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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故事有哪些(6篇)

发布人:整理 发布时间:2024-03-30

民间故事有哪些篇1

设计意图: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积淀着许多洋溢着浓厚东方文化色彩的传统节日。文化是民族的根本,而节日正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中秋节等传统民俗节日,无不大力弘扬着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传承民族精神。时值中秋节的来临,让我们的孩子了解这一传统节日,学到科学小知识,并且在活动过程中把礼仪渗透到各个细节处。

总体活动目标:

1.让幼儿知道农历八月十五是中秋节,并了解中秋节的来历。

2.丰富幼儿的科普知识,了解月食现象,与影像知识。

3.了解中秋节的风俗,让幼儿自己动手制作食物再一同分享,同时体会到劳动与分享的乐趣。

活动时间

中秋节前一天下午14:30----17:30

活动准备:

环境准备:园所室外与教室能凸显中秋节日氛围的环境布置。

有些简单,最好再具体些,都可以准备哪些具体的材料,列举出来,最好有图片也可以附上

道具准备:绘画工具;灯泡、皮球(大、小各一个);手电筒、白墙/屏幕;月饼、水果、盘子、水果刀。

其它准备:凳子、大桌子、家长签到本、话筒、条幅等。

活动过程:

全园孩子参加,通过自愿报名的形式选择自己活动的项目。

活动一.美丽图,我来画

时间:14:30----15:30

活动一、二、三、四是同时进行的,所以有一个统一的时间就行,活动五的时间可以另加的,但要结合实际定时间

活动准备:教师事先准备一些中秋相关的图片贴、挂在教室。让孩子在作画期间寻找灵感,以及准备绘画工具。

活动目标:让孩子用绘画的手法表达自己认识的中秋节,开发幼儿的动手能力与想象能力。

活动过程:形式不限,画风不限,工具不限,作画出与中秋相关的美丽图画。

作画期间,其它幼儿以及家长可以保持秩序的观看。

作画后(15:50)教师帮助幼儿一起把画粘贴在教师四周墙壁上。

过程太简单,形式、画风、工具虽不限,但是也要给老师提供一些可参考的,否则老师会觉得很空,例如:水粉画、水墨画、黏贴画、添画、手工折纸、剪贴、拓印、砂纸、陶艺、装饰瓶子(将瓶子外层图上水粉,等晾干后,在水粉上作画,也可在瓶口处系上丝带作为装饰)等等,都可以,每种后边说明玩法,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否需要老师参与指导,都需要配合哪些环境布置,供老师参考,不一定都用,但是老师可以选用,这样老师就觉得简单多了。

活动二.小故事,大家讲。

时间:15:00---15:50

准备:提前两天教师给讲故事的孩子布置任务,和家长一起寻找、准备中秋节的小故事。

目标:准备期亲子互动,提高家长的认识。通过孩子讲故事培养幼儿语言表达能力。

活动:1、先由一名教师生动的给大家讲中秋故事。

再每位幼儿轮流上台讲故事,幼儿独立讲,其他人做观众,要有观看的礼仪

要求:家长、教师、幼儿都保持安静状态听故事,并对讲者用以掌声鼓励。第一组作画的幼儿边听故事,边作画。

可以再丰富些,比如,小讲台可以怎样布置,观众席怎么摆椅子,上台讲故事的幼儿可以穿上有魔力的魔法衣、魔法帽(也可以换成其他的名字,要对幼儿有吸引力)并附上咱们能搜集到的所有故事,供老师选择

2、可以将故事改编成剧本,幼儿排演成情景剧,情景剧的表演和讲故事可以穿插着进行,提前准备好道具和服装,小演员要画好妆,舞台可以跟讲故事的是同一个舞台

活动三.学科学,懂知识。

时间:16:00---16:40

道具准备:投影仪/手电筒,白墙/幕布,月亮图片,抠画出嫦娥形态的纸板;灯泡,气球(大、小各一个);整间教室都要遮光

知识准备:熟悉一些物体、动物的轮廓形状。

注意:1、在幼儿进入此活动教室前,老师要跟前来的家长和幼儿沟通好,活动时的注意事项:要尽量保持安静;由于活动室内很黑,请幼儿不要乱跑以免磕伤;

2、如果空间不够,可以选择大一点的教师或分批进入

目标:开发幼儿的创造力与艺术想象力,培养手指精细动作,和动手能力,模仿能力;丰富幼儿科学小知识。

活动:(一).奇妙的手影

教师引导幼儿用小手做各种各样的动作,激发幼儿对手影游戏的兴趣。教师通过一个小故事(如果有要附上)让幼儿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能力根据故事做出相应手影。

(二).嫦娥奔月。用小孔成像法,展示嫦娥奔月

前期教师与幼儿共同抠画出嫦娥奔月形态的纸板,用纸板遮挡在屏幕与投影仪之间,屏幕上就会形成物的倒像,我们把这样的现象叫小孔成像。在幕布左上角粘贴上月亮图片。前后移动中间的板,像的大小方位也会随之发生变化。通过此方法,既让幼儿更生动的看到了嫦娥奔月的情形,并且让幼儿增加了小孔成像的科普知识。

(三).神奇的月亮

1.导入:展出各种形状的月亮图片。

2.模拟月食全过程:使用灯泡代替太阳,一个孩子举起大皮球代替地球,另一名还在举起小皮球代替月球。

打开灯泡,大皮球围绕太阳转,小皮球围绕大皮球转,观察大皮球、小皮球各自被对方的黑影遮挡的情况。

第二个和第三个活动,是否尝试过,是否在操作时能完成?

活动四.齐动手,共劳动

时间:16:40---17:15

准备:各种水果与食品、水果刀、盘子

目标:培养幼儿帮助父母做家务的良好行为习惯。

活动:幼儿、教师、家长齐动手制作美味的食物,教师与家长帮助切食物,例如水果、月饼等。让孩子充分发挥自己的想像空间制作水果拼盘以及食物作画等。

此活动都要准备什么(除了水果、还有哪些图片)?准备多少?

水果有一部分可以做成拼盘,另一部分直接清洗好并分类

什么人负责切水果?什么人洗?什么人拼摆?

制作月饼都需要准备什么?制作过程是怎样的?

画鸡蛋要准备哪些图片供幼儿参考?

活动五.吃月饼,同分享。

时间:17:15---17:30

准备:若干名教师做为引导员,个人小餐具,音响,乐曲。

活动:用自助餐的形式,把每组小朋友做的食物都摆放在大桌子上,然后全园共同品尝。同时欣赏歌曲《春江花月夜》、《爷爷为我打月饼》等。

民间故事有哪些篇2

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同一层级的法律规范有普通法与特殊法之分,这两类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各有侧重。普通法是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不解决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的法律问题。特殊法是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往往比普通法更专业、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如《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普通法,它所确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普遍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但对于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领域存在的特殊问题,其他有关专门法律另有规定的,则应适用有关特殊法。据此,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注意特殊法优于普通法这一原则。

依据《安全生产法》,谁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安全生产法》使用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用语,这是在各种情况下都能适用的高度概括性的表述。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享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安全生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全面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如厂长、经理等。不能独立行使决策权的,不是主要负责人。譬如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应由董事会决策的,那么董事长就是主要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但是某些公司制企业特别是国内外一些特大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往往与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同为一人,他们不负责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通常是在异地或者国外。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真正全面组织、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人就不一定是董事长,而是总经理(厂长)或者其他人。还有一些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不需要并且也不设法定代表人,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其资产所有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当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长期缺位(因生病、学习等情况不能主持全面领导工作)时,将由其授权或者委托的副职或者其他人主持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工作。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需要追究责任时,将长期缺位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作为责任人则既不合情理又难以执行,只能追究其授权或者委托主持全面工作的实际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安全生产法》对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

有哪些具体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殊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较广,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曾经制定国家标准,对主要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作过规定,包括瓦斯检查工、起重机械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场内机动车司机等从业人员。但是随着生产经营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业工种和技术要求不断变化,原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已经不适应,需要重新界定和调整。所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鉴于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岗位比较特殊,不同于一般的操作人员,并且存在较大的危险性,许多生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而发生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安全素质应有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必须对他们进行专门安全培训并且取得相应资格,不能等同于一般的从业人员。所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基本安全生产权利包括哪些?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社会举报和

举报受理有哪些规定?

1.社会举报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这里明确了3个问题,一是法律授予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举报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剥夺这种举报权利;二是举报的内容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情况应当力求及时、准确;三是要向法定的政府部门举报。

2.举报受理

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国家明令整改和禁止的,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危害极大,必须及时查处。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是法定的举报受理机关。为了强化执法力度,《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有哪些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和七十一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1.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事发现场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义务采用任何方式以最快的速度立即报告,既可以逐级报告也可以越级报告,不得耽误。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抢救并报告事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报告和抢救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履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职责。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1.重大责任事故罪;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危险物品肇事罪;

4.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

5.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

6.消防责任事故罪;

7.重大飞行事故罪;

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9.交通肇事罪。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包括哪些方面?

1.陈述权;

2.申辩权;

3.复议权;

4.诉讼权;

5.索赔权。

《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义务是什么?

《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防治职业病?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安全法》规定矿长(含矿务局局长、矿山公司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有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9.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0.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

机动车载物行驶有哪些规定?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煤矿安全监察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2.矿长安全任职资格;

3.安全技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安全设施验收和安全条件审查;

6.作业现场检查和复查;

7.专用设备。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包括哪些?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必备条件包括哪些?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应具备

哪些条件?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二是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确定的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

范围为哪几类事故?

1.特大火灾事故;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注册安全工程师有哪些义务?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义务有: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

3.维护国家、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民间故事有哪些篇3

一、用姊妹艺术来引入。

用姊妹艺术来引入可促进学生在各门艺术之间互相联通、互相迁移,以提高综合艺术审美能力。

1、用电影故事引入。

如《天地在我心》一课,首先设问:谁能给大家介始一下动画片《宝莲灯》的故事?教室里一下热闹起来,争着想讲。我就采用“三讲”法。由“分组互讲”到“抽生讲”再到“教师归纳讲”这三个环节。既体现了师生互动,有放有收,同时使学生了解影视音乐随故事情节发展而变化,他们的综合艺术审美能力也得到了提高。《歌唱二小放牛郎》也可采用这种方法。

2、用舞蹈引入。

如《巴塘连北京》,首先由教师或者学生表演舞蹈场面(有件的用课件展示),让学生感受少数民族村寨里,当喜讯传来时他们载歌载舞的欢乐场景。又如《银杯》一开始用课件展示蒙古人宴请宾客吃全羊肉载歌载舞的情景,让学生了解蒙古族的风土人情,引入歌曲教学。

二、用艺术之外的其他相关学科来引入。

用艺术之外的其他相关学科来引入,可开阔学生的文化视野,发展学生的形象思维和抽象能力,以提高其综合文化素质。

1、用民间风俗导入。

用民间风俗导入,可开阔学生的文化视野。如《划龙船》,首先提问:农历五月是什么节?(端午节),在这一节日里有哪些民间风俗?(赛龙船、吃包子、吃粽子……),这一节日是为了纪念哪一位爱国诗人?(屈原)。通过这样的引入使学生了解端午划龙船的目的意义,开阔了学生的文化视野。

2、用情景导入。

用情景导入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如《小螺号》一课。课前教师准备好瓶罐或小孩子吹的那种螺号,课一开始就表演吹奏螺号的情景,把学生的思维从课间一下子拉回到了课堂上。又如《一把雨伞圆溜溜》一课,课前找几个学生把故事情节排炼好,上课展现给大家,使学生一下子就联想到平常生活中也有这种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现象,同时个别没有这种助人为乐的习惯的同学从这个故事当中受到教育。象这类用情景导入的课加上表演者的精彩表演,学生的兴趣很容易被激发,使整堂课都处于学习兴趣浓厚的状态。

3、用天文、地理知识导入。

用天文、地理知识导入可培养学生的思维。如《水星--飞行使者》看谁的天文地理知识知道得最多,设问"太阳系有几颗行星?(九颗)哪九颗?(金星、水星、地星、火星、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根据标题展开你的想像。通过这样的引入进一步拓展想象力,促进了学生的思维发展,提高了综合文化素质。

4、利用学生的生活实际导入。

利用学生的生活实际导入,能让音乐课堂走进学生生活。如《小小少年》首先设问:你是否有烦恼?都有哪些烦恼?随着年岁由小变大你的烦恼是否增加了?让生互相交流,就可引入到歌曲当中来。又如《踩雨》利用设问来勾起学生对往事的回忆从而引入歌曲教学。

民间故事有哪些篇4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决定》出台的背景。

答:《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规范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条例》实施前的4575万人增至2010年9月的1.58亿人,其中农民工6131万人。《条例》实施至2009年底,认定工伤42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080万人次,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亡抚恤待遇434万人。《条例》实施至2010年9月,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089亿元,累计支出649亿元,累计结余440亿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工伤政策不明确:工伤认定范围不够合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时间冗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偏低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完蔷。

问:《决定》对《条例》作了哪些主要修改?

为了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决定对条例主要作了以下几处修改:一是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二是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三是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四是提高了部分工伤待遇标准;五是减少了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增加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等。

问:这次修改为什么要扩大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2011年1月1日新条例施行后,哪些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答:《条例》规定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职工的工伤事宜未作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2005年,原劳动保障部、原人事部、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不属于财政拨款的两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作了明确规定,对这两类之外的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问题未作规定,交由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目前多数地方未作规定,己出台的规定也不统一。

为了解决这部分职工的工伤政策不明确、不统一的问题,决定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纳入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这样在2011年1月1日新条例施行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需参加工伤保险。

问:《决定》对工伤认定范围作了哪些调整?

答:决定对工伤认定范围作了两处调整:一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纳入了工伤认定范围,同时对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二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删除了职工因过失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增加了职工因吸毒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问:目前社会上关于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时间过长的反映比较大,《决定》在简化程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诚如你所言,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时间过长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条例》这次修订,对简化程序问题进行了研究,作了3处修改:

一是增加了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二是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按照初次鉴定的时限执行;三是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规定发生工伤争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决定》提高了哪些工伤待遇标准?

答:目前部分统筹地区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过低,最低地区约为三、四万元,全国平均为10.24万元,不仅难以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也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为此,决定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09年数据计算,约为34万元。

同时,为了避免工亡职工与伤残职工待遇相差过大,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决定在提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同时,也适当提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增加3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增加2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增加1个月的本人工资。

问:《决定》减少了哪些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增加了哪些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

答:为了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作用,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决定作了两处修改:

民间故事有哪些篇5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32.制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33.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234.《安全生产法》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答: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

23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

2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

237.《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提及的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哪几类?

答:共七类,包括: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238.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23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哪几方面内容?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含的内容为:

(一)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

(二)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三)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

(五)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240.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安全生产条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设施、设备、场所、环境等“硬件”方面的条件,这些条件是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配套的。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是指:

(一)工作场所方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特殊的作业场所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41.各级人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各级人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予以协调、解决。

241.什么是国家标准?

答: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

242.什么是行业标准?

答: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技术规范。因此在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又没有制定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能保障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

243.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什么意义?

答:国家第一次以基本法的形式宣布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就意味着,任何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都必须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在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时,必须贯彻“责任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坚决克服因人施罚的思想,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就必须坚决予以追究,决不姑息迁就,不了了之。这对于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任心,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保障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4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哪些职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职责为: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45.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规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46.防火防爆的一般安全基础知识是什么?

答:(1)从事生产易燃易爆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要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防火防爆规章制度,禁止违章作业;

(3)严禁在从事易燃易爆作业(生产、使用、运输、储存)时或易燃易爆储存场所吸烟或乱扔烟头;

(4)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在工作现场动用明火,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不要将能产生静电火花的电子品(传呼机、手机等)带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

(7)对于车间内配备的一般防火防爆器材,应学会使用,并不要随便挪用。

247.特种作业范围是什么?

答: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堤作业);

(十二)由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24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49.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设备有何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根据各种安全设备的实际情况,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同时为了明确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的责任,增强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心,对维护、保养、检测的有关情况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50.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有何要求?

答: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其[“文秘港”还有更多精彩文章等着您!]次,在投入使用前,还必须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测、检验或不合格时,不得投入使用。

2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围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252.危险化学品对储存有什么要求?

答: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其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25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254.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255.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答: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56.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采取哪些管理措施?

答: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采取的管理措施是:

(一)应当登记建档;

(二)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三)制定应急预案;

(四)告知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57.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是:

(一)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三)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由于问题重大或者自身权限等原因不能处理的,不得听之任之,而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由有关负责人及时处理。

(四)将检查及处理情况都要记录在案。

25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如何落实?

答:生产经营单位为了对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一个重要保障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相关经费。为了落实这笔经费,必须要做到以下二点:

(一)这笔经费一定要安排为专项经费,专门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不得任意挪作他用;

(二)所安排的经费应当充足。

259.两个以上生:请记住我站域名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生产管理有何要求?

答: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是:

(一)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二)在协议中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应当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260.《安全生产法》确定哪几项基本法律制度?

答:《安全生产法》共确定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分别是: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五)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七)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

26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一)有关县级以上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二)有关人民××*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部门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迅速、如实事故消息。

262.什么叫职业危害?

答: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和遇到各种不安全因素而有损于健康的危害。

263.职业危害包括哪些危害?

答:职业危害一般包括:

(一)在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可分为化学因素的危害,如有毒物质和生产性粉尘的侵害;物理因素的危害,如高温高压、电离辐射、噪音等;生物因素的危害,如生产劳动过程中的疫病、细菌、病毒感染等。

(二)与劳动状况有关的危害,如作业时间过长,劳动负荷过重等。

(三)与生产环境有关的危害,如厂房狭小,通风和照明不合理,缺乏防寒取暖和防暑降温设施等。

264.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应当有哪些内容?

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事项有:

(一)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的事项,如必须就劳动安全条件、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等有关劳动安全的事项进行明确;

(二)必须载明有关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如应写明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防止职业危害的各种有效措施;

(三)应当载明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都必须在合同中载明。

265.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权利?

答:(一)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三)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可以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及民事赔偿。

266.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义务?

答:(一)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二)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四)要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67.生产经营单位的哪些行为是对从业人员权利的侵犯?

答:(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68.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哪些监督职责?

答:(一)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监督权;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监督权;

(三)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四)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建议撤离权;

(五)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

26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时,可行使哪些职权?

答:(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可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如发现无法保证安全,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停产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70.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应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要注意:

(一)检查的内容应当严格限制在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上,与安全生产无关的事项,不能予以干涉,同时不得提出与检查无关的其他要求;

(二)检查要讲究方式、方法;

(三)作出有关处理决定时要慎重,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

271.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职业病怎么办?

答: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论断机构(诊断组)的意见,安排其医治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应在确定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检查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如职业病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卫生部、劳人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27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做到哪几点?

答:(一)应当忠于职守。对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地按照法律法规积极主动、认真地履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

(二)坚持原则。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在是与非、合法与违法等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不能让步;

(三)秉公执法。在检查中对一切生产经营单位都应当不折不扣、不偏不倚地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公正无私;

(四)必须出示有效执法监督证件;

(五)保守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27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需要作出书面记录的事项有哪些?

答:(一)检查的时间。一般应包括检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以“日”为单位。

(二)检查的地点。一般就是被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的内容。一般为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必须逐项、如实记录。

(四)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必须逐项、如实记录。以上的书面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274.监察机关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主要履行哪些职责?

答:(一)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中的问题;

(二)受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27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建立和落实举报制度时,要做到哪几个方面?

答:(一)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举报,包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或者违法、违纪行为;

(三)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

(四)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276.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举报的内容是什么?

答:报告、举报的内容包括两类:

(一)事故隐患。鼓励人们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隐患,就可以抢在事故发生前,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违法行为。

277.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对哪些有功人员,可以给予奖励?

答: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即提供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还没有掌握的关键情报、线索,从而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使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了查处;这二类人员可以认定为有功人员,可给予奖励。

278.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何意义?

答:宣传教育及舆论监督,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可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舆论监督,可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促使他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79.各级人民××*对防止特大安全事故要做到哪几方面?

答:(一)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经××*主要领导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备案;

(二)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

(三)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并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

(四)负责对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

280.地方各级人民××*召开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内容有哪些?

答:地方各级人民××*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内容是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并应作出决定,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28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如何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答:上述单位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指定应急救援人员。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要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二)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三)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持正常运转。

282.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出口有哪些要求

答: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在出口处不得堆放有碍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来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出口。

283.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时包括哪些项目?

答: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项目。

284.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使用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答:在宣传舆论上的鼓励和支持,即利用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传播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即包括财政、税收、金融以及人事政策的鼓励和支持;直接给予物质扶持、奖励等。因此,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是国家的一个正确的政策选择,也是一个庄严的承诺。

28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坏有关证据。

28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即死亡事故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到国务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特大事故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上述部门,再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二)上报事故要及时,只有及时上报,才能及时组织救援,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三)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对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要如实报告、全部上报,不得部分上报,部分不报,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

287.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即必须从实际出发,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旁观、真实地查清事故真相。

(二)尊重科学的原则。即要在科学的基础上,多做技术分析和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和技术人员的作用,来查明事故原因。

288.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任务和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一)及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289.事故性质分成哪几类?

答:事故性质分为人为事故还是自然事故,是意外事故还是责任事故。如事故是人为和责任事故,就应查明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确定其责任程度。

29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要做好几项工作?

答:(一)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

(二)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

(三)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9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其中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行为有哪些?

答:(一)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转移、隐匿有关证据;

(二)隐匿有关事故发生的情况;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四)干涉对事故性质的认定或者事故责任的确定;

(五)干涉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292.为什么要定期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答:因为定期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对于全面把握和了解某一地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安全生产决策、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供依据,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应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这时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

293.如何做好事故统计工作?

答:做好事故的统计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统计的数字要全面、准确,没有遗漏,为此,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事故统计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照章办事。同时,要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个别生产经营单位瞒报或者谎报事故。

294.定期将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有何意义?

答:(一)这是公众知情权的体现和要求;

(二)有利于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有利于发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可以促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心,认真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95.法律责任有哪些特征?

答:(一)法律责任是以违法行为为前提的,只能对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适用;

(二)法律责任以法律制裁为必然结果;

(三)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它只能由国家专门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人实施。

296.法律责任分为哪几种?

答: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297.什么是民事责任?

答:民事责任,它即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98.什么是行政责任?

答: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99.什么是刑事责任?

答:刑事责任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即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

300.什么是行政处分?

答: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法律或者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隶属关系,对其所属的工作人员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或者违反内部纪律的一种制裁。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行政处分只能由其所属的单位给予。

301.行政处分有哪几种形式?

答:行政处分从轻到重只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形式。

302.什么是行政处罚?

答: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不够成犯罪或者已构成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303.行政处罚有哪几种形式?

答:行政处罚主要有五种:

(一)警诫罚,如给予违法行为人批评、警告、通报等。

(二)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

(三)行为罚,如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

(四)人身罚,如行政拘留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0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哪些违法行为要给予降级或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答:(一)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305.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将受到什么处分?

答: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06.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有这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307.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按规定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308.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按规定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使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0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文秘港”还有更多精彩文章等着您!]下的罚款;

(三)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10.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11.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检验、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2.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3.生产经营单位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14.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一)责令限期改正;

(二)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5.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16.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有哪些违法行为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

答: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上述处罚。

317.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出口不保持畅通,也没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或者封闭、堵塞出口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8.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将如何处罚?

答:(一)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

(二)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三)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9.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一)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

(二)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20.有关地方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将如何处分?

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21.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同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2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如何处罚?

答: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者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23.什么是危险物品?

答:危险物品是指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即由于其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物品。

324.危险物品包括哪几类?

答: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三大类:

(一)易燃易爆物品;

(二)危险化学品;

(三)放射性物品

325.易燃物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易燃物品主要包括:

(一)易燃固体,如硫磺等;

(二)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油漆等;

(三)易燃气体,如液化石油等;

(四)自燃物品,如黄磷、油纸、油布及其制品等;

(五)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钠、铝粉等;

(六)氧化剂和过氧化物等。

326.易爆物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易爆物品主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核能物质等。

327.民用爆炸物品主要有哪几类?

答:民用爆炸物品主要有三类:

(一)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纯导爆系统、起爆药以及岩石、混凝土爆破剂等;

(二)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

(三)公安部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民用爆炸物品。

328.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将如何处理?

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29.信号指示有哪些种类?哪些形式?

答:指挥信号、工作信号、预告信号、事故报警信号等。从形式上分:有光指示,如指示灯;声指示,如音响器;表指示,如电压表、电流表等。

330.国家对未成年工有哪些特殊保护措施?

答: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规定:

1.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2.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3.未成年工的作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1)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4]498号)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定安排的劳动范围。

(3)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表》上岗。

(4)《未成年工登记表》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4.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331.1986年12月23日××××同志在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什么要求?

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32.放射性物品包括哪些物品?

答:放射性物品主要包括金属铀(自然的)、硝石酸钍(固体的)等。

333.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的内容是什么?

答: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34.为确保人身安全,采用的安全电压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安全电压的供电电源输入电路与输出电路必须实行电路上的隔离,如采用专用双圈隔离变压器取得安全电压。

(二)工作在安全电压下的电路,必须与其他电路系统和无关的导电部份实行电气上的隔离。

(三)当电气设备采用24伏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其电路必须与大地绝缘。

33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是指什么?

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6.购买剧毒化学品应遵守的什么规定?

答:(一)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二)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三)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337.采用安全电压须具备的条件?

答: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防御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有以下几大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帽;

(2)眼睛防护用品。如各种防护眼镜等;

(3)耳部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4)面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

(5)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6)手部防护用品。如手套、指套;

(7)足部防护用品。如隔热鞋、绝缘鞋等;

(8)体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背带裤、雨衣、防寒服等;

(9)其他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索)等。

338.根据国家标准gb5306-85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什么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答: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

339.如何理解用人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答: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一些国家标准,如:《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这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等。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设施,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等,必须经过安全评价认可,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方可投入运行,企业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经××*有关部门安全认证合格的防护用品。(劳动部劳部发[1994]289号

340.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答:(1)适合于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2)包括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3)包括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

(4)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5)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传达到全体员工并可为相关方面所获取。

341.《劳动法》中对劳动安全卫生有哪些规定?

答:(1)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342.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答: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动部劳部办发[1994]289号通知,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4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什么职业卫生要求?

答:(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五)设施、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344.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做好什么工作?

答: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34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处理?

答: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346.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处理?

答: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47.根据gb8958-88《缺氧危险作业规程》规定,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严禁使用什么面具?

答: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348.什么叫未成年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答: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良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349.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必须做到“四不放过”。什么是“四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50.因职工本人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由于工作造成伤亡可否算工伤?

答:根据原劳动部劳办发[1996]28号文件规定,对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包括因工随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犯罪或自杀行为。

351.据国家标准gb8958-8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规定,当从事具有缺氧危险的所有作业时,应遵守什么原则?

答: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52.根据《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如何上报?

答:及时、如实、逐级上报。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35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其含义是什么?

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354.1996年劳动部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我国进口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实行什么管理制度?

答:安全许可证制度。

355.根据国家标准gb2894-1996规定安全色中的红色的含义是什么?

答:红色的含义为禁止、停止。

356.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答: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根据有关法规内容主要包括:

1.对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所谓“三级”,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入厂教育即新工人到厂后由劳动工资或人事部门及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准分配到车间;车间教育即由车间主任或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班组教育即由班组长或班安全员负责,进行实际操作安全技术教育。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对入厂的新工人除了进行“三级”教育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所从事的工作极易发生伤亡事故,不仅危害本人,而且还会危害他人安全的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作业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工作。

3.新岗位、新技术的教育,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岗位和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

4.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教育。

5.对各级行政、技术管理干部的教育,对此主要是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教训的教育。

35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和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358.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目的是什么?

答:(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八字方针。消除、降低和避免各类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疾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2)使安全管理现代化与国际接轨,更好地贯彻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使安全管理由被动转向主动;

(3)有利于企业消除贸易壁垒,增强市场竞争力;

(4)指导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各要素的整合工作,并使其成为用人单位全面管理的一部分;

(5)鼓励用人单位的全体员工运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原理与方法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359.什么是“三不伤害”?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60.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国家规定的标准?

答:“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是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是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劳动部劳部发[1994]289号)

361.什么是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答: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极》(bg3869-83)中规定第ⅲ、ⅳ级的体力劳动强度。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小。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50,为ⅲ级;大于50,为ⅳ级。若需了解其工种劳动强度的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际测量和计算。

36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适用于哪些用人单位?

答:本规范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用人单位:

(1)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效地清除和尽可能降低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与用人单位活动有关风险;

(2)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保证遵循其声明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4)向社会表明其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原则;

(5)谋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和注册;

(6)自我评价并声明符合本规范,向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发展,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363.职业安全健康记录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国家关于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的法律或法规;

(2)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所产生的记录;

(3)有关工伤、疾病的事件的记录;

(4)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有毒物质暴露量,作业环境监测与员工健康监护的记录;

(5)主动与被动的测量记录。

364.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推行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用人单位应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方向,自愿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持续改进。并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其各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要求不仅适用于自己的员工,也同样适用于承包方人员,直接雇用的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365.国家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90]1号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人工装卸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民间故事有哪些篇6

关键词:历史;历史教材;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5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52-0087-02

历史是由一个个真实的小故事组合起来的,这些故事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下互相依存的。很多人认为历史是非常难学习的,那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把历史内容通过合理的逻辑进行整合,将所有的故事以一条主线的形式来进行教与学。文章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案例教学法,希望对初中历史教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历史教学特征

历史作为一门文科知识,蕴含了丰富的人物以及历史故事,所以受到了很多学生的喜欢。然而正是这种喜欢,让很多学生对于历史学习走入了歧途。很多学生之所以喜欢历史,就是因为喜欢听故事,他们把历史课题当成了故事会。这是非常不好的一种现象,历史教学有着自己独特的特征,我们要根据这些特征来研究如何将教学进行得更好。

1.教材丰富。历史教材是非常丰富的,尤其是中国历史。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化历史,所以历史是非常丰富多彩的。我们历史上有很多丰富的文化影子,例如商周时期的铜鼎,到现在依然雄伟。上面详细记载了我国历史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这是当时历史发展的一个缩影。历史上最繁华昌盛的朝代——唐朝,它在文学和科技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唐三彩是当时历史的见证,它大气的表现了唐朝人的胸襟。至今,美国还存在唐人街,我们也因为唐朝曾经的繁华,而被很多外国人称之为唐人。到了宋朝,在文学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科技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直至清末,中国的封建王朝走向了历史的终点。这就是我国历史发展的主线,在这些主线上面有很多的分支,而这些分支也丰富了中国的历史。

2.风格宽泛。中华民族是一个胸襟宽广的民族,我们可以吸纳所有的人群,所以我们建立起了一个具有五十六个民族的国家。历史教材的风格是宽泛的,也是非常大气的,这是由中国历史发展的过程造成的。中国历史在秦汉时期,对其他民族之间的战争。再后来到了隋唐时期,以河南为中心,形成了所谓的中原地带。在这一代,以汉族为主的中原地带与少数民族之间发生了很多战争。这些战争就是文明和野蛮之间的战争,很多民族到最后都被汉族所包容,逐渐走向了一体。例如现在的东北和蒙古地区是以前金、辽、蒙古等国家和民族,但是在后来的民族大融合中,他们逐渐走向中原,被中原文化所吸纳。他们的加入丰富了中原文化,也让中华民族丰富了起来。所以我们的历史具有很大的包容心,它也在证明着中华民族的团结与凝固力。

二、案例教学

历史教材就是一个个小故事,以年代的发展为主线,将这些小故事合理的安排在一起,所以学习历史必须要掌握这些主线。而案例教学就是根据这一主线,把每一个时代的主要历史事件作为主线上的主要分支。当介绍到每一个分支的时候,学生们自然会把主线联系起来。这样的教学方法,抛弃了以往死记硬背的模式,让学生们更容易接受。

1.案例教学特征。案例教学有很多独特的特征,例如可以有效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等。案例教学可以让每一个学生都亲身体会自己身边所发生过的历史故事。例如一个学生去过河南,那我们可以给学生讲解很多河南发生的历史。河南作为古代一个重镇,很多王朝都选择这里作为都城。对北面可以有效的阻击少数民族的入侵,对南面可以有效的控制中原地区,保障中原地区的经济来源等。当讲到这些内容时,很多学生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到课堂中来了。有些学生会问,为什么北京成为了都城,这个问题是很多学生感兴趣的。北京成为都城其实最早是在元朝,元朝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他们选择北京作为自己的都城,是有着深远意义的。元大都就位于北京市北四环附近,现在仍然可以通过历史遗迹来证明它曾经的辉煌。选择北京作为都城,主要原因是距离他们的起源地——蒙古非常近,这样有利于达到他们的战略目的。现在的故宫是明朝开始兴建的。明朝第三个皇帝朱棣,他在做皇上之前的封地就在北京,他在这里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抵御蒙古或者是其他少数民族的入侵。后来朱棣当皇上,移居南京后才发现,这里的气候和战略地位远不如自己的封地北京,所以他开始着手建设北京城,这也就是现在的北京城。这些故事可以很好的让学生们了解历史,培养他们探索历史的兴趣,扩大自己历史的知识面。

2.案例教学的效果。案例教学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在考试过程中,学生们根据题目内容,可以马上反应到这是哪个历史时期,然后在这个时期还发生过什么故事。例如,考试内容中有关香港问题,学生们马上就会想到香港在哪个时期开始被英国侵占。然后在哪一次合约中,清政府把香港租借给英国。而在哪一次合约中,还有一些其他的不合理的要求,等等。学生们可以马上反应出,在这一历史时期发生的很多事件。学生们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历史成绩,同时还都成为了历史通。他们对很多历史事件开始感兴趣,而且还会经常把历史故事讲给同学们。在这种娱乐的环境下,学生们掌握了很多历史知识。

历史是人类发展的写照,我们必须掌握好,同时还要努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丰富我们的历史。案例教学可以很好的拉近师生关系,让学生们感觉学习历史不再是只依靠死记硬背。轻松学习历史,掌握更多历史事件,是很多学生的心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