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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6篇)

发布人:收集 发布时间:2024-06-07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篇1

关键词:城市实体空间;环境质量控制;技术指标控制

一、引言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整个规划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实践中控规涉及城市设计的内容较多。由于当前控规编制缺乏城市设计研究,造成了控制指标制定不尽科学、控制手段执行不力等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失控的危机。这种状况不仅阻碍了控规的顺利实施,同时对城市空间环境也造成了诸多不良影响。因此,研究体现城市设计内容的引导性控规指标,具有很大的实践意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众多规划的一个层面,直接作用于市场,对其科学性和完善,程度应该在时间中予以提炼。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关系

1.控规中的城市设计因素。控规中的几乎所有控制指标都与城市设计有关,所以控规与城市设计两者具有一种天然的联系性,深入的城市设计研究,能对控制指标做出有效指导和起到完善作用。

2.城市设计中的控制性因素。城市设计成果不仅包括城市空间形态设计内容,同时更加强调制订城市设计准则、指导纲要等管理控制性要求。控制引导越来越成为城市设计实施过程中策略制定、信息反馈、控制调整的重要手段。控规为各规划地块的综合管理和对控规的顺利实施提供数据支持。

3.控规与城市设计在内容上的密切联系。控规所采用的规定性指标与城市空间环境密切联系;控规中形成建筑外观特征的引导性指标与建筑体型环境紧密联系。城市设计研究内容与控规内容具有很大程度的同一性,控规内容的科学性建立在城市设计研究的基础之上,城市设计研究是控规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促进控规的完善和深化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指标控制

1.城市环境容量控制指标

(1)容积率控制。在城市设计指导下进行容积率分区控制。控规应以成熟的城市设计方案或设想为根据,确定容积率指标。不同区域根据不同的城市设计构思,就会有不同的容积率分区。在城市滨水或靠山等环境景观要求较高的区域,需要将容积率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在城市传统保护区或有保留价值的城市旧城区域,由于考虑保护规划区城市肌理和整体空间格局的需要,也需要将其设定为一个容积率较低的区域;对于城市中心区域,由于大型商业服务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用地较为集中,可以将其设定为容积率较高的区域。

(2)绿地率控制。深化地块绿地率控制,规定地块绿地率控制标准和要求,提供绿地一般的植被配置参考,根据不同用地性质地块公共空间和景观的需要,提出特定的绿地布置要求及绿化建设的时序原则。如城市滨水地区地块强调通过绿地建设将自然水景引入规划区域;城市中心区地块则应考虑绿地布置结合城市开敞空间、道路系统的建设,提高使用的舒适性。

2.城市实体空间控制指标

(1)建筑空间密度控制。在常规的操作下,一直是以二维平面建筑密度的限定来控制城市三维实体空间,忽视建筑空间密度的存在,且常以这样的一条规律作为建筑密度界定的依据之一,即在容积率确定的情况下,建筑层数越高,建筑密度越小;建筑层数越低,建筑密度越大。但关键是,当建筑物垂直投影总面积确定下来时,建筑密度就己经成为定值,不会因为建筑层数的改变而变化。这样的规律只有在建筑的各层平面不发生面积变化的情况下才适用。我们所要控制的建筑空间密度与建筑的平均楼板面积有关,即建筑空间密度=平均楼板面积/用地面积。

(2)建筑空间密度与建筑密度综合控制。建筑密度和建筑空间密度控制内容没有必要在整个规划区域内强求统一,用地性质不同,控规的控制重点和两者的控制力度应该允许有所区别。商业金融应该严格控制建筑空间密度,适当放宽对建筑密度的限定。文化娱乐用地面积上相对充裕,只控制建筑密度就可以满足城市空间的要求。因此,城市实体空间控制应该针对用地性质的不同区别对待,以建筑对城市实体空间的影响程度为判断的依据,抓住主要矛盾确定控制手段。

3.建筑形态控制指标

1)建筑高度控制

a.从街道空间角度控制建筑高度。在街道空间D/H值控制研究中,日本建筑师芦原义信认为1≤D/H≤2是空间的最佳比例,这是个值得借鉴的经验数值。在高层建筑投影面积控制研究中,上海市的作法值得借鉴:

A≤L×(W+S)

其中,A-建筑以1:1.5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

L-建筑基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

W-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S-建筑后退距离。

b.街道空间宽高比与建筑最佳高度协同控制。街道空间宽高比与建筑最佳高度协同控制的方法是:先通过城市设计整体研究,对规划区进行分地块建筑高度控制,提出各个地块建议的建筑最佳高度。然后将地块建筑最佳高度值与沿街建筑高度控制值进行比较,修正沿街建筑高度控制数值。

(2)建筑体量控制方法。对于低层、多层建筑的体量进行控制,首先需要明确与建筑体量相关的控制要素。控规可通过建筑最大外墙面宽分类控制的方法实施小尺度空间格局地块的建筑体量控制。

对于高层建筑体量主要在以下三方面进行控制:第一,高层建筑塔楼外墙控制线;第二,高层建筑塔楼平均楼板面积和建筑高宽比;第三,高层建筑裙房的位置及高度。

(3)建筑形式和色彩控制指标

a.选定参照建筑。参照建筑的选择,有以下几个原则:艺术性原则,要丰富城市空间环境;代表性原则,它应是某一时期特定风格的代表作;历史性原则,它应在城市建设发展史上具有一定的历史地位或与重大人物、事件相联系;延续性原则,它的存在应使周围环境具有一种历史沿革上的延续感。具有以上特征的这类建筑是城市特色的载体,可对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建筑的形态设计产生影响。

b.分级确定控制区域。控规对建筑形式和色彩的控制要求,不能一概而论,应在规划范围内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和所处的不同位置有区别的对待。根据控制对象的重要性差异,可进行如下分区:重点控制区,它要求控规对建筑形式和色彩做出较详细要求,并严格执行;一般控制区,在整体统一协调的前提下,由下一层次规划或建筑设计自由决定;自由选择区,控规对这类区域在建筑形式和色彩方面无具体控制要求,设计可自由发挥,展现城市设计的灵活多样性。

c.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引导内容为表现在各地块用地功能风貌、道路绿化系统,不同空间序列的关系等,通过这些手段将空间形态、建筑风貌的要求以指标的形式确定下来,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单体设计,提高城市的设计品质和整体形象。

4.交通引导性指标

(1)机动交通组织。在城市总体交通规划的指导下,控规中合理组织规划区域的交通线路,包括货物装卸线、公交线、市政交通线,保证人们集散方便、货物顺畅运输,并能满足消防、防震等抗灾应急的需要。此外,城市面临自行车、自备车、外来车、公交车的停车问题,控规中需要保证数量充足的停车泊位,同时注意停车场库设施使用的方便性和视线掩蔽。

(2)步行交通组织。在控规的相关图纸中需清晰表达重要步道系统的具置和宽度设置。步行交通组织还需重视交通转换点的设置,包括自行车与行人、公交车与行人、地铁与行人的交通转换以及不同高度层面上的步行交通的衔接。

(3)道路交通设施控制。在控规中加强交通设施无障碍设计控制,突出以人为本的观念,交通设施与人行活动相关的部分应具有人性化的尺度。加强交通设施绿化建设,在交通设施上设计一定的绿化空间,对改善城市环境和交通设施形象大有益处。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篇2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theimportanceoftheregulatoryplanintheplanningsystem,theproblemsfacedbyregulatoryplanteaching.Architecturalstudentsoftheinstitutionsaregoodatspatialformtotheneglectofthecontroltargets.Weproposetheintegrationofregulatoryplanandurbandesignteaching,intendedtoemphasizetheseriousnessofproceduralfairnessandindicators.Discussionofteachingencouragesstudentstothinkaboutthedeep-seatedproblemsofurbandevelopmentcontrol.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教学;城市设计

Keywords:regulatoryplan;teaching;urbandesign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2-0202-03

1本科开设控规设计的必要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自1980年代诞生以来,现已成为《城乡规划法》明确的法定规划,在规划体系和规划管理之中地位日益重要,自然也是城市规划专业本科教学的重要内容。由于控规的政策性强,往往体现价值观和不同利益的平衡,因此控规教学中必须注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对于大多数基于建筑学背景的城市规划专业学生而言,控规往往意味着枯燥的数字、晦涩的文本、雷同的图则,学生不了解控规数据和指标背后的经济、社会意义,那些以往建筑设计学得好的同学反而没有兴趣学控规,所以普遍反映控规很难教。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教好和学好控规,我们做了以下探索和尝试。

2控规课程设计的目的和要求

作为5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控规教学环节安排在第8学期(四年级下半期)的后6周,之前是12周的城市设计。控规课程设计延续城市设计的小组合作方式,由2~3位同学组成小组共同完成。

教学目的:在调研了建筑和用地类型、学习了规划原理之后,通过控规学习规划编制体系,理解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的衔接;认识城市设计与控规的关系,掌握控规编制的内容和方法,掌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土地使用功能的设定和指标平衡,以及综合环境质量控制的能力,制定城市空间设计导则;初步掌握规划文本的写作。

控规教学的具体要求:

①控规要体现上个作业城市设计的意图,结合城市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对于建筑色彩、建筑形式和体量、建筑群体空间组合方式、建筑轮廓线、滨水空间的利用、视线通廊和空间关系等提出控制性要求。

②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的兼容性和建筑的适建性。

③确定各地块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④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⑤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⑥确定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周边建设控制要求。

现实中的控规内容日趋庞杂,要在有限的6周时间内教好控规,必须突出价值观的培养和重点内容:

①为何控?通过讲课,介绍我国控规的产生背景。进而引导学生思考为什么计划经济年代不需要控规。结合规划原理课讲授不同土地所有制背景下控规与外国区划(Zoning)的异同。引导学生从形态设计的视角转向开发控制的视角,理解空间发展权的界定和配置,思考“没有控规会怎样?”

②控什么?控制体系是要学生理解控规的核心,包括:土地使用、环境容量、建筑建造、城市设计引导、配套设施、行为活动等。城市紫线、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分别是文物古迹、绿地、水系和基础设施的保护和控制界限,分别守护着重大的公共利益。文物古迹、绿地、水系和基础设施是广大市民的公共利益所在,其空间位置、廊道和具体控制措施应该通过控规予以确认。学生要树立公共利益作为控规的基本导向。同时,控规的教学必须以法规规范规定的强制性内容为核心,逐项理解地块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准确含义,纠正学生中常见的对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中的模糊认识。

③怎么控?具体包括控规指标设定的依据、指标间的相互关系、指标值的合理幅度、图则的规范性。要求学生在认真阅读和理解范本的基础上编写文本,培养严谨细致的精神和文本写作能力。低年级建筑学训练专注于形象思维,擅长绘图但文字功底普遍不强,精确的文字表达尤其需要训练。先修课程《城市规划原理》讲过用地分类的原则,但也需要通过控规课程来加深印象,并通过讨论现状用地的小类归属、用地和建筑的兼容性等问题加深理解用地分类标准的具体适用。除此之外,还要理解地方性《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所设定指标幅度的原因和理据,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最后要鼓励学生合理质疑,组织学生讨论地方性《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的指标幅度与实地调研值的差距,并进行分析。

3控规与城市设计的结合

3.1合理确定教学内容顺序控规关注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之间的平衡,而城市设计着重城市公共空间的品质,两者既有紧密联系又各有侧重。最初我们根据规划体系自身的层级,自上而下,先做控规,再在控规指导下选择地块做居住小区和城市设计。这样虽有助于强化控规的法定性和指导作用,但是学生在低年级建筑设计后,直接从感性的城市认识跨到比较抽象的控规,普遍觉得难以跟上,定控规指标也缺乏依据,不是拍脑袋写就是照抄现有案例,既没有形态支持,也很难评价。因此我们近年来将控规环节后移,按照从形象到抽象,从易到难的教学逻辑,先做居住小区和城市设计,之后再做控规,取得了较好效果。

3.2合适的控规课程选址城市设计和控规的一体化训练要求选择相同地块,具体要求:①可进入踏勘的真实场地,便于做用地现状调研,熟悉用地分类标准,培养学生现场调研和分析能力;②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0公顷;③结合城市规划专指委确定的年度主题。

选址的要点:①不能选一片空白的新开发区,一般要有历史建筑或是包含历史地段,但也不宜全部是保护区域,还要给城市设计留有创新发挥的空间,所以多数情况下是“半旧半新”的地段。②为了兼顾到四线控制的训练,通常会选择有滨水岸线、又包括商业金融、文化设施等,并至少有一块绿地广场的多样化的用地。为了城市黄线的训练,要有市政设施用地,让学生综合考虑变电站、垃圾压缩站等厌恶性设施选址和周边用地的协调。

3.3指标与形态的统一城市设计与控规关系密切,城市设计贯穿于各阶段,控规编制时也要结合空间形态的推敲,保证控规质量和公共空间品质。

在控规教学中,首先根据城市设计方案的形态反推出相应的控规指标和用地类型,然后对照规范和标准,对不合理的地块划分和指标进行调整,在完成控规图则的同时再按照控规指标生成一个基本形态。如此反复训练,实现从自由浪漫的形态到严谨规范的指标,再回归到真实可信的空间形态。

3.4控规指标背后的价值取向在城市设计阶段,同学们往往追求空间形态的独特性和趣味性,尝试新奇的巨构式的建筑等,相邻地块容积率也相差悬殊。从鼓励创新来说不宜完全否定,但在控规阶段,要结合产权主体、开发建设方式、最小开发地块面积、公共空间的私人管理等,帮助学生分析利弊,使之认识到凌驾在城市道路和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之上的私人产权建筑,有可能对公共利益和公平的巨大损害。

另外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以屋顶绿化代替城市公共绿地:城市设计时为了鸟瞰效果,常将抬高的场地地坪做屋顶绿化。从建筑设计角度,增加绿化固然好,但是控规强调的是公众可进入和接地气的绿地,私人屋顶绿化的公共性无法与公共绿地相比。有些城市为了鼓励屋顶绿化对此视为绿地率并有一定的折抵,但同时也有最大离地高度和最小覆土深度的要求。

控规教学还要帮助学生从建筑师的创造性视角转向规划师的规制和管理视角,从创造最优新奇特的城市空间转向如何避免纷争和最坏的结果,同时重视解决不公平和功能性缺失的问题。防止美好的创意被歪曲利用,侵害公众利益。

4教学方法上的平等互动

控规教学要加入公众参与的内容,通过模拟听证、辩论等形式讨论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体现“程序正义”的价值观。

控规不纠结于成果,更重分析过程和程序。成绩评定中,课堂讨论和过程草案占50%,最终提交的作业文本只占50%。笔者还曾连续两年组织小组同学就广州市地标性建筑——珠江新城东塔所在地块控规指标的调整,进行了模拟的规划委员会审议。在明确珠江新城整体城市设计意图后(东塔与已经建成的西塔对称),东塔开发商申请在容积率不变的条件下提高建筑限高至少100米(不再对称),同学们分别扮演东塔业主、周边相邻单位、游客、一般市民、规划专家等角色,从城市设计意图贯彻到控规的灵活性、限高的必要性、控规对塑造城市中心公共空间的强制性、调高限高之后其他的补偿手段等角度各抒己见,最后投票表决。教师仅主持讨论,最后对各方的发言进行点评,并不预设立场,也不参与投票。选取这种有争议的现实议题进行课堂研讨,让学生学会表达不同观点、倾听不同意见,尊重每个人的权利和程序。

控规不仅仅是划地块填颜色给指标,现有的控制指标体系也只是手段,达成规划目的可以有多种实现途径。我们始终鼓励就同一个形态方案探讨不同的控制指标和实现方式,例如组织学生辩论不限制容积率会怎样,使学生理解容积率到底控制了什么。正方认为容积率限制避免了市场的盲目性、可以合理确定公共设施配套,实现对空间环境的控制优化;反方则认为即使不控制容积率,市场也会按照区位、基础设施条件等自行确定,开发强度并不会无限制提高,政府或者规划师为什么自认为比市场更能准确判定“合理”的容积率。至于空间环境的控制,完全可以通过建筑密度加限高来实现。又比如基于景观控制的建筑限高是否必要,建筑限高可否替代容积率控制……

5结语

①控规本身虽还在不断完善中,但作为平衡各种利益诉求、实现规划管理的重要手段,有必要纳入本科阶段的城市规划课程设计之中。

②现实中控规质量不高、文本雷同、指标僵化等问题提醒我们,控规教学不仅仅是教套路、抄文本、描图则、熟悉控规软件,更重要的是理解开发控制的机制和手段,培养学生的正确价值观。

③控规教学应和城市设计相结合,实现空间形态和指标统一。

④控规教学要把控规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困境交给学生,通过互动和研讨,促使他们思考和反思城市规划。

参考文献:

[1]夏南凯,田宝江编著.控制性详细规划.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29-31.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篇3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控制因素;总体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要作用也随着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日益凸显。作为一项法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含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为根据,重点是有效的使用土地,对建设用地的性质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空间环境和土地的使用强度以及确定城市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及其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等都有不同的要求。特别注重规划设计与管理的相连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也有指导意义。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1)战略层面规划以及操作层面规划是我国城市规划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这两个层面规划的中间环节,是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的根据,有效的将总体规划的原则、思路、上层的调控转变为对城市土地乃至三维空间定量、微观调控。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蕴含着整体与局部、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属性,它在整体调控范围内,又能根据实际用地情况灵活发展变化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一种新的技术手段,实现了规划理念、设计与规划管理的契合。侯全华指出控制性详细规划需要与城市设计融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土地建设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注重城市规划的延续性。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政策为依托,在其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蕴藏着众多的城市政策内容。比如:城市产业结构和用地构成、城市人口空间分布情况、政策鼓励开发和建设、城市环境保护问题,并且传达政策方面的信息引领城市的社会、教育、经济、环境保护、城乡结合等协调发展。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因素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环境容量:

环境容量的控制指标内容:建筑密度、人口密度、人口容量、容积率、绿地率和空地率等。基于对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的考虑,必须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容纳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综合的考虑。城市建设用地的建设量受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影响。人口密度制约了建设用地上的人口聚集数;绿地率和空地率显示公共绿地和开放空间在建设用地中所占的比例。

2、土地使用的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是对城市用地上的建设内容、面积、方位以及边界范围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实际控制内容包含城市用地的性质、用地使用的相容性,甚至包括用地边界以及面积大小。

3、对建筑建造的监控与规定

实行对建筑建造的监控有两个主要的作用。第一,从技术规定方面,建筑物的布置以及建筑物的群体关系需要实行监控;第二,安全和合理利用空间方面,对建筑建造的监控和实施利于优化生产和生活外在的环境。例如:建筑建造的监控包括对建筑之间的实际距离、空间高度、建筑群在沿路边的高度规定、建筑群与建筑群之间空间规定等;在人文理念设想安全方面还包含如应急消防、抗震施设、卫生管理、日常安全维护与预防、防洪防雷等设施,此外还有些特殊的建筑场地规划需求,如飞机场的周围空间清空、微波以及通信过道等特殊专业规定。

4、城市的总体规划指导

在城市的建筑设计引导中,对于历史文化景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最重要的。怎么样把历史文化景观依托城市建筑空间艺术和建筑美学的原理结合是一个难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筑部分)也是城市发展应该正视的议题。城市的设计引导是在这种空间环境中平衡建筑单体和和群体(集群)的关系,有效的指导大型综合性建筑的设计,为一个城市的人文景观发展提供参考。

5、成熟的建筑配套设施要求及调控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配套设施是人性化的建筑设施之一。但是配套施设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实际要求做出具体的规定,因为它是顺利进行生产以及生活的保障。对配套设施的监控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管用地以及人居用地等方面的设施,除此之外还有行政公共管理方面的设施,如市政公共设施的配置等。

6、行为活动的控制的概念及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行为活动控制主要是基于外部活动环境下,具体监控环境保护措施和日常交通安全活动。第一:从保护环境层面,遵循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量的规定,严格依据特定的标准防治在建筑建造或者其它生产活动中排放的“三废”甚至是有毒物质,另外特别注意噪音、响震、颠簸辐射等。第二:从日常的交通安全方面,在规划的地块中限定人、车的方向和数量,特别是对于车的类型以及设计停泊位置数量、装卸用地的面积、位置、空间大小以及出入的设计等。最大限度的利用有效空间,提高地块的利用率。

三、建筑建造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计划的契合

1、城市用地的总体规划的概念及地位

城市用地的总体规划的概念: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内按照社会和城市发展的要求设计和规定各项建设及其要素的总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依据,以城市扩张为依托,是城市进步与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规划着一个城市的的未来走向。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据是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其控制指标是根据城市建设所在地区的土地规划使用的性质机及其使用强度效率来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道路以及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监控。总之,控制性详细规划手段必须依托于城市总体规划,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

3、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互相包含关系探析

从哲学方面考虑,这两者的的作用是相互包含和依赖,相辅相成。城市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据,决定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方向;因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发展依赖于城市总体规划,不能超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服从于于城市总体规划,因为城市总体规划的总体部署地位决定了它的规模和发展方向。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与补充,两者密不可分。

四、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任务以及内容要素

1、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的准则

控制指标为建设所在地区的城市土地使用性质以及使用强度状况,确定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特别对建筑空间环境状态控制有详细规划要求。这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关键任务。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要素

(1)根据详细规划的规定,在范围内各种不同城市使用性质用地的边界以及在合理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建筑类型;

(2)对控制指标的规定方面,包含:建筑空间高度、建筑与建筑之间距离控制、建筑的最大容积率、建筑密度范围、绿地率的控制、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的设置、机动车的出入口方位的设置等);

(3)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红线位置、各级支路、点坐标和标高的监控;

(4)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以及管径、工程管线的方位走向是根据规划的容量来确定。

(5)制定法律法规方面,必须明确建筑建造土地使用及管理规定。

五结束语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随着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而出现的,是一种新的城市规划管理理念,也是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过渡到动态控制的过程,符合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研究对城市的规划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仅能提高城市规划实施质量,而且揭示和剖析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身的运作过程和实施结果,不断地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自身的调整和完善,从而巩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社会地位,促使城市规划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常军,城乡规划的控制探讨[J]..城市规划,2010(3)

[2]夏南凯,田宝江.控制性详细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9

[3]张志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效性的探索[J].现代城市研究,2011(3)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篇4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作用;编制方法;思路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化进程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下,城市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城市人口、用地迅速增加,城市不断向外扩展,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根据有关方面预测,在未来15-20年内,我国城市人口和城市数量将增加一倍。因此,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是引导城市协调发展的关键。随着改革开发的进一步深入,一方面国际交往与合作不断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也要与国际接轨,要适应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城市在迅速发展,新的建设要保证城市协调、合理的发展,不再成为将来改造的对象,就必须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保证规划能够得以实施。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根据我国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一般分为总体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之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根据规划的深度和管理的需要,详细规划还可以分为控制性洋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从规划的层面来看,我国城市规划可以分为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总体规划被视为战略层面,详细规划属操作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两个层面的衔接,同时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其作用举足轻重。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

2.1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

2.1.3规划设计

具有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的双重属性,既有整体控制,又有局部要求;既能继承、深化落实总体规划意图,又可对城市分区及地块建设提出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准则。

2.1.2规划管理

将总体规划宏观的管理要求转化为具体地块建设管理指标,使规划编制与规划管理及城市土地开发建设相衔接。

2.2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能将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明确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出让的依据,正确引导开发行为,实现规划目标,并且通过对开发建设的控制,使土地开发的综合效益最大化。有利于规划管理条例化、规化和法制化,有利于规划和管理以及开发建设三者的有机衔接。

2.3体现城市设计构想

对城市设计主要以引导为主,按照美学和空间艺术处理的原则,从建筑单体环境和建筑群体环境两个层面对建筑设计和建筑建造提出指导性综合设计要求和建议,甚至提供具体的形体空间设计示意,为开发控制提供管理准则和设计框架。控制指标主要有建筑色彩、建筑形式、建筑体量、建筑群体空间组合形式、建筑轮廓线控制等。

2.4城市政策的载体

3.4.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包含城市产业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城市人口空间分布、城市环境保护、鼓励开发建设等各方面广泛的城市政策的内容。

3.4.2通过传达城市政策方面的信息,在引导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综合能力。市场运作过程中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规划所提供的政策,辅以城市未来发展的相关政策和信息来消除在决策时所面对的不确定性,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3新形势下控规编制方法及思路

控规是为了适应土地的有偿使用,借鉴美国的“区划”做法而产生的规划类型,它是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的依据,也是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的手段。因此,新形势下的控规编制既要有应对市场的灵活性,又要有法定规划的严肃性,而灵活性与严肃性的体现要以科学性为前提。

3.1二元双控,完善控规体系

传统的控规编制,一般仅对开发地区的功能定位、布局结构、交通组织、开发强度等内容进行控制,而对空间形态的控制只停留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经验指标上,而经验指标的设定一方面缺乏与周边地区的整体性考虑,另一方面也缺乏对空间形态的有效控制。而指标的选取来看,也缺乏对空间环境、文化特性的控制与引导。这也许正是各地纷纷兴起城市设计的原因,但由于城市设计属于非法定规划范畴,往往提出了很好的空间形态建议,却得不到落实。

为此,在此控规中,开展了城市设计工作,引入城市设计的理念并以传统控规要素,即道路红线、用地性质、建筑高度、绿地率等,作为第一元控制要素体系;同时以凯文、林奇提出经典城市设计控制要素,即道路、边界、区域、节点及标志物,作为第二元控制要素体系,在具体的分析论证,方案比选的基础上制定功能指标控制图则与城市设计导则,从而加强了控规对空间形态的控制作用,完善了控规与引导体系。

3.2刚弹结合,应对市场选择

3.2.1用地性质

规划首先根据区域位置、交通可达性等条件,对各地块的开发建设作初步的近远期安排,并按照由近及远逐步增加弹性的原则,安排土地利用功能。具体来说,在近期建设的范围内,规划对用地性质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但也有相应的适建性;在中期建设的范围内,以混合用地控制为主,同样也给出适建要求;而对于远期建设的地块,由于市场前景尚未明了,政策变动因素较大,规划以弹性用地为主,并明确其相应的弹性范围。

通过对用地的时空划分及制定相应的使用要求,顺应了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扩大了市场的“自由载量权”,从而能够较好的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进行的城市建设的需要。

3.2.2开发强度

规划从市场区位理论出发,综合评定土地的区位价值,以交通服务设施、绿化环境、地块开发成本四项作为分析因子,分析不同地块受此四项因子影响程度的强弱,构建起制定容积率的基本等级模型。在等级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居住建筑总量与城市设计两次对照与修正,最终确定出合理的开发强度,从而确保了土地使用的经济性和城市空间景观的有序性。

以上开发强度推导过程可以看出,在开始的因子选择阶段,主要是从土地的区位价值入手,分析了地块开发成本,即在推导的最初阶段就考虑了市场因素,确保了指标确定的科学性。另一方面,从推导结果来看,开发强度最终是一个区间有一定的弹性,规划建议其最小值为基准开发强度,可作为规划局出具地块设计要求的依据,而最高值则应为极限开发强度,任何情况不得突破。

3.2.3城市设施

针对当前部分城市设施用地得不到保障的客观情况,规划将城市设施分为公益性设施与非公益性设施两类,并进行分类控制,严格控制其性质与规模,一律不准挪作他用,而对于非公益性设施进行弹性控制,加以适当引导,主要遵循市场的自由配置原则。

3.3近远统筹,管理空间生长

2005年以来,广东省陆续开展了控规全覆盖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能够更好地引导各项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强规划管理,但随着控规全覆盖工作的推进,覆盖范围的扩大,许多远期建设用地也纳入了全覆盖体系,无疑延长了控规的时效性,要求控规阶段重视近远期建设的关系,有效管理城市空间生长。

另外,针对不同区域,结合空间增长时序,提出明确的建设内容与目标,建设方法与手段及开发与保护要求,特别针对中远期建设区,对现有功能设施突出逐步更新改造的方法及思路,从而实现对城市空间生长的有序管理。

通过二元双控、刚弹结合、近远统筹等方法,可以大大增加控规编制的科学性,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灵活性,最终实现控规编制的严肃性,使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结语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与战略规划的工具,是落实城市近期发展重点的手段,是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维护城市运营、保障民生的依据,是日常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与工具。在《城乡规划法》的指导下,只有深入探索和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才能使控制性详细规划真正成为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指导和依据,发挥其极其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篇5

关键词:城市;建筑;设计;规划

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次产业大转移的背景下,我国迎来了城市化进程的高峰时期,现代城市建筑的新概念、交通方式及生活理念的变化,造成传统城市空间的消失,原有维持建筑在城市中角色的有机制约力在城市化过程中逐渐消失,规划师不能用传统的手法对待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必须寻找一种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能够适应各个阶段和层面规划的设计方法,“城市设计”就是一种有效的设计工具。

一、城市设计

城市设计又称都市设计(urbandesign),很多设计师和理论家对这一名词的定义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现在普遍接受的定义是“城市设计是一种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并且尤其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门学科”。相对于城市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上个世纪中叶以后,很多实务上的城市设计多半是为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提供指导、参考架构,因而与具体的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有所区别。城市设计复杂过程中在于以城市的实体安排与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物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community)精神,并且能够带来整个城市影响范围内的良性发展。

城市设计其研究范畴与工作对象过去仅局限于建筑和城市相关的狭义层面。但是,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较有历史传统的学科概念类似,城市设计这一范畴已经开始变化,除了与城市规划、景观建筑、建筑学等之间的关系日趋绵密复杂,也逐渐与城市工程学、城市经济学、社会组织理论、城市社会学、环境心理学、人类学、政治经济学、城市史、市政学、公共管理、可持续发展等知识与实务范畴产生密切关系,因而是一门复杂的综合性跨领域学科。其衍生出来的城市设计理论主要专注于城市规划过程中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实践和理论发展。

二、城市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

在城市规划设计实践上,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设计都能够处理城市空间等问题,两者关联较高,但两个领域在实践中所产生的效能也有一定的差异。

当代城市设计的主要处理对象是“城市”或是“城市”的一部分。通常情形,城市设计工作可以镶嵌在更大范围、更长期的城市规划工作之中。当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区域中的各种主要功能区域(商业区、住宅区、文教区、自然或历史保存区...等)以及其它问题予以确定之时,城市设计便已在各个特定模块之间建立其空间属性,合理深入组织其相关的特性,并随之考虑与其所属物质群体的整体和空间形构。

举例而言,在处理城市交通系统时,城市总体规划不仅考虑大众运输路线所延伸服务的周边其他城市、郊区或乡村,以及这些地区透过大众运输路线与城市所串连而产生的整体社会现象,还要考虑城市内部的公共交通等问题。同时,城市设计需要考虑:公交车站或轨道与社区的关系,例如社区居民如何便利安全地往返于住家与公交车站、公交车站在社区生活中的服务功能与其他社会意涵,轨道、公交车辆行驶与社区景观如何和谐共构、对社区生活的妨碍与防范..等等。此时,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设计相互交融。

另外,两者的差异在于:城市总体规划所处理的空间范围较城市设计为大。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空间尺度,不仅超越城市中的分区还涉及整个城市的整体构成、城市与周边其他城市、镇、乡村的关联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经常需要考虑城市在更大范围中的定位,此处所指更大范围,可以指涉及都市群、“区域”(以区域规划专业角度所认定的区域)、省,甚至经济协作发展网络等,而这些往往是城市设计较少着墨的问题。

城市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还在其他几个方面有所差异:城市设计不需要在互为关联的城市机能之间决定城市内各分区的土地使用问题,这是城市规划的核心工作。其次,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城市设计比城市总体规划较少涉入城市政策制定的政治过程。

三、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阶段,城市设计要在三维的城市空间坐标中化解各种矛盾,并建立新的立体形态系统。而控规则偏重于以土地区域为媒界的二维平面规划。二者虽然表现出不同的形态维度,但关联度很高。

城市设计侧重城市中各种关系的组合,建筑、交通、开放空间、绿化体系、文物保护等城市子系统交叉综合,联结渗透,是一种整合状态的系统设计。城市设计具有艺术创作的属性,以视觉秩序为媒界、容纳历史积淀、铺垫地区文化、表现时代精神,并结合人的感知经验建立起具有整体结构性特征、易于识别的城市意象和氛围。

控规的重点问题是建筑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数据,依然是数据平衡问题,例如底层架空奖励容积率的做法就是一种典型的平衡做法,而城市设计的重点是建筑高度(不同于规划中的高度规定)、风格、室外空间与界面、人车交通解决方案、整体材质色彩等等。此阶段的首先要进行宏观层面的城市设计运作,即城市设计的深层内涵研究,以此确定其具有决定意义的“依据”内容。如构建适宜的布局结构、整体景观设计等,宏观层面研究工作内容是城市设计运作的核心工作。控制性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城市历史环境特色的研究、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结构骨架构思、绿化及步行系统设计、景观视廊的组织、城市结点系统的构思等。

其次,城市设计还要对局部地区的空间环境作进一步控制与整合,将地块与空间转化易于限定和控制的符号、文字、数字,对控规提出的技术数据做一定的整核,用分析和规划控制引导指标形成对不同层次间的界定与表达、并要近远期结合,针对不同地段的城市空间做时序上的统筹安排,并提出不同的控制意见。同时,由于控规用地地块划分较为机械,小地块之间互联不够,运用整体城市设计的手法可以很好的解决控规系统内部无法克服与协调的问题。

城市设计在控规中的作用篇6

【关键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观;城市设计;乌兰浩特新区罕山西街

关于规划角度的城市设计与建筑角度的城市设计的争论,在我理解,仅仅是城市设计阶段的不同,层次的不同,尺度的不同而已。根据其不同的阶段、层次、尺度,可将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定义为宏观城市设计,依次类推,控制性详规阶段为中观城市设计,修建性详规阶段为微观城市设计,包括绿地、广场、街廓的微观环境设计都可纳入这一层次。

由于生产力和人口的高度集中,城市问题十分复杂,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技术与艺术以及市民生活等广泛领域。城市规划是一种动态性、综合性、政策性和地方性的工作,尤其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尤为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我们的主要工作内容是:确定规划区各类用地的和适用范围,重点是“四定”工作即规划用地的定位、定性、定量以及定服务设施,同时还有道路定线、市政基础设施设计、以及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

控规中的中观城市设计根据控规的工作内容有其如下的工作原则:

1景观形象的多样性,丰富空间层次

针对影响城市景观形象的主要因素,确定相应设计理念,从空间结构、建筑形态、环境设施和道路绿化等要素中提出城市设计导引准则,达到对控规用地范围内总体形象的把握。形成整体、连续、由多种空间组成丰富有序的景观系统,突出景观形象的多样性,丰富空间层次,从而将绿化开敞空间、广场开放空间、住区聚落空间和行政办公区区等多种空间形态进行有机组合。

2城市景观突出空间序列和地段特点

针对控规设计题目,在景观设计中突出街道的空间序列性,以线性空间组织点状景观元素,形成个性元素的有序结构,为城市意象创造完美意蕴。在设计中强调地段将成为城市未来新区行政与生活中心的特点,添加城市新鲜、活跃因素,突出城市新区的活力。

3培育文化内涵,建构地方特色

在对城区整体概念把握的基础上,以街区景观为主题、结合区域特点、挖掘历史文化背景,设计中体现城市文脉。完善公共空间内的街道设施,合理组织雕塑、铺地、围栏、标牌、绿化、广告等各种造景素材,提升公共空间的人文品质;设置街区绿地、建构城市文化,创造出富有时代气息的城市街区新景观。

4现实的可操作性

对控规范围内的各个地块,从总体形态、空间结构、建筑形态、主要界面、环境设计等五个方面提出详细的控制导则,旨在将城市设计意图落实到每一街地块;确保在现实的规划管理操作中有充分的参考依据和标准,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5完善近期形象,顾及长远利益

设计原则需要强调的重要一点是在设计中要远近结合,保证近期设计不阻碍、损害和限制城市长远利益的发展,形成有效的发展可持续性。

乌兰浩特位于内蒙古兴安盟,总规中的定性为:全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罕山西街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定性为:处于全市主要发展方向上,以多层居住用地为主,集中体现乌兰浩特生态型、园林式的小城市特色的高标准、现在化设施齐全的新城片区,也是全盟的政治、文化中心。设计过程中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如下的设计目标:

5.1针对罕山西街街区将作为城市未来新区的行政与生活中心,在设计中塑造出以城市型景观为主,自然与人工景观交融、具有自身特色、整体性强的景观形态,引导人们的休憩行为与审美情趣,形成强景观性,强功能性,强公共性的良好城市中心区;

5.2确定城市设计标准,通过空间结构的重组、建筑形态的控制,景观环境的优化,营造出新世纪、人性化、高品位的城市中心街区景观;

5.3确定行政、生活、休闲的城市中心功能,创造层次丰富的公共空间系统,形成空间序列明确、景观节奏清晰、环境设施丰富、绿化植物配合的良好外部环境。

在具体的设计中,根据城市设计的基本理论,分区景观的重点控制要素为节点、标志、区域、路径、边沿等五要素。在控详中相应以节点、序列、重点区域以及地标等为核心,强调城市设计的景观控制性,综合控制街区的城市景观。

重点节点的控制

罕山西街的重点景观区段称为节点,是城市风貌的集中体现和城市形象的增强点,是人们往来行程的集中焦点。是一个区域的象征。这里划分为三类共计4个。其中,人民广场节点为活跃积极的开放空间,发挥着组织空间格局的主导作用,是区域的“核心”,罕山西街和铁西大路、经八路、科尔沁大道三个道路交叉口或地段为重要处理节点。

重点区域的控制

区域是二维平面,是城市内中等以上区域的分区,观察者从心理上有进入的感觉,具有共同的特征。本街区在城市设计中所需强调的重点区域有人民广场、行政办公区、商业副中心、二类居住区以及东部的下沉式公园。

罕山西街控规的城市设计中还具体论述了各主要道路街景的城市设计,同时考虑到乌兰浩特的实际情况,设计中还具体讨论了广告的控制性设计,在这不做具体论述。

参考文献:

[1]《城市意象》[美]凯文•林奇著

[2]《城市设计》[美]E。D培根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