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数字货币
目前,数字货币(DigitalMoney)没有统一定义,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但它并不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货币。没有政府当局为它提供担保,它只能通过使用者间的协议来发挥上述功能。因此,数字货币不同于电子货币(ElectronicMoney),电子货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表现,被用来进行法定货币的电子化交易。但从各方面的观点来看,数字货币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数字货币是一个完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货币形态,包括支付、结算、储存等,都可以在没有人工核准的情况下自动完成,并保存所有无法销毁的路径信息;其次,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监管、调控等成本一定更低,应远远低于纸币市场,否则数字货币将缺乏根本的生命力;第三,数字货币自身价格”稳定性高,定位明确(是货币而非商品),跟现有纸币系统有相应的转换规则;第四,有法定的发行程序和安全可靠的技术做支撑。
在现有的数字货币中,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但也有一些是中心化”的。
2016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了会议并就数字货币的必然性、数字货币的特征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是时隔两年周小川再次谈论数字货币。
在这次会议中,周小川勾画了自己眼中的数字货币,从周小川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它与国际上现有的数字货币存在巨大差异。
数字货币的形式
目前,数字货币的主流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其代码是公开的,其他去中心化”数字货币多数是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修改,主要体系与比特币相似。但值得注意的是,数字货币并不是某些比特币原教旨主义者”鼓吹的完全去中心化”(TotallyDecentralized),即使在形式上,也有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比如瑞波币(RippleCoin)等。
目前市场上活跃的数字货币有下述几种。
1.比特币
比特币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SatoshiNakamoto)在2009年提出,现在比特币也用于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
与大多数传统货币不同的是,比特币不依赖于特定的中央发行机构,而是使用遍布整个P2P网络节点的分布式数据库来记录货币的交易,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比特币只能被它的真实拥有者使用,而且仅仅一次,支付完成之后原主人即失去对该份额比特币的所有权。
2.莱特币
与比特币类似,莱特币也是一种加密数字货币。它是一种P2P的开源数字货币,属于比特币的一个分支衍生货币。坊间素有比特金,莱特银”的说法。
莱特币虽然基于比特币协议,但是并不要求极高的计算能力,使用普通电脑也可进行挖掘。莱特币的算法,源于DrColinPercival为Tarsnap安全在线备份服务(供linux及其他开源操作系统备份)设计的算法。
3.狗狗币
狗狗币,英文名Dogecoin,是一种基于Scrypt算法的小额数字货币,诞生于2013年12月8日,由澳大利亚品牌与市场营销专家JacksonPalmer和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程序员Palmer共同开发,是目前国际上用户数仅次于比特币的第二大虚拟货币。
狗狗币以神烦犬Doge”为设计原型,拥有自己的核心文化,即小费文化、慈善文化和草根文化。狗狗币交易过程比比特币更加便捷,且狗狗币的总量更多,价格低廉,转账迅速,适合网络打赏等。独特的平民化发展思路,使狗狗币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替代加密货币之一。
4.元宝币
元宝币(已升级为新元宝”)是类似于比特币的虚拟数字货币,号称中国版的比特币。元宝币由元宝团队发起产生,创始人为清华大学毕业生、北京云联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邓迪。
元宝团队是一群比特币的爱好者和最早的支持者,但在看到比特币的问题之后,决定尽自己的力量,用最新的技术,来开发一款适合中国人使用的电子货币。这也就是采用元宝币这样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货币名称的原因。
目前新元宝已经推出了众筹、资产抵押等多种应用,未来还将在跨国汇兑,跨国支付等领域进一步发力。
5.福源币
福源币,原名FortuneCoin,简称FTC,是一种新型去中心化数字加密虚拟货币。福源币未来将应用在全球珠宝协会所有企业当中,主要是通过这种数字货币转化为积分,打造一个去中心化的商圈,来促进商业合作,扩大业务范围的模式。目前国内外部分大型金融、贸易、能源等传统企业都在尝试着开发这种新的商业模式。
与其他数字虚拟货币不同,福源币项目自立项之初就定位于打造数字商圈流通新介质这一理念,主推数字货币的实用性。
另外,福源币专业线上交易平台——福源币交易所也已经于2015年9月初正式上线。福源币交易所的正式上线标志着其完整的产业链系统已初步形成。福源币交易平台面向全球,前期主要服务于中国用户,并致力于为广大福源币爱好者提供一个最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以及最好的服务体验。
6.瑞波币
瑞波币(XRP)名为RippleCredits,即Ripple信用”,总量固定为1000亿个。Ripple是一个开放源码的点对点支付网络,它可以使人们轻松、廉价并安全地把金钱转账给互联网上的任何一个人。瑞波币是基于这个网络而存在的虚拟货币,人们通过Ripple进行交易时会消耗一定的瑞波币,但这个交易费用很小。
瑞波实验室(瑞波币开发团队:RippleLabs)要求每个瑞波账户都至少有20个瑞波币,每进行一次交易,就会销毁十万分之一个瑞波币。另外,在流通和兑换过程中,瑞波币也渐渐变成了一种桥梁货币”,成为各种货币兑换之中的一个中介物。
2015年5月,瑞波实验室获得2800万美元的A轮融资。IDG资本、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下属的投资部门、希捷参与了此次投资,其他的新进投资者还包括杨致远的雨云创投公司、华岩资本、华创资本以及全球电子交易公司联合创始人DanTierney。另外,今年6月,瑞波实验室业务发展团队的研究主管RyanZagone加入美联储。7月,美国前财政部官员MichaelBarr加入瑞波实验室的顾问委员会。
在2016年1月20日的数字货币会议上,周小川眼中的数字货币显然和以上货币都有巨大的差异。
周小川明确,中国的数字货币需要遵循几大原则:要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做到保护隐私与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平衡,尤其针对洗钱、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要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和传导;要保留货币主权的控制力,数字货币是自由可兑换的,同时也是可控的可兑换。
最最重要的是,在周小川看来,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因此,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和交易,都与传统货币实施同样原则的管理。说白了,数字货币跟传统货币也就是一般意义上钱包里的钱”,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现钞的发行和回笼是基于现行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二元体系来完成的。数字货币的发行与运行仍然应该基于该二元体系完成。只不过是数字货币”的运送和保管发生了变化:运送方式从物理运送变成了电子传送;保存方式从央行的发行库和银行机构的业务库变成了储存数字货币的云计算空间。
这说明中国货币主管当局对数字货币的认识是及时的,也是非常深刻的。
数字货币的正反两面性
数字货币的好处多多,一是数字货币理论上使得用户可以不通过金融机构直接进行点对点(PeertoPeer)的交易,能提高交易效率并节省成本。二是其分布式总账系统理论上可以让任何参与者都无法伪造数字货币,减少交易风险。三是数字货币的较低交易成本会促使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交易费用。四是数字货币与移动金融商业模式相结合,能够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数字货币的负面影响也不少,一是理论上会对传统货币体系造成冲击,影响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由此可能危及金融稳定,以比特币为例,其价格与价值偏离幅度较大,风险极大,甚至与一些金融衍生工具相结合,极大地放大了金融风险。三是可能危及金融诚信,数字货币的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正在被用于恐怖融资与洗钱活动。四是数字货币的技术安全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数字货币在国外
数字货币代替纸币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正如周小川所指出的: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
实际上国外在货币数字化道路上走得更远。
2013年6月,德国议会决定持有比特币一年以上将予以免税后,比特币被德国财政部认定为记账单位”,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已被视为合法货币,并且可以用来交税和从事贸易活动。2013年8月19日,德国成为全球第一个认可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
据海外媒体报道,挪威最大的银行DNB近日呼吁该国应该彻底停止使用现钞,这是全球货币电子化时代中出现的最新表态,事实上挪威已经有数家银行关闭了部分支行的现金业务。据悉,挪威在货币数字化的路上已经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据挪威央行统计,挪威的现金交易量自2001年以来逐年减少,2001年这一比例为11%,而现在只有5.3%。
随着全球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欧洲地区的数字货币化进程正在加快,2015年,数字货币在欧洲相关国家地区的交易量超过了10亿欧元。数字货币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正在被欧洲的大多数国家认可。
2016年1月,由捷克中央银行、欧洲电子货币协会、英国云鼎集团(CloudDtripodGroupco.LTD)、捷克IKORUNA公司在捷克首都布拉格共同举办的泛欧经济论坛”上,英国的云鼎集团(CloudTripodGroupco.LTD)正式签署了收购捷克IKORUNA电子货币支付系统(IKORUNAPaymentSystems,SE)的协议。
IKORUNA公司是欧洲知名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是捷克共和国仅有的几个官方授权发行数字货币的公司之一,拥有捷克中央银行授权的数字货币发行牌照及相关许可证,拥有多项国际网络安全专利认证。IKORUNA公司除了在捷克共和国发行数字货币之外,还在积极地发展全球业务,针对全球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在线支付服务。
出席这次论坛的欧洲数字货币协会(ElectronicMoneyAssociation)主席萨布里(ThaerSabri)指出,在2015年,欧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允许非银行机构介入金融交易,这将在欧洲地区以及更大的范围内带来新的商业机会。数字货币(E-money)发行机构在得到注册地国家政府及国家银行授予发行牌照的情况下,可以在全欧洲运营,也可以在欧洲以外的其他国家以公司的方式,或者以会员制的方式来运营,就像成为VISA或MasterCard这些支付机构的会员一样。
欧洲第一家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PayPal公司副总裁罗伯特(RobertCaplehorn)出席了本次论坛。罗伯特(RobertCaplehorn)指出,根据欧盟关于数字货币的相关法律规定,数字货币发行机构在申请银行颁发的数字货币发行牌照之后,可以进行包括信用在内的宽泛服务。2009年,Paypal公司将总部迁到卢森堡,获得了卢森堡中央银行颁发的数字货币发行牌照,如今在全欧洲有6000万活跃用户,业务已经覆盖全球。
目前美国的一些州也接受数字货币为合法货币。
数字货币面临的挑战
虽说从很多方面来讲,数字货币相比纸币具有极大的优越性,但推出数字货币仍面临不少挑战,诸如法律问题、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数字货币本身的安全技术、数字货币如何调节流动性,等等。
关于推出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问题、数字货币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应该不是个大问题,实际上在更多的大城市,由于移动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无现金”生活,纸币的电子化给数字货币的推出提供了良好的实践。
真正最关键的,是处理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发行数字货币的关系,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创造出一套独立发行数字货币的技术,而对私人技术形成强大的隔绝或壁垒。比如中国推出了自己的法定数字货币,这些数字货币跟比特币等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前者的优势在哪里,如何定义和交易,就得依靠各种值得信赖的规则,而不是技术本身。
美国已经明确了比特币属于大宗商品,也就是说,以后在美国,无论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影响力多大,依然要用美元去计价,这就为推出法定数字货币之后,处理法定数字货币跟私人数字货币的关系提供了方向。
另外一个挑战在于,如何在多中心化的条件下,调节数字货币的流动性,以及如何有效地实施监管。从近几年的数字货币发展情况看,由于区块链技术等领域的发展,数字货币在提升交易活动的便捷性和透明度方面有了质的飞跃,但同时在监控洗钱、资金跨境流动、逃税漏税等方面违法犯罪行为也屡见不鲜。
如果要达到未来的监管要求,多中心化之下的数字货币,还需要攻克两点技术,一是数字货币的锚如何基于实体经济,而不仅仅是互联网技术,在经济周期变化的过程中,数字货币如何利用价格工具或量化工具来调节货币的流动性,技术方面如何实现;二是交易的可逆性,以及交易数据的可追踪、可追回,且要有非常畅通的查询和公布渠道,以达到纠正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目前比特币市场加密和交易的不可逆,导致没有任何一个组织可以终止比特币的交易,除非出于交易者的自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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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revenuesareusedtosupportgovernmentspending.税收收入将用来支持政府开支。Healthcare,defense,socialsecurity,andpoliticians''''salariesareallgovernmentexpenses.卫生保健,国防,社会保障,以及政客们的工资是所有政府开支。Fromaneconomicstandpoint,itisreasonabletothinkoftheAmericangovernmentasonelargecompany.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可以合理地认为,美国政府作为一个大公司。Thetotalamountofgovernmentspendingisdictatedbythegovernmentalbudget,justasthespendingofacompanyisdictatedbythebudget.总额政府开支是由政府预算,就像一个公司的开支是出于预算。
Throughtaxesandgovernmentspending,theAmericangovernmenthasadirecthandintheworkingsoftheeconomy.通过税收和政府开支,美国政府有直接的手头的工作,经济。Bychangingeithertaxesorgovernmentspending,thegovernmentaffectstheamountofmoneyavailabletothepublic.改变或者税收或政府开支,影响到政府的资金数额,向公众提供。Changesintaxationandingovernmentspendingarecalledfiscalpolicy.变化,税收和政府开支是所谓的财政政策。ThegovernmentactivelyusesfiscalpolicytosteertheAmericaneconomy.政府积极利用财政政策,引导美国经济。InthisSparkNote,youwilllearnbothhowandwhythegovernmentutilizesfiscalpolicy.在这SparkNote,您将学习如何和为什么都政府利用财政政策。
Butfiscalpolicyisnottheonlymeansthatthegovernmentpossessestosteertheeconomy.但是,财政政策是不是唯一的手段,政府拥有引导经济。Throughmonetarypolicy,theFedisabletoaffectoutput.通过货币政策,美联储能够影响产量。ThekeyfactorthattheFedusestoaffecttheeconomyistheinterestrate.的关键因素,美联储使用会影响到经济的利息。Becausethegrowthoftheeconomyisdependentupontheinterestrate,bymanipulatingthisvariabletheFedcaneffectanincreaseordecreasesinoutputtohelpmaintainstablegrowthandlowinflation.由于经济增长取决于利率,通过操纵这个变量的影响,美联储可以增加或减少产量,以帮助保持稳定增长和低通货膨胀。TheworkingsofmonetarypolicywillalsoberevealedinthisSparkNote.运作的货币政策也将显示在这SparkNote。Together,monetarypolicyandfiscalpolicyworktogetherasreignstosteerthemightyhorseoftheeconomyintherightdirection.同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共同努力的统治,带领强大的马经济的方向是正确的。紧缩的财政政策-政策制定的政府,降低产量。例子包括提高税收和减少政府开支。
ContractionaryMonetaryPolicy-PolicyenactedbytheFedthatreducesthemoneysupplyandthusreducesoutput.紧缩货币政策-颁布的政策,降低了美联储的货币供应量,从而降低了产量。Examplesincludesellinggovernmentbonds,raisingthereserverequirement,andraisingthefederalfundsinterestrate.例子包括出售政府债券,提高准备金要求,并提高联邦基金利率。
Currency-Physicalmoneyusedinaneconomy.货币-物理钱用在一个经济体。
DemandDeposits-Moneyinabankthatcanbewithdrawnatanytime,thatis,ondemand.活期存款-钱存入银行,可随时撤回,这就是需求。
Deposits-Assetsplacedinabankforstorageandprofit.存款-资产存放在银行存储和利润。
DisposableIncome-Incomethatcanbespentaftertaxes.可支配收入-收入,可用于税后。
ExpansionaryFiscalPolicy-Policyenactedbythegovernmentthatincreasesoutput.Examplesincludeloweringtaxesandincreasinggovernmentspending.扩张性财政政策-政策制定的政府,从而增加产量。例子包括降低税收和增加政府支出。
ExpansionaryMonetaryPolicy-PolicyenactedbytheFedthatincreasesthemoneysupplyandthusincreasesoutput.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政策制定的联邦储备银行,增加了货币供应量,从而增加产量。Examplesincludepurchasinggovernmentbonds,loweringthereserverequirement,andloweringthefederalfundsinterestrate.例子包括购买政府债券,降低了准备金要求,并降低了联邦基金利率。
Fed-ShortfortheFederalReserve,thegovernmentagencythatcontrolsmonetarypolicy.美联储-短期美联储,政府机构,控制货币政策。
FederalFundsInterestRate-TheratethatbankspaytoborrowmoneyfrombranchesoftheFed.联邦基金利率-银行的利率支付借钱分行美联储。
FiscalPolicy-Policythatusestaxationandgovernmentspendingtosteertheeconomy.财政政策-政策,利用税收和政府开支,以引导经济。
FractionalReserveBankingSystem-Asystemofbanking,likeintheUS,whereonlyaportionofdepositsarehelpinreserves.分数储备银行系统-一种系统的银行,比如在美国,只有部分的存款是帮助储备。Therestisreturnedtothepublicasloans,therebyincreasingthemoneysupplyandstimulatingeconomicgrowth.其余的退还给市民的贷款,从而增加了货币供应量和刺激经济增长。
GovernmentBonds-BondsissuedbythegovernmentandsoldbytheFedduringopenmarketoperationsasameansofmonetarypolicy.政府债券-债券发行由政府和销售的过程中,美联储公开市场操作的一种手段的货币政策。
GovernmentSpending-Moneythatthegovernmentspendsongoodsandserviceslikeemployees,socialsecurity,anddefense.政府开支-货币,政府开支的货物和服务,如员工,社会保障和国防。
GovernmentSpendingMultipliers-Numbersthatincreasethechangeinoutputaffectedbyachangeingovernmentspendingduetoconsumer''''smarginalpropensitytoconsume.政府支出乘数-数字的变化,增加产量的变化而受影响的政府支出,由于消费者的边际消费倾向。
InterestRate-Theratepaidtolendersbyborrowersinreturnfortheuseofasumofmoney.利率-利率支付给银行的借款人,以换取使用了一笔钱。
MarginalPropensitytoConsume-Anumberthatdescribestheamountofanadditionaldollarofincomethataconsumerwillspendratherthansave.边际消费倾向-一个数字,说明了数额增加数十亿美元的收入,消费者将花费,而不是保存。
MonetaryPolicy-PolicyenactedbytheFedtoaffectoutput.货币政策-政策制定的影响,美联储输出。Thethreebasictypesincludeperformingopenmarketoperations,changingthereserverequirement,andmanipulatingthefederalfundsinterestrate.这三个基本类型包括执行公开市场操作,改变了存款准备金,操纵联邦基金利率。
Money-Ameansofexchange,storeofvalue,andunitofaccountwithinaneconomy.钱-一种手段交换,存储的价值,单位帐户内的经济。
MoneyMultiplier-Thenumberthatdescribesthetotalchangeinthemoneysupplyresultingfromasingledepositinabankunderafractionalreservebankingsystem.货币乘数-数字描述的总变化,货币供应量产生一个单一的存款在银行根据分数储备银行系统。
MoneySupply-Thetotalamountofmoneyinaneconomyincludingbothdemanddepositsandcurrency.货币供给-总金额在目前的经济形势,包括活期存款和货币。
Multipliers-Numbersthatdictatetheoveralleffectofapolicychangeontheoutputofaneconomy.乘法器-数字发号施令的总体影响的政策变化对产出的经济。
NationalIncome-Output.国民收入-输出。(Seethedefinitionofoutput.)(见定义输出。)
OpenMarketOperations-ThepurchaseandsaleofgovernmentbondsbytheFedasaformofmonetarypolicy.公开市场操作-买卖政府债券的形式作为美联储的货币政策。
Output-Thetotalamountofgoodsandservicesproducedwithinaneconomyinagivenperiodoftime.输出-总金额的商品和服务生产的经济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
PriceLevel-Theoveralllevelofpriceswithinaneconomy.价格水平-的总体价格水平的经济体内部。
RealOutput-Thetotalamountofgoodsandservicesproducedwithinaneconomyinagivenperiodoftimevaluedinconstantcurrency.实际产出-总金额的商品和服务生产的经济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价值不变汇率计算。
ReserveRequirement-Thepercentageofdepositsthatbanksarerequiredtokeepinreservesandnotgiveoutasloans.储备要求-比例的存款,银行须保持在储备,而不是给出了贷款。ThiscanbemanipulatedbytheFedundermonetarypolicy.这可以操纵下,美联储的货币政策。
TaxMultipliers-Numbersthatdescribetheoverallchangeinoutputcreatedbyachangeintaxesduetofiscalpolicychange.税务乘法器-数字描述总体产量的变化所造成的变化,由于财政税收政策的改变。
摘要:电子商务作为新型商业运作模式,对现行税收征管规则产生了冲击。在坚持对电子商务不开征新税的情况下,如何对电子商务征税且应坚持什么原则,本文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以电子商务征税的一般原则。同时,如何对电子商务征税提出了具体措施。其基本思路是通过银行中介在客户和供货商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制约机制,通过银行中介使扣缴税款。
关键词:电子商务互联网税收原则税收征管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动作模式,发展之迅猛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力,web的巨人yahoo的崛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电子商务将是21世纪发展最迅猛的项目之一,支撑这种新型经营方式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为改善全球生活质量和经济福利大开方便之门。电子商务具有刺激工业化、新兴产业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潜力。但是,电子交易具有虚拟性,无国界买卖双方之间消弱了中间环节且交易不留下任何纸张痕迹等,这就引出了税收新问题。
一、对电子商务征税的一般原则
1996年11月美国财政部公开出版了关于电子商务对税收冲击的研究讨论会报告,该报告题目为《全球性电商务的若干税收政策事宜》,其中在这里面包含了一个被以后的研究所遵循的关键性建议——即在电子商务和常规商务之间应保持税收中性,以确保税收规则不会影响市场结构和商务活动的经济性选择。从税收中概念出发,美国财政部得出了一个实用性结论,即“能实现中性的最佳手段是通过利用和改变现行原则的一种方以替代开征新的或男另外的税收。”根据此项结论,美国财政部提出了重新检讨一些基本概念的必要性。这些概念包括居位地税收与来源地税、常识机构或国内贸易和经营所得的分类,劳务所得来源以及所得和费用在管辖权之间的划分。
欧盟委员会也在其《在电子商务中欧盟的主动》报告中采用了税收中性的概念。这一报告注意到了电子商务对增值税造成的冲击,但反对开征新税的主张。它还指出,有必要对来源地与居住地税收制度进行重新的评估。
中性原则应该被解释为实行同样的税收规定,不应歧视性对待不同的商业行为,而不管经营是通过电子渠道还是传统渠道进行的,税收政策不应扭曲或阻碍商业行为。因此,曾提议对电子商务征收比特税,即以每秒种传递的信息的最小单位所征的一种税,这不符合中性原则。征收一种额外税会阻碍电子贸易的发展,特别是在传递一定数目的比特与传递信息的经济价值只有很少或没有关系时更是如此。
所以,应在全球范围内为电子商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互联网的出现造就了一个全球性的交易市场。在建立支持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时,在每个省内、每个国家内、甚至在国际上都应该保持原则的一致性,以使电子交易双方不论身在何处,都面对同样的游戏规则。
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原因和性质的研究》中,就提出了税收的四条原则,即公平、确实、便利及效率。从那时起,陆续增加了一些标准,主要有税收效力、经济中性与活力、简便、灵活及国际透视。这些原则指导着各国的税制改革。
今天,把这些原则应用子电子商务方面,本文认为,在坚持对电子商务不征新税的情况下,对电子商务征税的一般原则是:
a:中性:课税应在电子商务的新形式和常规商务之间,寻求中性与公平。经营决策应由经济所驱使,而不是从税收考虑。从事类似交易、处于类似情况下的纳税人应缴纳类似水平的税收。
b:效率及公平:纳税人的缴纳成本和税务当局的管理成本应当尽可能最小。课税应在正确的时间里产生正确的数额的税收。偷税与避税的可能性应减少到最小,反偷税、避税的措施应与相关风险相称。
c:确认原则:税收规则应当清楚、易懂、以便内税人在交易前能预期到税收结果,包括征税时间、地点及征税方式。
d:灵活:税收制度应具备灵活性、动态性、以保证税制与技术和商业发展同步。
我国对电子商务征税的政策也是应以现行税制为基础,不单独开征新税。但是,为了维护本国税收权益,在处理国际和国内税收关系时,要有所区别。具体是:
1.在处理国际税收关系时,坚持收入来源地优先征税的原则。对向我国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来源于我国的所得收入均应征税。
2.在处理国内税收关系时,确立流转税对供货方和劳务提供方征收的原则。对国内企业从事网上交易,如何确定其纳税地点,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考虑,从税收的征收管理考虑,若将产品购买者或劳务接受者所在地确认为征税地,则由于购买者数量多且较分散,当地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情况,不利于税收征管。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企业从事网上交易的目的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当一个企业拥有全国各地众多客户,为了缴税让其专门派人到每个客户所在地缴纳税款,势必增加成本,同时,这样做也不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从便于税收征管和纳税人操作方便的角度考虑,国内流转税应确立对供货方和劳务提供方征税的原则,由此引起的税源相对集中于发达地区的问题,可通过税源的二次分配加以解决。
二、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
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本文主要就电子商务中的流转税征管问题进行探讨。我们知道,电子商务涉及到两种类型的交易。
1.因特网主要为有形交易起到通信的作用。这类电子商务的一般特征是:主要是有形物品的交付,课税点发生在有形世界。在这种情况下,因特网的使用只是给交易双方提高了时间和财务效率,它和传统的通讯如电话、电传并没有什么区别,因特网仅仅作为一种为商品交易提供媒介的作用。
2.第二种类型的交易是:因特网是作为有形商品交易的一种替代形式而存在,即数字化信息交易,例如计算机程序、书籍、图像、音乐等都能通过电子转让。从事实存在的角度看,数字化信息交易应该被视为一种有形物品的购买,应该对其征税。传统的商品交易包括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个组成部分。从电子商务的两种类型看,不管哪种类型的电子商务,至少存在信息、流和资金流。对于电子商务中的资金流的监控就成为主要环节,因为任何一种电子交易都必然存在支付行为(资金流)。从财政的观点看,把为电子商务建立和使用的支付体生活费作为稽查、追踪和监控行为是必然的选择。由于供货方顾客在防止诈骗方面的利益是相同的,因而就要有一种机制能保证双方交易的安全性,这也就是银行参与的必要性。这就导致参与交易的供货商不可能完全隐匿姓名。供货商——银行——客户,这样一种体系就为税收征管提供了线索。目前,支付体系主要有三种方式;1.信用卡;2.顾客账户;3.电子货币。下面给予分别讨论。
(一)信用卡支付
当前互联网上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是信用卡支付。它是全世界公认的支付手段,用于进行全球电子商务结算。顾客向供货商提供其信用卡详细资料,供货商在规定有各自信用卡支付方式的合同下开具发票。同时发明了安全传递数据的方法,目前国外几种支付方式都提供了相应的安全措施,来避免信用卡支付时的数据被“分流”滤出和滥用信用卡资料的风险。未来,在国际上用信用卡做支付结算时,首要的选择是在互联网中的信用卡支付,象visa卡和mastercard卡的标准“安全电子商务”将大行其道。该标准提供了一个综合概念,包含了支付体系和包括有购订单及收据在内的全部购买交易过程。
下面是由互联风交易的电子商务中,使用信用卡支付方式收缴流转税的模式。这是供货商应缴流转税和通过银行扣缴的过程模式。签发信用卡的机构(规定为银行),必须从所收的报酬中扣缴流转税款,并有接转付给税务局。为简化起见,假设采用国际上一致流转税款,并直接转付给税务局,为简化起见,假设采用国际上一致同意的税率,收取支付货款的一方可得到扣缴税款的证明,凭此,对错收的税款,也有权要求返还。其步骤是:
1.客户通知客户银行向信用卡签发机构付款,信用卡签发机构向客户签发信用卡。
2.客户和供货商之间在网上核查电子印签、订货、提供信用卡资料。
3.信用卡签发机构在网上进行货币转移:
(1)是以流转税转移到税务局。
(2)是货币转移到供货商的银行。
4.供货商在网上通过银行的支付处理机确定支付到位。
5.银行的支付处理机通过网上向客户出具发票和向供货商出具扣缴税款证明。
6.供货商向客户发送有形货物或客户接受供货商的网上无形货物。
(二)通过客户账户支付
互联网上所使用的另一种支付方法是顾客账户支付。客户账户由与供货商和顾客签有长期合同的系统经营商或交易所保存(主要是在线服务)。系统经营商必须了解供货商的身份和流转额,系统经营商通常依据其流转额向供货商收取费用。顾客只看到规定的支付体系中,从其顾客账户上把货款划到供货商的账户上。从临近流转税的角度看,是要让供货商和系统经营商共同及分别负担纳税义务。
(三)电子货币
信用卡不适合匿名支付,也不适合小额支付。因此,目前在国际市场上设计了几个电子货币模型。例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数字现金和网络现金公司的电子现金体系。目标是用数字方式为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的支付提供匿名性和安全性。它需要有严格的密码保护机制,防止电子伪币和一单位电子货币的重复使用,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的货币支付。在这里,芯片卡避开了计算机病毒并避免了直接操作计算机储藏媒体带来的危险。
此类支付体系的基本结构并不复杂,它是某家银行通过一定方式(如通过互联网联机到客户硬盘)向顾客提供用于购买的电子货币。电子货币不能转移给第三方,如果顾客和供货商之间存在着账户差异,银行应在它们之间划转。
当使用件匿名电子货币时,课征流转税所使用的主要方法可以是在银行发行或者承兑电子货币时进行扣缴税款。根据未来一个或者多个电子货币体系的国际传播使用,必须区分不同的模型,为了简便,仍假设通用税率。下面是账户模型电子货币交易的流转课税步骤:
1.顾客在网上向供货商订货。
2.顾客在网上通知客户银行向供货商银行支付电子货币。
3.客户银行通过银行网络向供货商银行发送电子货币同时向税务局缴纳流转税。
4.供货商在网上向客户银行确认已签付的电子货币同时向客户银行取得扣缴税款说明。
5.客户通过网上向供货商取得发票。
6.供货商向客户发送货物或客户接收网上货物。
内容摘要:本文从探讨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以美元为中心的原因开始,说明由于经济实力、路径依赖等原因,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后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事实上的美元本位制”体系。在这一体系下,美国处于核心地位,国际货币体系的表现形式为美元霸权主导下的“中心―”构架。而这一体系的运作使得美国可以漠视外部均衡、可以获得低成本的国际融资等,也使得美国实体经济衰落、经济逐渐虚拟化,同时造成了全球流动性的膨胀和泛滥。
关键词: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元本位制路径依赖中心―构架
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概述
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1976年《牙买加协议》和《IMF协定第二次修正案》的通过表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彻底瓦解,也标志着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或牙买加体系的开始。在这一体系下,美元仍是主要的国际计价单位和支付与储备手段,美元作为世界主要结算工具和储备资产的本位货币职能并未改变。
根据相关统计,在2005年的国际收支结算中,美元结算的比例占66.4%,欧元占24.3%,日元占3.7%;在国际储备的比例中,美元储备始终稳占66%的比例;大部分新兴市场国家和石油输出国都将美元作为国际储备的基本货币。麦金农(2005)将这一现象称之为“事实上的美元本位制”。
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以美元为中心的原因
1971年美元停止兑换黄金之后,美元依然在世界货币体系维持其霸主地位,主要原因如下:
(一)经济实力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实体经济仍然强大,当时美国GDP占世界GDP的47%。因此,虽然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衰落,然而即便是在美元逐渐衰落的这个时期,美元仍然维持着主要储备货币、主要结算和支付手段的霸主地位,与欧元(前期为德国马克、法国法郎)、英镑和日元相比仍然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作为国际货币的霸主并没有改变。
(二)路径依赖
一种货币取得中心货币地位之后会使世界经济取得规模经济效益,降低交易成本;而且一旦一种货币的中心地位确定,就会形成一种惯性,除非发生非常重大的变化,中心货币的地位一般就不会轻易改变(程恩富、王中保,2008)。
假如世界经济中有n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货币,那么为了在世界范围内组织金融机构间的外汇市场,就必须有n(n-1)/2个市场。但是,如果选择第n种货币作为媒介货币,所有外汇报价都可以以第n种货币报价。这样一来,外汇市场的数目就可以从原来的n(n-1)/2个减少到n-1个。
现在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大约90%的国际间银行交易都是通过美元进行的,因而美元在国际交易中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用作报价、支付和清算工具,从而大大降低了国际经济交易的费用。因此,国际美元本位实际上起到促进国际金融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国际中心货币美元使用得越广泛,其规模经济效果越明显。
(三)世界货币彻底虚拟化之后“小国货币”难以摆脱美元的影响
美国经济学家麦金农提出了“小国货币的原罪”说。他指出,如果小国经常项目不断逆差,它就要靠借外债来弥补其贸易逆差,这会导致其货币不断贬值。随着积累的债务负担越来越重,小国将面临破产边缘(上世纪90年代初的拉美国家外债不断膨胀就是如此);而小国如果经常项目顺差,它就会不断积累外汇储备,这将使得其本币不断升值,进而使得其国内流动性充斥,资产价格高企,直到发生泡沫经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的日本就是一例)。
因此,对小国来说,只有保持经常项目收支平衡,且与大国货币汇率保持稳定,才能避免损失。即使是美元滥发引起美元贬值趋势,小国也必须进行调整,以跟上美元贬值的步伐。否则,自己的货币升值过大或过小,都会引致大量对本币的投机活动,直至引起本国经济衰退(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时的泰国等)。小国货币单独采取措施抗衡美元的结果无异于“自杀”,这就是美元霸权下小国货币附庸地位的悲哀。
当代国际货币体系的命运完全依赖于对霸主货币―美元的约束。在美元没有外部约束的情况下,就只好依赖于美国的“自律”,依赖于其货币当局是从全球利益来制定政策,还是仅仅考虑美国利益。不幸的是美国货币当局考虑的仅仅是美国的利益,而且不是其长远的根本利益。
(四)亚洲各国“出口导向”发展战略使其对美元资产购买量增加
由于亚洲各国普遍确立“出口导向型”的发展战略,把出口视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美国国内旺盛需求和极低储蓄率需要外部资金的融入,因此在BWⅡ体系中,亚洲国家通过购买美元资产(主要是各国央行购买美国国债)的形式保证美国国际收支平衡,进而保持美国国内旺盛需求,而美国国内旺盛的需求将保证亚洲国家出口水平;若亚洲各国对美国的双赤字无动于衷(即不对美国融资),那么美国国内需求将无以为继,这不符合亚洲国家的利益。
基于此,马克•麦考利在2003年的研究发现:如果美国经济走向低谷,那么BWⅡ自然会崩溃;如果亚洲各国启动内需,那么他们对美国出口的依赖自然会消除,从而不再购买美国国债,进而会导致BWⅡ崩溃。这有似于旧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特里芬难题”,我们称之为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下的“新特里芬难题”。
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的表现形式及其特征
(一)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的表现形式
在美元本位制为特征的国际货币体系下,美国仍然处于核心地位。国际货币体系表现为:美元霸权主导下的“中心―”构架(何帆、张明,2005)(如图1所示)。
美元依旧占据着“中心”位置,而位于这一构架的是两类国家:
一类是执行出口导向战略的国家(主要是东亚国家):这些国家把美国作为最主要的出口市场,通过对美经常项目顺差积累了大量的美元储备,然后以购买美国国债的形式保有这些储备;美国则通过输出美元获得了实际资源的注入,输出的美元往往又通过购买美国国债的方式流回美国国内;另一类国家是欧洲国家和拉美国家(包括一些OPEC国家):这些国家的投资者购买了大量由美国公司或者美国政府发行的金融资产。美国通过出售这些金融资产,向国家融入了大量的真实资本,并且把这些资本运用于国内建设或者国际FDI投资。
(二)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的特征
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在“中心―”构架下,主要表现出三大特征:
一是美国的经常项目持续逆差,资本项目持续顺差,以及美国外债不断积累。这主要是因为在“中心―”构架下,美国通过输出美元获得了实际资源的注入,输出的美元往往又通过购买美国国债的方式流回美国国内。
二是东亚地区的经常项目持续顺差和外汇储备的不断累积。这主要是因为在“中心―”构架下,东亚国家把美国作为最主要的出口市场,通过对美经常项目顺差积累了大量的美元储备,然后以购买美国国债的形式保有这些储备。
三是欧洲国家的经常项目持续逆差、资本项目持续顺差,以及储备资产基本不变。在与欧洲和拉丁美洲等第二类国家的往来中,对美国来说,金融资产的收益率平均来说低于实际投资的收益率,美国企业通过向海外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赚取这两种收益率之间的差价,同时,向海外出售金融资产,能够把投资的风险转嫁给海外的投资者。
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的影响
(一)美元本位制使美国在内部政策问题上漠视外部均衡
蒙代尔指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BW)下,提供储备资产的国家(也就是美国)可以实施过度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而国际收支顺差的国家如法国和德国却在通货膨胀的重压下,在当时的货币体系下,顺差国仍然可以通过兑换黄金的方法迫使美国紧缩。在当今的货币体系(BWⅡ)中,在失去了黄金兑换的约束后,美国更可以不受限制地利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保证内部平衡,而把外部失衡调节的压力丢给需要美元作为国际储备的贸易伙伴来解决。
(二)美元本位制使美国大量征收国际铸币税
当前全球经济的发展仍以美元作为支配性的货币,美元仍然是全球外汇储备、外贸结算和外汇交易结算的主要货币。即使在欧洲统一的货币―欧元诞生以来,也似乎没有改变这一状况。
以2002年为例,全球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的65%是美元,而欧元只占15%;在外汇交易中,超过90%的交易使用了美元;全球金融衍生品直接交易的90%涉及美元(帕尼奇、金丁,2005);据美国经济学家Frankel的估计,当前被外国居民、企业和政府持有的美元数量至少占到流通中美元总量的60%。
而借助美元“最主要的国际货币”的地位,美国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并输出美元来征收国际铸币税,无偿占有境外美元持有者的资源。
(三)美元本位制使美国能够长期支持其巨额贸易赤字
美元本位制使美国能够长期支持其巨额贸易赤字,减轻因在全球市场上失去竞争力而造成的后果。从20世纪80年代,美国就开始出现经常项目的逆差,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现在,经常项目逆差规模更是不断扩大。从理论上讲,一个国家持续大规模的国际收支逆差会导致国民收入下降,失业增加,国际储备减少,国家信用降低,进而影响本国经济的长期发展。
然而,美国可以用美元来直接支付国际收支逆差,而只需要维持较少的外汇储备,其经济政策可以保持独立性。所以“国际收支账户赤字对美国的意义与对其他国家的意义不同……美国资本的流出与国际收支赤字并不必然代表美国权力的缩小,实际上它为美国国内外以美元为基础的信用扩张以及金融创新打下了基础”(帕尼奇、金丁,2005)。
(四)美元本位制使美国政府可以持续获得低成本国际融资
2003年,东亚地区的外汇储备已经增长到1.76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外汇储备存量的58%(麦金农,2005)。东亚等国持有的巨额美元储备理论上来讲可以流动到任何地方,然而,其中相当一部分资金流回到美国,并且主要投资在回报率很低的美国国债上。这主要是因为美元在国际货币秩序中的独特地位,以及美国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所提供的流动性,各巨额美元储备持有国预期美国不会像其他国家那样容易受到货币攻击。
1998年底外国人拥有的美国金融资产总额已经达到6.6万亿美元,美国实际上利用着全世界净储蓄额的72%(江涌,2002)。大量美元资金的回流推动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股票市场价格的攀升,也推动了外汇市场上美元的走强。如此产生了两个效应:
一方面股票市场繁荣带来的财富效应刺激了居民的消费支出,包括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增加,而外汇市场上强势美元使进口商品便宜出口昂贵,导致贸易逆差进而经常项目逆差的扩大;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繁荣引导国内投资增加,迅速增加的家庭财富和对未来美好的预期进一步降低了居民的储蓄意愿,借贷消费变得更为普遍。
这两种效应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美国储蓄―投资缺口迅速扩大,经常项目逆差迅速扩大。“当今世界金融体系扭曲的主要表现是美国储蓄不足,联邦财政赤字庞大,居民储蓄微乎其微。同时,美国可以从世界其他国家获得几乎无限的美元信贷。美国在国际市场上大量借债,意味着对美贸易顺差的国家向美国转移实际资源”。“在没有通货膨胀的情况下,美国几乎可以无休止地从国外借款,弥补其巨额财政赤字。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个‘良性’循环”(麦金农,2005)。
(五)使美国可以攫取国际通货膨胀税收益
如果本国货币不是世界本位货币,本币的贬值虽然可以促进本国商品的出口,但该国偿还同样数目的外债却需要出口更多数量的本国商品来换取,因此相应地外债负担却加重;而如果本国货币是世界本位货币,则本币的贬值既可以带来刺激出口的好处,又可以减轻该国的外债负担,相应地其他国家对世界本位货币国的债权(即外汇储备)却缩水。
也就是说,世界本位货币贬值相当于拥有世界本位货币的国家向非世界本位货币国家征收的一种税,因此,国际本位货币国通过本币的贬值获取的好处,也被称为“国际通货膨胀税”。
美国一方面通过贸易赤字在输入大量廉价实物资源和输出大量美元,同时又通过国内发达的金融市场输出金融资产(如美国国库券)吸收流出的美元回流到美国来为美国提供融资,这样美国基本保持了国际收支的平衡。但是国外拥有的美元资产毕竟对美国来说是一种负债,国外拥有这部分美元资产是一种债权,可以要求美国用实物资源来兑现。随着美国贸易赤字的积累,国外拥有的这部分债权也在积累,对于美国来说不断增加的国际债务也是一种隐性的负担。因此,美元的贬值就可以导致国外债权的缩水和美国债务的减轻。
(六)美元本位制货币体系的运作使美实体经济衰落且经济虚拟化
美国长期通过经常项目逆差输出美元,然后通过输出金融资产收回美元。这种模式在黄金非货币化的条件下,意味着对美国实体经济的需求减弱和对美国虚拟经济(包括房地产、股票、债券及其他可以反复炒作的资产)的需求增大,导致美国制造业外移(去工业化)和经济的虚拟化。
从战后到现在,美国GDP的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如果我们用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交通运输业表示美国的实体经济,用金融、保险服务业和房地产服务业(不包括建筑业)表示美国的虚拟经济,则根据有关数据计算,美国实体经济创造的GDP占其全部GDP的比例从1950年的61.78%,下降到2007年的33.99%。实体经济中最具代表性的制造业1950年创造的GDP占总GDP的27%,到2007年则只占11.7%;而其虚拟经济创造的GDP占全部GDP的比例则从1950年的11.37%上升到2007年的20.67%。美国战后的三大支柱产业,汽车、钢铁和建筑业早已不再有往日的辉煌了,代之而起的支柱产业是虚拟性很强的金融、保险、房地产和服务业(张云,2009)。
弗里德曼曾经从宏观视角来认识收入资本化的公式:K=Y/R,K是资本存量,Y是国民收入,R是利息率。该公式是一个“经济虚拟化关系式”,它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收入流(不管是来自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为什么可以“幻化出”巨大的金融资产。假定利息率为5%,美国国民收入是12万亿美元,美国全部收入被资本化就意味着最大限量的资产价值将达到240万亿美元。而对这个近似于爆炸的证券化或者资本化膨胀趋势的唯一限制就是货币资金的可得性。
失去黄金约束的美元被加速度的提供出来(通过经常项目长年累月的逆差),当其回流美国时,美国本土的债券、股票、外汇、期货、金融衍生品等金融资产就会以同样的增速被创造出来,成为创造收入、创造财富的机器。华尔街在将大部分普通人的收入流资本化(发放房地产按揭贷款)开发殆尽后,他们又将眼光盯上了一些根本不合格的人的收入流,这就是美国近1000万贫困或信誉不好的穷人和新移民的收入流,对这些有“瑕疵”的收入流进行资本化,发放的抵押贷款就叫次贷(SubprimeMortgage)。进而华尔街又在次级抵押贷款收入流基础上创新,推出抵押贷款证券(非机构级MBS)、债务抵押证券(CDO)等金融资产;然后华尔街又进一步金融创新,推出了CDO的平方以及CDO的立方等金融产品。每一次收入流重新资本化,创造出新的虚拟资本,这种新虚拟资本代表原来的货币资本距离初始借款人贷款就更远一步,虚拟性越发增强,常年累月积累下来,造成了美国虚拟资产的过度膨胀和泛滥。
(七)美元全球流动的机制使得全球流动性膨胀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BW)中,美元承诺兑换黄金。这时美元的支柱就是它的黄金储备。美元外流意味着美围的黄金储备外流,黄金储备就构成了美国对外提供美元的约束力量;在后布雷顿森林体系(BWⅡ)中,美元不再承诺兑换黄金,各国央行持有的美元储备不能在美国兑换黄金,而只能购买美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其他金融资产。
境外美元的支柱从黄金储备改为债券和其他金融资产之后,境外美元的支柱虚拟化了,美元流往境外也就不再有约束。失去了约束,美元流往境外的速度加快,规模也越来越大。
美国经常项目逆差基本上可以看作是美元外流,其通过经常项目逆差对外提供美元以及引致全球流动性膨胀。
经常项目下1单位美元国际货币的流出往往带给世界的流动性扩张是两倍以上的基础货币增加。除去正常的各国不等的银行乘数造成的货币现金增加之外,由于增加的流动性大多是在货币市场(短期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以及石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市场进行投机或保值投资,因此每1美元的现金增加导致的流动性扩张大约可以有3-5倍。在杠杆交易中其被放大的倍数就更大。
各金融机构持有大量美元资金,各国外汇储备机构也管理着大量的美元资产。这些资金必然要在全球寻找投机或投资机会,在各国间大规模流动,从而造成了全球金融体系的动荡。
参考文献:
1.张云.虚拟经济视野下的次贷危机与美元危机解析.亚太经济,2009(2)
2.何帆,张明.国际货币体系不稳定中的美元霸权因素.财经问题研究,2005.7
3.陈奉先,涂万春.布雷顿森林体系Ⅱ:博弈均衡与中国的困境.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6.1
4.焦巍.国际货币体系对世界经济失衡的影响.郑州大学学报,2007.3
5.徐涛,侯绍泽.论美元霸权与当代国际货币秩序.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7.12
6.程恩富,王中保.美元霸权:美国掠夺他国财富的重要手段.今日中国论坛,2008(1)
7.李宝伟.经济虚拟化与政府的金融稳定策略选择.社会科学,2009(1)
人民币是一个数字,而数字人民币则是一种法定货币。很多人并不知道数字人民币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有用一大堆人民币的意思。告诉大家,数字人民币在部分城市试点使用,非常方便,与我们日常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人民币资料介绍,数字人民币,字母缩写按照国际使用惯例暂定为“e-CNY”,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1月4日,“数字人民币App上架各大应用商店”冲上热搜,苹果和各大安卓应用商店已经可以看到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的身影。据了解,数字人民币非常方便,点外卖也可以使用,还有立减优惠,所以吸引了不少人下载APP使用。
但是,数字人民币还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而是在部分城市试用。据了解,央行“数字人民币”第一批试点先行在深圳、苏州、成都、雄安和冬奥会场景(北京、张家口)进行,2022年9月增加了第二批试点地区,分别为上海、长沙、海南、青岛、大连、西安,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已形成“10+1”的格局。
(来源:文章屋网)
关键词: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从2011的9.2%下降到2015年的6.9%,与此同时中国的就业形势保持相对稳定,2011-2015年期间年均新增就业岗位1286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4.1%左右。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仍将面临增速调整和结构调整的问题,而经济增速的调整将不利于总就业的增长,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可能产生大量的结构性失业,因此经济增速和结构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对中国的就业产生负面的冲击。为此,中国政府应当采取恰当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稳定就业形势,为中国经济增长的转型升级赢得更多的时间。但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中国的就业到底有多大的促进作用呢?现有的研究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结论。
有大量的文献研究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其中卢亮、刘新和刘星、董万好和刘兰娟、张宏亮等研究了财政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许先普、李伊涵和陈利锋、易定红和白九梅研究了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然而尚未有文献在同一个理论框架和计量模型中研究财政政策和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不仅如此,现有研究的结论存在显著的差异,甚至存在较多矛盾之处:第一,关于财政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卢亮、董万好和刘兰娟发现财政政策对中国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刘新、刘星发现财政政策对中国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第二,关于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李伊涵和陈利锋、易定红和白九梅发现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然而许先普发现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有不利的影响。
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割裂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相互影响关系,没有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可以相互作用的理论框架下来估计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不仅如此,现有研究并没有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达成一致的认识。因此,我们尚不清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贡献的大小,我们也不能根据现有研究的结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此,我们需要采用新的数据和新的研究方法评估中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以便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根据1991-2014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采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主要有三点:第一,采用新的方法――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这是一种积极的尝试;第二,本文采用财政赤字作为度量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变量,从而更好地解决了财政政策的识别问题;第三,本文在同一个模型中估计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从而能够比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的大小,进而能够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与方法选择
关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现有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各不相同,因而得出了不同的研究结论。总体而言,现有研究主要采用了如下五种研究方法:第一,卢亮以凯恩斯的宏观乘数理论为基础,测算了政府支出乘数、税收乘数和转移支付乘数,进而测算出财政支出对新增就业的贡献大约为4%;第二,董万好、刘兰娟建立了一个分析财政科教支出对就业及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CGE),发现财政科教支出对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于住宿和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就业有较强的促进作用;第三,刘新、刘星估计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与就业之间的面板协整模型,发现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就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张宏亮估计了财政支出与就业之间的协整模型,发现20世纪90年代以后财政支出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大幅度下降,而曾学文分别估计了财政支出、国债发行、货币供给与就业之间的协整模型,发现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就业促进作用不理想;第四,易定红、白九梅通过时间序列模型估计了利率波动性对失业影响,发现利率波动与失业率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第五,李伊涵、陈利锋采用了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了流通中现金量和社会信贷余额与就业之间的关系,发现社会信贷余额的就业效应大于流通中现金量的就业效应。
综上所述,已有的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宏观乘数法、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协整模型、多元时间序列的回归模型、向量自回归模型等五种方法,但是在这些方法中哪种方法更加适合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呢?现有研究并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地讨论。事实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主要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具有动态特征,也就是说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在政策实施之后的几个时期内都是存在的;第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具有时效性,我们主要关心的是经济衰退时期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因此我们主要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短期影响关系,而不是研究二者对就业的长期影响关系;第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生冲击的识别问题,这是因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是通过政府的外生干预而实施的,但是政府的干预过程是不可测量,从而成为遗漏变量进入了误差项,导致了内生性问题,应当采取恰当的方法识别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外生冲击。根据上述三个特点,我们认为宏观乘数法、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多元时间序列的回归模型、协整模型都不是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就业效应的最佳方法,因为前三者不能考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动态影响关系,而后者不能集中考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短期影响关系。因此,我们应当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但通常来说,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必须要解决外生政策冲击的识别问题以及样本量较少带来的估计结果不稳健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结果的准确性。
关于外生政策冲击的识别问题,目前主要有如下三种解决方法:第一,西姆斯(Sims)提出的短期零限制条件识别方法,这种方法也称为递归识别法,该方法假定政策变量在当期对其他经济变量不产生影响,那么结构型向量自回归模型A中矩阵A为下三角矩阵,矩阵B为对角矩阵,从而可以采用乔里斯基(Choleski)分解的方法确定矩阵A和B,但是伯南克(Bernanke)和布林德(Blinder)指出变量排列顺序对这种识别方法的分解结果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建议把政策变量排在所有变量的第一位;第二,布兰查德(Blanckard)和柯(Quah)以及布兰查德和佩罗蒂(Perotti)提出的长期零限制条件识别方法,该方法的思路是,把结构型的向量自回归模型转化为ut=A-1But=Cut的形式,然后根据残差ut与结构型冲击ut的长期关系确定矩阵C中部分元素的具体值,从而识别出政策的外生冲击,但是这种识别方法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需要预先通过经济理论和相关数据对模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估计,如果我们选取的理论和数据出现偏误,则采用该识别方法估计出来的结果将是不准确的;第三,尤里格(Uhlig)提出的符号限制的识别方法,这种方法通过设定一定时期内一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来识别政策的外生冲击,比如帕帕(Pappa)通过假定财政支出与总产出和财政赤字正相关的方法识别了财政政策的外生冲击,卡诺瓦(Canova)和帕帕通过假定财政收入与总产出和财政赤字负相关的方法识别了财政政策的外生冲击,博蒙特(Berument)等则通过假定利率与货币供给和通货膨胀负相关的方法识别了货币政策的外生冲击。
关于向量自回归模型样本量较少、回归结果不稳健的问题,已有研究致力于把向量自回归模型扩展为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从而充分利用面板数据样本量大、估计结果稳健的优点。但是,估计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面临如下两个重要的问题:第一,由于模型引入了因变量的滞后项而产生了内生性问题;第二,面板数据模型固有的不可观察的个体效应。霍尔茨一埃金(Hohz-Eakin)等最早把向量自回归模型扩展为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并且提出了采用内生变量和外生变量的滞后项作为内生变量的工具变量的方法,估计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阿雷拉诺(Arellano)和邦德(Bond)首先通过一阶差分的方法去除了横截面的个体效应,然后采用变量的水平值的滞后项作为差分变量的工具变量,最后通过广义矩估计的方法估计了动态面板模型,这种方法称为一阶差分广义矩估计。由于一阶差分会损失很多的信息,阿雷拉诺和邦德以及布伦德尔(Blundell)和邦德提出了采用前向均值差分的方法去除个体效应,然后采用水平变量的滞后项作为差分变量的工具变量,采用差分变量的滞后项作为水平变量的工具变量,最后采用广义矩估计的方法同时估计了水平方程和差分方程,这种方法称为系统广义矩估计。以系统广义矩估计为基础,洛夫(Love)和泰克尼诺(Zicchino)采用前向均值差分的方法去除个体效应,然后采用广义矩的估计方法估计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这是最早采用广义矩方法估计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文献,其后有大量的文献采用该方法估计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如果面板数据具有较强的异质性,那么就应当采用如下的两种估计方法去除面板数据的异质性:第一,佩斯卡拉(Pesaran)等提出的混合组均值估计方法,该方法首先对每个横截面分别进行估计,然后对各个横截面的回归系数进行加总和统计推断;第二,斯瓦米(Swamy)提出的面板随机系数模型,即假定自变量的各个横截面的系数与其均值的差服从均值为0、标准差为Ω的正态分布,多恩等(Doan)进一步假定标准差Ω服从明尼苏达先验分布,从而可以采用贝叶斯估计方法估计面板随机系数模型,卡诺瓦和奇卡雷利(Ciccarelli)以及卡诺瓦等随后对该方法进行了发展和完善。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就业效应,并且向量自回归模型的最新发展方向是外生政策冲击的识别以及面板向量自回归的估计。在本文中,我们采用省级面板稻菅芯坎普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的影响,为了识别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外生冲击,我们采用短期零限制条件识别方法和符号限制的识别方法,为了匹配省级面板数据同质性较强的特征,我们采用广义矩估计方法估计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
三、计量模型、估计方法与数据
1.政策冲击的识别
为了得到稳健的估计结果,本文采用了两种识别政策冲击的方法:第一,借鉴短期零限制条件识别方法,我们把外生性最强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变量放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各变量的最前面,把内生性较强的变量――国内生产总值、工资、就业――放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变量之后;第二,根据符号限制的识别方法,财政赤字比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更适合于测量财政政策,因此本文不再使用财政收入或者财政支出作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而是采用财政赤字作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不仅如此,我们还引入了财政支出的相对增长率,即财政支出与收入的增长率之差来识别财政政策冲击,这是因为财政支出的增长率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财政支出的相对增长率提高,就意味着政府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反之亦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货币政策涉及货币供给和利率两个方面的变量,而且我们不能对这两方面的变量进行简单的整合,因此本文未能参考符号限制的识别方法识别货币政策冲击,而是把货币供给变量和利率变量共同带入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以研究货币供给和利率对就业的影响。
2.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假定yt是企业t期的总产出,λ是企业t期的生产技术,Kt是企业t期使用的资本,Et是企业t期的就业量,Pt是t期的除利率之外的其他政策变量,根据巴罗(Barro)对生产函数的设定方式,把除利率之外的其他政策变量Pt引入柯布一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得到生产函数yt假定wt是t期劳动者的工资rt是t期的利率,根据利润最大化条件得到就业函数Et=根据就业函数,影响就业的主要变量有总产出、工资、利率以及除利率之外的其他政策变量。
在本文中,测量总产出的变量是国内生产总值GDP,测量就业的变量是总体就业EMP和城镇就业EMPu,测量工资的变量是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WAG,测量利率的变量是一年期贷款利率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是财政赤字BD和财政支出的相对增长率BDG(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的增长率之差),测量货币政策的变量是货币供给MO、M1、M2以及一年期贷款利率R。对于上述各变量还有如下四点说明:第一,总体就业EMP和城镇就业EMP的数据来源于各省市历年的统计年鉴,其他数据来自《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以及《中国统计年鉴》(2009-2015),同时由于《中国统计年鉴》只提供了1991年以后的货币供给M0、M1、M2的可比价格增长率的数据,因此本文中各变量的样本区间为1991-2014年;第二,根据林(Im)等提出的面板单位根检验,我们发现变量EMP、EMP、GDP、WAG、MO、M1、M2以及这些变量的对数均存在单位根,因此本文采用这些变量的增长率EMPG、EMPG、GDPG、WAGG、MOG、M1G、M2G,而财政赤字BD不存在单位根,因此本文采用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第三,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一年期贷款利率R是全国年度时间序列数据,样本期间为1991-2014年,样本量为24个,而其他变量是1991-2014年期间的省级面板数据,样本量为31x24=744个;第四,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的最大值为44.74,最小值为-21.84,因此该变量存在不合理的异常值,我们对EMPG进行了2%的缩尾处理。本文采用的各变量的名称、定义、数据来源、计算方法、描述性统计,参见表1。
3.模型的设定与估计方法
从理论上讲,我们应当把测量货币政策的四个变量MOG、M1G、M2G、R带入同一个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但是变量MOG、M1G、M2G、R是全国时间序列数据,并且变量MOG、M1G、M2G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如果把这四个变量带人同一个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则该模型不能被估计出来。因此,我们把变量MOG、M1G、M2G分别带人下面的三个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
因为省级面板数据具有较强的同质性,所以本文采用阿雷拉诺和邦德以及布伦德尔和邦德提出的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估计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程序来自洛夫和泰克尼诺提供的Stata命令。
四、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
在估计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之前,我们需要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检验①:第一,根据林(Im)等提出的面板单位根检验,我们发现,变量EMPG、EMPG、WAGG、GDPG、lnBD、BDG、MOG、M1G、M2G、R都是平稳的变量,故而适合采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进行估计;第二,根据BIC、AIC、HQIC三个信息准则,我们发现,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1a)、(1b)、(1c)的最优滞后阶数为五阶,但是采用五阶滞后得到的估计结果和脉冲反应图效果不理想,所以我们把最优的滞后阶数调整为三阶,把各内生变量的工具变量的滞后阶数调整为四阶;第三,根据稳定性检验,我们发现,九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都是不稳定的,其原因是模型中加入了MOG、M1G、M2G、R四个时间序列变量,如果要得到稳定的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就必须去除这四个变量,然而这将导致我们不能考察货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不能比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影响的大小关系,为了避免这两方面的不利影响,我们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保留了MOG、M1G、M2G、R四个变量,同时采用bootstrap的方法对估计结果进行1000次的蒙特卡洛模拟,以尽可能地消除模型的不稳定对估计结果的影响。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研究重点是,根据估计方程得到残差的方差协方差矩阵,然后再对方差协方差矩阵进行分解,进而得到相应的脉冲反应图,限于篇幅的限制,我们没有给出所有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仅给出了基于计量模型(1b)的回归结果,参见表2。如表2所示,模型中有较多变量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因此可以对估计方程的方差协方差矩阵进行分解,并得到相应的脉冲反应图。
1.财政赤字、货币供给增长率、利率对就业的影响分析
根据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1a),我们可以得到总体就业增长率EMPG、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对财政赤字对数lnBD、货币供给MO的增长率MOG、利率R的脉冲反应图形,参见图1。
如图1所示,总体就业增长率EMPG对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货币供给MO的增长率MOG、利率尺的脉冲反应图分布在[-0.4,0.4]的区间之内,而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对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货币供给MO的增长率MOG、利率R的脉冲反应图分布在[-0.5,1.5]的区间之内。这表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总体就业的影响较小,而对城镇就业的影响较大。这是因为,总体就业包含了农业从业人员,而农业从业人员具有稳定、不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特征,故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总体就业的影响较小,而城镇就业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故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的影响更大。鉴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总体就业的影响较小,本文不再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总体就业的影响,而是集中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的影响。
图1下方的三幅子图显示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影响:第一,在四年以内,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增加财政赤字能够有效地促进城镇就业的增长;第二,货币供给MO的增长率MO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影响在零水平线上下波动,且在较多情况下为负数,这表明,提高货币供给增长率MOG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第三,提高利率R,在两年以内对城镇就业增长率有正向影响,在两年以后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Q有负向影响,这意味着,降低利率R在两年以内对城镇就业增长率有负向影响,在两年以后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有正向影响。上述结论表明,在经济衰退时期,采取降低利率的政策在短期对城镇就业有不利的影响,这是因为降低利率就降低了企业使用资金的成本,这将促使企业采用相对更加便宜的资本来替换劳动,从而降低了城镇就业,而降低利率的政策从长期来看对城镇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因为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可以刺激消费和投资,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促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进而促进城镇就业增长。
总体而言,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能够在短期内对城镇就业产生很强的促进作用,而增加货币供给MO的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降低利率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在短期内对城镇就业有负向影响,因此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大于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这一研究结论与曾学文的研究结论相似。
为了观察和比较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对城镇就业的影响,我们估计了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1a)、(1b)、(1c),并得到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对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货币供给增长率M0G、M1G、M2G、利率尺的脉冲反应图形,参见图2。
第一,如图2第一列所示,在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影响分布在[-0.5,2]的区间,而且在四年内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表明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城镇就业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第二,如图2第二列所示,货币供给增长率M0G、M1G、M2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u的影响分布在[-0.5,0.5]的区间之内,且围绕零水平线上下波动,这表明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第三,如图2第三列所示,在降低利率尺的货币政策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利率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影响分布在[-0.5,0.5]的区间之内,且在两年以内基本为负数,在两年以后为绝对值较小的正数,这表明降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有限,且具有滞后性。
综上所述,当扩张性财政政策分别与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搭配使用的时候,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城镇就业有及时、强健的促进作用,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降低利率尺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只有在两年以后才会对城镇就业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我们的研究结论与卢亮、董万好、刘兰娟、曾学文的研究结论相似,与许先普的研究结论相反。
2.财政支出相对增长率、货币供给增长率、利率对就业的影响分析
为了检验上述研究结论是否稳健,我们采用财政支出相对增长率BDG作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根据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2a)、(2b)、(2c),得到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对财政赤字相对增长率BDG、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以及利率尺的脉冲反应图形,参见图3。
如图3第一列所示,在财政赤字相对增长率BDG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财政赤字相对增长率BD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的不同影响分布在[-0.5,1.0]的区间之内,且在三年以内为绝对值较大的正数,在三年以后为绝对值较小的负数,这表明,不论与何种增加货币供给的扩性货币政策搭配使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城镇就业均有显著的、较强的促进作用。
如图3第二列所示,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的不同影响分布在[-0.5,0.5]的区间之内,且围绕零水平线上下波动,这表明,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如图3第三列所示,在降低利率尺的货币政策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利率对城镇就业增长率的影响分布在[-0.5,0.5]的区间之内,因而对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有限。具体而言,降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在两年以内对城镇就业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在两年以后对城镇就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四年以内对城镇就业的累计净促进作用趋近于零。
总而言之,当采用财政支出相对增长率作为测量财政政策的变量的时候,我们依然可以得到如下基本结论:扩张性财政政策在短期内对城镇就业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增加货币供给M0、M1、M2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城镇就业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降低利率的扩张性货币政策至少在两年以后才会对城镇就业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3.财政赤字、货币供给增长率、利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经济增长和就业稳定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两个重要目标,如果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差异,那么宏观调控政策就应当在促进就业和保持经济增长两个政策目标中有所取舍。因此,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有助于我们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根据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1a)、(1b)、(1c),我们得到经济增长率GDPG对财政赤字对数lnBD、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利率尺的脉冲反应图形,参见图4。
如图4第一列所示,在财政赤字对数lnBD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财政赤字对数lnBD对经济增长率GDPG的影响均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且三年内为绝对值较大的正数,三年后为绝对值较小的负数,说明扩张性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如图4第二列所示,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对经济增长率GDPG的影响呈现出“几”字型的变化趋势,而且在三年以内为绝对值较大的正数,在三年以后为绝对值很小的负数,这说明增加货币供给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也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如图4第三列所示,当降低利率R的货币政策分别与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搭配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利率R在两年以内对经济增长率GDPG有较强的负面影响,在两年以后对经济增长率GDPG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说明,降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小,而且需要滞后两年的时间才能凸显出来。这是因为,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和消费者对经济前景的预期趋于悲观,降低利率不会迅速地刺激消费和投资的增长,反而促使企业采用资本替换劳动,因而在短期内对就业和经济增长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如果在较长的时期实行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则可能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促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从而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就业。
综上所述,增加财政赤字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以及增加货币供给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经济增长均有较强的促进作用,但是降低利率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有限,而且需要滞后两年的时间才会凸显出来。
4.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分析
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中,更换变量的排列顺序对模型的分解结果有一定的影响。为了检验变量的排列顺序对本文研究结论的影响,我们重新估计了更换变量排列顺序的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3a)、(3b)、(3c),并得到相应的脉冲反应图①。我们发现,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的促进作用依然是最强的,货币供给增长率MOG、M1G、M2G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远小于财政赤字的对数lnBD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Ga的促进作用,降低利率R只有在两年以后才会对城镇就业增长率EMPQ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在更换变量的排列顺序之后,本文的研究结论依然成立,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中国省级面板数据为基础,采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估计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中国就业以及经济增长的影响,我们主要发现如下四点结论。
第一,由于农业从业人员对经济周期和宏观调控政策不敏感,扩张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总体就业的影响很小,但是扩张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城镇就业的影响较大,因而扩张性财政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应当着力于促进中国城镇就业的增长。
第二,扩张性财政政策对中国城镇就业有及时的、强健的促进作用,不仅如此,扩张性财政政策对中国经济增长也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因此扩张性财政政策能够在短期内稳定就业形势并恢复就业增长,是经济衰退时期保就业、稳增长的最重要的宏观调控政策。
第三,增加货币供给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城镇就业的促进作用非常有限,然而增加货币供给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对中国经济增长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因此在经济衰退时期可以采用增加货币供给的扩张性货币政策刺激经济增长,但不宜采用增加货币供给的扩张性货币政策促进就业。
全球支付市场结构悄然转变
以移动支付为首的支付创新是否彻底改变了全球支付市场的结构?可以大致观察到2015年全球支付市场内部结构。从市场参与者来看,新的移动支付供应商不断进入该市场,原有的由几家主要机构(如Paypal、MasterPass、支付宝等)分割市场的局面已经被打破,新的赢家也不断出现,市场结构不断转换。仅中国市场,就出现了多家机构共同主导移动支付市场的局面,包括支付宝、银行卡、银联在线、微信支付、京东支付、百度支付、苹果支付等等。从支付工具结构来看,据《全球支付报告(2015)》大致统计,2015年年初全球支付市场的主要工具支付额及其市场份额大致如表1。从区域支付市场来看,全球主要地区的支付市场内部结构大致如表2所示。
总体而言,信用卡支付方式在全球支付总额中仍然位居首位,其次是新兴的电子钱包,市场份额排名第三的是借记卡。具体而言,北美和拉美地区的信用卡支付量(分别为40%、42%)在其市场总额中最大,在全球也是排名第一。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最主要的支付方式是借记卡(29%),也是全球使用借记卡最多的地方。亚太地区则是全球新兴移动支付的领头羊,电子钱包34%的使用量位居全球首位。从银行卡支付量来看,北美地区在全球最高,信用卡和借记卡总支付量约占市场总额的65%,接下来是拉美地区的49%,第三是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的42%,最后是亚太地区的39%。
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北美地区,其银行卡支付量却在全球排名第一;而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重要地位的亚太地区,其银行卡支付量却在全球位居末位。可以看出,支付市场的发展结构与一国金融结构不一致,银行卡支付量没有突出商业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的地位。银行卡使用量不能完全代表该地区商业银行的发展实况,原因很明显,支付竞争背后是各类金融机构市场竞争,支付涉及的金融机构远远不止是商业银行,如各类信用卡发行机构、收单机构等。因此,才会出现上述情况。
在支付方式发展方面,区域差异也比较明显,比如,直接借记和电子发票的支付方式,只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存在,北美、拉美和亚太地区没有此两类支付方式。根据《全球支付报告(2015)》的数据推测,各地区未来支付市场发展有一些共同的趋势:银行卡支付量减少,银行转账支付量略增。其他支付方式发展则存在地区差异,如电子钱包在拉美之外的地区均可能出现支付量上升,而现金、预付方式在各地区的发展趋势则可能完全不同。
总体而言,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稳步发展,电子钱包的支付量会不断增加,或位居全球支付量首位,但速度可能没有预期中那么快。随着支付体系内部竞争和结构变化,传统银行卡支付(借记卡和信用卡)或会借助近场支付等新型技术,稳定其市场份额,从而在未来5~10年占据全球支付市场的重要地位。
支付技术开发和应用继续升级
移动支付技术和各种分析算法的发展,彻底打破了全球支付行业固有的结构。在哪里购物和消费、如何支付,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且开始被深度挖掘。全球多国在支付等金融技术上面的投资不断增加,数字化货币技术更加成熟。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技术投资总额呈现每年三倍的增速,2013年约为29.7亿美元,2014年,全球金融技术投资总额已高达120亿美元。到2022年,其投资总额大约能增加至200亿美元以上。其中,亚洲国家(如中国、日本等)因为消费者对互联网+服务的接受程度比较高,其金融技术投资也随着回报率提高而不断增加。支付技术的发展速度是否可以被准确预测(比如当初计算机技术的发展速度就曾遵循所谓的摩尔定律)?从硬件来看,智能手机俨然已经成为主要的移动支付载体,集线上线下移动支付于一身,其他移动支付工具(智能手环等)也不短出现,但尚未打破其主导地位。从软件技术来看,未来移动支付发展的主要趋势包括:
近场支付(简称NFC),已成为重要的移动支付技术。NFC由1983年发明的沃顿发明的非接触式射频识别技术演变而来,其可以为多个设备如数码相机、PDA、计算机和手机之间进行交换资料。NFC移动支付随着2012年NFC智能手机投入市场后开始发展,已经成为手机运营商和移动支付平台比较成功的商业模式创新。目前全球知名手机品牌商、Visa等卡组织是NFC移动支付的最新引领者和竞争者。
生物特征识别(BiometricsAuthentication)或成为重要的移动支付安全技术。随着移动支付越来越便捷、高效,与之相关的个人隐私、个人财务数据安全隐患不断产生,由此,准确识别个人身份信息成为保障移动支付安全的重要前提。自1891年产生的指纹识别技术已来,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不断升级发展,目前最新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包括DNA、指纹、声音、面部特征、静脉识别等。其中,指纹机和手形机的商业应用最为成熟。越来越高效的点对点支付模式,需要高度识别个人身份信息的技术,曾经用于高度机密场合的生物识别特征目前是最佳选择之一。虽然目前还没有大规模市场化,但其发展势头比较明显,各大手机运营商、支付机构等都在投入研发此项安全技术。
移动云计算,已经开始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自2007年以来,云计算概念开始出现并流行。NFC等创新支付技术直接挑战计算能力有限的移动工具,也因此给移动工具之外的移动云计算新的发展机会。做为独立的计算平台,移动云计算能为移动工具中的各种应用如支付,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数据储存、处理、交换等服务。随着移动支付等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云计算将凸显其强大的功能,不断为智能工具计算减负。当然,其对互联网的传输速度和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而这也是目前的网络发展趋势。
复杂支付体系悄然形成
支付,已经不仅仅是公共的金融基础设施,近年来,其已经逐步成为商业模式的一部分、市场营销的新手段。市场竞争远没有结束。新的玩家(如第三方支付和各类手机支付、网络电子钱包如AndroidPay等)不断进入支付市场,原有的玩家(如商业银行和信用卡)并没有被击退,而是通过技术合作、商业合作等方式,以新的形式(如银行网络电子钱包)重新回到市场,支付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目前,移动支付技术、信用卡体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传统商家之间深化合作形成了复杂支付体系,为消费者带来全新体验。
当各类支付机构共同掌握了前沿支付技术时,都具备提供高效支付的能力时,支付场景(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的争夺战就不可避免。而消费者对某一类支付场景的偏好、适应性和黏着度越高,提供该类支付场景的机构也将成为未来支付体系的主导者。互联网电商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最早打破传统的线下现场支付场景,并围绕第三方支付做加法,涉足金融理财等服务,强化了自身的服务能力。在越来越多的线下商业机构接受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邀约提供现场第三方支付服务时,传统信用卡市场及其营造的传统现场支付场景真正开始受到猛烈冲击。在此之前,商业银行也依托其银行卡支付服务,设立了电商等商业服务机构,试图营造新的远程支付场景。但这一举措并没有提高其客户黏着度,因此,在一波又一波的支付场景竞争中,几乎被完全淹没。
而今,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沉淀了大量资金、有了扩张商业信用的必要资本之际,同时依托移动支付新技术,各类传统信用卡的替代工具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结果,例如美国Paypal旗下的Affirm公司、Applepay等,国内的“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等,都可以在消费者进行消费交易时直接提供支付便利的信用贷款。既可以直接提高商家的销售额和利润,又为消费者节省延迟消费带来的成本。当然,消费者必须为此高效率的服务支付对应的利息。这种创新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客户逐渐降低对银行信用账户的依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金融属性增强;其长期影响是侵蚀经济体系原有的商业模式,改变金融结构和商业社会规则,增强数字化货币实现的可能性。信用卡替代工具及其便利的支付服务对传统信用卡是致命的冲击。于是,可以看到,信用卡供应商也开始奋力反击。2015年,借助新的近场支付技术,全球信用卡供应商试图重新提升客户对信用卡的使用量和黏着度。美国支付市场的行业调查问卷也印证了这一趋势。在《2015高级支付报告(TheAdvancedPaymentReport2015)》问卷中,问题“认为哪些机构拉动了移动支付增长”?得到的答案显示,拉动移动支付增长的机构排名大致如下:卡网络如美国运通等(82%)、手机等通信供应商(78%)、Paypal(76%)、第三方支付机构(73%)、新型互联网公司(72%)、银行和金融机构(72%)、谷歌(68%)、商家(63%)、Start-ups(62%)、移动网络运营商(53%)。简而言之,从2015年的情况来看,美国移动支付新的增长引擎是信用卡机构,其次是手机制造商,再次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最后是移动网络运营商。这也大致反映了目前全球支付市场竞争结构。当然,各国具体情形有所细微差异。
数字化货币的长期生存基础不断夯实
无论支付市场的内部结构如何改变,至今可以肯定的一点是,移动支付技术等创新带来了更高的支付服务效率,夯实了数字化货币的长期生存基础。
数字化货币最初出现的基本目的是脱媒,即减少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多重货币交换环节(如现金与非现金账户转换、货币之间的兑换等),以节省货币交易成本,提高交换效率。无论哪种数字化货币,若要长期存在并被消费者接受,都需要对消费群体培养一些最基本的消费习惯,如非现金化支付消费,从而提高消费者对数字化货币交易的依赖程度。比特币在很多国家的交易并不成功,源于其投机易量远远高于基本的消费易量,本末倒置,没有培养出对其高度依赖的消费者群体,没有形成坚实的生存基础。
在全球,移动支付带动的数字化货币运营机构(商业银行、信用卡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手机制造商等)都正在经历深刻的创新过程。而在其对立面的消费者,也对数字化货币有了切实体验。数字化货币不再是一种理论上的新奇事物,也不再是仅仅停留在理论讨论和大宗金融交易,而是开始深入消费者的工作和生活,并呈现蔓延之势。虽然经济水平发展程度高低是一国数字化货币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并不是唯一因素。而今,这种数字化货币创新都已经触及到各国的终端消费者。全球数字化货币发展也迎来了“春天”,很多国家已经尝试实现了无现金社会,更多的国家跃跃欲试。大部分国家在鼓励移动支付创新的同时,在稳步发展各项金融基础设施,总体提升一国金融体系的服务水平。总体来看,全球移动支付创新大大夯实了数字化货币发展的基础,推动更多的国家未来进入无现金社会。表3是花旗银行编制的全球数字化货币指数排名,其中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如3所示。花旗银行将各国所处的数字化货币阶段,按照分数排名分别列为“实质性准备期”(第1~23名)、“过渡期”(第24~45名)、“形成期”(第46~68名)、“初始期”(第69~90名)。
各国在数字化货币进程中的得分指数高低与其国内相关政策和金融基础设施紧密相关。以进入实质性准备期的各国为例,在发展数字化货币方面,名列前茅的各国各有优势:如排名第一的芬兰,国内消费者和商业机构对于支付技术等金融创新的适应性非常强;第二名新加坡则对于商业机构、政府资金流的数字化等拥有良好的监管规划,以及高度发展的信息交互技术(简称ICT)基础设施;第三名美国拥有富有活力的创新环境、最新技术在消费者和商业机构中的高扩散率,快速发展的B2C电子商务,美国消费者基础多样化导致其数字化货币适应性较差;瑞典具有广阔的ICT基础设施,消费者和商业机构对创新的适应性非常强;中国香港拥有良好的ICT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监管自由化,电信部门和零售部门对数字化货币的适应性强,准备程度高;挪威排名第六,零售业对数字化货币高偏好,消费者对新技术的高偏好;英国的零售商业机构和消费者偏好数字化货币,政府出台数字化货币过渡政策,但其目前的ICT对创新的承受能力较差;荷兰政府财政资金数字化程度高,消费者和商业机构对创新适应力强,但与英国相同,ICT承受能力弱;日本具有竞争性的私人企业和电信部门,但文化偏见导致其现金使用率依然很高;瑞士拥有良好的ICT基础设施,商业机构对创新接纳程度高,但其他市场ICT承受能力不强;丹麦排名第11,零售部门对数字化货币高接纳度,并通过提高金融服务承受能力提高其数字化货币声誉;德国本地市场竞争适度,商业机构对各类创新适应能力强,但其现金使用率依然很高;奥地利本土市场竞争适度,电信部门对数字化货币准备程度高,通过本土创新和企业关系提高其名望。加拿大对数字化货币监管自由度高,金融服务可得度高、承受能力强,但同类市场的ICT基础设施承受能力弱。
中国排名第39,处于数字化货币过渡期阶段。报告显示,中国发展数字化货币的优势在于有适合创新的环境,政府资金流数字化程度高,劣势则在于电信部门对于数字化货币准备程度不高。
[关键词]电子货币反洗钱措施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金融的发展,利用电子货币进行洗钱已经成为当前洗钱活动的重要形式,它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和合法的商业活动,而且加大了全球金融业的风险,因此,加强对电子货币流通下的反洗钱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子货币的概述
电子货币是适应人类进入数字时代的需要应运而生的一种数字化货币,是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这种货币从形式上看,早已与钱币无关,是一种通过0与1的排列组合,运用网络载体进行金融交易的货币。目前关于电子货币的概念有许多不同的观点,这里引用世界银行巴塞尔委员会对电子货币做出的定义:通过销售终端、不同的电子设备之间以及在公开网络上执行支付的储值和预付支付机制。所谓储值是指保存在物理介质(硬件或卡介质)中可用来支付的价值,如Mondex智能卡等。而预付支付机制则是指存在于特定软件或网络中的一组可以传输并可用于支付的电子数据,由多组二进制数据和数字签名组成,可以直接在网络上使用。
目前电子货币的使用是电子货币使用者用一定金额的实体货币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将现金价值预存在集成电路芯片内,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方法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从而能够清偿债务,可见现在的电子货币还是以实体货币为基础的。按照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划分,电子货币有以下几种:一是储值和信用卡型,如储蓄卡和信用卡;二是电子支票型;三是智能卡型,如IC卡;四是数字现金型,指依靠Internet支持在网络上发行、购买、支付的数字现金。第一种与第二种电子货币进行支付时由于离不开基本账户需要把存款或其他资金划分另一个账户,只能视为查询和划的划拨银行存款的电子工具或对现存货币进行支付的电子化工具。第三种IC卡型的电子货币是把金额和相关的信息记录在镶在该卡上的芯片或磁条上,取代了纸币在特定的范围内使用,但其受限在于流通范围有限,也要借助于一定的终端设备。第四种可以认为是一种真正的电子货币,它采用了全新的信用方式,可以脱离银行账户并且可以循环使用,货币所有人对该数字现金的控制体现在对包含有该货币数量的信息的密码控制上,这种货币正在形成和发展当中。如发达国家的CybederCash、DigiCash、NetCheque等。
二、电子货币流通下的洗钱问题
凡隐匿或掩饰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非法活动有关系之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均属于洗钱行为。一般的洗钱方法主要是通过货币走私、利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洗钱。然而随着各国反洗钱措施的不断加强及传统洗钱犯罪方法的弊端日益明显,洗钱者正在寻找新的洗钱方式,而在电子货币流通条件下其本身的无形性、网络性、匿名性、快速性等特点为洗钱者提供了新的机会。
从洗钱犯罪的基本过程来看,一个典型的、完整的洗钱过程应经历三个阶段即为放置阶段、离析阶段和融合阶段。对于洗钱来说,利用电子货币洗钱模糊了这三个阶段的界限,而且加大了反洗钱的难度,主要表现在:
1.处置阶段
此阶段一般被认为是洗钱犯罪的最脆弱环节。即对来自犯罪活动的收入改变成便于控制而且不易被怀疑的形式,其传统方式主要有:将现金存入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将现金走私出境存往国外账户;或购买飞机、贵重金属等高价值物品。在使用电子货币的情况下,洗钱者可以将现金先存入银行,然后通过使用智能卡或数字现金直接兑换外币或购买商品等,由于电子货币支付体系有严密的密码体系保证了这些交易表现为较强的匿名性。
2.离析阶段
作为洗钱活动的核心阶段,即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以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收益的非法特征。其传统方式主要有:现金电汇银行后用存款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房地产及其他合法行业的投资等。而在电子货币支付体系下,可通过一台简单的个人PC就能实现这一阶段的目标,也不会留下任何账目痕迹,电子货币的交易能即时完成,也会不受到任何地域、时间的限制。
3.融合阶段
即将上一阶段“离析”过的犯罪收益与合法资金结合在一起混入经济、金融体系中去,让非法所得以合法的面目出现。其传统的方式主要有“前台公司”将资金“”贷回原主,增开或伪造发票等,或以在外国金融机构的存款为国内贷款提供抵押。在电子货币的环境下,洗钱犯罪不需要任何金融机构,只需要一台简单的个人PC机就能将资金用于投资或购买其它资产。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电子货币所具在的特点已经使传统洗钱的三个阶段融为一体,洗钱活动已从现实世界转向虚拟空间,利用电子货币能够轻而易举地将犯罪所得转移到世界的任何地方,电子洗钱已成为了更为隐秘的洗钱手段,而由于洗钱犯罪活动的危害性极大,因此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电子货币流通条件下反洗钱的对策
1.限制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
现在各国的货币发行权一般都规定由本国的中央银行或准央行垄断发行。而电子货币目前各国还没有统一的规定,商家、企业或非金融机构也可以发行电子货币,而且实现跨界流通,这必将侵害一国的货币发行权及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必须控制电子货币的发行权问题,由中央银行或中央银行授权的机构发行电子货币,但必须要纳入金融监管范畴并进行严格控制。
2.建立一套完善的密钥托管机制
必须建立一套密钥托管机制,使政府在特定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电子货币密码技术中的私人密钥。由于电子货币的加密性给政府机构的监控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由政府机构对所有的私人密钥进行托管,在一定条件下如为了追踪洗钱犯罪分子的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就可以从托管机构那里获得私人密钥,破解相关的信息,从而较好地监控犯罪分子的洗钱活动。但其中必须要注意的是不能破坏消费者的隐私权,否则就会动摇消费者的信心,因此,只有政府机构才能建立密钥托管机构,统一管理私人密钥,并允许执法部门在一定的条件下获取密钥,才能保证打击洗钱等犯罪。
3.扩大反洗钱的范围
反洗钱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需要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与支持。因此首先要强化各级金融机构领导和员工的反洗钱意识,要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及危害性,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正确定位、强化责任感;其次是强化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电子货币的参与者的反洗钱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意监测、收集、分析、汇总可以资金的流动;最后还必须联合税务、海关、工商、公安及个人对反洗钱工作的充分认识,支持和理解反洗钱工作,最终形成反洗钱的合力。
4.建立完善的反洗钱监管体系
实行各国中央银行、银行监管部门和存款货币银行等金融机构相互配合的一体化监管体系,银行监管部门应该严密网络银行及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的业务审批和监管机制,并将是否实施有效的反洗钱监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核内容。各国中央银行可充分利用银行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提供的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掌握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查处,确保反洗钱取得实效。
5.建立全国统一的CA认证中心
在数字签名制度下,可以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CA认证中心核发私钥和公钥来解决客户身份确认问题,以防止客户使用不实的身份进行洗钱犯罪。客户以网络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交使用电子支付工具的申请并下载CA证书后,开户银行应该要求客户当面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核准无误后才能批准客户使用电子支付交易工具。
6.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洗钱是一种国际犯罪活动,对洗钱者来说,采用电子货币进行洗钱的最大优势就是它可以通过互联网超越时空界限,进行更具隐蔽性的跨国资金划拨,并利用不同司法管辖区对洗钱犯罪立法的差异来逃避制裁。因此,仅仅依靠一个国家的孤军奋战是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的。为此各国除了运用本国法律对洗钱犯罪进行预防和控制外,还应该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交流,国家之间的密切联络、经验和信息的共享、反洗钱机构之间的有效配合等,这样才有助于整个国际社会共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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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DigitalCurrencyElectronicPayment)[1]。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2、2022年8月14日,中国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及“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3、2022年10月8日,深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消息称,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结合本地促消费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近期联合人民银行开展了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
(来源:文章屋网)
一、文献价值
《万历会计录》是明隆庆六年(1572年)年由户部尚书王国光开始主持编写的明朝财政收支总册,万历六年(1578年)由时任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加以订正,万历九年(1581年)修成后再加磨算增订,于万历十年(1582年)得万历皇帝批准刊行,颁发全国,作为相关部门管理财政收支的依据。全书43卷,约百万字,卷1为户部所掌全国赋税收入、支出旧额、见额;卷2至卷16为十三布政使司与南北两直隶田赋;卷17至卷29为辽东等十三军镇饷额;卷30为内府诸库、监、局、司供应;卷31为光禄寺供应;卷32为宗藩禄粮;卷33为户部职官设置;卷34为文武官俸禄;卷35漕运;卷36仓场;卷37营卫官军俸粮;卷38屯田;卷39盐法;卷40茶法;卷41钱法;卷42钞关船料商税;卷43杂课;各卷皆附相关沿革事例。其中惟卷6“山东布政司田赋”阙如,其余完整。各部分主要分类收录户部综合《大明会典》、历朝条例、户部档案册籍、各省直续报文册,乃至官员家藏文献,详加考核而后形成的大约4.5万个财政收支数据,其中主要为万历六年数据,其次为相关沿革事例及户部职官设置与分工。
中国在汉、唐、宋时代就已出现政府编制的财政收支簿册,但皆散佚不存。清朝未编制体现全国财政一体状况的“会计录”。顺治年间开始不断编纂的《赋役全书》是由朝廷统一布置而由各地方衙门分别编制的地方赋役册籍,光绪年间出现的几种会计录、会计表则皆是私人所为,篇幅甚小。所以,《万历会计录》实为现存中国帝制时代官修最具系统性的全国财政数据册籍。这样一部册籍,提供了帝制时代特定时间横断面的系统财政数据,呈现明万历年间中央财政管理的基本概念与规制,也透露出明初至万历初年相关政策演变的轨迹,无疑具有多重文献价值。如欲完成系统可靠的明代财政史,或欲澄清万历前期财政数据,此书皆不可不用。
然而,明代财政史研究虽经长期积累,重要成果繁多,但迄于此书出版之前,并无系统运用《万历会计录》而作的精深研究问世。以“财政史”冠名者多于明代财政部分叙述笼统;研究赋税、财政专门问题者则多聚焦于某一具体线索而难见全局。即使在国际学术界影响广泛的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也仅在《万历会计录》中撷取几个数据而不及其余。其中原因,主要是研究者惮于文献浩繁。其次因为财政数据分析,必须精准记录、排比,方能分析其中关节、透视全局,而大量数据处理非积长年累月之功不见成效,故人多选择规避。此外,《万历会计录》仅有明万历刊本,在近年《续修四库全书》将之影印收入之前,取用不易。种种艰难,使得《万历会计录》这样一部明代财政史研究的核心文献,竟然运用不多。如今,《明代整理与研究》出版,《万历会计录》全书内容、数据尽在其中,而且通过历史学家与数学家合作,重建了散失不见的山东布政使司数据,绪论提供该文献编纂原委、文献价值说明,研究篇析出各省、直、边镇田赋货币化程度数据,而且将全部数据核对后做表格化处理。明代财政史研究至此登上一个新的文献系统平台。
二、方法特色
《明代整理与研究》合文献整理与研究为一体,发凡起例,颇有新意。今人整理古籍,主流方法是校勘、标点,欲略加研究之意于其中,则加考证性注释。此类工作,看去简单,其实非有扎实功力者不能成其功。时或见有不精之作,还需索取旧本查核,以定取舍。且时下大量古籍影印出版,研究者于明清书籍类文献,多可使用旧本,好在直取原貌,免为加工所误。《万历会计录》为原始文献,底本外并无他本,无诸本校勘必要,若取其他文献对勘,更易失离原貌,而该文献使用者主要为专业研究人员,标点也非亟需。况且原本影印出版,查找亦已不难。此种情况下,著者将全书文字内容保留而将全部数据转换为阿拉伯数字书写的表格,研究者可将此书与旧刊本参酌使用,最得津梁之便。
计量史学在中国早有尝试,成绩也称可观。然而明代财政虽为最适合计量研究领域,仅梁方仲先生《明代户口田地及田赋统计》为重大成果,且限于户口、田地、田赋范围,于明代政府各门类财政收支数据的系统量化,尚未实现。此书经整理形成统计表555个,附图28个,研究篇另外提供大量折算数据,处理数据凡20万条有余,分类覆盖万历初期财政收支状况及管理体制信息,终于形成明万历前期财政的系统量化数据库。其中以现代数学方法重建缺失的明山东布政使司财政数据,计量之复杂,尤非一般排比统计可比。明代财政研究由是而得巨大便利不言而喻,中国古代史的计量研究得以推进,也是显而易见之事。
以白银货币化为线索,将明代中国财政研究置于当时世界v史演变大势之中考察,是该书另一特色。中国帝制时代货币,多数时期以铜钱为主,间用布帛、纸钞,白银在宋、金时期颇为流通,但并未达到稳定主导货币程度。明代初用铜钱,不久强力推行纸钞,禁止金银作为货币流通。然而纸钞旋即废坏,民间率多用银,虽经政府遏制,其势不止,政府只得适应市场、民心,逐渐接受白银交易。随后白银成为主导货币,铜钱为辅币,纸钞只作赏赐之用。此过程发生原因,本由明代中国内生,适逢域外白银通过国际贸易大批量进入中国,推动中国货币流通根本转化,形成称量白银主币体制,促使明朝财政体系由实物中心转向货币与实物两元体制,并使得中国货币体系与国际贸易所用货币融合无间,带动中国融入全球化历史转变。基于白银主导货币体制连动国家财政体制变革与中国空前幅度融入世界贸易体系的意义,《明代整理与研究》突出了白银货币化的线索,尤其是在研究篇计算了大量财政收支中的货币化数字、比率。这不仅提供了以统一尺度衡量原本以多种收支形态记载的财政数据的新数据系统,而且更真切地将明代货币与国家财政体制转变安置于世界大变迁的景深之中,揭示出明代中国变迁与世界范围历史变革间的共振关系。
三、研究启示
前揭之外,《明代整理与研究》提出诸多明确的学术主张,涉及明代财政史及更大范
围历史问题的认识,值得学术界特别关注。
首先,关于《万历会计录》的性质与价值。此书在比前人更为详明地梳理《万历会计录》编纂背景、过程、参与者情况、基本内容基础上,就《万历会计录》的性质与价值提出了明确看法。认为该文献“是明代国家财政会计总册”;“容纳了明代财政制度演变的轨迹,包括财政的收支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实态,也涵盖了明代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的问题,特别是反映了明朝兴衰的症结”;据此文献可知“明代户部已经有以白银作为部分计量标准的会计总账”;可资以“探讨16世纪明代财政收支总量、规模、结构及其货币化程度”。这些看法,不仅精当概括了《万历会计录》的基本性质,并且揭示出该文献在狭义财政史以及更大范围领域的研究价值。学界研究财政问题者,多将财政视为经济史中一个门类,所见易为经济视野所拘泥。实际上无论古今,财政运行皆横亘于经济与政治、国家与社会之间,是公共权力行使与维系的枢机,由中不仅可以查见政府收支情况,而且可以据以分析政治理念、状况与运行特征,分析社会推演之脉动。在对万历时期财政运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明代中国社会转型迹象进行分析,正是此书超出前人研究的一个重要表现。
此间惟有一点可以再加推敲。该书认为,《万历会计录》是“会计总册”而不是“预算书”。理由在于,与近代国家预算相比,《万历会计录》以编造年份的实际财政收入为基础,而近代国家预算以预算年份的估计收入为基础,前者关注现在,后者关注未来。就《万历会计录》编制基础及内容而言的确如此,只是中国帝制时期财政,以“量入为出”为主流观念,而赋税收入主要依据人口、土地,这些数字变动迟缓,因而财政收入尽量保持“额征”。万历初年土地作为税收标的之地位上升,使岁入额数更形稳定――至于晚明加征税收,是战争状态下的举措,与承平时代不同。在此意义上,《万历会计录》实际上构成未来年度乃至未来若干年内财政收支的标准,虽然不是精密预算书,却也并非完全不具预算功能。因此明朝才会将《万历会计录》印刷颁行直省、边镇,要求“一体遵守”。若只是过往收支账册,各地如何“遵守”?“预算”之发生,不是突兀之事,也非仅有一种类型、途径。
第二,关于白银货币化及货币与实物两元财政体制。万明先生近年已发表多篇论文,阐释白银在明代基于经济发展,自下而上地逐步演变成为完全形态的货币。此一重要观点在《明代整理与研究》一书中得到系统贯彻。以往明代财政研究者,关注赋税关系多,关注政府财政收支总体状况少。而关注赋税者,皆能看到赋税由力役、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的演变,却大多于赋税所征的货币本身之形态缺乏深入考察,或者仅将赋税中的货币作为一般货币而忽略其白银特质。此书切实将赋税暨财政体制中的白银货币之特殊性作为考察的基本着眼点,将白银货币化过程与对赋税折银、以银计税、商品经济发展、国家转型等问题密切结合起来。万明指出,白银货币化推动社会从马克思所f的人类历史三大形态中的“人的依赖关系”向“物的依赖关系”转变,从自然经济向货币经济转变,从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同时标志着君主垄断货币的终结。在这种深刻的社会体制转变过程中,明代人形成了以白银作为财政计量标准的理念――这是中国帝制时代财政理念的一项重要发展,进而衍生出财政管理中统一会计账册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财政体制,是货币与实物并用的两元体制,其方向是从实物财政转向货币财政。这从货币、财政的角度,大大开阔了探索中国帝制时代社会形态转变机制、历程等重大问题的视野。
笔者在1984年完成的以晚明财政危机为题的硕士学位论文及稍后刊发的论文中,曾着眼于财政流转主导价值标的为白银而将晚明财政体制概括为货币财政体制。此种概括,轻视了当时依然存在的大量实物收支情况。此书中所说货币与实物两元体制及过渡状态说,无疑是一种更为周延的表述。
第三,关于张居正改革与“国家转型”。张居正改革历来为明史研究者重视,多以整顿吏治、全面推行一条鞭法、强化边疆防御等为中心,然而相当一段时期以来,旧说难以深化,而新见每流于牵强。此书则指出,一条鞭法并非张居正改革时期重点推行的政令,《清丈条例》和《万历会计录》方为张居正改革时期的两种核心文献。其目标是针对前此一百多年间实物折银、征银曲折历程造成的原有财政结构混乱与财政状况异常局面进行财政体制重组。清丈为赋税统一征银和国家财政运行进入白银货币主体形态奠定了基础,《万历会计录》落实了白银货币为主体的统一财政会计体系,中国历史上的货币财政由此正式开端,并对明末及清代财政形成深远影响。这场改革及其带来的财政转型,有别于历代改革的赋役合一与统一征银,“是中国历史上二千年亘古未有的划时代变革,与晚明传统社会的转型和全球化的开端紧密联系,具有所谓唐宋变革所不具备的全新内涵”;“开启了现代的货币财政,也开启了现代货币财政的管理体制”;是一场“史无前例的中国古代国家与社会向近代的转型”。任何明史、中国财政史、中国经济史、中国现代化历程研究者,面对这些在对《万历会计录》进行全面深入研究基础上做出的论断,都不能不感受到震撼。其中,关于张居正改革重心为财政体制改革的看法,关于《清丈条例》与《万历会计录》为张居正改革核心文献的主张,关于张居正改革影响深远而非“人亡政息”的见解,关于张居正改革与世界性历史变迁关联的看法,皆理据充实,允为不刊之论。关于张居正改革具有所谓唐宋变革所不具备的全新内涵的看法,虽然未加详论,然而于笔者看来,也是一语中的。有心者沿此思路,对所谓唐宋变革与晚明变迁进行联系的、比较的研究,必有所获。惟有“国家转型”一说,笔者深受启发,然而尚有迟疑。启发之处在于,明代经济领域的诸多新异性变化,与现代社会要素、运行法则可以契合,货币财政肯定比实物财政更接近于现代财政、经济形态。因此认为张居正改革增进了中国广义社会体制与现代社会的趋同性,可以成立,并扩展了研究中国现代性发生历程的思路。迟疑之点在于,“国家转型”关涉甚广,需与政治、思想领域研究再加印证,核心概念与理论架构也需定义和更透彻的阐明。
一、征收铸币税,应对内需不足
我国在经历了1993-1994年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之后,经济开始逐渐降温,1996年通货膨胀率下降到10%,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但不久就陷入了供过于求、通货紧缩的怪圈。从1997年10月至今,除在2000年的几个月中出现了物价持平或略有上升外,其他时间始终处于通货紧缩的阴影之中而难以摆脱。从1998年开始,中央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增加公共投资刺激经济增长,但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内需仍然不足,低物价、低就业和经济的低效率始终困扰着我国的经济。
从国民收入流程图中可以看到,在国民经济中存在着漏出与注入。注入是使经济扩张的力量,它使流程中的总需求增加,并使国民收入扩张,经济得以增长;漏出是使经济收缩的力量,它使流程中的商品需求量趋于减少。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即使在我国的每一个财政结算年度都能使漏出与注人相等,按照宏观经济理论,也只能使一国经济不出现经济衰退,而不可能对经济增长产生明显的推动力。要想使我国经济更快地增长,必须进行强大的资金注入。只有当注入大于漏出时,经济才会产生大于零的增长。这一思想可以表示如下:
总需求>总供给(1)
总需求=C+Ip+G+Ig+(X-M)(2)
总供给=YD+T(3)
式中:C代表消费,Ip代表民间投资,G代表政府日常支出,Ig代表政府的公共投资,(X-M)代表净出口,YD代表个人可支配收入,T代表政府的纯税收。由于可支配收入可以表示为消费与储蓄之和,则:
YD=C+S(4)
将(2)、(3)和(4)式代入(1)式,可得:
(G+Ig-T)+(Ip-S)十(X-M)>0(5)
(5)式左边第一项代表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第二项代表民间收支状况,第三项代表本国国际收支状况。自1997年以来,我国国际收支状况表现良好,每年均为顺差,即(X-M)>0.政府的财政预算则每年均为逆差,有(G+Ig-T)>0.对比(5)式,造成政府财政赤字的主要原因是第二项所代表的民间投资小于民间储蓄所形成的民间资金的盈余,正是这部分的资金盈余,对经济产生了漏出。近几年来,我国库存商品及闲置物品的数量持续增加,目前,其总量已超过3万亿元人民币,是2001年社会消费总额的80%(杨殿宗,在2002年4月5日的《中国信息报》上刊文)。企业产能大量过剩,设备与资金的闲置现象十分严重,在民间投资缺乏机会的条件下,期望短期内民间投资的大量增长,几乎是不可能的。
为了弥补民间投资的负向缺口,自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向民间发行国债,弥补财政赤字,为建设基础设施和国家重点工程筹集资金,为低迷的经济注入了活力,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国债负担日益加重,在2002年我国编制的预算中,赤字数额3098亿元,占GDP的3%左右。截止到2001年底,我国的国债余额是1870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8%左右(郝中华,2002.从目前的经济走势来看,积极的财政政策还不能谈出,政府的财政赤字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为减轻国债负担,化解当前日益突出的矛盾,本文提出通过征收铸币税,运用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方法,使政府能够在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同时,有效地控制债务负担,以实现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
二、货币供给与铸币税
所谓铸币税,是指政府由于其印制货币的垄断权而获得的收人。印制货币所需花费的成本极低,而所印出的钞票本身具有购买力,政府可以用它来换取商品与服务。铸币税的征收可以通过一国货币需求的增加来实现。当一国实际货币需求增加时,通过增发货币进入流通,给政府提供某些免费的资源,这种购买力的收益,就是铸币税的含义。在汇率保持稳定的条件下,一国政府可以通过以下四条途径获得铸币税。
其一,在通货膨胀率为零的条件下,国际和国内利率的下降使货币的周转速度不断下降,社会对实际货币余额的需求增加,使民间部门向中央银行出售外国资产以换取本国货币,中央银行就可以通过印制钞票换取外汇储备。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增加外汇储备来获取铸币税。
其二,执行固定汇率制的国家,当世界其他国家出现通货膨胀时,随着国外价格的上升,由购买力平价理论导出国内价格也将会上升,名义货币余额的实际购买力将下降,对货币的超额需求就会产生,中央银行通过适量增加货币供给以抵消价格上升,使实际货币余额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随着国内价格水平的上升收取了铸币税,并不减少任何储备(萨克斯,1997)。
其三,当国内生产总值的潜在增长引起实际货币余额需求的同步增长时,如果中央银行增加的货币供给恰好能满足社会对实际货币的增长需求而不出现超额供给时,政府可以通过发行货币取得铸币税,而不会引起通货膨胀。
其四,国内商品供给过剩且存在失业时,政府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会引起实际货币的超额需求。如果央行所增加的货币供给恰好能满足政府通过公共工程建设所引起的实际货币的超额需求时,就不会出现货币的超额供给,政府也可以由此而获得铸币税。
值得一提的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已经把征收铸币税作为一项财政收入,但不同的国家征收铸币税的数量各不相同。在1975-1985年的十年间,美国每年所征收的铸币税占GDP的比重为1.17%,英国为1.91%,法国为2.73%左右(萨克斯,1997)。
当政府部门入不敷出时,通常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来偿付赤字:一是向公众借债;二是消耗外汇储备;三是印制钞票。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史表明:铸币税对一国经济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对铸币税进行合理的征收,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人,提高经济中的有效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并能有效地克服困生产过剩而导致的通货紧缩,在这方面较为成功的有美国、二战后的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另一方面,对铸币税这一工具如果运用不当,超量征收,则会因货币的超量发行而造成经济中需求过旺,引发严重的甚至是恶性的通货膨胀,进而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在这方面较为典型的国家有20世纪80年代的玻利维亚和秘鲁等拉美国家。在社会需求不足的紧缩时期,铸币税可以有效地弥补财政赤字,增加内需,也可以用作中央银行扩张货币的一种工具。与已有的财政与货币政策不同的是,铸币税既不仅仅是一种财政政策工具,也不完全是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在紧缩时期征收铸币税,其本身就是一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有效组合过程。
三、我国征收铸币税的基本思路
(一)征收铸币税的可能性
征收铸币税是否能获得成功,取决于国内的宏观经济走势与资源的利用状态,也取决于一国货币信用程度和汇率制度。如果国内已处于充分就业的状态,再增加货币的供给会引起通货膨胀,这时政府所征收的不是铸币税,而是通货膨胀税,其结果只会将经济引向灾难。如果一国货币缺少信用,且实行固定汇率制,当央行增发货币时,实际货币余额的超量供给会导致外汇储备的等额损失,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实际上没有征收到铸币税,而是用外汇的损失换取了等额货币的超量发行。由此看来,征收铸币税的必要条件是在保持物价稳定和外汇储备基本稳定的条件下,通过增发货币获得某种购买力而又不使社会出现超额的货币供给。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产能过剩、设备与资源闲置等现象,各项经济指标在低位徘徊,国际与国内利率已经降低至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物价指数自1997年10月以来不断下降,屡创新低,这些表明在我国经济中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符合征收铸币税的必要条件。通过征收铸币税,可以向经济中注入新的带有特定需求的货币增量,用这笔钱可以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征收铸币税的政策选择
以往各国在征收铸币税时,其目的各不相同,有些政府只是被动地征收铸币税,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实际货币余额不断增长的需求在客观上要求央行增发货币,以满足公众对实际货币余额的超额需求,政府在增发货币的过程中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征收了铸币税。另有一些政府则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而增发货币,在这方面较为极端的例子是政府长期以来欠下了巨额赤字,他们已经为此耗光了外汇,大量无休止地向民间发行国债的行动已经使政府的信用扫地,再也无法据此而获得收人,靠增发货币获取收入以弥补赤字就成为这些政府的唯一选择。当然,也有些政府增发货币主要是为了换取外汇储备,有时甚至是为了换取外汇储备而不惜牺牲国内的某些经济利益。
本文提出征收铸币税,是针对当前内需不足、供给过剩的特定经济形势而提出的,其基本点是将征收铸币税作为我国稳健货币政策的一种工具,与积极的财政政策配合使用。在经济低迷时期,政府可以向中央银行发行国债,由央行以支票形式将等额存款拨给指定的商业银行,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有保证的资金。随着基础设施投资的增加,可以有效地提高购买需求,增加就业机会,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减轻过剩物资的供给压力,其本身就是扩大内需的良好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央行获得了国债,政府则获得了等额的国债建设资金。由于此时经济中存在着大量的闲置资源,国家重点工程的开工建设刚好可以吸收这些过剩资源,增加就业机会,而不会引起价格上升。央行增发的这部分货币,是以广义货币M2的形式进入流通的。由于广义货币M2与基础货币之间存在着大于1的比例关系,因此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少量的基础货币,增加现实经济对实际货币余额的有效需求,使铸币税的征收落到实处。
在提出此观点时,本文特别强调征收铸币税的目的在于启动低迷的宏观经济,缓解目前经济中普遍存在的内需不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缓慢,价格总水平持续下降,收入结构和就业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国民经济弱势运行等问题,以促进经济的良性增长,而不是单纯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由于财政赤字是因增加公共工程支出,启动宏观经济而生,只要宏观经济运行的态势转强,财政赤字就会自动下降,这时征收铸币税的历史使命也就会自然终结了。
(三)征收铸币税的必要性
通过征收铸币税,可以使我国实现短期经济目标。
1.征收铸币税,可以使财政赤字货币化,降低还本付息的债务负担。与向民间发债的形式不同,这次财政部发行的债券是直接卖给中央银行的。作为一种交换,政府获得了由中央银行下拨到商业银行的资金。这时由央行持有国债所应获得的利息仍可作为一种收益交还国库,不会加重国债负担。这样可以弥补财政赤字,改善财政收支。
2.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征收铸币税,可以在不出现超额货币供给的前提条件下,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通过公共工程投资的乘数效应,推动经济的更快增长。这对于加快我国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和提升我国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提高就业水平。征收铸币税,可以扩大内需,缓解经济中产能过剩的供给矛盾,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从而有效扭转价格下跌的被动局面,使企业真正走出低物价和低效益的经营怪圈,同时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进而增加消费与民间投资,提高就业水平。
4.征收铸币税,可以使央行增持政府债券。在我国央行的总资产中,占主要部分的资产是国外资产和对国内金融机构的债权。2002年4月公布的我国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显示,这两项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2.11%和41.49%,而对政府的债权(含国债)一项占总资产的比重仅为5.6%。与日本银行相比,日本政府债券占日本央行总资产的比重为66.6%,托管日本政府债券所占比重为5.7%,所借政府债券现金抵押所占比重为6.5%,三者合计共占日本央行总资产的比重为78.8%,而外汇占总资产的比重仅为4.6%(张贵乐,吴军,1999)。由此看来,我国央行所持有的国债占总资产的比重明显过少。征收铸币税,可以有效地增加央行所持有的国债总额,使央行资产的持有比重趋于合理,为央行在公开市场卖出政府债券、收回货币的操作提供足够的筹码,从而可以提高央行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
(四)征收铸币税的主要思想障碍
为调节宏观经济而有目的地征收铸币税,在我国的宏观经济理论与实践中尚属首次,许多人可能会对此产生顾虑。
1.征收铸币税,会引发通货膨胀,后果不堪设想。提出这一观点的人可能对当前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生产过剩和价格下降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应该指出的是,通货膨胀已经远离我们而去,防止通货紧缩,增加有效需求才是当前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必须要抓好的主要矛盾。如果征收铸币税会引起物价上升,这正好说明这种工具对治理通货紧缩有着特殊的功效,是我们攻克内需不足的有力武器。由于征收铸币税的目的是为了启动低迷的经济,物价上升正好说明经济已经启动,既然目的已经达到,征收铸币税的政策就可以谈出了。笔者要大声疾呼:在我们面临通货紧缩威胁的时候,大谈什么要注意防止通货膨胀之类的口号,对解决经济中已经存在着的内需不足与大量失业来说是无益的。我们的政策目标是要解决当前经济中已经出现的主要矛盾,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如果真的出现了物价上升的趋势,央行也可以在公开市场上随时抛出手中持有的国债,收回基础货币,以抑制可能出现的通货膨胀。
关键词:货币一般等价物电子化占有即所有特殊物格
一、货币的概念与特征
(一)经济学上货币理论及其民法学意义
货币首先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几乎现代社会进行的所有市场交易都涉及到货币,因此货币与语言并称为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不同的经济学分支对货币的研究有不同的视角,但对于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的认识是相同的。西方经济学上,货币是一种直接起到交换手段或支付媒介作用的东西。[1]货币产生的最初和最基本的动机是经济方面的考虑,因为通过一般等价物能够有效克服“需求的双重巧合”和“时间的双重巧合”,降低交易成本。[2]而且根据雷德福(Radford)1945年对一个德国战俘营的研究,即使人为的在一定范围内消灭一种货币,也会创造出某种形式的货币。[3]政治经济学有关货币的基本理论中,对于法学研究带来最大启示的莫过于对一般等价物的深入思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详细的论述过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产生过程,其主要观点是,商品的价值形式是简单的和共同的,因而是一般的。[4]在某一社会中,通过不断的商品交换,逐渐酝酿出了一般等价物。而当等价形式同某种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的结合在一起,这种特殊商品便成了货币商品,或者执行货币的职能。在商品世界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就成了它特有的社会职能,从而成了它的社会独占权。[5]于是,货币便产生了。人类社会历史上出现过的货币种类很多,只不过“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6]早期货币以贵金属为主,后来逐渐为纸币所取代,近年来又出现了货币电子化现象,但“货币是交换和商品生产发展的最高产物”[7]这一判断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
民法上适用于货币的法律规则,实际上是经济学上货币理论的法律化,因此应该从货币的职能中去探求其应有的内涵。货币的职能是指货币在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是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由于事实上世界货币和执行贮藏手段只有黄金或白银才能承担,因此不是以纸币和非足值铸币为代表的现代货币的职能。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基本职能,其中价值尺度职能实际上就是货币以自己为尺度来表现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而不是真正用商品与货币相交换,即马克思所说的“货币在它的价值尺度功能上,本来也只是作为观念的或想象的货币”。[8]流通手段即是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由物物交换过渡到商品流通,纸币也是从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在民法上,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功能相辅相成,成就了货币的一般等价物特点。支付手段在民法上体现为货币的所有权移转和货币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与消灭。
(二)货币的法学概念及其特征
我国民法学界对货币的一般等价物本质认识一直较为清晰,[9]应该坚持从这个角度对货币进行定义。我们认为,货币是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一般等价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法定唯一性,包括唯一性和法定性两个方面,是货币的基本特征。所谓唯一性,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随着商品交换的频繁出现,社会对于一般等价物的要求逐步趋同,最终必然会出现唯一的一般等价物,这是货币的社会特征。即使出现了某些地域性的、临时性的一般等价物,并与货币保持稳定的兑换比例,由于其价值仍然依赖于与货币的挂钩,两者是评价与被评价的关系,货币仍然是唯一的一般等价物。所谓的法定性,即货币种类的确定并不必然决定于社会的自发形成而倚赖法律的规定,这是货币的法律特征。《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银行法》”,并区别于《商业银行法》)第16条前段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即使货币贬值或者极端不稳定,并因此出现了新的具有一定交换功能的社会性等价物,如我国民国时期的大米,货币仍然是唯一的法定一般等价物。法律可以规定用新的货币取代旧的货币,如果我国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人民币,同时以1∶10000的新旧币兑换率回收旧人民币。法律也可以规定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并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办理收兑手续。理论上讲,法律可以规定两种甚至两种以上的货币同时作为一般等价物,并明确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如我国古代的金银与铸币之间的关系,但从法定货币的社会属性和金融稳定性需要出发,现代各国一般都只规定一种法定货币。因此在现代社会,贵重金属尽管具有较为稳定的价值,但不是法定货币。
第二,国家信用性。货币是信用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体。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体现的是其工具理性的一面。而货币的信用价值理性,体现的是其价值性的一面。货币的工具性特征是实现价值职能的前提所在。[10]货币一般由国家授权中央银行发行,如我国《银行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也有部分国家和地区授权商业银行发行和直接由政府发行,较为独特的是我国香港地区,纸币由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三家银行发行,而硬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行。货币的发行权由国家授予,并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终止授权。可见,货币之购买力,并非基于作为货币之物质素材的价值,实因国家的强制通用力及社会信赖。[11]因此,货币的信用性不同于股票的公司信用性,具有国家属性,是国家信用性,具有法律强制性。
第三,高度流通性。《银行法》第16条后段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是对货币高度流通性的法律规定。德国着名古典社会学家西美尔在其《货币哲学》中对此有深刻认识:“再没有比货币更明确的象征世界绝对的动态特征的记号了。货币的意义就在于被花掉;当货币静止不动时,根据其特有的价值与意义,就不再成其为货币了。……货币可以说是纯粹的行动,它的存在就是不断使自我摆脱任一既定的地点,因此货币构成了所有独立存在的对等物,以及对其的直接否定。”[12]无怪乎各国劳动法,如我国《劳动法》第50条,都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恰恰是通过保证劳动者所得的高度流通性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避免实物工资给劳动者带来的利益损失。
二、货币电子化的法律属性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催生了货币电子化现象,其法律性质成为理论上的争议点。我们认为,这些货币电子化现象总体来说可以分为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两大类型。所谓虚拟货币,一般是由非金融公司,如门户网站或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以“币”命名的某种服务。用户购买虚拟货币的基本用途是交换该网站提供的服务,实际上起到的是为网站特定服务进行计量的功能。我国目前出现的虚拟货币种类主要有Q币、泡币、U币、百度币等。耐人寻味的是,手机充值卡中的金额同样可以用于支付各种电信增殖服务,但因为未以“币”命名,便未引起巨大争议。由此可见,引起争议的不是货币电子化的形式,而是因为商家为便于用户理解、促销服务而选用“币”来命名。可以说,除电子化的形式外,虚拟货币与食堂的饭票没有本质区别。所谓电子货币,一般是由金融公司发行,代表法定货币进行商业支付的服务。该类服务实质上是通过电子数据交换(IDE)调用银行帐户资金进行购买,并实际发生了资金的转移交付,国际上较为常见的电子货币种类包括Paypal、E-gold等。
(一)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
虚拟货币之所以近年来引起关注,主要是网络游戏和互联网增殖服务的兴起。虚拟货币的交易出现的前提是网络服务系统为这种交易提供了机制上的可能。部分游戏内部出现了用户对某些特定服务的需求,如增强用户在游戏中的表现性能、增加游戏功能等。用户可以通过向服务商支付一定数量法定货币获得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进而用虚拟货币换取特定服务功能,这种模式为虚拟货币的存在提供了可能。换言之,如果用户向服务商支付法定货币后是直接获得某种特定服务,那么就不可能存在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充当游戏内部服务的计量单位功能十分清晰。而由于系统支持用户之间通过某种方式相互支付虚拟货币,这才为虚拟货币的交易提供了可能。质言之,如果系统不支持任何意义上的虚拟货币交易,只允许用户向网络服务商购买虚拟货币,那么用户之间的交易也就成了空谈。例如中国移动的用户之间不可能移转话费,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而个人之间可以买卖邮票,因此出现了邮票交易。可见,虚拟货币交易发展出了如此巨大的市场,则显然是网络服务经营者在模式上提供了可能,即用户可能通过支付法定货币购买之外的方式从游戏中获得虚拟货币,如所谓的“打金币”。否则,用户之间都是通过支付相同比例的法定货币而获得相同数量的虚拟货币,根本不可能出现利润差,也就不会出现所谓的市场了。综上所述,出现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市场,从本质上是网络服务商在机制上提供了一种可能,而提供这种机制上可能的原因当然是经济利益的驱动。
当前全球虚拟货币产业发展迅速,并出现了大量的专业服务公司,如美国的GameUSD、GE.com、韩国的itembay公司和我国的我有网和5173.com等等,其主要业务就是提供游戏币与货币兑换业务并从中获利。近年来我国内地银行更是涉足虚拟世界的商品支付市场,如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腾讯公司达成合作,推出了国内首张“虚实合一”的信用卡——QQ秀信用卡,将面向腾讯QQ秀一族提供包括虚拟卡支付、财付通还款、在线申请、电子账单通知、即时消息提醒等多种网络服务。[13]国内搜索引擎公司百度更希望通过百度币来统一各种不同的虚拟货币,实现进一步的流通。但2007年2月25日,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无异于对中国互联网虚拟货币交易进行了定性:“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的规范和管理,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违反以上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这也迅速引起学术界和产业界的激烈争论。
我们认为,以普通公司信用为基础发行各种虚拟货币,即使这些被称作“币”的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形成了一定的比例,仍然不是货币,其本质是无记名债权关系。[14]《银行法》第2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第45条规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如果虚拟货币在市场上代替人民币流通,其本质就是一种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同时也是对货币法定性的一种维护。目前几乎所有推出网络虚拟货币的运营商都不提供网络虚拟货币兑回现金的服务,因此虚拟货币的流通过程具有单向性,因此也无法形成金融交易闭环,缺乏官方退出机制。[15]极端的法律风险是,发行虚拟货币的公司破产,导致虚拟货币不能兑换服务,更不可兑现货币。质言之,使用虚拟货币的进行的所谓“购买”行为,包括跨平台的虚拟货币支付,不过是复杂的债权互易而已。
(二)电子货币的法律属性
与虚拟货币不同,电子货币的兴起源于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小额支付的需求,是一种金融服务,并具有一定的国际性。对于电子货币的前景,有学者认为电子货币是货币作为是一种支付工具,继前货币阶段、物权货币阶段和债权货币阶段后的第四个发展阶段。[16]甚至有学者预测,随着电子银行的建立,电子货币将取代有形的货币。[17]对此笔者持谨慎态度。国内已经有学者对电子货币进行了分类研究后认为,储值型、信用卡型、电子支票型和智能卡型的电子货币都要借助一定的终端设备,不能循环使用以实现个人与个人的支付,不能真正构成货币形态的一种,只有数字现金型电子货币符合货币的法律概念,才是真正的电子货币。[18]鉴于本文的篇幅,笔者将不重复相关探讨,举重以明轻,仅针对数字现金型电子货币的运行模式进行分析,以确定电子货币是否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货币。
数字现金型电子货币的应用过程实际上是《电子签名法》所规定的电子签名与加密技术的结合,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兑换,买方在数字现金银行开设帐号并申请开通电子货币服务;(2)存储,使用电脑终端软件从银行系统复制一定数量代表货币的电子记录存入硬盘;(3)付款,买方使用卖方的公钥加密电子货币后传送给卖方;(4)收款,卖方收到加密的电子货币后用对应的私钥解密,获得该电子货币;(5)兑换,通过获得的电子货币向银行申请资金移转。笔者是为了展现交易的法律意义将上述过程分为五个步骤,实际运用是通过电脑上的专门程序与银行联网即时完成的。数字现金型电子货币之所以较之其他种类的电子货币更具有类似法定货币的特点,是因为其能够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支付。这种功能实现的关键是使用了“非对称加密技术”。该技术于1976年由美国学者Dime和Henman为解决信息公开传送和密钥管理问题,在《密码学新方向》一文中提出,能够保证用户在不安全的公开渠道上传输各方交换信息。加密的基本原理是将被加密的数据与一串特殊字符,通过一定的数学计算方法结合成一个理论上讲不可破解的新数据。其中用来加密的数学计算方法就叫做算法,用来对数据进行编码和解码的特殊的字符串就叫做“密钥”。由于密码体系都是建立在专门设定的算法基础上的,所以在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中,主要关注的是密钥的生成及管理机制。“非对称加密技术”的算法需要两个密钥:公钥(publickey)和私钥(privatekey)。公钥与私钥是唯一对应的,用公钥进行加密的数据,只有私钥可以解密。一对密钥产生后,公钥在互联网上公开的提供下载,私钥由所有人保存。因此,买方从银行下载的代表了一定金额的电子货币,用卖方的公钥加密后进行传输,如果非卖方的第三人获取了该数据,由于无对应的私钥,无法解密。卖方成功获得买方传输的数据后,用自己的公钥进行解密,获得了代表相应金额的电子货币,并可以即时向银行兑换。这样的交易避免了第三人取得买房支付给卖方的电子货币,保证了交易安全。[19]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数字现金电子货币可以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表现出来,货币所有人对该数字现金的控制是体现在对包含有该货币数量的信息的密码控制上,[20]但其本身并不能单独作为货币使用,仍然需要配合银行系统完成相应支付,并非法定的直接支付方式。电子货币的信息流与现金流分离,充其量只是起到了与货币类似的支付功能,不过是模拟了人对人的支付而已,并不具有高度流通性。这种支付最终必须依赖于电子货币的发行银行进行结算,不过是为了传递既有的货币而使用的新方法,[21]不具有国家信用性。事实上,电子货币只是勉强能够完成支付手段,本身不能实现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因此不但不是法学意义上的货币,也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货币。电子货币本质是一种特殊债权,只不过代表着电子货币的持有者要求电子货币发行者兑换对等现金的一种请求权。[22]所不同的仅仅是实现了支付方式的变化,加快了资金在付款人和收款人帐户流通的速度而已。
(三)货币电子化的法律属性
综上所述,无论是虚拟货币还是电子货币,均未也不可能创造出新的法定货币,只是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和精巧的合同设计,实现了互联网领域基于IDE的债权债务关系电子化。《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因此理论上将,在技术上可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法律授权的法定货币发行单位,如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某种形式的电子化货币,才可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定货币。而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现在尚无任何国家的法定货币发行机构发行任何意义上的法定电子货币。在这种情况实际出现之前,任何意义上的货币电子化都不应认定为法定货币的新形式。
三、《物权法》视野下的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
学者论及的货币物权法规则主要是“占有即所有”规则,也有学者称为“所有与占有一致原则”,是指货币在占有与所有关系上,货币的所有者与占有者一致。[23]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的重大意义在于将经济学上的一般等价物理论转化为民法规则,最大限度的促进流通,是世界各国民法的通例。该规则在大陆法系源于法谚“货币属于其占有者”,而英美法的“货币占有与所有相一致原则”的确立最早体现在英国1884年Foleyv.Hill一案。[24]该规则同样适用于无记名证券,[25]只不过两者所表彰的权利不同而已。按照通说,民法之所以确定该原则,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原因:第一,货币作为高度替代性的流通物,在流通过程中,完全湮灭其个性,根本无法辨别。第二,货币的购买力,并非基于作为货币的物质素材的价值,而是因国家的强制力以及社会的信赖。因而无论货币取得原因如何,均认为其为货币价值之归属。第三,如果货币占有与所有可以分离,则交易者在接受货币之际,势必逐一调查交付货币之人(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权,如此人人惮于接受货币,货币的流通机能将丧失殆尽,严重损害交易安全。[26]
《物权法》并未直接对货币所有权及其法律规则进行具体规定,因此需要对作为一种理论的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对照分析,确定具体的制度取舍。《物权法》上与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相关的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与物的特定化
《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这对物的特定化提出了要求。货币是一种种类物,但可以特定化,只不过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在货币特定化的情况下排除适用。货币特定化有两个特点:其一,当事人双方有一致的特定化意思表示,约定货币特定化以排除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的适用;其二,该特定化的意思表示具有一定的公示性,因此在货币没有混同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对抗性。货币特定化具体表现形式包括特户(如银行结算帐户)、信托财产权、[27]封金、专款(如土地补偿费)和其他特殊商事关系(如委托、、行纪等业务)等。[28]货币特定化之所以能够排除“占有即所有”规则的适用,有学者解释是法律只承认直接占有者具有所有权,而不承认间接占有者对货币拥有所有权。[29]笔者认为这并非问题的实质,也不符合现行《物权法》的规定。其根本原因应该是此时的货币已经失去了作为一般等价物的意义,并因此可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
(二)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与所有权权能的混同与变异
《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延续了《民法通则》第71条对所有权权能的规定,而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的直接效果便是引起货币所有权四大权能的混同与变异。普通物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大权能,其中使用以占有为前提,收益为使用之结果,处分导致物权变动。而对于货币的所有人来说,货币所有权权能发生了混同和变异,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使用权能和处分权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同。作为典型消耗物的货币,使用并不导致实体意义上的消灭,而体现为货币所有权的处分。一次性的使用直接导致所有权的变动,这是货币不同于其他消耗物的最大特点。其次是产生了占有权能与使用权能的对立。普通物的占有权能是使用权能的前提,占有权能在物权变动中让位于处分权能,使用权能与处分权能的混同导致了占有权能与使用权能的对立。而普通消耗物的使用导致物的消灭,无法形成权能的共存对立。最后是导致了收益权能的衰退。某种意义上讲,货币所有权是最不具有收益功能的所有权,同时,货币又是收益功能最强的物。货币的占有并不直接导致收益,所有人必需将货币的所有权通过交易流通的方式转化为债权,例如存入银行,或者借贷他人,获得法定孳息。可见,法定孳息之获得,并非货币所有权的收益功能之体现,恰恰是货币所有权转化为货币债权的收益。
(三)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与占有制度
学说上对于占有的成立要件向来存在主观说和客观说的争议,事实上的管领(体素)已成为共识,争议的核心在于是否还需要有占有的意思(心素)为成立要件,至今尚无定论。主观说源于罗马法,又分为萨维尼的所有意思说、温德夏特的支配意思说和邓伯格的自己意思说。客观说19世纪末由耶林提出,认为体素是心素之实现,占有与持有,并无本质差别。另外还有以贝克为代表的纯客观说,认为占有依纯客观之事实支配状态而成立,占有意思全无必要。[30]罗马法的占有制度强调体素与心素的统一,即传统的主观说,而这实质上构成了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的理论前提。反言之,如果对于占有构成要件持客观说,则无法直接推导出该规则,因此需要对该原则的具体适用效力进行重新审视。《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侵占只可能是一种事实而不依赖于占有人的主观意识,否则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起算点便无法确定,因此我国《物权法》采纳的是“客观说”。“客观说”打破了持有与占有之间的界限,却使得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的构建面临选择。“占有即所有”要求“客观说”按照“占有”的特征进行构建。如果“客观说”按照“持有”进行构建,则只能推导出占有货币的人是推定为货币的所有人。[31]这恰恰揭示了在“客观说”理论框架下对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进行重新审视之必要,这又涉及到了《物权法》的物权变动模式问题。
(四)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与物权变动区分原则
我国《物权法》尽管没有承认物权行为,但在物权变动上采纳了区分原则,因此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的效力,也应该区分为物权效力和债权效力。所谓物权效力,即货币的占有在物权法上对于货币的所有权归属的意义。传统民法学说的货币占有规则,主要关注物权效力,并于民法总则“物”章,或者物权法所有权编进行阐述,对于债权效力较为忽视,合同法理论仅关注金钱债务之产生消灭,不关注履行之过程。而作为结果的物权效力的形成,必然以作为过程的债权效力为前提,不可不查。
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的物权效力,应该区分为对人效力和对世效力,而传统民法关注的,实质上是对人效力,即在相对人之间,无论是双方合意还是非合意的移转,都有心素的参与,应认定为同时具备心素与体素,占有人以占有事实对抗原所有人,原所有人仅享有债权性的返还请求权。因此,在货币特定化情况下,则不具有占有的心素,因而不能适用“占有即所有”的规则。这同时也印证了,“占有即所有”规则是建立在占有构成要件“主观说”的基础上的。在对世效力上,为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应该不考虑占有之心素,仅以表面证据显示并非为他人占有而持有即可,但允许以相反证据予以推翻。因此,该规则在对世效力上,应表述为“持有推定占有”。
货币占有的债权效力,应归纳为“货币交付即给付”。所谓交付,仅指货币现实上的移转;所谓给付,乃是货币法律上的移转。只有货币现实上的移转导致法律上的移转,才能实现上述货币占有的物权效力,而我国《物权法》第25-27条规定的观念交付,在货币的交付上不产生给付的效力。货币的现实交付乃一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32]因此即使接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交付的货币,货币所有权也会发生移转。[33]同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他人交付的货币,即使非纯粹受益情形,货币所有权也会发生移转。
四、货币特殊性及其物权客体属性
(一)货币作为动产的特殊性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是对物最基本的分类,学说上普遍认为,货币是一种特殊不动产,但对于这种特殊性的程度并未进行深入探讨。所谓特殊,应该是指动产物权制度并不完全适用于货币。占有制度与动产移转制度的特殊性如前文所述,笔者将通过逐一检验动产物权法的方式来评价货币的特殊性程度。动产原始取得制度上,货币不可能通过劳动所得,所谓的法定孳息制度如前所属实际上并非用益收益。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相关规则均不适用于货币。有学者认为,货币所有权特殊性一种表现是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且没有限制。[34]这是对“善意取得”制度的误解。事实上,无论货币取得人是善意或者恶意,都不影响其取得所有权,其原因在于前述的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从所有人处取得,不生善意取得问题。[35]货币的混合与普通物的混合不同,实质是货币“占有即所有”规则的适用。同样的道理,货币也不适用时效取得的规定,而是及时取得。货币本身实际上不存在担保物权适用上的可能与必要,而作为定金和押金的担保方式,实质上又排除了其他物适用的可能,可以说,这两种制度是转为货币设计的。货币所有权的保护制度也具有特殊性。货币在发生占有移转之后,只能请求返还一定数额的钱款,不能根据物权请求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也不能要求恢复原状。[36]
货币的特殊性并不仅仅体现在作为特殊动产,以物的分类作为研究工具,我们会发现货币的更多特殊性。货币被作为公认的种类物为传统民法所举例,但对于其特殊性缺乏探讨。货币作为种类物的特殊性体现在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第一,货币的数量是指货币的名义值数量,而普通的种类物的计量是按照实际数量来计算的。货币的数量按照计算方式的不同分为名义值和实际值,名义值是将货币本身作为计量单位,实际值是按照其购买力计量。[37]历史上贵金属作为货币时期,曾经确实存在过按照货币的实际值,即贵金属的重量作为货币的数量,[38]但我国民法意义上的作为种类物的货币的数量,按照《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币依其面额支付”,是按照名义值而非实际值计算。第二,货币的价值与货币作为物的质量无关,而普通的种类物往往要求质量相同。《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人民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流通:(一)不能兑换的残缺、污损的人民币;(二)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反而言之,货币的残破程度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其价值就与新币没有差别;半张残破货币可以换取半数等额新币,应视为另半张残破货币消灭或者丢失;借新币还旧币不构成瑕疵给付,借旧币还新币,债权人也不会产生不当得利。
种类物往往是可替代物,货币也是典型的可替代物,其特殊性亦然。不同货币纸张数量但代表价值相同的货币可以相互替代,不同版次的货币在法定有效期内具有同样价值,这在替代物中是独一无二的。在其他分类中,如货币作为可分物,是货币本身不可分,而是货币的价值可分;货币作为消耗物,并非如食品、能源等,消耗后即消灭。货币的消耗体现在货币所有权的移转,其物质上并未消灭。普通流通物的流通方式一般以货币作为流通对象,而作为最为典型流通物的货币本身与其他货币之间的等额流通,除货币持有形式上发生变化,并不具有实际意义。
可见,货币之特殊性,已经特殊到了几乎无法直接适用任何动产物权制度的程度。法律用语设计上以“特殊”修饰,一般是指该概念与作为典型之概念具有较大相似性。货币的性质及其权属变动规则与其他动产具有如此大的差异,仍将其作为动产或“特殊动产”来认识,是否妥当,值得检讨。[39]
(二)民法法律物格视野下的货币物权客体属性
有学者区分经济学和法学角度,从经济上看,货币是一般的等价物,是具有强制流通性的铸币或者纸币。从法律上看,货币是一种特殊的动产。[40]而事实上,经济学上的一般等价物已经通过制度设计具有法律意义。传统民法将货币作为“物”的一种类型,称为“金钱”。惟物有动产与不动产之分,货币依其性质,为一种特殊的动产。[41]这种分类的逻辑论证方式是:“非不动产即动产”,其本身就排除了货币作为一种单独分类的可能。货币在物权制度与物的分类中体现出的特殊性,使得货币继续被称为特殊动产实在显得过于勉强,这显示了货币是一种只具有交换价值而不具有使用价值的特殊物。有学者曾提出设想,将货币(或者加上与其性质近似的有价证券)作为单独的一类物来对待,从而使所有权的类型因而有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和货币所有权之三分。[42]这种考虑实质上已经将货币作为商品的对立面,而不动产和动产的分类恰恰以商品为上位概念,因此,将货币纳入该分类本身就存在逻辑层次的混乱。
西美尔在《货币哲学》中认为:“我们将首先考虑货币而不涉及以物质形式表现货币的材料,而作为货币,它是与商品截然对立的。乍一看来,货币好比说是组成了一个部分,而货币所购买的商品的总体构成了另一部分,只要考虑到它的纯粹的本质,它就必须被径直理解为货币,必须与所有哪些次要的,把它跟相对里的那方的联系的性质毫无瓜葛。”[43]笔者认为,应该沿着该思路,将货币作为一种具有独一无二特殊性的物,从一般物的各种分类中抽离出来,作为的单独的类型,不再被归入特殊动产。这种分类的理论工具,就是我们曾经提出的民法法律物格制度。[44]在第一层次上,我们将物分为生命物格、特殊物格和一般物格,后者即传统民法上的物。这种分类方式不但能够明确主体对不同物格的物不同的支配规则和支配力,对不同物格的物进行不同的保护,同时,也将传统民法上对于物的各种分类方式,限制在一般物中,不强制对生命物格和特殊物格适用这些分类方式,以避免不必要的理论争议,达到醇化和体系化物制度本身的目的。
注释:
[1]参见[加]杰格迪什·汉达:《货币经济学》,郭庆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6页。
[2]李锦彰:《货币的力量》,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序言。
[3]参见[加]杰格迪什·汉达:《货币经济学》,郭庆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24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1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5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45页。
[7]《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90页。
[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4页。
[9]参见佟柔:《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第57页。
[10]李锦彰:《货币的力量》,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4页。
[11]参见陈华彬:《物权法原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467页。
[12][德]西美尔:《货币哲学》,陈戎女等译,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419页。
[13]参见商务部网站文章:《“虚拟”信用卡问世首次涉足Q币支付》,mofcom.gov.cn/aarticle/difang/jiangsu/200612/20061203955919.html。
[14]关于无记名债权关系,在现代社会大量存在,如各种充值卡、服务卡等,笔者将另行撰文说明。
[15]参见骞磊:《网络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及风险研究》,《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6期。
[16]唐应茂:《电子货币的产生及其法律问题》,《科技与法律》1998年第4期。
[17]参见高富平:《物权法原论》(中),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49页。
[18]刘颖:《货币发展形态的法律分析——兼论电子货币对法律制度的影响》,《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
[19]详细技术实现模式可以参考笔者撰写的技术分析,参见杨立新主编:《电子商务侵权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第311-322页。
[20]刘颖:《货币发展形态的法律分析——兼论电子货币对法律制度的影响》,《中国法学》2002年第1期。
[21]参见赵家敏:《电子货币》,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24页。
[22]张庆麟:《电子货币的法律性质初探》,《武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
[23]陈华彬:《物权法原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467页。
[24]参见刘保玉:《论货币所有权及其流转规则》,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5]梁慧星主编:《物权法研究》(上),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62页。
[26]参见郑玉波:《民法物权》,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版,第418-419页。
[27]参见周显志、张健:《论货币所有权》,载于《河北法学》2005年第9期。
[28]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
[29]参见陈华彬:《物权法原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468页。
[30]参见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31页,注释1。
[31]申卫星、傅穹、李建华:《物权法》,吉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
[32]参见高富平:《物权法原论》(中),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449页。
[33]参见陈华彬:《物权法原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468页。
[34]张庆麟:《论货币的物权特征》,《法学评论》2004年第5期。
[35]参见陈华彬:《物权法原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468页。
[36]参见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页。
[37]参见[加]杰格迪什·汉达:《货币经济学》,郭庆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页。
[38]参见[英]约翰·F.乔恩:《货币史》李广乾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8页。
[39]许多学者已经对此提出了质疑,参见刘保玉:《论货币所有权及其流转规则》,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40]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4页。
[41]陈华彬:《物权法原理》,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466页。
[42]刘保玉:《论货币所有权及其流转规则》,载王保树主编《中国商法年刊(第三卷)》,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