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农业部继2003年在国务院各部委中率先实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一站式”办公)后的又一创新性举措,在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滚滚“春潮”中,似一枝绽放的“奇葩”,令人瞩目。
利用现代化技术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网络
登录农业部门户网站———中国农业信息网,点击“行政许可”网页上的“网上投诉”栏目,就会出现“行政许可网上投诉举报系统”的界面,上面特别提示:“本系统仅受理针对农业部行政许可工作的投诉举报”、“为了解详细情况和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加以保密”。当你填完举报投诉内容后,点击“提交”方框,就完成了“任务”。
按照上面的操作步骤,涉农企业或农民群众可随时随地对农业部行政许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网上投诉举报。农业部有关司局根据职责分工,会在规定的时限内(一般为20个工作日),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做到每信必答。
在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记者了解到,行政许可网上投诉举报系统刚刚启动,就有石家庄、上海等地的群众从网上发来3封投诉信件,尽管其中有的投诉与行政许可并没有直接关系,工作人员也认真地予以回复。截至4月18日上午,该系统已收到投诉举报11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早在2005年,农业部就已开始研发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它与刚开通的投诉举报系统最大的关联是,都是由农业部办公厅、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三家共同参与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同时由6个行政许可承办司局和几家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业务的办理或有关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发生问题的核查和回复;最大的不同是,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只在内部运作,并不和外界互通;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在系统内设置“红、黄、绿”三色警示功能(若受理件显示红色表示已超过审批期限,黄色表示即将超时,绿色表示在正常审批期限内),起到随时提醒、时刻督促的作用。
尽管电子监察系统运行良好,已基本具备实时监控、预警预报、统计分析和信息服务等功能,实现了对行政许可审批过程“关键点”的内部监管,但农业部并未就此止步。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朱保成多次就完善监督环节、加强社会监督做出批示,他强调:“我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到关键阶段,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行政许可监管,敞开监督的‘大门’,构建科学立体的监督网络,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于是,从2007年初开始,农业部在组织人员赴广东、江苏等地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着手研发“行政许可网上投诉举报系统”,经过一年时间的紧张筹备,终于“水到渠成”。
利用监督网络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务体系
在农业部行政审批大厅,记者遇到了前来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的某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的谢女士。她告诉记者,以前办手续,最少也需要一个月时间,还要在几家单位之间来回奔波。如今,在窗口递交材料后,就可放心等待,一般都不会超过20个工作日,还能随时上网查询审批的进度。
通过改革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及监督机制,为涉农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这条主线在农业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的过程中贯穿始终。
为避免行政审批大厅成为“收发室”,农业部在实施综合办公之初,就成立了专门的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不参与审批的任何一个环节,而是以“第三者”的身份,通过综合办公业务处理系统(包含督察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理由说明制度),对整个许可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督察督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真的方便多了,只要在网上输入编号和密码,足不出户就能知晓审批结果。”2004年7月,农业部在其门户网站开设了“行政许可”网页,在接受来人、来函递交申请的同时,对部分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请和审批。许多个人或企业对此十分欢迎。
为方便申请人办事,农业部不断完善各项便民措施,如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免费提供表格下载服务,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申请表格及其示范文本全部链接在行政许可网页上,供申请人免费下载和参阅;同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通过设立咨询电话、电子留言板和电子留言信箱,为申请人了解行政许可相关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投入运行后,对审批的程序、期限、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保证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按时顺利办结。特别是“三色警示”就像黑脸“包公”一样,执行起制度来,真是“六亲不认”,以至于农业部有的司局长出国回来,时差都没倒过来,就马不停蹄赶到单位,查看该系统中是否有自己部门的超时件。因为,如果出现了超时未办件,又没有正当理由可讲,就要受到处理。
如今,为方便人民群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农业部又启动了行政许可网上投诉举报系统。系统软件自动设定浏览和处理权限,具有收集、汇总、反馈投诉举报信息等功能,确保相关信息得到及时处理,维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农业部还专门制定了《行政许可网上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对网上投诉举报的受理范围、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及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给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的人员套上了一道“紧箍”。
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二)打假护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精神,以及省农资打假护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拟定下发了《*市*年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制;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有效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各项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一次联合工商、技监、公安、供销社等部门在全市辖区内开展农资打假护农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宣传和教育相结合、教育和服务相结合、教育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市1月至6月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7.6万份,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共出动农行政执法人员*人/次,立案查处3件(饲料2起、兽药1起),已结案3件;检查企业*个,整顿市场及企业*个;查缴:种子*公斤、农药210公斤、饲料746公斤、兽药213.8公斤;查处案件:饲料2起、兽药1起;挽回经济损失金额0.58万元。通过了一系列的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确保了全市农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遏制和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危害农业生产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和保障了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程序。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七)、根据市政府*年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承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并于*年2月1日施行。我处积极参与了相关宣传资料的拟定和培训等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积极组织和参与在东
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国热带作物产业发展的意见》,按照“巩固提高、适度发展”的要求,加快橡胶优良种苗推广速度,逐步提高植胶区良种覆盖率,调动农民植胶积极性,促进天然橡胶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任务和目标
(一)补贴任务。今年,省农业厅安排我市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面积8000亩,补贴天然橡胶良种26.4万株。
(二)总体目标。按照“品种择优、公开透明、自愿申请”的原则,在我市优势植胶区域内实施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补贴项目良种覆盖率100%,成活率95%以上,供苗基地种苗合格率达到98%,品种纯度达100%。
三、补贴条件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全市植胶农户、农场和企业。
(二)补贴方式。实行实物售价折扣补贴方式。
(三)补贴标准。每亩补贴33株袋装苗,中央财政每株补贴3元。另外省财政配套每株补贴1.5元,地方植胶户和农垦农场职工植胶户均享受此项补贴(海胶集团不享受此项补贴)。
(四)补贴品种。热研7-33-97、热研7-20-59、大丰95、PR107、RRIM600、文昌11、文昌217、热研8-79等品种。
(五)供苗标准。定点苗木基地供应的橡胶良种苗木袋装芽接苗2篷叶老化以上,植株无病虫害,符合《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等规定并经检疫合格的优良种苗。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补贴范围:1、在坡度25度以上山地种植的;2、毁坏水源林、生态林种植的;3、植胶人没有备好植胶土地的;4、植胶人提供资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定点供苗基地和种苗价格
(一)定点供苗种苗基地。农业厅、省财政厅和省农垦总局组织专家对民营橡胶种苗基地进行检查、审核、认定,确定源森实业有限公司昌江十月田橡胶种苗基地为市天然橡胶良种补贴种苗供苗基地。该基地在市长丰镇长丰村建立供苗点。
(二)种苗价格。根据今年橡胶苗木生产成本、市场价格和供需关系,综合管理部门、生产者和使用者等多方意见,由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和省农垦总局联席会议议定,2012年补贴项目袋装苗最高销售价格每株11元。扣除财政补贴的苗款后,差价部分及运费由植胶人承担。
五、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植胶人真实、规范、不漏项填写《省天然橡胶良种补贴苗木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提交给植胶园所在地村委会核查。2、核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对植胶人的植胶土地和填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3、公示、审核。村委会对植胶人的申请进行汇总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对《审批表》做出初审意见后,报镇政府审核。
2、审批。植胶人将《审批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公示情况证明等材料报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审批。
3、购苗。植胶人凭经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作出同意补贴意见的《审批表》到指定的定点单位办理购苗手续。
(二)实行严格的审核审批制度。植胶人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对《审批表》填报信息和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村委会和镇政府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严把审批关,安排专人对植胶人申报的信息和材料认真核对,对审批意见负责。植胶人需要集中领苗的按“一户一份《审批表》、一户一份《购销合同》”办理。申请人植胶面积50亩以上的,审批人要到实地核实,并填写《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种植大户核查表》。
(三)补贴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完毕后,市热作中心和供苗基地向省农业厅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省财政厅按实际供苗量将种苗补贴款拨付给供苗基地。
(四)加强种苗监管。市热作中心加强对定点苗木基地苗木质量的监管工作,重点对袋装苗的质量,包括种子来源、苗木出圃生产、砧木苗生产、芽接生产、芽接记录、苗木出圃生产、苗木用户等档案管理进行监管。
(五)建立月报制度。项目实施后,热作中心和定点苗木基地安排专人负责将供苗进度情况于每月3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南亚办。
(六)做好项目总结验收。项目计划完成后,市热作中心作好项目工作总结,将植胶人的《审批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公示证明、《购销合同》、购苗收款凭证和项目统计表、项目总结等材料建档,迎接省农业厅会和省财政厅组成验收组的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时军(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沈春强(市财政局局长)、蔡吉林(市农业局局长)担任,成员为符之学(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主任)、王浩(市农业执法大队队长)、杨皇清(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热带作物开发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符之学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二)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根据《中央财政天然橡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要求按一定比例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支持项目宣传、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热作中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横幅广告、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天然橡胶良种补贴政策,让广大植胶人和基层干部充分了解天然橡胶良种补贴政策。公布定点苗木基地名单和联系电话,以便于植胶人申请购苗,参与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