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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范例(3篇)

发布人:网络 发布时间:2024-10-09

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主要目标

在加强农产品农药检测的前提下,县城、乡镇、大型蔬菜生产基地自产农产品的农药超标率不能超过去年,且稳中有降;县城、乡镇自产畜产品的“瘦肉精”检测平均下降0.1-0.2个百分点;全县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获证企业包括正在申办的企业);县城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有一个以上乡镇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食品批发市场、超市全面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县城学校及中心镇的中学全面量化分级管理在去年70%的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提高全县的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县城(含县城所在镇)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分别达80%和7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好六个专项整治

1.开展“白板猪”专项整治。从7月中旬开始,在全县开展一场以打击“白板猪”为主要内容的肉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入手,对全县的生猪屠宰点进行清理整顿,对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猪肉”的窝点予以彻底取缔,对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场肉产品的经营和餐饮单位、个人,要集中力量予以坚决打击。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宣传,动员全民参与打击“白板猪”,切实保障我县人民食肉安全。

2.开展酒类市场整治。加大对无证照酒坊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使用甲醇、合成乙醇和工业酒精等非粮食作为原材料酿造、勾兑散装白酒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制售白酒的窝点。

3.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整顿规范盐业市场秩序,打击私盐交易,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小包装食盐、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行为。检查食盐生产环节,加强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

以上3项工作由县经贸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畜牧水产、食品药监局等部门实施。

4.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由县卫生部门制定全县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及学校、厂矿、机关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检查和监督,对学校周边地区饮食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的摊点,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建立和完善开办者的相关责任制,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会同教育局等部门实施。

5.继续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以乡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为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整治和规范。

6.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重点对城区市场销售及以酒楼、食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加工单位进行整治,严格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行为。敦促餐饮业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与合法豆制品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豆制品的质量安全。

以上2项工作由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二)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有效遏制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

2.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一会两站”。推行建立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队伍,填补监管空白。

以上2项工作由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三)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和认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全县达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30个以上。

2.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计划,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禁用限用农药和兽(渔)药物的规定,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的专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以上3项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质监、工商、畜牧水产等部门实施。

(四)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

1.严格对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要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厂点的普查建档工作,严格证后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对发现有生产假冒伪劣、掺杂掺假食品违法行为的获证企业,要坚决依法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按照县质监局的部署,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2.深入开展食品执法打假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县府办《*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东府办〔*〕24号)的要求,认真总结本辖区*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年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的工作重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米、面、油、桶装水为重点产品,以作坊式加工点、有制假记录、无标生产和质量卫生不稳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无证照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工作。尤其针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要组织研究提出具体监管意见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要专门针对无证照(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品的违法现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无证无照或者证照不齐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定期监督检验和重点监督抽查的食品要覆盖25种以上。规范食品标签标志,加强对非食品原料的风险监测,严厉打击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

以上2项工作由县质监局牵头负责,会同县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实施。

(五)进一步整治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要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

2.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大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开展重点区域、经营者自律承诺和节日食品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

3.继续深入推进我县市场食品准入管理。要在*-*年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做好扩面、巩固、提高工作。要按照市场食品准入管理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同时,对已实施准入管理的市场、超市,要“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准入管理制度,提高准入管理水平。

4.继续推进“三绿工程”(绿色通道、绿色市场、绿色消费),确保上市销售食品的渠道正、品质好、手续全。

以上4项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会同县卫生、质监、农业、经贸等部门实施。

(六)加强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儿童食品和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

2.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严格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和监督。要在*年8月底前,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3.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定型包装食品和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各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联合监督执法行动。

4.加强集体食堂的监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开办者的相关责任制。

5.加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情况。开展对蜜饯、酱腌菜、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防腐剂、色素和甜味剂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以儿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在儿童食品中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以上5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负责,会同县质监、工商等部门实施。

(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启动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网络建设。继续配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开展乳制品、猪肉、香精香料、甜味剂等品种的信息主动收集、分析工作。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品种和环节,选择重要危害因素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

2.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全面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源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积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回访督查制度。

3.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规律,建立健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规范,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监察力度。加大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力度,尤其要抓好对大案要案的督办和查处,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以上3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行动计划,并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市政府将组织对我县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综合评价。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各方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社区、村委会;经贸、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要与各自监管范围的食品企业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在条件适宜的地区、行业开展试点,探索综合监督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销地与产地全链条监管、中心城市与生产基地共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新路子。

(三)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消费

制定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能力。注重宣传各类放心食品,正确引导消费。建立食品专项整治新闻制度,及时食品安全信息。

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篇2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春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期。加强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村委会、乡直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我乡专门成立2013年春节期间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农产品安全监管中心、农技站、兽医站等部门干部为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乡农产品安全监管中心牵头,其他部门协助配合,全力抓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节日农产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技术指导,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乡农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以规模种植及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对基地业主、蔬菜种植面积较大区域农民的的技术培训,指导他们科学施肥用药,做好施肥用药的品种、施肥用药时间、用法用量、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生产记录,强化生产环节管理,从源头抓起,预防为主,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防治任意加大农药用量与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收的行为,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初级农产品的检验监测,强化“四大场所”的监管

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加大“四大场所”(基地、市场、商店、食堂)等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对叶菜类、花菜类、芹菜等大路菜和设施栽培食用菌农药残留检测,对农药残留超标农产品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检测信息公开与管理、日常监管与专项监测,督促基地、市场、商店、食堂等经营单位加强自检责任。

严格市场巡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乡农技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要加强对农资市场巡查,督促农资经营者做好台帐,加强对高毒禁限用农药的经营和使用的监管与指导,督促农药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用药的宣传指导工作,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上街提供咨询服务、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广泛宣传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安全等有关的知识,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规范生产、守法经营的社会氛围。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好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减少负面影响。

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策建议;潜江市

中图分类号TS20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13)16-04-02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吃饱还要吃好”的消费理念已深入人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重要的基础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从“十一五”开始,农业部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全国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投巨资对全国涉农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进行了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得到有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逐年向好,但是制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很好解决,监管工作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1潜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近年来,潜江市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努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最放心市”的总体目标,积极构建市、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大力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1.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在全市各区镇、办事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局)挂牌成立了区镇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进一步加大争取国家投资200万元,完成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建设,购置检测仪器80余台套,检测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全年抽检样品数量达8000个。市财政拨专款为全市区镇处质检站建成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全年累计抽检样品7000个。

1.3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42项,其中省级标准2项;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42个,建成优质稻、双低油菜、蔬菜、小龙虾、优质鱼板块基地4万hm2;建网络农户10万余户,占农户总数60%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种养规模占农产品生产的40%以上。

1.4农业投入品监管进一步强化积极开展动物卫生检疫、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严把投入品源头关。对源头市场、重点市场、重点乡镇,分品种、分批次、分来源逐户抽检,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全市没有发生“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非法添加物污染事件,农资产品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6%以上。

1.5“三品一标”认证扎实推进全市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171个,其中绿色食品7个,无公害农产品16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绿色食品用标率100%,无公害农产品用标率达到50%。拥有省级农产品著名商标5个,省级著名农产品4个。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潜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2.1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农药企业为了提高药效,在常规农药中非法添加非登记成分,甚至添加禁用高毒农药现象依然存在。市域外饲料非法添加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潜在威胁大。

2.2基层监管力量依然薄弱镇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在改革中转变身份,成了民办非企业机构,“机构性质、人员身份、经费保障”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村级还未配备监管信息员,如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信息来源少,处置反应慢,应对不及时等问题。

2.3标准化基地建设标准不高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瓜果菜标准化程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标准化环节多限于病虫害防治,标准化基地规模小、档次低的问题比较普遍,生产档案记录制度难以落实,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制度推行艰难。

2.4检测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测人员专业水平低、仪器操控能力差,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镇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还处在卡片式检测阶段,农药残留检出率低,检测准确性有待提高。

3建立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

3.1广泛宣传培训,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一要通过放心农资下乡、农业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借助电视专题、网络平台、报刊专栏等媒介,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要采取以会代训、知识讲座的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基层农技干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产品标准化、监督检测、应急处置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和监督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掌控技能。

3.2健全监管检测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础要按照“建立市一级、健全镇一级、完善村一级”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一级要做到机构职责明确,经费保障有力,检测能力提升。镇一级要做到明确机构性质,明确人员身份,明确工作经费,配备检测设备,尽早完成公益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尽快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村一级要采取“以钱养事”、“转移支付”和“以奖代补”等形式,尽快在村干部中聘请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负责信息收集、产地准出以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

3.3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关一要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加快制订、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和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做到有标可依。二要切实抓好标准集成转化,对优势作物分品种制定单项的技术手册或明白纸,发放到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三要培育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按照“龙头+基地+标准化”的基本模式,巩固、扩大基地建设规模,不断提高规模化、基地化、组织化、标准化程度;四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基地环境条件,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生产过程,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档案,确保生产规范化;五要加快品牌建设,通过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力度,不断提高名优安全农产品的比重;六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品一标”认证产品的监管,严格程序,提高准入门槛,严把申报关和认证质量审核关,建立完善认证产品的产地、产品档案,切实加强对认证企业和认证产品的动态监督管理,维护好“三品一标”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社会信誉,确保“十二五”末,“三品一标”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总面积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

3.4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农产品生产投入品管理一要全面推行农作物主要品种公告制和农药、渔药、兽药、肥料等农资产品推荐制,让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优质农资产品;二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承诺制度》、《农资案件查处备案制度》,督促农资经营户开展诚信经营承诺,建立经营台帐,实行可追溯管理;三要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办公室,畅通举报渠道,对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案件坚决予以查处,对无证经营网点坚决予以取缔。

3.5强化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不合格农产品退出制度,加快推进产地和销售市场的无缝对接;加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监测制度,尽快建立起方便、简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查询系统,强化可追溯管理效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6开展风险评估预警,科学应对和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一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尽早制订、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地对舆情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工作;三要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把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位;四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和专家组,主动做好热点问题的解读,避免问题发酵,造成消费恐慌。五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掌握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预防、早处置。

3.7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一要制订完善“三品一标”农产品申报认定奖励机制,农业“三品一标”品牌要比照市著名商标、章华质量奖励标准进行奖励。二要尽快投资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将市域范围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社纳入到可追溯平台监管范围,指导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为质量追溯提供依据。三要制订相关“以奖代补”方案,对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的单位给予相应补贴。市财政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年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