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审计费用
一、引言
董事会的治理效应是否对不同的企业都一样重要,特别是在企业的股权集中度不同时是否有差异?近期有很多研究试图回答这一问题,虽得出了一些基本结论,但尚未达成一致。如一些基于战略管理和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提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取决于组织和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其特点。Aguileraetal.(2008)认为公司治理是一系列机制的相互结合,这种结合具有战略和制度上的整合效果。也就是说,各要素的不同组合可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这个意义出发,Sundaramurthyetal.(1997)认为有效的公司治理是由一系列治理机制组成,而不是单一机制。因此在研究设计时只考虑一种治理机制,可能会低估各种治理机制的相互补充机制甚至相互替代机制对企业业绩的影响。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股东为确保其投出资本的保值增值必然对其人进行监督,他们可以使用许多治理机制来激励和约束管理层,如直接的股权治理和董事会治理,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外部审计。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在股权集中度不同时,董事会依靠外部审计来完善监督机制的强度是否存在差异。Tuggleetal.(2010)提出董事会对企业的治理效果不仅取决于董事监督高管的激励,同时还取决于他们的监督能力。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股东对高管的监督,也就是说股东对高管的监督有效性取决于股权监督的激励(持股比例)和监督能力。笔者的研究发现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外部审计的需求存在差异,并且这种差异会受到股权集中度的显著影响。
理论通常认为有效的董事会应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CEO和董事长由不同人员担任。为实证检验董事会构成是否重要,一种研究思路是检验董事会构成与企业业绩的关系,此方面的研究结论尚未一致(Daltonetal.,1998;FinkelsteinandHambrick,1996);另一种研究思路认为董事会构成直接作用于企业的重要决策,而间接作用于企业业绩,也就是说企业的业绩还会受到董事会以外的许多因素影响,因此与其检验董事会构成与企业业绩的关系,不如分析在股东与高管存在利益冲突情况下,董事会的相关决策细节问题。对外部审计的需求,进而审计费用的确定主要是由董事会决定,而股权结构会影响到相关的监督激励和监督能力,进而影响到对外部审计的需求。
基于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董事会监督高管在监督激励和监督能力上存在一定差异,笔者认为在治理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董事会治理和股权治理存在一定的替代性。当股权结构分散时,董事会的监督功能可能更重要。这是因为分散的股东既缺乏监督高管的动力和监督高管的能力,同时也很难协调分散股东的决策行为;相反,控股股东由于具有监督高管的激励和能力,他们对董事会的依赖性将会降低,而更多依靠直接的股权治理。
外部审计是提高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机制。注册会计师证实所有股东得到平等对待,证实企业的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其他相关契约的要求。审计师视董事会为委托人,因为在相当程度上是董事会在确定审计费用和审计范围。
从理论方面来看,本文更加深入地研究了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事实上,现有关于公司治理实践研究结论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是不同的组织与环境组合需要不同的治理结构。本文的研究建立在考虑公司治理结构同时结合企业的股权结构,将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相结合来分析股权集中度不同时,董事会依赖外部审计对高管进行治理的差异。在研究董事会的监督激励和监督能力时,应该考虑股权结构,因为股权结构的不同意味着对不同治理方式的需求及有效性存在影响。研究我国特有制度背景下、股权结构相对集中的情况下,董事会独立性和审计费用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将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以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欧美公司治理研究的结论在A股是否成立。其次,本文进一步研究了在不同股权结构下,治理结构对审计费用影响的差异。
二、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的有效性取决于它与企业组织及外在环境的匹配性,进而形成了不同的治理结构(Aguileraetal.,2008)。本文考察作为组织重要特征的股权结构是怎样影响到董事会对外部审计(董事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工具)的态度。笔者以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为基础,研究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监督激励和监督能力的影响。董事会的监督激励建立于理论,而监督能力建立于资源依赖理论(HillmanandDalziel,2003)。笔者认为在研究董事会的治理功能时不能忽略股权结构的影响,他们的不同组合将形成对外部审计的不同需求。
很多文献已研究了审计费用的本质和水平。他们大部分都基于(Simunic,1980)关于审计费用影响因素的探讨,另一类研究属于公司治理领域,研究公司治理和审计费用间的关系。在这些研究中忽视了一个问题,因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通常也是由董事会安排外部审计工作,并在当前审计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更多地确定着审计费用的水平。笔者首先检验董事会的特征是否会影响到审计费用,其次研究股权集中度对这一关系的影响。
关键词:政府审计媒体监督外部环境
一、媒体监督是目前政府审计工作中重要的外部关系
随着互联网的极速普及,媒体的力量也迅速壮大,媒体监督的范围也大大的得以扩展,媒体监督已成为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随着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实施,审计工作也逐渐得到社会公众的参与及媒体的关注,媒体监督已逐渐成为政府审计的重要外部关系,而媒体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社会公众的监督,政府审计关注媒体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是关注社会公众对政府审计工作的监督,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中国目前的媒体监督,代表了一定程度的民主监督,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行使方式。政府审计与媒体的关系,实质上是审计独立与言论自由两种价值观的关系。这两种价值观都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准。二者均具有通过一定的手段与方法获取经济运行中不易被社会公众知晓、甚至是违法违规等问题的相关信息,从而使社会公众以及有关监管部门能够及时介入并发挥作用的功能。如针对京沪高铁项目建设问题,国内各种媒体从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建设过程以及最终对经济、社会等方面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其中不乏对该项目存在有关问题的披露。而最近两年进行的京沪高铁项目政府跟踪审计则更加深入细致地反映了该项目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与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者所用的方法手段不同,但同样对该项目科学有效运行起到了促进作用。
从世界各国看,审计跟媒体有不解之缘,国外的审计没有处罚权,我们国家的审计还有处罚权,罚款等,国外把审计结果公布,两个渠道,一个渠道送议会,第二个对外公开,通过媒体通过社会对这些问题进行监督,因为大家都来监督的话,问题那就很清楚了,这些被审单位应该怎么做也很清楚了。所以媒体为审计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府审计承担的是与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的公共受托责任,是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相关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进行监督,从而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媒体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一种监督。从理论上讲,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均以寻求“公正”为价值目标,表现了二者的统一。近几年来,政府审计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日益加强,取得的成效引人注目,由审计公告引发的“审计风暴”即是很好的证明。再如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尊重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使审计工作及被审计单位处于舆论监督之下,起到了规范审计工作及督促被审计单位强化整改等作用。而新审计准则更是将相关舆论监督信息作为审计线索来源之一,这也是促使舆论监督参与政府审计的重要一步。这种互动将使得政府审计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媒体监督对政府审计的积极作用
一是为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信息,从而大大节约成本。在审计前期,媒体凭借广泛分布的信息网络,帮助审计机关及时察觉到政府部门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是形成舆论压力,对相关部门形成威慑,并促进审计结果的落实。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跟踪重大的审计项目,促使审计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力,防止腐败的滋生;在审计后期,可以跟踪监督审计建议有没有落实及提高审计整改的效果。如,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施以来,社会舆论对部门存在的问题施加了很大的压力。
三是为政府审计树立良好的形象,为政府审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要通过社会各种媒体及时传达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创造对审计部门有力的工作的氛围,获得公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媒体的报道对树立审计人员的良好形象、引导各界群众了解审计规则、心理期望和价值判断有巨大的引导作用。如,2004年,李金华审计长获取CCTV年度经济人物大奖就为政府审计工作在社会公众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也对政府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了积极的外部环境。再如,在救灾资金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要通过社会各种媒体及时传达救灾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这有利于创造对审计部门有利的工作氛围,获得公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对审计机关予以监督,对不良行为给予曝光,促进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力,防止腐败的滋生。针对目前公众出现“谁来审计审计署”的疑问,其实,媒体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充当“审计”审计署的角色,媒体对审计机关予以监督,对不良行为给予曝光,促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力,防止腐败的滋生。如果媒体监督事关公众人物和公共利益,则新闻传媒和记者应该拥有最大的监督空间,法律应最大程度保护媒体和记者。媒体报道的“河北沧州审计人员被电业局招待致死”等涉及审计机关的事件,对审计机关就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做到“正人先正己”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指出的“媒体的报道从根本上说是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三、充分认识媒体监督与政府审计的差异
一是媒体监督与审计工作在基本原则上的区别。如新闻自由性问题,它强调信息采集、、收受的自由。而作为政府审计工作则受到很强的法律法规限制,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则。再如媒体强调的及时性问题,媒体可以快速形成舆论压力并产生社会效应,但政府审计工作则必须要坚持合法的程序及客观谨慎的态度。显然,当媒体、社会公众与政府审计工作不能相互理解时,就会产生一些矛盾。
二是媒体信息不能完全保证客观性、专业性和全面性。媒体关注的事件通常要考虑受众的偏好,一般是关注当前经济运行中比较典型的重大事件,而对于这些事件的分析评论,媒体并不能保证客观、全面。特别是当前我国各种媒体多采用市场化模式经营,媒体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争取更多的受众成为部分媒体生存的手段。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某些媒体进行以偏概全、夸张不实,甚至是无中生有的报道屡见不鲜。另外,媒体在评判客观事物时,所用的标准往往以“道德”为主,这就大大增加了其结论的主观性。而作为政府审计,结论客观、证据充分是对审计质量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无论是用以监督被审计对象还是监督审计工作,对媒体信息都要进行充分的甄别。
第三,缺乏正确引导的媒体监督可能会扩大政府审计中的消极因素。新形势下我国社会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形式大大扩充,途径日益多样化,尤其是互联网络的发展,使得参与者数量、范围均极大地增加。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网民可以自由发挥想象空间,信息限制低,而监管则主要集中在对给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事后处理上。在这种条件下,一件看似微小的事件也有可能引发动辄数十万人的“网络围观”,即所谓的“蝴蝶效应”,而目前对社会舆论尚未形成正确的引导方法。政府审计的内容及结果通常较为敏感,这种缺乏有效引导的舆论事件一旦发生,无论是针对审计工作还是被审计单位,均会给工作中的审计部门、审计人员造成巨大压力。
四、建立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良性互动
一是要保持审计独立的和职业的判断能力,避免过多地受新闻媒体等的影响。媒体的监督无法代替政府审计,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要保持独立性及相应判断能力。重视媒体监督并不等于完全听命于它,媒体信息不可能拿来即用,必须要进行认真、客观地分析,去伪存真的同时要坚持分析事件本质所在,以判定其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在特定条件下要能够承受来自舆论的压力,勇于排除不必要的干扰。
二是正确引导舆论公正客观的报道可使审计人员在充满鼓励和信任的舆论氛围中工作。摒弃那种只在出现问题时采取“围堵”手段对付舆论监督的做法,在工作中以积极的态度与媒体互动,强化事先的正面引导工作。美国学者格伯纳认为,由于大众传媒的某些倾向性,人们在心目中描绘的“主观现实”与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存在着较大的偏差。这种影响不是短期的,而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培养”过程。特别是网络媒体具有传播的广泛性和隐蔽性,一有风吹草动,影响力远高于传统媒体。审计部门可以对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积极引导,引导媒体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对廉洁审计、以人为本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审计机关还可以通过好新闻评选、十佳摄影评选等方式鼓励媒体更多、更好地报道审计工作。同时,审计机关还要及时向公众澄清一些错误认识。例如,很多媒体采访审计人员的时候往往问“到底查出了多少问题”,似乎不查出问题就是没做好审计工作。事实上,没有查出问题才是最理想的情况。要使社会公众自然接受政府审计的特殊性所在,理解政府审计机关相关做法,通过在媒体、网络以及审计现场不断宣传审计工作职责、准则等,不断获得社会的认同,以此消除对政府审计工作的误解,形成对审计工作有利的氛围。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政府审计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党和国家对政府审计工作指示的转变,总结政府审计的发展变化,分析了政府审计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研究我国政府审计职能的新思路。
一、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3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暑正式成立的34年间,我国一直没有设立独立的政府审计机构,经济监督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政府审计实行财审合一体制,在财政部和其他中央部委的财会机构内设审计处,地方政府和各厅局在财会机构内设审计科。另外,建国初期,在政务院下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行政、经济、党风党纪监督。1954年改为监察部,隶属国务院。20世纪50年代末期,监督被视为资本主义“管、卡、压”,各项监督均被很大地削弱。60年代初期,经济监督缓慢恢复。
“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各项经济监督再次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长期以来,对国家的财政经济监督都是通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专控部门等专门机构来进行的,此外,财务大检查办公室这一临时性机构和主管部门的会计检查代替了专职的政府审计,并赋予会计人员以会计监督权。但以上种种只是财审合一制度和部门内的专业监督,监督的对象和范围都具有局限性。
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审计制度,我国选择行政型审计模式主要是当时的实际情况和主观客观条件决定的。当时我们的迫切任务是要尽快建立审计机关,而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都是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的,当时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启动,政府职能改变的目标也未提出,政府依然是社会政治经济的中心,拥有大量社会资源,审计只有在政府的扶持和支持下才能得以迅速启动、快速成长。经过反复权衡,首选由政府领导的行政型审计模式,这有利于及时地、全面地组建政府审计机关。
1982年12月,新的宪法修改草案公布,其中规定在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1983年9月13日,审计署正式成立,隶书国务院管理,同时在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下设立审计机关,这样,就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行政型审计体制。
二、我国现行审计体制的产生背景及主要特征
现行审计领导体制是我国审计发展的“初始模式”或“启动状态”,充分考虑了该体制的奠基作用和“驱动效果”,考虑了审计的创建和早期发展的基本需要,保证了审计工作“按时进入预定轨道”。
现行审计体制与我国国情具有良好的相容行和适应性。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当时,立法型、司法型和独立型的审计模式在我国尚缺乏生存环境,与国情存在明显的距离,甚至人们对其理解和认识尚有诸多不清,行政型体制的设计是唯一现实的选择。
审计属于上层建筑,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基础。我国国有经济占据国民经济主导地位,是经济基础的主体,而这些国有企业是在政府指导和监督下从事经济活动的,同时也是国家审计的重要对象,国家审计体制的行政模式符合现行经济体制的运行状态。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方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发展极不平衡,审计需求各异,人们对审计的认知程度不一。在“大政府、小社会”的体制下,行政型审计模式具有较好的社会基础,适应范围广泛,符合人们的行为习惯和思维习惯,容易为人们接受和认同,其运行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
可见,现行审计体制是基于20世纪80年代初时我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科技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教育环境的最优选择,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有客观必然性和现实可行性。也正是因为国家审计体制“符合当时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特点”,该体制20余年来运行的结果是良好的,促进了我国审计事业迅速发展。
三、我国当前政府审计模式及职能定位
为实现政府审计的职能,需要建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因此,近年来审计界对审计制度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1、审计模式理论进一步研究
一个国家的审计模式怎样设置,不能割断与本国政治经济发展以及文化环境的联系,而是要根据本国情况,在国家审计现代化的进程中加以总结,吸收借鉴不同模式的成功经验,走出一条适合本国审计发展的道路。近年来,审计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对审计模式进行了大量探讨,初步形成两种方案:一是立法型模式,采取此种观点的论述较多;二是独立型模式,近期比较流行。但我们认为需要对一些问题进行说明:一是模式论是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如前文所述,答案是否定的,第一,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模式是与该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相适应的;第二,哪一种模式都不是审计终极形式,立法型审计也并不是完美的和终极的,从政治学角度分析,在“当议会的地位逐渐从消极的控制转变为积极的权力时”,“控制权力的问题就由控制国王的权力的问题转变为控制立法者的问题”;第三,各种类型的审计都有执行中的问题,都有冲突和阻力;第四,最重要的是问题关键不在于隶属于哪个部门,而是在于独立性与协调性的统一。因此,模式的设计思路在于,在保持独立性的前提下,既注重与管理体制协调,又保证审计结果传导机制与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协调。如立法审计的向议会报告及预算的否决权,司法型审计的司法权,独立型审计的建议权等制度设计都体现了这一思路。实际上,由于各国审计互相借鉴经验,各种模式之间的实质区别其实很小,立法型审计也可能处于既不隶属行政,又由于带有行政职能而不完全属于议会的“独立”状态(如美国)二是审计模式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自然演变的过程。首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最初形式,都是行政模式,虽然美国建国之初,就是三权分立,但直到1964年,才通过立法重组案,从隶属于行政,开始进入国会系统;其次,由于审计是一种消极权力,正如前文关于政体与政策的论述,决定了这种发展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只有权力部门的要求和审计职能变化达到统一时,才会变革。
2、当前政府审计职能定位下新的工作思路
在业已出版的各类审计论著中,几乎所有关于审计职能的表述,都将政府审计的职能定位为经济监督。职能是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作用,且随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宪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党的十六大的要求,我们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行政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的特殊历史时期的政府审计职能定位为:以经济监督为主体,在法律的框架内,参与必要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根据新的审计职能定位,我们应明确政府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全面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关注政府的行政效率,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我们应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审计理念应着眼宏观性。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是新形势赋予审计监督的新使命。审计工作要体现新要求、履行新使命,就必须树立新的审计理念,在依法履行职责中着眼宏观性,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文明的高度统揽审计工作,以民主与法制的工具找准审计工作的位置,用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服务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审计工作贴近贴紧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关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等,从宏观上研究、分析问题,防止行政权力的市场化行为和暗箱操作,以适应党和政府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2)、审计方法应把握规律性。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之中,审计方法运用是否得当,不仅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直接影响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与产生问题的环节是有规律可寻的,要注意把握资金运行、行政权力运用的规律,善于将计算机审计和内部控制测评、抽样审计等先进的方法结合起来,逐步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查清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因为查清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行政权力运用的真实情况,既是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又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
(3)、审计手段应体现科学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正一步步地向我们走来。特别是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不仅对审计的技术装备提出了挑战,而且对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的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同时经济犯罪分子和不法人员也可能利用高新技术手段进行智能犯罪。审计工作要跟上时展的步伐,就必须使审计手段体现科学性,逐步实现审计技术、审计行为、审计管理的科学化,提高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
(4)、审计内容应注重实践性。政府审计在国家机器中所处的地位和它的法定职责,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凡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领域,都应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凡涉及财权的行政权力,都应进入审计监督的视野,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审计监督的神圣职责,也是党和人民对审计监督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审计实践中的体现。当前促进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和完善行政管理机制是审计监督面临的新任务,财政审计应以预算支出为主线,金融审计应以国有商业银行为重点,企业审计应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经济责任审计应以加强法规建设为目标,加大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力度,增加效益审计的比重,使审计工作踏准社会经济发展的节奏。
(5)、审计成果应富于创造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进步。审计成果是对审计过程的提炼、归纳、汇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最终体现。从创造性角度而言,审计成果要有新意、有影响、有震动,要能超前指导实践。审计成果质量不高,审计的职能作用就无法发挥;审计成果不能被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采用,审计的劳动价值就无法得到体现。因此,我们应通过对审计结果的深加工、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宣传和向社会公布等,千方百计地提高审计结果的使用价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法制建设提供实证,为政权建设提供保障,为理论研究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13.
[2]严俊芳:二十一世纪中国审计走向,经济研究参考,2000.1
[3]高存弟、史维: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研究.审计研究,2003.4
[4]冯均科:论审计体系的目标设定,经济科学,1999.06.68.
1医院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需要加强自身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凝聚力和集体智慧,为医院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国家卫计委要求,达到一定病床编制必须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从简、从精。人员少,监督范围广是各医疗部门存在的普遍问题.那么要达到监督到位不越位,发挥内审人员集体智慧和业务技能,加强团队建设,协作共管是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的基础和保障。
1.1打造一只精锐团队,是部门工作学习走向成功的基础。再牛的领导也需要一个好团队。在工作中,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分工协作,相互配合至关重要。
1.2作为团队的“领头羊”,必须兼备无畏之勇敢,有毅力有信心,有献身的精神、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过人的才能,使团队愿意信任他,跟随他。所以模范带头,脚踏实地,增强成员之间凝聚力,才能真正发挥团队,提高团队的战斗堡垒作用。
1.3改进方法,与时俱进,从多方位、多学科、多门类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职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审计业务日新月异,特别是当今电子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就要求我们,在时间上、财力上、精神上支持鼓励审计人员参加培训和多岗锻炼,创新审计技术,为医院经济业务开展保驾护航。
1.4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指导思想,完善创新审计实践中形成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推进审计监督职能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的开展。
2内部审计部门与医院领导加强协作,确保领导层及时掌握信息,保证和支持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
医院领导层掌管的工作性质是不尽相同的。而审计工作可以说与各个领导分管的业务工作都密切相连。能否与他们互相配合,协调一致。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2.1尊重是对一个人的品格、行为、能力的一种肯定和信任。才能打消对方的疑虑,博得对方的信任。工作中,尊重领导,获得帮助和支持理解,避免和产生“心理屏障”,首先表现在“服从”上,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对于领导提出的意见,即使你认为有所不妥,也应该用适当的方式说明;其次自己所作的工作要尽量向领导汇报,让领导能够身心融入到你的工作中,在大政方针上,下属和他是保持一致。
2.2加强审计信息与领导沟通反馈,及时掌握实时动态,做好领导参谋。以国家宏观政策、自身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博取领导的支持,使领导层在思想意识上、主观能动上重视内审部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保障,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3建立内审机制,明确内审职能定位,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监督职能发挥。与领导层的协作要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高压线下,否则就是置领导不义,也不是一个称职的审计人员。
2.4明晰内审工作思路,强化内审“免疫系统”功能,着重管好“决策的权力”、“用钱的权力”,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为医院当好经济卫士。
3内部审计部门与临床、医技、行政管理科室加强协作,确保审计监督职能的顺利开展
3.1与科室之间建立起一种携手并进的融洽关系,在亲密无间的友好气氛中进行良性沟通、交流、协作,使审计工作由被动变主动。
3.2建立机制,齐抓共管,确保审计监督职能的顺利开展。医院是一个整体,各部门是细胞。各部门之间就象人体细胞按规范的动作和流程,有序、协作才能和谐相处达到最佳效果。所以规范的业务运作程序和制度是医院发展根基,审计与各部门加强协作,促进公开、民主、按制度办事是保障医院良性循环的动力。
3.3互通信息,查遗补漏,规避风险。临床、医技在完成大量医疗业务的同时,还要及时掌握涉及国家经济政策的要求,审计部门要实时掌握工作动态,控制易发环节,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及时将相关政策给予传达,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差错互通信息予以整改,将检查发现的制度缺陷予以反馈及时完善,避免执行政策偏离航向。
一、依法审计的范畴:依法审计是审计部门的根本法理指南,是审计工作最核心的法理理念。从审计部门的实际工作来看,要具体体现依法审计、实现审计监督目的
(一)基础在依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本准则,审计工作也不例外。那么,目前依法审计有哪些法呢:
1.审计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
(1)宪法。宪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九条对审计机关的设置、审计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审计监督的最高法律依据。
(2)审计法。审计法全面规定了审计监督的原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程序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审计监督的基本法。
(3)其他有关审计监督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目前本人们实行最多的是审计署1-6号令,从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日记及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档案等进行质量控制,制定了相应的准则与操作规范。
2.其他法律、法规。具体包括: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会计法、经济合同法等财经方面的法律等;审计监督活动中,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应当遵守财经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如《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等。
(二)关键在于审计。依法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关键在于依法审计,通过依法审计这个载体,实现监督、服务的目的。这就要求本人们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归集审计档案等全过程实行法治控制。依法审计就是确保审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项审计项目都能经得起检验。
(三)根本在于监督。要通过审计监督,保障财政资金、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
二、目前审计监督的几种观点
1.审计万能论。认为审计监督可以全面地辐射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由于审计部门自身认知的错位以及社会对于审计作用的过高期望,造成审计监督效应人为地被扩大或神化,这已经严重影响到审计机关如何坚持依法审计实施审计监督,也无形中增大了审计的执法风险。实际上,目前的财政财务收支记录与实际经济事务有很多不一致的前面,审计机关凭借现有的审计手段,有时难以查实真相,有些方面审计监督也无能为力。
2.审计走过场论。即认为审计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审计监督流于形式。在这种审计理念的影响下,大多数人把审计部门定位为各级政府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监督成了“走过场”。诚然,监督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监督却是万万不能的,这是很平常的道理。在一个缺乏监督的环境下,权利运行者就会为所欲为,各种违纪违规必然遍地都是。本人认为,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这一点永远不能变,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不仅在于它所查处或揭露的违纪违规问题,更在于其无形的威慑力量和潜在的警戒效应。
3.审计无作为论。即认为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职责时,缺少与之相匹配的法定权限,执法手段和处罚执行力度较为薄弱,审计工作难有作为,审计监督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前,审计工作的重心在于促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换言之,即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简单的行政处理、处罚已经不符合形势的要求,而是要从体制和机制中发现问题,从微观入手,站在宏观角度,为党委政府服务。
4.审计等同服务论。认为审计监督是纯粹为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服务的,监督完全寓于服务之中,在这种观点下,审计就成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审计监督的效应也就仅仅局限于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虽然在目前的形势下,审计监督的另一个目的是服务,但审计的基本职能其本身是监督,其常规性、基础性的工作就是监督,是先监督,而后达到服务这个目的的。
5.审计就是查案论。认为审计就是要查问题,抓大要案。这种观点多少受近几年来审计风暴和社会对审计的期望值影响。应该说,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常规性、例行性监督,查处大要案不是审计的基本职责,也不是审计的要求,所谓可遇不可求,大要案的查处往往有一定偶然性,需要一些非正常手段才能查处,而审计仅仅能在发现疑点、提供线索、协同查案等方面提供一些服务。
6.审计纯监督论。认为审计的基本职能就是监督,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审计的职能是监督与鉴证,而不是服务,这种观点容易使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思路走入死胡同,在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上发挥不了审计免疫。
三、目前审计监督的几个“不适应”
1.观念上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变革创新能力不强,对社会经济形势的迅速发展不够敏感,习惯于用过去熟悉的方法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新技术、新方法接受较慢,满足于现状。对“优秀项目”、“精品项目”内涵的理解有偏差,没有把审计报告、审计成果当作审计机关的产品来看待,多数是在疲于应付项目,抓质量、出成果有心无力。
2.思路上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不善于从全局的角度系统把握具体审计工作。审计组织方式,依然是传统的“由点到面”的方式,审计组按方案内容每人各分一块,审到什么算什么,查出重大问题往往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审计结果上把上缴金额等指标看得过重,缺少宏观把握的能力。
3.成果运用上不适应。尤其是对审计成果的开发、转化、运用,还有很大的差距:微观成果多,宏观成果少;就事论事多,成果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低;分析问题缺乏一分为二的观点,注重揭露问题,正面成果的引导作用不够;许多审计信息“为写而写”,没有认识到审计信息是审计过程的延续、是体现审计成果的手段,内因不明导致审计信息质量低下。
四、目前审计监督的压力
(一)从外部环境看,审计监督有新压力。
从审计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看,无论是20__年修订的《审计法》、还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审计的要求都更高了。
1.《审计法》对审计的要求更高了。修订的《审计法》,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四个方面作了修订。规定审计报告从原来的内部文书变成公开的法律文书,对审计质量要求更高。它一方面是进一步强化了依法审计;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把审计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公众监督之下,这意味着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同时,《审计法》修订后,审计执法手段的增设,在加大审计工作力度的同时,也加重了自身的责任;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变化,对本人们工作的严谨细致、客观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党委政府对审计的要求更高了。近年来,审计通过自身的努力,效果越来越明显,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同时,审计的难度也比过去大了,审计能不能有地位,能不能体现应有的价值,关键在于本人们的工作有没有成效。对于党委、人大和政府,审计工作有没有成效、是否有成果,就在于本人们能不能当好参谋、能不能把审计监督和审计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要求本人们必须认真研究党委政府的需求、研究人大的需求、研究社会各界的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需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开展审计、选择项目,提高这些项目的质量,提供有价值的审计报告、审计信息和审计建议,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3.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要求更高了。随着这几年的“审计风暴”,社会公众愈来愈关注审计结果公告,对审计结果的需求,已经转变为一种有效需求。但是,本人们要认识到,审计结果对外公开,对审计机关而言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利于本人们宣传审计成果,推动民主法制;另一方面,审计结果公告将审计工作的质量完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审计风险显性化。面对审计结果公告后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本人们除了积极稳妥,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之外,唯一对策就是严抓审计质量,提升审计工作的管理水平,由此来应对、化解产生的压力和各种困难。
(二)从内部环境看,审计工作有新变革。
从审计机关内部看,审计工作面临新的变革,这种变革包括管理模式在变、审计方式在变、评优办法也在变。随着审计转型的不断深化、审计创新创业年的推动,审计免疫系统理论的提出,审计监督面临更大压力:
1.管理模式在变。审计署6号令的全面实行、计算机审计的全面推广,审计免疫系统理论的提出,对传统的审计理念、审计管理行为、审计技术方法有一定的冲击。6号令的核心是对审计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工作分级负责制,强化审计管理的基础工作,实行质量控制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计算机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则从审计技术创新角度对现在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甚至是挑战。
2.审计要求在变:在审计对象上,要强化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审计监督上创新并有新的突破;在审计发展方向上,要在绩效审计上创新并有新的突破;在审计手段上,要在计算机审计上创新并有新的突破。
3.审计方式在变。一是从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转变;二是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三是从单位审计向项目审计转变,专项调查已经成了目前审计发展的主流;四是从以过程为导向的审计向以结果为导向的审计转变。伴随这些转变,本人们的审计管理思路、模式也要跟着进行调整。
4.评优办法在变。去年,省厅和市局对评优办法和标准作了较大的修改。审计项目的评优,虽然其本身不是目的,但是本人认为目前的体制下,审计项目的评优仍具有“指挥棒”的作用,会给本人们的审计理念、审计方法、审计管理、审计质量控制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能往往通过项目审计实现,项目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中心工作。针对项目的评优成效情况,新的评优方法在以下七方面有加强。一是加大了审计宏观服务与威慑力;二是加大了审计创新力度;三是加大了审计宣传力度;四是加大了审计整改落实力度;五是加大了审计公告力度;六是加大了审计问题的揭露或审计的深度;七是加大了领导批示的加分。
五、坚持依法审计,提升审计监督层次,监督实效要提高,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制订出有特色的审计项目,特别是要通过批判性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和预防性作用。本人觉得审计免疫系统的关键是通过批判性发现问题、揭露问题。
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坚持依法审计、依法监督原则。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依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做到程序规范,证据可靠,结果准确,既不失职不作为,又不越权乱作为。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克服就事论事和“一刀切”的做。三是坚持一切为了发展的原则。要自觉把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中,找准审计监督与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
2.突出审计重点。压缩数量、提高质量、增加深度,加大力度。关注财政资金的绩效、关注民生资金、国有资产的安全,关注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在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突出对国家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进一步突出重点,更好地服务于大局、服务于中心。
二是突出对政府公共财政的审计监督。要围绕和服务于“努力推进公共财政体系的完善”、“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这一目标,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审计;要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公开性,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预算的透明度,揭示执行政策不到位、管理体制不完善、运行机制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
三是突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的审计监督。重点要放在揭示决策失误和工程建设、公务消费等活动中的损失浪费问题,促进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
四是突出对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加强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教育及涉农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是突出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继续探索、归纳和总结经济责任系统审计、行业审计的经验路子,不断探索和完善对领导干部责任和绩效审计的方式方法。
3.规范审计程序。一个规范的审计项目,应当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事实清楚,审计定性准确,审计处理恰当。在审前调查阶段倾注更多的精力,找准项目的切入点。在科学选项的基础上,对选定的项目有目标地实施审计,提高项目的可操作性。在项目实施阶段注重操作规范,提高审计产品质量。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人员要强调两种责任意识。一是要强调责任意识。建立严格的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二是要强调经济责任追究意识。要突出重点,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威慑作用。
审计是现代企业的“第三只眼睛”。审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监督部门,如何应用监督职能参与国企改革,服务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公司化改造,服务于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审计在新形势、新情面临的新问题。本文力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一、国有企业改革与审计监督的关系经济活动离不开审计监审计是现代企业的“第三只眼睛”。审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监督部门,如何应用监督职能参与国企改革,服务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公司化改造,服务于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审计在新形势、新情面临的新问题。本文力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一、国有企业改革与审计监督的关系经济活动离不开审计监督。这是因为:国有企业的特殊所有制性质、重要的经济地位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决定了加强审计监督的必要性;审计所具有的基本职能及其国家审计所处的特殊地位,又决定了它在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占有特殊的使命。因此,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发展要求来看,审计监督在以下方面与其有密切的关系。1.国有企业实施政企分开必须强化审计监督。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典型特征是国有国营,即国家全民所有权,并通过政府机构直接经营企业,其结果是政企不分。因此,政企不分是阻碍国有企业产权独立,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最大障碍。在国家保留所有权的前提下,解决企业产权独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从解决政企分开入手。这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国有企业实现政企分开后,强化审计监督是其必备条件之一。这是因为,政企分开后,审计为政府的一个经济监督部门,是政府对企业的重要监控方式,以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同时,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也要借助审计监督,来保证企业对国有资产实际运用合理性,实现其保值增值要求,满足国家作为所有者的利益要求。2.国有企业产权界定和公司化改造必须强化审计监督。公司化改造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它要求:一是出资者明确,各投资主体到位;二是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成为市场主体;三是划分企业的投资主体与企业法人财产权主体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因此,国有企业在公司制改造过程中,必须依靠审计进行监督,以确保国有资产评估的真实性、产权界定的合规性,实现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造,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保证国有股权依国家产业政策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地位;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优化国有资产投资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保障国有股权益,做到与其它股权同股、同权、同利。3.国有企业完善科学管理必须强化审计监督。我国国有企业原有的管理制度,基本上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虽然有些国有企业创造了一些比较科学的管理制度,但总的来说,建立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财产或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现代企业的管理实际上涉及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其主要内容应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实行权力、决策、执行和监督机构独立分设,权、责、利关系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协调运转。而这些制度能否实现正常运转,关键在于审计。4.国有企业的信息披露必须强化审计审计是现代企业的“第三只眼睛”。审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监督部门,如何应用监督职能参与国企改革,服务于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公司化改造,服务于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审计在新形势、新情面临的新问题。本文力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一、国有企业改革与审计监督的关系经济活动离不开审计监监督。投资者对国有企业经济信息的真实性了解要求强化审计监督,以确保投资的安全性。2001年6月,李金华审计长在全国深化企业审计研讨会上指出:“由于机制的原因,现在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管理松懈,存在着会计信息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做假账、报假账、算假账情况非常严重,财务会计资料不真实的情况相当普遍。”会计信息的失真,将会带来多方面的严重的危害:一是给政府的宏观决策和调控带来误导;二是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虚假信息进入市场会导致投资人、债权人的错误决策。这就必然会影响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对企业财务会计资料进行验证,展示其内容的真实性,保证经济信息的安全、可靠是审计的基本职能,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