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80起,其中大型3起,中型55起,小型122起;从灾害类型划分,共发生滑坡99处,崩塌11处,泥石流67处,地裂缝3处;地质灾害共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6亿元。
在灾害成因看,发生地质灾害均为自然因素引发,其中降雪和冻土消融引占1.67%,降雨引起占98.33%,集中发生于主汛期6——9月。
从灾损情况看,以暴洪灾害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灾害最为严重,共发生地质灾害113起,同时导致新增地质灾害隐患558处,给、等植被较好、地质灾害较不发育的北部县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全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
地质灾害概况
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河流密布,地形起伏大,地表切割强烈,岩层破碎,土地贫瘠,抗冲蚀能力差,水土流失严重,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是我国地质灾害四大发育区之一。
经专业单位排查,在地震前,全市共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506处,地震后增至2745处,年特大暴洪灾害后新增558处。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出的重要隐患点3303处,有42.6万人受到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5.5%,威胁资产51.68亿元。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威胁着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厂矿企业、电站、通讯和输油管道等生命线工程的安全。地震发生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点7507处,死亡147人,受伤468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51亿元;根据专家组《市地震灾后应急排查总结报告》,全市共有30.9万人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占全市总人口275.75万人的11.2%,威胁资产44.1489亿元。
按照威胁对象和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威胁人口密集区,严重威胁城区和集镇、村庄安全,典型地质灾害如南山崩塌群、北山泥石流,严重威胁和城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威胁生命线工程,主要威胁212国道、江武公路等大部分的省道及县乡道路;三是威胁重要设施,威胁对象包括水库、矿山、风景名胜区、大型基础设施等。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点防范期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全球气候变化和极端气候条件使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全市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地震地表变形扩展效应以及年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分析,预测年仍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分析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预测今市我省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将以降雨引发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
降雨趋势预测:近几年全市极端气象天气多发,导致地质灾害频发。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全市降水量将继续增多,进入汛期,可能出现局地短时集中高强度降雨、局部雨或长时间大范围降雨等极端异常天气,预测全市爆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加大。
人类工程活动趋势预测:年全市在建、新建扩大内需项目、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和暴洪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较多,工程活动强度大,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特别是在建兰渝铁路、两罐高速、成武高速等沿线边(斜)坡,各类工程建设现场,矿山及周边(包括砖瓦厂、采石厂、采砂场、废弃矿点等),山地丘陵区农村建房选址不当、对斜边坡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发育规律和形成特点以及主要诱发因素,确定重点防范期为5月一10月。5月即进入汛期,10月中旬汛期基本结束。
6—9月为主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多发,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就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中泥石流的形成与降雨同步,滑坡、崩塌的形成具有稍滞后于降雨的特点。
2—4月因冰雪融化、冻土消融,北部雪冻较严重县部分黄土区域已发生几起小型滑坡、崩塌灾害。
人为因素和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情况比较复杂,应当全年防范,加强监测。
五、年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全会提出的“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汛前全面排查、汛中监测巡查、汛后及时复查”的“三查”制度,建立完善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以往排查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确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及防灾责任单位,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特别对威胁大、不稳定的重特大隐患点,要作为排查巡查的重点,及时掌握隐患点的现状,检查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下发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专项预案和防治方案,确定巡查监测责任人,定期组织巡查监测,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
(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水务、水保、气象等相关部门,加快构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预报和临灾预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汛期强降雨和持续降雨期间,要增加预警预报频次。强化预警预报与群测群防体系衔接,确保预报信息及时传送给有关部门、防灾人员和群众。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项目实施,力争及早建成运行,通过项目建设,提高预警预报的科学性、精细化和准确度,实现预警预报科技水平明显提高。
(三)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临灾避险能力。各县区要依据市政府修订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尽快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制定科学、严密的应急工作流程,成立应急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地质灾害应急指挥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配齐现代化的交通、通讯、救援和现场处置等装备,加快应急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对重要区域和山区分散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预案,明确疏散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场所,确保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能及时应对。威胁人员密集区、重要设施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单位,要强化应急演练和临灾避险,在汛期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预案、有警示、有宣传、有监测、有预报、有经费、有手段)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经费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群众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和乡镇、村干部等群测群防人员技能培训,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防灾组织能力,使其成为群测群防体系的骨干力量。完成9县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恢复重建、20个专业监测点和2个监测预警示范区项目建设任务,通过项目建设,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高新技术推广应用,改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装备,提高群测群防的科技含量,全面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五)完成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任务。我市灾后重建任务已基本完成,但受地质地理条件、专业技术力量、汛期降雨、征地补偿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相对缓慢,目前只有不到80%项目竣工,还有20%以上项目正在建设当中。各县区特别是建设进度滞后的县区,务必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各种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年底全部完成竣工验收。要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做到既要抓建设进度,又要抓质量和安全,确保项目实施和验收依法规范进行,通过项目实施,大力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能力。此外,有关县区要加快、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等县区同时要抓紧做好暴洪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选址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开展评估备案工作的,一律不得审批建设用地,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为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安全提供保障。加强对矿山开采、公路和铁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削壁建房、挖土采砂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监控,对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依法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矿山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本年度保证金提取工作,加大矿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力度。
(七)进一步打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基础。一是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水平,抓好灾后重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项目实施,加大对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价力度,提出易发区划分和防治区划意见。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详细调查成果,会同建设、水务、水保、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完成市、县区《地质灾害防治个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城镇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三是结合灾后重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专业监测点和预警示范区等项目实施,加快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步伐,做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以保证能够承担起重要隐患点的专业监测任务。明确县、乡两级行政领导群测群防组织负责人,壮大以村(社区)支书、主任和村民小组长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制定和出台相关规定,落实群测群防员津贴补助,制定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四是加强对基层乡镇、国土资源所、重点村社干部和监测预警人员的培训,推进乡镇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主动加强领导、检查和督促。各级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国土资源、教育、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务、水保、安监、气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制,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市、县区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保、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乡镇及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中,要搞好与各专项规划实施的衔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国土资源部门在组织编制与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要加强与水务、水保、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各方资源,同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整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四)加大防治资金投入。各县区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勘查、治理及应急处置。要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防治费用和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宣传教育和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地要积极探索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机制,制定鼓励政策,动员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适用范围
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危岩、滑坡等国家规定的地质灾害。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国土资源所、民政所、安办、经发办、农技站、卫生院、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发生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县应急工作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督促、检查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2)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3)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4)负责各救援队伍的接待、生活安排,慰问群众等工作。
(5)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代指挥部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向社会通告。
(6)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草拟灾情报告,处理有关救灾工作的新闻报道事宜,统一宣传口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质灾害谣传。
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其组成成员及职责主要有:
(1)紧急抢险组
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安办、派出所、经发办、党政办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人员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宣传组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经发办、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的类型、成因、诱发因素、影响范围,组织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将实情调查汇总,经审核后向外。
(3)医疗卫生组
由卫生院牵头,党政办、水保站、民政所、村卫生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药品、器械,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发放药品、加强防疫等;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状况,采取无安全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有关疾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安办、综治办、各社区村委会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管制区,加强执勤巡逻,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及政府机关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生活保障组
由镇民政所牵头,财政所、水保站、党政办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社区、村、组做好灾民和救援队伍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心理疏导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6)灾后重建组
由经发办牵头,党政办及各社区居委会等组成。
主要职责:衔接有关单位做好灾区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交通、农房等设施的抢险工作,指导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临灾应急
(一)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镇政府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镇政府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险情需要,启动本预案。
(三)启动本预案后,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调整有关工作组有序地组织抢险避灾工作。
1、调查险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各重点隐患点的人员财产撤离方向、预警信号等详见下表:
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5、各站所室及社区居委会根据险情状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一、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气候条件、人类经济活动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综合分析预测:2008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河湖(水库)灾害即路桥堤坝水利工程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一般在5一9月份,具体灾害发生情况将受降雨量影响),主要地质灾害发生地点为淮河干、支流沿岸,部分危险区段与历年发生水害区段基本相同,灾害类型以路桥堤坝边坡失稳为主。其次是特殊岩土体灾害、地质环境污染(地下水污染)以及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形成降落漏斗,产生地面沉降等缓性地质灾害,随着城市发展和经济活动的深入,此类灾害的危害性也将随之加大。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采石场应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操作,防患于未然,防止滑坡、地面塌陷和危岩崩坍灾害的发生。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防范重点和防范期
淮河以南重点防范区域是马城镇(大杨家、禹庙北官山),荆涂风景区上洪村,灾害类型以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采空塌陷)、不稳定斜坡为主。淮河沿岸重点防范区域是淮河干流及支流水系堤坝,灾害类型以渗漏、崩塌为主。
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为上述区域内重要交通干线以及行人、住户、农田等。
重点防范期为5一9月份。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注明联系方式。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单位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当地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要切实按照《2008年度蚌埠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要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三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组织制定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要制定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险情,相应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做好相应的抢险救灾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监测和预防的水平。要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突出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进行巡查,特别是对中小学校址要作为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让或应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并组织防灾常识宣传普及,增强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乡行政区域内达到小型(含小型)以上等级的地质灾害。
二、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大我乡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的力度,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乡政府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小型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一)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乡政府领导、乡直单位负责人、乡武装部负责人、各行政村负责人和县东临溪国土资源所负责人组成。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我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抢险救援队伍。
2、迅速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预测、分析、评估。
3、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的具体措施。
4、负责迅速组织、调集人员、物质、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备、设施。
三、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
㈠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
1、抢险救灾人员主要由乡民兵应急分队,灾害发生地民兵应急小分队组成,必要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请求支援。
2、抢险救灾人员由抢险应急组统一指挥调度,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分工,尽职尽责把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㈡应急、救灾装备、资金、物质的准备
乡政府平时做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工作。隐患地所在行政村要多方筹集,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质。要保证地质灾害发生后灾民在一定时间内的救济物质。
四、地质灾害等级与影响分析
㈠地质灾害等级判断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每年主汛期到来之前,乡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汛前调查工作,判断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预测地质灾害的等级和影响范围。地质灾害发生时,依据已掌握的状况,迅速确定实际发生灾害的等级。
㈡地质灾害的影响分析准备
1、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对具有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所威胁的人口和财产损失情况,分析地质灾害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范围、地质灾害的影响区域。同时,必须对地质灾害发生后产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次生灾害的类型、威胁对象、影响等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预测分析。
2、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原来已掌握的资料,评估灾害的稳定性。评估的内容包括灾害点目前的稳定性、再次发生灾害的可能性、产生次生灾害和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程度、灾民安置点的选择、抢险救灾现场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线路的安全性等。
五、地质灾害的常规防治、临灾、灾后应急措施
㈠做好汛期常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准备
各行政村和要坚持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和汛期应急准备工作。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制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对预测的乡级重点危险区、隐患点,所在行政村,应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乡防灾预案,制定本辖区内的防灾措施,落实监测、预报、预警及人员财产转移和应急抢险措施。
各行政村要认真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施工、采矿,严禁陡坡开荒、垦植、乱砍滥伐;严禁在易滑坡及危险区建房,恢复自然坡度,保护好地质环境,避免和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㈡临灾和灾后应急措施
1、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政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乡领导组,报告并果断作出应急处理,防止灾情扩大,并随时报告灾情情况。
2、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突发性地灾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灾害发生地行政村应根据预案的规定,迅速组织乡基干民兵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会同现救灾人员、技术专家对灾情组织调查,确定引发灾害的主要条件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有效针对性的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范围的扩大。
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从汛期起,安排昼夜值班制度,值班电话为7782112、7782113。各地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灾害现场进行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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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是县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乡镇之一。自然作用和人为因素诱发造成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大,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县突发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结合全乡汛前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乡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是县地质灾害的多发、易发区之一。全乡现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共威胁51户178人。
2010年,降雨偏多,由于处置及时,措施得当,全乡未因地质灾害造成死伤事件。
2011年1-3月份,我乡的降雨量偏少,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较低。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成果,我乡4个村委会中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受地质条件、地貌形态、降雨量多寡及人为工程建设活动等各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地质灾害点分布不均匀,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文田村阳培组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滑坡、崩塌。
2、酒店村、藏溪村、岭脚村部分地域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滑坡、崩塌。
三、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威胁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分布范围为存在切坡行为的山区自然村庄。
四、201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范重点
(一)趋势预测
1、气象预测。据《县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气象预测,预计2011年5~9月降水总量比常年略偏少,入梅正常,出梅略迟,梅雨量略多。出梅后有一段高温伏旱天气,高温(≥35℃)日数多于常年。
2、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内,5-7月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特别是6月中下旬,在集中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下,存在引发大规模灾害的可能性。
(二)防范重点
受地质环境等条件影响,2011年全乡地质灾害发生的总体格局不会改变,仍以岩土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灾害种类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的不断加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作用将明显增强,人类工程建设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1、具体灾害预测为:
崩塌:山区农村建房的切坡地段,是崩塌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点。
滑坡:重点防范区段为是滑坡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点。
2、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稳定性评估,2011年将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市级重点监控。
五、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和完善防治规划。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编制和实施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类规划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
1、成立乡防治地质灾害工作领导组,负责全乡地质灾害的组织、领导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项
成员:。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层层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汛期,要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亲自过问,对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亲自督促整改。乡与村民委员会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各负其责,加强部门防治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上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能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点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在用地预审、报批和供地环节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加强对现有灾害隐患的监督管理,严禁在滑坡体上新建住房、开荒耕作。
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应将滑坡崩塌的综合防治作为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与建设项目同报批、同勘察、同设计、同审查、同施工、同验收。
对公路两侧岩石破碎、易于发生崩塌的路段,应及时封闭坡面,设置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公路安全。
水利主管部门要编制部门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境内沿江沿河及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灾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展矿山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及时制止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引发矿山地质灾害的不规范开采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或与专业矿山应急抢险队伍签订应急抢险协议。
其它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三级监测预报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做到乡有防治负责人,村组有监测负责人,灾害隐患点有监测人,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灾险情信息,发挥其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提供正确的依据。
2、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灾险情速报、灾险情巡查、防灾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应急调查等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督查制度;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各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灾险情,乡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
3、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巡查监测制度。乡村、各类矿山企业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特别要对切坡建房、采矿活动等形成的潜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经判定可能出现险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报告。乡村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协助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具体避险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4、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乡各部门、各村必须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和《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
5、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五)落实经费,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乡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确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调查和治理顺利开展。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对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灾害点监测人员组织进行业务培训;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习,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强应急能力;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础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公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和灾区群众的防灾自觉性。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将本辖区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予以公告。
乡政府和村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各重点地质灾害点专项应急预案或群众应急避险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通讯工具。
近年来,我市自然灾害频繁加剧发生。预测分析2008年全市总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少,年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局部地区发生旱涝灾害、地质灾害、农林作物病虫害、森林火险等灾害的概率较大。为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2008年防灾救灾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结合近年来自然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救、森林防火、植物病虫害防治、地震救助等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对响应等级、职责分工、组织指挥、力量部署、处置程序、人员救助和物资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和明确要求,健全完善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科学规范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抓好自然灾害各类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对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有关保障预案要加强组织实施,定期组织专业、非专业和综合性的临灾应急演习演练。专业救援人员要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技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要掌握自救和互救技能,增强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战性。
二、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三)坚持“六长”会商制度。建立“六长”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分析灾害趋势,研究落实防灾救灾减灾措施。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后,气象、水文、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会商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各类监测体系,实行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现代监测手段与传统监测手段相结合,对预报的重大灾害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单位预警信息。气象、水文、防汛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和雨情、水情、旱情发展变化,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巡查,林业、农业部门要加强森林火情、农(林)有害生物灾情的监测预报工作,防汛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堤段、病险水库、重点水利工程的监测预报工作。
(五)搞好灾情评估。建立和完善灾害评估体系,认真搞好自然灾害的灾后调查研究和评估工作,从灾前、灾中、灾后的防灾救灾中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为更好地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制定落实科学、合理、实用的防灾救灾减灾应对措施和办法。
三、加强应急救灾体系建设
(六)规范救灾应急管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信息报告体系、应急响应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重点抓好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规范灾害信息报告和救灾指令程序。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三级灾害应急机制和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灾害应急响应、处置等管理职责,强化县(市、区)、乡(镇)政府先期应急处置的主体责任。
(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把政府管理与全民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方参与、军民结合的救灾工作应急联动机制。落实汛期、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传递和处理灾害信息。加强救灾工作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提高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抓好抢险救灾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抢险救灾专用装备、物资和器材储备。建立驻达部队、武警、预备役民兵参加抢险救援联系协调机制以及110、119、120等应急力量的协调联系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志愿者队伍和群团组织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八)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扎实抓好防汛抢险、抗旱服务、地质灾害抢险、森林防火、防雹增雨、有害生物防治、民政救助以及市政、交通、卫生、公安、通信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非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专用器械、物资、防护用品等装备建设,充分发挥驻达部队、武警、预备役民兵在应急抢险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加强灾后重建体系建设
(九)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及时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药品等必备救灾物资,保证受灾群众“五有”、“两不”。立足于防大疫、抗大疫,抓好灾后防疫防病工作,确保灾后无疫病发生。抓好救济救助、司法救助、心理援助、保险理赔等后期处置工作。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趁火打劫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十)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对重建房屋设计、施工方面的指导,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选址,提高建房质量和抗灾能力。积极组织调拨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派出农技人员指导受灾群众抓紧补种改种适季的农作物,努力提高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通过减免税收、提供小额贷款和生产性救灾补助政策,鼓励、支持受灾群众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抓紧恢复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确保灾后生产恢复和市场供应。
五、加强减灾保障体系建设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抗灾救灾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要把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乡(镇)、村、组和企业等基层单位,确保救灾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到岗位、到人头。灾害发生后,乡(镇)、村级组织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快速疏散和安全撤离,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深化减灾管理宣传。加强灾害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大力开展防灾减灾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工作。广播、电视、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种自然灾害发生、避让以及自救等知识(常识),提高社会各界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严格灾情信息报送。严格按照《*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规定》(达市委办发〔2007〕67号)关于突发事件报告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认真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规范灾害信息报告和救灾指令程序,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救灾办、应急办报送灾情信息,原则上不得越级报告。各县(市、区)要在乡(镇)、村、组建立自然灾害信息专(兼)职联络员,确保灾害发生后,灾情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传递。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20*年完成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统计,我市有地质灾害点41处。其类型可分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三类。滑坡是本市最主要的地质灾害,共24处(包括潜在滑坡5处),占58.54%;其次是崩塌,共13处(包括潜在崩塌2处),占31.7%;泥石流4处(包括潜在泥石流2处),占9.76%。
我市地质灾害点大多分布在低山丘陵区,2002年共发现灾害点26处(其中6月份18处),占全市灾害点总数的63.41%。我市地质灾害点具条带状分布特征,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镇、*街道、*镇、*镇、*乡、*镇,共有灾害点32处,占总数的78.05%。尤以*镇和*乡最为发育。总体沿北部边界,由南东向转北东向展布。
东南部一线主要分布在*乡—*镇*—*—*一带,呈北东向展布,共有7个灾害点,占17.07%。
20*年我市增加灾害点1个,诸葛镇周村采空区地面塌陷,受威胁农户19户78人,威胁资产95万元,危害程度属较大级,目前稳定性差。20*年3月18日,诸葛镇长乐村垷山发现滑坡长150米、宽度60厘米、滑动台阶高差40厘米、滑坡体积达80万立方米的地质灾害隐患一处。
二、20*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对我市今年汛期天气趋势预测,3~5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多,有强对流和阶段性低温连阴雨天气,属降水集中期;6~8月份总降水量接近常年略偏少,但有降水集中期,9月份比常年略偏多,汛期气候变化异常,有降雨量多、台风频繁的特点。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月至9月。梅汛期由于长期降雨,松散的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极易引发风化残坡积层土质滑坡。农村削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大都未采取护坡和排水措施)以及县、乡公路和部分通村道路(挖方路基段大都未采取护坡措施)是滑坡易发区;公路边坡、露天采场等处易引发岩质崩滑;持续强降雨引发的洪水可能诱发泥石流的发生。
三、今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镇*潜在崩塌、*桥村*潜在滑坡、*街道*潜在滑坡、*镇*滑坡、*乡*、*村潜在泥石流、*乡*—*等7处地质灾害点被列为今年的防治重点。
另外,要以人为本,对危害程度虽然为一般级(威胁人口在10人以下,受威胁资产小于100万),但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点加强巡查。在汛期雨季期间,落实监测人和监测措施,加强监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如有人员受到威胁的,参照重点隐患点的要求落实防灾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利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有关科普知识,加强典型事件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隐患区群众的抗灾救灾意识。
(二)全面贯彻实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划》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镇乡、街道及建设、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自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规划》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对上述重点隐患点制定具体的治理或避让搬迁计划,做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报市府办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镇乡、街道要加快受灾户的搬迁避让工作,已落实建房用地的,要加快施工进度,力争汛期前搬入新居;尚未落实搬迁用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尽快解决;市国土资源局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千方百计解决*村的搬迁用地,以便尽早对*乡山口村潜在泥石流进行搬迁避让和全面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应依法加大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工作。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各有关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编制本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内容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监测、预防责任人以及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抢险救援人员和应急的各项准备、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以及人员财产撤离、路线转移、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其余地质灾害点,各镇乡、街道、相关部门也要注意监测,落实监测责任人,及时收集情况,做好预报工作。
(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各镇乡、街道和交通、水利、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讯联络;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并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
(五)做好应急救灾抢险工作。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启动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六)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与气象局合作,积极开展、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对所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作出预报,并在电视天气预报栏目中播放,使政府有关部门更有针对性地部署防灾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根据预报内容,及时组织做好重点隐患点村民的避让工作,同时,要警惕雨后发生滑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