,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还先后拨款2万元用于购买普查设备,15万元用于开展“申遗”工作,10万元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协调民宗局争取资金10万元打造南剧《女儿寨》,8万元编辑出版《咸丰民间器乐》等文化丛书,每年2万元创办《唐崖》文艺平台,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文化部门开展保护工作的经费紧缺的实际问题。县乡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恩施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积极参与支持全县各类文化活动的举办。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更是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民族文化遗产抢救保护。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争民族遗产的普查保护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在开展长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我县文化部门始终坚持把高标准,严要求与先急后缓、因地制宜统一起来,分门别类,即不搞“一刀切”,又讲究重点与一般的基本统一。不管是开展普查,还是组织具体的保护活动,我县文化部门按照不同层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对濒临绝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到早发现、早立项、早抢救、早建档。对珍贵的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做到文本撰写标准化,申报专题片正规化,照片配置规范化,档案资料数字化,对一般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求有录音、有录像、有照片、有祥实的文字资料。而且,我县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都将抢救保护贯穿其中。这样,既挖掘了民族文化的精髓,又确立了保护重点,使珍贵的、优秀的民族文化在经常性的保护工作中得到良好传承合理利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
虽然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已告一段落,但这仅仅只是阶段性的。今后,我们将把这项工作持续开展下去,搞好查漏补缺,力争做到全面、细致、深入。
认真整理普查资料,着手建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撰写各个艺术门类的单项材料,建立艺术传人档案,建立《咸丰县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
(二)完成《民间艺术集成》和《文化遗产丛书》的编修工作
组织专人专班,广泛收集资料,分期分批印刷出版《咸丰民间舞蹈集》、《咸丰民俗》等各大集成。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的撰写和出版工作,主要对现在已成形或正式出版的书籍进行模底登记,组织力量选择重点撰写并出版一批。〖2〗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
我们已将南剧、地盘子、吊脚楼建造技艺向国家、省级申报了保护名录,下一步我们将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筛选项目,力争我县有更多的项目入选国家、省级保护名录。
(四)开展民间文化保护区和特色村的命名活动
积极支持各乡镇(区)、村结合实际提炼1-2种本土特色文化,加紧打造、精心提高并为之开展各项文化活动,使本土特色文化更加鲜明,更加具有影响力。尽快制定文化保护区和特色文化村的评选细则,广泛开展命名活动。今年底,完成命名第一批文化保护区和特色文化村工作。
(五)加大对民间艺人的保护力度,壮大民间艺术保护队伍
积极向国家、省级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县级优秀民间艺人,按照艺术门类每类评选2-3个。今年下半年,我们将与民宗局联合召开一次民间艺术大师、民间艺人座谈会,指导并督促民间艺人制定传承民间艺术工作计划,加快培养青艺人,鼓励他们组织开展经常性演出活动。今年下半年力争命名全县第二批县级优秀民间艺人。
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创办民间艺术团体,并对现有各类民间艺术团体和文化组织进行登记、适当时命名授牌。每年有针对性地举办3-5期民间艺术培训班。请县内知名民间老艺人跟班辅导,不断壮大民间文艺工作者队伍。
(六)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成体系
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配合,与民宗部门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文艺集成出版、民间文艺汇演;与旅游部门联合开展生态文化保护区、特色文化村命名和文化资源开发工作。在旅游景区推出具有咸丰特色的民间工艺品,印制介绍咸丰风土人情的画册、简介,推广摆手舞、地盘子、板凳龙、唢呐、山民歌等。与广电部门联办“周末文艺”或其它节目,续滚动播出咸丰本文化。与教育部门合编一本比较全面系统的乡土文化教材,在义务教育阶段四、五年级每周开放一节乡土文化课。
加大对“非遗”的保护力度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绝活”展示现场,记者发现,他们除了在画瓷、画坯、雕塑外,还有的在现场展示陶瓷画笔的制作工序。非遗传承人盛松柏说,制作陶瓷画笔是景德镇陶瓷传统手工艺中的一项,制作工艺复杂,包括叠毛、洗毛、泡水、去毛、齐锋等多个工艺流程,由于制作画笔辛苦,现在年轻人都不愿学,我市将这项传统技艺加以保护、传承,是一件可喜的事情。
活动中,市领导还为我市新增的第三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代表和10家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颁发了证书或进行了授牌。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对非遗的保护力度加大,不少文化遗产项目都得到了保护,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完成了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我市现有部级非遗保护项目2项,省级14项,市级51项;加强了传承人的申报,我市现有部级非遗传承人4人,另外经市文广局推荐,省文化厅报送文化部待批的部级传承人有11人,被评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有41人,市级有224人;今年年初,景德镇市古窑瓷厂、景德镇佳洋陶瓷有限公司被文化部评为部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4月,我市又评出10家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并从中推荐了部分参评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非遗”保护注重参与和传承
2005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后,“文化遗产保护”这一概念逐步替代之前的“文物保护”概念。相比较而言,文化遗产保护更注重公众参与性和世代传承性这两个理念。公众参与性,表明文化遗产保护不是政府的专利,也不是文物行政部门的专利,每一个人都有保护、监督和利用文化遗产的权利。
多年前,为了集中保护、传承、展示景德镇的传统手工制瓷技艺,我市创建了古窑瓷厂,使古窑瓷厂完整地保护了一座清代柴窑和12座原料、成型、彩绘的古代作坊,老艺人和他们的徒弟们在这里以传统手工技艺从事瓷器生产。2006年,古窑瓷厂申报的“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被批准公布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王炎生、陈圣发、余云山、曹永开被批准公布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和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关键词:东莞市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
中图分类号:G1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5)27-0243-01
距现在为止,东莞市莞城区已经有1250多年的历史,其文化底蕴深厚,并且莞城区一直以来就是东莞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这为东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创造了良好的保护条件。多年以来莞城区一直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因此,莞城区的非物质文化除了在时期遭受一次严重的破坏外,其它时期一直得到良好的保护。
一、东莞市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千角灯
1.千角灯的起源。相传在宋朝时期,宋朝皇帝的妹妹因为战乱,因缘巧合之下逃到东莞避难。在宋朝战乱平息后,皇帝就张贴皇榜寻找自己的妹妹,这时候逃到东莞莞城的皇妹就揭了皇榜,并且凭着从宫里带出的绸带,与皇帝兄妹相认,也就有了后来皇姑带的传说。此后,皇姑凭借记忆中皇室宫灯的样子,指导莞城艺人在赵氏宗祠内制作千角灯,并亲自在皇姑带上绣了二十四孝图当作灯带。
2.千角灯的造型结构千角灯为纸扎结构工艺,其工艺复杂、工序繁多,因为是千角灯所以要求有一千个角,并且将整个千角灯划分成灯顶、灯柱、灯体、灯带、灯盏五个重要部分。其千角灯的灯顶部分是由铁丝扎作八条立体彩龙的骨架和圆形的大宝顶。而灯体部分是由三角形与四方形的立体结构拼接而成。共有灯带24条,并在灯带上绘制花纹等图案做装饰。
3.千角灯的传承和创新。千角灯的纸扎工艺没有固定的设计图纸可以参考,也没有遗留下来的样本可以模仿,其传承知识依靠做工师傅的口传身授,将其制作好之后在正月悬于赵氏宗祠内供人观赏,并且从此之后千角灯的制作工艺代代相传,一直到“”灯带被毁才停止。在新中国解放后,关于流传千年的千角灯文化引起了国家政府的重视,党委有关领导专门走访了民间老艺人,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并且还专门设立了千角灯制作的工作小组,政府还特意为千角灯的制作拨出专款,组织莞城的老艺人进行千角灯抢救制作工作,最终使失传多年的千角灯重新在世人面前展现,并且得以继承和发展。相信随着中国经济事业的不断完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改革进步,千角灯这一承载着中国人独特智慧的民间传统工艺,在今后的时光里肯定会得到不断的革新和发扬。与此同时也使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得以传承的同时还能不断的创新,适应当今潮流的发展。
二、千角灯传承当中所面临的问题及保护措施
1.千角灯传承中所面临的问题。东莞莞城区的千角灯工艺虽然得到了继承和发展,但面对如今科学技术的发展,当下的人们更喜欢网络办公,对传统的工艺只是单纯的欣赏,并没有当成一种职业的打算。此外,因为一些传统工艺在编制上都是采用比较原始的器具,因此制作时间就比较的漫长,再加上工艺技术的复杂,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单单是在传承上就显得格外艰难,更不用说是创新了。由此可见,千角灯的传承岌岌可危,很可能出现后继无人的局面。虽然国家在抢救千角灯失传工艺时,拨出了大量的专款,但是在后期的千角灯的维护和传承上其投资资金出现了明显不足的现象。因此,千角灯的传承上就得不到有效的发展,也就制约了千角灯的工艺传承和创新。
2.千角灯传承中的保护措施。莞城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人员为了能让千角灯在文化传承中发展创新下去,特意建立了千角灯档案和资料数据库,以便于日后的保存和查询。并且还借助于先进的网络激素利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千角灯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并且利用先进的侦测技术,在网络上形成千角灯的成体模型,此外还建立了相关文字、图片、音像的千角灯档案,便于后人的查询和参考。
此外,为了能让千角灯得到更好的保护,莞城区的千角灯保护工作人员还特意将市博物图书馆的二楼空间用来做千角灯陈列室,并派有专人维护和看管,以及不定期组织莞城的群众进行参观,将传承上千年的文化工艺发扬下去,与此同时也是树立人们的文化保护意识,加强人们对传统文化工艺的了解,并在了解中进行工艺技术的创新。
再者,扩大千角灯的宣传工作,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心中的影响力度。并将整个莞城区宣传平台进行有效科学的整合,鼓励和支持媒体对千角灯宣传展示工作,并普及千角灯的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最后,千角灯由莞城文化服务中心市场对其进行管理并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跟进工作,并积极的走访千角灯传人张树祺,听取其对千角灯工艺继承和创新工作的建议和想法。
三、东莞市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保护策略
(一)将东莞市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普查建档
自2008年来,东莞市莞城区就对城区内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并按照“全面普查、广泛采集、确立重点、建档立卡、分类制作、图文并茂”的工作要求,将东莞市莞城区的非文化物质遗产进行一一的建档,并且利用文字、录音、图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对东莞市莞城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并将其采集的信息一一的保存在数据库当中,方便以后的查询和存储,到今天2015年,东莞市莞城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建档工作已经逐步的完善,并且其数据库的数据信息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进行更新和添加目的就是为了打造一个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
(二)加强扶持,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东莞市莞城区除了对全区的所有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进行普查建档外,还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财政资金的扶持。每年都会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员或是继承人员一定的资金费用,帮助其将莞城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的进行传承和创新。
(三)普及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
为了能够将东莞市莞城区德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的得到传承和发扬,莞城区的文化保护中心人员还不定期的举行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讲座,例如千角灯历史讲座,就是特别邀请千角灯传承人张树祺到学校和各个社区为群众讲解千角灯的历史,并且为了能让广大群众更深入的了解千角灯的制作工艺,还举办市民动手制作千角灯的部件的活动。这样在寓教于乐中,让市民们直观的感受到中国传统工艺的博大精深以及让市民感受到传统工艺传承任务的艰巨,以此激发市民对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从而方便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
(四)建设东莞市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平台
为了能更好地将东莞市的文化保护工作进行继承和弘扬,加强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和传承工作,进一步的提升博物图书馆的吸引力,特意举办了东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活动,在展示中市民们除了看到传统千角灯制作工艺的传承之外,还能看到在传承的基础之上,又融合和现代的技术,对其进行了创新,例如千角灯在展示中加入了多彩的电灯元素,使其在传统的状态下,散发出现代的光彩。
(五)扩大东莞市莞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东莞市莞城区的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为了更好将莞城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在传统的保护工作的基础上,还加入了民众宣传工作,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人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且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带来的经济价值,毕竟单单依靠政府的投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太过于捉襟见肘。为此,文化中心的工作人员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平台进行莞城区内非物质文化历史起、制作工艺、保护措施的介绍,使社会大众能够更加详细的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且自发的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而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人员的负担,使其有更多的精力,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大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逐渐加重,一方面这方便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人员的保护工作;另一方面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东莞市莞城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因此在保护上要注重继承和创新之间的平衡发展,并且加大其宣传工作,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1]李凡.非遗传承创新视野下高职院校特色专业建设转型探析――以蜀绣专业为例[J].职业时空,2014(02).
关键词传统体育游艺杂技非物质文化遗产思考
中图分类号:G807.01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展开,从2006年至今,国务院先后公布了4批部级非遗名录,共收录十类非遗,“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是其中第六类。“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研究、保护工作的开展,对全面促进非遗保护和体育文化事业的传承、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部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的矛盾与解决。
1原真保护与商业开发的矛盾与解决
原真性保护是指在非遗的保护利用中应保持一种真实、自然的状态,而不应被过度的开发、过分雅化,应保持其原始的风俗及文化内涵。这也是保护“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首要原则。
当前“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传承与保护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些地方开始想通过商业旅游开发来充分挖掘其经济价值,使此类非遗被更为广泛的认识,使其得以延续和存在。商业旅游开发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传承和保护了此类非遗的存在。但这种商业模式是否适合全部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非遗也是值得商榷的,泛滥的商业化只会使其文化内涵及自身特质淹没在浓重的商业气息里,肆意开发而不注重原真性保护会丢失很多非物质层面的东西,这样就背离了我们保护传承的初衷。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商业开发中成功的例子,如:吴桥杂技,在地方政府的扶持下,抓住非遗保护的机遇进行商业性开发。近些年,吴桥杂技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已经形成了自己成熟的培训体系,并一直在努力地提升吴桥杂技的品牌影响力。
所以,原真性保护与商业开发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进行科学合理的商业开发是调和这一矛盾的关键,结合当地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在保护其原真性的前提下,适当的商业开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这一类非遗的传承保护。
2传统保护与项目创新的矛盾与解决
传统保护就是在对某一具体事项进行保护时,必须连同与它世代相传的精神文化、制度风俗、艺术内容一起加以保护。让非遗尽可能多地保存传统的东西,这是多数人所能理解支持的,传统一直被看做是非遗的生命之源。
在调和传统保护与项目创新的矛盾过程中,可以引入“最少干预原则”,即:“缺失部分的修补必须与整体保持和谐,但同时也必须区别于原作,以使修复不致歪曲其原有的艺术特征和历史价值。”强调:“不许进行任何添加,除非它们不至于贬低该建筑物的有关部分、传统布局以及它的构图平衡和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应以保持原址原貌为首要的原则,在传统项目失去传承活力或者无法继续传承的情况下,必须做一定的项目创新,这样才能保持延续的生命力。项目创新改良的部分一定要在保留传统精髓的基础上进行,且与原有的传统做出区别,而不是简单地混为一体,适当的创新是为了传承,而不应背离原有的传统本质。
现实中既实现了传统的保护传承,又通过项目的创新增强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活力的例子还是有的:如,抖空竹传统动作有:鸡上架、仙人跳、满天飞、放捻转等,根据空竹的传统组合,还可以举一反三创编简单的组合和花样,这样的创新让原来的套路动作更加丰富。这种创新是不是对几近消亡的体育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有一定的启发作用?当然怎样对传统体育项目创新,原则是保留其最本质的文化传统、精神内涵,不可以只为了保护传承,而肆意更改,这只会使其外强中干,失去了可持续传承的活力,对于体育类非遗来说,传统是根,创新是枝叶。没有了传统的根,非遗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生命力。缺少了枝叶的非物质文化也是没有生机的,如何适度地把握传统保护和项目创新之间的矛盾,是落实到“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保护中的工作重点。
3“抢救第一”与“尊重风俗习惯”方针的矛盾与解决
2005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中国非遗代表名录,确定“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抢救第一”的方针,同时也要以“尊重风俗习惯”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濒临消亡和灭绝的境地,是应“尊重风俗习惯”恪守传承祖训还是应“抢救第一”只为传承?“抢救第一”与“尊重风俗习惯”已然成为一对亟待调和的矛盾。
抢救濒危的“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项目,既要尽可能不去打破原有的风俗习惯,又要全力保障延续濒危非遗项目的生命力。首先,在传承机制上,对于开放式传承机制的非遗项目可以通过鼓励招收学员的形式进行,而一些只能通过家族式传承或师徒传承的,要最大限度“尊重风俗习惯”,同时也要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其次,应该重视非遗保护部门机构的建设,在地方非遗保护部门的带领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保护工作方案;督促保护单位(个人)的传承保护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工作;负责非遗保护宣传推广、档案建设、全面管理工作;最后,如何具体协调非遗传承人权利与义务关系,正确处理“尊重风俗习惯”与“抢救第一”方针的矛盾,既赋予非遗传承人合法的权利,对这类文化遗产的传承者进行扶持,又规定传承人应履行的义务,同时要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制度,加大对各级传承人的经费补助力度,能让其全身心的投入到非遗的传承工作中来,让我们的非遗传承事业后继有人。
总而言之,部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枚瑰宝,我们坚信,只要从更广阔的视野不断回顾思考,加强此类非遗的保护的力度和措施,“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必定会世代地传承下去,成为世界了解、认识中国的非物质文化名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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