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高效发展煤矿机电设备科学管理
[中图分类号]C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347-01
引言:
在实现高效的生产发展视角下探讨煤矿机电设备如何实现具备科学的管理方式,以达到从大体上解决煤矿生产的安全问题,实现科学的、绿色的、高效的煤矿安全生产发展目标。我国是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煤矿资源拥有的重要国家之一,煤矿的生产发展直接与国民经济的总体提高相关联,同时也是实现国家综合国力竞争的其中的一个重要途径,所以,煤矿机电的科学管理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提高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煤矿机电设备在生产发展中得到不断完善,各种型号和各种特征的机电设备在煤矿生产中担任着发展的重要角色,对煤矿机电设备的科学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煤矿生产设备在发展中的维修和管理技术日臻完善。煤矿机电管理发展的思路目前这个阶段要先从精细化管理人手。精细化管理就是将管理的对象分解量化为具体的数字、程序,在管理目标、标准、任务、流程等方面进行细分,实施精确计划、精确决策、精确控制、精确考核,是与现代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一种管理理念,是一种高效、节约的管理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耗费的资源,从而降低管理成本。
一、现阶段我国煤矿机电设备在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现阶段,我国多数煤矿矿企在机电管理的方式上绝大多数都还处在粗放式的基础之上,管理层次相对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管理中就必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重点归纳总结出几个方面的问题,以方便相关企业参考,并该井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
(一)现代化管理系统很难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中施行
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必须考虑的主要生产途径,煤矿机电的安全运行直接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联,同时也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如果在煤矿机电管理设备中没有实现科学的安全管理,就会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埋下无穷的隐患。
(二)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权责不明,管理力度分散
煤矿企业在机电设备管理方面,处以相对分散的权力管理措施,没有实现明确的权力与责任管理。煤矿机电设备选型是在设备规划工作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由于这一工作尚处于粗放式的管理,导致设备购置和使用存在着部分脱节现象,设备的买、用、修、改造方面各单位存在互相扯皮,各行其是的个别现象,职能部门权威性不强,会造成部分设备闲置、积压,使设备利用率没有完全发挥。
(三)机电设备管理效率不明显
粗放式管理导致设备管理效率低下,从而影响整个煤矿生产效率,降低矿企经济效益,严重情况下还会导致矿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煤矿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煤矿机电设备粗放式管理中,基础管理的总帐、台帐、明细帐部分为手工记帐,部分微机管理没有实现信息联网管理,工作量繁重,以物易物,帐、物不符现象时有发生,系统分析、汇总、统计均非常不便,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与现代化要求不符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煤矿机电设备更新换代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新型设备的引入投入生产,是原有基本管理工作专业素质的煤矿职工无法胜任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从而导致不少机电设备在工作中无法发挥其原有的工作功能。
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创新措施
(一)煤矿机电设备实现集约式管理措施
集约式管理措施主要是以高效率的管理工作为目标,实现高度的生产发展要求。煤矿机电设备的主要作用是降低煤矿生产中的危险系数,提高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系数,达到总体经济效益的快速全面提升。这就要求,在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面要实现集约式管理,每一管理步骤和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煤矿高效、稳步、安全地生产。
(二)煤矿机电设备专业管理人员的培养措施
什么人从事什么类型的工作,什么素质的人能够在其岗位上实现怎样的工作效果。这就表现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和专业维修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坚实的专业技能。然而,现阶段我国不少煤矿企业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还相对比较薄弱。专业技能和高端技术人员数量少的惊人,大多是以表面形式的人才来充当专业技术人才,煤矿企业专业技能人才的断层局面随处可见。煤矿企业没有过硬的专业的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就会给煤矿生产的安全问题埋下了无穷的隐患。
面对这一问题,煤矿企业应加大机电设备方面人才队伍的建设,加强专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出台相关可行的人才激励和创新发展激励制度,实现高端技术人才和高端管理人才的不断引进和不断提高。
(三)严格设备购进程序的管理制度和精细化维修研究创新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购进时必须严格把关,层层精细化管理,在设备质量和可行引进方式上要从严处理,每一购进程序都要实现严格的审核和量化管理,保证机电设备的高质量引进。同时,在设备运行工作中要实现每一环节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专业维修人员在维修技术方面不断研究创新,从根本上实现核心技术的发展创新。
结束语
总之,目前煤矿的机电管理,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以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为中心,以“管理、装备、培训”为原则,以标准化统揽工作全局,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以机电现代化管理系统为平台,扎扎实实地搞好机电管理工作,确保实现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的工作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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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康晓龙.煤矿设备运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年18期
[3]陈熙强.关于矿井机电维修方式的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年09期
关键词:能源;灾害事故;对策
一、煤炭的地位和煤炭生产的基本特点
(1)煤炭工业是资源性行业,煤炭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煤炭企业的寿命取决于其拥有的资源量,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受其资源条件的制约。由于资源条件差别很大,煤矿发展不平衡性在行业中十分突出。
(2)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料。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以能源为主的产业结构不会改变,煤炭工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产业,它支撑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3)我国的煤矿种类多、分布广,在我国所有省、市、自治区,1264个县均有分布。
(4)煤炭工业是高危险行业。我国煤矿以井工矿为主,煤矿的生产系统在地下数百米,甚至上千米,且呈管网式布置,半封闭式结构,瓦斯、煤尘等多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致灾因子共存于同一环境,使煤矿容易发生多种灾害事故。煤矿作业场所又处于移动和变化之中,不断有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生产条件和灾害的复杂程度也随之增大。因此,在各工业部门中,煤矿的事故发生率高,伤亡最为严重。
二、煤矿的主要灾害及灾害事故现状
2.1煤矿的主要灾害
(1)我国煤矿均为有瓦斯涌出的矿井,全国煤矿的年瓦斯涌出量在100亿m3以上。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3。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占49.8%,煤炭产量占42%。煤与瓦斯突出是我国煤矿灾害中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所以,我国是世界上煤与瓦斯突出很严重的国家。
(2)我国煤炭资源的埋藏条件复杂。大中型煤矿中,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属于复杂或较复杂的煤矿占33.09%。开采深度也大,2005年,平均开采深度约为430~450m,而且每年平均增加10~20m。这种复杂的煤田地质条件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和事故隐患。多年的生产实践表明,我国煤矿的主要灾害有瓦斯、水灾、火灾、尘害、热害、煤岩动力灾害等。
(3)我国绝大多数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性。国有重点煤矿中,87.37%的煤矿存在煤尘爆炸危险,而且60%左右的矿井的煤尘爆炸性强烈。1960年,山西省大同老白洞煤矿发生的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684人,矿井被毁。2005年,黑龙江省七台河东风煤矿的“11·27”矿难,死亡171人,也是煤尘爆炸所致。
(4)从我国煤矿主要灾害的变化态势可以看出,随着开采强度加大、开采深度逐年延伸,煤矿的开采条件呈现出逐渐恶化之势,自然灾害的威胁也呈加剧之势,对灾害和隐患的治理难度在加大,对需要的防灾技术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我国大中型煤矿中,煤炭自然发火严重或较严重的占72.86%。国有重点煤矿中,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占51.3%。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分布范围较广,几乎所有产煤区都存在,尤其是重点产煤区更为严重。我国煤矿发生的火灾大多为自燃火灾。
2.2我国煤矿灾害事故现状
(1)我国煤矿各类自然灾害类事故,如瓦斯、火、水、煤岩动力灾害,生产性不安全因素导致的事故,如机械伤害、人员触电、提升运输事故等均有发生。
(2)自然灾害的严重威胁以及对自然灾害的控制能力不足,导致我国煤矿事故频频发生。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在我国工矿商贸企业中最为严峻。煤矿灾害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约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总数的30%和40%,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灾害事故占全国工矿企业的80%。
(3)结合我国煤矿安全历史资料分析,可以发现,煤矿的灾害事故呈现一些值得注意的特点。在20世纪,无论在事故起数,还是在死亡人数上,瓦斯事故逐年上升。瓦斯事故的百万吨死亡率由1981年的0.995,上升到2000年的3.135,反映出瓦斯威胁逐年加大。进入21世纪,在政府提出贯彻执行治理瓦斯的“十二字”方针后,瓦斯事故逐年下降,说明技术方针的重要性、贯彻这一方针的重要性以及贯彻这一方针的巨大作用。
三、灾害事故的原因分析
3.1灾害防治能力不足,煤矿防灾系统不健全
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之一,是灾害危险与灾害防治能力必须实现动态平衡。在灾害危险程度增大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调整灾害防治措施,提高防灾治灾能力,就容易发生灾害事故。2003年专家会诊结果表明,我国煤矿的防治系统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对灾害的防治能力。2004年,近18%的国有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
3.2煤矿自然条件差,伴生灾害多,容易造成严重灾害事故
我国煤矿以井工矿为主,井下巷道呈管网式的空间布置和多种致灾因素共存在同一环境,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发生各种致灾因素作用的耦合,形成继发性的灾难,波及邻近区域甚至全矿井。这种机构性特点也是煤矿灾害事故严重度高、特大事故多的原因之一。
3.3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欠账巨大
煤矿灾害治理需要技术与装备,技术难题需要科技攻关,这些都要有可靠的资金保障。煤矿经济一直处于低位运行,效率不高,亏损面宽,加上社会负担重,造成煤矿的安全投入不足,近几年来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下,煤矿效益有所提升,在国家的支持下,治理瓦斯等灾害的专项费提取比例也有较大的提高。但是煤矿企业深层次的问题未解决,提取的费用仅能维持当前安全生产的需要。
3.4煤矿职工素质不高,技术人员匮乏,职工的安全意识亟待强化
煤矿职工队伍庞大,素质偏低,且流动性大,不能满足高危行业对人员素质的要求。煤矿灾害防治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一切技术措施和管理必须依靠人来实现。但是,当前不但职工文化程度、整体素质不能满足灾害事故的防治,技术人员也严重不足。初步统计,国有重点煤矿一线主体专业技术人员缺口约7万人,96%的煤矿缺机电专业人才,88%的煤矿缺采矿专业人才。
3.5安全管理水平低,制约机制和责任体系不能适应新形式的要求
我国煤矿发生的灾害事故大多为责任事故,反映出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现场管理混乱,很多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没有落到实处,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未得到及时整改,导致事故不能有效控制。煤矿内部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尚未健全。有些煤矿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体系的建立不适合灾难治理的要求,不能保证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
安全规程[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4.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全国煤矿特大事故案例选编
[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0.
这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进入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及时、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时间紧,议程多,任务重,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很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黄菊同志的讲话,客观全面地分析了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黄菊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各方面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一场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坚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黄菊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语重心长,充满着关爱和期望,使大家深受鼓舞和鞭策,对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打好攻坚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贯彻。
在这次会议上,淮南矿业集团等单位从不同角度介绍了瓦斯防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关专家分析了河南郑州大平煤矿、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三起典型事故案例,与会代表参观了淮南矿业集团瓦斯研究所、瓦斯监测监控信息联网、部分生产矿井和瓦斯利用现场等。
总的来说,这次会议富有成效,开得很成功,既坚定了信心,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又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差距,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我看,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第二点共识是,煤矿事故频发是各种因素和矛盾叠加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煤矿事故尤其是瓦斯事故频发,究其原因,既是煤炭行业长期负重爬坡,各种矛盾长期积累的集中反映,也是近期煤电油运供求关系紧张、经济运行绷得过紧的突出表现;既有煤炭赋存和开采条件差,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多,瓦斯突出机理等许多重大技术难题需要攻关等因素,又有煤矿安全技术标准低,产业层次低,生产力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善等因素。但从主观上讲,违法违规开采,安全监管薄弱,特别是责任不落实,管理不严,投入不足,培训跟不上,也是煤矿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第三点共识是,煤矿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至少是可以大为减少的。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表明,只要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矿生产建设各项工作,树立积极、全面的瓦斯治理观,把安全生产措施与科技进步有机结合起来,建设安全高效的矿井,提高生产集中度,先抽采瓦斯,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处于低瓦斯状态,再开采煤炭,就一定能够有效地防治煤矿瓦斯事故。其中,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做法是: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利用”。高投入”,就是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不断完善安全系统,推进装备升级;高素质”,就是要重视和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后续人才的培养,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强技术”,就是要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攻关,探索瓦斯防治的新措施和新方法,推进煤矿科技进步;严管理”,就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坚持从严管理、精细管理,改变煤矿长期存在的粗放管理模式;重利用”,就是要坚持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既保护资源,又保护环境,促进煤矿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四点共识是,必须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煤矿瓦斯。煤矿瓦斯事故原因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采用经济、技术、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整治。在经济方面,要坚持用资源市场化等手段,调节国家、行业、企业三者利益关系,形成煤矿良性循环机制;落实好煤矿安全改造的国拨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督促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煤矿事故伤亡保险制度,提高煤矿职工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等。在技术方面,要加强煤矿瓦斯突出机理等技术难题的基础性研究和科技攻关,逐步构建与煤炭生产和消费大国相匹配的煤炭科研、教育、装备制造体系,为煤矿瓦斯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法规方面,坚持用严格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准入标准,整顿和淘汰落后的煤矿生产能力,逐步构建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煤炭产业新秩序。在政策方面,要抓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逐步淘汰高耗能产业,构建节能型社会,减缓煤炭安全、生产和供应的压力等。
第五点共识是,必须为煤矿瓦斯防治创造宽松的环境。煤矿瓦斯防治需要高投入。长期以来,煤矿比较困难,自身资金积累少,对安全生产投入重视不够,安全欠账多,煤矿瓦斯防治缺乏明确的激励政策,瓦斯利用受到技术和价格等方面的限制。推进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工作,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宽松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在煤炭价格方面,要尽快建立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实施电煤价格联动。在瓦斯利用方面,要从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煤矿抽采和利用瓦斯,瓦斯发电优先上网,民用瓦斯价格要与天然气同质同价。各有关方面要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在技术改造、项目核准、资金筹措等方面,简化程序,特事特办。
以上几点共识,为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突出矛盾,打好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指示和黄菊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再强调几点:
一、坚持把煤矿瓦斯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时刻牢记,抓好煤矿安全,是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迫切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衡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尽快遏制瓦斯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保证国家一次能源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是历史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负责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地抓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二、坚持以科学的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提出了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中长期任务和目标,重点是对近期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做好与总体方案的衔接工作。既要抓住当前,集中力量打一场瓦斯防治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本上制服瓦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
各省(区、市)要以《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为指导,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单位的瓦斯防治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也要组织编制十一五”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各地制定的总体方案和规划,既要与全国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总体方案和规划相衔接,又要符合本地实际情况,有效指导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三、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是促进矿井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行动”。以瓦斯灾害的监测、预测、抽采、利用等技术成果为核心,选择部分国有大型煤矿,进行安全诊断,集成现有技术,进行实地配套研究和综合示范,尽快形成适合不同地质条件的应用技术,加以推广和应用。要把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大技术难题,列入国家973”、863”计划和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为从根本上控制与减少我国瓦斯灾害提供科学防治方案。
第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与利用的科研体系。尽快组建由煤炭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共同参加的,井上、井下相结合的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并以此为依托,组建瓦斯治理与利用部级研发基地,通过加强国内合作与国际交流,加快科技研发,培养部级瓦斯治理与利用研发队伍。
第三,要以装备现代化、控制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生产集中度,发展先进生产力,走科技含量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煤炭工业化道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煤矿进行资产重组和联合改造,整合煤炭资源,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实行集约化生产。要搞好质量标准化建设,以一通三防”为重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要全面提升质量标准化水平,推进煤矿科学管理。
第四,要加强煤矿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建立和完善正常的职工教育培训机构,有计划地进行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防煤与瓦斯突出的专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重视抓好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培训、定向培养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各煤炭大专院校要把培养煤矿人才作为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重点,研究增加煤矿主体专业设置,增强师资力量,满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需要,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四、坚持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煤矿安全投入
淮南矿业集团的经验证明,加大投入是煤矿瓦斯防治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的投入。
首先,煤矿企业要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4月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将吨煤提取安全费用的标准从2-10元提高到最高可达15元,并明确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提取标准,并报当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这是一项实事求是的好政策,从某种程度上讲,用好、用足这一政策,煤矿企业的安全投入就有了可靠保障。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这一规定,根据需要提足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全部用于安全改造和瓦斯防治。
第二,各级政府要支持煤矿瓦斯防治。2005年,国家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其中,拨款补助资金14亿元,主要用于45户安全重点监控企业中经济较困难的煤矿;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6亿元,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贷款项目。以此为带动,预计今年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投资可达150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商请由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贷方,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使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为了尽快下达中央补助资金,通过调查研究,确定了第一批资金用于补助尚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国有煤矿。目前,第一批资金计划正在会办之中,争取本月底前下达。对国家安排的国债拨款项目,地方财政也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五、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这次会议以后,各省(区、市)和有关方面要立即专题研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制定瓦斯治理工作的预案。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把瓦斯事故降下来。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联系,注重把握面上的煤矿瓦斯防治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瓦斯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强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督促整改;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瓦斯治理与利用效率;还要抓好信息和简报工作,强化工作指导,推动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在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中肩负的责任更大。既要负责检查本地区对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情况,及时上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又要做好本地区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和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尽快报批下发实施。同时,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煤矿现场,抓指导,抓检查,抓落实,促整改,协调解决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各煤矿企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淮南矿业集团等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吸取事故教训,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一要加大安全投入,抓好煤矿安全改造,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二要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强制性进行全员安全培训,抓好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三要坚持煤与瓦斯共采,积极推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瓦斯;四要认真落实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处理制度、班组长一通三防”持证上岗制度;五要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认真学习并积极推广《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全面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