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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6篇)

发布人:整理 发布时间:2024-03-02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篇1

这份方案于今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征税体制改革做出顶层设计。

改革直指痛点征税体制将质变

这份改革方案开宗明义,直指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体制中的痛点,包括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等。

在问题导向下,改革方案共提出6大类30多项具体举措,包括厘清国税与地税、地税与其他部门的税费征管职责划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等。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财税改革已经往纵深迈进,这需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支撑,实现质变,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说。

刘剑文举例,改革方案中称顺应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正是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改革的基础。

根据方案,2022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

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深化国税地税合作

我国目前的征税体制确立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实行按税种把收入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以及共享税,并同时设立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进行征管。

可以说,分税制对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20多年的时间,税制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一些瓶颈与问题也逐渐暴露。

2019年起,我国开始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由于营业税是地方税第一税种,改革后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虽然收入仍归属地方,但地税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更加迫切。

营改增以来,的确出现了国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加大而地税部门减少的现象,但随着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地税部门征管工作量将会呈明显增加的态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

一些专家也指出,营改增是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一个契机,国税、地税恰恰在这个过程中加深了合作。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王军说。

逐项细化改革有路线图有时间表

当然,改革方案内容十分丰富,涉及纳税服务、征税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化的综合改革,细化了很多具体改革举措。

其中,加强纳税服务、促进诚信纳税是方案的一大重点,提出全国纳税服务将全国统一流程;将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当事人,禁止高消费、限制融资授信、阻止出境等一系列惩戒措施。

方案中还提出多份时间表--2019年,实现所有增值税发票网络化运行;2019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分行业、分国别、分地区、分年度监控跨国企业利润水平变化;2019年将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其他征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等。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篇2

关键词:税制改革统筹设计稳步实施

一、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这是在全面总结1994年税制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分析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反映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税收制度建设提出的迫切要求。

第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迫切要求改革现行税制,创新税制体系。与10年前相比,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开始实施;市场供求关系由供不应求转变为结构性过剩,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从抑制通货膨胀转移到扩大社会有效需求,经济增长方式发生了很大转变。特别是在科技革命的影响下和全球产业调整趋势的带动下,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已成为新时期我国经济建设的一条主线。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和加入wto之后,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保证我国经济在国际竞争中的最大利益,已成为新时期我国所面临的重大挑战。然而,现行税制所包含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残留和经济过热时期的阶段特征,明显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虽然1998年以后我国陆续对税收政策做了一些调整,但是税制总体框架和政策基本取向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税制不统一、税基不规范、税率不合理、税负不公平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内外二元”、“城乡二元”的税制格局特征依然十分明显,这对于我国经济结构的改善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升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只有通过全面深化税制改革,消除现行税制弊端,创新税收制度体系,营造统一、公平、透明、规范的税收政策环境,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职能,更加有效地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二,关注重大民生问题,解决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迫切要求调整税收政策取向,强化税收调节功能。近年来,在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突出地暴露出来,如,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就业再就业压力加大,“三农”问题突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恶化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不仅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也不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而现行税制格局制约了税收政策取向的调整,导致税收政策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不仅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反向调节。因此,为更好地解决重大民生问题,使税收政策更紧密地与中央的宏观政策保持一致,就必须通过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突出税收政策关注民生的取向。

第三,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调整优化积极财政政策,必然要求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实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税制改革。1998年以来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以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为主要内容,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也存在着财政风险积聚、政府投资边际效应递减等方面的问题。面对新形势,为切实贯彻中央提出的坚持和完善扩大内需的方针,就需要调整和优化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容,将重点从扩大政府支出转向优化供给结构、刺激市场需求等方面。这就要求进一步突出税收政策作为财政政策重要工具的地位,发挥税收政策在启动民间投资、刺激消费需求、促进外贸出口、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使之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着力形成我国经济稳定增长的内在机制,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可行性

第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为税制改革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新一轮经济周期的扩张阶段,经济的持续增长为税收的快速增长提供了稳定的源泉。从2000~2003年看,税收收入(含农业税收,不含关税,未扣除出口退税)分别比上年增长22%、19%、13%和20%,年增收额分别为2396亿元、2529亿元、2088亿元和3458亿元,由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收增收额分别占各年增收额的61%、29%、48%和44%.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22年gdp再翻两番的目标,未来一段时期内,如不出现重大意外事件,gdp年均增长率可望保持7%甚至更高的水平,税收收入也将因此保持相应的增长势头,从而能有效地缓解甚至消化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第二,税收征管效能的提高为税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保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税各项措施的全面推行和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税收征管的效能有了较大提高,对税收增收的作用逐步显现。在2000~2003年的税收增长额中,综合性征管因素分别占到26%、45%、56%和45%.这说明,当前我国税收正步入一个以经济增长为基础,以法治环境优化、征管手段改进和征管机制完善为依托的增长阶段。随着“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全面铺开,随着相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启动,可以预期,上述综合性征管因素的作用还将进一步发挥,这将为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管理基础。

第三,当前的税负状况为税制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空间。2003年,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为17.5%.这一水平,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属偏低,但是在世界性减税浪潮兴起的背景下,我国税收收入持续快速的增长使这一差距正逐渐缩小。如果剔除社会保障费因素,我国现有的宏观税负水平已经超过了1999年日本16.4%的水平,接近美国21.6%的水平。如果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税外收费状况,纳税人的总体负担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是不低的。同时,从边际税负的角度看,近几年我国宏观边际税负水平(即新增税收收入占新增gdp的百分比)已处高位,2000~2003年分别为32%、32%、40%和37%.这说明,税收在新增gdp的分配中已占据了相当的份额。因此,通过实施税制改革,对纳税人的负担结构和负担水平进行合理调整并适度降低,是具有一定的空间,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和部署,需要对新时期税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进一步予以明确。对此,笔者认为,改革的总体目标应当强调:适应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完善税制要素,优化税制结构,营造统一、公平、规范、透明的税收制度环境,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2022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具体而言,为使税制改革方案更加切合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更加体现时代的特征,需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统一内外税制,统一城乡税制,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世贸组织的基本规则,规范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消除现行税制存在的对不同经济主体的不同税收待遇,实现各类经济主体之间税收待遇平等、税收负担公平,以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第二,优化税制,明晰税权。一方面,要立足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科学构建税制结构模式,合理选择主体税种和税种类别;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明确和规范相应的税制要素,提高税法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要根据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权的划分,在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的基础上,在统一税政前提下,明确界定税权,统筹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以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第三,规范政府分配方式。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从收入的角度看,就是要大力实施税费改革,清费立税,进一步确立税收在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主导地位,以规范政府收入行为,减轻居民和企业的负担,提高社会经济效率。

第四,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税制改革方案的设计,一定要从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力求使改革后的税制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降低征纳双方税收成本。

第五,促进税收与社会、经济、自然的协调发展。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的发展观,强化税收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确保税收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或略高于国民经济的速度增长,实现税收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四、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策略思考

第一,需要在年度和税种之间统筹安排增税和减税的改革措施,实行结构性的税制改革。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避免年度之间财政收入的大起大落,税制改革措施的推出必须在收入的增减方向和时间的进度安排上统筹协调。这种协调既体现在一个税种内部,也体现在不同税种之间。对于单个税种,在全方位改革条件不够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对某些税制要素进行局部调整,逐步予以推进。对于不同税种,在综合考虑改革的迫切性和改革对财政收入影响的基础上,合理进行搭配,选择恰当时机予以实施。

第二,需要在财政资源的统筹配置中考虑税制改革成本,把税制改革纳入公共财政建设的总体设计之中。进行结构性的税制改革,从财政角度看,既有减收的因素,也有增收的因素。虽然改革初期财政会面临暂时性减收,但是减收的幅度可以通过策略性安排加以控制。一方面,分步实施税制改革,注意增税政策、减税政策与不同年份财政收支规模的合理搭配,使税制改革对财政的影响控制在财力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可以在财政支出预算总体框架中事先安排税制改革成本,统筹配置财政资源,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使国家财政由于税制改革而承受的压力得以有序释放。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适当运用国债资金,弥补因减税而导致的财政缺口。通过这种策略性的安排,财政上耗用的只是机会成本,并不实际表现为财政收支规模的扩大,不会直接损及有关方面的既得利益,而税制改革的力度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却能较好地统一起来,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篇3

关键词:税收管理创新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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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篇4

论文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我国10多年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在解析主要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税收管理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及对策措施,以加-陕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转变。

伴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和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人,我国税收管理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税收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加人WTO后,传统的税收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正面临新的挑战,迫切要求加快税收管理的改革创新,实现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型管理转变。

一、税收管/:请记住我站域名/理的理论创新

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创新税收管理理论是变革税收管理的前提。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我国对税收管理理论研究不够重视。税收管理理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税收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也落后于其他一些重要社会科学领域。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摸着石头过河走了10多年。税收征管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科学的理论准备和理论指导。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是凭经验和直觉进行。在解决改革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徘徊。无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进行的“征、管、查”三分离或二分离的摸索,还是新税制实施后,对传统专管员制度全面改革,所形成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以及进人21世纪后,采取科技加管理措施,以信息化推进专业化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基本上都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的,未能从理论上对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体系进行深人系统地研究,在科学把握税收管理的本质、规律、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税收管理改革的基本理论框架,给予税收管理改革坚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改革的目标方向上,缺乏准确清晰的定位。目标设计缺乏系统论证,征管改革的框架和基本模式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对征管改革的方向经历了反复探索和较长时间的认识过程;在改革的思路上。始终循着相互制约的指导思想,沿着职能划分的思路。把分权制约过多地寄望于征、管、查职能的分解上。追求税收征管的模式化;在改革的范围上,侧重于税收征管的改革,忽视税收行政管理的改革。未能把对以纳税人涉税事项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征收管理和以征税机关、征税人为主要管理对象的税收行政管理作为改革的整体进行系统设计,忽视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和开发利用;在改革的进程上,对不同地区制约征管改革的因素研究不够,缺乏整体规划。常常处于走一步看一步,造成各地改革进度不一。带来征管业务的不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不统一。由此导致税收管理改革走了一些弯路,浪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增大了改革成本。

当然,税务部门在改革实践中也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但主要还是停留在对改革方案的修修补补。疲于寻求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上,缺乏在税收管理改革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解决税收管理改革中的问题和矛盾,加快建立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论。

推进税收管理的理论创新,首先要转换传统税收管理的理论视野和研究方法,注意在改革实践中进行税收管理的理论探讨,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把成功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其次,要注意研究借鉴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理论和工商管理领域发展起来的管理理念、原则、方法和技术,结合我国税收管理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吸收和运用,形成适合中国税收管理特点的新思想、新方法、新体系,并在指导税收管理改革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还要注意不断研究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原理和发展趋势,善于抓住揭示税收管理内在客观性的发现性认识,创造税收管理科学的前沿理论。通过寻求税收管理理论突破与创新,推动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我国税收管理改革目标不明、方向不清的被动局面,彻底改变税收管理理念僵化、管理方式陈旧、管理手段单一的落后局面,实现传统税收管理向现代税收管理的根本转变。

二、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是税收管理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创新税收管理离不开现代科技手段的支撑。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税收管理正产生着革命性的影响,为创新税收管理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创新税收管理技术,以信息技术和通迅技术为基础,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我国税收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人脑到电脑、从单机运作到网络运行的历史性跨越,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税收管理技术有了重大突破。但不容忽视的是,我们不惜重金投入,购置相当数量和一定档次的计算机技术装备,与应达到的应用程度和应用效果仍有相当差距。在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信息化建设缺乏总体规划,软件开发应用杂乱无序,信息系统平台不统一,数据处理缺乏层次性和

综合性,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信息资源利用不充分,集中分析监控能力不强,导致高技术与低效率并存,高成本与低产出共生,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对此,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和吸取过去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留下的深刻教训,从战略高度推进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组织学的研究,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强对税收管理技术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彻底改变机器运作模拟手工操作的状况,挖掘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在效能。

创新税收管理技术,实现税收管理信息化,是科技与管理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税收管理发展,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过程。目的是要使人工管理与机器管理组成的整个管理体系效能最高。实现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应突出四个重点:

其一、坚持按照一体化原则,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优化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和具体规划,逐步实现业务规程、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网络建设的一体化,在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上求得新突破。

其二、从管理思想、管理战略上突破传统观念和管理方式的束缚,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要求,实现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互动,在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有机结合上求得新突破。通过税收管理的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流程,重组职能机构,

变革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权力运行,把整个税收管理工作有机地联系和带动起来,形成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互动响应机制,构建起与信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管理平台。

其三、利用先进的通讯和网络技术,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税收服务技术体系。一方面大力推进网上申报、电话申报、磁盘申报、银行卡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大力推进税、银、库联网,实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信息的网上流转,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及时快捷申报纳税,为实现集中征收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全面建立税法咨询、税收法规、涉税事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包括提供电话自动查询和人工查询系统,电子化的自动催报催缴系统;利用电子邮件向纳税人定期提供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向特定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辅导。利用互联网提供税收法规查询,与纳税人沟通交流,实行网上行政,网上办理涉税事项,接收对偷税违法行为和税务人员廉政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等,使信息技术在方便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其四、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把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完整、统一、共享的信息系统,实施全方位的实时监控。一是建立高度集中的数据处理系统。在统一数据结构和标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征收信息向地市局和省局集中,进而再向省局和总局两级集中,克服信息传递中封锁、变异和沉淀,提高征收入库操作的规范度,实现数据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全面提升。二是建立以信息收集分析利用为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管理薄弱是与信息获取能力不足相伴而生的,只有信息完备才能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在加强纳税申报信息采集管理的同时,要加快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海关、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增强税务机关获取外部信息的能力。三是建立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管理流程控制系统。在将税收管理全过程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减少自由裁量的环节和幅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参与税收管理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使税收管理全过程每个环节责职、每个权能行使、每项工作绩效,都能通过网络透明地呈现在管理决策平台上,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三、税收管理的组织创新

税收管理机构是根据履行国家税收职能需要,围绕税收行政权力设置、划分和运行而形成的组织体系。设计科学的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有效实施税收管理的组织保证。税收管理组织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能否履行好国家税收职能,能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影响到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高低。

回顾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历程,有关方面一直在寻求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税收管理组织体系。每次征管改革几乎都离不开对征管组织机构的撤并调整,特别是新税制实施后,征管组织机构处在不断的调整变化之中,有的撤销税务所,按区域设置全职能分局;有的在分局下还设有中心税务所;有的很快又取消全职能分局,按征、管、查职能外设征收局、管理局和稽查局等专业局;有的仍留存着一直游离于机构改革之外的外税局、直属局。总的说来,这些改革措施始终没有打破原有征管机构的层级,没有跳出按征、管、查设置机构的框框,没有冲破地区行政管辖范围的界限,没有发挥运用网络技术构造组织结构的优势。税收管理组织机构庞大臃肿,管理层级环节过多,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部门交叉重叠,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管理组织过于分散,资源配置不讲成本效益,组织结构效率低下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些更为突出。

要从根本上解决征管组织结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组织合理化程度,必须大力推进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创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日益提高,税收管理机构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应放在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打破部门约束和层级限制,根据税收管理的内在规律,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传统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现代开放的网络化组织方向发展。

一要减少管理层次,收缩征管机构,确立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现代管理组织理论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要提高组织结构效率,必须减少行政管理层次,精简管理机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我国目前税收管理组织结构,从总局、省局、市(地)局、县局到基层分局有5个层级,除基层分局外,有4级行政管理层。世界上很少有这种5级架构的征管组织体系。要创新税收管理组织结构,必须打破这种僵化的5层“宝塔”结构,冲破行政区划的约束,根据经济区域、税源分布、规模大小,设置税收管理机构。从改革的渐进性考虑,税收管理机构改革的近期目标可以定为实行总局、省局、市局、县局4层组织结构。今后条件成熟时,对省级局还可以进一步考虑打破行政区划,根据经济区域进行撤并,设置跨省大区局,如像人民银行跨省设置分行机构。

二要统一征管机构设置,实现基层征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根据企业组织理论学的研究,企业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通常有四种模式,即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职能为基础的模式、以客户为主的模式和融合前三种的矩阵模式。按照前述税收管理机构的改革目标和国外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做法,适宜采用按税种类型和职能分工相结合的模式设置内部机构。在基层局(县、区局和将来实现征管实体化的地市级局)适宜按职能分工和纳税人类型相结合的模式设置机构,除稽查局可作为外设机构外,其它专业局都应全部转为内设机构,同时还应撤销过去外设的直属局、外税局,实现对内外税、不同行业、不同预算级次企业的统一管理。基层局的主要职能是对辖区内税源税基的控管。分类管理是专业化管理的基础,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三要构建与信息化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变税收管理的流程和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层级更少基层管理人员权责更大的管理体制。在县(区)局内部,根据税收征管和信息化的内在规律,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和征管流程,将咨询受理等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前台办税大厅实行全方位服务,解决纳税人多头多次跑的问题;将纳税评估、调查执行、稽查审计等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所有管理事项,集中到后台实施分类管理,解决税源税基控管薄弱的问题。

四、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

深化税收管理改革,既需要消除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发展要求的制度,更需要针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的制度安排。优化税收管理制度设计是税收管理改革与发展重要内容,也是从制度层面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存在问题的必然要求。税收管理的制度创新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务机关管理效能,降低税收风险即法定税收与实际税收之间差额这一税收管理目标,在税收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上求得新突破。

当前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应当突出两个重点。

(1)要着眼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促使其如实申报纳税,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税收服务是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新征管法的要求,尽快将税收服务从过去的道德范畴上升到行政职责,构建起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制度体系,为纳税人提供享受各种税收服务的制度保障,包括设立多渠道政策的制度,确保所有公民享受和获得税收知识的权力,使纳税人有能力自觉、及时、准确申报纳税,减少无知性不遵从;设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程序制度,确保办税公平公开,程序简便规范“一站式”服务到位,使纳税人减少“懒惰性”不遵从;设立完善的权益制度,确保客观公正开展行政复议,主动实施行政救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情感性不遵从。

二要建立以纳税评估为基础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纳税信用度的高低直接体现着税法遵从和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根据纳税人纳税诚信度实行差别管理,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严加管理。制定鼓励诚信守信,

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的政策措施,促使纳税信用成为与纳税人生存发展紧密相联的无形资产。让依法纳税者受到社会广泛尊重,使诚信纳税者得到实惠,增强忠诚性遵从的荣誉感;让失信违法者付出利益代价和荣誉代价,促使纳税人诚信纳税。同时要把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与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科学的纳税评估机制。

三要建立“轻税重罚”的违法处罚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是强化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外要健全偷逃税处罚管理制度,增大偷税成本;严惩知法违法者,对不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该罚的要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减少纳税人自私性不遵从,增加预防性遵从。

(2)要着眼提高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效能,约束税务人员寻租,对工作业绩进行有效激励,解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要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税收管理绩效是促进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税收管理绩效考核导向至关重要。要彻底扭转过去绩效考核重收入轻管理,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轻机关内部考核的倾向,从组织收入型向执法保障型转变。要以正确实施国家税收政策,降低税收风险为目标,将绩效监控和评价贯穿税收管理全过程,使绩效考核成为加强管理的有效手段。可以考虑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和机关内部两个层面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绩效考核,应从税收风险、执行政策、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利用、成本效益等方面,通过客观科学地制定考量目标和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下级税务机关税收管理的成效和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之明确税收管理的改进方向。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重点围绕行政行为、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等方面进行考量,可采取事项与岗职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定岗位、定职责、定事项、定人员、定目标、定指标、定奖惩等方法,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税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价,使个人工作绩效与集体组织绩效高度关联,激发个人和群体奋发向上的活力。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篇5

关键词:信息管税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纳税人组织形式、新的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变化,税源呈现流动性、多变性和复杂性,税收管理更加纷繁复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日渐突出。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效,200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审时度势,适应新的发展时期发展要求,提出了“信息管税”战略,并作十二五时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战略之一。

信息管税的内涵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以达到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效的管理目标。

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信息管税”是我国征管创新改革的新生事物,是顺应时展,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经验与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在思想认识、资源配置、信息管税的技术方法等方面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一、我国“信息管税”实践中的问题分析

(一)信息管税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很多税务管理人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信息管税的重要性,更多还是基于传统管理理念,征管力量偏重于对纳税人下户管理、实施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缺乏广泛利用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管理,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征管资源浪费严重,征管质量效率偏低。

(二)受制于交易信息申报、报送义务等征管立法局限的影响,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很多纳税人申报信息数据真实性较差;各级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涉税信息渠道范围狭窄,信息数据数量不足,准确性不高,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对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至关重要的重要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数据无法真实取得,政府部门的第三方信息采集的渠道不通畅,信息资源共享度、透明度不够,直接影响了数据比对分析的质量,进而影响征管质效。

(三)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采集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数量不足使得管理系统内部产生很多垃圾数据,影响了分析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缺乏对信息数据资源的集中整合、审核、比对和加工利用;三是分析指标和数据标准的量化过程缺乏科学性和系统性,没有充分发挥数据分析在税收征管中应有的作用;四是数据的深度挖掘的技术和方法与税收管理业务结合运用不够;五是业务与技术融合度不够,开发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难以适应实际税收征管变革的需要,有待于和实际的经济、税收政策、征管改革及信息技术的变革相适应,如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和税收风险预警监控缺乏有效整合,实际的应用技术拓展和开发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信息管税的对策

深入推进和实施信息管税,除了需要解决理念认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有效的探索有效的途径,运用科学的信息管税的技术和方法,促进征管质效不断提高。

(一)信息管税是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思路的重大变革,是科学发展理念在税收征管中的实际应用。因此,要把实施信息管税理念提升到战略高度,贯穿和运用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通过有效运用信息管税的科学技术与方法,有效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一是要广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信息管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二是应该充分认识到信息管税不仅仅是技术和方法手段的转变,而是涉及税收管理思想观念、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组织机构等各方面重大和深刻的变革;三是充分认识到信息管税不仅仅是税务部门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业务的变革,各级政府都要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形成全社会的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发展趋势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的来源和渠道,提升信息数据质量

1、在不断完善税务系统内部涉税信息采集的同时,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即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实地采集纳税人的第一手涉税信息数据,同时加强对征纳之外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如从工商、海关、银行、统计部门等获得的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尽最大可能获得广泛充足的信息数据源;扩大信息采集的内容,既要采集全面系统的静态涉税信息,即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品库存销售的规模总量和结构方面的静态数据资料,更要注重对纳税人动态信息的采集和监控,如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工艺流程、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动态信息,趋势变化规律,如原材料消耗或成本的变动、销售或经营收入的变动、利润及税负的变动等,为有效开展数据分析提供丰富的基础信息数据。

2、改进信息采集的方法,提升信息数据质量。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实地巡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税收管理人员实地调巡查、典型调查采集涉税信息时,要尽量做到深入纳税人生产经营实际,采集调查全面系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能状况及变动的信息数据,根据实测的原材料、产成品库存状况及变动,估算纳税人的销售或经营收入、投入产出率、利润率等相关税源指标,结合现行税法及相关政策实算纳税人法定的纳税能力,并通过各种渠道和交换的涉税信息,比对校验纳税人登记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尽力使征纳信息能有效对称,提高基础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有效开展数据分析,建立数据模型提供高质量的基础信息数据。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篇6

20xx年是深圳地税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的攻坚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形势和任务,我局确定20xx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服务转型升级为主题,紧扣“两个深化”,聚焦“最后一段”,力求“扩围提效”,深入探索,强化实践,加快构建可数据化管事模式。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我局今年将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确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一是做好收入计划管理。密切关注总局营改增工作进度安排,提前做好各行业营改增进度预判,合理预计结构性减税政策造成的收入缺口,科学规划阶段性收入目标,制定促收举措。二是强化税收分析统筹。深入开展经济税收关联分析,围绕辖区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开展经济税收分析,强化重点税源变动监控。三是加强税种征收管理。深化营业税征管,强化所得税管理,推进财行税征管,有效确保税源不流失。

二、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一是深化征管后端改革。积极开展管事模式的试点与探索,全面梳理后端事项,探索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积极推进业务整合实践,逐步推动税收征管从经验型管户模式向可数据化管事模式转变。二是强化风险管理实践。积极总结税收征管经验,稳步推进风险特征建设。优化任务统筹分派,使风险任务与我局的产业税收特点、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等相适应、相配合、相促进。三是完善管查联动机制。积极研究风险任务移送稽查的工作标准,自主形成风险任务向稽查部门推送并应对,建设和完善管查联动可数据化工作机制。

三、助力新区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全力抓好营改增改革。在总结前期“营改增”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营改增”各项改革部署,确保“营改增”改革在我局有序落实。二是狠抓税收政策宣传落实。结合税收宣传月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推送和落实力度,涵养和培育税源。同时,强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传导反馈,开展重点优惠政策的效应分析,从职能角度反映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区发展的影响。三是拓展转型升级工作空间。继续深化涉税事项“以报代备”,完善后续跟踪管理流程和机制;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不断优化税政服务;加强新政策出台后受影响企业的分析,积极探索政策提醒和风险提示的方式路径。

四、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通过实战、讲座、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业务大培训大学习,抓好信息系统技能的更新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查漏补缺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党的xx大以来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用思想教育提认识,用纪律教育促规范,用案例教育增警示,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廉政监督,有效筑牢干部廉政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