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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个人剖析材料范例(3篇)

发布人:整理 发布时间:2024-05-28

驾驶员个人剖析材料范文篇1

一、高速公路的特点

任何事物的诞生和发展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它本身所具的局限性。公路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是互动的,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必须有完备的交通运输作为基础,而交通运输的进一步发展,又依赖于经济的支持和促进。高速公路在这方面体现得更加明显。据日本世纪1983年对一些在导产业中的自动装置、测量元件、数控设备、电子计算机、集成电路等五个行业的461个厂家调查,由于高速公路的建成,其原材料和零件有92%是汽车运输,成品运出94%是靠汽车。高速公路在全世界的飞速发展是有其自身原因的。公路运输本身具有机动灵活、适应性强、“门对门”服务、量大面广等特点,但普通公路也存在线型标准低、路面质量不高、车速低、混合交通相互干扰大、开放式管理造成侧向行人与非机动车等干扰、事故多、安全性差等到缺点,而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相比既有像设计指标量上的区别,又有像管理这样质上的区别。

1、高速公路对交通实施限制,不仅能做汽车专用,而且对某些机动车(如:农用车、装载危险品等特殊货物的车辆等)也作了限制;

2、高速公路根据普通公路中间无分隔带,对向车辆在行驶中超车、占道的客观现象,不仅在对向车道中间设有较宽的中央分隔带,还对同向车道也严格划分,真正做到分道行驶,提供一个宽敞的行使环境。

3、高速公路采用全封闭、全立交,路段两侧均设置禁入栅,交叉口全立交,避免横向穿越,使车速的提高和安全有了保证。

4、高速公路除道路本身的设施质量较好外,还设有许多附属设施,如:安全设施(防撞护栏、反光标志等)、监控设施、紧急电话和服务区等。这些高质量的设施使车辆快速、安全、舒适地行驶有了充分保障,另一方面也使公路所适应的运输距离变得越来越长。

正是因为以上几项特点,致使车辆司机在思想上有一定的放松,行驶速度过快,遇到紧急情况又不能很好的处理,容易引起交通安全事故。

二、高速公路的设计依据

设计车速是公路设计的最基本的设计依据。它决定了公路几何线形的各要素,并能使其相互协调。为使设计车速的确定更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通常在不同车型、不同道路特征条件下采用统计学的方法分析确定。

根据高速公路的运营要求与交通需求的变化和确定设计车速的原则,我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tjt001—97)规定:高速公路一般选用120km/h的计算行车速度,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选用不着100或80的计算行车速度。与以前的技术标准不同,现行技术标准中高速公路的设计车速不再与地形直接相关,设计人员可根据交通量、交通组成和性质,结合地区、地形特点,考虑技术和经济条件,选定合理的计算行车速度。对于高速公路来说,其设计依据不单是设计车速,还与设计车型、交通量、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及地形地貌等相关方面有关。

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是一种世界性的公害,据红十字与红新月联合会不久前的数据:全世界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达50万人,另有1000~1500万人受伤。道路交通事故给家庭、集体和国家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成为世界性的严重社会问题。预计至2022年,交通事故将成为继心血管病和精神压力症之后造成人类非正常死亡的第三大直接原因。

高速公路事故状况:由于工业化国家的道路运输发展与我国相比相对超前,因此,一些国家的道路事故已度过了高峰期,目前呈逐年下降趋势。而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一直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数量大约以每年15%的速度增加,而交通事故数量也基本上同步上升,如果我们不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这种势头,随着我国社会化汽车程度越来越高,道路交通事故将会不断上升。

由于高速公路具有:线形指标高;路面质量好;全封闭,无行人和慢车干扰;交通安全设施齐全等特点。因此,在理论上和国外的实际情况来讲,高速公路的交通事故情况要比普通公路好得多,国外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平均约为一般公路的30%~51%,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平均约为一般公路的43%~76%。表1是国际路联(irf)公布的1995年的公路事故状况。

世界主要工业国的高速公路事故状况

国家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

高速公路总里程(km)5258211190631763975908

交通量(亿车公里)35941809543696634

事故数(起)53081255002161108806761

事故死亡(人)2691978310745354

事故率(起/亿车公里)15.314.14.216.010.7

死亡率(人/亿车公里)0.750.540.571.070.56

近期对甘肃省某高速公路和同地域的旧国道g109线的交通安全事故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具体调查情况如下表:

甘肃某高速与同地域g109线的事故比较表

事故数

(起)死亡

(人)受伤

(人)公路里程(km)事故率

(人/km)死亡率

(人/km)受伤率

(人/km)

某高速10815491560.6920.0960.314

旧g109线8631863740.2320.0830.230

全部公路19446905300.3660.0870.544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不难看出高速公路由于的事故率、死亡率、受伤率都要高于普通公路。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客观现象/的呢?正是由于高速公路在我国历史时间比较短,驾驶员和车辆的适应性比较低,另外,高速公路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都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

四、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人、车、路三种因素引起的。在以往的交通事故统计中,70%以上是由人的因素造成,20%以上是由车辆的因素引起,由道路条件不良为直接原因而引起的在很大程度上不超过10%。但是,有些资料证实往往由于道路线形组合不佳,在一定程度上给驾驶员造成一个行驶条件不可靠的感觉,产生心理上的紧张,从而成为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这样的例子不只是少数。因而,这就有必要引起设计者的高度警觉,在设计中不能忽视道路平、纵、横线形组合不良的影响,以杜绝一切可以促使不安全性的任何因素。研究者统计资料指出,如果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在内,由于道路条件不良促使产生的交通事故率可能达到30%。

从保证行车安全的角度考虑,好的道路条件就意味着对线形整体强调连贯性、均匀性和渐变性的要求。以下是专家们总结出各种可能造成驾驶员产生心理紧张或造成困难行驶条件而影响行车的高速公路线形组合。

1、在顺畅的道路上线形条件突然变坏

顺直路段前方遇到较窄桥梁或隘口,长下坡路段前遇上急转弯等都属于这种情况。此时,驾驶员由于在长距离舒适状态下易产生麻痹思想,或是由于连续下坡的加速作用,以较高速临近危险地点而不减速,道路条件变化时驾驶员没有及时改变行驶状态,事故往往由此产生。当前面遇上急转弯时,驾驶员需要较大的力气旋转车轮,并以较大的角速度转弯,这些都容易使驾驶员工作增加困难,并且汽车转向时拥有的时间有限,往往就会引起道路交通事故。

2、路段前面的视距不足,视野不畅

弯道内侧的边坡阻挡、绿化过量以及凸形竖曲线与平曲线配合不当,都会造成视距不足或视野不畅。纵断面上引起视距不足往往更容易忽视,它较平面线形视距不足更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如果在前视方向不能看到纵断面线形上的凹处,只有在最后靠近该凹处时才能看的见在凹处的汽车或其它特殊事物,则会造成措手不及。在凹形竖曲线上方如有跨线桥,视距则不可避免地会因跨线结构物的限制而受到影响。在长下坡上因车速提高而需要更长的刹车距,在前面遇到外形欠佳等阻遏时要注意到需要更长的安全视距作保证。在气象条件差的地区,还要注意多雨、雾、雪等特殊情况可能造成的视距或视野欠佳。在高速公路两侧有进出、口道时需注意有良好的视距和视野。

3、在平纵横三个剖面中,各个不同剖面上或各个不同路段上所能保证的车速不相适应或过多变化。

大半经平曲线路段的纵面上设置了小半径竖曲线,顺直路段上出现不规则的横断面或过窄的路肩都属于这种情况。为更好地检查线形质量,最好能绘制沿线的营运车速图。这种车速图可以根据线形平、纵、横的各要素,按专门测定的研究成果预估营运车速值绘成。道路事故集中的地方往往就是相应于营运车速变化比较大的地点,或是某一路段的某一剖面要素不当而造成的。因而在设置线形时,应能消灭营运车速特低的路段,或是使路段之间的车速尽可能地平衡。从原则上讲,要求平面和纵面线形上的要素作这样的配合,即驾驶员只要通过油门踏板就能减低至合适的行车速度而不许要换档或刹车。

更好的一种方法是对某些路段选定多个方案,然后对每个方案进行安全率评价,然后选定安全率最高的以优化线形。但这需要专门的安全率评价研究,安全率的定量指标往往与营运车速关系最大,通过测定与研究,可以获得安全率的量化指标,否则只能做定性分析。

4、线形容易使驾驶员迷失方向,或被某些假象所迷惑。

由于不适宜的交通岛或是高出路面的路缘石、挡土墙等沿路设施,无法看到清晰导向的路面上的路缘带,如沿线护栏不规则,中央分割带的突然变化等。这些情况可以在连续的透视图上仔细观察,对凡是容易迷惑驾驶员的任何因素都应予以改进。

竖曲线和平曲线的组合不当往往也会造成某些假象而迷惑驾驶员。例如,在凸形竖曲线的顶部设反向平曲线的拐点,线形将失去诱导视线的作用,除了有挖方边坡情况外,犹如行车闯入空中一样,感到不安,而且到达顶点附近才发现线形向相反方向转弯,此时急打方向盘往往会造成危险。

5、在小半径弯道上合成坡度过大,路面滑移,造成行车不安全

为了防止汽车的横向滑移,应将设置超高的曲线半径与纵向坡度控制在适当范围,特别在冰雪严重的区,必须加以复核,着重/注意下坡道上的危险性,要尽可能排除陡坡于小半经平曲线的组合。

6、回旋曲线和竖曲线重叠,促使在汽车上产生复杂的动力作用,导致较高的事故率

由回旋曲线产生的横向加速度,随行驶时间变化而有所增减;同时,在纵断面竖曲线部分上行车,也同样产生加速度变化。如果缓和曲线和竖曲线重叠起来,则当高速行驶时,横向和纵向加速度是在时刻变化中交错进行,动力作用较为复杂,容易应起事故,设计时应尽量避免这种组合。

交通事故如同疾病一样,也需要采取“治疗”和“预防”相结合的方式。以往我国在交通安全方面主要针对现有道路已发生事故且事故集中的位置进行鉴别和整治,这种对发生问题的道路进行“治疗”的方法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一直被世界各国采用,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这毕竟是“亡羊补牢”的办法。为了达到“防患于未然”就应在高速公路规划设计时作好道路线形设计,从根本上给驾驶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硬件系统。

五、高速公路安全审计

为了更好地作好安全保障,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尽可能在事故发生前解决的问题不应留到事故发生后解决,能在设计阶段解决的问题不应留到道路建成后解决。因此,为了早期消除道路的不安全因素。随之产生了道路安全审计,道路安全审计是对处于规划、设计、施工及营运中的道路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或任何与道路用户有关的工程项目正式地进行安全检查,以发现项目潜在的安全隐患。它是由一个独立的、经专门训练的、具有相当经验的检查小组按有关规范实施,并提出被检查项目的事故可能性和安全性能方面的审计报告。早在1990年,英国运输部就决定对所有新建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公路项目必须接受由独立机构负责的安全审计。1992年以后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也相继开始应用这项技术,澳大利亚在1994年完成了《道路安全审计指南》。目前已经应用道路安全审计技术的国家还有亚洲的马来西亚、欧洲的丹麦、荷兰等,其他一些国家也在考虑应用这项技术。我国交通部也已立项对道路安全审计进行研究,并已编制实施了《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b05?2004)实施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第22号?关于《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b05?2004)的公告《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b05?2004)及条文说明、公路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公路工程道路安全调查与分析评价标准、道路事故多发位置的鉴别指标与方法、公路工程安全运行优化设计与改造、道路安全评价及实施、道路安全常用系统分析方法和事故模型、道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库创新设计与gis新技术应用等。

六、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一条高速公路除了有良好的线形设计外,为保证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通常在高速公路两侧及中央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如:护栏/(有的称护栅)、桥梁护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视线诱导设施、防噪声设施、照明设施及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等安全设施。通过这些安全设施的设置,不同程度从影响人、车辆等因素方面,有效地预防和防止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七、结语

以上几点是笔者参考几位专家的著作,并结合个人多年参加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实践,谈了一些自己的体会,高速公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新生事物,其总体发展势头是非常良好的,但局部问题也不少,文中有不足或值得商榷的地方,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高速公路规划与设计.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2张廷楷编著.高速公路线形设计.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驾驶员个人剖析材料范文

一、江苏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江苏法院在认真履行司法审判职责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密切关注司法审判领域中反映出的有关管理体制、公共政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实现了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有力的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文件精神,江苏省高院于2010年10月8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使得司法建议工作在开展过程中有章可依,有据可循。与此同时,江苏法院在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例如,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注重司法建议的规范性管理:完善启动机制,杜绝“一判了之”;完善制作机制,力求“一建中的”;完善回访机制,防止“一纸空文”;完善规范机制,确保“一以贯之”。〔2〕扬州中院将司法建议工作列入全市法院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形成了领导有要求、部门有规划、审判人员有职责的上下联动格局。徐州中院设定最低司法建议工作量,要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每年发送司法建议的数量不低于办结案件数量的1%。盐城中院连续2年组织开展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比活动,并将评出的优秀司法建议汇编成册,这样既激发法官创作优秀司法建议的热情,又通过定期的遴选、梳理和编纂,将全市优秀司法建议成果巩固下来,既便于使用时检索,更利于他人写作时参鉴。

2010年和2011年,江苏法院分别发出司法建议2980件和2657件,相对于2007年至2009年的651件、1037件和1552件,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对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充分的认识,司法建议工作在人民法院整体工作中被摆上了应有的位置。从司法建议工作的效果来看,近几年,省法院报送的新型毒品制售消费向农村渗透以及一些企业因职工集体离职导致生产经营受影响、一些民营担保公司违规经营等三则情况反映,中央领导作出批示。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的《关于妥善处理拆迁群体纠纷的情况报告》、《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涉诉矛盾突出问题的调查报告》等,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有关方面加强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全省法院范围内涌现出一批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有相当数量的司法建议为被建议单位采纳并采取了改进工作的措施,还有不少司法建议受到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转化为完善社会管理的制度规范。例如,常州中院就审判工作反映出的有关解决困难企业、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私企老板弃企引发群体性纠纷、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市委主要领导均作出批示,要求有关方面予以落实。

与此同时,司法建议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司法建议工作的发展态势不够平衡,少数法院和法官对于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司法建议的制作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司法建议存在问题找不准、原因说不透、对策提不好的现象,还有一些司法建议格式不规范;司法建议的反馈和采纳情况还不太理想,一些司法建议发出后“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司法建议工作的社会认同度有待努力提高。

二、司法建议制度的要素考察

司法建议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集中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司法外职能。〔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司法建议是适用领域极为有限的,为保障诉讼程序、督促裁判顺利执行而采取的一种间接性、无直接强制力的措施。〔4〕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建议作为审判权延伸的方式和国家治理系统的一部分,呈现着与法律规定迥然不同的功能样态,也由此要求我们从实证出发,研究构成司法建议制度的各种要素。

(一)类型

根据《意见》,在审判、执行和办理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司法建议:1.对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某一类倾向性问题,需要积极加以应对的;2.存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需要做好处置预案的;3.对涉及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等民生问题保护不力,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强化措施,加以改进的;4.发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工作方法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政策,或者存在重大漏洞的;5.存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或妨碍人民法院调查、执行等行为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需要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6.发现涉嫌违法或犯罪的行为而没有被查处的;7.诉讼程序结束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尚未彻底解决,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处理的;8.其他有必要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形。为了理解和把握上的方便,对上述8种情形可以作适当的类型化整理。大致有两种分类,一种是根据指向内容,将司法建议区分为三类,分别是:个案建议、类案建议与宏观性建议。个案建议一般主要针对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从个案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强调司法建议的整改功能。类案、宏观建议则针对某一时期的或是某一类案件反映出的普遍性、群体性或是倾向性问题,从全局的角度向当地的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系统预防、化解问题的建议,更侧重于强调司法建议的指引功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职能。另一种是从制作缘由的角度,将司法建议划分为四类,分别是:预见防范型、纠正改错型、沟通协调型、宏观综合型。

实际上,这两种分类标准是相互交叉的,个案和类案建议既可以是预见防范型,也可以是纠正改错型或沟通协调型。以下予以例证。

1.个案建议(纠正改错型)。2009年,南京中院在审查美国某国际贸易公司申请承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2007年第034号裁决一案中,发现我省外贸企业在不了解外国法律和境外仲裁机构的情况下,采用国外客户提供的格式条款与之签订合同,致使发生争议时适用国外法律和境外仲裁而遭受严重经济损失。针对这一情况,南京中院及时向省外经贸厅及相关外贸企业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外贸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审慎选择和确定争议解决条款和法律适用条款。同时,在发生争议后,要积极应对,依法维权,重视争议的处理。省外经贸厅对南京中院的司法建议高度重视,专门致函感谢,并通过网络、信息简报等形式将司法建议及时批转给全省外贸企业,要求各外贸企业认真学习,汲取教训,加强对格式合同的审查。

2.个案建议(沟通协调型)。宿迁中院在审理该市某气体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气体公司)诉市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行政纠纷案件中,发现被诉行政行为存在重大瑕疵,但涉诉土地使用权已出让给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完成大半,建成房屋已经出售,一旦法院判决撤销该土地颁证行为,必将引发一系列矛盾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宿迁中院在详细剖析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于2010年12月15日向宿迁市政府发出化解该起行政纠纷的专项司法建议。此司法建议主要包含案件的基本情况、原告主要诉讼主张、审判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协调化解行政纠纷的建议四项内容。宿迁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责成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法院的建议全力做好案件协调化解工作。经过长达3个多月的反复协商,最终促成房地产公司与气体公司签订了厂房收购协议,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注销了气体公司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气体公司自愿向宿迁中院申请撤回对宿迁市政府的行政诉讼,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3.类案建议(纠正改错型)。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从2010年前三季度审理的涉及某运输公司的26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发现该公司驾驶员在驾驶公交车或出租车从事公共运输过程中,存在乘客尚未完全下车时就关闭车门以致车门夹到乘客导致乘客受伤的情况,还存在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与前车追尾、急刹车及急启动导致乘客摔倒、出租车停车下客时车门碰伤行人等现象。这些不规范的驾驶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损害了该公司的公共服务形象,同时还容易破坏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为此,2010年9月16日,玄武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建立合理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驾驶员公众责任意识、安全驾驶意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对驾驶员的心理疏导。2010年12月2日,该公司作出书面回复,并根据法院的建议,对现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相应地调整和完善。

4.类案建议(预见防范型)。徐州市从事钢模、钢管等建筑材料租赁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比较多的集中在云龙区。近年来,云龙法院审理的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数量已占该院商事案件量的10%。由于这类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到位率偏低,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影响了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云龙法院对钢模、钢管等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存在的典型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及时向相关行业协会和广大租赁业主发送了司法建议。司法建议从完善租赁合同、加强对承租人身份的审查、发挥租赁行业协会作用等多个方面,对进一步规范钢模租赁行为、预防钢模租赁纠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该院受理的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数较同期有所减少。

驾驶员个人剖析材料范文

关键词:人体工程学;产品设计;应用;汽车

0引言

人体工程学是研究人在工作环境中的解剖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等多方面要素,如何通过合理配置,达到人-机-环境的最优化配置问题,其主要内容是将有关人的科学资料应用于设计领域,最大幅度的提高人的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人体工程学应用涉及产品领域较多,如家具产品设计、日用生活品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等都离不开人体工程学,本文将以工业产品设计为例,对人体工程学在产品设计中的应用进行分析。

1人体工程学在工业设计中的应用

近年来,汽车制造行业发展较为迅速,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渐激烈,为赢取客户,抢占更大的市场占有率,汽车生产商纷纷将汽车设计作为其优势。在设计过程中,将人体工程学融入其中,增加了产品的舒适性,从而达到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目的。本文将以汽车部件的设计为例,对人体工程学的应用进行分析。

1.1转向盘设计中的人体工程学

转向盘布置主要是对转向盘中心、倾角和轮缘直径进行确定。转向盘的布置对于驾驶员操纵姿势和操作力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对于降低驾驶疲劳度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转向盘位置由仪表板和驾驶员之间的距离决定,转向盘轮缘到驾驶者躯干的距离应达到安全距离的最低限制(250mm);转向盘前后位置还应考虑驾驶者的伸展性。其次,转向盘高度设计时主要考虑驾驶者上肢的舒适性,转向盘太高,驾驶者会产生“端胳膊”驾驶的感觉,加快疲劳的产生;驾驶者身材不同,其对转向盘高度要求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单一设计很难达到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因此,转向盘高度一般设计为可调节的,这样就能根据驾驶者的身材进行调节,确保驾驶者能够舒适的操作转向盘。再次,转向盘轮缘所在平面应与驾驶者观察仪表时的视线为垂直关系,这是转向盘倾角设计的主要依据,该设计能使驾乘人员获得最佳的仪表视野;另外,转向盘倾角还应与驾驶者手握轴线的方向相匹配。最后,转向盘直径设计太小不利于操控,且影响对仪表的观察视野;直径太大会造成空间的浪费。以商务车转向盘设计为例,通常会设计为450mm,同时配置转向助力装置减少操控力,而不采用加大直径的办法减少操控力。转向盘中心位置、倾角和直径的最终确定是需要通过反复试验、校核后得到的,确保转向盘设计达到最优化状态。现代转向盘设计时还会配置许多功能按钮,如雨刷器开关、挡风玻璃洗涤喷水开关、照明系统开关、喇叭按钮等,布置这些功能按钮时要充分考虑手指操作的伸及性,对功能按钮的形式和顺序进行不断的优化,保障操作的便捷性。

1.2仪表板布置中的人体工程学

首先,仪表板主断面的设计。仪表板主断面位于驾驶员中心对称面处,该部分设计是驾驶者乘坐环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原理如图1所示。驾驶者下视野线切线以下为盲区,要与眼椭圆下方相切(L4),切线(L4)与水平线所成的角(a)即为驾驶员前方下视野角。为保证前方下视野的要求,仪表板上方最高点、前挡风玻璃下侧边缘、转向盘轮缘都要在下视野线切下方;做转向盘轮缘最高处截面下方和眼椭圆上方的公切线(L1),做转向盘轮缘上方和眼椭圆下侧公切线(L2),L1和L2之间可布置仪表盘。连接仪表盘中心和眼椭圆中心(L3),L3应平分L1和L2之间的空间;仪表盘中心到眼椭圆中心的距离(R)最大值不超过750mm(以商务用车为例),一般距离可设计为710mm;仪表盘平面与L3的夹角应控制在90±10°范围内。

1.3仪表布置中的人体工程学仪表盘和仪表横向位置应布置

在可视区域内。一般来说,最常用、最主要的仪表应布置在可视区中心附近,如车速里程表等;将一般性的仪表布置在重要仪表的周围,如发动机转速表、油量表、发动机水温表等。部分汽车仪表盘上还设计了其他功能仪表,如发电机状态、灯光、变速档、环境温度、路面倾斜度等相关仪表,在布置仪表时应按照认读顺序进行,同时考虑各功能仪表之间的逻辑性,联系密切的仪表可就近布置;当仪表较多时,还可通过颜色加大功能区分,将引人注目的颜色应用到重要仪表区,可对驾驶者起到警示作用。

1.4仪表罩布置

仪表罩要能遮住射向仪表玻璃的光线,这就需要对仪表罩的设计深度进行试验,确保入射光经过仪表表面反射后不会与眼椭圆相交,消除炫目现象。仪表罩布置不能干扰前方下视野,其断面应布置在公切线L1上方,下视野线L4以下。仪表罩最前端要与转向盘保持50mm以上的距离,防止二者的干涉。

2人体工程学应用前景分析

产品设计的主要目的是满足人的需要,因此,产品设计应以“人”为中心,将“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产生的行为和心理感受融入到产品设计中,充分考虑人-机-环境之间的关系,加强人与产品之间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产品设计是否成功的关键要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各类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客户不仅关心产品的性能,更关注产品能否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产品设计师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具有创新意识,利用人机工程学、超强的观察力和敏感力对产品进行设计,确保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需要,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好评率,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辛乐.人体工学在卡路赛利椅设计中应用研究[J].家具与室内装饰,2015,09:74-75.

[2]刘春荣.面向汽车人机工程设计的人体建模系统及其关键技术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2.

[3]徐向阳.基于人机工程学的工业车辆驾驶室设计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