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委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教育调研情况
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十分重视。两县政府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民族教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及省、地政府制订的相关条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落实省、地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使民族教育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确保了民族教育的优先发展。(一)基本情况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20xx年新建并投入使用2800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目前,乡中心校共有在校学生347人,其中,小学生227人,初中120人,少数民族学生共有55人,占总学生数的16。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中心校,通了省“普九”验收和20xx年“普九”复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共有教职工31人,其中任课教师27人,有7人为中专学历,12人为大专学历,3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合格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为100,中小学生毕业率为100,中学升学率为75。中心校配备有41台微机,拥有图书3000册。平均9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9册图书。20xx年中心校开办了双语班,抽调会讲本民族语言的教师开展语言会话课,为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呼玛县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利用省、地、县投入大量的资金改善了办学条件,增添了新的教学用具,安装了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教学环境的不断改善,为控制学生流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20xx年建起了2964平方米的新教学楼,目前,在校学生653人,其中,小学387人,高中266人,少数民族学生86人,占总学生数的13。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中心校1997年通过国家“普九”验收,20xx年又通过省政府复检,办学条件逐年改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已被确定为地级合格学校。全校教职工65人,共中任课教师55人,10人为中专学历,36人为大专学历,9人为大学本科学历,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教师月工资足额发放。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儿童入学率100,中小学生毕业率100,中学升学率为80。中心校配备有47台微机,拥有图书10646册,平均14人拥有一台微机,每个学生拥有16册图书。20xx年,中心校成立了双语班,抽调能用鄂伦春族语会话的鄂伦春族教师对鄂伦春族学生开展本民族语言会话课。为了改善民族教育的办学环境,省、地、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并实施新课实验,取得较好的成绩,不断地改善办学条件,控制学生流失。
十八站乡中心校鄂伦春族寄宿班创建于1989年,学校配备了一名领导主管寄宿班,做到寄宿班的各项工作有人管,现在寄宿班人数为45名,占全校鄂伦春族学生人数的50,从1989年起,每年县财政为鄂伦春寄宿班投入13万元,用以保证鄂伦春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支出。
(二)发展民族教育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经过不断的努力,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政策,同时还将鄂伦春族学生的助学金分别提高到每年小学生120元,中学生160元,对孤儿采取免费入学,并发放生活费、衣物和学习用品并且在冬季免收取暖费。乡党委、政府为鼓励鄂伦春族学生早日成材,规定并实施了鄂伦春族学生考取本科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专一次性奖励20xx元,考取中专和重点高中奖励1000元,并且报销学生假期往返学校的交通费。20xx年,大兴安岭地委做出决定(大发[20xx]12号)普通高中招生,鄂伦春族学生全部录取,重点高中招生降50分录取。
近三年来,初步统计,共向上级学校输送大学生、大、中专、高中毕业生29名,其中鄂伦春族学生11名。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始终把民族教育事业当作大事来抓,乡党委、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鄂伦春族等几个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收学杂费,并相继调整了六个人口较少民族学生助学金,将鄂伦春族助学金提高到,中学生每年290元,小学生每年210元;塔河县政府每年还拿出6万元作为教育助学专项资金,对考取大学本科的鄂伦春族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考取大、中专的鄂伦春族学生一次性奖励20xx元,孤儿考取的大中专的学生每人每年解决5000元的生活费和学杂费。并且塔河县普通高中招生对鄂伦春族学生实行免费上高中。
(三)民族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1、教师队伍专业性不强,教师业务水平不十分过硬。现在急需业务精、专业性强的新生力量来充实两乡教师队伍,更需要对现有教师进行知识结构、教育理念的更新。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应首先对现有教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进行新教法、新思路的学习。主动与外校建立联合,进行教师交流,送我们的教师走出去学习、观摩、实践,引进外地优秀教师或是高等学府的大学生志愿者,为我们进行新知识、新思想的交流,使我们教师的知识和思想与时代同步,使新鲜血液充实到我们的教师队伍中。
2、由于鄂伦春族乡村经济比较落后,一些鄂伦春族学生家庭贫困,考取高等学府后难以承受高额的学杂费,造成辍学。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建立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为贫困的鄂伦春族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贷款或是借鉴国家建立“西藏班”、“新疆班”的办法,建立“鄂伦春班”,为帮助鄂伦春族贫困学生、孤儿等弱势鄂伦春族学生或其它较少民族贫困学生,应采取这样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完成学业的保证。
3、两乡的鄂伦春双语班的教师,语言发音够不规范,授课比较困难。教师的发音带有较重的个人习惯,不能达到授课的标准,对学生学习规范的语言发音造成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尽快对双语教学的教师进行培训,学习国际标准音标,并建议拨付培训专款,以满足双语教学培训的需要,同时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族双语教学的发展。
二、文化调研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对民族乡的文化发展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促进民族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经济上的保证。
(一)基本情况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文化站,占地600平方米,设有一个鄂伦春族陈列室,展厅面积100平方米,馆藏文物有58件,均以鄂伦春族传统生产生活用具为主。设有一个剧场,面积为380平方米,排练厅面积为80平方米,办公室面积40平方米,白银纳乡文化站业余艺术团在职人员1人,演员50人,其中,少数民族45人,编剧人员8人,服装50套,年演场次达到15场,活动经费全部由政府拨付。曾多次参加文艺演出,都获了不错的成绩。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文化站占地400平方米,在职人员4人,乡文化站没有建立展览馆和文艺队,文化活动主要靠组织群众进行广场文艺演出,活动经费全部由财政拨付。这些由业余演员参加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都取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二)文化事业中取得的成绩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文化站积极参加省、地、县组织的各种文艺汇演、民族节日庆典等演出。白银纳乡成功举办了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建国50周年大型文体庆祝活动、多次组团参加呼玛县举办的“呼玛艺术节”、广场文化周等大型文艺汇演和呼玛县运动会,参加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0周年文艺汇演,均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白银纳乡先后被评为“省先进文化乡”、“全省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孟艳华、孟佳等在省、地级文艺汇演中均获得较好的名次,关金芳、关俊兰等编创人员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节日的篝火》(舞蹈)获首届少数民族汇演最佳创作奖,《拥抱烈士》、《巴力》、《鄂伦春的生活充满阳光》获创作一等奖,《港微》(桦皮工艺)获金奖,《希望的田野上》、《中国年》编舞获最佳编创奖。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文化站充分挖掘鄂伦春民族勤劳纯朴,能歌善舞的民族特长,老一辈鄂伦春人长期在游猎生活中积累了自编自唱、出口成歌的经验。新一代鄂伦春人秉承了这一优秀文化传统,在塔河县组织的建党80周年歌唱祖国大型广场演唱活动中,获一等奖;在鄂伦春族定居50周年大庆活动中获舞蹈二等奖,通俗歌曲三等奖。王宝贵、谢远臣等在省级汇演中获得很好的名次,《桦林随想》获群星器乐大赛金奖,《西阶依玛》、《鄂乡人民歌唱党》获艺术创作一等奖,《科技兴农靠小康》获省农民科技节二等奖,《鄂乡晨曲》获塔河县文艺汇演二等奖,教育艺术节二等奖。
经过少数民族工作者的不断努力,民族文化艺术得到广泛传播,使更多的人了解鄂伦春族,为鄂伦春族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虽然鄂伦春族一直拥有自己的独特的文化、信仰,但是由于缺少资金,没有将民族文化发展成为当地的经济支柱型产业。现在我区两个民族乡均被列入省级“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使鄂伦春生态风情旅游成为鄂伦春族乡旅游经济的主干。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首先由地、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鄂伦春族文化旅游业初具规模,尽早列入国家和省级建设计划,进而完善建设,打造民族品牌,以特色占领市场份额,促进鄂伦春族文化市场的形成,以文化产业拉动经济增长。
2、鄂伦春族文化遗产、语言、生活习俗流失太快,现在许多鄂伦春族人已经听不懂或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独有的萨满文化也流失殆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应及时抢救保护文化遗产。结合中国文联、中国民协关于“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计划”的契机,把鄂伦春民间文化,桦树皮文化,萨满文化,语言、歌曲等方面进行项目立项,力争得到各级政府支持,并争取将“鄂伦春萨满文化展基地”、“鄂伦春桦树皮之乡”列入民间文艺之乡的行列。
三、民族卫生调研情况
(一)基本情况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20xx年10月新门诊楼竣工交付使用,面积360平方米,设有门诊、药局、手术室、X光室、处置室、母婴室。全院职工14人,其中,医护人员11人。各医疗科室设置较为齐全,能开展普通的外科手术,备有心电和B超,基本能满足周边群众就医要求。鄂伦春族结核病患病率比较高,患者经过乡卫生院的长期治疗,使原有患者病情得到好转。该乡共有学龄前儿童146人,全部接种乙肝疫苗;育龄妇女共有514人,待产妇女共有24人,产妇100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0;现在年就诊人数约为3600人。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塔河第二医院),面积4084平方米,医疗办公用楼1600平方米,结核病房680平方米,为改善民族乡医院卫生工作环境,20xx年新建成了一幢1600平方米的门诊楼,已于20xx年8月交付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医疗就诊环境。全院现有职工59人,其中,医护人员50人。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物理诊断室、手术室等16个科室。塔河县外事办向日本争取10万元小额无偿援助的医疗器械,还配备双床程500maX光机,黑白B超、脑地形图仪等设备。使一部分原有的陈旧医疗设备得到更新,极大地提高了诊断的准确率。针对鄂伦春族结核病为高发病,十八站乡卫生院专门开设了结核病房,经过医护人员的细心治疗,已有部分患者由排菌性结核病人转为不排菌性结核病人。学龄前儿童250名,全部接种了乙肝疫苗;育龄妇女共947人,待产妇女有36人,产妇100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率为0,新生儿死亡率为0;现在每年就诊人数约为17316人。
(二)民族卫生事业取得的成绩
呼玛县白银纳乡是呼玛县第一个进行卫生院改革的乡;乡卫生院承担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的医疗救治、结核病防治、流行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20xx年,针对鄂伦春族乡群众的医疗及结核病防治的实际,县政府将鄂伦春族群众的核销医药费从每年拨付5.5万元,增加到了每年拨付15.5万元。
20xx年9月,塔河县十八站乡卫生院完成了医疗体制改革;十八站乡卫生院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的医疗救治、预防保健、地方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县政府在每年为十八站乡卫生院拨付139万元经费的基础上,每年增加5万元,今年拨款增加到149万元。鄂伦春族农民医药费实行全额核销政策,为此,县政府每年拨付鄂伦春族医药费34万元,十八站乡为保证专项资金得到有效使用,成立了医药费监管组织。该组织由县卫生局、乡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制定了每人每年核销的额度,并设有大病医药费统筹管理方案,对转院、住院的鄂伦春族患者制定了核销细则,从而更合理有效的使用鄂伦春族医药经费。
(三)民族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卫生技术力量薄弱和鄂伦春族医药研究开发经费不足。两乡卫生院现有医护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费,专业队伍素质提高缓慢。鄂伦春族医药开发研究经费短缺,制约了鄂伦春族医药研究工作的进程。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省、地、县应对医护人员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加大在培训经费上的投入,解决培训经费问题,对现有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从外地聘请优秀医疗人才,到民族乡开展医护工作,
建立鄂伦春族医药研究奖励机制,促进鄂伦春族医药开发的科学研究。
2、结核病是鄂伦春族高发病。20xx年,鄂伦春族结核病患病率为3.19,高于国家结核病患病率标准(国家标准2)。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加强对结核病的防治力度。
3、两乡的医疗硬件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十八站乡600平方米的结核病房已属于危房,低矮潮湿,不利于结核病人休息;白银纳乡还没有专设结核病房,设立专门的传染病房是控制结核病等传染病出现新发的关键;鄂伦春族乡医疗设施还不齐全,应为两乡卫生院购置必备的医疗设备如:彩超、细胞计数仪、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磁疗机、血流变仪等设备,以提高医疗确诊率,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服务。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省、地、县加大对卫生院硬件建设投资力度。可采取省支付50,地支付30,县乡自筹20的方法筹集资金,帮助两个民族乡新建结核病房,使结核病人与其他病人隔离,购置必要的设备,有利于提高乡医院初诊的准确率。
我们相信,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们的辛勤努力,鄂伦春族乡的各项社会事业一定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三个阶段1.传统医学伦理学:即医务伦理学2.现代(生物)医学伦理学:3.生命伦理学:
生命伦理学的具体任务是:面对道德难题,为人们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选择。
伦理学的基本任务是:1.做人道理的感悟2.面对困惑的选择3.幸福和谐道路的寻求
作为科学的医学其任务是解决“能”或者“不能”的问题,而伦理学的任务是面对医学技术在实际中的应用,提出“应该”还是“不应该”的问题。
医学伦理学是一门研究医学中的各种关系,以解决现实医学中种种道德难题和冲突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又称道德哲学,核心是医患关系问题
临床生命伦理学的核心内容:医学人道主义
医学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①尊重病人的生命及其价值最基本的。②尊重病人的人格与尊严最本质的。③尊重病人平等的医疗权利尊重的具体体现。④对社会利益及人类健康利益的维护。
医学伦理学原则
(一)生命神圣与价值原则(伦理学的最基本原则)1.尊重人的生命——道德义务
2.尊重生命的价值——道德责任
(二)有利无伤原则1.有利与无伤的关系.
2.医疗伤害的种类①技术性伤害:②行为性伤害:③经济性伤害:
(三)尊重与自主原则
(四)公正与公益原则
医学伦理学原则的应用的主次序列:首位是生命价值原则,其次是有利无伤原则、尊重与自主原则、公正与公益原则。
医—患关系的概念:医—患关系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与病人为了诊断和治疗的需要所建立起来的相互间特定的医治关系。医—患关系包括技术关系与非技术关系
技术化、商业化、民主化、法律化,这就是医—患关系的现代特征。
建立人道医患关系的原则:
1、确立临床医学人的价值原则.2、坚持对患者全面负责.3、发扬人类应有的同情心.4、避免“科学主义”的影响.5、努力学习人文科学知识.6、提高人际关系交往能力
适合我国国情的病人权利的基本内容:1、病人的医疗权2、病人的参与医疗权3、病人的医疗自主权和知情同意权4、病人的隐私保密权。5、病人的拒绝治疗和拒绝实验权6、病人的医疗监督权
干涉权:是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医生用来限制病人自主权,以达到完成医生对病人的职责与义务的权利。
医生干涉权使用的二个特点:1.医生的行为是善的,一切都是为了病人的利益。2.有关决定由医生代替病人作出,而不是由病人作出。但是,医生行使干涉权必须合理且有所监督。
医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①医生权利与医生义务的关系:义务是权利的前提;②医生权利与病人权利的关系:医生权利服从病人医疗权;③医生义务与病人权利的关系:医生义务与病人权利是统一体。
知情同意的含义:在医疗中,医务人员(医方)向病人提供有关诊疗方案及与此方案相关的足够的信息,由病人作出选择和决定
知情同意具有以下特征:①义务性:②意向性:③自愿性:④形式多样性:
知情同意的四个要素:①信息的揭示:②信息的理解:③自愿的同意:④同意的能力:
关键词转化医学伦理管控
中图分类号:R-052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6-1533(2013)01-0032-05
Situationandthoughtsonethicsdefendfortheresearchoftranslationalmedicine
LUWenping,ZHANGKan
(DepartmentofScientificEducation,ShanghaiMunicipalHealthBureau,ShanghaiHealthDepartment,Shanghai200040,China)
ABSTRACTTranslationalmedicineasanemergingdisciplinehasbeenpromotingthedevelopmentofmedicinebyuseofmultidisciplinarystrategies.Ithasbeengraduallyintegratedintothevariousdisciplinesandhasbeenplayingamoreimportantroleinmanyfieldssuchasstemcellresearch,biomarkers,cellsignalingpathway,drugsandappliancesresearch,personnelmedicineandsoon.Followingthedevelopmentoftranslationalmedicineresearch,someclinicaltrialsmaycertainlyhavedamageandpotentialriskstothehumanbodyandthereareavarietyofethicalissues.Althoughscientificresearchandethicsismutuallycontradictory,bothareconsistentingeneralandcandeterminethesocialprogress.Somesignificantprogressinscientificresearchwillinevitablyputforwardhigherrequirementstoethicswhilehighethicalstandardswillguideandpromotescientificresearchtogoforwardintherightdirection.Bothcomplementeachother.Inviewofthestrongsupportofethicsdefensefortranslationalmedicalresearch,wesuggesttofurtherimprovethesystemofethicalregulationandplaytheeffectivenessoftheinstitutionalethicscommittee,tocontinuouslyincreasetheintensityoftheethicstraining,tostrengthentheethicalandmoralcultivationofresearcherssoastosolidhumanitiesfoundationforthedevelopmentoftranslationalmedicine.
KEYWORDStranslationalmedicine;ethics;control
1转化医学概述
转化医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现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从1992年美国《科学》杂志首次提出“从实验室到病床(BenchtoBedside,简称B2B)”的概念、1996年《柳叶刀》杂志第一次出现“转化医学(translationalmedicine)”这个新名词至今[1],转化医学在医学研究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这种运用多学科交叉策略来推动医学发展的学科有望成为现代医学研究的一个新的起点与方向。
1.1转化医学的概念
转化医学强调从实验室到病床,号称“床边实验室”,那到底何谓转化医学?转化医学是指将医学或生物学基础研究成果迅速且有效地转化为可在临床实际应用的方法、药物或器械,然后再将现实使用结果反馈并指导基础研究[2]。它被认为是连接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桥梁,在从事基础科学发现的研究者和了解患者需求的医生之间建立起了有效的联系。从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将其凝练成科学问题进行基础医学研究,再将研究成果应用到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使其真正发挥作用,这是一个从基础医学到临床应用的双向进程。转化医学的出现填平了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之间的鸿沟,让医学科技进步的成果惠及患者和全体公众。
1.2转化医学研究的若干热点领域讨论
随着转化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现已逐步融入了各个学科,并在干细胞研究、生物标志物、细胞信号转导、药物与新型医疗器具研发及个体化医学等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3]。
1.2.1干细胞基础研究及其临床应用
干细胞具有自我复制的能力,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分化成各种功能细胞,根据其发育阶段,干细胞分为胚胎干细胞和成体干细胞[4]。自20世纪末干细胞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以来,干细胞研究,尤其是在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系统疾病以及肝脏疾病等重大疾病的研究已成为生命科学领域的焦点[5]。骨髓干细胞移植是目前干细胞应用于临床的最成功的典范,为无数白血病患者带来了生的希望,临床疾病治疗的应用价值不可估量。然而由于技术局限,存在诸多伦理难题,大多数干细胞研究仍停留于实验室,与临床应用严重脱节。
1.2.2疾病相关基因及分子研究和应用
生物标志物是一类可供客观测定和评价的一个或某几个生理、病理或治疗过程中的某种特征性的生化指标,通常是特殊的小分子、蛋白质或核酸序列,通过对它们的测定可以获知机体当前所处的生物学状态或疾病进程[6]。这些疾病的特异性生物标志物,将有助于疾病的鉴别、早期诊断及预防,有助于疾病的治疗以及不良反应的监控。在疾病的预测、诊断与治疗评估、个体化治疗方面具有广泛前景。临床方案的监管审批、起始场所、募集患者、临床数据库建立与维护等分子标志物临床应用研究,需要新技术、新方法临床准入管理,同样需要科研伦理评估在日常科研活动中导之以行。此外,值得关注的重点还有再生医学技术研发与组织工程构建和新型移植外科技术等发展迅速,也迫切需要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的有效支撑。
1.2.3药物与医疗器具研发
药物与医疗器具研发是转化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无论是传统药物改良还是新药与器具研发,无论是传染病疫苗与肿瘤疫苗的研制,还是新型医疗器具的开发,都需要转化医学的推波助澜。有了临床工作者的参与,不仅可以提高临床试验的成功率,有效降低成本投入,缩短研发周期,更有利于判断药物敏感、药物耐药以及药物和器具的副作用,提高个体化治疗水平,解除患者的痛苦。
2转化医学研究中涉及的重要伦理问题
转化医学研究以现代生物医学技术为基础,以人为研究对象,在强调临床应用的同时带有一定的实验性、不确定性,无可避免地对人体存在一定的伤害和潜在危险,而生命伦理学是对人权和尊严的价值关怀,两者的碰撞与冲突势必引起一系列伦理问题。自然科学与道德哲学,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两者分属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变革速度不一。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发生矛盾甚至是激烈冲突也是必然的。
2.1受试者利益保护问题
保护受试者利益是医学伦理的第一原则,它要求医务人员有义务不可有意或无意地伤害受试者,在科学研究中要权衡利弊。《赫尔辛基宣言》规定,当科学的利益与人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以人的利益居先。其中主要包括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与有利无伤。
2.1.1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与确保受试者的隐私是一切涉及人体研究活动和行为的伦理学基础,也是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的主要伦理要求之一,《纽伦堡法典》中首次明确了知情同意原则,它的目的是提供相关的知识和信息来保护受试者,使受试者了解自己在试验过程中的权利,帮助他们作出知情选择:同意或拒绝。同时,应当关注弱势人群,确保受试者的选择是公平的,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将被记录。研究进程中必须具备适当的监督措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
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知情同意书内容告知不充分,涉及受试者利益的关键信息往往缺失[7];不少知情同意书过于格式化、专业化,使受试者无法完全理解;有的知情同意形同虚设,难以消除“医生”角色的影响,缺乏使人自由判断与选择的能力,可能会流于形式甚至“去责任化”;给予受试者考虑的时间较少,研究对象从了解知情同意书内容到签署知情同意书用时不到1d[8]。
2.1.2有利无伤原则
有利无伤与最小化受试者的风险是医学伦理学的另一基本原则,它要求对受试者和患者实施有利的医学行为,在解除或减轻痛苦、治愈疾病或缓解症状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他们的伤害,尽可能避免疼痛与痛苦、损害与残疾,使他们在生理上和精神上真正受益。转化医学研究可以促进新药物、新仪器、新疗法早日应用于临床,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有利无伤与最小化受试者风险在原则上是一致的。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临床科研缺乏系统的伦理学管控,往往没有进行严密的设计和充分的动物实验,没有进行正规的Ⅰ、Ⅱ期临床试验,便贸然进行Ⅲ、Ⅳ期临床试验;有些甚至还未严格考察药物的毒副作用便直接大量应用于临床,从而导致严重灾难的例子时有发生。如1937年,美国某工厂使用二甘醇代替酒精生产磺胺酏剂,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结果有300多人发生肾功能衰竭,107人死亡;1959年震惊全球的“反应停”事件,致使“海豹肢畸形”患儿在日本大约有1000名,在西德大约有8000名,全世界超过1万人。
2.2伦理监管明显滞后
国际医学杂志编委会(ICMJE)声明,自2004年开始,必须增加临床试验的透明度,扩展了登记注册及增加报告结果的要求,登记的最后期限是第一例患者临床试验开始后的21d,否则将导致结果被拒。目前医学伦理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不仅国外的杂志,许多国内杂志,如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的稿约中均加入了有关医学科研伦理方面的要求[9],要求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并取得受试者的知情同意。而在国家层面,相应的管理整体仍较为滞后。2000年以前,仅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0年以后,虽陆续出台了一些规定、办法,但内容上仍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对于伦理监管的作用十分有限。
以干细胞研究为例,我国目前与此有关的规定只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与《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且比较宽泛,并没有规定从事干细胞研究的机构需要进行审批获得许可证,也没有规定相关人员所需具备的资质;没有要求从事干细胞研究的机构在相关管理部门对胚胎来源、干细胞系如何建立、克隆胚胎或杂合体和嵌合体如何形成和销毁等进行备案,因此很难对之进行有效监管。我国成体干细胞的基础研究发展迅速,成体干细胞临床应用却超越临床试验,出现一系列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引起公众关注。2009年3月2日,卫生部颁发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但对干细胞研究和临床应用的规范有待细化。
因此,有关部门制定“成体干细胞研究和临床应用的伦理准则”严格准入制度,规范科学行为,显得特别迫切。
2.3伦理审查质量参差不齐
我国伦理审查起步较晚,制度建设也不够健全,且发展不平衡,虽然卫生部于2007年出台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对伦理委员会有明确的要求,但是缺乏操作指南和制度保障。不同机构伦理审查的标准不一,重视程度、人员素质也不尽相同,因此审查质量相差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转化医学的发展。
有些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工作仅限于研究者提交的研究方案,很少对整个试验过程进行跟踪,也极少要求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提交方案变动或其他相关的反馈信息,难以真正实现对研究项目的伦理监管[10]。经调查,机构伦理委员会工作中存在下列问题:无SOP或未能遵循SOP,流于形式,游走批准,不少会议记录不符合要求,往往用非专业语言表达专业问题;科研方案的科学性、研究者的资格、试验的设备、多中心质控、数据管理等试验方案审查不全面;知情同意书内容审查不全面,往往有风险无权益;过程审查不到位,修改后反馈意见、年度审查不够及试验过程和再审查缺如。
2.4对伦理的认识不足
一项研究显示,在生命伦理学的一些基本概念的了解上,比如对生命伦理学不伤害原则的了解,正确率为78.33%;对生命伦理学基本范畴的审慎的认识,正确率只有61.67%;尤其是在生命伦理学基本范畴的权利选择中,选择医生权利的占到51.67%,大大超过了选择患者权利的41.67%。说明对生命伦理学的一些问题及基本原则的认识上是存在偏差的[11]。
在我国,伦理之所以引起了大家的广泛重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国外期刊对于伦理审查的要求,以前我国不重视伦理审查,许多研究人员都遭遇过在国际专业学术期刊时,因为缺少伦理审查程序而被拒绝的尴尬。人们对于伦理只是一种被动需求,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相关需求的人不会主动关心伦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众对于伦理的认识十分有限,更不用说将伦理的理念、原则贯彻于研究和医学实践中了。
3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的有效支撑
生命科学回答能够做什么,伦理辩护解决可以做什么。虽说科学研究与伦理道德是一对相互冲击的矛盾,但两者在总体上又是一致的,共同决定着科学进步与社会前进的步伐。科研的每一次重大进步必然会对伦理道德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伦理道德的高标准又指引着科学研究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两者相辅相成。
3.1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研究的规范作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生命伦理学通过一系列规则、制度和程序来规范科学研究的行为,明确应该做哪些、怎么做,维系了整个人类的道德价值体系。在伦理的规范框架下,转化医学研究才可以有的放矢。伦理的规范既是对受试者的有效保护,也是对研究人员的有力支持。
3.2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研究的引导作用
不管科技多么强大,它都必须受伦理的引导。作为意识形态,伦理道德对转化医学研究的发展具有方向性意义。任何一项人类的科技发现或发明,是否能加以应用和推行,首先要衡量其对人类生存和社会长期发展的利弊,伦理辩护的意义就在于此,能够给予转化医学研究理性指导,引导其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为人类造福。
3.3伦理辩护对转化医学研究的促进作用
现代医学科学具有两个主要支撑点:医学人文精神及医学诊疗技术。没有了人文精神,医学就失去了灵魂;没有了临床诊疗新技术,医学就失去了躯干。
我们认为,医学伦理是对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进行分析,能够弥补单纯的生命科学理性的不足,一方面,能解决转化医学研究中由于不同价值冲突引起的伦理道德难题,另一方面,不断出现的伦理道德难题也为转化医学研究注入新的活力,从而不断促进创新发展。
4转化医学中开展伦理辩护的相关政策建议
4.1进一步完善伦理监管的体系
伦理监管是一个涉及多机构、多部门的系统性工作,不仅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制度,还需要各级专业团体发挥专长,统一审查规范、建立评估体系,需要大学及研究院所、医疗单位积极配合,规范操作、加强自律。只有充分加强各方的协作配合和沟通交流,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伦理监管的效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差距和解决相应的问题,进而不断完善整个组织监管体系,促进生命伦理良性运行机制的形成。上海是我国开展生命伦理研究和实践最早的城市,政府在伦理建设中扮演着规划、引导、服务与监管者的重要角色,任重而道远。
4.2进一步发挥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功效
机构伦理委员会作为受试者权利得到尊重和保护的重要环节,在规范生命伦理学的有序发展和医学临床实践中,发挥着独特而无可替代的中心作用,是知情同意原则和有利无伤原则得以坚持、受试者利益得以有效保护的关键。因此,伦理委员会要不断加强能力建设,要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建立规范的伦理审查规则,不断完善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伦理委员会的功能与日常管理,尤其应重点完善研究伦理的审核,包括知情同意书的审核、跟踪审核、严重不良事件的审核,所有审核的资料应有良好的记录和档案管理;营造把受试者安全和权益放在首位的文化氛围,对医务人员开展医学伦理咨询与帮助,以使医务人员掌握生命伦理的原则和相关的法规要求,逐步扩大机构伦理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特别需要坚持伦理委员会的独立性,有效发挥伦理委员会的功效,着力推进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更好地发挥伦理委员会的作用。
4.3进一步加大伦理培训的力度
定期、持续、规范的伦理知识培训对于全面提高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成员的专业化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不同人群开展分层、分类的伦理培训将有利于伦理更好地发展,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的伦理培训以提高领导层对伦理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对伦理委员会委员与秘书的培训以提升伦理审核与咨询服务的水平,起到有效“把关”的作用;加强对研究者及医务人员的培训以丰富其伦理知识,增强其保护受试者的意识,规范临床科研及日常工作行为;加强对公众的培训以普及伦理知识,取得社会对于科学研究的理解、监督及配合,这就能够将外在的压力逐步转变为内在的驱动力,从而提升能力,促使我国生命科学研究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4.4进一步加强研究人员的道德修养
揭示人类生命运动的本质和基本规律是医学科研的基本任务,要不断认识和根治疑难疾患,这不仅需要转化医学研究人员的聪明才智,更需要研究人员具备崇高的医学科研道德。良好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是保证转化医学研究顺利进行的充分必要条件和前提。因此,在转化医学研究中,一定要强化研究人员的伦理道德修养、加强科研自律,提升生命科技的社会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如果你们想你们一生的工作有益于人类,那么,你们只懂得应用科学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一切技术上奋斗的主要目标——用于保证我们科学思想的成果会造福于人类,而不致成为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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