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着力服务小康社会建设
1、全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农家”活动。成立“法律服务进农家”工作推进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总结宣传“法律服务进农家”办实事项目工作,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2、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法务网格工程”为依托,全面建成街办(乡镇)法务指导中心、村(社区)法务工作站、法务网格纵横网络,规范村(社区)法务工作站挂牌、制度和台账,全面落实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四进网格”,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3、积极推动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市社区(村)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实现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巩固律师(法律)顾问团工作机制,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开展活动提供法律建议、法律咨询。逐步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通过提前评估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进一步发挥律师参与接待和风险评估中的作用,在重大敏感案件、及疑难社会复杂问题处置中提供法律支持。
4、加强经济和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深化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开辟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5、加大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力度。继续推进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年”、“免费律师为农民工讨薪”、“企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集中行动”等专项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二、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推进法治建设
6、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争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为目标,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任务,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表彰工作。
7、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精心组织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普及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制度。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引导基层农村和城镇社区做到宣传教育的“五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块村(居)务公开栏,一所法治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力争在验收年争创先进。
8、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重点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全力推进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小区、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基地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提升法治文化在群众公共文化生活中的影响力。
9、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学校等法治创建活动。全力推进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服务平安建设
10、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切实把好社区服刑人员“衔接关”、“入矫关”和“管理关”,重点做好调查评估和考核奖惩环节,加大信息化监管力度,努力做到社区服刑人员不失控、不脱管、不漏管。构建社区矫正社会化工作体系,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和省级示范心理咨询室创建活动、社区矫正个案成果展示评比活动。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抚工作。
11、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人民调解员队伍等级评定工作,全面落实《市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村两委班子换届成果,加快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排查制、责任倒查制和月分析研判制“三项”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激化”行动。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
12、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争创规范化建设示范所和司法所建设先进个人,力争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医司法鉴定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四、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能力素质
13、加强政治纪律建设。深入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守纪律、讲规矩。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探索建立权责统一的岗位责任制、效能考核奖惩制,建立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机制,加大治懒治庸、督查督办、行政问责力度,推进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14、抓好思想理论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全民阅读活动,通过全员培训、专题研讨、主题论坛等措施,增强学习实效性。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善始善终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全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平安、文明、富强东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行业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重点宣传內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突出法治实践作用,全面推进各层面、各领域法治建设和法治化管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讲民主法制的观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及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人才建设、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婚姻生育、财产继承和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四)深入学习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归侨侨眷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维权、、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深入学习宣传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学习宣传涉外经济、对外开放、服务业和旅游市场管理、旅游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对外开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健康发展。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大对我市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专项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规范管理,提升东方文明法治形象。
(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八)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把创建法治城市活动,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实现好、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保障。建立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在党委领导下,通过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创建和民主评议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理,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多层面、各领域法治建设和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实守信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九)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学习宣传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治惠民,服务人民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民主、公正、和谐的法治环境。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和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村务、村务公开制度。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与基层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学法守法光荣户和无、无犯罪、无吸毒、无械斗“四无村”创建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作为重中之重。要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党政决策、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村(居)民自治、处理和解决等实践活动中,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要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一)深入开展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制度保证,有检查落实。要以公职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的学法守法用法。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健全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考察制度。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公务员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主要贯彻实施者。党政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健全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着力抓好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加强与执法相关的职务犯罪和案例教育,加强执法程序、执法责任义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发挥司法机关、执法执纪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司法机关、执法执纪部门要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执纪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办事、依纪办案,同时要结合部门特点,以司法、执法执纪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以商业贿赂案例,检察机关以职务犯罪案例,公安部门以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赌禁毒案例,法院通过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司法行政部门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国土环境资源、交通、卫生、工商、税务、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旅游服务监督、城建、城管等部门,要对执法范围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包括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执法过程作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过程。要充分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法律颁布纪念日等,面向社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
(二)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市教育局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地位和目标,对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形式作出具体规划和要求,做到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综治、教育、公安、司法、工商、文体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崇尚法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积极开展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根据地区特点和热点难点及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讲座、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案例宣讲、印发资料、墙报专刊和法制文艺活动等,大力宣传与农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居民)依法参与民主自治和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村(居)“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骨干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以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为骨干,开展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民政、公安、司法、劳动监察部门和居委会要互相配合,加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以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提高法治观念的同时,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国资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纳入企业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评定和考核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企业”评级和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督导企业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完善协调和激励机制,鼓励法律工作者、教师和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小分队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宣传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利用好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业要设立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广告标语,文化(图书)室要建法律图书角。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有责任利用所辖范围内的场地设施,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3.加强媒体宣传阵地建设。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市委宣传部要引导各类媒体办好法制宣传教育节目、专栏,通过以案说法、用法论事,宣传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依法治理,宣传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丰富内容和形式,引导群众参与互动,推动政府网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从年开始实施,至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研究制定本乡镇、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于年月号前将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报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年底前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下半年至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和外驻单位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每年年初报市法宣办备案,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法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成立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年度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建设,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在干部配备、人员配置上要与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市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与职责。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各行业负责本乡镇、本单位和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全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中心开展的依法治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发挥整体合力。建立和完善部门、行业普法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信息交流工作。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要支持驻军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年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这个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化对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廉政勤政教育,加大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抓好查纠工作,对举报件核实出确有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依规查处;对法律服务行业出现的不讲诚信、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也要进一步予以纠正。同时,要继续重视抓好效能建设、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确保队伍更好勤政廉政。要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好树立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监督体系,对落实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情况加强检查,及时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严、不公、不正、不廉、不文明、不作为”等现象。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加强队伍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训练,进一步提高履职本领和执法能力。
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继续推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严肃考勤纪律,严格考核考评,坚决纠正遇事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服务不尽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环境整洁、文明和谐、服务高效的服务环境。着力深化“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要加强平安创建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要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机要与信息网络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妥善处置系统内涉法上访问题,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把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要切实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一项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实现工作内容、调处流程、责任分解、力量配备、办公场所、规章制度“六个规范”,积极主导人民调解,认真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九大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努力完成符合条件的司法助理员收编管理工作,争取年内全市80%司法所配备工作人员达2人以上,其中30%的司法所配备3人以上,力争司法所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有所突破。在硬件建设上,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司法所协调有关关系,解决经费保障不足,人手不够,装备陈旧或缺乏等实际问题。进一步推进司法所“五个一”建设,力争在年内所有的司法所拥有2间以上办公用房,有更多的司法所实现办公产所相对独立,进一步改善办公设施,提高基层工作效率和基层同志的工作积极性。要加强司法所各项制度和司法所业务建设,使司法所能更好地当好基层政府的法律参谋和助手,促进基层社会和谐。
继续加强调研、宣传报道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办法,使调研、信息报道工作责任落实到股、室、中心,充分调动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参与撰写调研文章和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营造和谐的社会法治环境
要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和内容创新。在理念创新上,坚持以人为本,将对普法成效的追求作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提高全体公民综合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成为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全社会依法办事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工作机制创新上,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投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学法对象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发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来带动全民的学法用法。不断拓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渠道,在继续发挥行之有效的传统渠道作用的同时,更多地运用现代传媒渠道。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彩铃、宣传标牌、播放法制录像等渠道形式,通过大力推广组建普法讲师团、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户等新经络新做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性。在内容创新上,围绕推进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总体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加强宪法以及其他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着力加大其他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声势,尤其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把其作为新的亮点来推介。同时,加大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各地要抓住奥运法制宣传的契机,高度重视奥运法制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奥运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切实加强以宪法为普法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尤其要针对我市实际,认真做好城市拆迁改造、农村土地承包、竹林地经营管理以及武邵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项目顺利开展。根据市即将出台的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考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自觉性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抓好中小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认真抓好示范创建和“法律六进”工作。要结合平安建设、和谐建设,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在认真总结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法律六进”活动有关示范创建标准,切实在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使其成为深化全社会普法的有效载体。要把法制宣传的“六进”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始终贯穿于“五五”普法的全过程。
充分利用纪念日,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举办各类形式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系列活动,加强行业、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市级普法宣讲团的组建及巡回宣讲等工作,深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演讲,同时积极协调报刊、广播、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三、进一步拓展规范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要根据法律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要,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继续推进法律服务“三进”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以此为抓手,牢固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观念。坚持履行法律服务协议,扎实推进村聘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落实每个法律服务机构办一至二件实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三进”活动、“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调解和规范经济社会关系方面的独特职能优势。
继续抓好省厅关于《律师法》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落实,确保《律师法》的顺利实施。要按照《律师法》的新要求,转变管理观念,规范律师工作层级管理方式,建立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律师工作的责任机制。围绕我市海西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建设需要,引导律师主动为招商引资、重点工程建设、台商企业服务,当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和,通过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做好法律“三进”工作,每个律师事务所都要挂点一个以上社区、乡镇(村)和学校,并扎实做好挂点单位的法律服务工作,确保“三进”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要进一步督促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特别要加强律师办理敏感和群体案件的指导,及时掌握办案过程,跟踪指导,确保此类案件在政治上、法律上不出偏差。
充分发挥公证的预防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办好每一件公证业务,通过依法办理公证事项,积极引导群众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公证工作要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不断拓展“三农”服务领域,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公证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措施,对重大疑难公证案件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将公证质量与个人收益挂钩。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出效益,确保公证质量提高。推进行业规范建设,以规范促发展,以发展强规范,力争做到“制度规范、业务规范、管理规范”,抓好公证队伍建设,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证公信力,打造公证诚信品牌。加强对公证业务的指导和当事人的投诉查处工作,认真处理好当事人的每一份复查申请和投诉件,努力做好当事人、公证处和公证员的维权工作。
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让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积极调动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热情,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力争20*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增15%。要继续抓好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推进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经济困难证明操作规程、异地办案协助机制、与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办案质量。
要继续深入扩展“三比”活动,兑现“三必”承诺,进一步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认真接听好每一个咨询电话,热情接待好每一位上门求助的当事人。对来电来访的内容认真记录,给予合情合理合法的解答。充分发挥联动功能作用,及时准确地分流案件,正确疏导当事人,为当事人指明正确解决问题的途径,把“148”建设成为群众信赖、政府放心的司法行政工作形象平台。
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强化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辟非诉讼领域业务,形成特色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便民、利民的优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村聘法律顾问工作,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献计献策,帮助村级组织建章立制,促使村级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律服务的工作水平。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和谐因素
继续抓好“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继续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法制化。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四级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努力落实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补贴,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功能”。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定期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特别是可能引发择机越级上访和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调处,及时掌握动态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在“两会”和*奥运会、国庆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各为期三个月的全市性矛盾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要与国土资源、林业、建设、卫生、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开展以用地、山林、拆迁、物业管理、医疗、消费、劳动争议纠纷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切实解决号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三大调解”联动衔接配合,认真落实矛盾解放排查调处“十项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倾向、趋势动态和新特点,积极为各级党政、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提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并把排查出未调处的纠纷及时归类、分流、多元化解工作,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年内全市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98%以上,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80%以上。
1、抓廉政建设,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一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巩固月廉政教育日制度,不断丰富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处所、进家庭“三进”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从政道德、法律法规、党纪条规、正反典型和党员“忆苦思廉”革命传统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重大事项表决制度,逐步规范民主决策。建立中层以上干部廉政积分制,深化中层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承诺、任前廉政谈话、述廉评廉、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及时做好中层以上干部有关廉政信息的归档和更新工作。严格财务管理,认真实施“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和基建工程等制度,完善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制度,切实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法律服务监管力度,强化法律服务党建工作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制度,健全党风、行风、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加强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和诫免制度,实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四是加强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预警机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注重源头预防,苗头克服,树立司法行政人员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2、抓学习教育,提高干部整体素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支部为契机,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书记“八坚持八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等主题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撰写体会,专家授课、集中辅导,交流发言、专题讨论,征求意见、查找问题等形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服务为民教育、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干部认真对照“五风”方面的要求,积极查找问题,努力改正,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职业道德观和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发展步伐,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结合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助残结对扶贫和“真情送法进农村”活动,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3、抓效能建设,强化干部作风。继续完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督查巡查,扎扎实实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水平和能力。
4、抓文明单位创建,展现机关良好风貌。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建立起“团结、创新、廉洁、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在机关推行“六个一”工作法,实行热情文明接待,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办公环境,狠抓法律服务行业文明窗口建设,积极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努力形成诚心诚意为群众服务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干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全局干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队伍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执业纪律和政治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得到改造,从而解决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重经济、轻刑事,重大标的案件、轻小标的案件,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三重三轻”现象。继续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和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抽查案卷、走访当事人征求意见、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大讨论等方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教育;在公证处积极开展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采取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征求意见,案卷抽查等十多项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执业纪律“三项教育”,促进公证服务秩序、办证程序、公证处运行机制和公证管理行为“四个规范”,达到公证员队伍素质、公证质量和公证公信力“三个提高”,全面整顿公证队伍,有效提高公证人员的素质,建树公证良好形象,打响公证服务品牌。
2、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努力筹备建立台州律师协会*分会,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业务的收案收费、广告宣传、律师名片印制等措施和制度,做到办理程序和收费上墙。要求律师参与无罪辩护要报告司法行政机关备案,每个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完成司法行政机关指派的法律援助义务。与部门联动,建立市领导下访接待律师随同解决涉法制度,规定具体的职责,要求他们运用专业法律知识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狠抓制度落实,不定期对每个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抽取案卷进行抽查;对办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办案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实行法律服务人员佩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的透明度,使他们置身于社会的全面监督之下,从而提高他们文明执业、正规执业的自觉性,局纪检组也将不定期走访法院、法庭等相关单位,对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进行监督,对公证办证窗口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制度是根本,抓好落实是关键,我们将通过情况汇报,走访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等方式获取信息,并从中抓好落实,平时加强检查频率和力度,确保我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清理和个案查处。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并严肃认真地查处是我局近几年坚持的一贯原则,因为它能反映出一个部门是如何对待来自群众和基层意见的根本态度问题。根据群众反映较大的“黑律师、土律师乱执业,败坏法律服务队伍声誉”问题,我们将联合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方法,进一步开展“黑律师”、“土律师”的清理工作,纯洁法律服务市场,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发展环境。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把加强对个案的查处当作管理法律服务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做到接到一起,查实一起,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尽量使群众满意。
三、拓宽普法覆盖面,特别是对执法者、青少年的普法工作。
1、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扩大普法覆盖面。在“五五”普法实施中,我们将创新学法、送法、护法载体,掀起全市学法热潮。建立全民“学法”早市,在各镇(街道)、村(居)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巡回法制教育图片展,并在“一报两台”中开辟法制专栏,目前开辟了电视专访和评论“法在身边”,播出了4期,着力引导干部群众学法;建立广大农民学法“超市”,结合农村文化俱乐部建设,发放各种法律法规书籍和音像资料,方便农民自选学法;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学法“夜市”,发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阵地作用,利用晚上工休时间组织学法活动,促使外来务工人员自觉学法。同时开展“五百”活动,在农村播好百场法制教育电影;在社区内、城区主要街道两侧设立百个法制教育宣传栏;在学校组织编讲百个法制教育小故事;在机关组织百名法制宣讲员;在全市建立百个法制教育基地。
2、切实加强公务员执法队伍的普法工作。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加强公职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中,全面开展“一季一法”学习活动,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和执法实绩考核,年度考核成绩作为行政执法证年检注册的前置条件。
3、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确保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四落实”,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切实解决法制教育进课堂问题,创新载体和方法,深入开展“警校共建话法制”等互动式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以身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引导性和趣味性。
四、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实司法所力量。
1、进一步理顺司法局和镇(街道)对司法所的双重管理关系。制定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具体方案,多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司法所工作,建议市政府加强我局对司法所专项编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调配,逐步投入财力,不断完善司法所硬件设施。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努力解决司法局和镇(街道)对司法所的双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司法行政编制,确保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实现专编、专职、专用,保证司法所履行好职能工作。
2、有计划、有步骤地充实司法所人员。根据我市司法所的编制情况,制订司法所队伍建设中长期计划,在前年、去年向全社会公开考试录用15名基层司法所公务员的基础上,在今后的几年中将陆续招收高等院校毕业生,逐年充实,使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的配备至少达到2人以上,加强司法所的工作力量,改善队伍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今年拟准备招考12名司法所协管员(临时性质),配合做好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和司法所有关工作。
一、深入解放思想,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牢固树立解放思想无止境意识。始终把解放思想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永恒的主题,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新知识,摒弃旧思想旧观念,紧跟时代潮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节拍,及时运用新思想、新方法、新途径指导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更新知识,扩大视野,转变观念,突破禁锢,在解放思想上发挥引领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理论,进一步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统一到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自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法制宣传、依法治市、法治建设等工作力度,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3、积极开拓创新。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运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新途径,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
4、认真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遵守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好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班子成员和机关县处级干部在学习上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做到真学、真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撰写学习笔记和理论文章,充分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5、坚持学习日、学习周和周五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机关学习计划,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和考勤制度,保证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参学人员三落实。积极改进机关学习方法,活跃学习氛围,增强学习趣味性,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电化教育、理论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保证机关各项政治和理论学习任务的落实和完成。
6、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队伍建设。积极加大学习投入,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供物质保障条件。坚持每年给每位机关干部职工选购政治业务书籍、发放购书卡、将干部职工学习成果编印成册等有效形式,为干部职工学习提供方便条件,提高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继续坚持机关学习考核奖惩制度,努力在全局形成想学习、会学习、比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民、全程和终身学习的理念。
三、切实转变作风,不断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
7、严格执行市司法局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服务及时到位。对因主观因素使群众不满意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认真落实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力戒、形式主义。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基层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善于发现基层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9、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积极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教育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为民办实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改造局域网设备,全面推行网上办公,促进信息化建设。
10、积极整合相关工作职能。制定《市司法局行政审流程再造实施意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管理模式,将相关科室的行政审批项目统一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统一审批,并实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度。
四、建立健全制度,不断规范机关各项工作管理
11、认真清理各项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对市司法局近年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分门别类认真检查,重点审查分析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司法局工作实际,是否符合具体、简便、管用等要求。
12、积极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各项制度进行整合,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要及时予以废除,对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和补充完善,对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的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具体,对过去没有的制度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新的制度,从而使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完整、科学,保证机关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13、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规章制度关键在落实。在执行制度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既做遵守制度的模范,又严格按制度管理机关事务,不搞下不例外。机关相关科室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对不按制度办事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五、强化法制宣传,不断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发展
1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法治建设纲要》要求,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确处理好抓日常法律知识宣传与抓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的关系,坚持举办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与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相结合,坚持抓全民普法宣传与抓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
15、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投入。积极建设法制广场,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栏,加强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大力支持律师事务所与乡镇(社区)开展法律服务结对共建活动,适时编印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推动法制宣传工作经常化。
16、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加大为经济社会和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力度,制定《市司法局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意见》,成立市律师商务服务团(招商引资律师服务团),积极为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招商引资等提供法律服务。
17、努力推进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硬任务,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做好帮教安置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努力提高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8、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公证处、司法行政审批窗口工作。按照《市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平安、法治、和谐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充分调动法律援助工作资源,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低收入群体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19、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从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入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热点、历史欠账”等方面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百日大会战”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全系统凝聚力和战斗力
20、加强机关队伍建设。紧紧抓住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积极效果,进一步调动和发挥机关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作用,促进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加强管理,加强培训,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鼓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团结协调、奋发有为,努力把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
2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认真解决市辖区司法所的垂直管理和工作人员不足的突出问题,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工作困难,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和反映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以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保证上级机关部署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管理,教育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勇于克服困难,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事业心,积极维护和促进系统上下的团结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贯彻实施。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不断深化依法治市,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
2、坚持法律至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尊重法律,崇尚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健全地方法规规章体系,探索实施有效法治措施,创新丰富法治实践载体,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老工业城市新的转型发展构建法治框架、提供法治保障。
4、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5、坚持突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基础,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以法治创建为载体,整体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显著提高,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党组织的活动和行为符合宪法、法律和的规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进,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同步配套,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相适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精神,地方立法更具有区域特色,立法质量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推进,行政行为及其监督更加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普遍增强,政务公开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司法权威得以充分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效维护;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浓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积极推进;政治法治建设、经济法治建设、文化法治建设、社会法治建设全面展开,法治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1、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严格依法办事,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2、完善地方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地方立法原则,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完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的经济领域立法,把地方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科技创新型社会发展。加强立法项目的研究和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地方立法计划。完善地方立法起草机制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制度,切实提高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程度。完善立法听证和论证制度,加快立法工作机构法律人才的吸纳和培养,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者相结合,建设高素质的立法专业骨干队伍。建立和完善地方立法项目的修改制度、废止制度、定期清理制度以及评估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维护法制统一。
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他各类组织,要依据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法治区县”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制度,稳妥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积极推进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市、区县两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完善和落实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和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效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落实办事公开制度。
4、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司法保障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展社区矫正,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平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体系,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侦查、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5、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主题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律素质。坚持把日常宣传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6、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全面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加快农村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加强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到2015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90%以上。坚持依法施教、依法育人,继续深化依法治校工作,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单位依法治理工作,深化“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全面落实厂务公开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诚信企业建设,不断深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基本框架,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7、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治安安民工程等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法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创新格局。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治安混乱区域,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民意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和公民申诉救济的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完善情报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完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高度重视失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切实加强群众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8、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素质建设;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9、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大力加强对权力监督的法制化建设,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促进廉洁从政为重点,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体系;以推行警示诫勉制度为重点,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以排查和化解廉政风险为重点,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体系;以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完善科技防腐制度体系;以推进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各级人大、政协、检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保证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加强政府层级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强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具体组织、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依法治市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司法行政机关,与各级法治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职能。
(二)健全工作机制
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联席会议、重大问题请示汇报、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依法治理责任机制,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与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及奖惩、任免紧密挂钩。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与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