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大会通过了两份重要决议,主要内容概括为:
工业化国家的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的减排行动在多边程序下获得正式认可。发达国家要开发低碳发展的计划、战略,并按年度报告实施进展;发展中国家则要建立一个备案制度,每两年需一个进展报告,以记录发展中国家的减缓气候变化行动与发达国家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是否匹配;
《京都议定书》将继续展开谈判,但基础是缔约各方同意完成各自任务,并确保第一承诺期与第二承诺期之间不出现空档;《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得到完善;
缔约各方启动倡议和制度来保护气候变化方面的脆弱者(例如小岛国),帮助发展中国家筹集为谋划、建设可持续未来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建立一个新的《坎昆适应框架》,以利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增加了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更好地规划和执行适应项目;
到2012年之前,发达国家需支持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总额为300亿美元的快速启动资金,到2022年之前变为1000亿美元的长期资金;敲定在《公约》缔约方会议下设立一个绿色气候基金的程序,以及建立一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拥有同样代表权的委员会的程序;
各国政府同意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迅速采取行动,控制发展中国家因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的排放;缔约各方建立一个以“技术执行委员会”与“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为核心的技术机制,以提升技术合作,支持适应和减缓行动。
坎昆谈判结果甫一出来,哈佛大学环境经济项目主管、环境与自然资源教研组组长罗伯特・斯蒂文斯就著文对此作了评价:
“坎昆协议中提出约80个国家承诺的减排目标和行动,其中包括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家及经济体――中国、美国、欧盟、印度和巴西……《公约》附件一国家(没有签字的美国之外的主要工业化国家)及非附件一国家之间的区别已分得不那么清楚,这是一个进步。”
罗伯特・斯蒂文斯所说的这个“进步”,却是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长久以来所坚决反对的。《京都议定书》所支持的“双轨谈判”,正是要明确区分《公约》附件一国家和非附件一国家的减排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称,坎昆谈判的结果反映出,所谓双轨制谈判已经名存实亡。
也就是说,尽管在会议上各国似乎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对于这种由各方妥协而产生的结果的解读和评价,各国必然存在巨大分歧。
大家可以一致认同的是,更多实质性的问题还要留到2011年南非会议去解决。在坎昆会议开始前夕,著名的《斯特恩报告》编撰者、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与政府帕特尔讲座教授尼古拉斯・斯特恩曾经对《财经》记者预言,“坎昆很可能也只是一个过程”;而坎昆会议结束后几小时,一位谈判代表评论:坎昆是一个有进展的过程,但仍是过程。
不管怎样,坎昆打破了哥本哈根谈判以来的僵局。气候组织美国总裁艾米・戴维森表示:“坎昆结果可能成为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合作上的一个转折点,各国展示了自己越过大家固有区别而看得更远的意愿。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各国是否能够长期坚持贯彻属于自己的协议部分。”
坎昆。11日的午夜凉爽而舒适。但此刻,很少有人会有心思享受这午夜之美。凌晨1时40分(北京时间11日15时40分)许,月亮宫里工作组的激烈辩论终于有了一个停顿。
美国支持。中国支持。印度支持。小岛国也支持。
惟一另类玻利维亚,其坚定而激烈的反对――有NGO组织将玻利维亚的态度解读为:他们最近发现了特大油田,要为捍卫自己的未来利益而奋斗――最终没有成为坎昆文本过关的障碍。1时48分,大会主席、墨西哥外长埃斯皮诺萨宣布,玻利维亚一票反对无效,文本通过。
掌声响起,久久不息。
坎昆因何成功
与哥本哈根谈判相比,坎昆会议的“加时赛”要短得多,并且在最后时刻给出一个还算让各方可以接受的结果。与哥本哈根谈判相比,坎昆会议无疑是成功的。
会议实质上的谈判从第二周开始,第一周更多是协调工作。第一周周六(12月4日),两个工作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工作组和《京都议定书》工作组――的主席各自提交了一个文本,以备第二周讨论。
但与往届会议一样,谈判关键时刻总是出现在最后的“加时赛”上。
按墨西哥总统的要求,10日下午6时前要有结果。有了哥本哈根谈判延时数十小时的经验,与会人员都开始准备10日以后的持久战。这一天,原计划早上9时开始的会议,一直拖到17时52分才开始――各国部长们在开关门会议,协商立场。前一天晚上各个组都谈得很晚,很多人一直工作到早上5时,打个盹儿又赶到会场,可见谈判之艰难。
无论如何,11日凌晨1时48分的结果总算是让玻利维亚之外的193个与会国家接受了。
美国独立民意调查机构皮尤研究中心的国际战略副主席埃利奥特・迪瑞恩格如此概括坎昆会议成功的原因:
其一是墨西哥政府谨慎全面地进行了完善的准备工作,在谈判进程中展现出色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其次是中国和美国给其他国家定了一个“尽管并不互相理解但礼貌相待”的基调,这和哥本哈根会议上彼此指责的气氛大不相同;更重要的是,一种对于“坎昆会议失败就是联合国的失败”的担忧使许多国家,尤其是占了联合国多数席位的发展中国家深怀坎昆不能失败的想法;最后一个原因是以大会执行秘书克里斯汀娜为首的实用主义者起到了作用。
许多观察家指出,哥本哈根会议上许多代表团及大多数NGO过于理想化。坎昆会议中,各方意识到,在正确方向上的进展,即使并不大,也好过彼此间严厉刻薄但无济于事的指责。
说到底,这个“成功”是各方都做出让步、妥协的结果。事实上,延续了十几年的气候谈判,本来就是在寻求一种妥协。毕竟,气候谈判要分配的,是各国、各个利益集团、各个经济体未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权――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等曾经参与谈判的代表对此的解读更一针见血:气候谈判是在分配各国的经济发展权。
在此基础上延伸出一系列问题:究竟该如何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权才算合理?对于应对和控制气候变化问题的谈判,欧洲为什么积极,美国为什么消极?该如何解读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态度?随着谈判进程,“双轨制”为什么被逐步模糊?未来各国将以怎样的方式来完成“2℃”的升温控制目标?
要回答这些问题,则需要回顾“气候变化”这一话题从最初的科学问题演变成今天的经济和政治问题的历程。
IPCC报告催生《京都议定书》
被视为失败的哥本哈根谈判,与被认为是成功的坎昆会议,均有一个共同点:气候变化这一话题的科学基础已经几乎不再被人们提起。
但这一话题当然是从科学开始的。
今天各方讨论的气候问题的两个基础事实――温室效应的存在,以及二氧化碳是一种温室气体――早在19世纪就已经被科学家发现。在这两个事实基础上,科学家从20世纪中后叶开始担心,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会导致地球升温,从而引发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大气活动异常。这会进一步影响水资源、生态系统及人类健康。
随着气象观测资料的累积,这种担心一步步得到证实,终于在20世纪80年代,演变成气象科学界的一个共识,并引起国际政治、经济学界的注意。1988年12月,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
IPCC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吸收全世界气象科学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世界上有关全球气候变化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信息进行评估。它后来成为全球气候谈判的科学依据提供者。
IPCC成立以来,最主要的工作是编撰了四份报告。每一份评估报告的出台都是一个庞大的工作,报告编写组的专家由各国政府推荐(以尽力反映各国立场),他们在研究了数万篇论文的基础上来编撰报告。
“IPCC报告整体上是科学的,而且也是比较公正的,毕竟每次重要的报告摘要都要经过世界100多个国家政府代表团逐行逐字审议通过。”一位长期从事气候变化研究、曾经多次参加IPCC报告编写的中国科学家搬出厚厚几本报告,对《财经》记者介绍说,这几本报告全世界可能只有很少数人仔细研读过,尤其是一些质疑该报告的人,很可能并没有仔细读过。
1990年,IPCC第一次报告发表,报告确认了气候变化问题的科学基础。在其推动下,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地球峰会”)上,联合国政府间气候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共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面世。
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中国于当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
这份有155个国家参与讨论通过的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减缓气候变化“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并且,主要工业化国家(发达国家)被以“附件一”的形式列出(这个名单可以在一定程序下进行修正),要求其承诺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原则性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这就是“双轨谈判”的基础。
这份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起生效。但当时这个承诺既没有量化减排指标,也不具法律意义。
1995年4月,《公约》的第一次缔约国会议(简称COP1;坎昆会议为COP16)在柏林召开,开始为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动议定书做准备;也就在这一年,IPCC第二次评估报告出台,它成为制定行动议定书的科学依据;两年后的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举行、有125个国家参与的COP3上,政府间控制气候变化第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京都议定书》(也称“京都协议”)诞生。
根据这份协议,发达国家在第一约束期(2008年-2012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基准年(1990年)削减5.2%。具体到各国“配额”,欧盟及东欧国家减排8%,美国7%,日本、加拿大、匈牙利、波兰等国减排6%。这份协议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
《京都议定书》第12条还建立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温室气体的灵活机制――这就是“清洁发展机制”(CDM)。它允许工业化国家的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从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履行发达国家所承诺的减排义务。
2003年12月于意大利米兰举行的COP9开始为CDM制定具体规则,碳交易市场由此酝酿产生。
解读美国态度
《京都议定书》通过之后,接下来几届缔约国会议,COP4-COP8,主要任务都是在讨论这份协议的具体规则,2002年10月在印度新德里进行的COP8开始为《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做准备。
但在这个过程中,情况正在悄悄发生变化。
按照《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是不被硬性规定减排的。其逻辑是:工业化国家在过去几十年到100多年经济发展过程中,已经排放了太多二氧化碳,他们是造成当前问题的罪魁;发展中国家不该承担这个责任,他们还要发展经济,其发展速度不应该受碳排放限制。
《京都议定书》无疑是迄今对发展中国家最有利的气候谈判文件,而其在后续细化、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矛盾。
率先对其提出挑战的是美国。美国作为《京都议定书》制定的参与国之一,虽然象征性地签了字,但考虑到参议院不可能通过该条约,当时的克林顿政府没有将议定书提交国会审议。2001年共和党执政,总统布什明确表示他不会把议定书提交国会,其主要依据是:科学界对于气候变化的研究还没有定论;减排行动会损害美国经济――参议院估算,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额将导致美国花费4000亿美元并丧失490万个工作岗位;议定书不对发展中国家的履行义务作硬性规定是对美国的不公正。
布什说,控制气候变化是一个需要全世界付出百分之百努力的问题,中国作为世界第二的温室气体排放国(这是当年情况,目前中国是世界第一排放国),不应该被排除在《京都议定书》履行义务者之外。
随着气候科学的进展,尤其是IPCC第四次报告出台(2007年)之后,所谓“科学界尚无定论”在正式谈判场合基本上不再被提起(尽管2009年发生了“气候门”插曲);随着绿色技术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其“损害美国经济”的理由也在淡化;而第三条,“中国等发展中排放大国也应该承担减排义务”,越来越成为美国的主要理由。
到了哥本哈根和坎昆谈判,这条理由占据了主导地位。这正是美国精英阶层把坎昆会议“双轨谈判”被模糊化看成是“一大进步”的原因。
作为一个标志性事件,2001年3月美国政府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
与此同时,对发展中国家提出减排要求的国家也在增多。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一份政策简报概括了气候变化谈判的演变历程:2000年之前,谈判的重点几乎完全放在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上,谈判的基本轴线就是美国与欧盟之间的分歧。但自2001年马拉喀什会议(COP7)通过《京都议定书》的详细规则手册以来,气候谈判的基本动力已经转移,发达国家要求解决发展中国家的排放量问题变得日益紧迫。
在2002年10月的新德里会议上,欧洲国家成功定稿《京都议定书》之后,他们也开始迫切要求发展中国家采取减排行动。
尽管欧盟与美国均期望发展中国家加入减排法律框架,但双方立场还有不同。欧盟等缔约国始终没有否定自己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义务,在此基础上期望争取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下水”;而美国则坚持,在发展中国家承诺减排义务之前,他们不会回到《京都议定书》,也就是要与中国一块“下水”。
争取美国回到《京都议定书》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无果的原因在于:美国和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均不愿妥协。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唐方方为《财经》记者分析欧美态度差异,认为欧洲有更好的减排承诺基础。“欧洲承诺的数额做得到,高耗能的制造业在欧洲不具备竞争优势,减排对它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影响和伤害,反而对刺激经济增长有利。一方面,它要进行产业转化,另一方面,欧洲民众对低碳消费很关注,欧洲是很成熟的经济体,民众的要求反映在了政府的意愿里。”
而美国50个州区别很大,利益诉求不一样。“如果要促进新能源政策,分布在东西海岸的这些州有相当大比例的支持者,但中西部会反对,因制造业大批工人的利益要考虑。”事实上,美国各州有自己的减排承诺。唐方方认为,其实气候法案对美国中长期来说有好处,因为美国传统工业已没有太大竞争力。
美国事实上也在进行减排行动,但出于共和党的传统立场,他们不会轻易承诺。“美国人是一边自己做,一边不承诺。”唐方方说。
未来图景与三大阵营
2001年,IPCC第三次评估报告完成,它为制定气候变化政策提供了更全面的科学信息,在此基础上,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师、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与政府帕特尔讲座教授尼古拉斯・斯特恩领衔,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研,于2006年完成了长达700页的《斯特恩报告》。这份报告指出:不断加剧的温室效应将会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
这份报告先描绘了放任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情形下的未来图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世界对能源和交通的需求增加,到2035年就可能达到550ppm(体积比,即百万分之550)二氧化碳当量――这相当于工业革命前浓度的两倍,到本世纪末则将增加到3倍多。如此,世纪末全球平均升温超过5℃的风险几率至少是50%。5℃的升温将把人类带入未知领域――从遥远的冰河时期到现在,全球平均气温也仅仅只上升了大约5℃。
与这样一种严峻形势相对应,报告提出,要把气温升高幅度控制在2℃-3℃,就“应当把目标设定为将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450ppm-550ppm二氧化碳当量的范围之内”,并且论证了做到这一点的可能性及成本核算。
2007年,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完成,此次报告把对于人类活动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因果关系的判断,由原来的60%信度(“可能”)提高到90%信度(“很可能”),为随后出台的“巴厘岛路线图”提供了科学依据,并直接导致气候变化问题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升温。
2007年12月3日-15日,COP13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此次会议制定了“巴厘路线图”,为《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即2012年以后的承诺)谈判设定时间表,进一步确认了公约和议定书下的“双轨”谈判进程。按照这一预定路线,2009年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COP15应该完成谈判,确定2012年之后各国减排承诺――这就是哥本哈根谈判盛况空前、失败后又哀声一片的原因。
在前哥本哈根时期漫长谈判中,国际社会在气候谈判问题上形成了三大阵营――“伞形集团”“基础四国”和欧盟。
“伞形集团”以美国为首,包括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从地图上看,这些国家的分布联结起来很像一把“伞”,故此得名。他们的主张,基本上与美国相似,认为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法律规定下的减排份额。
“基础四国”是指中国、印度、南非和巴西,因其英文名开头字母组成单词“Basic”(基础)而得名,他们是排放量最大的几个发展中国家。在较长时间段,其主张与“伞形集团”针锋相对。
欧盟相对温和,秉承“管好自己,争取对方”的立场。
在巴厘岛和哥本哈根谈判上,“伞形集团”与“基础四国”之间的对立成为焦点。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认为:今天的全球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自工业革命以来200多年间温室气体排放的累计效应造成的。因此,在考虑现实排放责任的同时应追溯历史责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减排义务的分配,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发展中国家如果在排放空间得不到保障的条件下完成工业化进程,必然要付出更大的代价,需要更长的时间。
而“伞形集团”的逻辑则是: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排放的温室气体会随着其经济增长飙升,如果这些国家不被限制,则无法达成温室气体的减量,甚至会加速暖化。2009年之后,中国被认为取代美国成了世界第一排放大国;按照当前经济速度发展,以及中国政府作出的减排计划(承诺),到2030年前后,中国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将比目前增加近一倍,达到140亿-150亿吨,占IPCC第四次报告中描绘的“2℃图景”下全球预算总排放量的一半。
争论依然是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不同理解。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徐晋涛说:“我认为‘共同’是主要的,共同责任是因为温室气体减排是为了大家的利益;‘有区别’是在此过程中,我们的贡献应有区别,但不能不做贡献。”
坎昆的成就
坎昆实际上是哥本哈根谈判的延续,聚焦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其一,发达国家是否愿意承担更大的减排责任。目前这些国家的承诺太低,到2022年仅承诺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12%-19%。而发展中国家则要求他们减排40%,IPCC和联合国气候变化专家组则引用各项研究数据提出了减排25%-40%的范围。
其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京都议定书》是否应该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提出要求;发达国家讨论设定2050年目标(发展中国家要求其总量减排80%以上)的前提,是否在于发展中国家应间接同意自身进行大规模的减排;以及,发达国家是否能保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术转让。
哥本哈根会议,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双方不愿意做出让步,将问题留给了坎昆;解读坎昆会议结果,双方在原则上相互做出了让步。
罗伯特・斯蒂文斯在其论述中概括坎昆会议相对于哥本哈根谈判的成功:
对于减排目标:各国第一次以联合国官方协议的形式达成将全球均温升幅控制在2℃以内的承诺;
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坎昆协议规定了对于发展中国家减排行动的“国际咨询和分析”,每个国家都需将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汇报给独立的专家小组,由后者进行监督和核实;
对于资金和技术转让:坎昆协议成立了绿色气候基金,针对该基金还成立了一个半数由出资国家代表组成的监督董事会;坎昆协议还提出了对热带雨林的保护,可能通过市场机制,让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滥伐森林现象发生;坎昆协议还建立了一个框架,以评估发展中国家对于清洁能源和气候变化方面的技术转让需要及政策。
另外,坎昆协议认可了CDM的继续运作和其他市场机制,指出碳采集和碳储存应适用于CDM中的碳信用额;对欧洲中部、东部一些国家及土耳其进行再认识并另行对待,尽管他们是附件一国家,但比附件一中其他国家贫穷。
印度新德里能源环境及水资源委员会执行理事阿努纳巴(ArunabhaGhosh)为《财经》记者分析了坎昆结果对于“基础四国”“伞形集团”和欧盟的意义:
从谈判所处的立场来看,“基础四国”看上去对坎昆的结果比较满意。但《京都议定书》未来的不确定性,意味着2012年之后极有可能将不再区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排放责任,“基础四国”在未来将占据很大的排放份额,这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
坎昆的结局应是“伞形集团”所乐见的,坎昆并未对《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有何要求,接受了他们的排放承诺,也并未就气候融资对他们要求强制性的责任;
欧盟则可能将坎昆结果视为确保明年南非德班谈判达成更广泛协议的一个步骤。坎昆会议鼓励欧盟把减排承诺提升到30%,并促使欧盟企业摆脱经济危机的阴影,重燃对新能源和清洁技术的投资兴趣。
坎昆协议将很多具体的指标量化任务,尤其是《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决定留给了2011年的南非谈判。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院教授、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兼能源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何建坤说,不但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有难以调和的矛盾,发达国家之间、发展国家之间亦是矛盾重重。发达国家之间的分歧是对第二个减排承诺期,欧盟与伞形集团有分歧;发展中国家之间,主要是一些岛国、南美洲和非洲的国家提出未来控制升温1.5℃,这是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难以接受的,此举意味着更大强度的减排,会阻碍新兴国家的经济发展。
南非会议将会重申控制升温2℃的共识,并考虑2050年全球长期减排目标和排放峰值问题。这会使全球碳排放空间受到压制,尤其是对经济快速增长的新兴国家编制具体的时限很不利,他们难以准确预算本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时期。
“伞形集团”中,美国因退出议定书而置身事外,而日本和俄罗斯已经明确表示不会作出任何承诺,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也不太可能参与其中。
关键词:碳金融;风险;碳交易
1、宏观风险
⑴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在碳金融中主要指气候变化的政治风险,也称气候政治和环境变化风险。我国政府承诺到2022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我国温室气体的减排任务和在国际谈判中的压力会越来越大,届时我国将会从CDM的净卖方转变为净买方,碳交易中角色的转变和CDM供需市场的变化都将会对我国的碳交易市场产生巨大的冲击。
⑵经济风险
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无论对直接的碳交易市场还是对间接的碳减排谈判上,都产生了消极影响。在对碳减排谈判上,这次哥本哈根会议上,欧盟以“金融危机”为名放弃了早在2008年1月就制定了包括各成员国减排目标等配套措施在内的欧盟能源气候一揽子计划,最主要的是这次金融危机对欧盟各国就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危害。在对碳交易的直接影响上,第一,由于许多企业因经济衰退消减产出,把手中囤积不用的排放许可售出,导致碳价格持续走低;第二,西方发达国家许多企业由于融资难、资金周转不力都纷纷减产甚至停产,这些都使得对CO2减排量的需求减少,各项减排政策也放宽了对企业的限制,;第三,许多曾经活跃于碳交易市场上的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由于投资资金的萎缩或资金链的断裂使得碳交易市场由活跃转入萧条。
⑶产业风险
当代经济集中体现为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发展与融合,低碳经济的发展条件则更加严格,其产业体系更庞大,其企业结构更复杂,其资本投入更巨大,其生产周期可能更长。由于低碳产业有赖于高标准技术创新的支持与推动,其技术密集型要求与知识密集型要求更高,因此,简单的金融市场不能满足其高极化金融需求,必须加快发展结构性金融工具和高级化金融市场。低碳经济具有大投入、长周期、高技术、成长型等特殊运行特点,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而且需要政策性金融的帮助与支持。因此,无论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政策还是在产业发育和成长上,碳金融行业都具有很大的风险。
⑷社会风险
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主要是全社会对于低碳的理解和认识,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对于低碳的应用,我国政府和民众还未形成低碳生活的理念,全社会对于低碳经济的认识还不到位。相对于传统金融而言,碳金融业务对专业性人才要求较高。目前,我国大多数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对碳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利润空间、风险管理、操作方法以及项目开发、审批等缺乏应有的知识存量,有关碳金融业务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也非常短缺,使得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开展的内在动力不足。
2、微观风险
⑴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指碳金融客户的违约风险,也可称企业经营风险,最主要的是项目风险,如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资源能否按预期产生,特别是CDM项目企业能否顺利投产,产生计划中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CDM双方带来安全的利益。
⑵市场风险
碳金融的市场风险包括碳产品价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金融衍生品风险。碳价格风险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碳交易市场价格低于CERs合同协议价格,买方受损;二是碳交易市场价格高于CERs合同协议价(下转第99页)(上接第100页)格,卖方受损。对于价格风险目前多采用碳信用期权、期货对冲的方式来应对。国际市场碳信用交易一般以欧元、美元等外币计价结算,汇率的变动直接影响碳信用价格。流动性风险主要指碳产品和项目资金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融资需要。
⑶声誉和战略风险
商业银行通常将声誉风险看作是对其经济价值最大的威胁,而全球气候和环境的变化要求企业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因此,银行业务的绿色创新以及银行的环境观对其在整个社会的声誉都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如果商业银行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系统化管理过程中,不重视碳市场的发展,或者在碳金融业务中发展失败,将会威胁银行的未来发展。
⑷操作风险
碳金融业务较商业银行其它业务更加复杂,操作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产生损失。员工的道德素养和技能,业务操作流程和外部事件都会对碳业务带来风险和损失。这里我们将法律风险包含在内,碳金融业务往往涉及国内外多个市场主体之间的业务关系,容易产生复杂的法律关系,特别是与国外金融机构、CERs需求方的法律关系更涉及到法律适用、地域管辖等诸多复杂问题,因此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1]刘佳.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探研[J].金融经济,2010(8):117-118
[2]王兆焕.浅谈商业银行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大力开展碳交易金融业务[J].金融经济,2009(2)
[3]王留之,宋阳.略论我国碳交易的金融创新及风险防范[J].现代财经,2009(6):32-34
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本质上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一体”核心思想的新型城市。我准备从以下几点来谈谈我的想法。
第一,我认为要建设现代田园城市,靠单纯的政府倡导以及制度约束是完全不够的,而是要将这种思想意识深入到民众内心,才能真正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如果我们绝大多数人都能做到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那么,这种“积累”的力量将是巨大的,不可忽视的。有一句话就叫做“一根筷子轻轻被折断,十双筷子牢牢抱成团”。所以我提倡:要加大力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思想上的问题才是根本问题。以我自己为例吧,以前不懂得什么叫做“低碳环保”,所以在行为上就做得不够好,而当我参加过成都搜房网组织的“低碳环保行”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小手牵大手,低碳每一天”活动以后,才好奇地去了解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懂得了它的重要性,现在的我,已经养成习惯做“环保小卫士”了。所以,我希望相关部门能更多地宣传这方面的知识,这也是很重要的,有很多人并不是做不到,而是没有意识到,也不懂得什么是“低碳环保”。
第二,无法做到节能减排,就不能完成科学成长。我有一个很好的建议,就是每年一次“节电日”改成每季度一次。这样一来,一年就有四次“节电日”。并不是说要刻意地通过这几次节电来达到节能的目的,而是通过增加这样的活动,让更多的人具备这种理念。据了解,一年一度的节电日当天,就拿今年来说吧,山西太原机电响应“地球一小时”节电45万度,与去年相比,今年山西市参与“地球一小时”的单位多,参与范围广,这就说明了民众意识得到了提升。从全世界范围看,“地球一小时”活动是民间公益组织举办的活动,目的是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在不影响工作或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参与熄灯活动。“我们倡导低碳环保理念,希望通过短暂的黑暗,唤醒更多人的节能意识。”我想,这才是最重要的。
第三,光靠节能是不够的,我们不能只靠节约来满足人们无止境的消耗,而要懂得如何让能源再生。所以,保护好我们的大自然,爱护好我们的家园,才能让世界田园城市得到可持续发展。同样的道理,我建议,一年有两次“植树节”,将此种理念加大力度植入人心,增强影响力,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人们对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我们的生态环境更大程度地受到了影响,那么,我们只有更多地通过这些活动来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
在第四次中美能源政策对话之后,两国首脑高峰会谈和哥本哈根会议之前举行本届论坛,旨在明晰中美双方在发展清洁能源的战略轮廓,探寻双方清洁能源战略及利益的交汇点,并以此为契机,促进两国企业界、研究机构及地区之间的务实合作。中美两国政府高级官员、资深研究人员、大型企业负责人及国际组织领导人等共二百四十位代表参加论坛,就清洁煤的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核能合作以及碳捕获技术、新型电网技术、低碳城市建设、能源投资等展开深入研讨,达成诸多共识,签订一系列务实合作协议,取得丰硕成果。
一、发展清洁能源、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中美战略共识
(一)两国积极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
随着工业文明的迅猛发展,石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巨大消费导致温室气体大量排放,严重影响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整个20世纪,人类消耗了石油1420亿吨、煤2650亿吨、铁380亿吨、铝7.6亿吨、铜4.8亿吨。由于气候变暖,导致本可以反射阳光的极地冰层融化;这些冰层溶解过程中还释放出原被冻结的二氧化碳和同为温室气体的甲烷,加剧了全球变暖的速度。据预测,到2050年世界经济规模比现在要高出3至4倍,如果未来的发展仍然采用高碳模式,到本世纪中期,地球将不堪重负。为此,中美两国都积极实施清洁能源战略,确定了顺应和引领世界潮流的前进目标、方向和路径,也为两国之间能源合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务实合作:两国的战略共识。
总理21日在中南海会见出席论坛的美方代表时表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中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中美在发展清洁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着共同利益,合作前景广阔,双方要认真落实《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文件,发挥有关对话机制的作用,通过政府、企业、科研学术机构共同努力,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副总理22日出席论坛开幕式并发表讲话,指出要从战略高度着眼,从务实领域入手,促进中美两国清洁能源合作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结构优化、经济转型和模式创新。呼吁国际社会应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的基础上,按照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和“巴厘路线图”的轨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认为,作为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的中美关系目前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障碍,双方应从战略上促进和建立双边互信,能源合作就是两国建立战略互信的一个基石。
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在演讲中提出,世界目前面临气候、能源安全和金融三大危机,气候危机是最危险的危机。我们要尽快采取有力措施来阻止污染和气候变暖问题。并希望两国确立共同目标,推动中美在清洁能源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视频演讲中提到,本次论坛为美中两国提供了一个契机,双方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方面取得的务实性进展将有助于我们的星球长享太平。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碳排放国,中美有责任在全球能源合作中发挥主要作用;而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两国也有能力为上述技术建立一个繁荣的全球性市场。
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在视频演讲中表示,美国要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到2050年与2005年相比减少80%,也将与世界各国进行合作,为气候变化找到全球的解决方案。美国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工作:加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推进公约谈判进程;建立能源和气候变化的对话;提升气候变化在所有双边关系中的地位,特别是与中国的关系。
论坛中方发起人、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会长郑必坚提出,中美两国虽然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能源结构和能源消费水平不同,但是两国面临的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相同,所处的国际能源资源环境相似,共同推进清洁能源战略的利益相近。中美之间超越能源、环境领域发展战略的差异和分歧,自觉展开相关战略合作和务实合作,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由此,本届论坛把促进两国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和科研机构之间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务实合作作为一个重要宗旨。
二、中美清洁能源合作的原则和框架
与会代表根据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明确的各国都应遵循的“履行各自责任是核心、实现互利共赢是目标、促进共同发展是基础、确保资金技术是关键”的四条基本原则,对中美清洁能源务实合作积极建言。
郑必坚强调,对内不是无节制地消耗能源资源和污染生态环境,对外更不是通过掠夺甚至战争方式占有别国能源资源,而是坚持和平发展、文明发展,是21世纪上半叶中国应对能源和环境问题挑战的根本出路。并指出,中美之间务实合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合作节能和提高能效。二是合作开发和应用洁净煤技术。三是合作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四是合作维护国际能源市场安全。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表示,中国政府将着重在三个方面推进中美能源合作:一是开展技术研发。二是促进产业合作。三是加强政策交流。要充分利用现有中美能源交流平台,加强清洁能源发展现状、政策取向、战略规划等方面的交流。
美国能源部助理部长桑德洛建议双方在六个领域展开合作:一是能效,综合中美优势来改善两国经济效率。二是煤炭领域,主要是在碳捕捉和封存技术。三是电动车,促进汽车动力革新。四是可再生能源。五是核电。六是国际气候变化谈判。
摘要全球变暖已成为当今人类面对的巨大威胁和挑战,而低碳城市的建设、低碳生活的形成是解决当前环境和气候问题的迫切需要。回顾我所经历的一点一滴,那些记忆依然使我感到充满着挑战性。如何更好的认识低碳、实施低碳,是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法、实地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和文献资料查阅等,对杭州市及其临安县社区居民的低碳行为现状进行调研,并在其基础上,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思考,提出提高我国城市尤其是杭州市居民低碳行为的途径。
关键词低碳行为意识社区居民出行
一、调研背景、意义及目的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大量温室气体的排出,导致地球变暖,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各地区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着眼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碳汇志愿者联盟与绿色传播中心的在京成立,让低碳进入生活,进入社区,其宗旨是促进中国绿色碳汇增加、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在这样的形势下,“低碳生活”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和认同。由此,我们践行低碳生活,走进社区,也是刻不容缓。
由此结合我们2012年暑期“情系母亲河”流域科考实践团,通过实地调查活动,以进一步认识人们对低碳的了解程度。我们利用暑假分别在五大流域途经的省市自治区开展环保宣传实践活动,以倡导绿色理念、建设绿色家园、培养绿色队伍为重点,以青年人的影响示范力,带动社会公众关注母亲河、关爱母亲河,在全社会倡导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低碳生活。
二、调研对象、方法及内容
(一)调研对象
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人群、临安天目山镇白鹤村村民、T32杭州——北京车厢3、4、5、6的旅客。
(二)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方法:通过《社区居民低碳行为意识调查问卷》,有针对性的发放100份,回收93份,有效问卷86份。《低碳列车出行意识卡》发放100份,回收100份,有效问卷96份。
2.数理统计方法:通过Excel对回收的有效问卷,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3.实地访谈法:通过与临安县天目山镇白鹤村社区、杭州市民、T32杭州——北京车厢3、4、5、6的旅客进行访谈,了解实际情况,以了解第一手真实有效的资料。
4.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低谈的有关知识和数据调查分析,了解现阶段的权威研究情况,以便在分析问题时更为准确和全面。
(三)调查内容
首先,是对低碳居民社区“低碳”行为意识调查,包括居民对低碳认识度、意愿度和重要性调查、社区组织低碳宣传或教育情况、社区居民对自身生活是否低碳的评价、社区居民实践低碳宣传和传播情况、影响低碳生活实施的障碍因素、低碳生活好处和对身边生活满意度的调查等。
其次,“绿色列车低碳出行”行为调查包括出行方式调查、出行饮食调查、出行低碳习惯调查和低碳级别汇总与调查等。
最后,杭州市、临安市白鹤村低碳宣传行为调查,包括举行的环保宣传活动、举行“最美庭院”评比活动以及举行低碳教育讲座等。
三、调研结果及分析结论
(一)低碳居民社区“低碳”行为意识调查
1.调查对象研究
此次调查对象中,14%在18岁以下,23%在18至30岁,20%在30至50岁,43%在50岁以上。男性占58%,女性占42%。受访者中退休老人居多,占37%,在职者其次,占25%。
2.低碳与生活的关系
低碳生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先是从国外兴起,而如今,这股热潮正影响我国许多城市,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许多人对低碳已经有很深刻的认识。对受访者分析后我们发现,67.73%的人认为低碳与生活密切相关,而其中表示不知道低碳的只有3.95%。
3.社区居民实践低碳宣传和传播的情况
这是一个让人震惊的现状,有91.50%的居民表示自己所住的社区几乎没有进行过低碳的宣传,而微乎其微的社区经常进行低碳传播。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而不应该只要求民间组织自行发起活动。
4.对自己生活是否低碳的评价
如下图显示,表示自己在生活中做的很好的群众只占13.32%,这说明我们的低碳还主要停留在只为图实惠方便的层次,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加强对低碳行为进行方便性上的创新,从而使大家喜闻乐见,真正融入其间。
5.社区居民低碳行为意愿度调查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居民是非常愿意进行低碳行动的,而仅有12.80%的人表示不会在意,2%的居民表示不愿意,可见,社区开展低碳宣传等活动,不仅不会给居民带去负担,相反还会引起大家极大的兴趣。在居民看来,生活中进行低碳行动是很能够让人接受的一件事,其中,最能让人接受的是观看环保相片,还有社区绿地保护也令人喜欢。可见,大家对完善自己所居住的环境还是持有一颗炽热的心的,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低碳行动将不断壮大。
6.影响低碳生活实施的障碍因素
从数据来看,35.60%的居民表示,缺乏有效的引导,不知道如何实施低碳是影响低碳生活实施的主要障碍,还有32.36%的居民表示人们的生活方式依然比较粗放,并不考虑生态成本。由此得知,居民对低碳还是有自己主见的,社区在进行宣传时更应注意引导,而不应是照本宣科,不达效果。之前有调查显示人们进行低碳活动主要是为了节省自己的经济开支,但是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存在这种想法的只占4.5%的比例,可见,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大家对于低碳的认识也在一步步加深。除此之外,从受访者们还得知,仅有14.64%的人表示对自己生活的环境表示非常满意,而还有21.19%的人表示不满意,对于一个追求建设和谐主义社会的国家来说,我们还需要不断努力,慢慢消除这种差距。
(二)“绿色列车低碳出行”行为调查
1.长途与短途出行方式调查
在众多出行方式中,火车以其方便实惠的优点广受大家欢迎,73.32%的人表示自己进行长途旅行时乘火车出行,这也是比较环保的方式之一。所以我们此次举行绿色列车还是很有意义的。
在短途出行时,乘坐公交占85.97%,而乘坐出租车和驾驶私家车的人仅占8.73%,由此可见,虽然有不少人不知道“低碳出行”,但大家其实都已亲身参与其中。
2.出行餐饮,饮食及习惯调查
在快餐与正常餐两者中,大多数人选择了正常餐,占73.32%。在快餐中,71.32%的人表示自己经常吃包装食品,其中38.97%的人表示自己吃方便面。对于这些包装食品,既不健康又不环保,而且所花费的钱跟购买车上食品差别不大,我们应该提倡大家减少包装食品的消费。
在旅途中,自带水杯和自带手绢的人明显少于不带的群众,可见,对于比较细节的生活方式上大家对低碳还没有太强的概念,这也是我们低碳志愿者今后需要加强宣传的方面。
3.电器(包括手机)使用时间调查
在旅途中,大家使用电器等设备的时间主要集中在4小时以上,而手机模式多数会主动调节到省电模式。
4.车上吸烟情况
在车上吸烟的受访群众占51.09%。国家提倡戒烟的政策不但有利于吸烟者的个人健康,同时也是保护环境,倡导低碳的重要行动。一支烟的制造和消费后的污染都是极不低碳的,因此,在之后的活动中,我们也应把戒烟纳入低碳的活动中去。
四、调研结论
通过走访以及发放调查问卷,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一)居民知道“低碳”,但不了解“低碳”的具体内容,接下来的低碳环保活动应更侧重于实践,要实现“低碳生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二)从调查结果看,尽管居民“低碳生活”意识日益增强,但是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大众对低碳生活只有很浅的理解(如节电节水等),往往对一些更深层次的低碳生活方式一无所知(如循环用水、家电不待机、适度消费等)。
(三)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大多数居民的“低碳生活”大多是出于节省,而并非是以低碳为出发点,市民对低碳窍门的掌握显得非常匮乏,在最后对低碳生活窍门了解程度的调查中,仅有不到8%的人能快速而准确的举出实例。
(四)前文数据表明,虽然居民想过“低碳生活”,但当低碳生活影响生活质量或为居民带来麻烦时,往往会选择放弃低碳,而不愿选择替代的节约能源的方法。
(五)通过在列车上对旅客们的调查,我们发现虽然知道“低碳出行”这一理念的人并不多,但因为人们消费观念的原因,大家在生活中低碳出行这一方面还是做得很不错的,不过,大多数人还停留在“为了自己方便实惠”的层次,需要进一步地带动改善,从而真正做到低碳出行。
五、政策建议
(一)宣传方式和管理方法
首先,我们要改进对低碳生活的宣传方式,明确低碳生活的具体方式。例如,通过宣传单、海报等为人们提供一些低碳生活的小窍门。其次,阐明应做到低碳生活的原因。对待不同的人,要着重说明低碳生活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益处。例如,对于生活条件较差的人群,低碳生活能帮他们节省开支;对于生活条件较优越的人群,低碳生活能让他们有更简单、纯净的生活环境,让他们的心境得到满足和升华。之后,可以采用人们乐于接受的宣传方法,促进企业采用低碳促销方式;在社区举办低碳宣传专场活动,倡导低碳生活;充分利用特色活动的影响力,如“地球一小时”,手工DIY变废为宝等。同时,重点针对城市居民开展低碳生活的宣传教育工作。最后,还要依靠科技和法制手段,如可以规定人们在扔垃圾时必须分类,否则予以罚款。当宣传教育不起作用,采用强制的方式让人们去做正确的事情也是有必要的。
(二)低碳行为建议
纸张都双面打印,完美的浴室未必一定要有浴缸,没必要一进门就把全部照明打开,如果只用电脑听音乐,显示器仅可以调暗,或者干脆关掉等等。
关键词:碳汇;形成过程;成本核算;成本降低途径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135-03
1研究的现状与背景
世界银行报告预计,从2008-2012年,除澳大利亚和美国,平均每年全球减排需求大约为600-1150百万吨二氧化碳量。作为经济充满活力的发展中大国,中国被认为有很多有利条件来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如国家风险低、技术能力强、比较容易获取项目投资等。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信息,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获得联合国核证减排量跃居世界第一位。这标志着我国在国际碳市场开始占据最大份额。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不可避免的增长,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的形象将更加突出,无疑我国所面临的温室气体减排压力也会更大。
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碳汇的重要作用被《京都议定书》接受,为了给政策制定者提供森林碳汇对减缓温室效应的贡献及其减排成本,许多研究人员对碳汇的减排成本和碳汇的发展潜力等进行了分析,按照经济学的成本概念指的是机会成本,必须考虑“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稀缺资源的价值”。因此,企业投入生产过程的自有资源的成本,即隐性成本也必须计算在内。由于碳汇项目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它不仅包括项目的投资者、开发者、管理者、碳汇的生产者,还包括基线的确定者、碳汇的监测者、碳汇信用的发放者以及律师等等,因此碳汇的交易成本除了进行正常的林业投资外还包括很多额外的费用。为了对碳汇项目的交易成本进行分类,许多研究者己经提出了很多的分类方法。Stavins(1995)将碳汇交易成本分为搜寻和信息成本、讨价还价与决策成本、监测成本和执行成本。DudekandWiener(1996)对排放项目的交易成本进行更全面的划分把交易成本分为六类,即搜寻成本、谈判成本、批准成本、监测成本、执行成本和保险费等。MullinsandBaron(1997)把交易成本分为直接成本(例如,开始到完成一个项目所花费的金钱)和机会成本(例如,由于耽搁和管理所消耗的时间和资源)。FurubotnandRiehter认为交易成本应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而可变成本受交易的数量和交易量的大小所决定。OscarJ.Cacho(2005)等将交易成本分为搜寻成本、谈判成本、核实和认证成本、执行成本、监测成本、强制实施成本以及保险成本;AxelMichaelowa等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程序将项目交易成本详细地划分为以下要素:搜寻成本、谈判成本、项目文件成本、批准成本、证实生效成本、注册成本、监测成本、核实成本、认证成本、强制实施成本、转让成本、登记成本和最小固定成本等(Michaelowa,2005)。我国学者林德荣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把森林碳汇的交易成本分为信息与搜寻成本、谈判和签约成本、文件设计和审批成本、注册成本、监测成本、核查和认证成本以及可能出现的强制实施成本等。后来人们发现不同研究区域、不同假设、不同方法是造成碳汇成本计算结果千差万别的主要原因。
通过碳汇交易,企业的减排虽然受所得到的碳信用量的一定约束,但又有购买、出售“排放许可”的弹性空间,较之之前以行政强制减排,此举赋予企业更多自,从而更有利于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选择最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减排策略。碳汇交易制度在其运转健康的状态下,能够促使企业改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或者改进排污的相关设施。这种健康的状态应该是指改进技术的成本要低于其购买相应碳信用的成本或者其通过改进技术以减少碳排放、出售多余的碳信用能使其获得更多收益。
但在会计学思维中,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股东价值最大化。由此可见,会计核算的角度是所有者,故“会计师只关心显性的生产成本,通常即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发生的费用。”而对隐性生产成本,如与所有者投入资本、自创专利、自有固定资产(已计提完折旧并仍具有使用价值)等相关的机会成本,一般不予考虑。再从技术层面看,会计的一个重要假设是“货币计量”,而这些隐性成本均不以货币形式表现为支出,所以反映不到会计帐面上。
2碳汇的属性
造林在UNFCCC《马拉喀什协定》有关附录中造林的定义为:“通过人工植树、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方式,使至少在过去50年不曾有森林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直接人为活动”。
再造林,UNFCCC对造林的定义较为明确:“通过植树、播种或人工促进天然下种等方式,将过去曾经是森林但被转化为无林地的土地,转化为有林地的直接人为活动;对第一承诺期(2008一2012年)。
森林的直接固碳是指森林在生长过程中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通过光合作用将其固定在植物体各个部分,同时向空气中释放大量的氧气。森林的直接固碳包括树干、树枝、树叶、根部、枯落物、土壤等。地上部分固碳主要是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形成的碳沉降。一般认为树木的碳沉降与树木的生长息息相关,当树木的生长最旺盛时,单位时间内树木的碳沉降最大;当森林达到成熟,立木蓄积量最大时,森林的碳沉降作用已经降到最低,而其碳贮量却达到最大。当森林进入过熟期,森林的碳沉降将变为零,而此时森林的碳汇作用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最大,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森林的健康状况恶化,森林的碳汇作用将会消失,森林的碳源功能将会表现出来(李顺龙,2005)。因此,在一个轮伐期内,合理的经营森林可以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的碳贮量。由此可见,碳汇也会像其他有形产品一样,经历一个生长、成熟、消失的生命周期。
通过造林、再造林活动固定一定量的CO2,通过碳汇交易能够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产品。
会计学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而且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
而碳汇林不仅给经营者带来碳汇收益,当森林的健康状况恶化,森林的碳汇作用将会消失,但会带来木材收入。
3碳汇项目的实施周期
目前,我国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共有两类,一类是基于《京都议定书》条款下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属于京都规则的碳汇交易;另一类是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气候办)依托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捐资实施的碳汇造林项目,属于自愿市场的碳汇交易。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周期可以通过图来说明(FeliCiaMoller-Pelzer,2004):
(1)项目设计。包括项目的总体描述、采用的基线方法学、采用的监测方法学和监测计划、估计人为温室气体汇清除、项目的环境及社会经济影响,以及获利方法的评论等。
(2)审定注册。根据项目参与方提供的信息和收到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对拟议的造林、再造林项目活动予以审定,并通知项目参与方。如果独立的第三方审定/核查机构确定拟议的项目是合格有效的,将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登记申请。
(3)核查核证与发放核证减排量CER。将根据以前的监测计划独立的对项目产生的人为温室气体减排进行监测。并把监测的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根据提交的结果发放核证减排量CER。
碳汇对于企业来讲,形成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但碳汇的生产具有周期长、地域广阔、难于管理等特点,因此它遭受风险的概率较大,包括地震、洪水、火灾、旱灾等各种自然灾害以及病虫害等风险将始终伴随森林的生长过程,它们将导致碳储存流失,威胁到CDM林业碳汇项目执行。而无形资产也有研究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第一条件,碳汇能够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表明碳汇项目已在监测阶段,说明很大可能形成碳汇,很可能取得核证减排量。第二条件,企业具有完成碳汇项目使用或出售的意图。第三条件,碳汇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是用于对外出售的,则企业应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碳汇的需求,开发以后存在外在的市场可以出售并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果内部使用,企业应能够证明碳汇在企业内部使用时对企业的有用性.第四条件,碳汇项目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第五条,归属于碳汇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对于碳汇项目开发活动发生的支出应单独核算,如发生的开发人员的工资、材料费等。
综上,如果独立的第三方审定/核查机构确定拟议的项目是合格有效的,将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登记申请,可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碳汇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发放CER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碳汇开发完成的标志。
4降低碳汇交易成本的途径
(1)依靠科技进步,降低生产成本。
由于各地自然资源、生产环境不同,依靠传统的自然资源高投入的潜力已经很少,只能更多地依靠技术进步提高单位面积碳汇量和其它经济效益性产量,从而降低单位林产品的生产成本,例如:选择适合本地条件的树种,加强良种繁育,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大综合防治病虫害的力度,加强宣传木区防火意识。
可认证减排量成本价格随着造林面积的增大而逐渐减小,随着面积的增加,可认证减排量成本价格逐渐趋向于一个渐进线,在进行项目选择时,为了降低可认证减排量的成本价格,应尽量把造林面积选在适宜的面积。造林密度在林分的生长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它不仅影响林木的树冠结构,而且影响到林木的生长。根据研究表明,在同一立地条件下,造林密度对于树高的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于林分胸径、单株材积和林分蓄积及森林的固碳能力都有一定的影响。尤其在一些造林密度较大的地方,木材的出材率是很低的,甚至不能成材,从而直接影响到木材收益;但是造林密度较大的林地,其林分的固碳能力也相应的较高。
(2)碳汇造林是指在确定了基线的土地上,以增加森林碳汇为主要目的,对造林及其林分(木)生长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而开展的有特殊要求的造林活动。相比普通的造林,碳汇造林突出了森林的碳汇功能,增加了碳汇计量监测等内容,强调了森林的多重效益,并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只有按照碳汇造林技术要求的造林才称为碳汇林。
碳汇林经营与传统人工林经营不同之处在于更多的关注固定二氧化碳的净增量。传统的人工林经营中,强调的经营目标主要与各林种的培育目标有关,在目标指导下进行作业设计,实施作业措施,进行造林项目检查主要是造林的成活率与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林分抚育项目检查主要是抚育强度和林分的出材量。碳汇林的经营管理也设立了项目经营目标,也是在目标指导下进行作业设计,实施作业措施,不过在进行碳汇项目检查时,人们更多的是关注二氧化碳的净固定量。在进行碳汇林的检查中,更多的是检查林分的碳贮量及人为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和各种施肥措施等引起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而对于各种措施的落实情况则很少关注。
(3)简化碳汇交易程序。碳汇项目必须满足《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则,即必须满足额外性、持久性以及促进主办国的可持续发展。要满足这些要求,需要繁杂的计量和检验程序,这也是导致碳汇交易费用高昂的主要原因。而且许多费用如审批成本、注册成本、监测成本以及核查和认证成本与对碳汇的计量和检验程序有关,可见,简化碳汇交易程序将有效降低碳汇的总交易成本。
(4)扩大碳汇交易的项目规模。碳汇市场涉及供求双方的许多交易成本都是不变的,如搜寻成本、谈判成本和认证成本等,或随项目规模的扩大成本增加并不明显,如审批成本与核实成本等。可见,固定交易成本是构成碳汇市场总交易成本的重要部分,规模经济能够有效降低单位碳汇的交易成本。
(5)加深与政府的联系,注重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林业碳汇项目往往地处偏远,当地社区和居民的市场和法律意识相对淡泊,这会给项目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加项目的交易成本。在这种情形下,从搜寻交易伙伴和谈判开始,就需要加深与地方政府、森林社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就相关问题咨询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努力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这对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功,降低项目的强制实施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建华.碳汇林的交易机制、监测及成本价格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