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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污染的治理范例(12篇)

发布人:转载 发布时间:2024-02-28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篇1

渭河流域的主要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60%都是经渭河排到黄河。近年来,渭河的污染引起了陕西省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一场渭河治理的保卫战正在关中这条黄金水道边打响。计划到2012年,渭河干流将彻底消灭黑臭现象。在“引汉济渭”工程完成后,渭河干流城市饮用水水源区水质将达到Ⅱ~Ⅲ类水质的标准。

西安:造纸业治理见效

日前,长安区斗门街道办冯三村的姑娘们又开始在河边洗衣服了。一位村民对记者说:“如今河水变清了,都能在里面洗衣服了,最近水里还有了鱼呢。”这与几年前沣河河水泛红、杂质较多形成鲜明对比。它意味着四年多来,西安市政府针对造纸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的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前,流经西安市的渭河、沣河、涝河、涌河、滴河一度遭受造纸行业的严重污染,仅市区排入渭河的污水量每年将近4亿吨,污染物的排放量每年11万吨,约占关中地区年污染物排放量的一半。曾让西安人引以自豪的“八水绕长安”除了(氵产)河、灞河外其他河流水质遭受严重污染,被群众称为“酱油水”。

自2004年起,西安市各级政府部门对造纸行业超标排污企业依法实施了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经过集中治理,整治已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自关闭了200多家小型造纸厂后,西安市的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西安几条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咸阳:COD减排力度大

据国家环保部和陕西省环保厅核查,咸阳市2009年COD减排量较前年同期削减12.83%,降幅位居陕西省第一。截至去年11月底,咸阳市完成COD减排量9486吨,占省上下达任务的124%。

去年咸阳市委、市政府率先在陕西提出了“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目标。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咸阳市制定印发了《咸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重点确定了27个减排项目,把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促进了环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使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好转。

目前,咸阳市12个结构减排项目已全部关闭到位,淘汰焦化落后产能33万吨、造纸落后产能15.6万吨、水泥落后产能88万吨;CODZ程减排项目2个,已全部建成且稳定运行;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1个,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3#、4#、5#、6#4台机组脱硫工程已全部建成运行;列入2009年计划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2个,成阳市西郊、清渭中水工程和兴平、彬县、永寿县等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提前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3.9万吨/日,每年减少COD排放量约3万吨。

为了美化咸阳投资环境,将咸阳市建成“大绿、大水、大气”的现代化生态城市,咸阳市政府先后投资6亿多元,实施了渭河、沣河治理工程。对咸阳境内的13.1公里的沣河河道进行全面治污,拓宽河床150米,治理和砌护主槽5.439公里,修建两岸堤防11.15公里,并在沣河铁路桥口以下500米处修建橡胶坝,拦河蓄水。

今后,咸阳市将继续采取分段设坝、梯级推进的科学实施方案,努力做到防洪安全和污水治理“两确保”。将生态治理与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已治理区域的开发工作,为沣河区域的全面治理开发探索出有益的经验。

宝鸡:截断河水污染源

多年来,宝鸡市委、市政府把渭河水污染和防治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渭河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这两年来宝鸡市全面部署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市级部门及沿渭县区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渭河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下达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了渭河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按照沿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宝鸡市已建成陈仓区污水处理厂、千阳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岐山县蔡家坡污水处理厂、凤翔县和扶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

记者在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看到,输送到这里的污水,经过爆气、沉淀、微生物分解之后,变成一股股清水排放到渭河。据称,污水经过净化处理,看上去和自来水没有什么区别,虽然不能饮用,但可以用来绿化、洗涤、浇灌等。这个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占整个宝鸡市排放生活污水的2/3。

宝鸡市关停了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年产1万吨以下利用废纸和浆板造纸的企业。截至去年底,40户企业停止生产。为了巩固工业污染源整治成效,宝鸡对82户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了分类整治;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30户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渭南:集中处置零排放

渭南市自从提出建设“文明绿色新市”以来,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特别是企业界的环保意识大大增强。全市150个重点企业投入环保治理的资金达一亿多元。

随着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的出台实施,流经渭南市的渭河已经大变模样。自国家环保总局实行“流域限批”后,渭南全市关闭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焦化项目12个,淘汰落后产能135万吨;水泥生产线23条,淘汰落后产能219.6万吨,关闭洗煤厂13家,拆除6家涉铅企业43台烧结锅,淘汰落后产能2.1万吨。

渭南市财政先后拿出280万元,启动了渭南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韩城市城区规划环评》《渭南市西区开发规划环评》的编制工作。在实行环保部门和企业“双公开、双承诺”制度后。全面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并加大了包括企业自查、环境执法检查、污染案件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执法力度。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篇2

一、“引江济太“,探索综合防治流域水污染之路

太湖流域是我国经济最发达、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流域水污染治理滞后于经济发展,水资源总量供需缺口较大,加上平原河网湖泊水体流速缓慢,纳污能力低,流域水污染和水质型缺水问题突出。为贯彻中央水利方针,实践治水新思路,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防治太湖水污染,遵照总理*1年在国务院太湖水污染防治第三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以动治静、以清释污、以丰补枯、改善水质“的方针及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从*2年1月起,我部组织太湖流域管理局和*、浙江、上海三省市水利部门实施了为期两年的“引江济太“(即引长江水至太湖)调水试验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理在汪恕诚部长“关于’’引江济太’’调水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实践证明,’’引江济太’’对于改善太湖水质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

“引江济太“利用已建成的望虞河工程和沿长江其它闸站,将长江水引入河网和太湖,再通过东导流、太浦河、环太湖口门等工程将太湖水送到黄浦江上、下游、浙江杭嘉湖地区、沿太湖周边地区。两年来,通过望虞河引调长江水入太湖流域42亿立方米,其中入太湖20亿立方米,入河网22亿立方米,增加了流域水资源,明显改善了太湖水体水质和流域河网地区水环境,保障了流域供水安全,提高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支撑了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了试验预期目标。

1、以动治静,加快了太湖及河网水体流动

调水使太湖大部分时间保持在3.0-3.4米的适宜水位,与下游河网保持一定的水位差,加快了太湖水向周边河网的扩散和辐射;太湖水体的置换周期从原来的300天缩短至250天;受益地区河网水流速度由调水前的0.1米/秒增至0.2-0.3米/秒,河网水体基本完成一次置换。

2、以丰补枯,提高了太湖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

太湖流域常年用水量超过290亿立方米,但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62亿立方米,已远远不能满足用水需求。*3年夏季,太湖流域发生了50年一遇的高温和30年一遇的干旱,浙江、上海等大部分地区平均降雨量不到常年同期的1/2,太湖和河网水位急速下降,梅梁湖和贡湖湾蓝藻爆发,流域主要水源地和河网水质持续恶化,杭嘉湖地区部分航道受堵。通过“引江济太“,22亿立方米长江水进入太湖流域,其中入太湖12亿立方米,抬高河网水位0.3-0.4米,大旱之年保证了流域各地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满足了流域航运、电力、渔业、旅游等行业的需要。杭嘉湖地区成为*3年浙江省唯一在大旱之年无旱灾的地区。

3、以清释污,改善了太湖及河网水质

“引江济太“调入的长江水水质为ⅱ-ⅲ类,对太湖水体和河网地区产生了显著的释污效果。太湖富营养化关键性水质指标总磷(tp)和有机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codmn)浓度的全湖年平均值分别从*0年的0.10毫克/升和5.28毫克/升降低至*3年的0.069毫克/升和4.30毫克/升;以主要水质指标codmn和氨氮计,ⅱ-ⅲ类水质的水面面积增加了15%;富营养化面积下降13%,浮游植物(如蓝藻)生长受到明显抑制,贡湖等湖湾标志水质好转的沉水植物开始出现。

河网水量增加和流速加快,不同程度地改善了河网湖泊水质,受益水体水质优于ⅲ类(codmn和氨氮)的监测断面比例上升了20%,改善范围随引水量的增加而增加。引水期,望虞河、太浦河水质总体维持在ⅱ-ⅲ类水标准,较“引江济太“前改善了1-3个类别;阳澄地区水质较“引江济太“前改善1-2个类别。苏州金墅湾水厂、无锡贡湖水厂等主要取水口水域的各项水质指标分别改善1-3个类别。

在黄浦江,“以清释污“的效果更为明显。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是上海的主要水源地,80%的上海原水取自黄浦江,70%的黄浦江水来自太浦河。黄浦江上游其他支流水质一般为ⅴ类或劣于ⅴ类。*3年太浦闸保持常年开启,通过太浦河每天向黄浦江注入500~800万立方米ⅱ类水,经清水稀释,黄浦江上游原水厂取水口水质主要指标(codmn和氨氮)基本保持在ⅲ类,氨氮指标一般在ⅱ类。

4、促进理念创新,实现水资源调度“四个转变“

通过“引江济太“的实践,促进了理念的创新,实现了水资源调度的“四个转变“:

一是从洪水调度向洪水调度和资源调度相结合转变。通过调度和控制太湖汛前水位,适度承担风险,使洪水调度和资源调度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实现洪水资源化。*3年太湖汛期洪水利用率达100%,20多亿立方米洪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是从汛期调度向全年调度转变。在做好洪水调度的同时,积极开展流域水资源调度,*3年太浦闸首次尝试全年开启,实施上海和黄浦江下游地区全年供水调度,做到清水长流。

三是从水量调度向水量水质统一调度转变。通过对望虞河实施水质水量同步调度,确保入湖水质,使黄浦江取水口水质主要指标稳定在ⅲ类水平,成功控制了贡湖、梅梁湖蓝藻爆发,基本消除了其对苏州、无锡供水的影响,在黄浦江突发重大油污染事故期间,通过实施太浦河应急调度,紧急加大下泄水量,遏制了黄浦江油污染上溯。

四是从区域调度向流域与区域相结合调度转变。流域骨干水系和区域河网调度的有机结合,扩大了流域内河网水系水体流动范围,初步实现了静态河网、动态水体的目标,使广大河网地区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引江济太“是贯彻落实总理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是实践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重大举措。“引江济太“实施以来,水利部和两省一市专门成立了太湖流域“引江济太“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组织实施“引江济太“调水试验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沟通、资源共享、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保证了“引江济太“的顺利实施。

实践证明,1991年太湖流域大水后十多年初步建成的以太浦河、望虞河、环湖大堤等十一项流域骨干工程为主体的工程体系,为“引江济太“提供了基本的引排调度能力。

目前,“引江济太“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受工程布局不完善、水资源调控能力不足的限制,调水线路比较单一;湖西地区缺乏引水入湖工程,西北部湖区水体的置换和流动较慢;环湖大堤标准不高,口门缺少控制,调水与防洪易产生矛盾;望虞河西岸、太浦河两岸控制不力,清水、污水不分,影响调水效果。此外,“引江济太“的长效运行机制还有待建立。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引江济太“虽然开辟了综合治理水环境的新途径,污染治理是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之根本。无论是水源区还是受水区都不能放松对污染源的治理。

二、生态清淤,积极落实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已明确对太湖主要污染入湖河流和五里湖、梅梁湖等进行污染底泥生态疏浚,由地方组织实施;水利部负责对太湖底泥生态疏浚作进一步论证工作。

1、全面开展太湖底泥生态疏浚前期工作

为做好太湖底泥生态清淤工程论证,科学合理组织生态疏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从*2年组织开展了多项基础调查和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太湖底泥与污染情况调查、太湖污染底泥释放试验、1:10000水下地形图测量和湖面开发利用情况调查等。

“太湖底泥与污染情况调查“是《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要求完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调查共完成698组原状土样的密度试验和223个采样点物理及化学指标分析,基本查清了太湖底泥的物理和化学性质。重点对583个底泥柱状分层样进行营养物质和重金属的化验分析。调查表明,太湖底泥总蓄积量为19.12亿立方米,其中流泥量(主要为污染底泥)2.33亿立方米,占12%。底泥主要为有机污染型,有机质、总磷、总氮等营养物质含量较高。影响区域主要分布在竺山湖、梅梁湖、贡湖等湖湾和太湖西北部入湖河口。

根据“太湖底泥与污染情况调查“有关成果,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选择重点污染湖区,正在开展底泥营养物质静态和动态释放试验研究,重点研究各种水质条件下底泥中营养物质的释放过程和速度,确定生态疏浚范围。

*2年,太湖流域管理局完成了1:10000水下地形图测量、太湖芦苇滩地、围湖(围网)养殖、沼泽化现状和太湖湖面、湖岸线开发利用、取水水源地、水生植物等调查工作。为生态疏浚工程的实施和淤泥合理开发利用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2、生态清淤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为贯彻落实《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浙江、上海两省一市的生态清淤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近年来,*省以农村水环境整治为突破口,苏锡常三市共投资20多亿元,累计清淤1.7亿立方米,还完成了五里湖5.7平方公里的生态清淤工程,清淤深度达0.2-0.7米。梅梁湖局部湖区清淤总量达562万立方米,清淤深度为0.3-0.7米。

浙江省正在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工程“,省政府已将此项工程列入“五大百亿工程“。

上海市重点对中心城区苏州河南北两片“五纵四横三大水系“共21条河道实施整治,疏浚污染底泥,实现了“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当年见效“?的联合治污机制

按照总理建立联合治污机制的批示精神,近年来,水利与环保部门密切合作,防治污染。去年,山东、河北、天津的水利、环保部门共同努力,完成了水利部、环保总局联合编制的“*3年-*4年引黄济津期黄河水污染控制预案“。保证了引黄济津期的水质。

按照国务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的要求,淮河流域内环保与水利部门共同开展了上下游水污染联防工作。最近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和安徽省环保局还初步商定了互相合作、定期会商工作制度。

在松辽流域四省(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松辽水系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流域内各省环保与水利部门对污染源监督检查和限期治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海河流域的邯郸市水利局和环保局联合了“邯郸市滏阳河农灌敏感区域水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水利部与环保总局也正在积极探索建立联合治污机制。

我们深刻体会到,防治水污染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有关部门精诚合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水利部将依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继续贯彻落实总理的批示精神,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合作,联合防治水污染。

我们将继续实施“引江济太“等各项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或措施。*4年“引江济太“调水试验工作将进一步扩大试验范围,加大沿江引排力度,增加流域供水,缩短流域换水周期,运用水利工程改善水环境。*4年计划调引长江水25亿立方米,入太湖10-15亿立方米。同时,探索建立“引江济太“长效运行机制。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篇3

论文摘要: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性和必要性.本文作者根据有关法规及节水型社会的要求,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结合县情,提出了加强临泽县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水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极其宝贵的物质资源.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日益改善,生活和生产用水不断增加.我县是水资源紧缺,水环境形势严峻的县区之一,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的问题将影响未来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水污染控制与防治工作,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历史的必要性.

1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背景分析

1.1自然环境概况

临择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地处巴丹吉林沙漠南缘,属黑河流域中段,梨园河(大沙河)纵贯南北,全县总面积2727.29km2,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海拔高度在1360^-2082m之间.属典型大陆性干早气候,年平均气温7.7℃,无霜期152d,年均降水量117.1~,集中在7--’9月,年蒸发量2211.7mm,年日照时数为3052.9h,主要灾害气象因素有干早、霜冻、干热风、沙尘暴等.境内自然形成南、北、中三条风沙带,总长103km,沙化面积4053hm3,占土地总面积的12.900,与绿洲面积之比为6,5,盐化草甸面积2.42万hm2,占绿洲面积的1/3.

1.2水资源现状及趋势

全县地表水总量12.8亿m3,其中黑河过境水量10.5亿m3,梨园河(大沙河)年径流量2.3亿m3,计人不重复地下水资源量1.02亿m3,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3.82亿m3,已建成万亩以上灌区6处,中小型水库7座,总库容0.327亿m3,干、支、渠道91条,长613.2km,机井888眼,2002年总用水量5.68亿m3,其中农业用水4.6亿m3,生态用水0.86亿m3,工业用水0.15亿m3,生活用水0.07亿耐,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1%以上.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祁连山雪限上移,流域来水量逐年减少,可见未来10年地表水量亦将不断减少,地下水量也将减少.总之,在生态环境维持现状的情况下,境内水资源呈逐年递减趋势.

1.3水环境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监泽县属黑河水系,黑河发源于青海省境内祁连山,自张掖由东南向西北流人境内,境内流程56km,年平均流量50.5m3/s,流域内乡镇企业少,水污染较轻.梨园河(大沙河)源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连山脉的柴诸山,属黑河支流,流经县境流程30.5km,自南向北流经县城,汇人黑河,为季节性支流,7---9月为汛期,河水量不足黑河的1/4,其他月份即为断流期.流域内既有工业废水排放,又有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大沙河,使大沙河水体受到污染.城区水源地,县自来水公司第一、二水厂区的地下水水质均为工、类优良生活用水.据《临泽县城供水水文地质条件》及《新民滩水源地地下水供水可行性论证报告》显示,地下水允许开采量为1792万m3/a,现状开采量740万m3/a,可满足近期及远期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年降雨量稀少、蒸发强烈,地下水开采困难。按水利部《黑河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中游可用水量分摊,我县亩均水量511m3,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写,水资源紧缺,制约我县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是用水结构不合理,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用水方式粗放、节水意识不强,水量损失大,工业用水定额偏大,大多为自备井用水,循环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现状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低,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人大沙河,造成地表潜层水污染;年化肥施用量约3万,对水环境构成潜在威胁;四是随着城镇人口不断聚集和增加,餐饮、理发、洗浴等服务业的膨胀发展,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剧增,对大沙河的污染负荷将不断加重.

2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目标及期限

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出发,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黑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历史机遇,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人力度,对重点污染源严格控制排放总量,重点流域进行重点整治;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高流域沿岸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通过“一控双达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关停“15小”和“新5小”、遏制污染反弹、强化清洁生产、加大排污收费力度等措施,如期实现控制目标,在全社会形成珍惜保护水资源的共识,最终实现流域环境的良性循环和经济发展的双康目标.

控制范围:梨园河(大沙河)自梨园到野沟湾黑河人口段止,全长30.5km;黑河临泽段自高崖子水文站到萝泉下庄村止,全长56km.

控制期限:近期2003^-2005年,远期2006-2010年;

水环境质量目标:大沙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v级标准,远期达到n级标准;黑河流域临泽段水环境质量近期保持n级标准,远期达到班级标准.

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我县工业水污染源近期和远期达到的排放标准为111级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近期2005年林木覆盖率达到12%,远期201。年达到1500;城镇建成区绿化搜盖率近期达到30.1,远期达到3500;农业生态示范区面积近期达667hmz,远期达到9333hmz.

3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重点

3.1污染源治理

要控制和清除水体污染,必须从控制废水排放人手,实行“防、治、管”三结合.首先,搞好全县水污染调查工作,确定污染源分布状况,时间变化及污染数量、浓度等,然后将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加以细化分解,由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如实申报排污量,经核定后,编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由排污单位与政府签订控制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励.经考核、超标排污的,由县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罚.流域排污单位必须在排污申报的前提下,取得合法排污资格;重点污染企业还应在排污口安装流量计,做到规范、科学.自2003年起,禁止一切排污单位向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其次,加强废水无害化处理.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必须经过净化处理.雪晶淀粉、天森蕃茄等水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再次,要加大流域水体的监测管理力度,通过监测,及时了解水体污染状况及污染来源,以便果断采取治理措施.

3.2水源保护

对城区、乡镇饮用水源地,要划定保护区,严格加强保护.近期,(2005年前),应将城区一、二水厂水源地和小屯乡矿泉水水源地列为一级保护区,严加保护;其他乡镇水源地也要加强管护,在水源保护区内,严禁单位或个人利用渗井、渗坑排放或倾倒有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及其他废物,所有排污单位(个人)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水体环境质量标准,保证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6-1985).

3.3水处理项目建设

从2003年开始,逐步完善城区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区生活污水做到应排尽排,坚决清除渗井、渗坑.拟在铁路北侧洼地,建设生物氧化塘一座,利用藻菌共生系统净化污水.工业企业污水由工厂无害处理后,争取达标排放.力争在2006年建设处理能力100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使城区生产和生活污水实现管道化排放、工厂化处理.

3.4农村污染防治

控制水土、有机质流失和农田污染,大力推广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使之减量化、无害化;积极推广高效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创造条件开展喷灌、滴溉种植业生产活动;大力推行降解地膜使用,提高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率,加强对农药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环境安全管理,掌握乡村农药污染状况,确定农药污染控制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积极防治;加强乡镇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关停“15小”企业的监督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3.5生态环境保护

进一步加强对水务、矿产、土地、林木、动植物、风景名胜等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林区、绿洲保护,严格控制生态开发活动,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方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行生态破坏限期治理制度;随着黑河流域综合治理进程的推进,应加强干、支、斗渠两侧树木的保护工作,禁砍禁伐;加大退耕还林、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增加全县林木总量,提高覆盖率;在城区搞好防护林带绿化造林工程,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4水污染控制与防治的主要对策

为促使我县走生产发展、生态富民、生活富裕的文明道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应采取以下主要对策.

4.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切实增强环保基本国策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把环保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人人保护环境,城乡联动,共同保护好流域水环境,切实改善水体质量,实现控制水污染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目标.

4.2努力创新机制,实施清洁生产

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面源污染,加快污水截流工程建设步伐,结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生态示范项目建设进程,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提高林木覆盖率;倡导节约用水,全力推行节水灌溉先进技术,积极推行循环用水制度,提高水循环利用效率;改进水污染企业生产工艺,引进新技术,降低单产排污量,开展对废水的综合利用,使其资源化;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禁在黑河、大沙河流域新建污染严重的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印染、电镀、酿造等生产项目,对已建设的化工、食品加工企业,严格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污水处理和治理资金投人,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创新乡镇企业机制,要实施清洁生产,同时开展清洁生产自愿承诺活动,努力实现水污染排放减量化、无害化.

4.3强化目标管理,遏制污染反弹

严格遵循“谁造成污染,谁承担责任”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治理资金,保证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要将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列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重点水污染企业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水污染防治计划,确定每年削减废水排放量.强化目标,落实责任,努力保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如期完成,采取果断措施,关闭“15小”企业,遏制污染反弹.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

《县“四河”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经十四届十三次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县“四河”污染综合整治方案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洋河、人造河、戴河、石河四条河流(以下简称“四河”)的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迎奥运“双十工程”的决定》和《市“七河”污染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四河”环境质量现状

(一)洋河洋河设有洋河水库出口、卢王庄和洋河口3个监测断面。除枯水期、平水期洋河水库出口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Ⅲ类水质)要求外,其它断面水质均为劣V类。洋河水库下游为严重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和氨氮。COD、BOD5和氨氮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3.4、84和246.8倍。

(二)人造河人造河水质全程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COD、BOD5、氨氮均严重超标,且越到下游超标越严重。COD、BOD5和氨氮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17.1、59和8.75倍。河口出现恶臭现象。

(三)戴河戴河设有戴河村、尼龙坝和戴河口3个监测断面。枯水期戴河村、尼龙坝水质均不能满足其水质功能(Ⅲ类水质)要求,主要污染物为COD、BOD;丰水期三个断面水质均不满足其水质功能(Ⅲ类水质)要求,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和总磷。平水期戴河村水质不能满足其水质功能(Ⅲ类水质)要求,超标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

(四)石河石河设有水库大坝、铁路桥和石河口3个监测断面。流经我县境内的石河水库上游水质较好,山海关河口水质较差,表现为有机污染特征。石河大坝枯、丰、平三个水期水质均满足功能(Ⅲ类水质)要求。铁路桥断面枯水期水质不能满足功能要求,超标污染物为总磷。石河口枯、丰、平三个水期水质均不满足功能要求,且平水期水质最差,主要污染物为BOD5、总磷。

主要污染原因分析

(一)洋河洋河水库上游主要污染源是卢龙北部地区甘薯淀粉加工及我县东洋河流域铁选厂。洋河水库下游主要污染源是县城生活污水、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天马酒业和部分造纸厂,均为有机废水。入河废水总量为1038.45万吨/年,主要入河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为6085.35吨/年。其中最大的污染源是卢龙淀粉加工群,废水排放量为122.82万吨/年,占入河总水量的11.82%,COD排放量占入河COD总量的60.54%。其次是县城生活污水、金茂源纸业有限公司和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其COD排放量分别占入河COD总量的13.97%、8.87%和15.7%。

(二)人造河人造河入河污染源主要是我县留守营地区的造纸废水。人造河入河废水总量为1854.79万吨/年,主要入河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为4456.95吨/年。造纸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超标排污现象十分严重,再加上河流本身没有净水,导致污染相当严重。

(三)戴河流至我县境内的戴河上游分布11家铁选厂和4家玻璃纤维厂,选矿废水和玻璃纤维生产废水是排入戴河的主要工业废水。下游北戴河部分村庄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开发造成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戴河,污染水质。戴河入河废水总量为39万吨/年,主要入河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为51.30吨/年。其中最大的COD污染源是沿岸北戴河各村镇的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11.1万吨/年,占入河废水量的28.46%,COD排放量占入河COD总量的64.91%。其次是榆关4家玻纤厂和榆关镇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4.5万吨/年,占入河废水量的11.54%,COD排放量占入河COD总量的8.77%。

(四)石河流经我县境内的石河上游基本无废水排放,石河入河污染源主要是山海关的公牛啤酒厂和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山海关区生活污水。入河废水总量为821.1万吨/年,主要入河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为1724.11吨/年。

治理目标

2013年底前,4条河流水质有所改善。洋河上游河段、石河上游河段和戴河基本达到Ⅲ类水功能区划要求,人造河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Ⅴ类(COD≤100mg/L)。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控制在5865.5吨,在2009年的基础上削减19.61%。2010年底前,4条河流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洋河河段全程达到水功能Ⅲ类区划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石河和戴河水质基本达到Ⅲ类,人造河断面水质达到Ⅴ类。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控制在550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679.3吨,削减率32.69%。

综合整治措施

(一)洋河1、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县留守营镇原交通局仓储库,205国道北,京山铁路南。县城污水、留守营镇污水和留守营地区造纸企业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7万吨/日,采用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工程总投资12106万元。项目运行后年削减COD2678吨、BOD54854.5吨,SS7409.5吨,氨氮434.35t/a。管网总长度67.43公里,投资5600万元。2、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建设工程。工程主要包括:(1)玉米深加工副产物回收及综合利用。每年多提取蛋白粉3845吨。(2)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实现水温度的阶梯利用。年节水205.4万吨。(3)自制竖流罐将废水中干物回收利用。(4)改变生产工艺,淀粉车间用水零排放。工程总投资1560万元。3、东洋河选矿企业废水零排放工程。东洋河有选矿企业5家。2013年开始实施选矿企业废水零排放工程,该工程主要是对5家铁选企业大力推广普赢铁矿先进经验,完善尾矿库建设,实现废水的循环利用。工程总投资250万元。4、生态建设工程。建立东、西洋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区,进行生态恢复建设,即对沿河边坡地及沿河50米内的土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实施开采矿山植被恢复工程。5、洋河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在对洋河水库区周边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种植一些挺水植物、浮叶植物和沉水植物,并投放适量的以浮游生物和腐蚀碎屑为主要食物的鱼类,以控制藻类等浮游生物的过量繁殖,减少水库氮、磷等元素的总量,达到防治水库富营养化的目的。6、洋河口整治工程:整治工程全长2.3公里,建设左右岸防洪堤、人工筑岛一个(8.4亩)、橡胶坝一座及两岸绿化,土石方总量150万立方米。总投资17000万元。

(二)人造河1、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在留守营地区造纸废水点源治理的基础上,铺设管道将各企业造纸废水引入位于留守营地区的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污水处理厂工艺及处理情况见洋河部分污水处理厂工程。2、关闭留守营地区小造纸厂:关闭留守营地区年产1万吨以下不能稳定达标造纸企业6家。3、河道(河口段)整治工程。主要任务是清淤和堤防填筑,使整治段河道的防洪标准提高至10年一遇。工程治理长度2.3公里,土石方总量15万立方米。通过覆土、植花种草,修复污染土质、缓解河道异味。在河道较宽部位靠近水面附近种植芦苇等水生植物,内边坡种植少量美人蕉、旱伞等陆生植物,利用它们的根系吸收、降解水中的污染负荷。对于堤坡的一般部位采用洒草籽、植草皮进行绿化。项目预计投资2779万元。

(三)戴河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对戴河上游11家铁选企业进行治理、关闭,实现废水禁排或零排放。治理4家玻璃纤维废水污染,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石河我县没有向石河排放废水企业,没有治理任务。

环境效益

“四河”综合治理计划包括11个工程项目,计划投资4.07亿元,其中BOT模式运作1.21亿元,自筹0.28亿元,财政资金0.56亿元,其它渠道资金2.02亿元。“四河”综合整治工程共削减入河主要污染物COD2762吨/年,环境效益十分显著。通过综合整治,我县4条主要河流全部达到相应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河流水质还清,部分河段黑臭现象基本消除;饮用水源地水质得到改善,洋河水库蓝藻得到有效控制;河流生态系统得到恢复,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城乡总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污染物总量大幅度降低,为建设项目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为经济提速打下良好基础;河流环境的改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推动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减少由于河流污染带来的地下水污染、农产品污染和恶臭污染,减少河流污染引起的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四河”治理的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河流整治要求,成立县“四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的主要领导组成,工作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四河”综合整治工作。

(二)千方百计加大河流治理投入。县财政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要优先安排治理资金,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完成。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包装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各工业企业要加大治理投入,确保废水的达标排放。

(三)加强治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建设、城管、水务、林业、环保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杜绝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

流域环境存在的问题

在点源污染方面,上游的矿业污染、中游的乡镇生活污水和畜牧业排水和城区的工业企业排水以及居民区排水所造成的污染最为突出。矿业废水年排放量达30余万m3。城市4条小河承纳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数量较大,污染严重,其排水最终汇入黄柏河干流,严重污染干流水体。在面源污染方面,主要表现在生活垃圾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城市地表径流污染。在内源污染方面,由于黄柏河下游区段受葛洲坝回水的顶托呈滞流状态,库区的悬浮物质易在此处沉积,此段底泥的有机质含量在3%以上,磷含量在0.2%以上,内源污染成严重。黄柏河支流-城市4条小河污染日趋严重,大量污水汇入黄柏河中,在排污口附近水域形成污染带,加剧了黄柏河干流水体的富营养化。流域水资源开发程度高,水循环紊乱,生态环境流量难以保证黄柏河流域于上世纪90年代基本完成全流域的开发建设,流域水力资源开发程度已达63.7%,建成的大中型书库有13座。由于工农业、电力用水,经黄柏河干流的水量急剧减少,生态环境用水量不足,黄柏河东、西支流和干流均有断流的现象。水土流失、生态退化流域环境污染、水土流失,水土资源过渡开发,河流岸线资源和水面被侵占,这些因素都会导致流域生态系统的自净能力和抗干扰能力减弱,导致流域生态退化问题。少数地方无序开发矿产资源,使地质结构破坏,随意丢弃矿渣,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和水环境的污染,尤其是中上游的页岩区生态退化问题严重。包括城区4条城市小河在内的黄柏河城区段,环境污染严重,富营养化趋势明显,水生态破坏严重。

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策

治理思路和治理原则流域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需要政府的领导、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和实施单位的共同参与,根据《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黄柏河流域的环境现状和特征,提出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和思路。黄柏河水环境治理原则是:1)控污截源、减少流域水体污染负荷;2)科学调度、构建良性的水循环系统;3)河道治理,防护堤加固,营造多样性的生态景观;4)长效管理、保证流域水质持续改善;5)普及宣传、唤起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实施思路和理念是:政府主导、市场机制、市民参与、分期实施、注重实效、长期坚持。综合治理对策鉴于黄柏河流域环境问题,在工程技术层面和流域管理上,考虑使用以下方法进行解决。1)严格控制点源污染、大量消减面源污染点源的控制是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的保证,通过矿井封堵、尾矿坝工程,进一步治理黄柏河上游的矿业污染[4];建设城镇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截流率,提高城区段水环境质量,改善库区的回水水质。点源治理应纳入治理的重点,是近期流域环境治理的优先项目。面源的控制主要是对黄柏河集镇构建垃圾收集、转运和填埋系统;在农村推广沼气工程,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削减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对畜禽养殖业产生的废水、粪便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源是水环境治理的关键[4]。2)河道治理,治理内源污染,防护堤整修,提高防洪能力黄柏河夷陵城区和城市4条小河防洪标准低,亟需加固防护堤和进行河道清淤。通过黄柏河小溪塔城区段、城市4条小河清淤工程和防护堤工程,全面削减内源,提升城市河道景观,提高环境质量;通过工程措施、多自然营造技术、亲水构建技术营造良好的生态系统,以形成独具特色的滨岸生态景观系统,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和景观效果[5]。根据底泥的性质确定合理的处置方式,防止二次污染。采取环境治理与生态治理相结合的措施治理黄柏河下游顶托河段水体富营养化问题[6]。3)联合调度,保证黄柏河生态环境需水量生态环境需水量是维持河流生态系统运转的基本流量,根据黄柏河流域水文特征、水生态与水环境特征以及水资源利用情况合理确定生态环境用水量[7],对天福庙、西北口、尚家河、汤渡河等水库和干流进行联合调度,适当增加干流水量,避免河底裸露、河流断流现象,增加其水环境容量,保证水生态系统的健康。4)构建生态防护带,控制水土流失生态防护带是一项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同时也是一项水环境保护措施,其主要功能包括控制水土流失,防止河床冲刷,减少泥沙进入河道;利用缓冲带植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减少来陆域的氮磷等营养物质进入河道,形成控制面源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达到保护和改善水质的目的;缓冲带在溪流沿岸构成了一定自然风景线,美化了河流生态景观,改善了人居环境。5)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保证流域持续治理和治理效果根据流域特征,制定完整的流域综合治理长效管理体制,已经竣工的项目能够正常发挥功能,保证设施的日常管理,促进流域治理的持续性。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1篇6

这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总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刚才,山东、辽宁、河北、江苏四省环保局(厅)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辖区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

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将“三河三湖”作为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期间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今年又首次批准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年起,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搞好“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向流域水污染全面开战的坚定决心。自去年至今年5月,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年-2010年)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从治污项目、环境准入、饮水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总体思路的必然要求。进入“*”时期,我们确定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气五条”、“水六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针对“*”期间重点流域治理项目不落实、资金不到位、进展不顺利等突出问题,我们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中,将治污项目与资金安排挂钩,为国家向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倾斜奠定了基础。同时,突出了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和跨界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水质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必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

(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保障国家水环境安全的迫切需要。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国家环境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国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洪涝灾害频繁三个方面。其中水污染造成的灾害范围影响大、历时长,但其危害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我国水污染现象早在*世纪*年代就已经开始显现,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当前水污染严重的局面,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平均每2天就发生1起,环境污染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使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必将更好地维护国家水环境安全。

(三)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污染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措施,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去年污染减排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现了“拐点”,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污染减排任务仅完成了3%左右,特别是水污染物减排任务仅完成了2.3%,在剩下不到三年的时间还要完成7.7%的任务,因此实现水污染物减排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随着政府换届,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高涨,在利益驱动和投资冲动下,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各流域水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力度,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实现水质目标,必将促进各地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四)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有效途径。针对一些地区长期积累、集中暴发的水污染问题,我们先后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借鉴我国历史上安邦兴国的重要经验,给予水环境人文关怀,提出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今年1月,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明确指出,要重点搞好淮河、巢湖流域环境整治,让江河湖泊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实施休养生息,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就是要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大发展,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用人文关怀治水治污,唤起群众珍爱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伟大觉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分区保护、生态修复等作为主要任务,并通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科技支撑、严格考核等措施来保障任务的落实,必将推动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节能减排工作统筹考虑,采取各种综合整治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三河三湖”、松花江水污染治理,抓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黄河小浪底库区及上游的水污染治理,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重点流域水质总体有所改善。20*年,全国地表水759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41.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6.7%,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6.5毫克/升,比20*年降低7%。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50.0%。与上年相比,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得到加强。重点流域地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把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列出了14个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倍数与扣缴财政资金的数额,最高可扣缴300万元。

三是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各省(区、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评原则和程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污染。山东省要求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要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进行操作,先算是指在项目受理之前要先算清新建项目是否会影响当地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后审是指在确定建设项目不会影响减排任务完成之后,对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再批是指对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再进行审批。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以来,各地不断完善经济政策,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BOT方式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南省累计投入资金140.7亿元,建成133座污水处理厂和104座垃圾处理场,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

五是地方环保法规标准更趋完善。为规范辖区内重点流域治污工作,许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建立健全了地方环保法规体系,给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江苏、安徽和云南省分别制(修)订了太湖、巢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滇池保护条例。部分省份还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出台了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了对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六是重点流域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各省(区、市)加强环境监管,借《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批准实施的东风,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网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山东省目前流域内329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25个重点河流断面全部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了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提高了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

七是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省(区、市)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重点流域地区的违法排污行为。辽宁省上半年,关闭3.4万吨以下的制浆造纸企业和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200多家,年减排COD5.7万吨。江苏省连续五年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共出动了60多万人次,检查污染源20万多厂次,取缔关闭900多家,停产600多家,罚款2750多家,限期治理1200多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重点流域一些地方的水污染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的饮水用水安全。最近,总理在审计署上报的《“三河三湖”流域内6城市地表饮用水源污染严重》信息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根据我们开展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结果来看,这6个城市(嘉兴、聊城、北京、大同、石家庄、蚌埠)的饮用水源地确实都存在水质超标的问题,有的城市还没有备用水源。

二是地方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近年来,个别地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仍呈快速增长的趋势,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都很低,导致重点流域内的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三是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由于地方财力不足、认识不到位或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等原因,造成重点流域有些地方水污染防治规划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规划要求的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进展缓慢,影响了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是违法超标排污问题仍很突出。一些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前不久,在松花江、太湖等部分重点流域的暗查中,仍然查出了不少比较严重的违法排污行为。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越来越多;不合理的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突出;秸秆得不到合理利用,在河道内腐烂进入水体,进一步增加了水体中的污染负荷。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流域水质改善的一个重要障碍。

六是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难度大。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小城镇的人口急剧增加,小城镇生活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重点流域建设的小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于工艺的选择没有结合小城镇的实际,导致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成本高、运行费用高、管理要求高,不适应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目前国务院已批准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十分明确,我们要坚定信心,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这里,我再强调几点要求。

第一,密切协作,落实责任,加大考核评估力度。

流域水污染防治需要上下游各省(区、市)通力合作、联防联控,主要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目前河北、河南、江苏等省份已经在部分重点流域开展了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试点,其他省份也要确定重点,尽快开展跨市界水质目标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的试点工作,真正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落实到位。今年我部将继续对重点流域的国家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第二,加大投入,科学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治污项目。

治污项目的实施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保障,要促进度、重质量、保运行。重点抓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环保验收工作,抓好对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工艺改造;狠抓重点排污单位的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治污目标落到实处。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工作,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国家将逐步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努力筹措资金,增加政府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把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地方配套资金和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的地区,中央不安排补助资金。

第三,积极组织,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

为切实提高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制,我部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20*年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的通知》(组通字〔20*〕7号)的要求,做好对松花江、辽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黄河流域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工作。今年5月、7月和8月,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松辽流域、黄河流域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已经举办。我们计划于今年10月,还将举办水环境管理专题研究班,培训对象是相关流域地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家水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

此外,还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深入研究,大胆创新,加快水体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研究。

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研究制订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并于20*年1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专项将重点围绕“三河、三湖、一江(松花江)、一库(三峡水库)”,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按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水专项实施任务与国家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和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有机衔接,与地方治污工作密切结合,切实抓好水专项的组织实施。20*年,将以太湖、滇池等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泊为重点,研究制订太湖、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及示范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实施。根据《全国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继续开展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对各重点湖库进行生态安全总体评估,制定各湖泊水库生态安全保障综合方案,为我国湖泊水库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与富营养化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调整结构,多措并举,推进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

督促重点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以及各类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流域各省(区、市)要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同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协同财政部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污染减排。

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以点促面,推动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考虑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特点,落实重点城市的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加强对重点城市总量分配、总量管理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审点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逐步将各城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信息系统。跟踪重点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进展,开展对重点流域内年废水排放量1亿吨以上的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评估。

第六,严格管理,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必须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从全流域的范围治理水污染,上下游协同作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切实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各省(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及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做好各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村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源地周边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保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开展流域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查,定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建立城市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形成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篇7

年复一年的洪水泛滥,甚嚣尘上的缺水警告,触目惊心的水资源浪费……,中国水问题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转型和多种危机的考验。而在诸多水环境的严峻话题中,恐怕没有什么能像水污染那样异常地尖锐。正因如此,水污染问题在中国政治议程中的地位以超常的分量被鲜明凸现出来。

一幅黑色的“水地图”

从松花江苯泄漏到广东北江镉污染,从滇池水葫芦疯长到太湖蓝藻泛滥,尽管一桩又一桩的无情事实在不断挑战着我国本已脆弱的水环境能力,但这些局部、片段的现象并没有让我们完整认识水污染的严重与残酷,而只有打开中国水系的平面地图,几乎处于危机边缘的水污染生态才能无遗。

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显示,自两年前松花江事件以来,我国共发生140多起水污染事故,平均每两三天便发生一起与水有关的污染事故。而据监察部统计,近几年全国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足”。屈原的这种浪漫情怀,如今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记忆和慨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日前的《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近14万公里河流进行的水质评价,近40%的河水受到了严重污染;全国七大江河水系中劣V类水质占41%。而环保总局的另一项重要调查显示,在被统计的我国131条流经城市的河流中,严重污染的有36条,重度污染的有21条,中度污染的有38条。

作为我国北方的重要水源,黄河在近十多年中被污染的事实在不断加重。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对黄河水污染的状况进行量化分析后发现,黄河干流近40%河段的水质为V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有关部门据此预测,如果对于黄河的污染状况不加扼制,任其发展,那么中国的母亲河将在5年后成为一条废水河。

与黄河一样,扑向长江的污染面积也在不断扩大。一项最新的调查显示,长江干流六成河水目前已遭污染,结果是,长江干流超过Ⅲ类水的断面已达38%,比8年前上升了20.5%。环保专家据此发出警告,如果再不及时保护,十年内长江就可能变成第二条黄河。

涉及全国1/6人口的中国第三大河流淮河尽管是中国投入最多、开展污染治理最早的大江大河,但如今仍是一条受污染最严重的河流。淮河在评价的2000公里的河段中,78.7%的河段不符合饮用水标准,79.7%的河段不符合渔业用水标准,32%的河段不符合灌溉用水标准。10年前,淮河还生长着60多种鱼类资源,可如今这些鱼类几乎绝迹。

除了跨区域河流广受污染外,局部性中小河流以及所谓的城市“龙须沟”都难逃被污染的厄运。上海的苏州河曾经“黑”臭了80年,而就在笔者居住的广州市,穿越市区并汇入珠江的大小14条河流无一例外地都是发黑发臭。

当江河被污染所侵袭时,与其同吞吐的湖泊就很难独善其身了。专家指出,由于湖泊的水体流动性差,自净能力低,目前除、青海外,75%的湖泊富营养化比较严重,即天然水体由于过量营养物质(主要是指氮、磷等)的排入,藻类及其他浮游生物迅速繁殖,造成水质恶化。据环保总局的最新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显示,我国“三湖”(滇池,巢湖,太湖)今年以来的水污染在日益加重。无独有偶,有着“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其省会所在地武汉市,覆盖城区的38个湖泊污染负荷远远超过其水环境容量,其中32个湖泊水质为劣V类。而作为云南省先前尚未遭受污染的两大湖泊之一的抚仙湖,目前水质也在开始急剧降低。

地表水的污染也许我们能够直观地看得清楚,而地下水污染却是许多人最容易忽略的事实。全国地下水资源与环境调查评价显示,我国地下淡水可开采资源为每年3530亿立方米,但却有一半地区的浅层地下水遭到不同程度污染,其中城市最为严重。2006年,我国125个受监控城市中,浅层地下水水质呈恶化的有21个,呈好转的只有9个。

以海洋为归宿的河流湖泊带给接纳者的同样是污染。据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的调查结果表明,珠江口海域有95%的海水被重度污染。无独有偶,曾经是我国富饶“海上粮仓”的东海却在每年4到6月赤潮频发。专家指出,全国的污染通过河流向沿海集中的结果,使中国水污染的“最后一道防线”已被无情撕破。

四面八方的污染源

就像我们丝毫不怀疑水污染的严酷事实一样,中国社会各个层面对于造成水污染几大“始作俑者”的认识也日渐变得清晰和明朗。

产业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是中国经济长期未能根治的痼疾,其重要表征就是重化工业尤其是资源消耗工业增长较快。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受水资源、航运等产业布局因素的影响,重化工业沿江或沿河布置已经成为一种范式。据统计,全国两万一千多家石化企业中,位于长江、黄河沿岸的石化企业达一万三千多家。至于像小造纸、小皮革等项目在水环境敏感地区大起炉灶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

如此产业布局的最严重后果就是大量污水在可能未经处理的情况下倾注到大江小河。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调查统计,2006年,我国工业污水排放量达330多亿吨,尤其是七大水系所承载的工业污水排放与日俱增。其中黄河流域2006年工业污水的排放量达32亿吨,长江流域为137亿吨,淮河流域为26亿吨,珠江流域为53亿吨,分别比上年平均增幅约在2%-3%。不仅如此,由于工业的沿江和沿湖分布,势必加大对水资源的承载压力。有关数据显示,淮河和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超过60%,海河更是超过了90%,明显超出国际上30%-40%的水生态警戒线。其最终结果是减弱了水体自净能力,致使枯水期基本上没有生态流量,加剧了污染恶化的趋势。

来自于农业方面的面源污染超过工业污染已经成为我国水污染的一个重要特征。研究表明,农村面源污染在各类环境污染中的比重占到30%-60%,并成为水污染的重中之重,其中污水中COD(含氧量)排放已超过城市和工业源的排放总量。一方面,过量使用化肥造成的污染十分惊人。如化肥施于土壤中,只有小部分被作物吸收,大部分则在雨水的作用下或渗透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或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稻田、池塘。由于化肥会造成水域富营养化或饮用水源硝酸盐含量超标,因此已经成为危害水质的“第一隐形杀手”。另一方面,来源于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的污染也与日俱增。有调查数据显示:养殖一头牛产生并排放的废水超过22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养殖一头猪产生的污水相当于7个人生活产生的废水;北京近郊禽畜养殖场排放的有机物污染,相当于全市工农业生产污水和生活废水中所含的有机污染物的2-3倍。

就在农业污染超过工业污染的同时,另一大污染源――生活污水又从城乡的各个角落冲出,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了解,中国一年洗衣污水量就将近22亿吨,相当于34个十三陵水库,76个昆明湖。仅北京市和上海市2006年生活污水分别就达到9亿和11亿吨。全国大小城市的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已经超过了工业污水的排放量。与此同时,在全国主要河流领域中,目前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与工业污水排放量的比例也接近3∶1。生活污水已经成为水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问题的关键在于,目前我国仍有61%的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设施得以修建的城市,能正常运行的也只有50%;还有的由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原因,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不足设计处理能力的20%。而在广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为零。正因为污水处理率的低下,中水回用水平低,大量污染负荷就如泄闸之洪汹涌般进入河流与湖泊,中国水体环境质量由此被一步步逼向危险的边缘。

管理体制的诟与痒

从经济学原理看,水资源属于公共产品,应当纳入政府资源建设和管理的范畴。质言之,水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程度直接反映和考量着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力度。依此审视,我们就不难深入地看到水污染背后公共管理体制的失衡和羸弱。

“五龙治水,九龙戏水”是专家们对中国水资源管理模式极具形象的比喻。目前,政府部门中涉水、管水的主要包括水利、环保、渔业、林业、航运、城建、地矿等。其中,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库等水源地和农村水利、防汛抗旱;城建部门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和城市地下水;城市以外的地下水由国土部门的地矿局主管;城市排污由环境保护部门把关;水生生物保护则由农业部门下属的渔业部门负责;与水资源密切相关的湿地由林业部门负责;内河航运由交通部门负责;安全饮用水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大型水电建设由电监会、国资委等负责。这种“五龙治水,九龙戏水”的机制表面上集中了众多部门的力量,但事实上并不能达到“团结治水”的目的,相反在客观上强化了职能部门的局部利益和单一目标,进而弱化了水资源的宏观管理功能。

横向上分析,水资源管理的漏洞中还隐匿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地区与地区之间、上游和下游之间以及干流和支流之间的重重矛盾。最终的结果是环境产权不明确,究竟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环境资源所有权,追究环境污染制造者的违法责任,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和规定。

中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特点是实行的是地方负责制,而恰恰这一点也许是值得我们深思和修正的地方。对于GDP的追逐和崇拜已经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的惯性思维,而在实用主义和生态主义两种截然不同的发展观之间作出选择,作为“经济人”的政府当然会不假思索地选择前者。道理很简单,后者不仅需要支付治理污染的巨额成本,还要支付为了控制污染而出让的经济收益成本。结果是,那些本应彻底关闭的小化工、小造纸、小皮革企业死而复生,阴魂不散;将沿江沿河作为工业企业的栖息地以拉升GDP就成为地方政府不谋而合的思想与行动。

对于水资源污染行为的漠视、怂恿乃至保护是地方政府渎职行为的公开表演。中国民间环保组织――中国水污染地图网研究发现,不仅国内许多知名企业已经成了水污染的大户,而且包括松下、百事等30多家在华经营的跨国公司也频频违反中国的水污染控制法规,而后者有一半以上集中在长三角地区。然而,时至今日,这些污染主体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治,相反还在继续着自己的污染行为。

依法治水是世界各国的通例,但就是这一看似最强硬的手段在中国却屡打折扣。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保执法机构可以对任何一个污染项目处以数额不等的行政罚款,不过这种处罚只能算是九牛一毛。有人算过一笔账,高污染企业每吨废水的治理成本一般在1.2-1.8元,偷排每日的净收益往往能达到几十万元,而环保部门最高罚款限额仅为10万元,这种比较收益驱使着不少企业宁愿认罚也不愿治污。

管理的离散与制度的软化导致了中国政府在投入了巨大成本的情况下,至今对于水污染的治理仍然收效甚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份环境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中国水污染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重点流域“十五”时期污染治理任务没有全部完成。而中国治理时间最长的淮河水污染如今依然相当严重,“十五”计划投资完成率仅占33%。在南京,当地政府投资30多亿元治理资金的外秦淮河曾一度转清,但仅仅过去一年,外秦淮河如今又是污水横流。其实,问题的严重性并不仅仅在于水污染治理进展缓慢,而且新的水污染还在继续快速蔓延,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实质性控制。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废水排放量达到680多亿吨,比5年前整整增加了30%。

高昂而沉重的代价

北宋变法大家王安石说:“水之性善利万物,万物因水而生。”然而,面对着一个日渐变“黑”的中国水体环境,我们却很难找到任何聊以的乐观感觉。

水污染直接危害的是百姓饮水安全。目前,中国共有饮用水源地超过3100个,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5700多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36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表明,有16个城市水质全部不达标,占重点城市的14%;有74个饮用水源地不达标,占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的20.1%。与此相对应,国家水利部也披露出一组令人惊心的数字:目前全国有3.2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其中约6300多万人饮用高氟水,200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1.9亿人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

不仅如此,我国饮用水安全的状况还在继续恶化。国家环保总局的今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显示,我国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较上年同比降低5个百分点。另据广东省日前的2006年环境质量检测最新报告,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比往年同期下降了2.5个百分点,其中深圳市剧降19.8个百分点。

从水源到饮用水再到食品,水污染形成的“恶性链条”已成为危害民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罪魁祸首”。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指出,人类疾病80%与水污染有关。据权威资料显示,中国大约每年有200万人因为饮用含砷量很高的水而患病,农村约有2000多万人饮用氟化物超标的水而患上地方性氟斑牙和氟骨症。同时专家指出,河北涉县、河南沈丘县、天津北辰区、陕西华县、江苏阜宁县、广东翁源县等地区频频出现的“癌症村”,都与饮用水污染高度相关。

对于经济的灼伤无疑是水污染延伸出的最大后果。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的《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表明,2006年全国因包括水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200多亿元,约占当年GDP的4%。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环境治理成本高昂已是世界各国公认的事实。美国开始大规模治理环境污染时,人均GDP已达到11000美元,日本4000美元,而我们目前只有1000美元。治污投入的不断加大势必分散和减少其他必需行业的资金,进而可能抑制资本预期配置功能的整体优化。

靠天靠水的农业成为水污染的直接受害者。以黄河为例,由于农业是黄河上的用水大户,占黄河总用水量的90%,因此黄河水污染给农业造成的损失每年最高达33亿元。另据河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由于水资源匮乏,部分地区农民使用污水灌溉,2006年全省污水灌溉面积为52356公顷,累计废耕农田面积94公顷。全省去年农业污染事故共发生35起,污染耕地面积2100多公顷,造成农产品产量损失23621吨,损失金额达到了676万元。

需要强调地是,日益泛滥的水污染还会进一步加剧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程度,尤其是在北方易干旱地区。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中国的年人均供水只有2200立方米,只相当于全球人均水平的25%。考虑到迅速的城市化、持续的工业化和气候变化等趋势,《印度教徒报》日前发文惊呼:在中国即将出现的资源危机中,最关键的问题很可能是水而不是石油。

还需正视,水污染所造成的危害性已经远远超过了经济与卫生的范畴,其引致的群众负担加重和对政府不信任等次生矛盾日渐突出。据统计,全国办平均每天收到水环境污染纠纷群众来信60多封,不仅如此,频发的水污染事故,也造成地区间的纠纷不断,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水资源构筑“防污墙”

残酷的历史已经将中国政府无奈地推到了“先污染、后治理”这一西方工业化国家走过的老路之中,留给我们的选择就是将旧污染降低到其危害的最低限度,彻底控制和杜绝新污染的发生。对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出,到2010年,中国政府将投入6400亿元用于水治理,占环保总投入的40%,其中包括工业污水处理投资1千亿元,城镇污水处理及回用设施建设3千亿元。同时,中国政府作出了郑重承诺: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十一五”期间,中国将重点解决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问题,到2010年,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三分之一。到2022年,使城乡居民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愿景无疑令人心怡神驰。但通向目标的未来之路也许并不平坦。根据中国目前较为严峻的水污染生态,笔者认为,防治水污染应当拓出更为广阔的战略思路。

――科学规划流域内的重点产业布局。要协调上下游、左右岸产业布局的关系,充分考虑重点污染企业对污染排放的处理;在饮用水水源地和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要慎重布局重污染型企业,以免对中下游地区的用水造成威胁;要建立区域性“污染补偿机制”。上游发展经济污染了下游,就须以某种形式补偿下游;同时,下游地区参加上游地区的环评工作,并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度,形成上下监督的机制和体系,改变污染“以邻为壑”的现象。

――加强跨区域、跨流域的综合管理与协调。跨区域、跨流域的综合治理是从流域的生态承载力出发,突破地区和部门之间的障碍,综合考虑流域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科学地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资源利用方面的关系。同时,要根据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河流流量的季节变化等因素,科学核算流域的纳污能力,在此基础上,确定流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各企业的排放定额和排放标准。为此,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建立权威高效的流域管理协调机构。这种机构应由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例如包括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流域内各级地方政府的代表、用水户代表以及专家代表等。流域内一切重大的水事项和政策都要经流域管理委员会通过民主协商并表决的办法来决定。

――实现水环境管理从水质向水生态管理的转变。环境科学认为,水生态环境分区是实施流域水生态管理的重要空间单元,在流域水环境管理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根据流域地理、水文气象和生态一致性进行水环境管理分区也是国外的成功经验。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水生态环境区制定我国的河流、湖泊、水库的水生态监控指标,制定各分区不同类型水体水化学标准、富营养化标准、生物监测标准;以水生态环境分区为基础进行污染负荷的计算和管理;以水生态环境分区为基础进行河流、湖泊的生态系统完整性评价;建立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关系,预测土地利用变化和污染控制变化的效果。

――加大违规成本和惩治力度。通过架构和完善水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达到对排污者经济处罚、行政制裁以及刑事责任的综合惩治。作为一项特别措施安排,国家可在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内成立“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中心局”。这种中心独立于地方政府,成员由警察、医生、生物学家、化学家等组成。该中心可以筹备建立若干专业检察院,或通过适当方式使部分检察院具备环境领域的专业水平,对蓄意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个人或企业提起公诉。“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中心局”的成立可以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领域的工作力度,提高环境执法的专业化程度,使地方性的、单专业领域的环境执法职能上升到国家层面。

――引入市场机制,以经济手段推动水污染治理。首先,要建立环境资源价格体系,推行排污权有偿交易,运用价格杠杆激励企业加强污水治理,让“治污者赚钱”。其次,要完善污水处理付费制度,积极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第三,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的技术水平。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篇8

关键词:马颊河;污染;综合治理;工业废水;濮阳市

中图分类号:X1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2-0074-02

1引言

马颊河,现属海河水系,古传禹疏九河之一,水直入海。该河上广下狭,状如马颊,因而得名。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领导人民疏f开新。1966年,对马颊河进行改道治理,成为旱能灌、涝能排,对农业生产至关重要的一条河道。马颊河径流除主要受降水补给外,还接受引黄尾水补给。

马颊河流经濮阳市城区,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业企业的蓬勃发展,以及畜禽养殖的业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马颊河水受到了极大污染。近年来,濮阳市加大了合理综合治理的力度,通过污染源的调查和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2主要污染来源

2.1工业废水

马颊河干流和部分支流,分别流经濮阳市几个工业园区,部分企业主丧失社会责任感,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和生态效益,无视环保法律法规,偷排工业废水,对马颊河造成了一定污染。工业废水,尤其是化工废水,主要是无机物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无机物污染使水体pH值发生变化,破坏其自然缓冲功能:消灭或抑制细菌及微生物的生长,阻碍水体自净作用。同时,增加水中无机盐类和水的硬度,给工业和生活用水带来不利因素,也会引起土壤盐渍化。重金属,特别是汞、镉、铅、铬等具有显著和生物毒性。它们在水体中不能被微生物降解,而只能发生各种形态相互转化和分散、富集过程(即迁移),经长期富集沉淀,对地下水造成较大影响。长期饮用被汞、铬、铅及非金属砷污染的水,会使人发生急、慢性中毒或导致机体癌变,危害严重。

2.2生活污水

主要指城市生活污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濮阳市区人口规模快速增多,现已达到30万人左右,市政建设明显滞后,许多新建区域未能及时建设污水管网,造成大量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网,最终排入马颊河内;同时,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中原油田污水处理厂因建厂较早,设备老化,设计能力为日处理4万m3,实际处理量只能达到3.5万m3左右;濮阳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10万m3,现日处理12万m3左右,超负荷运行;近期虽然启用了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但仍然不能满足污水处理的需要,导致管网内污水高水位运行,每到雨天,极易造成污水外溢,气味难闻,溢出污水经雨水管网流入马颊河。

2.3畜禽养殖废水

在马颊河干流和支流流经地,存在着许多养殖企业,这些企业有的实力较小,无力建设规范的废水和粪便处理系统,产生的养殖废水直接排入马颊河或其支流中,更有一些养殖户,直接将畜禽粪便、死亡畜禽倾倒在河内。这些富含营养物质的废水进入天然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藻类大量繁殖,耗去水中溶解氧,造成水中鱼类窒息而无法生存、水产资源遭到破坏。

2.4农村生活垃圾及农药化肥

马颊河径、支流在濮阳市辖区域内纵横交错,途径大量农村、农田。由于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成为河流污染的主要因素。另外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和长期的生活习惯问题,村民直接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抛入或排入河中,也造成了马颊河河水污染。

2.5其他污染源

一些不可知因素造成的河流污染,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违法向雨水管网或直接向河中倾倒废酸液、废碱液。此类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

3治理措施

近年来,濮阳市以形成河网“水清、流畅、岸绿、安全”的生态新格局,加大了马颊河等河流的治理力度。

3.1河流截污整治

以整治污水直排为重点,开展污水直排口整治、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完善等,逐步实现城市建成区内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封堵沿河工业排污口,督促企业加大社会责任感,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减少对马颊河的污染。

3.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2016年全部完成现有低于一级B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任务,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80%以上。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2016年濮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

3.3垃圾河清理整治

清理河道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清除河道内排污口、水闸、河埠等附属设施周边区域的废弃物、堆积物,彻底消除影响水质环境的各种污染物。拆除影响城市行洪、截污治污、河道景观改造的违法违章建筑。

3.4城区工业污染源整治

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对废水排放量小、不能保证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排放口,实施污水接管工程,封堵排水口;对废水排放量较大,废水处理设施完善的工业企业,通过提升改造、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排放口所排废水稳定达标,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内部循环利用;强化产业布局引导;推动新建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集聚。

3.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引导广大养殖户增加环保投入,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减少对马颊河的污染危害。指导农民开展绿色生产,以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

3.6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偷排工业废水,倾倒有毒、有害、含酸、含碱废液的行为。开展环保家园宣传,教育居民、工商户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摒弃一些不良习惯,不随意抛弃生活垃圾,不将生产废水引入雨水管网。

参考文献:

[1]宋庆辉,杨志峰.对我国城市河流综合管理的思考[J].水科学进展,2002(13).

[2]江红梅.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与生态建设理论及方法探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06(2).

[3]王超.北方内陆城市营造生态河流景观设计方法研究[J].科技风,2010(23).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篇9

这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总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刚才,山东、辽宁、河北、江苏四省环保局(厅)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辖区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九五”计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将“三河三湖”作为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十五”期间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今年又首次批准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起,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搞好“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向流域水污染全面开战的坚定决心。自去年至今年5月,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年)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从治污项目、环境准入、饮水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总体思路的必然要求。进入“十一五”时期,我们确定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气五条”、“水六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针对“十五”期间重点流域治理项目不落实、资金不到位、进展不顺利等突出问题,我们在“十一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中,将治污项目与资金安排挂钩,为国家向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倾斜奠定了基础。同时,突出了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和跨界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水质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必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

(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保障国家水环境安全的迫切需要。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国家环境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国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洪涝灾害频繁三个方面。其中水污染造成的灾害范围影响大、历时长,但其危害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我国水污染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显现,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当前水污染严重的局面,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平均每2天就发生1起,环境污染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使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必将更好地维护国家水环境安全。

(三)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污染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措施,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去年污染减排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现了“拐点”,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仅完成了3%左右,特别是水污染物减排任务仅完成了2.3%,在剩下不到三年的时间还要完成7.7%的任务,因此实现水污染物减排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随着政府换届,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高涨,在利益驱动和投资冲动下,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各流域水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力度,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实现水质目标,必将促进各地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四)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有效途径。针对一些地区长期积累、集中暴发的水污染问题,我们先后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借鉴我国历史上安邦兴国的重要经验,给予水环境人文关怀,提出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今年1月,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明确指出,要重点搞好淮河、巢湖流域环境整治,让江河湖泊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实施休养生息,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就是要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大发展,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用人文关怀治水治污,唤起群众珍爱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伟大觉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分区保护、生态修复等作为主要任务,并通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科技支撑、严格考核等措施来保障任务的落实,必将推动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节能减排工作统筹考虑,采取各种综合整治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三河三湖”、松花江水污染治理,抓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黄河小浪底库区及上游的水污染治理,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重点流域水质总体有所改善。2007年,全国地表水759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41.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6.7%,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6.5毫克/升,比*年降低7%。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50.0%。与上年相比,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得到加强。重点流域地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把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列出了14个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倍数与扣缴财政资金的数额,最高可扣缴300万元。

三是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各省(区、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评原则和程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污染。山东省要求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要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进行操作,先算是指在项目受理之前要先算清新建项目是否会影响当地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后审是指在确定建设项目不会影响减排任务完成之后,对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再批是指对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再进行审批。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十五”以来,各地不断完善经济政策,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BOT方式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南省累计投入资金140.7亿元,建成133座污水处理厂和104座垃圾处理场,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

五是地方环保法规标准更趋完善。为规范辖区内重点流域治污工作,许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建立健全了地方环保法规体系,给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江苏、安徽和云南省分别制(修)订了太湖、巢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滇池保护条例。部分省份还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出台了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了对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六是重点流域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各省(区、市)加强环境监管,借《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批准实施的东风,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网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山东省目前流域内329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25个重点河流断面全部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了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提高了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

七是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省(区、市)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重点流域地区的违法排污行为。辽宁省上半年,关闭3.4万吨以下的制浆造纸企业和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200多家,年减排COD5.7万吨。江苏省连续五年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共出动了60多万人次,检查污染源20万多厂次,取缔关闭900多家,停产600多家,罚款2750多家,限期治理1200多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重点流域一些地方的水污染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的饮水用水安全。最近,总理在审计署上报的《“三河三湖”流域内6城市地表饮用水源污染严重》信息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根据我们开展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结果来看,这6个城市(嘉兴、聊城、北京、大同、石家庄、蚌埠)的饮用水源地确实都存在水质超标的问题,有的城市还没有备用水源。

二是地方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近年来,个别地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仍呈快速增长的趋势,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都很低,导致重点流域内的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三是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由于地方财力不足、认识不到位或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等原因,造成重点流域有些地方水污染防治规划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规划要求的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进展缓慢,影响了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是违法超标排污问题仍很突出。一些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前不久,在松花江、太湖等部分重点流域的暗查中,仍然查出了不少比较严重的违法排污行为。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越来越多;不合理的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突出;秸秆得不到合理利用,在河道内腐烂进入水体,进一步增加了水体中的污染负荷。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流域水质改善的一个重要障碍。

六是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难度大。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小城镇的人口急剧增加,小城镇生活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重点流域建设的小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于工艺的选择没有结合小城镇的实际,导致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成本高、运行费用高、管理要求高,不适应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目前国务院已批准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十分明确,我们要坚定信心,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这里,我再强调几点要求。

第一,密切协作,落实责任,加大考核评估力度。

流域水污染防治需要上下游各省(区、市)通力合作、联防联控,主要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目前河北、河南、江苏等省份已经在部分重点流域开展了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试点,其他省份也要确定重点,尽快开展跨市界水质目标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的试点工作,真正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落实到位。今年我部将继续对重点流域的国家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第二,加大投入,科学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治污项目。

治污项目的实施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保障,要促进度、重质量、保运行。重点抓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环保验收工作,抓好对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工艺改造;狠抓重点排污单位的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治污目标落到实处。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工作,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国家将逐步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努力筹措资金,增加政府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把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地方配套资金和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的地区,中央不安排补助资金。

第三,积极组织,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

为切实提高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制,我部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年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的通知》(组通字〔*〕7号)的要求,做好对松花江、辽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黄河流域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工作。今年5月、7月和8月,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松辽流域、黄河流域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已经举办。我们计划于今年10月,还将举办水环境管理专题研究班,培训对象是相关流域地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国家水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

此外,还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深入研究,大胆创新,加快水体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研究。

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研究制订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并于2007年1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专项将重点围绕“三河、三湖、一江(松花江)、一库(三峡水库)”,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按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水专项实施任务与国家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和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有机衔接,与地方治污工作密切结合,切实抓好水专项的组织实施。*年,将以太湖、滇池等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泊为重点,研究制订太湖、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及示范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实施。根据《全国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继续开展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对各重点湖库进行生态安全总体评估,制定各湖泊水库生态安全保障综合方案,为我国湖泊水库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与富营养化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调整结构,多措并举,推进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

督促重点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以及各类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流域各省(区、市)要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同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协同财政部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污染减排。

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以点促面,推动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考虑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特点,落实重点城市的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加强对重点城市总量分配、总量管理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审点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逐步将各城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信息系统。跟踪重点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进展,开展对重点流域内年废水排放量1亿吨以上的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评估。

第六,严格管理,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必须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从全流域的范围治理水污染,上下游协同作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切实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各省(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及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做好各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村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源地周边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保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开展流域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查,定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建立城市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形成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篇10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淮河流域的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

第四条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有关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并行使国务院授予的其他职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第五条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以下简称四省)人民政府各对本省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本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四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任务分解到有关市(地)、县,签订目标责任书,限期完成,并将该项工作作为考核有关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行政区域内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国家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行优惠、扶持政策。

第八条四省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做好淮河流域关、停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

第九条国家对淮河流域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以下简称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四省人民政府,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拟订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经由领导小组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应当包括确定的排污总量控制区域、排污总量、排污削减量和削减时限要求,以及应当实行重点排污控制的区域和重点排污控制区域外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等内容。

第十三条向淮河流域水体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凡纳入排污总量控制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排污总量控制计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排污申报量,确定其排污总量控制指标。

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削减量以及削减时限要求,由下达指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商同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定。

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

第十四条在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确定的重点排污控制区域内的排污单位和重点排污控制区域外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在排污口安装污水排放计量器具。

第十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淮河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计划以及四省的经济技术条件,制定淮河流域省界水质标准,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十六条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负责监测四省省界水质,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领导小组。

第十七条淮河流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治理。

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决定。中央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限期治理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四省人民政府拟订,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

第十八条自1998年1月1日起,禁止一切工业企业向淮河流域水体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第十九条淮河流域排污单位必须采取措施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保证水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制定的和地方制定的排放标准;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保证其排污总量不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

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应当集中资金尽快完成治理任务;完成治理任务前,不得建设扩大生产规模的项目。

第二十条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排污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部用于污染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审计部门应当对排污费的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并由四省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将审计结果报领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在淮河流域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管理范围内设置或者扩大排污

口的,必须依法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

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前款所列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必须事先征得有关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禁止和严格限制的产业、产品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拟订,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时,不得突破本行政区域排污总量控制指标。

第二十四条淮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二十五条淮河流域水闸应当在保证防汛、抗旱的前提下,兼顾上游下游水质,制定防污调控方案,避免闸控河道蓄积的污水集中下泄。

领导小组确定的重要水闸,由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有关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防污调控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四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采取下列措施,开展枯水期水污染联合防治工作:

(一)加强对主要河道、湖泊、水库的水质、水情的动态监测,并及时通报监测资料;

(二)根据枯水期的水环境最大容量,商四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各省枯水期污染源限排总量,由四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分解到排污单位,使其按照枯水期污染源限排方案限量排污;

(三)根据水闸防污调控方案,调度水闸。

第二十七条淮河流域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起2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向相邻上游和下游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者减轻污染危害。

第二十八条淮河流域省际水污染纠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监测,提出解决方案,报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第二十九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可以组织四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检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被检查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三十条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者停业:

(一)造成严重污染,又没有治理价值的;

(二)自1998年1月1日起,工业企业仍然超标排污的。

第三十一条在限期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量排污,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者停业。

第三十二条擅自在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或者未经批准建设属于严格限制的项目的,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关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超过本行政区域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枯水期污染源限排方案超量排污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者停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责令企业事业单位停止建设或者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止建设或者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罚款额,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罚款额,以不超过5万元为限;超过5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违反水闸防污调控方案调度水闸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因发生水污染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拒绝、阻碍承担本条例规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承担本条例规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拒不履行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1篇11

城市河涌治理已不是一个新问题,随着河涌的被污染,河涌治理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对市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也对一个城市的发展起着严重的阻碍。当前,我们在河涌治理中一般采用以下方案:截断污染源,雨污分离,清淤,水质净化,引水补水。

1城市河涌治理方案

1.1截断污染源

城市河涌环境系统的好坏主要受到沿岸工业、生活污染源的影响,其次是季节性的降雨地表产流、产沙、产泥、产污,再次是河涌上游的环境的影响。因此截断污染源是河涌治理中首要而关键的治理工程。截断污染源工程传统的方法是截断生活、工业污染源排入河涌,而将它们先引入地下排污管网,送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这种处置方法很常规,但问题的焦点在于城市区域性地下管网工程建设难度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容,投入巨大。应该说,对于原有足够排污地下管网和污水处理能力的城市,或者不计成本地扩大管网和污水处理能力的城市是可行的。而事实上很多城市无法做到这些,对于河涌深居旧城区或者深居管网布置缺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新城区,可以通过建设区域性小型地下污水处理厂来解决污染源排放问题,具体做法是将点源污水和雨污集水通过拦集管道收集到区域性小型地下污水处理厂,经过固定繁衍微生物污水减泥净化集成系统处理达标后再直接排放到河涌.也可以使用大容量大尺度快速物理处理方法,自动曝气复合介质精滤水处理机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河涌.由于固定繁衍微生物污水减泥净化集成系统具有有机物减泥处理特点,这就为地下区域性污水处理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大多数城市河涌上游都是丘陵或者山地,为了杜绝上游的泥沙、污染物等进入城区,可在上游合适位置修建拦水坝。

南岗河中上游段属于山丘性河流,流经工业、人口密集的地方,水环境现状较差。南岗河截污工程完成后,原先直接排到南岗河的大量生活污水被收集起来,输送到规划兴建的萝岗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放,大大减少了对南岗河的污染。

南岗河中上游段属于山丘性河流,流经工业、人口密集的地方,水环境现状较差。南岗河截污工程完成后,原先直接排到南岗河的大量生活污水被收集起来,输送到规划兴建的萝岗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放,大大减少了对南岗河的污染。

1.2雨污分离

目前的城市排水系统都是采用的雨水与污水合流制系统,在采取截断污染源后,所有污水都需进行处理,而原有的合流制系统显然不合时宜,极大地加重了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任务,故必须实行雨污分离,将雨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到河道,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处理后排到河涌,这样可减轻污水处理厂负担,也能更好控制水污染,利用各种水资源。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涌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截污和雨污分离实现了污水不入流,雨污分离,消除了水浸现象,水质黑臭的现象也在逐步得到改善。

1.3清淤

河涌之害非一日为之,而是长期的污水污物积累沉淀而最终致使河涌成为了臭水沟。近来,由于工农业、生活用水大量增加,加上气候原因常常导致干旱发生,枯水季节,流经城市的河涌由于雨水量小,无法将污物带走而至城市里弥漫着淤泥的恶臭,这些淤泥所散发的味道是长期的污物积累腐烂的结果。要治理河涌,清淤工作必不可少。一般,清淤有两种方式:排干水后清淤和带水实时清淤。排干水后,由于于淤积体中有机物份量较多,颗粒极细,水排出后河涌河床干而不干,含水率在75%~80%,黑臭粘稠可溢动,挖掘机和清淤船实施困境重重.相反,虽然水下清淤定位出现少数盲点,但绞吸式或爬吸式挖泥船的清淤技术可以得到较好运用,且更重要的是清淤过程不受季节性影响,与其他淤泥处理处置技术也可以得到较好对接。

城市河涌环境治理成败的关键在于对河涌底泥清除和资源化处置,简单地说,河涌底泥的清除要建立在有合理的河涌底泥的处理方法和去除。经过长期的实践表明,河涌清淤工程在技术和操作上都相对简单,难度不高。要提高淤泥资源的利用效率,使得淤泥处置技术经济性能好、无污染物二次转移,核心问题在于淤泥的调理调至减量化处理。带水实时清淤工程的主要问题在于泥水体积增量,体积增量一般在4~8倍,不管处置采用何种方案都将为后续处理和处置增加了技术困难、用地安置和经济压力。因此,清出淤泥减量化处理就成为问题的焦点,其主要内容有:资源型去水、零排放除污和目的性有机物稳定处理。目前比较先进的处理方式是“脱水固结一体化”,即直接将泥浆泥水分离,泥浆压缩成泥饼,含水量30%,可以资源化处置利用,分离水浊度SS≤20mg/L,可以直接返回河涌。

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综合治理中对污泥处理的总要求是稳定化、无害化和减量化。通常将污泥脱水之70%~80%以便于贮运,然后将脱水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堆肥、干化和加热处理,由于河涌淤泥是长久堆积的泥土,富含有机自然生物,是植树造林的理想的有机肥料,当地便使用这些原本发臭的淤泥构筑了一片肥沃的土壤,既净化了河涌、美化了环境还带来了相当的经济效益。

河流污染的治理范文篇12

流域内集中了全省64%人口、52%耕地、72%灌溉面积和80%工业总产值。可以说,渭河是陕西人民的母亲河。渭河流域不仅是陕西省经济的主要支柱,而且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维护渭河的健康生命,实现人与河流的和谐共处、共同繁荣,对于《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顺利实施,乃至陕西的长远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和省直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充分认识渭河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强化落实措施,统筹兼顾,加快工作步伐,切实抓好渭河综合治理,确保渭河水质实现三年基本改善,五年全面达到考核目标。

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了渭河陕西段综合整治规划》决定全面启动渭河陕西段综合整治工程,十二五”起步之际。通过加宽堤防、疏浚河道、整治河滩、水量调度、绿化治污、开发利用等综合措施,把渭河打造成关中防洪安澜的坚实屏障、路堤结合的滨河大道、清水悠悠的黄金水道、绿色环保的景观长廊、区域经济的产业集群,实现洪畅、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刚才,发理同志对“十一五”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做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明确了今年乃至“十二五”渭河污染治理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点,都同意。下面,讲三点意见。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

针对渭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氨氮浓度居高不下、污水处理厂运营效果不佳、建设滞后、支流治理困难等问题,要继续实施“源头控制、岸上治理、河道修复”的综合治理措施,突出城市段综合整治,让渭河休养生息。积极实施渭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幅降低污染负荷;实施干流城市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构建绿色生态长廊;实施典型涉水工业行业全过程污染控制工程,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渭河水质水量监控体系,完善上下游污染补偿制度,将渭河打造成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城中河”、关中城市群的“城中河”。

(一)推进截污治污工程建设,全方位削减污染负荷。以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泥处置设施、垃圾处理场四大建设任务为核心,加快截污治污工程建设,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一是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加快重点乡镇、大学园区、工业园区和居民小区污水处理和回用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工作。全部完善脱氮脱磷工艺,并纳入考核指标。二是完善排水管网。各县及重点乡镇要以提高污水处理厂收集水量为目标,抓紧污水输送干管和截污管网建设;各设区市要以改造完善市政排水管网为重点,确保2013年前全面理顺市政排水系统并纠正污水错接乱排,基本实现排水管网全覆盖;西安市力争在“十二五”末达到国内先进城市的管网密度水平。三是建设污泥集中处置中心,妥善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加快河道底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河道污染底泥的环保处置。四是全面提升垃圾处理场的无害化处理水平。积极探索城市生活垃圾快速化、无害化、无剩余化、资源循环利用化、产业化的处理模式,有效保障公众健康与生活环境。

(二)推进生态景观工程建设,恢复河流自然生态功能。在优先治污、保障防洪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水景观建设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打造亲水型、具有现代人文气息的生态渭河,使流经城区的河流水清、岸绿、景美。一是推进河流生态化改造。沿渭各市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渭河干流河段实施生态化改造,实施滩涂地退耕工程,建设湿地公园,提升河流的生态内涵和水环境容量。二是以小韦河、新河、皂河(含太平河)等三条支流为重点,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大治理力度、实施生态治理工程,一河一策治理污染,全面提升支流的治污水平,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减轻对渭河干流的水质影响。三是建设动态水源工程。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城市综合治理河流的成功经验,积极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使其清洁后的中水成为渭河的动态水源。调配雨洪水和再生水进入城市河道循环,努力实现“河湖沟通、水系相连”的水系新格局。

(三)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各设区市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联动,共同推进渭河污染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及排水管网的运营监管。建立污水处理费与污染物削减率、污水收集率、水环境质量挂钩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奖惩标准,建立规范的运营费用核拨制度,积极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二是完善水质考核和污染补偿制度。环保、水利部门要联合开展污染源的治理工作,密切监视河道排污口,共享污染源数据和河流监测数据,共同控制和削减河道内污染总量。三是加大督查力度,要将渭河治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辖区内河流水质、河道生态有明显改善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辖区水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善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