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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例(12篇)

发布人:转载 发布时间:2024-04-11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增强“三力”、率先崛起的战略目标,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业的外向拓展能力、经营管理水平、科技进步水平、节能降耗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建筑业跨越式发展,力争进入全省建筑业发展的领先行列。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年平均增长15%左右,市外市场建筑业产值突破6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突破60亿元;在全市有4至5家建筑业企业年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6至8家达到10亿元以上;拥有1至2家特级资质企业,15家以上一级资质企业。

全市建筑业专业化、外向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市场经营能力、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接近省内领先水平,争创1个“建筑之乡”品牌。

三、政策措施

(一)培养企业发展的主体意识,提升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建筑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实现建筑业发展的关键。各级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要帮助建筑业企业牢固树立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主体意识,不断研究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发展趋势,明确自身定位和发展战略,及时编制企业发展规划。重点要从治理法人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入手,强化品牌意识,注重人才引进培养,全面提升企业、企业管理者与技术人员的素质,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实现企业管理从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不断做大企业规模,做强企业实力,实现超常规发展。

努力形成有利于建筑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市每年评选命名一次“建筑业示范企业”、“建筑业明星企业”和“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凡完成建筑业年产值20亿元以上,且当年在本市入库的建筑业税金(按实缴建筑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二项计,下同)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由市政府命名为“建筑业示范企业”;完成建筑业年产值10亿元以上,且当年在本市入库的建筑业税金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由市政府命名为“建筑业明星企业”。以上两种企业的企业家同时被命名为“建筑业优秀企业家”。同时,开展评比建筑业“十大市场开拓能手”活动。市外工程承包年产值排名前十位企业的经营者评为建筑业“十大市场开拓能手”,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劳动模范评选。

(二)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

支持推进建筑业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的改革与重组。按照区域性、专业化的要求,鼓励大型建筑业企业归并重组子公司,理顺产权关系,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的整体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支持企业打破地域界线,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制、组建企业集团等形式,做大做强总承包企业。积极引导有实力、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增强大建筑意识,实行“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积极开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投资重点的产业领域,向房地产业、建材业、住宅产业、环保产业等上下游产业延伸,以扩大企业的发展空间。

为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经财政部门核准,对当年在市本级入库的建筑业税金首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承包商体系。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等专业企业。鼓励总承包企业将增项资质分离出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业承包公司。引导鼓励有一定专业施工基础的中小型企业改造为专业承包企业,突出专业技术,尽快培育成为技术密集型的专业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与勘察设计企业联合重组,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

为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加快培育高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设立资质升级奖。对一级建筑业企业升级为特级建筑业企业的,奖励50万元;二级主项建筑业企业升级为一级主项建筑业企业的,奖励10万元。

(三)积极引导企业拓展市场,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引导和鼓励建筑业企业更新经营理念,在大力巩固提高本地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千方百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向外延伸和扩张市场空间。鼓励企业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拓展市外、省外市场,紧抓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中部崛起等重要机遇,重点要瞄准上海、天津、重庆等一些特大型城市的建筑市场,加快形成重点区域的规模市场。

积极依托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省政府或省建设厅区域性的专门办事机构,全面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业协会的协作关系,构建建筑市场的区域间合作平台,并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等载体及时国内重点区域建筑市场的需求动态,为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省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为鼓励企业开拓市外市场,经财政部门核准,对当年市外工程承包实现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亿元及以上8亿元以下,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8亿元及以上,并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坚持走质量兴业之路,不断提高建筑业科技水平

坚持质量兴业、品牌经营,加快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切实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综合质量和施工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鼓励企业争创国优、省优、市优工程,创建文明标化工地,积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群众性科研成果评审活动。对创国家优质工程的主承建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创省级优质工程的主承建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企业开发应用各种新技术,加快技术进步、设备更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不断提高我市建筑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积极实施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合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广泛运用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提高建筑业企业的科技含量。企业研究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实际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购置先进机械设备的,参照我市先进制造业基地一般工业性项目的政策,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获部级工法及相关科技进步奖项的,每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加强以企业家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发挥建筑类专业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培养人才。鼓励企业大力引进建筑人才,在享受市政府有关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引进的市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由调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以一定的奖励;强化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实际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加大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创办民工学校等形式,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建筑业发展良好环境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完善投标、报价、评标、定标办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督,不断创新招投标方式,积极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实行综合最优价中标。规范工程咨询、建设监理、招投标服务、质量检测等各类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严禁盲目降低造价和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加快构建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数据库,把企业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建设情况以及行业管理信息及时记录,健全信用警示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的监管与制约。同时,建立对建筑业诚信企业的激励机制。在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信贷授信等各个方面,对诚信企业予以鼓励和支持,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企业诚实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氛围。

建立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企业履约担保、建筑企业付款担保制度。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管理,遏止竣工不结算等拖欠行为。完善保证金制度,加快企业资金流转。积极培育建筑劳务市场,大力发展劳务企业。新办建筑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经批准,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范建筑业企业的用工行为,推行和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卡支付管理,建立和完善防范建筑业企业欠薪长效管理机制。

(六)坚持监管服务并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建筑业企业的税收征管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税务机关提供企业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形成税收征管的联动机制。财务核算健全的建筑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所分包的建筑安装业务,其营业税由总承包企业按建筑业税率代扣代缴。总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的,按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企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进一步拓宽建筑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快建立地方建筑业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和担保体系,为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担保。鼓励各行业和外地企业以参股、项目投资、联营等方式提供新的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信贷授信额度和承接工程提供保函等问题。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通过政策引导和优质服务,扶持企业发展。要根据建筑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建筑业行业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要尽快构建行业发展的信息平台,为企业寻求商机提供实时、动态、网络化服务。要加强建筑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会员单位、反映会员诉求、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篇2

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以来,至今已经有24年的发展历史,在此期间,经过实践发展,我国的监理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筑工程监理制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但由于我国国情、历史文化、制度等许多因素影响,建设工程监理呈现出以下特点:

1政府强制性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一开始就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也是依靠行政和法律手段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为此,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了主管建筑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专门组织机构,并且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等,根据《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2服务对象单一性

在国外,工程项目管理不仅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或咨询服务,也为承建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或咨询服务。而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而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3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性

我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理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采取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也要求不同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要有相应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这种双重控制不仅规范了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而且保证了监理队伍的基本素质。

4监理工作的监督性

我国监理企业有一定的特殊地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无任何合同关系,只有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根据业主和委托监理合同的授权,有权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防范,对于发生的不当建设行为有权要求其改正,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

二、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1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主要是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表现为“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企业要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和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向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2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

2000年12月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了《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工程监理行业相继出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并相继修订完成《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文本》、《建筑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等标准规范文件。《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出台并得到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工程监理责任体系,推行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整个工程监理行业行为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法制化。

3项目管理人才将成为监理企业竞争的核心

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由于缺乏大量优秀的熟悉国际相关法律、操作规范以及国际通行惯例的国际化项目管理人才,我国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在海外业务拓展中遇到很大的障碍和困难。为迎接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新时期的工程监理人员应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型、高素质项目管理人才。

4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监理企业不仅要与来自不同行业的更多的竞争者竞争,而且要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外工程咨询公司进入我国建筑市场所带来的挑战。与国外知名工程咨询公司相比,不管是在经营理念、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上,还是在管理理论、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等方面,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均远远落后。国外工程咨询公司将在建设市场与我们展开激烈的竞争,尤其是人才竞争。因此,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竞争将更加的激烈。

5监理行业的社会责任将不断加大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这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质量、安全等事故责任,使建设监理行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

6政府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从微观转向宏观调控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发育完善和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政府要逐步转变职能,不再充当资源配置的主角,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重点放在制定、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体系等以及加强宏观调控上,为工程监理行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和公平公正竞争的环境。比如取消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但也要有一个过程,现阶段政府可以主要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上实行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

7我国建设监理与国际接轨

世界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实施“走出去”战略步伐加快,我国工程咨询设计企业比较积极地主动开拓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市场,积极学习吸收国际工程咨询服务的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理论、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等;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加大加强,许多国际知名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对华投资规模、范围、数量等越来越多,而且近几年来我国企业、专家、学者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组团到国外考察学习会谈,邀请国外专家讲学,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了解国际学术权威的专题报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学术前沿动态等;为我国监理企业与国际知名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合作创造了平台,不仅提高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也展现了我国的项目管理发展水平,将会加快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8监理行业组织结构将趋于更加合理、优化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篇3

关键词:乡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问题建议

一、乡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意义

(一)乡镇建筑企业的特点决定了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

由于乡镇建筑企业的法人大多为个人,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欠缺,在施工中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急于完成工程进度,而将安全问题搁置一边,从而为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乡镇建筑企业的员工为农民工,缺乏专门的培训,自身素质也差,造成安全事故的高发(据有关资料显示,建筑工地伤亡事故中,农民工占70%)。同时乡镇建筑企业没有专人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筑设备陈旧、落后,缺乏对人和设备的安全保护,建筑施工现场违规操作严重等。

(二)乡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作用

由于安全管理的不足,使得乡镇建筑企业安全事故率保持较高水平。要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就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提高安全控制的水平。

只有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采取有效的管理手段,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第一”的管理方针,切实执行国家安全管理的规范,配合国家安全管理的发展,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只有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才能得到推行,才能真正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

加强安全管理,可以提高乡镇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为企业在竞争中增加相应的筹码,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乡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建筑企业安全意识不足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建筑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由于我国建筑业的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水平都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而我国乡镇建筑企业的基础更差,员工绝大部分来自农民工,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足,在施工操作中随意性较强,导致安全事故屡禁不止。

(二)乡镇建筑企业对安全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

乡镇建筑企业一般规模不大,由个人筹资组建,受自身资金不足的限制,乡镇建筑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竞争力较弱,大多数都是依靠工程转包或分包的手段赢得施工项目。

(三)乡镇建筑缺失必要的安全投入

安全技术与设施的投入,是保障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垫资、违规分包等现象严重,使得乡镇建筑企业缺乏资金投入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不足,或者安全防护用品质量较差,难以发挥相应的保护作用。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由于受工期和进度的限制,乡镇建筑企业对现场没有经过仔细的平整,导致施工现场高低起伏,排水不畅;材料与各种废料胡乱堆放,阻塞施工道路;施工现场没有封闭或封闭不严地,施工现场没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兼做住宿的施工工地,缺乏诸如厕所等的配套设施;施工现场标牌悬挂不当,安全标志不明显等。施工现场诸多现象的存在,使现场管理混乱,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给安全事故埋下了祸根。

三、改进乡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

在任何管理中,人的因素都是最为重要的。因此,乡镇建筑企业必须强化“安全第一”的意识,树立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使企业至上而下形成安全预防机制,做到安全无小事,切实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操作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梯、塔吊等施工机具的操作规范。从细节抓起,认真对待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排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加强舆论引导的作用

政府应该利用舆论引导的优势,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不断强化乡镇建筑企业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利用事故案例,使企业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充分重视安全管理,自觉加强安全管理。同时,基于乡镇建筑企业基础的薄弱,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从整体上提高农民工的自我防护能力,使农民工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自觉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范。

(三)建立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建筑企业通过预留安全经费或筹资等行为,确定必要的安全经费投入,使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建筑市场应该建立有效的安全经费保障机制,确定标的中安全经费的比例,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专款专用,保障乡镇建筑企业有相应的安全投入经费保障,以便使其有足够的资金购置安全设施,配备质优的安全防护用品,从而减少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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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乡镇建筑企业应该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定施工现场的标准,诸如保障施工现场的平整,对施工现场继续封闭,严格禁止外来人随便进出工地,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住宿等。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督促乡镇建筑企业配备灭火器材,正确悬挂安全标识,促使其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篇4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建筑工程;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更新变化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占有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财务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工具,在建筑企业生产决策、绩效评价、目标考核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建筑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处理施工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组织处理各种财务关系的经济活动行为。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对施工中资金流量的管理,施工成本的管理,工程建设的耗资和工程利润管理。建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基本的保障工作就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是施工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出发点。

一、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建筑企业的行业特点是生命周期长,生产流动性强,投资大,涉及面广,因此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工作如资金筹措、产品价格形成、工程价款结算、生产资料统计与成本预算、考核等方面都与其他企业不同,其财务管理在实践中不但存在着一些财务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还存在着一些建筑企业特有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也影响了建筑企业的发展。

在建筑企业产品结构中,钢铁、煤炭、水泥等所占比重非常大,这就造成对水泥、焦化、冶炼等行业形成严重依赖。近年来,随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市场竞争的影响,我国煤炭、钢铁等行业整体下滑,而这样就导致相应的投资项目锐减,在建项目或停或缓,一些拟建项目不再审批,这些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和较高的财务风险。而且我国建筑企业众多,从业人数也较多,如此众多的企业瓜分有限的施工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出现低价中标、垫资施工等不正当的竞争,严重影响我国建筑施工市场的秩序和应有的利润空间。在这种过度竞争的情况下,施工生产经营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这一状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使企业经济效益低下,资本积累缓慢,发展后劲不足。这些情况造成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实施,也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日益成为企业管理的重点与核心,但目前我国仍有部分建筑企业的管理者不能够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相对较为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人才缺失

随着近几年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大部分建筑企业管理者已经能够较为清晰地认识到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也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到比较高的地位,但仍有部分建筑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财务管理的意识较为淡薄,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也就不能采取相关措施完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另外,随着近几年我国建筑市场的持续发展,很多建筑企业的规模迅速扩大,企业的人才队伍也在不断地壮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我国的建筑企业每年都从外部引进大批的高素质人才,但人才的引进主要偏重于技术人才,很少引进财务管理高级人才,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队伍较为薄弱。

(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财务业务处理不规范

完善的规章制度建设和规范的财务业务处理是企业完善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虽然我国建筑市场在不断成熟和完善,部分建筑企业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施工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很少有建筑企业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大部分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业务也没有实现规范化,员工的财务管理行为没有严格的统一,这就会导致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较为混乱,严重破坏了企业财务管理的完整性。

(三)财务预算执行不严格,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不合理

严格的财务预算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建设可以有效地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的财务预算都不能得到严格的执行,很多建筑企业甚至将财务预算简单地与财务计划相等同,造成财务预算流于形式,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很多建筑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较为缺失,企业内部的岗位和职权设置不合理,部分项目经理和部分技术人员拥有过高的管理权限,其职权不能受到很好的监督和制衡。

财务管理的对策三、解决建筑企业

(一)领导重视及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领导者应从思想上转变重技术轻管理的思想,,改变凭经验进行决策的老式管理作风,确立财务人员在参与决策中的重要地位,倾听财务管理人员的建议,以提高经济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一批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较高的工作能力、并具有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的财务管理人员来执行,因此企业要制定切合实际的人力资源政策,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积极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制定整套的人才选拔程序。并且要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强化财务会计法律观念,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提升财务管理人员对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能力。

(二)完善建筑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控制

建筑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控制水平,必须重视内部审计在防范财务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内部审计主要由企业审计部门,结合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状况,坚持以经济效益(财务状况)审计为主,过程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对企业及相关单位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财务预算落实情况等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工作效果进行审计核查。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内部审计工作也逐步实现由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向以风险为导向的管理审计的转变,由事后验证型向事前、事中审计的转变。通过强化内部审计,逐步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杜绝财务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最大限度地防范企业风险。

(三)完善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业务的处理

建筑企业管理者想要更好地对企业资金进行有效管理,首先要充分的认识到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特点。尽管财务核算方法以及资金管理的相关软件目前已经得到比较广泛的使用,但是由于目前我国部分建筑企业还在使用旧式的集权管理模式,因此很多企业内部的所有决策都是由企业管理者凭借自身经验和自觉来进行决策,所有很多财务管理软件和工具都不能实际有效的运用,而且财务会计部门中的人员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只是听从领导的指挥,而缺乏独立的判断能力,因此不能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管理建议,所以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效果就只有不断完善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一个完善的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步,需要在企业内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结算中心。第二步,财务部门内部要进行明确、合理的分工,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对企业资金的支出、收入、调控以及审计等工作进行结合,同时确保各岗位的职责执行到位,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各部门、各人员尽最大的努力发挥自身的职能,从而形成更加完善的企业财务体系。第三步,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如材料采购制度,使询价、采购、付款人员相分离;加以保证财务行为要规范,确保《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实施到位,依法理财,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能,有效地使用每一分钱,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四)加强项目管理,做好成本控制

首先,要加强项目班子建设。加强项目班子的组织建设,把项目班子负责成员等纳入企业人事管理系统。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方案必须经过企业的审查,进行实施必须有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避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给企业在信誉和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的巡查施工项目进度,其次,强化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部应按时编报资金使用计划,严格审批制度。再次,加强项目成本管理,施工企业要求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迅速适应建筑市场的环境变化,包括适应市场的价格要求。因此,作为施工企业应推行目标成本管理,以中标价扣除税金后作为工程结算收入,再扣除目标利润后确定目标成本,项目管理部门要及时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按《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和监督到位,比如在工程项目成本核算中该项目有许多原始凭证不是发票而是白条做账,偷税漏税,直接列支成本。理由是没有发票购买的材料便宜,此举就存在许多隐患如材料以次充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加大了项目的成本费用;或以公谋私的等,使资产流失;对原始凭证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的审核和监督到位。审核原始凭证看视简常,但做好这项工作并不容易,其中包括很强的技术性、政策性和责任性。现实工作中发生大量的违法乱纪问题很大一部分与对原始凭证把关不严有直接关系;要把与目标成本有关的主要活动纳入成本控制系统中,从而对目标成本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管理;严格控制和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料消耗,加强现购物料管理,根据现实雇用临时工,同时严控非生产性开支。最后,重视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施工企业经常会有竣工项目结算长期搁置的现象发生,必须成立项目结算小组或类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和清欠事务,以免丧失索赔的法律时效,给企业造成损失。当然,要做好结算工作,还要在内部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如变更签证、索赔、实物量核对、结算书的编制和送审等,减少因自身的原因而延误结算。

结束语

伴随着建筑企业生产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所面临风险的多样化,建筑企业尤其要重视财务管理在企业现代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建立完善适应企业现代化发展的管理体系才能更加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艳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3,35:246-247.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篇5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影响及应对

中图分类号:F426.92;F812.42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概述

2016年5月1日我国营改增在各行业、各地区全面铺开,至此建筑企业纳入到营改增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筑业增值税暂行办法中,明确了执行问题,明确了税制要素:纳税人、征收范围(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税率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计税方法(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确定(价外费用)、增值税进项额抵扣制度等内容。

二、全面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影响

(一)冲击建筑企业经营方式

从建筑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建筑企业大多以资质投标,并且将其分配给子公司进行项目施工,而这种经营方式,使建筑企业经营、核算及发票主体不一致,最终对建筑企业的进项税抵扣链产生影响,可能造成部分进项税款不能抵扣的局面,同时,建筑企业全额转包情况较为普遍,发包人不能得到进项税发票,造成税负增加部分,超过了其抽取的管理费用,从而造成利润缩水,亏损出现。

(二)对核算内容产生影响

原有营业税制下,建筑企业以总价款做为收入,购入成本全部计算原材料成本,税额是价内税,包括在价款中,而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对于采购的材料核算方式与之前不同,被采购的材料进项税款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该从采购材料成本中扣除,在进行核算时,将其计入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款中),建筑企业的收入在营改增以后,变为价外税,其价款中不包括的增值税,在进行收入确认时,将销项税款扣除后确认收入,另外,营改增以后后,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租赁设备用于施工的进项税也应该予以扣除,与采购原材料的核算相同,其进项税额当期抵扣有余额部分,可以在以后期间进行扣除。尽管从核算方式来看,变化并不是很大,但是实际上,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核算过程产生了一定影响,如:原材料成本,在营改增前后,受进项税额抵扣的影响,造成会计科目金额发生了变化。

营改增前后,材料成本与工程合同成本发生了变化,成本差异必然会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而成本金额的下降,直接造成建筑企业利润上升,另一方面也需要对营改增前后的收入核算影响分析,才可以分析营改增前后,对于建筑企业总体影响。

从数据可以看出,营改增以后建筑企业的收入,扣除销项税额以后,导致营改增前后收入减少。由于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在营改增以后,需要从原价中扣除,从而导致建筑企业资产总额下降,此时,在负债不变的情况下,建筑企业资产负债率会上升,而上升的幅度与存货、固定资上占资产总额大小相关。

三、建筑企业全面实行营改增应对措施

(一)构建建筑企业共享中心

全面实行营改增以后,将建筑企业作为纳税主体汇总申报,特别是大规模、主要以资质共享的建筑企业,应该在管理中,体现分级统筹管理增值税,建筑企业的经营特点是多级管理,而多级管理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基于承包人管理,应该对企业的进项与销项税额充分考虑,对每个项目实际税负进行清楚核算,充分考虑单项目税负,根据自身多级管理,建立增值税税负核算,进行同级统筹、税负核算,核算不同利益主体实际税负,清理内部税负关系,有效发挥建筑企业增值税统筹增值收益,实现建筑企业,总承包资金流出、收益等相应管理最优化。

(二)建筑企业应该做好战略性调整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应该对原的管理制度、架构及战略进行调整,建筑项目以合作方式进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应及时转变经营观念,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结构进行调整,控制项目规模,对项目合同、资金、成本、税务等方面进行规范性管理,以减少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经营、涉税风险。在增值税体制下,建筑企业应从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吸收、兼并、收购优秀合作方,成为自身合法分支机构,实现统一、自营管理。建筑企业还应该与下游企业建立合作协议,税负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健全建筑企业账务核算,并且对合作项目成本进行规范性管理,积极与一般纳税人合作,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企业还应该创新管理思路,实行专业化外包。规范账务管理工作,注重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培养。做好管理制度调整,规范业务操作,避免不当管理引起税负增加,面对经济形势变化,管理者应该充分听取专业建议,做好经营决策,加强对材料成本管理,保证账务处理正确,采取积极税务筹划措施,以减少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产生的影响。

四、结语

自2016年5月,我国营改增全面实施以后,根本地解决了建筑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促使了建筑企业运营管理规范化,但与此同时,也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建筑企业如何应对这种新环境、新政策的冲击,企业应该不断进行相关理念的学习,并将其合理应用在税改后的企业管理中,对企业的战略进行调整,以消除税改对行业企业带来的影响,以此为契机,将建筑企业粗放经营转变成为集约经营,即实现了转型升级,同时也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使建筑企业未来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参考文献:

[1]刘建徽,周志波.营改增的政策演进、现实困境及政策建议[J].经济体制改革,2016(2).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篇6

关键词:法律顾问建筑企业需求职责法律服务

一、背景介绍

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已初步学会了适用经济法律规则,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建筑企业法制建设相对薄弱,市场意识、法律意识与契约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造成了一些难以弥补的经济损失。近年来,建筑企业,特别是国有建筑企业涉及的企业改制、民事、经济、行政纠纷日益增多,企业经营面临着诸多市场和法律风险。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法律风险管理,最大可能地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但由于建筑企业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建筑企业主营业务的不同,导致企业合同种繁杂、管理地域跨度大、清欠难度大、判决文书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建筑行业法律人才队伍。那么,如何明晰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如何规范其主要服务方式,以及如何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就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需求分析和立法趋势

1.建筑施工企业改制引发的恶性竞争。近年来,很多中小城市建筑企业已基本完成改制,有的地区已形成建筑企业集团化,建筑市场已由买方市场转为卖方市场。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为了争揽到工程,不惜竞相压价,造成恶性竞争;市场主体信用缺失,有些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已成“惯例”,农民工工资及劳动保护问题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上述问题的存在,迫使建筑施工类企业寻求相应的法律服务。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决定需要法律顾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并推荐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进行修订,其系统性、完备性、先进性,以及合同条款之多是国内其他合同示范文本所无法比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投资数额巨大、合同履行期限长、涉及面广等特点,该类合同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繁多,从客观上导致建筑施工企业急需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法律服务。

3.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律顾问作为为社会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的主体,其作用已越来越得到社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认可。就目前现状来看,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不规范,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没有足够的关注,对于企业整体的法务管理更是不具规范性,甚至没有整体法律管理的意识。而传统的法律服务大多停留在一般的合同审查、诉讼这一层面上,供应远远小于需求,因此这一领域具有巨大的市场前景。

三、主要职责和服务方式

从日常管理上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有:

1.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见或建议,协助董事会和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2.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参与重大经济技术贸易谈判,审大合同和涉外合同,审核公司的法规性文件和法律事务文件;

4.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5.配合企业办理合同的见证、签证和公证,经委托配合或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

7.办理企业其他法律性事物。

从业务流程上讲,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业务主要集中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其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作开发、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

二是项目建设阶段,主要包括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施工索赔、房屋预(销)售等;

三是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主要包括制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制订业主公约、物业交接、房屋质量保修、物业管理服务等。对于建筑企业的另一主体――施工类企业,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工程款、工程质量等案件诉讼方面,法律顾问为其提供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相对较少,业务拓展尚未形成规模。

四、做好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的途径

第一,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刻苦钻研专业法律问题,具备熟悉专业的法律规定和熟悉行业特点的水平,为建筑企业客户提供准确的、负责的专业服务;第二,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当在承发包、总分包或劳务总分包双方之间,信守只接受单方委托,并且在过程中不受任何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第三,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根据客户的要求并适应业务涉及法律领域多、情况复杂的特点,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具体的法律服务;第四、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应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委托协议所设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在委托权限内依约履行职责。应严格执行省市律师协会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五、小结

建筑企业律顾问能综合运用其掌握和积累的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实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使企业法务技巧,结合企业的经营模式、财务状况、市场影响、行业特点等具体情况透彻地分析和预防法律风险,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优劣利弊,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萌芽状态,进行有效地识别、规避和化解,大大降低了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的成本,从而杜绝了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发生,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地避免企业因法律意识不强而遭受经济损失,有力地保障施工企业稳健、快速地发展。因此,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在校法科学生,如果想在这一领域有所造诣,那么认真学习如何做好建筑企业的法律顾问,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曾溪海.建筑企业如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J].福建建筑,2002,4;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篇7

【关键词】施工管理;安全;措施

由于缺乏建筑施工的规范化管理,市场上出现了很多豆腐渣工程。这些豆腐渣工程不仅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还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加强企业对建筑施工的规范化管理,才能保证建筑的质量,从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企业只有加强建筑施工的管理,才能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在竞争激烈的建筑行业立足,保障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建筑施工管理的意义

建筑施工安全不仅仅是建筑的质量安全,还包括在施工过程起主导地位的施工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过程的财产安全等。因此,如果在施工过程注意规范化管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不仅可以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还有利于保障企业的长远利益。

(1)规范化管理建筑施工的问题有利于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规范化管理建筑施工的问题,可以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建筑施工人员在规范化的管理过程容易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会产生自主学习施工技术的意识。建筑施工人员在加强施工技术和施工安全防范学习的过程,其实就是为其自身的人身安全建了一层保护膜。因此,有效的管理建筑施工的问题,对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有利。

(2)规范化管理建筑施工的问题是顺应市场的需求。有效的管理建筑施工的问题,可以满足现代市场的多元化需求。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市场上不仅要求建筑的数量,更是在建筑的质量和多元化形式上提出了高要求。企业如果能有效的管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不仅可以避免豆腐渣工程的出现,赢得市场的信赖,而且在管理的过程中可以以市场多元化的需求作为标准,设计出符合大众需求的建筑。因此,规范化管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可以顺应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3)规范化管理建筑施工的问题有利于保障企业的长远发展。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加大了对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建筑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有效的管理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可以保障企业的建筑产品的质量,这样不仅可以在市场上赢得口碑,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更可以在竞争激烈的建筑行业获得长远发展。因此,规范化管理建筑施工问题,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影响建筑施工管理的因素

建筑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然而,由于建筑企业没有将施工管理放在企业的发展计划,建筑企业中还是存在很多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因素。

2.1施工技术人员缺乏安全施工的意识

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管理的有效性。但是,目前很多建筑企业的施工技术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缺乏安全施工的意识,法制观念比较薄弱,没有按规章制度办事。施工技术人员在施工的时候,不按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施工的方式方法也存在很多问题,甚至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施工技术人员的违规操作是制约企业有效实施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原因。

2.2企业缺乏有效的建筑施工管理体系

很多建筑企业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建筑施工管理体系,不能对建筑企业的施工实施有效的管理。企业没有建立一个专门管理建筑施工的部门,企业施工的管理仅仅是形式上的管理,没有与企业的利益真正联系起来。没有一个有效的奖惩制度,不能将企业各部门充分调动,积极参与到建筑施工的管理。

企业缺乏建筑施工管理的专业人员,很多管理建筑施工的人员仅仅是管理专业人员,这些管理人员通常缺乏建筑方面的知识,这就导致管理人员不能合理的定制有效的建筑施工管理计划,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等问题经常发生。除此之外,很多建筑施工的管理部门实施的管理模式比较落后,不了解施工的实际进程,不能合理的实施建筑施工的计划,导致企业不能顺利实施建筑的施工。

2.3企业没有将施工材料管理妥当

施工物资的质量好坏是保证建筑质量的重要前提。如果施工的相关物资、设备没有得到有效管理,就很容易导致不安全建筑产品的产生。目前很多施工企业的施工物资、设备比较陈旧,缺乏有效的管理。特别是在施工的淡季阶段,很多施工企业不注意对施工物资、设备的保管,就很容易导致物资设备损坏。很多施工企业虽然购买了新的机械设备,但是因为疏于管理,导致新设备不能有效的应用于施工过程。建筑企业由于缺乏系统的物资管理体系,很多施工的相关材料没有合理堆放,不能正确储存,是导致建筑质量下滑的原因之一。由于企业缺乏对施工物资的有效管理,很难将建筑施工的管理贯彻实施。

2.4施工过程的施工资金缺乏完善的管理

施工的资金决定着施工能否顺利实施,然而很多企业却没有完善施工资金的管理。很多企业仅仅是对施工的图纸做一个资金预算,并没有进入施工场地进行实地考察。这种图纸式的施工资金管理模式,往往反映不了施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施工资金管理不到位,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项目的顺利施工。

3.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措施

建筑企业只有完善企业对建筑施工的管理,才能保证建筑的质量,保障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1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主人翁意识

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管理的有效性。企业应该定期培训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定期播放施工安全事故视频,提高警惕。施工技术人员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有利于其高效安全的进行施工。严格处罚施工技术人员的违规操作,对表现好的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一定的鼓励,增强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

3.2完善建筑施工管理体系

由于建筑行业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行业,其涉及到的人和事也是错综复杂的。如果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很难对建筑施工实施有效的管理。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管理体系,在企业设立一个专门的建筑施工管理部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建筑专业基础知识,企业应发掘具有管理才能的建筑技术人员,并对他们进行严格的培训,只有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够持证上岗,这样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管理的专业及严谨。

企业应在内部建立一个经济奖惩制度。企业的建筑施工管理部门对参与建筑项目施工的各个环节的部门进行统一的管理,并时时监督每个环节的施工进度。如果能在计划的时间内按时按质的完成项目的施工,则进行一个绩效的奖励;若是大范围的超出计划的时间,则扣掉相应的绩效奖励。经济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让每一个企业的员工都参与到企业的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有效的提高建筑施工的管理效率。

3.3建筑企业应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

建筑企业应该按照施工范围所设计的标准来选取项目合适的施工物资,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采购施工物资的人员应承担建筑项目质量的部分责任,以避免采购人员出现假公济私的行为。采购人员应该全面掌握施工物资的质量、价格,以期选择价格合适、质量保证、技术先进的施工物资。购买施工物资回来后,应对物资的质量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物资的问题,将施工物资出现问题的可能性降到最小。对施工物资实施有效的管理,有助于建筑施工管理的顺利实施。

3.4有效的管理施工资金

建筑施工资金的管理是决定整个建筑项目是否能顺利实施的关键。只有有效的对施工的预算以及施工的造价进行管理,才能保证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企业的建筑施工管理部门在管理施工资金的过程中,应注意到实施的工地进行实地考察,对影响施工成本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一个合理的施工资金预算方案。建筑(下转第119页)(上接第86页)施工管理部门应制定一个具体的细则,对施工的每一个环节的预算都进行具体的规定,对每个环节的资金进行严格控制,这样才能保证建筑项目的顺利实施。此外,应定期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以期及时发现资金超支、滥用的问题,及时作出调整,以保证建筑资金的顺利实施。

4.结语

建筑施工的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住房使用的安全性,而且还直接影响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建筑企业只有加强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的规范化管理,才能保证建筑的质量,从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企业只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建筑行业立足,保障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洪金林.加强建筑施工管理措施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8):205-206.

[2]陈舜彬.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讨[J].中国技术新产品,2010(16):167-168.

[3]俞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胜利油田职工大学学报,2009,23(6):53-54.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建筑企业改革,以优化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推动建筑行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速度型向效益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建筑业的综合竞争力、产业带动力和经济贡献率,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市建筑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素质明显提升,经济社会效益、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市场经营能力、质量安全管理等各项主要指标力争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1.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利税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280亿元;到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超过450亿元,产值利税率达到10%,市外市场建筑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2.到2015年,全市一级以上资质企业总数增加到35家,其级资质企业2家、总承包企业18家,一级以上企业产值占全行业总产值40%以上。

3.国有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对已改制的大型建筑企业,按照区域性、专业化的要求归并重组子公司,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

4.科技进步和节能降耗水平明显提高。广泛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到2015年,企业技术装备率达到1.5万元/人。

5.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普遍提高,引导、扶持企业争创省级、部级工程质量奖;施工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逐年下降。

6.建筑市场公平公开、有序竞争。完善建筑业法规和政策体系,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健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形成规范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建筑业行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1.继续深化建筑企业改革。支持建筑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积极推进改革与重组,年前完成国有、集体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对亏损严重、改制成本不足的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可通过存量资产变现(包括按城市规划改变存量土地使用性质)筹措改制成本,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予以弥补;对亏损企业3年以上的呆坏账,经中介机构出具鉴证证明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予以核销,已经计提并缴纳的预缴或流转税予以抵缴;对企业经批准核销、剥离的资产,移交至国资部门指定机构统一处置。

2.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对已完成产权制度改制的建筑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投入多元化、风险社会化、动力群体化。已改制的大型建筑企业,加快股权流转,理顺产权关系,按照区域性、专业化的要求归并重组子公司,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鼓励总承包企业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联合、兼并、重组,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综合能力的大型建设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建筑企业,提高企业资质等级,对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注册地政府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取得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总承包一级建筑企业,注册地政府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晋升为特级资质企业,注册地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扶持政策,扶持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建筑企业,争取至2015年有1至2家企业进入全省建筑业二十强。

3.积极扶持发展专业企业。调整优化建筑企业结构,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装饰装修工程等专业企业。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高技术含量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提升高端建筑市场的专业施工能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要选择一批优势专业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进行重点培育。

4.大力发展劳务企业。鼓励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办理工商注册,申报劳务企业资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劳务带头人、召集人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鼓励以合资入股的方式组成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对建筑劳务企业实行统一的劳动保险制度,由劳务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对职工进行培训。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所分包的建筑安装业务,其营业税由主管税务机关委托总承包企业。建立建筑劳务用工信息网络,积极引导建筑农民工跨地区就业。各县政府要把建筑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途径,注重发挥本地区的专业技能优势,创立劳务输出品牌。在实施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同时,将建筑业农民工纳入社会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监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将从事建筑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统一进行培训,实施工程招标时,社会保障和职工培训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单列。对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统一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管理办法。

5.鼓励建筑企业多元化经营。引导建筑企业根据自身资金、技术、人员、市场等实际情况,向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延伸,积极拓展经营业务,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并举的经营格局。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为建筑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提供支持帮助,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建筑构配件生产、金融担保、旅游等行业。

6.建立建筑企业优胜劣汰机制。通过市场准入等行政调控手段,积极扶持发展潜力大、前景好、表现优的优势企业,淘汰市场表现差的不良企业。市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择本市优势建筑企业承揽施工任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动态公布优势企业名单,金融机构出台支持本地企业承接国有投资项目的资金扶持措施,增强优势企业的竞争活力,培育税源经济。加强建筑企业市场监管,加快有不良行为和实力较弱的企业退出市场或资源重组。鼓励外部优势资源进入我市建筑业市场,积极引导外地高资质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法人子公司,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做好服务保障。对技术要求高、市属企业难以独立完成的项目,鼓励市外高资质企业与我市骨干企业采用联合体承包模式,参与项目承包与建设管理。

7.规范建筑企业的税收征管。在所得税征缴中,对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照查帐征收的方式征收,对其他建筑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企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8、切实加强涉及建筑业的收费管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行政事业收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严禁应由建设单位或其它部门缴纳而转嫁到建筑企业的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占用企业资金拖延不还的行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

四、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1.支持建筑企业开拓市外市场,提高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鼓励企业积极开拓长地区、珠地区、环地区、西部、等老工业基地改造、中部崛起等战略市场,特别是特大型城市的建筑市场,并逐步形成重点区域的规模市场。市建设、劳动、税务、工商、经贸等主管部门,要在企业外出施工申报办理上给予重点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托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设立区域性的专门办事机构,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市场构建区域间的协作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推荐我市建筑企业,为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开拓市外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2.支持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鼓励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继续开拓地区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美等高端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鼓励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承揽工程,或与国内优势企业、国外企业联合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我国对外援助工程建设,树立企业品牌,开拓当地建筑市场。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国际建筑市场劳务合作,积极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规模。

3.提高建筑业外向型发展水平。鼓励大型建筑企业以资产联结为纽带,以项目合作为基础,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开拓市场。金融机构要积极与建筑企业开展合作,在项目贷款等方面明确专项扶持政策,为优势建筑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和与施工能力相匹配的授信额度和境外保函,要出台保障企业外出施工的资金措施,引导建筑企业通过建立担保基金、与投资企业合作等途径,获得开拓外埠市场所需的资金支持。鼓励建筑企业与大型国际工程承包商建立战略联盟,共同拓展境外工程承包市场。支持建筑企业与国内水利、电力、石化、机械制造等企业广泛开展合作,积极开拓专业工程市场。

4.构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紧密跟踪、及时国内外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建筑业发展的各项法规政策,以及国内外重点区域建筑市场的需求动态,为企业寻求商机开拓市场提供实时、动态、网络化的信息服务。积极研究重点国家工程承包市场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掌握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标准、规范、合同条款,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做好服务。

五、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高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水平

1.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建筑模数化和产品系列化,提高建筑标准化水平。定期推广应用、限期使用和强制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目录,强化建筑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不断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加大建筑部件工业化生产、工厂化拼装比重,提高建筑业标准化水平。以信息化改造、提升建筑业,建立管理网络,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建筑业运作模式、设计理念、施工技术、管理体制和规范标准,提高建筑业现代化水平。

2.支持企业开发应用各种新技术。加强节能、环保、智能化等建筑业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专业施工技术、尖端施工技术的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不断提高建筑业整体技术水平。积极创建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鼓励建筑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加强企业核心技术储备。支持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对建立省级研发中心的企业,所在地同级政府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建立部级研发中心的企业,所在地同级政府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纳入国家和省计划的建筑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科研开发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支持。支持建筑企业加强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建筑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建设项目因技术创新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由建设单位按照优质优价原则,给予必要的奖励。

3.努力提高建筑行业装备水平。鼓励大型建筑企业以承建重大工程项目为平台,装备一批国内领先的大型机械设备。企业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可享受与工业企业相同的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市场建设,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对建筑机械设备实行登记制度,每年按照省公布的建筑机械设备淘汰目录强制报废危及建筑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至2015年末,全市建筑行业装备水平达到人均1.5万元。

4.建立健全建筑业人才人力资源培养、激励和管理机制。依法实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加强执业人员继续教育,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支持企业设立科技股份,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加大收入分配向科技人才的倾斜力度。鼓励建筑企业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发展建筑业职业技术教育,开展建筑业职工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对获得过部级工程质量奖、部级施工工法和省扬子杯优质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在评定职称时可以破格晋升。加大建设领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创办民工学校等形式,重点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各级政府将建筑业人才培养列入财政扶持计划,重点开展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理论水平提高,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的奖励力度,对组织该类培训班或优秀人次赴先进地区学校深造的,各级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六、推进质量安全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企业市场行为

1.加快推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司其职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鼓励企业争创优质工程,创建文明工地,对在本市取得鲁班奖的本地企业由市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建立健全建筑领域落后产品和施工工艺淘汰制度,全面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执行建筑领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全面提高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明确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须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必需的经费列入工程造价。建筑企业要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制定适合建筑企业农民工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建筑企业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2.建立健全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建筑行业各类企业、从业人员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金融、税务、保险、工商等部门的信息链接,及时采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办法,将具有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黑名单”,并采取有效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七、加强建筑业行业管理,为建筑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建筑业的增加值、上缴税收等指标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建筑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建筑业行业管理机构建设,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加强对建筑业的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出台为建筑业发展提供宽松环境的政策措施。行业协会要发挥好联系企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2.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制定和完善规范业主行为、健全招投标制度、外地企业进入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办法。对发包人采用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建议获得效益的,制定利益分享办法,在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依法加强招标投标机构建设,着力推进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职能,着力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及后期的监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加强对招标机构的监管,打造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市场环境;创新招标投标方式,积极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加大合同履行的监管力度,督促发承包双方严格履约。加强对外地来企业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信用手册管理制度,外地建筑企业应在参与招投标前办理登记手续,杜绝实力弱、信用差的企业进入我市市场。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时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消耗量标准和价格信息,严格监管工程款结算行为,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造价监管机制。落实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应对生产要素价格变动引起的风险设定专门条款予以明确,对浮动幅度过大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规定。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1篇9

摘要:当前,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大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不仅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较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尤其是财务管理行为的发生会极大地影响到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正是基于此,积极提升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对于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有效规避各种风险、实现建筑施工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紧紧围绕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就如何完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监管

一、相关概述

作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科学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的实施直接影响着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尤其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的大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不仅仅生产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动,而且企业所面临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都会逐渐增多,这不仅表现在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的筹资、投资活动中,而且在企业对外担保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跨国经营等经济活动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务管理问题,给建筑施工企业未来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尤其要进一步把握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重视财务管理的效益和效果,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机制,将防范财务事件的发生、切实控制财务风险的广度以及深度、科学进行事后的财务处理作为管理的重心。与此同时,还应当重视财务管理中的财务风险,将其作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来对待,积极强化和完善财务风险应急预警机制,切实规避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在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对于财务管理需求更为迫切,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自身财务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困难,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科学持续发展。

二、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一,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层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当前,我国不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财务管理的重要地位,财务管理经验不丰富,这种思想认识上的不重视很容易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难以及时有效地发现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利影响。

第二,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财务关系混乱,这很容易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产生财务风险。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经济利益分配、资金的管理以及使用等方面存在着管理混乱、权责关系不明确等相关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比较低下,建筑施工企业资产流失严重,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的完整性以及安全性难以保障,不利于建筑施工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及债比例过高,资金结构不合理。资金结构直接关系着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不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在进行财务决策时,融资决策出现偏差,导致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资金结构上不合理,负债所占的比重过高,不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常常会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负担过重。

三、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的建议措施

第一,财务管理组织方面的统筹管理。在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内部要形成统一的财务人员管理体系,依靠对财务人员的掌握,有效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效率,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控的有效实现以及整体目标的顺利实施,同时也有助于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制度的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依靠集中核算以及会计人员委派制等诸多形式来实现多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管理。在进行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内的财务规划时,应当将母公司的投资活动以及子公司的投资活动都纳入进来,依靠预算管理对各个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实施有效控制。

第二,进一步建立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相关的财务管理危机预警的指标体系,有效减少财务管理风险。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在建立完善相关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时,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科学合理地确定好各个指标之间的权重比例,并对相关的指标进行模糊处理,在此基础上保障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依靠风险的大小和标准来确定评估值,以此来保证财务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同时,在确定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指标的时候,也要参照建筑施工行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来进行设计,依靠现金流量法等对风险进行表示。当管理者发现相关的经营风险时,需要对设定的风险预警机制进行及时启动,切实规避风险。如财务风险应急预警、早期的预防控制等。结合预警信息类型、风险的大小、风险的性质等,科学选择财务危机预警措施,对出现的风险警报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方案来切实应对。

第三,实施统一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以及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是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切实规范内部会计行为、理顺财务管理而制定的具体规范。建立和完善全面、具有较强可操作性、适合本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的内部控制,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财务管理效率,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当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内财务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设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财务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内预算管理的责任中心、组织结构、预算指标体系、分析与反馈、执行与控制、预算考核、预算调整等,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内实行统一的筹资管理、结算管理、实现资金集中管理体制,对建筑施工企业内的资金活动实施全面控制管理。

第四,积极拓展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方式以及途径,切实减轻税务负担。建筑施工企业在推动税收筹划渠道多元化的过程中可以依靠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相关方式来进行。在进行市场开发时,通常是依靠建筑施工企业设立项目公司的形式来进行的,在收益成分中,公司可以实现多方面共同出资组建,甚至由第三方出资,收益在出资方之间共享。一般情况下,集团建筑施工企业大多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并掌握公司的关键管理岗位,在此基础上确保公司权益。建筑施工企业依靠共同设立公司以及跟本公司之间的裙带关系,将公司的项目收益转变为债务、股份等,由此可以避免资金来往所产生的税收责任。

总的来讲,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并在此基础上切实规避和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能够有效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科学化管理水平以及自身的盈利能力,对于促进自身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还必须密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财务管理目标积极进行应对,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切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的科学发展,为建筑施工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参考文献:

[1]许育媛.运用财务指标分析手段进行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危机预警[J].现代会计,2008(05).

[2]徐春荣,杨红玉.税务筹划在建筑施工企业理财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版),2012(06).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篇10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管理

一、当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常见性风险

当今的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具有规模较大、建设周期长、且投资量巨大,由此可产生风险因素数量众多及种类繁多,加之工程概况、现场环境、自然灾害、招投标、承包单位等各个方面的不利因素,都将是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风险的根源。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比较常见的风险有投标报价风险、合同签订的风险、财务管理风险、质量安全生产风险、物资采购风险等几种。

(一)建筑施工企业在当今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又由于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处于转轨的阶段,市场发育还未完全成熟,导致工程建设投标领域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所以施工企业在承揽任务、参与工程项目投标时为了获得竞标机会,往往会不惜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包工程。如果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再管理不当,就可能出现亏损,从而加大了投标报价风险。

(二)在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对国家法律法规缺乏详细了解,签订时往往又存在对企业的利益考虑不周,就签订了一些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所以,企业在履约合同的过程中就会出现一些问题,包括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施工变更、原材料价格问题等等,这些资料是否收集齐全并妥善保管等,这样都会给企业造成工程项目在以后施工中的风险。

(三)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而建筑施工企业本身又是微利企业,资金的风险又使建筑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变的更加复杂,加大了建筑企业资金风险。在企业经营中垫资和拖欠工程款是施工企业无法避免的现象,使大多数施工企业承受巨大的财务风险。

(四)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工程项目的质量好坏与否,不仅决定着建筑的使用年限、使用质量,更加关系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在项目施工中一旦出了质量安全事故和问题,就会给企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这样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使企业在信誉和资质上都会大大地降低,最主要的是使企业在承揽任务和其他工作上都将非常被动,限制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五)物资采购风险由于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大、时间长、投资数额大,建筑材料受市场需求和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施工企业必须采取措施防范材料价格风险。

二、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的思考与探索

(一)树立风险意识,把好法律风险关,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用法律的武器来避免风险。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高度重视法律条款及程序,应加强签订工程合同前的评审,熟悉相关法律条款和企业生产知识,认真评审合同,杜绝无评审与甲方签订合同现象。所以,企业在做出各类重大决策前、在制订企业的管理措施时、在进行工程商谈接洽时先考虑这些决策的可行性、风险性,及时发现风险,规避风险,力争把风险带给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完善管理制度,防范决策风险为了规避企业在招投标以及合同签订时的风险,重大的经营决策应经过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首先必须理性的分析项目是否有利可图,充分考虑建筑项目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其次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最后要深入施工现场督促,要求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发现问题及时纠偏,避免因施工技术问题,造成损失。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索赔等的资料和记载保管。严格执行工程分包、材料、设备、劳务用工的内部招标制度,有效降低工程成本。

(三)强化成本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在当今市场环境下,要承接到工程就要花费许多的人力和财力。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项整体的、全员的、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活动,它以工程项目为对象,贯穿于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创造经济效益的必由之路。重视成本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使成本费用受控。制定恰当的物资采购批量,保持合理的物资库存,把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比例,充分调度资金使用效益,加速资金周转。

(四)推进效能监察,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最佳切入点,是紧密结合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在要求,对促进企业管理有积极的作用,是促进管理者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它是“管理中的再管理,监督中的再监督”它是企业政令畅通的保证手段,是规范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其最终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整体综合实力。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在检查和分析中及时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防范。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促进施工生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抓好工程质量,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质量与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发展的基础,更是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内容,只有抓好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建筑企业才能持续生存发展,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企业应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法规,对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到位,不留隐患,对企业所承接的所有施工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规定进行处罚,杜绝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建筑企业发展的现阶段,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风险防控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完成,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的未来。只有从源头防范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过程中控制施工风险,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才能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赵静.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防范策略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篇11

一、完善政策夯实发展基础

1.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实施,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建筑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意见,指导各地制定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建筑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夯实发展基础。制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安全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基础性工作,确保行业安全发展。修改出台《市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从业人员行为。

二、加快提升行业竞争力

3.提升产业集中度。积极帮扶4家原有特级企业今年按时就位,积极培育1—2家一级企业达到特级资质标准,培育完成产值超80亿元的企业1家,超60亿元的5家,CR15达到50%以上。

4.做好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清理一批“四无企业”(无业绩、无人员、无设备、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5.积极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引导企业优势互补,通过吸收资金、人员、设备等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形成资质等级高、生产能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进一步形成骨干龙头效应。

6.做好市外建筑人“回归”工程。各地建设部门要出台优惠政策,开展在市外、省外的建筑人的回归工作,重点抓好在上海、湖北、广州、深圳等地的籍建筑业队伍的回归,可采取利用资金、人员、设备、项目等要素,与我市一级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合作,做大做强建筑业,培育建筑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7.做好资质适度倾斜工作。对总承包一级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要在资质升级、增项、专业结构配置上给予适度支持,形成综合性较强的企业集团。

8.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建立横向拓展联动机制,建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间的季度例会制度,商讨和协调有关行业发展问题;定期组织建筑业企业人员参加专业部门的建造师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三、着力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9.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对保障性住房、一定规模的商品住宅邀请住户参与过程管理和验收工作,促进工程质量提升。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全面实行质量分户验收和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室内空气质量验收、竣工验收以及设置永久性标牌、实施重点监督制度都达到全覆盖。

10.继续深入开展住宅质量通病防治、钢筋原材、预拌混凝土及预制管桩、建筑节能材料等专项整治,实实在在保证工程质量。深入开展深基坑、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和物料提升机专项整治,实行起重机械评估机制,切实消除重大危险源。

11.以有效检测和见证全过程为目标,全力提升工程检测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桩基检测工作,确保地基基础安全;引进第三方沉降监测机制,确保沉降监测数据真实性;实行取样送样见证员制度,确保样品与实体的相符性;淘汰落后检测旧设备,添置检测新装备,掌握检测新标准,实现检测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全市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12.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开展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督检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进一步突出图审的设计把关作用,规范图审行为;严格图审设计标准,消除设计质量通病;进一步加强图审的闭合管理,严格落实图审意见。

四、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3.全面实施预选承包商制度、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奖优罚劣的市场导向,积极推进招投标择优新机制。

14.实行市场准入和清退机制,全面建立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安全许可与质量、安全、信用等挂钩。

15.建立合同履约评价体系,不断规范合同订立和履约行为,将合同履约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五、加快推进行业科技进步

16.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学研更加紧密结合。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要求一级以上总承包企业全部建立企业技术中心,今年力争再创省级技术中心2家。

17.强化科技转化能力,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大胆应用“四新”技术,创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15项以上;引导企业施工技术及时总结,形成施工工法,申报省级工法35项以上。

18.大力引进管用、实用的数字化管理技术。全面实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开发应用电子投标系统,实现投标无纸化,切实方便群众;建立深基坑监测实时传输系统,确保在建基坑和周围建筑物的安全;开展工程造价控制信息化试点工作,建立工程造价技术经济指标体系,服务政府部门决策和建设各方需求。

六、着力抓好建筑节能工作

19.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出台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从面上推进绿色建筑的实施,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试点工作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

20.全面开展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源头上把关建筑节能实施。

21.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和材料。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地(水)源热泵技术在建筑中应用,要与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康居住宅示范工程等挂钩。积极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的新型墙体材料,大力应用外墙自保温材料。

七、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22.开展“进百企入千场”活动。按照省建管局统一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全市“进百家企业、入千个现场”活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改善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23.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24.净化市场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市场准入和清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查处情况,营造公开、公平、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建筑企业管理规范范文1篇12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采取预防措施分析着手探讨。

【关键字】合同管理;建筑企业;问题;措施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1.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的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合理赔偿,预防违法行为,避免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实现。建筑企业应重视和研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从战略高度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分析,采取针对性的合同管理战略;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在建筑市场上争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有问题: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法律意识强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合同管理人员要懂预算、财务、金融、保险及税务知识,是一全面的商务金融人才;但目前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甚至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远远达不到要求的专业水平。

2.2不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早在1999年12月24日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有许多建筑合同不采用示范文本,导致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过多地强调了建筑企业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造成当前工程款拖欠的主要原因。

2.3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建筑企业的经营运作不完全规范,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往往不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中的合同评审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项目合同,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订立合同形同虚设,合同风险不言自明。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规范,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发生问题后扯皮不断,相互推委。更有甚者,一味采取行贿方式获得承包合同,不做任何风险分析,在获得承包合同后,擅自分包工程或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工程,从中牟利。

2.4合同管理职能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很多建筑企业的管理层,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技术、经营、质检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合同风险,同时,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控制风险的对策。

三、建筑企业合同管理须采取措施

3.1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施工队和挂靠企业的合同,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如企业和现场合同文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和合同后评价制度等管理控制,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合同管理的综合质量。

3.2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教育学习:建筑企业应经常对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知识培训、提高合同业务人员法律意识和专业素质。只有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才能真正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组织企业中高层领导人员和有关职能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邀请合同管理专家讲学、定向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市场引入合同管理人才、或与高等学校、咨询单位合作进行合同管理的研究和并指导实践。

3.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

3.4重视索赔工作: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索赔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会索赔,不敢索赔是建筑企业的通病,企业应提高索赔意识,在签订合同时要增加索赔条款的内容,详细具体地约定索赔的计算原则,为后续的索赔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

3.5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建筑企业应大力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建筑企业有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综合考虑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建立本企业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特别是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自身管理范围之内的标准文本,如各种专业性分包工程标准文本、不同分包方式的分包招标标准文本等。同时,根据自身企业经营目标,密切关注合同履约,检查合同以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统计分析。由于建筑企业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变更频繁,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建筑企业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必将造成合同损失。

四、结束语。

总之,通过加强建筑合同管理,保证建筑企业在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重视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保证企业的基本利润,积极争取企业的正当权益,敢于向业主要求索赔,最终取得合同应有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

[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Z].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