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要从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发展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进行分析,进一步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与信息化之间存在的问题,提出地方高校在以信息化发展为主前提下,如何进一步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地方高校;措施
随着现代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将信息、数据等资源不断整合,更加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党的十也明确提出“推进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本文主要从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发展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进行分析,进一步分析新型城镇化发展与信息化之间存在的问题,提出地方高校在以信息化发展为主前提下,如何进一步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措施。
1城镇化与信息化的相互关系分析
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存在相互关系,城镇化是信息化的主要载体和依托,信息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为城镇化提供核心力量。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新型城镇化是信息化发展的空间载体,城镇化的过程一般伴随这产业、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发展要素的聚集,推动信息技术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新型城镇化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平台和巨大的空间,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必要的外部硬件环境,是信息化发展的基础,从而成为信息化发展的载体和依托;另一方面是,信息化能够带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有利于城镇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科技创新优势。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会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人才,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能够很好地位新型城镇化服务。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融合的模式就是“智慧城市”,将信息化发展理念始终贯彻于城镇化建设中,帮助城镇化走出一条更好、更正确、更科学的发展道路。
2新型城镇化发展与信息化之间存在的问题
新型城镇化发展与信息化之间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融合度不够,城镇化发展动力不足。我国目前正处于城镇化与信息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虽然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总体而言两者间的融合度不高。分析新型城镇化未促进信息化的发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不合理体制环境。当地政府制定的政策不适合信息化发展,包括信息产业政策、资源配置政策、人才流动政策等。在这样的政策影响下,企业的创先发展能力得不到提升,信息化技术不被使用。同样,教育制度的不合理也导致学生培养不适合现行社会发展,优秀人才供给不足,无法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充足有力的人才保障。第二、信息化意识不强。信息化意识不强就会导致信息化推广缓慢,进而降低了信息市场的需求,不利于信息产业的发展。主要表现是企业生产技术、生产管理等处于落后状态,对信息技术的利用率不高,导致城镇化对信息化促进作用不明显。第三、缺乏有效的链接平台,信息不共享问题突出。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建设缺乏有效的连接平台,信息难以达到共享,很大程度上至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降低了与信息化的融合,导致信息化资源重复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率低,最终导致信息化的优势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总之,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融合过程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在外力的推动作用下发生的。当前,我国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融合不够,导致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缺乏信息化的引领作用,信息化这一新动力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功能发挥不足,使得城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效率提升以及服务功能强化都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制约。
3以信息化为主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措施
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发展不断融合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信息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朝着生态、节能、高效、环保的方向健康发展。因此,在新一轮的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的引领作用,推动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具体来说,融合的路径包括以下几条:
3.1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的同步推进,需要以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为依托。在此过程中,要将大中小城市、小城镇以及新型农村社区统一规划,将信息化建设规划列入城镇化建设规划中,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范畴,逐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以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产业推进功能以及社会服务功能。
3.2加快城市管理智能化发展充分发挥物联网、云计算、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等信息技术在促进城市管理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互联化、智能化、数字化,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系统以及电子政务应用平台,实现政务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3.3搭建中小企业信息平台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城镇化经济发展中也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相比较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在人力、资金、技术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利用信息化的网络平台,建立行业信息发展聚集地,增加企业间的交流,通过公平公正吸引第三方投资,争取而做到产、学、研为一体的信息化平台,提升企业的准入机制。当地政府可以借助网络进行中小企业学习培训,加强企业间帮扶与互利合作,给中小企业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保证中小企业迅速成长。
3.4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技术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推广和应用需要专业人才的推动。信息化人才的培养要以当地高校等院校为主,逐渐形成企业与地方院校形成校企联合办学模式,地方办学以服务当地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多开设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形成应用型院校,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着力为城镇化建设培养一批批优秀人才。信息化人才的队伍加强,提高了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力,从而能推动信息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4结束语
总之,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紧密联系,相互融合,构成一个现代化建设体系。在发展建设过程中要相互协调发展,把我当前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发展之间的问题,多方法、多措施、多渠道促进二者协调发展,以信息化促进新型城镇化跨越式发展,实现双方共赢。
参考文献
[1]冯献,李宁辉,郭静利“.四化同步”背景下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4(1).
[2]冯献,崔凯.中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内涵与同步发展的现实选择和作用机理[J].农业现代化,2013(3).
[3]李维刚,于丽瑶.新型城镇化良性发展的路径探讨[J].区域经济,2015(,8):93-94
[4]刘国斌,杨富田.信息化带动新型城镇化发展问题研究[J].情报科学,2015,(1):49-53.
[5]张书成.基于“大数据”战略的信息化与新型城镇化发展[J].关注•观点,2013,(23):49-51.
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从历史发展和现实国情及国际经验比较来看,未来十年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大战略,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王牌”动力。
努力追求健康的更有质量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关于新型城镇化道路目前尚未有标准定义。笔者结合十的新思想,把新型城镇化道路主要归纳为四个主要方面内容。
第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互动,通过服务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推动产城融合,实现城镇带动的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文明延续的城镇化。这里面有四层内容。一是“四化”协调互动,缺一不可。二是需要产业积聚促进产城融合,尤其是需要通过服务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来推动。三是城镇带动的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城镇带动。四是农村文明延续。城镇化发展不是要消灭农村、农业、农民,而是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农村文明的传承。
第二,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倡导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城镇化。这里面有四层内容。一是人口、经济、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突出统筹均衡发展。二是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突出资源集约节约和生态环境友好,加快生态经济发展,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三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中国,突出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四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突出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三,构建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的城市格局,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市承载能力,注重中华民族悠久文化传承与现代人文关怀相容,展现中国文化、文明自信的城镇化。这里面有四层内容。一是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突出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二是在空间布局上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突出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注重发展的因地制宜。三是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城镇化建设相适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和综合能力建设。四是注重中华民族悠久文化传承与现代人文关怀相容,强调的是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的亲密结合,既不“邯郸学步”,又不“闭门造车”。展现中国文化、文明自信,突出的是城镇化建设要体现出东方大国的风采和力量。
第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包容性城镇,体现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致力于和谐社会和幸福中国的城镇化。这里面有四层内容。一是城镇化的本质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不是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二是建设包容性城镇,强调城镇不同主体发展权利的同质均等性。三是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突出破解城乡二元体制。四是致力于和谐社会和幸福中国,突出城镇化的长远愿景和奋斗方向。
新型城镇化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王牌”力量
从我国中长期发展看,在一个农业大国的基础上推进城镇化,向现代化迈进,这是我们的最大国情。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关系到三农问题解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到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城镇化能够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王牌”力量,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
第一,新型城镇化有助于统筹城乡发展。我国要实现现代化,重点、难点都在“三农”。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出路在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强农业必须发展工业,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城镇化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不仅可以有效推进工业化,壮大城市经济实力,而且可以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为转移吸纳农村劳动力,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
第二,新型城镇化有助于区域协调发展。近现代以来各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是,沿海国家的经济发展,多从该国沿海地区开始,然后沿着内河向内地延伸。中国也在经历类似情况。改革开放以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在形成外向型经济格局的同时,也形成了人口经济集聚程度较高的城市群,有力地带动东部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伴随着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和中西部地区区域发展战略的展开,中西部地区也加快了城镇化发展。从更长期的角度来看,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的发展,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回旋余地。
第三,新型城镇化有助于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国内外发展的历史表明,推进城镇化的过程,就是不断推动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的过程。理论上看,城镇化的发展不仅仅是人口的空间迁移,更重要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以及由此引发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对一个区域来说,城镇不仅仅是经济的中心,更是教育、文化、科学、艺术、人才的中心。城镇化能够为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创造条件,我们必须在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层面上来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
第四,新型城镇化有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推进城镇化的同时面临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环境脆弱等问题和矛盾。近些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区域资源、能源和环境约束日趋明显。这就要求在推进城镇化时,时刻关注如何解决人类不断增长的需求与自然有限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问题,处理好城镇化进程与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美丽中国的发展。
关键词城镇化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F2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3年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质量。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从十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新一届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新型城镇化,并进行了重点部署。这向国内外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撬动中国未来发展的一个战略支点。
一、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要性
1、城镇化是我们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我国城镇化率刚刚超过50%,按户籍人口计算仅为35%左右,在未来二、三十年里,如果城镇化率的提高保持目前水平,每年将有1000多万人口转移到城市,这必然会带来劳动生产率和城市集聚效益的提高,带来城镇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的扩大,带来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增加,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从而持续释放出巨大的内需潜能,这正是中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动力源泉所在。
2、城镇化有助于普及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从而促进人民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人口在城市的集中,大大降低了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供给的平均成本。与农村相比,城市在公共服务质量上的优势也是明显的,这种优势不仅是因为城市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还因为城市集中了优秀的相关人力资源。
3、城镇化有助于促进政府治理的改善。城镇化使政府与民众的距离空前的拉近了,政府及其官员的一举一动变得更容易观察和监督。人口的集聚推动了社会生活中的组织化和分工,民意表达变得更加专业化和专职化,公众意见的传播成本大大降低,更易于采取集体行动。在发展中国家,虽然农村人口众多,但是由于人口聚集程度低、居住分散,采取集体行动的交易成本比较高。因此,在争取政策影响力的过程中,农民这个数量更大的群众反而缺乏与城市居民对等的影响力。
二、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措施
城镇化在给我们带来巨大机遇时,也带来各种挑战,这就要求我们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从空间布局和形态、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全面为城镇化破题。十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些观点提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思路和措施,同时也为我们小城镇建设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国家将会出台更多的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农村设施、农民住宅条件的建设,对县城为中心相关周围重点集镇和中心村建设加大投资力度。
1、把人口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落脚点
城镇化是客观历史趋势。对我国来说,城镇化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动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和最现实的选择。要尽快推进规模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的转型,以人口城镇化为主要载体、以政策和体制创新为重点,有效释放城镇化的内需潜力。我国已进入发展型新阶段,随着城镇化的条件、需求、角色的深刻变化,规模城镇化发展已难以为继。只有人口城镇化,才是中国发展最大的潜力。一方面人口城镇化有倍增的空间,未来8年,中国人口城镇化率有望从35%提高到2022年的52%左右,2030年有望进一步提高到65%~70%的峰值。另一方面人口城镇化拉动内需的潜力巨大。到2022年中国人口城镇化进程将带来百万亿级别的内需规模,成为7%~8%中速增长的重要支撑。因此,需要把人口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落脚点。
2、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交通体系。
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交通的对接,加快构建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等城乡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一是要统筹城乡公路交通网络建设。要加强对城乡公路交通网络的统筹规划和建设,既要做好城市公路交通规划,也要做好农村公路交通规划,要加快城市道路向农村拓展,大力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使城乡道路建设紧密衔接、互联贯通,形成城乡通达、高效便捷的城乡公路交通网络,促进城市经济、城市文明更加顺畅地向农村辐射、延伸。二是要统筹抓好铁路干线、支线、货专线及港口建设。要加强铁路支线、货专线和港口、公路建设,实现铁路、公路、港口运输的有机结合和紧密联结,扩大铁路货运的覆盖范围,提高货物运输量,减低运输成本。
3、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和户籍制度。
城镇化进程中的许多矛盾、问题,大都与人口城镇化的体制机制改革滞后相关。因此,需要以更大的决心和魄力推进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公共服务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一是完善就业政策。要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改变农民长期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的状况,让农民在城镇落地,使农民真正市民化。二是保护农民工权益。要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服务体系,使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医疗保险、住房租购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三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要逐步剥离附着在城市户籍上的福利制度,扫清实现城乡一体化人口管理的制度障碍,这是户籍制度改革能否城功和彻底的基础。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以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取代非农业和农业人口区分管理制,凡在城镇有合法职业、有稳定生活来源、有因定住所(含租住房)的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人口。
【关键词】资源枯竭城市城镇化对策
资源枯竭型城市与新型城镇化概念
资源枯竭型城市是指该城市拥有大量的天然资源,但由于不断地开采、挖掘、使用,资源大量减少甚至枯竭,城市发展处于衰退之中。资源枯竭型城市必须加快转型,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寻找接替产业,加快城市赶超跨越和率先崛起。
如果城镇化滞后,工业布局分散,不仅加大了资源和环境压力,而且还影响到人民生活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通过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来解决这些问题。新型城镇化是指农民向城镇迁移的过程,真正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是城市文明扩散的过程,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过程。新型城镇化不能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大或空间扩大,要以提升城市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生活质量等内涵为中心,使城镇真正成为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过程中推进新型城镇化意义
第一,新型城镇化是扩大消费、调整产业结构与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有利于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一般情况下,城镇化率越高,经济就越发达。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过程中实施新型城镇化,不仅可以加快工业的发展,而且对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提升地区经济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新型城镇化可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束缚,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市的集聚力。
第三,新型城镇化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新型城镇化要把构筑新的发展平台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程来抓,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改善交通条件,优化提升软硬环境,增强对省内外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吸引力,加速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力推动经济社会赶超跨越发展。
第四,新型城镇化有利于推动城市转型与发展。新型城镇化要通过抓项目、抓发展、抓转型,促进城市的转型与发展。没有城镇化的推进,就没有经济的快速增长,就没有群众生活条件的改善,就没有一个地方形象的提升,就没有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转型背景下资源枯竭型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对策
进一步明确资源枯竭型城市新型城镇化总体思路。要做大做强中心主城区,加快人口集聚和产业集聚,大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集聚力、辐射力,加快建设县城和小城镇。同时,要注重各类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注重城市内涵及质量的提升,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走产业发展、城乡统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规划决定了城市未来的发展。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根据发展实际,编制好各类总体规划,加大县城和乡镇规划修编力度,争取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二是加强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要做好以给排水、燃气、人防、电力、通信为主体的市政基础设施网络规划。三是要构建以中心城区为辐射核心,以乡镇为辐射线条,以中心村为辐射基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四是加大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力度,实现城乡资源合理配置。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抓好四个关键,即抓住城镇建设、城市管理、城镇经济和“三房一改”工作。首先,抓好城镇建设这个关键,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一是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做大做强中心主城区,加快城区县区发展,构建好城镇发展空间架构。二是科学规划城镇,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强化城市功能建设,提高城市承载力。三是对城镇实施科学化管理,实现和谐发展。四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思路,着力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镇。五是在推进城市化过程中,要坚持以项目为抓手,开展“项目建设攻坚战”,市、县区、重点镇都要安排实施一批城建项目,通过项目带动快速推进城市建设。六是以县城和省级示范镇为重点,抓好县城和小城镇建设。
其次,抓好城市管理这个关键,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城市。加强市容市貌整治,提高城市品位。一是严格控制违法建设。二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编制好各项制度,责任具体落实到人。三是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美化亮化绿化城市。
再次,大力发展城镇经济,城镇建设与城镇经济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宜居宜业城镇。要以规划手段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工业发展与城市建设互动,促进工业、旅游业、服务业良性发展,繁荣城市经济。一是加快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主导产业,形成多元化、特色化、集约化的产业格局。二是着力培育繁荣服务业。规划培育城区中高档、大众化商业聚集区及大型城市综合体。三是着力培育做大旅游业。进一步完善景区设施,加强景区管理,规范旅游服务。四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最后,抓好“三房一改”工作这个关键,继续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加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继续抓好“三房一改”工作。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注重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推进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体制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第一,加强城镇化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城镇化强力推进。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城镇化工作的领导。要加大考核力度,制定激励机制,更好地推动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
第二,要着力破解城建资金筹措难题,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创新经营城市运作模式,统筹运作政府土地资产,筹集建设资金。一是着力优化土地经营。二是着力扩大城市建设直接融资。大力采取BT、BOT、TOT和土地捆绑项目等办法直接融资,带动促进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建设。三是着力争取国内外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研究解决贷款还款来源和贷款担保问题。
第三,要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每个项目都要实行领导负责制,都必须在现场树立项目公示牌,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形成激励机制,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成为优质工程、高效工程、节约工程、廉洁工程和市民满意工程。
第四,要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项目建设离不开土地,但土地资源是有限的,用地指标也是有限的。要重视并妥善解决好这个矛盾,要坚持依法用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加大建设用地报批、收储、整理力度,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分配工业用地、基础设施公益项目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供地比例,确保项目建设需要,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集约用地水平。
以项目为龙头,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产业项目为抓手,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提高中心城区辐射度和集聚力。注重用项目建设推动城镇化建设,以百亿城建项目为抓手,提升城市品位。以城乡规划为龙头,推进城乡一体化,以完善功能为重点,强化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以产业集群为切入点,加快产业集聚和构建产业经济服务保障体系,主动融入国家经济区等国家战略,对接省内外核心城市群,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地区主导产业,调整产业布局,以项目建设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升级,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要以产业结构升级及工业经济转型为主线,建设好各产业基地及工业园区,加快构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全力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人为本,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力推进民生改善,提高城市宜居水平。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要注重改善民生,提高城市的集聚力,使得更多的人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中。一是要扎实推进民生工程,推动并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二是注重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改造力度,美化亮化城市,增加人们休闲娱乐场所。三是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建设,建立住房保障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创新土地管理制度和深化户籍制度及配套制度改革。五是按照区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合理引导人口有序转移。六是完善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扶持机制。七是落实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及养老保险政策。八是建立完善教育保障机制。
总之,要坚持以新型城镇化为抓手,做好城市规划,加快产业聚集和产业发展;要更加注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注重城市经营;要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破解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新型城镇化进程。
浙江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xx〕1098号),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杭州市要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通过流动人口积分落户方式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省公安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督促各地落实居住证制度,确保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赋予居住证持有人更多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20xx年9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xx〕44号),研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结构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省级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省财政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四)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省国土资源厅负责,12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省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
(六)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各地区要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坚持“两为主”,落实“两纳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加快与全国医保信息联网,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完善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行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登记成果应用。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进一步做好公租房有关工作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负责)
(七)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探索开展新生代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市场适应性,全省开展职业培训80万人次。实施“求学圆梦行动”,推动各地建立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配合做好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工作。(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八)编制实施都市区规划。深入实施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参与编制海峡西岸城市群规划。实施杭州、宁波、温州、金义都市区规划,充分发挥都市区的带动辐射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
(九)推进都市区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城市群之间快速交通网络,建设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群内交通网络。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把去库存和促进人口城镇化结合起来,提高中小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中小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加快建立城市群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省环保厅负责)
(十)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对杭州、宁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支持和引导,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建设地区中心城市,重点支持各设区市市本级城市功能提升,支持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结合全省“大花园”建设,加快打造省际中心城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负责)
(十一)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继续加强中小城市培育工作,提高小城市培育的质量和水平,推进第三批小城市培育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探索非县级政府驻地的特大镇设县级市。强化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
(十二)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出台《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要求,深化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提升经济发达镇政务服务能力。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特大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十三)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和相关管理办法。(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小区等的改造力度,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完成棚户区改造18万套。(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十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争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新开工196公里、通车试运行34公里。加快建设大城市市域(郊)铁路,有效衔接大中小城市、新城新区和小城镇。落实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六)强化城市污染治理。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六大工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省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督促各地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期限达标规划管理,推进重点镇“煤改气(电)”工程。(各市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五水共治办负责,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任务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七)加快美丽城市建设。开展城市生态修复试点示范,加快建设城市生态园林,在“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支持义乌、海盐开展“韧性城市”建设试点,增强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支持嘉兴市南湖区开展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动空气热能、太阳能、地热能供暖(制冷)在燃煤替代和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探索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
(十八)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力争所有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负责)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九)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建制村直接通邮。加快实现4G网络农村全覆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河湖库塘清淤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继续开展文明村、卫生村、森林村等示范创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环保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二十)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闲置农房等,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新产业模式,积极探索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的方式方法。支持各地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渔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二十一)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管理方式、运营模式创新,推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抵押、继承等权能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各类产权依法流转。(省农业厅、省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负责)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二)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的适用范围。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用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促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规范有序开发利用。(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办、省农业厅负责)
(二十三)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项目融资能力,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强化财政资金引导,鼓励地方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优化政府融资结构,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用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政策。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浙江保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负责)
(二十四)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总结推广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成功经验,推动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地区加快改革创新,支持试点地区开展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确保顺利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负责)
(二十五)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健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准确快捷反映两个指标变动状况,并纳入省、设区市统计公报。(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负责,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建设各项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地,明确任务分工,加快形成合力,确保落实好各项行动要点,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站在新起点,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2】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关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xx〕109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宁政发〔20xx〕67号),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以下行动方案。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一)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深入贯彻自治区居住证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居住证实施情况检查,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各地区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加快居住证制证管理系统建设和宁夏流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配合,各市、县(区)落实,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加快推进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建立财政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机制,加大自治区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的资金奖励力度。(自治区财政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研究出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实施细则,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鼓励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抓好确权成果的综合运用,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农牧厅、国土资源厅负责)
(五)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督促各市、县(区)加大城镇学校建设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着力化解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现象,到20xx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xx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两为主”“两个全部纳入”政策,推动“三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相关政策,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就学与城镇学生享受同城待遇。加强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对接,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全面启动全民参保计划,20xx年基本完成登记任务。推动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实行公租房预分配、限时入住等制度,加大保障力度,因地制宜推进公租房货币化。合理规划建设医疗机构、敬老院、文化体育、科普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银行网点、零售药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探索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强化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市场适应性,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职业技能等级。全年开展城乡劳动力培训6万人次以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负责,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推进都市圈、中小城市及小城镇协调发展
(七)大力推进银川都市圈建设。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精神,结合自治区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十三五”规划,20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银川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银川、石嘴山、吴忠和宁东一体化发展,推进产业发展协作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产要素统筹配置、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形成同城效应、整体优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规划办、信息化建设办配合,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管委会落实)
(八)加快培育中小城市。进一步增强固原市、中卫市2个地区中心城市和灵武、红寺堡、同心、盐池、彭阳、泾源、隆德、西吉、中宁、海原等10个县域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强化分工协作、错位发展,构建区域组织核心。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带动周边农村就近城镇化。主动融入区域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发展,强化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有效衔接,促进可持续协调发展,成为县域层面引导人口和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规划办负责,相关市、县(区)落实)
(九)加快培育小城镇。深入推进美丽小城镇建设,大力完善水、电、路、气、暖及公共服务等设施,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全面改善小城镇基础条件。依托现有城镇发展基础、交通和资源优势,集中打造镇北堡、三营等43个功能齐全、特色突出、辐射力强的产业重镇、商贸强镇和旅游名镇。加快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大特色小镇培育力度,按照成熟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建立分级分层次培育创建机制,建成就近就地城镇化载体。全力打造10个具有明确发展定位、特色文化内涵、独特景观风貌和较强聚集功能的特色小镇,创新规划理念和经营模式、加大扶持力度,实现产镇深度融合,辐射带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旅游发展委配合,相关市、县(区)落实)
(十)推进经济发达镇扩权赋能。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经济发达镇的认定程序和标准。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框架,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经济发达镇比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发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十一)推动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发展后劲。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要求及自治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供给与存量挖掘相结合的供地、用地政策,落实鼓励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意见。推进混合建设用地模式,重点推广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综合利用、无缝衔接等节地技术和模式。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到20xx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之内,新增城镇人口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规划办配合)
(十二)统筹建设城镇化重点项目。积极推进沿黄城市带、中南部地区城镇化重点项目,督促各地加快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继续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确保完成20xx年5.34万套棚改任务。谋划实施20xx年到20xx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加大财政、金融、用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到20xx年,全区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70公里,加快改造燃气、供水、供热等老旧管网,建立完善地下管网数字化管理监测系统,着力解决城市地下管线交织、隐患突出问题。推进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逐步形成一套较完整的干旱半干旱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标准、规范体系,20xx年底前完成总计划任务的70%,20xx年底前全部建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配合,相关市、县(区)落实)
(十三)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按照“窄马路、密路网”要求建设改造城市道路,到20xx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加强各种交通方式间以及城际、城市和城乡交通间的紧密衔接和一体化服务能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并向住宅小区和乡镇延伸,到20xx年,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银川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其他市县达到20%以上。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积极推进自行车、步行道等慢行系统建设。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科学布局,增加停车场、停车泊位等设施,盘活用好各类停车设施资源,有效缓解“道路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推进充电站(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负责,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配合,各市、县(区)落实)
(十四)强化城市污染治理。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持续治理大气污染,督促各地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推进标准化工地“6个100%”管理,到20xx年,全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银川市20xx年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其他地级城市20xx年前完成整治任务。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xx年底前,所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重点城镇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和“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20xx年底前,全区各市、县(区)城市建成区(石嘴山市为规划区),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采暖锅炉外,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配合,各市、县(区)落实)
(十五)加快绿色城市建设。积极推动空气热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深入推进银川市、中卫市城市双修试点,加快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和城市生态园林,按照“300米见绿、500米成园”要求,增加小微游园、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绿地数量,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生活的功能,实现“一街一景”。落实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在政府投资建筑中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20xx年,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5%;到20xx年,全区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积极推进绿色建筑,20xx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88%以上,新建建筑节能执行率达到100%。(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林业厅配合)
(十六)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做好“8+N”朵云的落地应用、安全防护和各市、县(区)具体承接工作,便捷公众办公办事服务渠道,构建全域智慧城市格局。建成全区统一民生在线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服务延伸到基层。借助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推动各级各类信息资源整合,推广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全面提升石嘴山、吴忠、中卫等智慧城市建设水平,扩大提升数字化城管成果,增强城市智能化运行水平。到20xx年,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水平显著提高,80%以上政府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并形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一体化公共服务模式。(自治区信息化建设办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通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各市、县(区)落实)
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十七)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和建制村直接通邮。推动农村网络建设,到20xx年,行政村光纤通达率、4G覆盖率达到100%。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创建。加快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xx年,实现标准化城乡社区服务站全覆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民政厅、宁夏通信管理局、国网宁夏电力公司牵头,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配合)
(十八)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归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两证合一”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农村信用体系,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流转、入市、有偿退出等提供服务保障。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业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利用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发展民宿经济、兼业经营等新商业模式。(自治区农牧厅、国土资源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旅游发展委配合)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十九)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全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贫困县可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全区范围内流转使用。指导推进平罗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建立3项改革试点相关制度,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可借鉴推广的经验。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农牧厅负责)
(二十)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总结形成银川市、中宁县、泾源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并在全区推广。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整合归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完成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加快建设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自治区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市、县〈区〉落实,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动态调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研究制定执法标准,统一全区执法文书,规范城市综合执法。(自治区编办、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法制办牵头,各市、县〈区〉落实,20xx年以前完成)
(二十一)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吸引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强化财政资金引导,推进资金有效整合,优化政府融资结构,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发挥好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对城镇化重点领域的支持作用。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支持力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宁夏保监局负责)
(二十二)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对固原市国家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开展第三方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推动银川市、平罗县、盐池县,宁东镇、红果子镇等后续批次试点地区加快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户籍、土地、住房、社会保障、投融资等政策制度,加强城镇化对外开放交流,确保顺利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发挥好试点的牵引作用,引导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地区落实)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市发展新区永川区困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及三中全会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引,重庆市委提出的城市发展新区规划的战略部署,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我区城镇化建设现状、查找存在的困境和原因,以便找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出路,全面推动永川经济社会发展,区委党校课题组深入实地考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永川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现状及困境分析
(一)基本情况
城镇化率方面:目前,永川区的城镇化率已达63.26%,较去年的61.78%,增幅达1.48%。在国际上,30%――70%的城镇化率是一个快速推进的时期,30%―50%是一个加快推进的时期,50%―70%是一个减速推进的时期。现今我区城镇化率已过50%的拐点,达到63.26%,说明我区城镇化水平进入减速推进时期,应注重查找其暴露出的各方面矛盾和问题,健康推进城镇化水平。
城区面积和人口方面:根据区建委2014年关于城镇化建设方面的统计,我区城区面积已达61.68平方公里,两年拓展中心城区面积9.68平方公里。目前,永川区常住人口110余万人,城镇人口已达66.96万人,较之去年增加1.5万人。2014年区委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双八十”大城市的目标。说明我区在城镇化建设方面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还需要继续积极稳妥的推进城镇化发展水平。
(二)永川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困境
虽然中央已经对城镇化的发展战略进行多次明确提出,核心是要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问题,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人与自然、社会三者之间的和谐程度。但仍有部分人错误或较为直观性的认为城镇化只是在身份上农民转变为市民,在规划建设上大量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忽视了现阶段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淡化了市场经济在城镇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以至于产生了很多偏离城镇化的问题。
1.进程务工人员与城镇人享受公共服务不对等。当前永川区城市人口已达66.96万人,其中职业教育学生占了10余万人,占城区人口的%,进程务工人员占了6万余人,占城区人口的%。在座谈中了解到,虽然这6万余人长期在城镇工作和生活,却不能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的公共服务,处于所谓的“半市民化状态”,即未能真正的融入到城区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系统,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就日益突出。
2.城乡用地制度紧张加剧征地矛盾。推进城镇化水平势必要占用和开发更多的土地,且我区多丘陵和山地,在土地使用上存在建设用地指标紧,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繁琐,耗时过长。再加上近些年,大量的征用土地、盖高楼、修道路,致使土地的城镇化远远大于人口的城镇化。一是城镇化目前仅局限于“要地不要人”、“要人手不要人口”的模式,不利于发挥城镇化建设的根本就是人的城镇化。二是被征地农民不能平等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城镇发展依赖于低价征用土地,政府利用土地出让金收益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开发商则获取土地增值收益,获取巨额利润,而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因不具备土地开发权而不能平等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1]。三是大量的征用土地荒废,造成资源的浪费。也就必然会导致城市用地的粗放利用,加剧征地的社会矛盾。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目前,永川区的道路交通、给排水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远远落后于城区的发展,居民生活区的改造远远低于新城区的建设,致使新老城区的差距越拉越大。一是据初步预算,永川区实现“中心城区-镇/功能组团”城镇体系,每平方公里需投资约4亿多元,今后3年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资400余亿元,资金压力巨大。二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尤其是污水、供热管网和垃圾处理等主要设施不配套,加上运行资金短缺,影响了污水、垃圾等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影响了城镇人居环境。
4.工业化和城镇化产生的环境问题继续加大。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要求。我们的城市长期注重绿化、景观等表面,存在着重地上轻地下、重平时轻突发的问题。一是城区水的问题比较突出。暴雨来临时,平日表面靓丽的城市不堪一击,立成泽国。还有依山城市的洪水和地质灾害频率加大;城市的水体浑浊、水质恶化,河流黑臭、水华浮萍;水体和周边的生物种类减少,生态系统退化,城市水体的服务功能和资源价值下降等等问题。二是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日常生活所消耗的自然能资源以及排放废弃物的数量,超过了自然环境的净化能力,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
二、以城市发展新区功能为指导永川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路径启示
(一)完善基础保障,全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而不是土地的城镇化。基于此,我们必须以重庆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科学划分了五大功能区为契机,完善永川区的基础保障,全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一,要抓好农民转市民人的素质的提升,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人文基础。从制度上保证、政策上支持、内容上创新、建立农民工培训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第二,抓好经济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第三,抓好市政基础建设,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环境基础。
第四,抓好责任落实,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奠定保障基础。
(二)改变用地方式,注重生态城市建设
新时期,中央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用地,集约用地,避免“摊大饼”式的以土地为代价式的城镇扩张,为此要求我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改变我们现有在土地利用方面不合理的开发。同时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
1.对城市环境进行科学的总体规划。以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统筹优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
2.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推进安全饮水、污水、垃圾处理、环境应急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消除城市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在基本民生、环境安全和生态享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3.注重水污染综合防治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统筹考虑区域内各地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和标准,建立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对规划、投资、监测、监管、评估等进行统一部署;同时对区域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解决制约区域协调发展的不平衡因素,以均等化促进城镇群共同发展。
(三)借助社会资本,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短板
新型城镇化,将成为我区未来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为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除了依靠政府投入、土地财政及银行贷款等传统渠道以外,我们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资金短板。
一是完善相关的政策吸引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中来。二是树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多元投资为主体的城市经营理念。让更多有限责任主体按照市场规律参与城市建设,实现收益与风险共担的理念。三是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及中介机构,培育良好的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的生态环境。
(四)通过产业支撑,加快城乡统筹力度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庞大的系统工程,产业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城镇化建设进程中要优先发展产业。只有产业发展了,有了经济基础,才能解决农民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能吸引人,留住人。
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一是注重一体化设计,加强职业教育和城镇化的同步良性发展,瞄准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倾向于互联网、生命科学、智能机器人等专业设置学科体系;二是瞄准永川“三大愿景”,围绕“园区”和“城区”两大文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建设管理人才培养的提档升级。
2.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的良性互动。一是根据我区自身特点、区位特征和产业基础充分挖掘比较优势,侧重于某一产业,进行错位发展;二是加强对工业园区的分层分类别指导扶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构建项目落户、企业集中、产业集聚的平台体系。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重点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商贸和现代物流业、文化教育和房地产业,改善人居环境;二是积极发展信息服务、现代物流、广告营销、技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拓宽服务领域和扩大服务总量。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