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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育硕士论文(6篇)

发布人:网络 发布时间:2024-02-06

学科教育硕士论文篇1

[关键词]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翻译学硕士;学科定位;课程设置;管理与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634(2012)03-0026-03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随着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入,研究生教育结构性调整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翻译硕士研究生教育继传统的翻译学硕士(以下简称为MA)后,于2007年开始设立首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为MTI)学位点,目前已有150余所院校取得了MTI教育的资质。这标志着我国翻译硕士教育明确形成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培养体系。翻译产业的发展和翻译人才的短缺催生了MTI的产生。MTI的设立改变了我国翻译硕士教育单一的学术型学位类型,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一次重大改革举措。近年来,对于翻译硕士教育,特别是MTI教育的特色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及发展趋势等问题,教育界和翻译界都有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穆雷、王巍巍从现行MTI课程的调查分析,翻译行业对MTI教育的启示以及MTI教育的培养模式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在MTI教育中体现专业化和职业化特色等问题。苗菊、王少爽通过对翻译公司进行抽样调查并对其公司网站的招聘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来说明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多样化教学模式对MTI教育的重要性。仲伟合就MTI的设置方案,专业学位与研究型学位的差别,MTI的办学条件以及对外语教学的挑战等问题做了较为详尽的阐述。2009年11月,在北京大学召开了全国首届翻译硕士教育与产业研讨会,专家和学者在会上就翻译硕士教育与翻译实践、翻译产业需求与翻译技术应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许多观点和见解令人注目。本文根据5年来MTI教育的培养实践和发展趋势探讨MTI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

1MTI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1专业学科定位问题

我国MA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大多是设在二级硕士学位点英语语言文学或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下的一个研究方向,从课程设置和培养模式看,主要是培养学术型翻译人才。MTI教育始于2007年,其目标是培养能适应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翻译人才,因此,这一专业学位的设立意味着我国翻译硕士教育专业型培养体系的确立。但从5年来的培养实践调查来看,一些培养院校在MTI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对专业学科的定位和理解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对专业型和学术型翻译硕士在培养过程中的共性和个性之间关系的理解和界定不够清晰,因此在MTI教育中出现了两种倾向:其一是MTI的培养基本上沿用了翻译方向MA的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在教学和管理上是一套人马两个班子,致使不能很好地体现专业型和学术型两种翻译硕士培养体系的差异,背离了MTI设立的初衷;其二是在MTI的培养过程中过分强调翻译的技能性和实践性,忽视翻译学科理论的传授和学生素质的积淀,表现出简单实用主义的学科建设倾向。

1.2课程设置与培养过程问题

作为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最直接的体现,MTI培养过程中的课程设置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体现在主干课与选修课设置时相关实践课程设置不足,雷同于传统的MA课程设置,理论课比重过大,没有根据本地区和本院校办学特色开设相关课程,与MTI实践性和应用性的培养目标相违背,没有体现多样性和培养的特色;另一方面主要体现在翻译学科理论课开设严重不足,专业技能课开设过于杂乱,缺乏系统明确的培养目标。从培养过程来看,其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是毕业论文选题。根据对已毕业的MTI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调查,论文选题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明确,研究型选题占到三分之二,这与翻译硕士注重实践的初衷相左,反映出培养过程有待完善。

1.3管理与评价体系问题

由于MTI教育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管理与评价体系尚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现阶段仍缺乏比较完善的MTI教育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各招生院校根据各自的理解开展工作,这不利于MTI教育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和教育质量的保障。一些院校在MTI培养过程中管理不到位现象严重,存在着重学位研究生教育、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象。各院校对MTI的教学管理方面很少配有专职的管理人员,疏于对教学过程的管理,因此,难以保证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翻译人才的培养目标。此外,MTI的教材建设、教学模式、基础设施与实习基地等问题也有待解决。

2建议与对策

2.1理清学术型与专业型翻译硕士之间培养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应该说尽管MA和MTI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等方面都有比较显著的差异,但它们又都具有翻译自身固有的学科属性,他们的学科本质是相同的。作为同一翻译学科的两个不同培养方向,它们之间应当是相通和互补的。因此,在具体落实和体现两者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等方面的差异时,应该充分考虑它们之间培养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不能有分割与对立,不能简单归结为翻译学硕士是理论,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是实践。任何脱离翻译的本质,忽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简单实用主义的学科建设倾向都会影响翻译学科的健康发展。总体而言,翻译学硕士在课程设置上更偏重翻译理论以及语言学、文学和文化等方面内容的传授,有关翻译方面的课程不但相对较少而且缺乏翻译实践类课程,具有比较浓厚的翻译学术研究的个性。这种个性具有学术拓展的优势,但在如何能从更广阔的视角去理解翻译社会性、复合性等方面有所缺失。笔者认为翻译学硕士的发展和建设应该吸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中的学科发展营养,在保留发展其学术个性的同时应当加强其社会服务性,以弥补其服务于产业和时代内容的不足。MTI在课程设置上更偏重翻译实践,其个性在于专业化、职业化、技能化、市场化的特点。根据国家MTI教学指导委员会拟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精神,MTI本身也可以有不同的方向,比如科技翻译、典籍翻译、传媒翻译、旅游翻译、商务翻译、法律翻译等等,并且要构建符合各个方向的课程体系。但是无论什么方向,都不能有翻译学科理论的缺失,因为没有翻译学科理论的MTI会出现重实际轻科学、基础不牢固的单纯实用主义现象。因此,各培养院校在设计和建设MTI的特色培养模式时,不应忽略翻译硕士教育的学科共性。要注意避免缺乏学科理论指导下的简单实用主义的教育教学思想,要避免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翻译产业化与翻译学术研究并不是对立的,MTI的产业化离不开翻译学术研究,因为它的核心是培养翻译方面的“工程师”,而不是培养翻译方面的“技术工人”。翻译硕士虽然可以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但两者的个性并不是对立和排斥的,两者有很多共性的东西是相通和可兼容的。因此,在强调MTI培养过程中的实践性时,不能忽视其应有的学术性,同样,在强调翻译学硕士培养过程中的学术性时,不能忽视其应有的实践性。

2.2注重过程培养,强化翻译硕士教育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方面的论证研究

随着我国翻译硕士教育进入蓬勃发展的时期,如何设计和建设符合其学科思想和理念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等一直是学术界和翻译界热议的问题。停留在经验主义和主观主义,想怎么教就怎么教的随意性倾向,翻译教学理论研究滞后的倾向仍普遍存在。笔者认为翻译硕士教育应该注意到:

1)翻译硕士培养方案的理论论证研究。目前,我国教育界和翻译界对翻译硕士教育,尤其是对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关注、讨论和研究大多集中在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等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很少有涉及理论论证层面的问题。Ulrych认为元认知能力能够帮助译员进一步发展自己的能力以及监控自己的表现,而理论是元认知技能的重要元素。因此,应加强翻译硕士培养方案的理论论证研究,探索符合专业型和学术型翻译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应该看到,无论是翻译学硕士还是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有机结合都是翻译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也是翻译硕士培养的重要目标。在MTI的教材建设中,应该考虑到恰当的理论介入,比如当代西方翻译理论、我国传统的优秀翻译理论等等,以拓展研究生的视野,为促进翻译实践提供理论动力。

2)翻译硕士培养中的课程设置与设计研究。虽然我国翻译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才仅有短短5年的办学历史,而且大多数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院校的培养模式仍然是沿袭翻译学硕士的培养模式。目前有关翻译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的探讨还基本上限于讨论应该如何根据国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拟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来进行课程设置,缺少理论性论证,特别是缺少强有力的实质性成果来佐证课程设置的合理性。翻译硕士课程设计的理论基础是教育、文化和哲学与翻译本质观的同构。因此,要加强翻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与设计的研究,尤其是要加强实证方面的研究。就具体课程设计而言,应加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翻译课程设计范式的研究。以翻译活动任务、项目为中心,不仅可以增强课程的可操作性,而且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翻译能力的形成,这种课程设计范式是应当提倡的。Ulrych提出:“所有职业成员的专业技能中都有历史和理论的元素。”翻译硕士培养也是一样的道理。在探讨翻译硕士培养时,须以翻译实践作为基础,但切不可忽略翻译理论的介入,而有关翻译的指导原则必须能够反映出令人称道的翻译成果。翻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翻译硕士培养的基本范式,这个范式的核心要求是翻译课中的教师和学生都要动手“实践”。没有翻译实践的教师去指导学生如何翻译往往是力不从心、缺少话语权的。“源于实,而反诸实”是有道理的。恰当的翻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翻译学习与项目相结合的生态型翻译培养范式对于翻译学硕士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都是有意义的。

学科教育硕士论文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2]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3],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4]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5]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6]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7]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8]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9]。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10]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11]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12]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13],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14]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15]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16]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17]。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18]。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19]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20]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21],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22]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23]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24]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25]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26]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

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7](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28]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29]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3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3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32];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33];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34]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35]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36]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7],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38]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39]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40]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41]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42]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43]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44]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45]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46]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47]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48]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49]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

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50]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51]。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52]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53],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54]。

学科教育硕士论文篇3

1工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不足之处

1.1课程设置不够理想从内容上看,课程的实用性、前沿性不强,课程设置没有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从形式上看,由于工程硕士是一种在职教育,因此在课程安排上,除在学校本部教学点上课外,同时更多会在校外教学点(或基地)集中授课,从而往往达不到很好的教学效果;从教材上看,其在前沿性、实用性方面尚有欠缺,甚至部分教材内容较陈旧,针对性差。

1.2信息素质能力参差不齐由于工程硕士在生源的年龄、职业背景、工作年限以及大学阶段受信息素质教育情况等不尽相同,信息素质现状表现出明显差异性。[1]有的在大学阶段学习过《科技文献检索》等相关课程;有的接受过信息素质的相关内容培训;有的仅会使用百度等搜索引擎查找资料;而有些年龄较大的在职工程硕士甚至对信息素质相关内容一无所知。总体来看,工程硕士对信息的敏感意识普遍不强,信息素质能力参差不齐。

1.3表现出较强的学科专业性工程硕士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联系紧密,职业需求的目标性强,对学科专业知识的需求明确。同样,工程硕士的信息素质教育也表现出明显的学科专业性,他们对本工程领域的信息表现出了极强的需求倾向。这在年龄偏大、已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实验经验的在职工程硕士身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1.4应用性是根本要求工程硕士教育是为了培养其掌握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某一工程领域或工程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实施等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就连学位论文都要有工程技术背景。因此,基于工程实践的应用性是工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

1.5对信息源需求的多样性解决工程实践难题就是创新的过程。在这个工程中,占有信息并将其融于自己的知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一方面可以通过与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行交流,获得同行专家的经验、理论指导等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正式途径获取信息,尤其是获取规范标准、专利文献、科技报告等,通过吸收消化将其变为自己的知识,实现创新的目的。可见,工程硕士所需信息源不仅仅是图书馆购买的各类文献,他们需要的信息类型和获取信息的途径要广泛得多。

2对学位论文教学的调查

工程硕士生要兼顾工作、家庭及学习,负担很重,时间不够用,这个矛盾贯穿整个学习过程,是个突出的问题。特别是表现在学位论文环节。学位论文是指完成一定学位必须撰写的论文,其对格式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是研究生教学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可以说是研究生本人带有总结性的学习成果,也是研究生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然而,在现实的工程硕士学习中,学位论文环节的矛盾特别明显。我们从上海交通大学夏天娟的论文《工程硕士培养质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基于问卷调查结果的分析》[2]中可以看到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工程硕士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学位论文选题认为“困难”和“有点困难”的超过一半,认为“较容易”和“很容易”的共约占40%。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要与自己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同时要求学位论文要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创新性。如何把握工程硕士论文的理论性、创新性及实用性,是导师、学生及管理部门普遍感觉到困难的问题。

2.2学校导师的作用反映学校导师对论文指导“有作用”和“很有作用”的人数约占90%,远高于企业导师。在双导师制中,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是有明确分工的,学校导师对学生的学位论文负主要责任。但是由于工程硕士生是在职攻读学位,学校导师与其联系和交流的时间有限。

2.3学位论文成果在企业的应用学位论文成果在企业“已应用”和“正准备应用”的分别为51.7%和5.6%,共占近60%;而“由于计划改变,单位近期不一定用”的约占30.9%;“其他”为11.8%。企业为工程硕士生学位论文研究提供实验支持,同时学位论文成果应用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这对工程硕士生和企业是双赢的结果。

2.4学位论文对自身工作能力的提升学位论文写作在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环节。46.4%的调查对象认为完成学位论文对工作能力提升“有帮助”,认为“很有帮助”的占17.5%,可见绝大多数学生通过学位论文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得到了提升。

3工程硕士信息素养教育体系

为了使信息素质教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在有限的时间内,既能做到保证学生学业的完成,同时提高学生信息素养,我们提出了基于学位论文的工程硕士信息素养教育运行机制,其贯穿于工程硕士教育的整个过程。

3.1合理实用的课程设置

3.1.1教学内容信息素养教育要培养工程硕士终身学习的能力,所以在教学课程设置上,一方面应当考虑到工程硕士的生源变化,其在知识结构、素质能力等方面都有较大不同。比如早期的工程硕士生要求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开设课程,如今的学生在本科时已掌握了这些知识和技能,不再需要此类课程。另一方面,虽然基础理论不会变,但在信息爆炸的网络环境下,随着信息更新速度加快,实用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教师应当跟进这些新变化,在课堂上讲授的内容必须是高度浓缩的精华,是对信息素质教育具有指导性、总结性作用的难点和重点。

3.1.2人员结构和教材图书馆应该请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同时他们还应协助校内导师共同指导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为工程硕士提供参考文献来源,指导他们熟悉各种资源,最终使学生能够熟练获取和提炼符合需要的信息。对于教材建设,在国家主管部门的倡导和支持下,各工程硕士专业领域都在积极进行,很多培养院校也很重视工程硕士的教材改革。另外,研究生的教学也不可以只局限于教材本身,还应鼓励任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补充一些讲义,及时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反映最新研究成果的参考资料。

3.2利用网络实现教学辅助

3.2.1建立学生交流平台工程硕士生是在职读书,在校时间很少,又来自不同的工作单位,学生与老师之间、同学之间面对面交流时间少。利用网络建立沟通交流平台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可以开发针对不动层次、不同学习阶段的信息素质教育课件,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信息素养及专题讲座,使之成为大家互动交流、相互学习、自主学习的平台。为此,本馆自主研发了网上“自导式”信息用户系统、文献检索课“自导式”教学系统,提供针对不同用户的自助式学习系统,方便了广大师生。这种教学方法改变了传统的、孤立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可以随时、随地自主学习,由以“教”为主转向以“学”为主,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3.2.2利用学科导航模块列举信息源在图书馆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学科导航模块列举信息源。列举信息源要做到求全、求专、求精的高度统一,不能拘泥于图书馆已有的或仅仅是著名的数据库、网站等,要杜绝孤立地讲解具体数据库的使用、具体文献类型的特点等做法,应对各类资源进行分析、比较,按照评价标准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总结使用各类资源时要注意的问题;重视总结如何选择信息源,针对不同的问题,懂得从哪里获得最佳信息,强调信息吸收利用能力的培养,综合比较信息的筛选、分析、整理等各种方法,强调培养将搜集的信息批判性地转化为自己知识的能力及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3.2.3网络信息咨询工作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完善,高校图书馆进入网络时代。信息咨询工作应全面了解掌握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信息咨询服务的特点,了解工程硕士的需求,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和馆藏资源优势,将传统的纸质文献、电子资源、网络信息资源加以结合,以网络技术(可以通过QQ、邮件、电话等方式)为手段,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努力提高信息咨询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工程硕士。

3.2.4利用网络课堂开展专题讲座图书馆应该采取讲座、培训等方式完善工程硕士的检索技能。由于工程硕士是在职教育,图书馆可以利用网络课堂来解决该项问题。利用网络课堂开展的数据库培训专题讲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决定听课时间,对于某些内容感到难懂的,一次没有掌握,可以再次选听,直到学生认为自己完全掌握检索的技巧。一般来说,图书馆应该开设“开题讲座”、“课题查新”、“信息分析”、“毕业论文写作”等专题讲座来满足工程硕士在学习的不同阶段的信息需求。

3.3加强导师对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

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要求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不同于大多数工学硕士的学位论文标准,其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内容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其中的一部分,或工程技术类或应用基础研究。在选题阶段,多数工程硕士生感到选题困难,这主要是因为工程硕士生的经验和知识面比较有限,如果这时导师能深入了解学生的工作内容以及所在企业的生产实际,帮助学生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提炼,有利于形成适宜的学位论文课题。此外,应该加强工程硕士与学校导师的学术交流活动,一个非常有效的方法就是让工程硕士生参加导师所指导的工学研究生的研讨等活动。

3.4学位论文模拟教学法

教师应在讲授文献检索课程的最后,设计一个比较复杂、与学生所学工程领域尽量相关的问题,作为具体教学案例,整个查找信息的过程应围绕解决这个问题来进行。让学生面对一个全新的课题知道如何制定检索策略,如何巧妙地综合运用所拥有的信息资源。教学内容应涉及信息检索的各个方面,如同时讲授一次文献的获取、科研课题检索实例及策略技巧等,使工程硕士阶段能够具备综合而全面的信息检索技能。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这样一种由全面到具体、由总体到个体的教学思路,对工程硕士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3.5信息道德的培养

作为信息素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道德,也是信息素养培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即培养网络信息利用者的信息道德意识与道德责任感,使其养成文明的信息习惯,提高学生的道德认知,培养其信息道德判断、选择的能力和道德自律精神。与传统伦理相比较,信息道德更加注重“慎独”[3]。在网络环境下,既要做到不断提高自身信息的鉴别能力,又要做到道德自律,要结合现实中有关知识产权争端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和报道,强调信息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学科教育硕士论文篇4

关键词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论文选题论文答辩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决定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经过5批试点,招生单位由最初的16所院校,发展到2011年的57所学校。化学教育硕士学位也是最早设立的学科教学专业学位之一,攻读化学教育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需要系统地学习化学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理论知识、政治理论、教育技术和外语基础知识以外,2~3年的学习期间的最重要任务就是学位论文的选题、论证、撰写、答辩。作者作为某高校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多次参加了该校的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论证及论文答辩,每次参与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活动,总有一些新的发现,并引发一些思考。现以某高校2008级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答辩情况为典型案例,发表一下作者的简单思考。

1论文选题及答辩中的问题分析

某高校2008级化学教育硕士共有20位学员,另有上一届答辩未通过学员4位,24位学员分成A、B两组参加了论文集中答辩。每一答辩组设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4人,答辩专家主要由全国知名化学学科教学法教授、本校教师和中学化学教学及教研一线特级教师组成。24位学员的24篇论文涉及到中学化学教学与教研的各个领域,主要集中在课程实施、课程资源开发及化学教学法研究3个方面,24位学员的论文选题及答辩结果见表1。

无论是学员论文的答辩过程,还是学员的论文选题及撰写,都还是让我们从中发现了一些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与论文的答辩结果有直接的关联。现以“基本合格”和“不合格”2种等次的5篇论文选题、撰写及答辩情况为例,来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

《高一化学学困生的激励策略研究》是24篇学位论文中唯一的基本合格的论文,答辩主席宣布这篇论文基本合格,也就意味着这篇论文必须经过学员的补充、修改、完善,并再次通过专家答辩委员会审查,学员才能拿到学位证书。显然,从论文的选题可以看出,这篇论文需要在充分调研和检索文献的基础上,对学生的学困成因进行分析梳理,根据有关理论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困的具体办法。然而,这篇论文却缺少大量而真实的调查,大量地引用有关理论,更多地根据想象去设计方法与策略,直接导致了论文缺乏实际应用价值,给人的感觉是基于想象中的学困生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案。

《诺贝尔科学精神在高中课程标准下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研究》、《多媒体化学生态课堂构建研究》、《中学化学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策略研究》、《高考化学“工艺流程题”研究》等是被答辩专家定为不合格等次的4篇学位论文,这就意味着这4篇学位论文必须在选题、开题、撰写、送审、答辩等环节上,一切从零开始,并在下一年的学位论文答辩会上经过重新答辩获得合格以上等次,否则学员将不可能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通过分析不难发现,这4篇不合格论文基本上都是在选题环节出现了问题。《诺贝尔科学精神在高中课程标准下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研究》,从论题的语法结构上就存在重大缺陷,从研究内容来看,该论文是运用诺贝尔科学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基于此,论题的关键词就是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却被挂上了诺贝尔科学精神和高中新课程的名头,同时,诺贝尔科学精神是什么?诺贝尔科学精神与学生创新能力之间有什么关系,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从论题的结构上来看,《多媒体化学生态课堂构建研究》显然是由多媒体的应用和化学生态课堂2个命题组合而成的,在论文的文本中,不仅可以明显地看到2个命题相互粘贴的痕迹,而且还让我们感觉到,只要把“化学”替换为其他学科,并添加一些相关的学科元素,就可以成为各个学科都普适的论文。《中学化学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策略研究》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是一个十分热门的选题,很多人做过相关研究,在中国学术期刊总库中以“中学化学”、“创造性思维”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检索到95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还不包括一些学位论文,所检索到文献大部分发表在20世纪90年代。由此可见选择这样一个论题来进行研究,没有独到的视角与研究思路,是很难写出原创性学位论文来的。《高考化学“工艺流程题”研究》选择安徽省高考的一类主观题型作为学位论文的研究论题,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高考的命题思路与特点研究,本身就是一个较为沉重及敏感的话题,更何况把一类题型作为研究对象,不仅研究的着眼点选择不当,而且撰写出的论文一点学术价值都没有。

同时,我们也看到3篇优秀论文之所以优秀的3个方面的共性:(1)选题新颖,3篇论文的选题都非常新,都是从独到的视角出发来研究相关领域的问题。(2)论文质量高,3篇论文的质量都非常高,折射出3位作者的科学精神、研究态度,以及科研水平。(3)答辩流畅,3位学员在答辩过程中表现出的流畅的语言、机智的应变能力、缜密的思维都得到了答辩专家的一致肯定。

综上可见,当前化学教育硕士在论文选题、撰写及答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显而已见的,如果不能有效而及时地解决相关问题,不仅可能会影响到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而且还可能会对以后的教育硕士的学风与研风建设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关于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撰写及答辩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必须要引起学位管理部门及教育硕士培养部门及攻读教育硕士的广大学员们的高度重视。

2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相关问题的思考

通过仔细研究24位学员论文选题、撰写及答辩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必然会引发我们很多的思考。一是如何选题,并进行充分的论证,从最为原始的阶段来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与学术价值;二是如何加强对学员撰写论文过程的监管与指导,避免步入只重结果而轻过程的导师指导模式;三是如何有准备地答辩,通过最为科学、直观的方式来呈现学员学位论文的全貌及研究成果。

2.1论文选题的取向问题

很多教育硕士的培养单位或机构为了管理上的方便,往往为普通化学硕士与化学教育硕士所提供的是同一份学位论文选题参考“菜单”,从而忽视了化学教育硕士身份特殊所决定的学位论文选题的取向性问题,也即化学教育硕士是基于学科理论、文献研究的学位论文选题,还是基于学科实践、行动研究的学位论文选题。作为不同于一般普通化学硕士的化学教育硕士,因入学门槛相对较低、来自于教学一线、集中学习时间短、科研条件有限等特点,决定了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也应该有其特殊的一面,在选题时应尽可能取向于:(1)化学教学实践探索研究及教学改革行动研究;(2)化学教学及教育科学理论的应用模式及创新研究;(3)化学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解决模式及困惑、对策研究等。作为学员的推送单位最期待的选题是基于学科问题解决模式及基于学科实践探索模式的研究,都希望学员带着平时教学实践中所遭遇的困惑和所发现的问题入学,经过2~3年的系统理论学习,并以所在学校班级或学生为教学实践的实验样本,再带着通过以学位论文形式所呈现的问题解决模式、思路和方法等回到学校。当然,学员在选题时还要考虑到学员自身所占有的学科资源,以及所具有的环境优势、人文优势及科研条件等。

2.2论文撰写的规范问题

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在撰写过程中暴露出的最大问题就是书写规范问题。目前,我们在答辩过程中所发现的学位论文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3个方面:(1)论文格式不规范,如,有些学员不按培养单位关于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去撰写,而是自行其事。(2)文字表述不规范,如,论文中使用的图、表及量与单位符号不规范,英文摘要与写作不规范,存在语法错误。当然,也存在极个别学员出现错别字、语句不通、标点符号错用的问题。(3)文献采用或引用不规范。如,引用参考文献格式不符合科技文献格式要求,根据参考文献找不到论文引用的文章,个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在章、节标题上等。

2.3论文的开题论证问题

开题论证是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甚至比论文答辩过程还要重要。论文开题论证是否充分,直接决定着选题的科学性、学员的撰写思路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如果忽视了开题论证这一环节,无论在论文送审时发现了问题,还是在论文答辩时发现了问题,都是难以补救的。因此,当学员选定论题及导师以后,一定要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开题论证会议,汇报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预期的成果与突破,广泛听取导师及专家的意见与建议。作为培养单位,这个环节绝不能省,必须做实做到位,作为学员,这一关必须认真过,早发现问题,早补救!

2.4论文的送审答辩问题

我们知道,学位论文的答辩必然涉及到2个环节,一是论文送审环节,二是现场答辩环节。学位论文在正式答辩之前,往往都要经过答辩专家的盲审,给出初步评审结果,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教育硕士论文的答辩往往都采取会议集中答辩的形式,如何在10分钟内把几万字甚至十几万字的学位论文概貌直观、生动地呈现给答辩专家,还要能够接受答辩专家的质询,是每一位学员都必须要面对的事情。我们在答辩过程中遗憾地看到,一些学员可能因为工作太忙,也可能是因为态度马虎,不仅不能流畅地介绍论文内容,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论文答辩的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学员必须认真汲取盲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写好论文答辩报告,还要对专家可能提出的问题做出预期,并精心地加以准备。

学科教育硕士论文篇5

[关键词]教育硕士;案例学习;途径和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6)06-0001-03

“为基础教育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拥有较强的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与较强的实践能力、高水平的中小学骨干教师”是我国教育硕士的主要培养目标,从这一目标可以看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具有“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特点。但是,目前这两个特点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教育硕士的实践能力也成为他们专业能力发展中的一个“短板”。在实践中笔者发现:案例学习是弥补这一“短板”,提升教育硕士教育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本文从教育硕士培养目标切入,阐明案例学习对培养教育硕士自我意识、自我发展、自我教育、专业分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的重要性,进而针对案例学习筛选、研读、分析讨论、反思撰写报告等步骤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方法。

一、案例学习对教育硕士教育实践能力提升的意义

教育硕士进行案例学习的模式就是通过筛选教育案例、研读、分析讨论到撰写案例反思报告等步骤实现教育硕士实践能力的有效提升,整个流程是以团队为载体逐步推进,教育硕士作为学习的主体,充分发挥其主动性,教师作为辅助引领的角色,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一)有助于观念重新审视,增强自我判断和审视能力

根据上述的概念,我们发现案例学习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创设一个问题学习的情境,引导学习者将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联系起来进行反思。教育硕士大多来自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第一线,案例学习可以使其与过去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相连接,并通过教育实践中价值规范的合理性问题展开问题分析。这种对已有的教育理念由表及里,从宏观到微观,循序渐进地重新审视的过程,有助于冲破原有的自身陈旧的教育观念,增强自我判断和审视的能力。

(二)有助于实践性知识的建构,实现自我教育能力

实践性知识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的过程,从哲学角度看,案例学习课程作为人文课程的一种形式,内在地具有主动性和反思性。进行案例学习时,教育硕士借助其丰富的实践经历,结合新知识理论的学习,又回到案例提供的问题情境中,在理论指导下进行思考并寻找新的问题解决路径,最后内化为自己教育教学中行为习惯的过程就是教育硕士实践性知识构建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仅是教育硕士获得新的知识的过程,更是重要的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能力提高的过程。

(三)有助于分析整合,培养分析问题的能力

案例学习最终解决方案和反思成果的得出要以讨论方式为载体,首先教育硕士在案例学习中,要跳出“当局者迷”的处境,用俯瞰的视角、平等的姿态来发现、审视和界定问题,放开手脚,评头论足,通过讨论整合,通过真实、自然的工作过程,探讨出一套有效的解决策略,并加以系统分析,最终实现在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仅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获得专业上的成长的同时,也实现教育教学实践的不断创新,从而培养教育硕士在教育问题上的分析能力。

(四)有助于理论深化,提升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

一个好的案例能够代表一类事件,一种观点的典型、范例,本身蕴涵了一定意义上的概括性,有助于进行理论分析。案例的理论分析也能促进实践含义的深入开发,这样可以使我们避免缺少“实例的理论”和缺少“原理借鉴的实践”的状况。只有实现理论分析实践,实践分析后升华理论,理论深化与实践分析同步进行,才能使教育硕士“能够有效地、创造性地实现把文化科学‘转换’为学科或课程,把学科或课程‘转换’为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堂内外的文化科学学习活动”的目标成为可能。同时,从搜集案例素材、研读案例、提出问题,到讨论整合、反思撰写案例报告等这些环节中,教育硕士合作共享、表达呈现、撰写反思报告等能力得到很好的培养,而这些都是教育硕士亟须提升的教育实践能力。

二、教育硕士有效开展案例学习的方法

案例学习对教育硕士的实践能力的培养意义及效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和利用,如何才能使案例学习发挥最大的效用?笔者认为必须充分发挥好案例选择、案例研读、问题提出、查找文献、小组讨论、大组分享与导师点评指导几个基本环节。

(一)紧扣专业学习,案例选择做到“四性”

一是案例选择要有针对性。教育硕士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相关专业背景或导师建议的研究方向确定案例学习的主题。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中小学培养优质师资而设置的,显然案例学习中的案例如果选用高等教育中的,诸如高校管理、大学科研、教授治校等方面的案例是不合适的。二是案例选择要有现实性。所选案例内容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问题相结合,与现代教育理念相符合,与新的教师专业标准相一致。如:目前有效课堂、校园文化建设、教师校本教研等都是教育管理类教育硕士专业学生应重点关注的问题。三是案例的真实性。案例应取材于教育教学的现实问题,不是凭借个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而杜撰出来的作品。四是案例要具有典型性。案例内容应完整,情节具体详细,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事例,代表着某一类教育现象的本质属性,囊括和辐射许多理论知识。

(二)案例研读与问题提出,遵循“三梯度”

案例确定后,如何进行案例的有效研读关系到案例学习的质量,下面笔者以表格的形式展现案例研读与问题提出的基本环节与相关要求。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到,问题提出和案例的研读的梯度是同步进行的。通过这样的案例研读和提问,不仅可以结合自己或他人的以往的教学经历设身处地地去研读,去提问题,同时寻找案例问题的切入点、关键点更是有助于提高案例学习的质量,强化了教育硕士的理论学习和当下的教学实际的对接,并且通过这样的“剥洋葱式”的问题追问和问题分析,使教育硕士经历了一种由知识到方法,由问题的表象到问题内部本质根源或教育规律探究的过程,是教育硕士教育实践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三)文献查阅与整理,做到“三个环节”

在完成研读案例、提出问题后,接下来就是查阅文献寻找解决问题的资源和方案。文献资源既可以是图书馆中的相关图书资料,也可以是来自于中文的中国知网、中文科技及期刊数据库,外文文献有Springerlink全文电子期刊、EBSCOhost数据库等文献资源。

文献查阅后,还要进行文献的审查、分类和提炼整合三个环节的实践。第一个环节是审查,对所收集的文献进行评价、比较、分析和筛选。有些时候我们查找的文献中可能会出现质量比较低、相似度高、理念比较陈旧以及与研究的内容相关度不高等的情况。第二个环节是分类,不同梯度、不同类型的案例问题会有不同的指导文献,教育硕士要养成随时及时地将文献分类“打包”的习惯,从而有助于理清头绪,更为有序地使用文献。第三个环节是提炼整合,把每一类别的文献进行提炼整合,使其融会贯通,有助于成员在下一步的团队研讨中做到有条有理、逻辑严密,提高研讨效率。

(四)小组研讨,须做到“三心”

1.随心。小组交流中,大家应各抒己见,随心畅谈。地点可以是教室中,也可以是宿舍里、餐桌旁、草坪上。小组交流不是为了尽快达到“求同”,意见上不一致和多样性能够激发对问题探讨的热情,从而通过相互交流与讨论,能够促使每个组内成员进一步思考、调整和深化自己对案例的分析。

2.重心。每一个小组的研讨都要以抓住问题的关键与重要的事实为重心,否则研讨就会漫无边际,找不到方向和目标。

3.开心。这里指参与研讨的成员必须要有“开放之心”。每一个人的意见都有可取之处,善于倾听不同的意见,哪怕是与你的观点截然相反的意见,都要拿出开放的态度,集思广益,这不仅有效地利用了案例学习优势,也是教育硕士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

(五)全班共享研讨,思维碰撞走好“三步骤”

思维是理论形成的基本所在,倾听、思考、讨论是使思维得以丰富的重要条件,思维的发展与提升是我们文化科学得以繁荣的必要条件。如何使教育硕士在案例学习中实现有效的思维碰撞?要走好以下三个步骤:

1.小组汇报答疑。每一个小组对案例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汇报,其他小组成员要对汇报组进行提问,汇报组要进行答疑。在小组汇报时,其他小组成员要对汇报组的独特的见解进行记录,为下一步撰写案例报告做资料准备。小组汇报环节重点是培养教育硕士汇报、讲解的能力。

2.全班评析讨论。对小组提出的有价值的问题,开展全班评析和讨论,这样不仅能培养教育硕士善于倾听、善于快速捕捉有效关键信息的能力,更是让教育硕士学会如何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寻找处理实际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3.教师整合引领。在研讨活动中,教师不仅是讨论活动的组织者,更是活动的引导者。教师具有专业方面渊博的学识、创新的视角和前瞻的理念,对关键处进行专业引领显得尤为重要。如:有时教师需要提出一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挑起同学之间不同意见的争论;教师也可以当所有小组汇报完毕,全班思维碰撞形成多种似是而非的问题解决方法时,老师可以快速借助思维导图的形式帮助学生归纳整理,提供先进的理论支撑,帮助学生寻找问题现象背后的教育规律,通过这种纵横交互必能极大的促进教育硕士的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

(六)案例报告撰写,要达到“五个向度”

培养教育硕士具备一定的反思分析、撰写案例报告的能力,不仅可以检测教育硕士案例学习的效果,还可以有效的提高教育硕士的问题意识,提高分析和综合能力,强化其教育理论知识的升华与迁移的基本路径。因此,教育硕士进行案例报告的撰写不仅必要而且很重要。教育硕士写好案例报告,要达到“五个向度”的要求:第一,报告要有案例内容概要;第二,报告要有案例问题分析及对策;第三,报告要有问题解决的理论依据;第四,报告要有实践推论;第五,报告要有案例启示。

综上所述,案例学习不仅可以让教育硕士从接受式学习变为主动式学习,而且通过案例学习中的专业案例收集、分析案例、交互式讨论、开放式研究、多元化解读、深层次反思、专业引领和反思提升等系列过程,教育硕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实践能力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惟其如此,才能真正的发挥案例学习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容量大、视角多、专业引领等效用。

[参考文献]

[1]赵蒙成.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问题与策略[J].教师教育研究,2012(2).

[2]李红,王方.论教师专业标准下教育硕士课程体系的构建[J].研究生教育,2015(3).

学科教育硕士论文篇6

关键词: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硕士困境培养对策

全日制教育硕士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的压力。但借此机会开展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可以促进高校进一步发挥好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职能,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满足社会更专业化的人才需求。

一、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的内涵

2010年教育部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详细介绍了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

该培养目标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两大方面。第一要“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第二要“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全日制教育硕士是硕士研究生层面上的教育,所培养的人才自然应该具备一名硕士研究生所拥有的理论水平和学术研究素质。同时,应用型人才是专业硕士的发展目标,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强调的实践体验是探究性实践[1],全日制教育硕士需要熟练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科学研究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因此,在对全日教育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必须同时注重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两个方面。

二、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困境

(一)教学模式单一,缺乏学术活动。

目前,我国高校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方法仍然以讲授法为主。讲授法是一种效率较高的教学模式,但是在师生互动方面有一定的缺陷。在讲授教学中,教师以语言为媒介,向学生传授教学内容。对于全日制教育硕士而言,不宜过多地采用讲授法。很多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本科阶段不是师范专业的学生,缺少教育学的专业训练,对教育的一些概念和理论只停留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一些内容,讲授法不能使学生有效理解和运用教育理论和方法。同时,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是具有较强教学实践能力的中小学教师,与在职教育硕士不一样的是,全日制教育硕士没有工作经验,对讲授的教学内容的理解缺少实践经验的辅助,不能将所学理论直接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影响其理论学习的深度,使得培养效果甚微,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体现得不明显。另外,全日制教育硕士刚刚起步,在课程设计、教师配备等方面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教学内容的难度与学生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差距,不能做到循序渐进,这些都对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形成阻碍。

全日制教育硕士生培养的特色是突出实践,在实践不突出的情况下,高校对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学术能力培养十分松懈。在教育硕士的学习过程中,一大半时间是在学习基础课程、深入实践学校进行教学实践、撰写毕业论文。他们很少重视学术活动,高校很少专门为教育硕士提供专家讲座。与学术型硕士相比,全日制教育硕士很少参与导师的课题中,导师在分配科研任务时对教育硕士信任程度不高,在这种环境下,教育硕士唯一能够参与学术能力培养的途径只有写论文。培养教育硕士创新思维、提高他们的研究水平都沦为空谈。

(二)师生配比不科学,导师关注度不高。

由于近年来研究生扩招速度加快,专业硕士的人数不断增加,以扬州大学为例,在设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点的学院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的人数已经接近全日制硕士人数的一半,虽然教师数量也有一定增长,但学生数量增加的速度远远高于教师的增长速度。在导师、学生的配比上,甚至会出现二十个学生配对一个导师的现象。导师对每一个学生进行指导工作所能够投入的精力十分有限,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导师的引导和认同。一方面,一些教育硕士的导师缺少基础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研究范围与中小学的第一线实践有一定的距离,对教育硕士实践方面的指导感到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教育硕士学制比较短,一般为两年,这给导师设置了难题。往往只有到了毕业论文撰写的时候,才会与学生交流,所指导的范围局限于毕业论文。平时所撰写的课程论文,某些导师很少进行指导,学生所能获得的只是任课老师打的分数,缺乏导师对这些论文在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的视角等方面具体的评价和指引。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实践考核形式化。

教学实践是教育硕士培养的核心内容,虽然教育硕士普遍认为教育实践对其帮助很大,但教学实践仍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管理机制。当前,我国具有教育硕士学位点的高校基本都会建立教育硕士的实践平台。然而,这个实践平台只是提供了教育硕士参与实践的机会,高校并没有加强对实践过程和实践效果的重视。全日制教育T士从实践开始到教学实践结束这一阶段,高校很少过问这些学生的情况,而是直接将学生的实践交给实践学校。因此,教育硕士在碰到实践中的共性问题时,没有相互交流、共同解决的机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实践的效率[2]。在实践结束后,对学生的考察是以学生在实践中所写的教案和心得为主,附上校外实践导师的评价,评价往往以对学生的肯定为基调,不能反映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学生进一步提高。从这几个方面获得的评价信息并不能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学生所提交的教案并不能完全说明学生是否具备合格的课堂教学水平,一些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借鉴甚至抄袭优秀的教案上交学校,学校不能正确了解学生教学实践的发展状况。除此之外,在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毕业考核中,并没有教学实践能力的相关内容,对学生参与教学实践的积极性产生不良影响。

三、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可行路径

(一)突出教学的实践意义,增加学术活动。

“学术是高等学校的逻辑起点,对知识的传递、批判和探索是高等学校永恒的主题”[3]。教育硕士作为高等学校的组成部分,应该对实现知识的传递、批判和探索承担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获得硕士学位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可以推断,全日制教育硕士与学术型硕士有一个共通点就是在研究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获得知识只是一个方面,学会如何研究才是根本。因此,在对教育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应该适当增大学术活动的比例,这对学生深入理解教育相关理论并将其运用在教学实践中有很好的促进功效。

在操作层面上,教育教学实践形式可以是灵活多样的,可采用教学观摩、辅助教学、试讲、说课、参与教学管理和教学科研活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专业实践[4]。例如在课程教学时,任课教师可以结合所教学的内容,组织教育硕士开展小组科研活动,让学生根据兴趣阅读课堂教学的拓展内容,帮助理解教育理论。并在小组合作中学会在科学研究中分工协作。在学生结束课程学习后,导师可以引导他们结合个人的研究兴趣,对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使他们学会在实践中思考,为日后教学研究工作打下基础。同时,邀请教学名师为教育硕士开展专题讲座,对教育硕士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指导,培养教育硕士成为研究性的教学专家。

(二)提高导师重视程度,改革教导方式。

各自的导师是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中的核心人物,导师的行为直接影响学生的研究方法的规范性和学术思维的缜密性。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不仅限于学术和实践方面,对研究生的思想、情感、其他能力都有指引的意义。对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要注重其学习能力以外能力的发展。

首先,高校要制定一些措施提高导师对教育硕士的关注程度,例如可以适当增加对教育硕士的投入,增加的投入与导师的教育工作质量直接挂钩,提高教育硕士在导师心中的地位,促进导师加大对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投入。其次,在对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的制订过程中,导师与教育硕士都需要认真对待,保障制定的内容可以实施,导师要以学生的个人意向为基础,结合学生的水平对其提出相应的要求。同时,可以邀请中小学中的优秀教师共同参与教育硕士的培养方案的设计,使得这个培养方案更具有实践意义,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拓展中小学教育资源,在理论指导下形成完整有效的实践培养方案。最后,导师需要调动教育硕士主动参与研究与实践的积极性。《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研究生教育要以研究生为本,要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件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自发式、研讨式、参与式教学方式。”因此,应该鼓励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会等自治组织定期开展读书沙龙,由导师推荐书籍,教育硕士根据书籍的内容撰写读书心得,并在读书沙龙上相互讨论和交流;举办学术论坛,以教学实践问题为主题,与实践学校的中小学教师共同探讨教学相关问题并由导师讲评该主题问题的实质。以这些创新的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教育硕士与导师、全日制硕士之间提供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为教育硕士在学习、实践、个人发展等各个方面提供有效的意见。

(三)健全管理机制,科学进行实践考核。

第一,教育实践是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工作的重点,完善教育实践管理工作首先应将教育实践贯穿于整个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学制为两年,可以将理论学习集中在第一学期,让学生打好理论基础。到了第二学期就开始让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学生参与教育实践,到实践学校辅助校外实践导师的教学工作,例如听课,批改中小学生的作业,参加各教学活动等。第三学期,可以正式走上讲台讲课,延长在课堂上的试讲时间,增加他们真正进行教育实践的机会。第四学期,学生可以减轻实习的压力,安心撰写毕业论文和找工作。同时,学生长期在实践学校中见习实习有利于培养的连贯性的发挥。第二,在实践管理工作中,应当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教育实践工作负责。该管理人员需要对学生教育实践的过程有一定的掌握,及时解决学生教育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考察全日制教育硕士在实践中的情况。第三,在全日制教育硕士的毕业考核中增加教学实践内容。在教育硕士的实践活动结束时,组织一线教师和高校教育方面的专家走进课堂,对教育硕士进行严格的实践考核。同时,对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论文的要求以贴近教育实践为前提,解决中小学中存在的实际的中观、微观问题。培养他们成为既掌握实践能力,又拥有较高研究水平的专业教育人才,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形成学生、学校、实践单位三方共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张蕾,崔元全.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存在的问题[J].继续教育研究,2012(3).

[2]王晓琴.全日制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培养的比较研究[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12.

[3]顾建民.高等教育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