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涉税实务;孵化企业
一、引言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指出,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大学科技园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自主创新的重要基地,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高校教学科研体制改革和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税务部门下发文件,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国家大学科技园却面临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全面落实的困境。
二、国家大学科技园概述
国家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它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2年)》和《2003D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的改革,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和发展大学科技园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
三、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历程
1999年9月,科技部、教育部下发国科发高字【1999】385号,组织开展大学科技园建设试点会议研讨,并成立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1999年12月,科技部、教育部下发国科发高字【1999】558号文,确定了1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试点。
2002年,科技部、教育部首批认定清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22个大学科技园,2003年认定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等14个大学科技园,截至2014年底大学科技园115家。10年来,科技部和教育部联合启动的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大学科技园发展之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是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为社会服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平台。
四、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单位及认定程序
国家大学科技园由科技部、教育部认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大学科技园,先由省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提交《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申请报告》,报送至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现场评估,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予以认定。
五、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文件
2006年2月,国务院下发国发【2006】6号文,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2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第十三条指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07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07】120号文,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科技园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1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11】59号文,规定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有关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13】118号文,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六、国家大学科技园涉税处理
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四个税种。其中企业所得税要求非营利组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是指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投入人对投入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等七项条件的单位,目前企业基本不涉及。本文主要讨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的免征涉税实务。
1.免税条件
根据最新财税〔2013〕118号文,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科技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园的成立和运行,要符合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并经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取得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
此项条件所指国家大学科技园是指经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联合认定并颁发《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证书的大学科技园。此外,科技部、教育部每年度对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税收优惠审核,经审核通过符合条件方可享受。
(2)科技园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
此项条件要求“孵化服务”是指科技园为孵化企业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单独核算,要求国家大学科技园对孵化企业和非孵化企业在场地、房屋和收入方面加以区分,不能混在一起,超范围申报,同时也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所免税的计税基础。
(3)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业数量应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的75%以上(含75%)。
此项条件对孵化企业使用面积和孵化企业数量两个方面作出限制。条件所指“可自主支配场地”在实际申报中要求具有自有产权,如北京市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时,就分别要求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出租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包括提供给孵化企业共享活动的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条件中孵化企业必须同时满足7个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科技园工作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科技园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
(3)企业在科技园的孵化时间不超过42个月。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
(4)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5)迁入的企业,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6)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单一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7)企业产品(服务)属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
2.备案程序
由于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备案时,需要提供科技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定期审核的相关证明文件。各国家大学科技园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建设发展绩效统计报表报送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委托机构,并同时抄报所在省级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科技部和教育部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审批工作。目前,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是每年四月缴纳或者四月和十月分两次缴纳,营业税则是次月缴纳。所以国家大学科技园符合条件的办理免税四个程序。其一,按规定期限缴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并按孵化企业单独核算;其二,公司于次年3月底前向科技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其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各税种免税的备案手续;最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各税种退税手续。
3.税务免税备案资料
(1)房产税备案所需资料:
①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②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归档)。
③证明房屋产值的资料。
④教育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⑤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证明材料。
⑥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企业汇总表。
(2)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所需资料:
①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②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归档)。
③教育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④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证明材料。
⑤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企业汇总表。
(3)营业税备案所需资料:
①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②教育部出具的大学科技园资格证明材料。
③大学科技园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的证明材料。
④孵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在孵企业汇总表。
⑤向孵化企业提供孵化服务收入证明资料。
另外,申报上述税种备案时,还需提供科技部、教育部对国家大学科技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文件等资料。
4.会计处理
(1)按期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2)通过科技部、教育部审批和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不需相关会计处理。
(3)通过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5.存在问题
税收政策在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面临一些政策方面和实际操作方面的问题,造成部分国家大学科技园无法破解税收困境,影响了部分园区的良性发展。
(1)不符合文件要求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部分大学科技园不能满足文件要求,未能通过科技部和教育部审查。如2013年报审园区94家,审核未通过19家,未通过比例大20.2%。根据近年来在审查情况,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科技园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符合。这些大学科技园所使用园区的房产和土地所有权扔归所属高校,未办理实际划拨,造成在无法复核可自主支配面积条件。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指引,“可自主支配场地”是指具有自主产权或租赁期在5年以上的房产,但在实际执行中均参照自有产权。另外,也有少数大学科技园提供给孵化企业面积达不到60%以上标准。
②孵化企业条件不能同时满足要求。一些产业合作项目,知识产权比例估值高,不能满足注册资金500万元要求。为体现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对装修布置较高,导致装修成本比较高,部分企业在园区难以满足孵化时间3年的要求。部分企业生产,研发和办公融为一体,在租用面积上很容易突破1000平方米。如此,就导致很多孵化企业不能同时满足要求。
③孵化企业数量不满足90%以上。主要是指科技园区内投资机构、中介机构、转化企业等所占比例过大,孵化企业数量比例不足。
(2)税务备案和退税难以通过
科技部和教育部每年对国家大学科技园审查后,地方税务机关在备案执行过程中重新审查,在申请退税中再次审查,由于存在孵化场所认定,孵化企业认定等信息不对称,自主支配面积和孵化面积理解不同,不仅造成税务部门工作重复,更使部分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现实中很难享受到税收优惠。部分享受的企业也会因多次审核、各级审批,手续复杂,退税时间长,影响了办理退税的积极性。
6.法律责任
凡纳税人骗取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除根据现行规定进行处罚外,自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起取消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七、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趋势
国家大学科技园要加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而地方政府和高校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技术和制度创新,激发师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
1.加强政策研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改善宏观指导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战略研究和理论探索,完善《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建立和逐步完善相应的政策体系。同时要简化审查程序,结合经济发展制定新的税政文件,特别是2015年税收文件截止,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公司按程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从而推动其发展。
2.推进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
科技部、教育部和地方科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所依托的高校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专项,用于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技术支撑产业化平台和创业服务公共信息网络平台的发展。同时积极促进金融和投资机构与国家大学科技园之间密切合作,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适时启动二板市场,创造条件让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园内高新技术企业优先上市。
3.深化高校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创业基地和实践基地
依托高校要把国家大学科技园纳入学校整体建设和发展规划,切实加大对其建设与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开放人才、技术、装备等信息资源,有针对性地布局和构建实习、实践、研发、创业基地;同时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奖励制度,鼓励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
4.促进开放合作,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国际化发展
进一步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走“走出去-引进来”的国际化道路,拓展合作渠道和方式,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全面提升培养和汇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能力,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国际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隋志强.浅析国家大学科技园在享受国家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2008-12.
[2]财税[2013]1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2013-12-31.
[3]财税〔201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2011-08-11。
[4]财税〔2007〕12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2007-08-20.
科技旅游的存在和发展要求具备必需的物质经济基础和科学技术支持,所以,到目前为止,科技旅游仍仅是在一些发达国家才形成了一定气候。这些国家都把科技旅游作为旅游项目中的一个重要产品来加以开发,制定了干预科技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了对科技旅游的投资力度,形成了科学合理的科技旅游经营管理机制,科技旅游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按照我们的理解,科技旅游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现代科技园区旅游、人工科技场馆旅游、自然现象景观旅游、古建文物遗迹旅游。在国外特别是在发达的欧美国家,这四种形式的科技旅游都是存在的,只不过因具体情况不同而发展重点也有所不同。由于参考资料的局限,在这里我们将着重介绍国外前三种类型科技旅游的基本情况。
(一)国外现代科技团区旅游
科技园区旅游在西方国家早已不是新鲜名词。事实上,作为科技园区旅游重要内容的工业旅游早在20世纪30年代的法国就出现了。法国雷诺、标志、雪铁龙三个汽车制造厂通过安排游客观看录像带,参观汽车装配线、工艺流程、全自动检测和产品陈列室,每年就能吸引超过二十万人次的游客。法国电力公司下属的核电站也向公众开放,年接待参观游客亦达三十万人次。这引起了众多厂商的效仿,有些厂商在参观时采取了对游客收取少额费用的做法,例如美国波音飞机制造公司就通过向前来参观的游客收取五美元的门票费,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如今,世界著名的空中客车公司和欧洲航天局也向游人开放,使科技园区旅游的层次和范围不断深化和拓宽。西方发达国家正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的科技园区,不断推陈出新,纷纷推出各具特色和韵味的科技旅游产品,以满足人们求新、求异、求奇的精神需求[1]。重视吸引游客的兴趣、激发游客的参与性是国外科技园区旅游的一个突出特点。美国造币厂每天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游人,造币厂在向游客开放钱币印制流程的基础上,还印制一些经过特殊处理而不能流通的钞票,作为旅游纪念品向游客销售,很受他们欢迎。在德国奔驰汽车公司,游客可以参观奔驰汽车的总装配线,也能够穿上工作服在车身上拧几颗螺丝钉,最后还可以把刚刚下线的汽车直接买走。超越科技产品展示的局限,将科技与旅游较好地结合起来,使科技园区的各种特征和魅力渗透到旅游的诸要素中,发展一种“大科技旅游”,也是发达国家科技园区旅游的一个重点。他们将科技园区的特色融于“观光、娱乐、饮食、交通、住宿、购物”等旅游的一条龙服务中,与其它类型的旅游组成了“旅游套餐”。在美国匹兹堡,钢铁大王的酒店是钢铁大楼,玻璃巨头的餐厅是玻璃大厦,在参观科技企业后,到这些地方进行餐饮娱乐,就能够对科技园区的科技实力和文化内涵形成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游客置身于现代科技园区之中,在享受各种科技消费品的同时,亲眼目睹现代科技神奇的力量,能够丰富他们有关科技研究、制造和生产方面的知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而科技园区旅游也能够凝聚旺盛的人气,丰富旅游产品的组合,树立科技园区良好的公众形象,提升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还可以直接带动企业园区的经济收入,所以科技园区旅游蕴含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都是无法估量的。
(二)国外人工科技场馆旅游
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场馆旅游开展得红红火火,远远走在了我国前面。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拥有数量众多、种类齐全的科技场馆,形形色色的自然博物馆、地质博物馆、生物博物馆、天文台、科技馆等是这些国家进行日常科普活动的重要场所,闲暇时到科技场馆参观,在放松身心的同时进行科技知识充电,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在这些种类繁多的科技场馆中,不乏一些规模庞大、馆藏丰富、技术先进、影响广泛的特色场馆。例如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博物馆,陈列着包括赖特兄弟飞行器、阿波罗11号指挥舱在内的上千件飞机、宇宙飞船、导弹、火箭等实物展品;英国约克城铁路博物馆,保存了机车发明者斯蒂芬逊在1825年驾驶的“旅行号”蒸汽机车;加拿大马尼托巴人类与自然博物馆,为游人提供了一次穿越时空的奇妙之旅;比利时的自然史博物馆,收藏了许多远古大型动物的完整骨骼标本;美国底特律的亨利·福特博物馆,清晰地描绘了美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历史脉络;纽约海登天文馆,令人信服地再现了浩瀚宇宙与神奇地球的运行;英国格林威治天文台,代表零经度的本初子午线成为了“世界时间与空间的中心”;巴西圣保罗布丹丹研究中心的微生物博物馆,展示了可以通过显微镜观察的各种微生物和传染病细菌。事实上,各种各样的科技场馆,并不单单是一个个的陈列机构和向游客开放的服务设施,更重要的是,它们同时也是科学技术研究的机构和场所,每一个科技场馆都开展本专业和科目里的尖端研究,和世界有关方面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因而他们本身就是当代先进科技研究、科技设备、科技产品的代表。这些科技场馆也是科学文化交流和普及的机构和场所,他们经常组织不同主题、内容和形式的科技展览,包括组织全国性的巡回展览,向各地的科学和文化组织分发展品。它们面向社会发行自己的书籍、论文和有关音像资料,与新闻媒体合作,在广播和电视上传播科学知识和文化。国外科技场馆的利用率也是比较高的,除了各种陈列、展览和科教活动外,它们还组织学术讨论会,放映电影,举办音乐会、舞会等,这样既可以增加科技场馆的收入,又能够使更多人了解这些场馆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充分体现出其贴近社会、服务社会的一面。总之,国外的科技场馆都成为了这些国家进行全民科学文化普及教育的骨干力量,也成为了公众学习科技文化、体验科技生活无法割舍和不可替代的好去处。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改革建议
高校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载体,其科研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如何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推动高校科研发展,对中国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研究
(一)高校科研经费收支状况
根据中国未来发展规划,国家财政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开始逐年增加。仅2010年财政部共投资科研经费7000亿元,科技经费保持每年20%的增长分数。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211院校的科研经费已经整体达到学校所有经费的40%左右。据相关数据显示,科研经费中仅四成用于科学研究,其与费用用于基本管理与劳务支出。通过对科研经费支出状况的分析,若不采取相关措施,目前掌握大量经费的教授则可能会成为新的腐败群体。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科研经费投入比重的不断增加,科研腐败状况也日益显著,近些年来关于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已经成为高校科研领域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根据传统的思维模式与习惯,关于科研经费腐败的状况,人们更多的会认为是责任的缺失而形成的。中国教育部与财政部在2005年就针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与执行不严格等状况联合出台了关于深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如何有效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等若干建议。之后广东省等省份教育厅也相继出台一些意见,深入推动科研经费的有效管理与发展。由此可以发现,中国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状况不规范现象的主要原因表现为管理的相对粗放、经费应用的随意性等。
二、如何有效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从现阶段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出发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要推动科研经费的科学发展,需要理性分析以提高经费的科学化与精细化程度。
(一)重视绩效评价
现阶段,通常高校科研项目在结题时,课题负责人一般会举办成果论证会,邀请相关专家对科研成果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关论证报告。这种论证报告会主要是行业内的熟人为了完成自身的课程结题手续而进行的报告会,因此一般很少有人贸然的对资金的使用范围、使用合理性及有效性等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导致科研工作者不能完全严谨的对评价机制进行分析,也无法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研究[2]。目前,虽然很多科学研究项目的评价已经引入了绩效管理评价机制,但很多科研项目的绩效报告是由相关领导直接指令相关部门为完成拨款而下达任务强迫完成的,因此这种评价不能对项目负责人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只有对项目进行认真评价,才能使项目负责人感受到科研经费的使用价值与经费压力。
(二)重视专项结报
据国家审计署调查数据显示,到2009年年初,有13所学校近1.73万个科研课题没有按照相关的程序与规定进行结账,累积资金共计3.23亿元人民币,使得大量的账面资金出现闲置状况。通过这一调查可以发现现阶段很多高校的科研经费使用状况均不规范,只结题不结账的状况还十分显著,为提高高校科学研究经费的使用效率,需要对科研经费进行绩效管理,突出专项结报与限期结题结报。另外在高校科研管理中还需要明确规定,超过多少项目未结题的人员不允许申请新的科研项目。
现阶段,很多高校的课题负责人都是自己针对项目结题的要求填写相关的支出项目金额,之后向财务部门报账,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讲课题负责人的责任转嫁给财务负责人。事实上财务部门负责人并没有充分的时间对项目支出状况进行检查,因此也无法保证项目开支的真实性。要推动科研经费报账的科学性,就需要综合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与科技部门负责人形成统一审核的机制,推动科研经费报账的科学性发展,同时也增强科研人员的法制意识。
(三)重视齐抓共管
高校科研工作主要是由高校科技处负主要责任的,高校科研处负责人通常也是科研人员,因此在科研经费管理上也希望能够较少的受到财务部门及审计部门的管理与约束,同时也能有更多的实践来研究自己的课题,这样科研处负责人经常会将一些事务性的管理工作下放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安排教学秘书等进行相关管理。但由于具有经费的教师一般都是教授级别,因此二级科研经费的管理作用并不明显,在经费报账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财务部门对科研工作的材料使用也难以做出真实的评价,导致财务监督与管理相当困难。因此在科研经费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要十分重视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强调齐抓共管,要求所有经费账目均需要经过科技处的审核,科技处应重视对科研经费项目的详细审查,以推动经费管理的科学化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高校在日常教学科研工作过程中,应将科研经费的管理纳入自己的工作领域中,科研工作者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使用科研经费,接受审计部门及财政部门等的监督与管理。科研管理机构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科研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另外,从国家角度分析,科研经费的管理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针对不同科研经费的需要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以避免不同科研经费的管理混乱。近些年以来,随着国家关于科学技术深入发展方案的实施,科研经费的管理也将进行深入改革,另外通过问责机制社会舆论监督与管理机制、单位法人机制等一系列机制措施的形成,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状况已有明显好转。国家应继续增加科学研究经费投入,提高科学精细化的程度,推动科研管理经费的科学使用,推动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