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发展充满了辩证法,理论上的逻辑论证不能限制现实生活的发展。社会主义革命不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而是在东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首先取得了胜利。这样,怎样认识、处理社会主义价值与它的实现基础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即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成了每一位后继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无法回避、绕开的问题。列宁从社会主义实践固有的规律性出发,对上述问题作出了极富创造性的求解,从而大大充实、丰富、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一、从“战时共产主义”到新经济政策
应该说,列宁和俄共(布)在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上是有一个探索过程的。列宁不是民粹主义者,他明确表示过在夺取政权以后,社会主义得以确立的主要方面是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建国初期,他还提出过“从商品生产的发展,向资本主义的过渡以及发展为社会主义这个总的基础出发”的设想。但总的说来,在十月革命前后,列宁对客观条件的制约作用的认识是不足的,在他的思想中,确实存在着急于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直接过渡,或者说急于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倾向。在《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即《四月提纲》)、《国家与革命》中,他都提出要废除军队、警察、官吏,一切公职人员只领取普通工人的工资,土地、银行收归国有,实行工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等等,并把这些说成是巴黎公社的经验。在这里,急于过渡的倾向是显见的。十月革命后,这种倾向的集中表现是“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行。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现实层面上是作为列宁和党克服眼前困难的应急措施实行的,同时,这些措施也反映了列宁和党内许多人当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反映了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政策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这种设想后来逐渐成了党的主导思想。从时间上看,从1919年3月俄共(布)起,列宁和全党就已不再把“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看作应急措施,而是把它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应采取的涉及所有经济领域的完整经济体制。用列宁后来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列宁选集》第4卷第57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正是出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国内战争胜利结束后,“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不但没有终止实行,相反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和强化,这就导致了苏维埃俄国巨大的政治、经济危机。工人罢工、农民暴动普遍出现。特别是喀琅施塔得水兵叛乱,暴露出了旧体制存在着严重缺陷。对此,列宁指出:“目前的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列宁全集》第41卷第52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原因何在?他敏锐地指出,以余粮收集制为核心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造成当时严重危机的根本原因。列宁认识到,在一个小农国家里,在大生产不很发达的情况下,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在经济上是不可能的”(同上书,第70页)。“现实生活说明我
们错了”(《列宁选集》第4卷第57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我们在经济进攻中前进得太远了,……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是我们力所不及的,如果我们不能实行退却,即把任务限制在较容易完成的范围内,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同上书,第720页)在列宁看来,这种危险不仅来自苏维埃政权将丧失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而且来自工农联盟的即将瓦解。这样,实行“退却”,“通过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已经绝对必要了”。(同上书,第660页)
那么,如何“退却”?新的途径又在哪里?1921年3月,苏维埃俄国开始实施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内容包括: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数额大大低于余粮收集制的征购数;发展商业,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商业的存在和发展;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制定新的工资条例,废除平均主义的实物供给制;改革工业管理体制,设立国家计划委员会,在企业中推行经济核算制;等等。从价值观意义上看,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列宁扬弃了抽象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开始正视在一个农民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在此之前,列宁虽也说过落后国家开始无产阶级革命比较容易,完全建成社会主义则比较困难,但这主要是作为理论上的完整性而提出的,他的着眼点在于论述落后国家进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可能性。列宁真正从现实意义上认识到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比较困难”,是实践证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无法继续下去的时候。
列宁在总结新经济政策实施一年的经验时指出:“新经济政策的基本的、有决定意义的、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使我们开始建设的新经济……同千百万农民赖以为生的农民经济结合起来”(同上书,第662页),“同农民群众,同普通劳动农民汇合起来,开始一道前进,虽然比我们所期望的慢得多,慢得不知多少,但全体群众却真正会同我们一道前进。到了一定的时候,前进的步子就会加快到我们现在梦想不到的速度。”(同上书,第664页)
在这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速度“慢得不可估量”,乃是出于非常现实的强制,而列宁接受这一慢速度,表明他对现实的正视。
同样,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也是出于现实国情而提出的思想。列宁说:“虽然大工业转到国家手里,靠它供给农民产品的尝试还是没有成功。既然这一点办不到,那么在农民和工人之间,即在农业和工业之间,除了交换,除了商业,就不可能有别的经济联系。问题的实质就在这里。”(《列宁全集》第41卷第334页,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关于利用资本主义,列宁说;“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列宁选集》第4卷第51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相比于激进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是一个“退却”。但是列宁并不把新经济政策简单地看成是一种应急的权宜之计。他说:“决定下来的这一政策是认真的和长期的”(《列宁全集》第41卷第347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这意味着,列宁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俄国这样的农民国家,在国民经济命脉掌握在无产阶级国家手中的条件下,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策。这里深刻地体现了列宁对建设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重视。
但是,实行新经济政策,重视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建设,是否就是“放弃社会主义”,“将走向通常的资本主义国家”?换言之,它把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实现是推远了,还是拉近了?当时俄共(布)党内有过激烈的争论,一些同志,包括参加共产国际的一些外国同志,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实行就是放弃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目标的推远甚至失落。时至今日,一些学者还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加剧了”“列宁主义政治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目标之间的不一致”,它“仅仅保证了一个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莫里斯·迈斯纳:《与马克思主义、乌托邦主义》第96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持审慎的看法。一方面,从形式上看,新经济政策取代“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推远了。但是,坚持抽象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是否带来社会主义价值的真正实现,实践已经为我们作出了回答,“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被停止执行,正是实践固有的规律性作用的结果,此后的社会主义运
动史上,这一规律性一再得到体现。因而,上述的批评是欠妥的。另一方面,上述批评中也暗含了这样一个重要问题:在落后国家漫长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如何保证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不致淡化、丢弃?说这一问题重要,是因为确实存在着把社会主义和经济发展等同起来的危险性,以及在这种发展的祭坛上牺牲社会主义的各种价值的危险性。
列宁把建设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发展生产力作为第一任务,是与他对社会主义前途的终极关怀分不开的。他强调指出,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只是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并没有改变工人国家的实质,也没有放弃社会主义目标,因而不是什么“蜕化”。他多次提出在苏维埃国家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竞争谁会最终胜利的问题。在他看来,由于国家政权和经济命脉牢固地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国家资本主义受到严格的限制和规定,社会主义取得最终胜利是必定的。尽管如此,他还是常常提醒全党:“在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我们要记住的基本点”(《列宁选集》第4卷第671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就是要防止它背离社会主义方向。为此,无产阶级必须善于使自己掌握的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
值得指出的是,列宁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就在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巩固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在这里,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不同的是,列宁显然是把农民与无产阶级一起当作社会主义价值的主体来看待的,这体现了价值主体的广泛性,体现了俄国的具体国情。同时,为了确保这一价值主体的先进性,列宁提出要“引导”农民。为此他深入研究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提出了完整的关于通过合作社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可见,列宁既不像机械决定论者那样,认为经济发展尚未使大多数居民无产阶级化的时候,应该等候,而是提出了联合、团结农民的主张;也不像民粹派那样,认为未经资本主义“污染”的农民是“天然的”社会主义价值主体,而是提出了引导、改造农民的任务。这其中,无疑同时蕴含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意义。
总起来说,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反映了列宁的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向俄国社会现实基础落实的过程。列宁说:“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列宁全集》第43卷第302页,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这生动体现了他对坚持科学原则与价值原则、科学尺度与价值尺度统一性的自觉。
二、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思路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价值观创造性地运用于俄国实践的产物,它的实施,使苏维埃政权迅速摆脱了危机,同时,也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思路。这一新思路在列宁的晚年思想中得到了较为系统的阐发。
列宁的晚年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于1922年底到1923年初口授的《日记摘录》、《论合作社》、《论我国革命》、《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等5篇文章中。在这些被称为“政治遗嘱”的文章中,列宁对俄国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新的探索。这一探索,主要是通过总结十月革命以来特别是新经济政策实施后的经验,来求解这样一些重大问题: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能不能建立社会主义?如果能,何以能?道路何在?
十月革命爆发后,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和孟什维克没有停止过对它的批评和攻击。他们据以立论的基本观点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具备客观经济前提,而俄国目前还缺乏这一前提,俄国的生产力和文化发展水平还远没有达到能够实行社会主义的程度。考茨基曾把十月革命比作一个“早产儿”,并说它是“活不成的”。(《考茨基言论》第295页,三联书店1966年版)普列汉诺夫也说十月革命的发生使他“痛心”,认为它会造成俄国历史上最大的“灾难”。(普列汉诺夫:《在祖国的一年》第462、464页,三联书店1980年版)
应该指出,考茨基、普列汉诺夫在对十月革命的批评中蕴含着一个合理前提:社会主义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文化水平的。对此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列宁是予以肯定的。他早年写《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和《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就是为了强调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主体力量。十月革命后,对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列宁也是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了的。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迂回道路的提出,都表明了列宁对经济文化落后、小农占绝对优势这一基本国情的正视。在晚年著作中,他同样说道:“我国的文明程度也还够不上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选集》第4卷第79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但是,和考茨基、普列汉诺夫等人不同的是,列宁绝无他们身上的“学究气”,他从不对马克
思主义原理作机械的、僵死的理解。在列宁看来,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的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是必要的,但并不一定按部就班地必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取得。他指出:
“既然毫无出路的处境十倍地增强了工农的力量,使我们能够用与西欧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方法来创造发展文明的根本前提,那又该怎么办呢?世界历史发展的总的路线是不是因此改变了呢?”
“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同上书,第777页)
列宁还特意引用了拿破仑的一句话:“首先要投入真正的战斗,然后再看分晓。”这样,他就既回应了第二国际理论家和孟什维克的批评,又指明了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革命形势下,首先不失时机地用革命手段取得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创造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文化水平的道路。这条道路,既不同于民粹主义,又不同于经济主义,甚至也有别于马恩当年的设想,它的提出,表明列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运动作出了巨大贡献。
如果说,列宁的以上论述主要解决了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可能性问题,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样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即怎样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创造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为此,列宁也进行了大量的论述,这些论述同样是他探索俄国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俄国这样小农占绝对优势的国家里,将农民的小私有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的大农业,是社会主义建设中最困难、最复杂的任务,不解决这个任务,就不能建成社会主义。为此,列宁深入研究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系统论述了关于合作社的思想。他指出,改造小农的最好组织形式就是合作社。因为合作社能将农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并使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同时,合作社还是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这样,建立合作社,不仅仅把小农经济逐渐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而且有利于工农联盟的巩固,而陷于帝国主义包围的“我们共和国的命运归根到底将取决于农民群众是和工人阶级一道走,忠实于和工人阶级的联盟呢,还是让‘耐普曼’即新资产阶级把他们和工人拆开,使他们和工人拆开”(同上书,第783页)。因此,列宁断言:“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同上书,第773页),它在实践中解决了“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同上书,第768页)。
同时,为了确保在俄国建设成社会主义,列宁还把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称为“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同上书,第773页)。由于俄国苏维埃政权的国家机关在很大程度上是很少经过比较认真改变的旧机关,列宁认为,如果不把这些沙皇及资本主义官僚制度的旧痕迹铲除掉,国家机关就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是社会主义的、苏维埃的机关”(同上书,第785页),更不可能取得工人阶级、共产党以及全体人民的信任。他主张吸收更多的工农群众参加对国家的管理,实行广大工农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干部的检查监督制度,在选拔人才时须注意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等等,还提出了“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的改革原则,以便使政权更好地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更好地体现工农民主的本质。
论文摘要:新民主主义论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两大科学成果,从其形成和发展的看出这种“结合”是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过程,是对中国革命和建设规律认识深化的过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形成发展规律
1.认识和掌握中国的国情,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关键
1919年“五四’运动后,中国社会处于什么发展阶段,属于什么性质的社会,各个社会阶级阶层存在的状况以及它们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它们对革命的态度如何,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特点,中国革命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国际环境,这些都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是党科学制定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政策和战略策略的基本依据。、
1935年1月在长征途中举行的遵义会议,认同了毛泽东同志的军事路线,并开始确立了他在全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们党对新民主主义革命规律认识的一次大飞跃,开始了伟大的历史转折。遵义会议后.特别是在长征胜利后争取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论持久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一系列著作中,集中全党的集体智慧,论述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发展道路,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三个中国革命的主要法宝,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国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既区别又联系,特别是对中国资产阶级作了科学的区别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总之,在这一时期,党和毛泽东同志已经相当完整地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系统地形成以后,还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只要这一过程没有结束,人们对这一过程的认识就不能停止。例如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了适合当时情况的十大军事原则,1948年又完整地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同时,随着革命向全国范围发展,解放区的城市也在增多,党又制定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方针,特别是全国革命胜利前夜举行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制定了全新的党的工作重心如何从农村转向城市,如何彻底完成民主革命,并准备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这一准备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理论,是新民主主义理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要使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并使之成为改造中国的物质力量,关锭在于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
中国革命的敌人是强大野蛮并积累几千年反动统治经验的,要推翻这样的敌人,就需要一个用最锐利最科学的思想武器武装起来的、能掌握客观规律、及时识破敌人阴谋诡计的党,这个党能代表中国社会最先进的阶级,从而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掌握统一战线武装斗争以战胜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革命党。一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确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它在认识中国革命的规律中经过反对“左”的和右的错误,经过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经过整风运动,终于在全党首先在党的高级干部中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这就是奉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按照“团结—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弄清思想、团结同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反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和把党内思想政治认识的矛盾看成阶级斗争和敌我矛盾的错误方针。这样,我们党就能使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相结合,集中群众的智慧,作出科学的符合最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决策,从而化为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也使全党能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的基础上形成空前大团结,并经过全党的团结,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胜利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总之,要建设一个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作为自己根本指导思想的党,并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保证实现这种结合的党。
二、新民主主义理论形成发展规律对社会主义的重要意义
1.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战略、战术应符合社会主义建设实践
从1955年底、1956年初我国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时期以后,我们党就面临怎样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认识和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和中国共产党虽然从一开始就注意按照中国的国情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并成功地进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但从根本上来说,是以前苏联的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模式为取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
前苏联体制的弊端是很严重的,由于过早消灭了个体经济,限制和消灭了商品交换和市场调节,严重损害了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对人民的经济生活造成极大的不方便。加上过度集中的经济体制,相应地也形成过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一个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国家,几乎必然地形成个人专断。所以,无论在前苏联和中国,这个体制从形成的第一天起,就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意,引起党内外的非议和批评,斯大林则把这种不同意见的矛盾,认定为敌我矛盾。随着不同意见的越来越多,他断定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越来越尖锐。于是,不断发动反“右倾”斗争,以至严重扩大化的肃反。
在中国,有1955年的“反胡风”斗争,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1959年‘‘反右倾”斗争,直至十年“文化大革命”。所有这些,毛泽东同志还自认为是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但由于没有跳出前苏联的模式,结果离社会主义越来越远。
另一方面,有不少党员和群众,也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上作了.有益的尝试,特别是1960年毛泽东同志觉察到人民公社、大跃进的某些错误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他号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有些地方实行包产到户,农业生产和农民自留地生产及家庭副业、农村集市贸易都有所发展,同时在公有制企业内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使当时遭受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得到较快的恢复。全党对农民和农业问题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全面,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即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逐步形成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取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以按劳分配为主,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分配制度;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到要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建设;从发展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即以人为本,要求全面、快速、协调、稳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稳定压倒一切,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确立建设初步小康的小康社会到确立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到以建设民主、文明、富强、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全民族的共同奋斗目标。总之,30年的历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2.不断深入认识和掌握中国国情,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关键
如同新民主主义理论发展的规律一样,只要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必须随着这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因此,要继续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时代特点、中国实际相结合,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越来越丰富。
毛泽东同志曾把“一穷二白,作为中国经济文化的特点,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曾认定中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中国社会生产力不能满足这一需要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毛泽东同志强调穷就是要革命,一张白纸好画最美的图画,从而忽略了改变“一穷-8”需要作出长期的、艰巨的努力,忽略了规律的客观性。不久,他又断定两个阶级和两条道路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这种对国情的错误判断,就成为他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这一错误理论的依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许多同志曾以“十亿人口、八亿农民”来概括中国国情,并随后就统一到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更科学的认识上来。邓小平同志对这~国情,作出了极为深刻的解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证明,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都源自对国情的不认识或错误的认识。我们要深刻理解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经验,首先要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
3.党的建设是形成、贯彻、坚持、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保证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成为全国范围的执政党,并由领导人民夺取政权的革命党,转变成领导人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党。毛泽东同志直至晚年,对这一党的历史地位的转变,缺乏自觉的认识,依然强调“斗争哲学”,要建设一个能领导无产阶级向阶级敌人作斗争的“革命党”,因而就根本背离了党的历史地位所赋予的历史使命。
要讨论中国的政体,首先要明白“名实之分”,不懂这一点,就不懂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至今,有革命旧义,有改革新说,无论如何,一以贯之都是一个“变”字。只是天地万物若处在变革之中,名与实就不会那么吻合,或名至实不至,或实至名不归。这是天数,殆非人力可以消泯。
因此,政体之名实固然有不符,但说来也并非全然是消极的现象。一国政体之确立,其间必经历名与实的磨合,如大等等概莫能外。国家的政体,不只是写在宪法纸面上的东西,它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国家在革命、建国以及国家建设过程中一系列经验的总结。政体之所以为一国之大法,不在于其中有多少抽象的原则,而在于它对这个国家历史、现实以及未来命运总体性的决定力和解释力。因此,一国政体固然有其原则性成分,但同时也有其经验性成分。就中国的现实而言,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基本原则不可动摇,这就叫政体的原则性成分;摸着石头过河,这就叫政体的经验性成分。
如当变革之际,政体的原则性成分和经验性成分免不了会有摩擦、会有碰撞,故有“与时俱进”之谓。但变革之道,却并非只是“与时俱进”,所谓“无平不陂,无往不”,现实的、经验性层面的改革固然可以有所推进,但只要存在着名义层面的核准问题,经验性的改革越成功,名实问题就越突出,认同的危机也就越大。长远来看,名与实显然不可能维持在一种长久的明显紧张关系中。只有当政体的原则性成分和政体的经验性成分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和互动,政体的名实始能契合不悖、圆融无碍,认同的危机也才能得到解决;否则,就一定会进亦失、退亦失,以至于左右为难、进退失据。
这里,有历史本身的逻辑。简单来说,改革要怎样才算成功?这并不能仅仅依靠经济增长,或者依靠摸着石头就能给予回答,或许,它首先是一个名实问题。如果不能循名责实,重整名实关系,推动循名责实的变革之路,认同危机是不可能在现有框架内得到解决的。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曾说过:“我们现在虽有中华民国之名,尚无中华民国之实,循名责实,这就是今天的工作”――善哉斯言。这句话表明,既懂得革命的政治学,也懂得改革的政治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循名责实
循名责实,也是今天的任务。
所谓“循其名,责其实”,归根结底无非是说,“知其常以达其变”。就政体而论,首先的一个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究竟是一个单一政体国家,还是一个混合政体国家?如果中国是一个单一政体国家,为什么这个国家能够承受前后两个30年如此巨大的、天翻地覆的变化?如果中国不是一个单一政体国家,那么这个国家60年一以贯之的东西又是什么?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本质?如何是“人民共和”?共和的本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原旨又是什么?
而要讨论共和国60年历史背后的总体国家意志,就不能不从宪法谈起。新中国历经60年,前后有四部《宪法》,现行的八二年《宪法》虽然从理论上代表的只是1982年以来的共和国原则,但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的基础却在1954年《宪法》――这是1982年主持宪法修改工作的彭真根据邓小平的指示精神曾明确阐明的修宪原则;而五四年《宪法》的序言也曾指出,“这个宪法以一九四九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也就是说,中国的国家性质在1949年的《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之间是有明确的继承关系的。
但是,按照现行宪法的精神,中国的国体是社会主义国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1949九年的《共同纲领》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
这说明了什么?
我以为,最为直接的理解就是,中国的人大和政协其实并不只是两个现实存在的政治组织,而且也是两个宪法、两种政体安排的产物。
三、铁的必然性
当然,我们可以说,五四年《宪法》颁布之后,政协已经不再是权力机关,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只是所谓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当代中国实际政治的运作中,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对人大没有制衡作用,对主持协商的事项也没有批准或决定的权力,大概属于中国国家结构里比较典型的有职设、无职效的组织机构。但如若尊重中国宪法的历史性,政协作为前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位置就不是没有意义的。更为重要的是,在政协与人大之间存在的组织机构层面的区分之后是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无论从历史经验和现实经验的角度来看,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张力都是共和国政体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其现实效力直至今天也并没有消失。
当然,这一点须得重新理解新民主主义理论才能够体察。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中国共产党人独有的理论创制,它很可能也是马克思主义来到中国之后最为重要的本土理论创制。我们今天对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创新性或许已相当隔膜,这是因为,我们只把它当作意识形态教条,不理解其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理论意义。
新时期以来,不断有人重提新民主主义,但要么是不着要领,要么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往往一厢情愿地以为新民主主义的要义在于民主,但是,“民主”二字用在这里实在是偏离原旨的叙述。只要对新民主主义理论有所体察,就应当知道其关节点不在民主,而在领导权。如果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描述新民主主义,其基本观点毋宁是如下两点:一、政治状况与经济状况的分离;其二,政治的领导权。这两点放置于今日,难道不仍旧是指导性的社会原则?
从革命到建设,与其说历史是相似的,还不如说,历史有其铁的必然性。对此,我们与其流于感叹,不如试着去理解。
四、《新民主主义论》的论证
理论问题,固然会转化为意识形态问题,但归根结底还是理论问题。
从表面上看,新民主主义与旧民主主义的区分在革命时期是一个斗争策略和政治策略问题,但只要回顾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论证前提,尤其是《新民主主义论》的论证过程,其论证结构包含的东西可能比它的结论还要重要。为什么《新民主主义论》原来的题目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为什么被视为新民主主义的开端?为什么从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历史定位中能得出统一战线的必要性?这些问题只有回顾其论证才能得到解决。
在我看来,新民主主义理论的论证至少有三点值得注意:
1.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从国际政治经济的格局视野下观察一国政治经济现状的理论
实际上,《新民主主义论》关于“无产阶级何以能够领导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这个问题有过一个极为关键的论证。文中指出,“任何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如果发生了反对帝国主义,即反对国际资产阶级、反对国际资本主义的革命,它就不再是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而属于新的范畴了;它就不再是旧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而是新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即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了”。也就是说,只有以世界革命为背景,方可理解一国之中的政治经济状况。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即我们今天所谓后发展中国家,其革命的性质首先取决于与帝国主义或国际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这也是为什么新民主主义革命既没有上溯到辛亥革命也没有下延至五卅运动,而偏偏要以五四爱国民主运动为开端的根本原因所在。
不止于此,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早已明确指出,“这种革命正在中国和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发展起来,我们称这种革命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意味着,体现着现代中国自身历史逻辑的新民主主义道路,也是殖民时期的后发展中国家即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普遍历史道路。
2.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大背景下,一国可能出现政治状况与经济状况的分离
此前由共产国际提出的民主主义的国民革命理论,表面上考虑到了中国的实际状况,认为中国作为后发展中国家需要首先进行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但是,由于它囿于传统马克思主义范式,认为政治状况必须适应于经济状况,所以,才有或左或右、时左时右的表现(王明是典型)。由于没有认识到中国革命的性质所带来的理论突破,这种情况的出现几乎是必然的。
从表面上看,新民主主义理论最为重要的贡献是提出了国民革命的领导权问题,但如果我们退一步看它的实质,不妨认为,新民主主义的理论核心其实是这样的一种观点,即认为“在国际政治经济的格局背景下,一国往往会出现政治状况与经济状况的分离”。甚至不妨说,政治/经济状况的分离,是后发展中国家的常态!――这也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真正要义所在。政治上由无产阶级团体领导,经济上是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经济形式,历史证明,这一经过“大风大浪”考验才得以认识的新民主主义命题,经过了种种历史误会,经过后起的一次又一次“大风大浪”,到了今天仍旧是最足以说明中国现状的基本命题。
3.政治力量与经济力量的平衡――统一战线的产生
正因为政治的主导力量与经济的主导力量并不是同一个阶层,统一战线才是必要的:中国革命所建立的国家既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也不是由无产阶级掌握所有权力的无产阶级国家。在确立革命领导权前提之下,权力必须被分享,也只能被分享。在单一政体形式下,只要主导性力量是单一的,是不存在统一战线的问题的。但是,对照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国体理论的表述,如果说社会主义中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新民主主义中国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那么,很显然,新民主主义并不是一种单一政体,而是以统一战线为核心的混合政体或均衡政体。
对于新民主主义这样一个政治与经济相分离、政治主导力量与经济主导力量并存的社会形式来说,混合政体或均衡政体是唯一的政治选择。
五、均衡政体的政治现实性――功能界别
新民主主义理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以及政治协商制度是三位一体的东西。说社会主义是单一政体,新民主主义是混合政体或均衡政体,还只是理论上、字面上的思辨问题。但是这种混合政体的模型一旦落实在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上,就产生了与单一政体模式下相当不同的政治组织模式。
实际上,新民主主义理论形成的时期差不多也是解放区以统一战线为基础的进行政权组织试验的时期。比如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推行的“三三制”,就是一种很典型的混合政体、均衡政治、分享权力的实验。“三三制”之所以没有被认真对待,是因为长期以来,统一战线似乎只被理解成一种政治策略,一种与武装斗争相配合的、分化瓦解敌人对手的策略斗争,以至于最后共产党人自己也对此将信将疑。但是,只有在尊重历史规律的前提之下,才能谈到正确的策略。策略之所以正确,往往是因为它遵循了历史的必然性。统一战线工作提出的“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拒绝“关门主义”、“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等等主张与其说是一种纯粹的策略性主张,不如说是共产党人从“大风大浪”里走来的对政权基础和代表性的再认识。因此,必须要把作为策略的统战和作为本体的统战加以区分――作为本体的统战是由新民主主义政体所决定的,绝对不是一时之策;相反,那些曾经被视为政策策略的东西反而会在历史中沉积下来,成为某种的原则性成分。
“三三制”是中国共产党主导的第一次以统一战线为基础的政权试验,在实验的过程中,为了让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应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让他们尽可能地参与进来,保持一定的比例,并没有诉诸平等代表权的安排。除了策略方面的考虑之外,由于统一战线要追求更广泛的代表性,要求尽可能地照顾到方方面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所以才形成了一种固然不合“平等代表权”,但实际上却比“比例代表制”更加照顾小团体利益的组织形式。
“三三制”的实验作为一种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不仅取得了很好的政策效果,争取到一部分地方乡绅的支持,建立了一个包容性更强、代表性更加广泛的政权,更为重要的是,它对中国共产党后来组织统一战线政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简单来说,最直接的影响是,无论人大还是政协的构成,后来实际上都在区域制之外引入了“身份制”或“界别制”,除了党员、派、群众的比例关系之外,还有士农工商学兵等界别区分(比如说,有党派单位、团体单位和界别单位)。人大同时采用界别制和区域制,这多少会产生一些冲突,但对政协来说,界别制却是唯一的组织原则。政协的组成与我国港澳地区实行的“功能界别”选举有异曲同工之处。虽然政协采取的是协商举荐的制度,港澳地区实行的是以团体为单位的“功能界别”选举制度,但只要采取了“功能界别”的区分,就一定会出现类似的情况。
当时主持晋察冀边区工作的彭真曾对“三三制”加以总结说道,“在法律条文上规定“三三制”,是和真正的平等普选原则相违背的”;今天,类似的指责也出现在港澳地区“功能界别”选举制度上,这些人也认为功能界别的组织形式违背了平等普选的原则。
但与此相对,新加坡的郑永年先生则提出了另一种思路。在他看来,普选的功用是保障人民的民利,而功能界别则是基于社会各阶层相互制衡的需要。他认为,“问题不是取消功能界别,而是要改善和改革功能界别制度……功能界别的存在,不应当是像一些学者和政治人物所说的是民主的倒退,而可以成为民主的改善和改进。从改善民主的角度看,功能界别不应当是临时的安排或者转型期间的安排,而是要把此安排进一步制度化,成为未来民主政治的内在一部分”。
笔者认为,政协的问题与香港“功能界别”的情况极为相似,中国社会并不缺少民粹主义的传统,问题在于,我们很难形成利益团体之间的磋商协调、社会各阶层间相互制衡的机制。但是,今天中国社会的基本形态演化恰恰是诸多利益团体的分化,例如经济上的政企分开,又比如在城市拆迁过程中出现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与拆迁公司、拆迁估价机构等等组织机构的分化。解决此类社会问题,单纯通过强化政府行政职能或者单纯通过民粹主义的方式都不是好的解决方式。在利益分别和职能分别已经出现的情况下,就应该承认利益代表者的差别,承认“共同而有区别”的人民利益格局,把人民中各个利益团体之间的均衡放在政治治理的第一位,并通过功能界别的组织形式在代议制机构内予以安排,才是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的良治之道。
当然,要推进循名责实的改革,一方面需要解决有职设无职效的问题,另一方面也需要解决有职效无职设的问题。目前的政治协商制度由于不涉及立法权,它事实上行使的是谏议权,类似于中国政治传统文化的公议与清议,而如果给予政治协商会议以监督、问责或者接受述职的权力,并且依据功能界别的组织形式安排政治协商制度,那么,职设和职效、代议制与社会利益团体、名与实就有可能得到融贯统一。在这方面,政治协商制度是大有可为的。“风起于青萍之末”,利益格局的整合并不一定需要大动干戈,只要利益表达得以理顺,只要“共同而有区别”的利益格局在一个协商共进的局面中得到表达,有时候一个重新发挥其效用的政治组织往往有四两拨千斤之效。
六、人民共和:从和谐社会到均衡政体
总体而言,无论是哪一种政治制度,其基本核心都是要促进人民的共同福祉、协调人民内部的矛盾、实现政府和人民的上下沟通。这是和谐社会的民本政治的核心所在。判断政治体制的现实意义,只能从这三个标准去看,不能采取任何一种教条的方式。
如果说全国人大是由平等普选的原则所决定,那么全国政协恰好可以向功能界别的制度安排发展。这两者之间在组织制度上的区分,也恰好构成了共和国在社会主义和新民主主义之间形成的张力。社会主义是“人民性”的代表;新民主主义的混合政体和均衡政体则是共和主义传统的经典形式,可以名之为“共和”体制,合而为一即是“人民共和”的制度。这种以人民性为主导的均衡政体既是共和国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的合题、是社会主义与新民主主义的合题,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原旨所在。它所要体现的不仅是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也是尽可能多数人民的广泛联合,既可以说是共识的民主即“共同而有区别”的人民利益格局的实现,也可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共和”体制的现实化――所谓“循其名,责其实”,恰在此处。
关键词:国家干预主义政策;新自由主义政策;民主转型;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D0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973(2011)01-0081-05
PolicyAdjustmentsandDemocratizationinMexico
XuMing
(GovernmentSchool,Pek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Abstract:ThedemocratizationofMexicanoneParty-dominatedauthoritarianregimeisgradual,long-termandpeaceful.Thereasonwhyitexhibitedthesecharacteristicsisthatthegovernorsusedbothpolicyadjustmentsandpoliticalstructurereforms.Indetail,thePRIshapedthepeculiardemocratizationwaybyStateinterventionpolicies,New-liberalpoliciesandpoliticalstructurereforms.ByexaminingtheprocessofMexicandemocratization,italsoindicatesthatpublicpolicyisneglectedinresearchingdemocratizationforalongtime,butitisanimportantperspectivefortheresearchers.
Keywords:stateinterventionpolicy;new-liberalpolicy;democratization;legitimacy
虽然在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的政治图景呈现出周期性的政变、动荡、混乱和无序的背景下,墨西哥革命制度党保持着长期的一党执政,实现了墨西哥政治上的稳定,为其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之后,墨西哥与其他拉美国家一样出现了政治上的变革,开始向民主体制转型。与大多数拉美国家转型所不同的是,墨西哥的民主转型更为平和、更少冲突,而且其民主转型也持续了更久的时间——从1976年波蒂略总统的选举改革到2000年福克斯当选总统实现政权的和平更替,墨西哥的民主化用了24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墨西哥的政治结构是如何演变的?它的民主转型为什么会历经这么久的时间?又为什么更为平和、较少冲突?笔者试从政策调整的角度对这些问题作出解答。
一、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与墨西哥的民主发展
墨西哥稳固的威权统治建立在劳工、农民和大众部门(主要是中产阶级、小商人、政府官僚和知识分子)对革命制度党的支持之上。20世纪70年代之前,虽然也有零星的抗议和骚乱,但是由于50年代至70年代进口替代工业化政策的成功,这三大部门的大多数社会成员均能从持续的经济增长中获益。革命制度党因此也获得了足够的政治合法性,墨西哥的政治局势显得相当稳定。但是这种稳固的统治在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时候,逐渐发生了变化。1968年,受古巴革命影响的青年学生在墨西哥城的特拉特洛尔科商业区举行游行,墨西哥当局在事前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对学生实施了暴力镇压,造成200多人死亡和几百人受伤的特拉特洛尔科事件。米德尔布鲁克认为,这次事件表明快速成长的中产阶级通过传统的方式不能轻易地被吸纳进现存的政治体系;抗议运动虽然要求民主化和新的政治参与机会,的确显示了对于现存政体严重的潜在威胁,但是它没有立即挑战墨西哥统治的劳工和农民基础。146但是,昆夫曼认为这次事件的深层原因是不断增加的收入差距、持续的乡村饥饿、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在经历快速发展后遭到的瓶颈以及部分政治精英对这些问题的关注。他指出这次事件表明墨西哥的威权政治体系遭遇到了严重的合法性危机,需要进行广泛的社会经济改革。284事实上,1968年及其之后,墨西哥城市地区频繁出现恐怖主义团体的活动,农村也不断发生农民游击运动,工人和农民对于现存政治体系的不满通过极端方式进行发泄。因此,特拉特洛尔科事件绝非是墨西哥中产阶级不满的表达,它昭示着墨西哥的威权统治基础遭到了严重侵蚀、政治合法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墨西哥革命制度党要维护其一党统治的地位,必须有效地应对合法性危机,重新建立工人和农民对于现存政治体系的支持。为此,墨西哥的威权主义政治体系采取了一系列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以消解工人和农民的不满。1970年,被认为是1968年特拉特洛尔科惨案主谋的埃切维里亚成为墨西哥第五任总统。为了消除特拉特洛尔科事件给自己留下的负面影响,重新建立革命制度党威权统治的合法性,埃切维里亚开始实施“分享发展计划”。他于1973年9月提高了工人的工资,并对基本消费品的价格进行控制、对大众消费进行津贴,以确保工人的生活水平能够得到改善。他成立了全国人民生活必需品公司,用以调节基本的商品市场、保证低收入消费者可得到基本商品、并增加贫困农民的收入。埃切维里亚政府还制定了农村整体发展计划,用联邦预算的20%(20世纪40年代以来最高的数字)支持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并在农村地区实施土地改革,希望无地农民都能够拥有自己的土地。对于外国资本和跨国企业,埃切维里亚在1973年通过了新的法律加以整顿和限制;国内许多较弱的小公司则被政府购买下了全部产权,国有化步伐加快。通过这一系列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埃切维里亚恢复了与劳工组织的友好关系,转移了农民对于现存政治体系的不满,墨西哥的威权统治似乎也度过了1968年以来合法性危机。但是,埃切维里亚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在政治上招致了中产阶级和私人部门等右派力量的严重不满,他们联合抵制了埃切维里亚1972年改革税制、增加财政收入的方案,并以资本外逃的形式进行抗议。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在经济上导致了严重的财政赤字、通货膨胀、经济衰退等宏观经济问题——在埃切维里亚任期的1970年到1976年,墨西哥的货币供应量年增长了约18%,联邦赤字增长了6倍,物价每年上涨约22%。143。正如昆夫曼所指出的那样,埃切维里亚低估了在墨西哥政治系统中存在的分配矛盾和冲突,他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虽然取得了暂时的成功,但是却增加了政治上的分化和对立,并导致了更加严重的经济问题。285
如何解决国家干预主义政策所产生的宏观经济不稳定和中产阶级、私人部门的不满,同时又保持工人和农民的政治支持,成为埃切维里亚的继任者——波蒂略总统所面临的巨大难题。波蒂略总统上台后,试图通过在经济上终止国家干预主义政策,解决宏观经济不稳定问题;在政治上进行改革,解决工人、农民、中产阶级和私人部门对于政权的支持问题。为此,他首先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签署了三年稳定经济计划,答应实行紧缩政策、削减公共开支、减少预算赤字,限制外债规模、控制货币流通量、确定工资增加的最高限额和实现对外贸易自由化。然后,他在1977年12月进行了政治结构改革,颁布了《政治组织和选举程序法》。这次改革放宽了对政党登记程序的限制,只要在任何全国性选举中获得总选票1.5%,或拥有6.5万名成员的政党即可获准登记;把众议院的席位增加到了400席,其中300个席位由简单多数票选举产生,100席以比例代表制加以分配——实质上扩大了政治反对派在众议院中代表数。这次改革还扩大了反对派政党和反对派候选人使用大众传媒的机会。波蒂略总统紧缩公共开支的经济政策在其执政的第一年就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财政赤字从1976年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1%降到1977年的8.8%;同期,通货膨胀从45%降到了21%,出口增长了33%,进口下降2.4%。38但是,紧缩政策的实施也意味着终止了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减少了农民和工人从政策中获得的有形好处。波蒂略总统的政治改革被看作是墨西哥威权政体自由化的开端,推动了墨西哥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墨西哥的威权体系从内部开始松动。另一方面,这次改革把中产阶级和私人部门暂时吸纳进了改革后的政治体系,增加了墨西哥威权体系的适应性与合法性。不过这次政治改革并没有完全达到提升社会公众政治支持的预期的目的。这次改革的主要受益者被证明是保守的国家行动党,在调整后的选举制度下,商业精英和中产阶级在政治上获得了更多的利益表达途径,他们的支持使国家行动党在北部地区迅速成长为一支重要的反对力量;但是工人和农民等左翼力量并没有从这次改革中获益。285实际上墨西哥的劳工协会意识到新的选举程序将会挤压他们原有的利益表达空间,但是他们又无法立即运用新的利益表达途径,所以他们一开始就反对这次选举改革。132总的看来,波蒂略总统上任初期的政治经济调整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是没能维系住工人和农民的政治支持;潜在的合法性危机依然是他面临的迫切问题。如果不是发现了丰富的石油资源,波蒂略或许根本无法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工人、农民的合法性支持之间建立平衡,墨西哥的威权体系在其统治期间必然遭到更大地冲击,政治结构的调整和民主化也可能加速。但是,1978年大规模石油资源的发现使波蒂略避免了在两难之间作出选择。利用石油资源获取的巨大财政支持,他不再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实现财政紧缩和自由化,而是重新拾起了他原本抛弃的埃切维里亚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波蒂略对银行实施了国有化,以加强对国家经济的干预;在对外贸易中实施保护主义,继续推行进口替代的发展战略;并且不断扩大在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上的公共开支;他还在1980年开始实施“墨西哥粮食体系”计划,把石油收入的一部分用以发展农业和农村。由于石油战略引发的经济增长和政治结构改革对右派力量的吸纳,这一系列政策在没有引起中产阶级和私人部门不满的情况下再次建立了工人、农民的政治支持。石油资源的发现似乎巩固了墨西哥的一党制威权统治。
二、新自由主义政策与墨西哥的民主发展
波蒂略总统以石油繁荣为前提实现了经济上的发展和政治上的稳固,但是他严重依赖石油出口和过渡扩张的公共开支政策也使墨西哥背负上了巨额外债——墨西哥的外债总额节节攀升,从1976年的258亿美元、1979年的397亿美元直至1982年的860亿美元40。因此,当1981年国际石油市场价格下跌时,墨西哥无可避免地出现了巨额贸易赤字和债务危机,并引发了严重的经济衰退。1982年,墨西哥货币持续贬值,通货膨胀率高达98.8%,200多亿美元短期债务到期,波蒂略被迫宣布停止偿还外债。在这种状况下,自埃切维里亚以来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已无法实施,通过经济上过度开支解决政治合法性危机的战略也已经走到了尽头。120
波蒂略总统的继任者,1982年12月上台的德拉马德里总统开始实施一系列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应对严重的经济形势。他最初的改革重点放在财政政策和外部债务的调整上,主要措施包括削减公共开支,压缩贷款、增加消费税、限制进口、加强对工资的控制、放开国内市场价格、调整商品价格和劳务费、确定正利率以避免资金流失、贬值本国货币、进行外债谈判以延期偿付债务和利息并获取新的贷款等。随后,他进一步扩展了其新自由主义政策,加入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分五年逐步降低关税税率,出口限制也逐渐减少;放宽了对外资的限制,吸收更多的国外资本参与墨西哥的经济发展;他还实施了大规模的私有化,许多国有企业被出售。德拉马德里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在经济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减少了外部债务、降低了通货膨胀率,非石油产品出口增加、外逃资本开始返回。但是,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实施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代价的主要支付者是工人。“在整个1983年,通货膨胀上升了70%-90%,但是工人不得不满足于增加约25%左右的工资……工人阶级的购买力以每年15%-20%的速度下降。”158而且贸易自由化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使大量工人丧失了工作岗位。与此同时,德拉马德里为配合其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实施,大大降低了官方劳工组织的重要性,并一改埃切维里亚与波蒂略以来对私人部门评批和谴责的态度,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安抚企业界的措施,建立了国家、私人部门和外资部门的三方联盟。他还竭力争取了军人力量的支持。这导致了工人与政府部门之间严重的紧张关系,墨西哥威权体系的合法性再次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直接表现为,革命制度党在1982年到1983年的地方选举中失去了对五个州和六个中等城市的控制权。为了缓和新自由主义政策招致的合法性危机,德拉马德里总统在1986年底决定修改《政治组织和选举程序法》,希望通过政治结构改革把反对力量吸纳进威权体系之中。新的选举法规定所有合法登记的反对党在联邦选举委员会中都有自己的代表,以监督该委员会的工作,保证选举结果的公正;联邦众议院的席位从400席增加到500席,其中200个席位按比例代表制产生;参议院每三年改选一半,以保持参议院政策的连续性。这次改革进一步推动了墨西哥民主政治的发展,但是它并没有达到稳固威权统治的目的。因为在选举改革后不久,革命制度内部以卡德纳斯为首的左翼力量反对德拉马德里的新自由主义政策,认为它违背了墨西哥革命民族主义、主权、正义的精神遗产;从革命制度党中分裂出来成立了左翼政党国家民主阵线。革命制度党这次严重的分裂不仅从内部打击了墨西哥的威权体系,而且为没有政治和经济资源可以依赖的工人与农民提供了发泄不满的途径。他们迅速聚集在卡德纳斯及其政党周围,支持卡德纳斯成为墨西哥总统。在工人和农民的广泛支持下,卡德纳斯取得了巨大的胜利,赢得了1988年总统选举票数的31.1%;革命制度党的候选人萨林纳斯只是以50.7%的微弱优势继任总统。而且普遍认为这样的胜利还是靠赤裸裸的操纵选举获得的。尽管德拉马德里对选举法规做了改革,选举革命制度党通过令人信服的选举胜利合法化,但其统治的能力仍然开始恶化。这次选举结果表明墨西哥的威权体系再次陷入了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之中。而合法性危机的直接原因毫无疑问是德拉马德里总统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如何对待新自由主义政策,怎么度过合法性危机,也就成为德拉马德里的继任者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依靠微弱优势登上总统宝座的萨林纳斯,为了度过德拉马德里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导致的合法性危机,再次诉诸于政治结构改革。1990年,萨林纳斯颁布了新的选举法,该法规定设置新的选举机构——联邦选举院,并由专门的公务员负责联邦选举事务。联邦选举院的设置使得各级选举工作不再完全操纵在政府和执政党手里,增进了选举的公正性。1993年,萨林纳斯又进行了宪法改革。新修改的宪法规定,参议院议员的名额由原来的64位增加到128位,且3/4的参议员由相对多数制选出,1/4的名额分配给第一大反对党。这一规定扩大了政治反对派的活动空间,限制了革命制度党的权力。新宪法还规定任何一个政党在众议院中的席位数不能超过315个(总席位500个)。这项规定实质上限定了总统的权力,因为总统修改宪法需要2/3以上的议员通过,执政党在联邦议会中将遭遇到反对党的有力挑战和制约。新宪法最后规定,选举结果由联邦选举法院宣布,而不再由参众两院自行确定,以保证选举的公正性。但是在经济上,萨林纳斯坚持并推进了新自由主义政策。他与美国、加拿大签订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降低关税,推进贸易自由化;加快了私有化的步伐,减少对国家经济的干预;对外资更加开放,允许证券资本进入;继续遏制工资的增加;并制定了新的偿还外债计划。萨林纳斯的策略是通过政治结构改革增强威权体系的合法性,为其经济上的新自由主义改革服务,最终通过足够的经济增长解决削弱反对派,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墨西哥威权体系的合法性危机。不过,萨林纳斯意识到了单纯的政治结构改革并无法获得工人和农民的政治支持,为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实施奠定基础——德拉马德里同样进行了政治改革,但是新自由主义政策导致的合法性危机并没有缓解。因此,他在坚持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同时,也对公共财政政策作出了调整。主要表现为增加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公共财政支出。到1991年这方面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26.5%,与1988年的14.2%相比得到了大幅度地提升。217此外,萨林纳斯设置了大规模的反贫困官僚机构。这个机构吸纳了大量的传统地方政治精英加入,为城市和农村的贫困人群谋取一定的利益;希望重新建立威权政府和工人、农民之间的联系,扩大革命制度党的联合和选举基础,应对选举改革造成的政治冲击。143-166萨林纳斯调整公共财政政策以及设置反贫困机构这两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墨西哥威权体系的合法性危机,使萨林纳斯的任期内基本上保持了政治的稳定。但是,政治结构改革并没有按萨林纳斯所希望的那样为墨西哥的威权体系带来合法性;政治结构的民主化改革提升了右派力量通过合法途径冲击威权体系的能力,他们不断从体系内施压加压力,要求新的民主化改革,更为重要的是,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深化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墨西哥的经济增长速度在在1993和1994年只有0.4%和0.2%。而经济增长的停滞直接激化了长期以来新自由主义政策导致的公众不满,1994年1月(萨林纳斯任期的最后一年),恰帕斯州发生了反对政府的农民起义。正如皮勒尔所指出的那样,恰帕斯州农民的这次起义虽然打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旗帜,但深层原因是存在于恰帕斯州和墨西哥其它地区的不公正和缺乏真正的民主。122墨西哥的威权体系开始经历前所未有的合法性危机。
三、政策窘境与墨西哥的民主转型
萨林纳斯的继任者塞迪略,以历史新低48.77%的得票率成为墨西哥的新总统。他上任伊始,恰帕斯州的农民起义军因为恰帕斯州总统选举中存在舞弊行为,再次发动斗争;并成功地突破政府军的封锁,渗透到城市地区,墨西哥整个社会为之震惊。动荡的政治局势和长期以来新自由主义政策酝酿的经济后果最终引发了1994年年底的墨西哥金融危机。这次危机使比索贬值了一半、墨西哥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下降了6.9%,工人和农民持续下降的生活水平更加恶化。塞迪略极力采取措施应对这场金融危机,但是他受到了国会中反对党的怀疑。虽然在美国政府的援助下,塞迪略最终使墨西哥度过了金融危机,恢复了经济稳定。但是墨西哥威权体系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在这次危机中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欺骗和无能成为革命制度党威权统治的标志。如何解决日益严峻的合法性问题?选择埃切维里亚和波蒂略的国家干预主义政策,还是继承德拉马德里和萨林纳斯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但问题在于,无论是左派的政策选择还是右派的政策调整,在缓解合法性危机的同时都埋下了更大合法性危机的根源。而且工人、农民、中产阶级和私人部门在经历从左到右、成效不大的政策调整后,已经很难再信任威权政府的任何政策努力。塞迪略深切地明白,经济上的任何政策选择都已无法解决墨西哥威权体系面临的复杂问题,他面临无计可施的政策窘境。
不过,墨西哥威权体系的历任总统稳固合法性的工具不仅是经济政策调整,还有政治结构改革。塞迪略作出了破釜沉舟的选择。他约见了民主革命党、国家行动党、工人党等墨西哥三个主要反对派的领袖协商政治改革问题。这四个政党首先于1995年1月签署了“全国政治协议承诺”,答应对不平等的选举制度进行改革。然后经过长达19个月的谈判协商,四个政党于1996年7月达成协议并签署了《为促进决定性的选举改革修改宪法的建议》。随后,墨西哥参众两院通过建议对宪法进行了修改。这次政治结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任何政党在众议院中的席位不能超过300席,即总席位500席的60%;从1997年开始,参议院128个席位中的32席按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政府不能干预选举机构,内政部长不再主持联邦选举委员会,该委员会将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各政党的活动经费和竞选费用将主要靠公共机构提供,而不是靠私人机构提供,法律将规定适当比例并确定竞选费用的最高限额,对经费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最高法院主管选举,联邦选举法庭由司法权主管,有关宪法分歧的诉讼由最高法院解决;联邦区或首都的行政长官从1997年开始由直接选举产生,联邦区代表亦自2000年始由公众直接选举产生。“以前的政治改革只是在革命制度党牢牢地控制政权的条件下减少了选举的欺骗性、增加了反对派在政治体系内的代表性,但是1996年的政治改革前所未有地放开了对政治权力的竞争,为反对派通过竞选选民的选票获取政权铺平了道路”。77-97而且,这次改革使墨西哥总统不能再控制立法和司法部门,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框架。因此,塞迪略在政策窘境下的政治改革选择基本上使墨西哥的一党制威权体系完成了向多党制民主体系的转型,墨西哥的政治体系发生了质的变化。这种宪法和规范层面上的转变很快在实践中得到了检验。首先是在1997年的中期选举中,革命制度党只获得了500个众议院席位中的238个,历史上第一次失去了对众议院的控制权,并且失去了第一个选举产生的联邦区行政首长。其次,在2000年的总统大选中,革命制度党的总统候选人拉瓦斯蒂达输给了国家行动党和墨西哥绿色生态党的联合候选人比森特·福克斯;革命制度党在执政71年后失去了对国家政权的控制,墨西哥在事实上完成了从一党制威权体系向多党制民主体系的转型。
四、结论
考察墨西哥漫长的民主转型历程,可以发现墨西哥革命制度党无法有效地赢得工人、农民、中产阶级和私人部门的政治支持,丧失了政治上的合法性是墨西哥巩固的一党制威权体系最终演变为民主政治体系的根本原因。墨西哥从威权体系向民主体系转型的政治结构演变围绕着选举制度的改革渐进展开,经历了漫长的时间,并表现为总体平和、较少冲突的特征。而之所以出现这样不同的民主转型路径,主要的原因在于墨西哥的威权统治者综合运用了政策调整和政治结构改革这两种缓和合法性危机的工具。在合法性危机激化的条件下,调整政策,满足主要反对者的利益诉求,缓解政治压力,延续威权统治;而在政策资源有限、政策调整无法达预期目的的条件下,对政治结构进行改革,增加公众对政治体系的认同度。政策调整和政治结构改革的配合运用,避免了威权体系的立即崩溃;但是政治结构改革又逐渐使威权体系发生变化,最终完成了向民主体系的完全转型。这也是墨西哥民主转型经历了漫长时间的主要原因。从另一个角度看,政策弹性的存在、利益重新分配的可能,减少了公众诉诸于暴力满足需求的冲动;经常的政治结构的变革容纳了有组织的民主派斗士,使他们倾向于选择在体系内的和平斗争。墨西哥威权体系的民主转型也因此呈现出总体平和的特征。威权统治者在面对合法性危机的状况下对于公共政策的调整,是墨西哥民主转型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对于民主化或民主转型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两个角度,一个是宏观的决定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结构决定了民主化的发生和转型;一个是微观的过程论,认为民主化主要是政治精英之间博弈选择的结果。但是宏观的决定论无法解释民主化发生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路径;微观的过程论又难以理解民主化发生的内在动力和根本原因。虽然也有学者试图对两者进行折衷,但鲜有成功。通过对墨西哥民转型过程与其间政策调整的考察分析,可以发现,公共政策是长期以来被民主化研究忽视的一个面相。事实上,宏观的社会经济结构正是以限制政策选择的空间和范围的方式对政治精英的行为和民主转型的过程发生影响;而政治精英则通过公共政策的选择和调整应对宏观的社会经济条件对政治过程的影响;并且微观的博弈过程不仅是围绕着具体的政治制度安排展开,更是围绕着政策调整和选择展开——毋宁说首先是围绕着政策调整展开,进而才是对政治制度安排的博弈。因而,对墨西哥政策调整和民主转型研究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公共政策是研究民主化的一个重要角度和切入口,它是宏观要素和微观过程的结合点。对于转型期公共政策的分析有益于更加清晰和全面的理解威权主义政体的民主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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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发展充满了辩证法,理论上的逻辑论证不能限制现实生活的发展。社会主义革命不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而是在东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首先取得了胜利。这样,怎样认识、处理社会主义价值与它的实现基础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即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成了每一位后继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无法回避、绕开的问题。列宁从社会主义实践固有的规律性出发,对上述问题作出了极富创造性的求解,从而大大充实、丰富、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一、从“战时共产主义”到新经济政策
应该说,列宁和俄共(布)在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上是有一个探索过程的。列宁不是民粹主义者,他明确表示过在夺取政权以后,社会主义得以确立的主要方面是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建国初期,他还提出过“从商品生产的发展,向资本主义的过渡以及发展为社会主义这个总的基础出发”的设想。但总的说来,在十月革命前后,列宁对客观条件的制约作用的认识是不足的,在他的思想中,确实存在着急于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直接过渡,或者说急于实现社会主义价值的倾向。在《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即《四月提纲》)、《国家与革命》中,他都提出要废除军队、警察、官吏,一切公职人员只领取普通工人的工资,土地、银行收归国有,实行工人对经济活动的监督,等等,并把这些说成是巴黎公社的经验。在这里,急于过渡的倾向是显见的。十月革命后,这种倾向的集中表现是“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行。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现实层面上是作为列宁和党克服眼前困难的应急措施实行的,同时,这些措施也反映了列宁和党内许多人当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反映了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政策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这种设想后来逐渐成了党的主导思想。从时间上看,从1919年3月俄共(布)起,列宁和全党就已不再把“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看作应急措施,而是把它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应采取的涉及所有经济领域的完整经济体制。用列宁后来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列宁选集》第4卷第57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正是出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国内战争胜利结束后,“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不但没有终止实行,相反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和强化,这就导致了苏维埃俄国巨大的政治、经济危机。工人罢工、农民暴动普遍出现。特别是喀琅施塔得水兵叛乱,暴露出了旧体制存在着严重缺陷。对此,列宁指出:“目前的这种状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列宁全集》第41卷第52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原因何在?他敏锐地指出,以余粮收集制为核心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造成当时严重危机的根本原因。列宁认识到,在一个小农国家里,在大生产不很发达的情况下,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在经济上是不可能的”(同上书,第70页)。“现实生活说明我
们错了”(《列宁选集》第4卷第57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我们在经济进攻中前进得太远了,……向纯社会主义形式和纯社会主义分配直接过渡,是我们力所不及的,如果我们不能实行退却,即把任务限制在较容易完成的范围内,那我们就有灭亡的危险。”(同上书,第720页)在列宁看来,这种危险不仅来自苏维埃政权将丧失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而且来自工农联盟的即将瓦解。这样,实行“退却”,“通过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已经绝对必要了”。(同上书,第660页)
那么,如何“退却”?新的途径又在哪里?1921年3月,苏维埃俄国开始实施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内容包括: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数额大大低于余粮收集制的征购数;发展商业,允许私人资本主义商业的存在和发展;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制定新的工资条例,废除平均主义的实物供给制;改革工业管理体制,设立国家计划委员会,在企业中推行经济核算制;等等。从价值观意义上看,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列宁扬弃了抽象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开始正视在一个农民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在此之前,列宁虽也说过落后国家开始无产阶级革命比较容易,完全建成社会主义则比较困难,但这主要是作为理论上的完整性而提出的,他的着眼点在于论述落后国家进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可能性。列宁真正从现实意义上认识到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比较困难”,是实践证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无法继续下去的时候。
列宁在总结新经济政策实施一年的经验时指出:“新经济政策的基本的、有决定意义的、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使我们开始建设的新经济……同千百万农民赖以为生的农民经济结合起来”(同上书,第662页),“同农民群众,同普通劳动农民汇合起来,开始一道前进,虽然比我们所期望的慢得多,慢得不知多少,但全体群众却真正会同我们一道前进。到了一定的时候,前进的步子就会加快到我们现在梦想不到的速度。”(同上书,第664页)
在这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速度“慢得不可估量”,乃是出于非常现实的强制,而列宁接受这一慢速度,表明他对现实的正视。
同样,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也是出于现实国情而提出的思想。列宁说:“虽然大工业转到国家手里,靠它供给农民产品的尝试还是没有成功。既然这一点办不到,那么在农民和工人之间,即在农业和工业之间,除了交换,除了商业,就不可能有别的经济联系。问题的实质就在这里。”(《列宁全集》第41卷第334页,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关于利用资本主义,列宁说;“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列宁选集》第4卷第51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相比于激进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新经济政策的实施是一个“退却”。但是列宁并不把新经济政策简单地看成是一种应急的权宜之计。他说:“决定下来的这一政策是认真的和长期的”(《列宁全集》第41卷第347页,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这意味着,列宁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俄国这样的农民国家,在国民经济命脉掌握在无产阶级国家手中的条件下,向社会主义过渡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策。这里深刻地体现了列宁对建设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重视。
但是,实行新经济政策,重视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建设,是否就是“放弃社会主义”,“将走向通常的资本主义国家”?换言之,它把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实现是推远了,还是拉近了?当时俄共(布)党内有过激烈的争论,一些同志,包括参加共产国际的一些外国同志,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实行就是放弃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目标的推远甚至失落。时至今日,一些学者还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加剧了”“列宁主义政治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目标之间的不一致”,它“仅仅保证了一个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莫里斯·迈斯纳:《与马克思主义、乌托邦主义》第96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持审慎的看法。一方面,从形式上看,新经济政策取代“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是推远了。但是,坚持抽象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是否带来社会主义价值的真正实现,实践已经为我们作出了回答,“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被停止执行,正是实践固有的规律性作用的结果,此后的社会主义运
动史上,这一规律性一再得到体现。因而,上述的批评是欠妥的。另一方面,上述批评中也暗含了这样一个重要问题:在落后国家漫长的经济建设过程中,如何保证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不致淡化、丢弃?说这一问题重要,是因为确实存在着把社会主义和经济发展等同起来的危险性,以及在这种发展的祭坛上牺牲社会主义的各种价值的危险性。
列宁把建设社会主义物质基础,发展生产力作为第一任务,是与他对社会主义前途的终极关怀分不开的。他强调指出,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只是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并没有改变工人国家的实质,也没有放弃社会主义目标,因而不是什么“蜕化”。他多次提出在苏维埃国家内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竞争谁会最终胜利的问题。在他看来,由于国家政权和经济命脉牢固地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国家资本主义受到严格的限制和规定,社会主义取得最终胜利是必定的。尽管如此,他还是常常提醒全党:“在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我们要记住的基本点”(《列宁选集》第4卷第671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就是要防止它背离社会主义方向。为此,无产阶级必须善于使自己掌握的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动
值得指出的是,列宁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就在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巩固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在这里,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不同的是,列宁显然是把农民与无产阶级一起当作社会主义价值的主体来看待的,这体现了价值主体的广泛性,体现了俄国的具体国情。同时,为了确保这一价值主体的先进性,列宁提出要“引导”农民。为此他深入研究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提出了完整的关于通过合作社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可见,列宁既不像机械决定论者那样,认为经济发展尚未使大多数居民无产阶级化的时候,应该等候,而是提出了联合、团结农民的主张;也不像民粹派那样,认为未经资本主义“污染”的农民是“天然的”社会主义价值主体,而是提出了引导、改造农民的任务。这其中,无疑同时蕴含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意义。
总起来说,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反映了列宁的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向俄国社会现实基础落实的过程。列宁说:“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列宁全集》第43卷第302页,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这生动体现了他对坚持科学原则与价值原则、科学尺度与价值尺度统一性的自觉。
二、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思路
新经济政策是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价值观创造性地运用于俄国实践的产物,它的实施,使苏维埃政权迅速摆脱了危机,同时,也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思路。这一新思路在列宁的晚年思想中得到了较为系统的阐发。
列宁的晚年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于1922年底到1923年初口授的《日记摘录》、《论合作社》、《论我国革命》、《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等5篇文章中。在这些被称为“政治遗嘱”的文章中,列宁对俄国社会主义道路进行了新的探索。这一探索,主要是通过总结十月革命以来特别是新经济政策实施后的经验,来求解这样一些重大问题: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能不能建立社会主义?如果能,何以能?道路何在?
十月革命爆发后,第二国际的理论家和孟什维克没有停止过对它的批评和攻击。他们据以立论的基本观点就是: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具备客观经济前提,而俄国目前还缺乏这一前提,俄国的生产力和文化发展水平还远没有达到能够实行社会主义的程度。考茨基曾把十月革命比作一个“早产儿”,并说它是“活不成的”。(《考茨基言论》第295页,三联书店1966年版)普列汉诺夫也说十月革命的发生使他“痛心”,认为它会造成俄国历史上最大的“灾难”。(普列汉诺夫:《在祖国的一年》第462、464页,三联书店1980年版)
应该指出,考茨基、普列汉诺夫在对十月革命的批评中蕴含着一个合理前提:社会主义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文化水平的。对此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列宁是予以肯定的。他早年写《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和《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就是为了强调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主体力量。十月革命后,对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列宁也是越来越充分地认识到了的。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迂回道路的提出,都表明了列宁对经济文化落后、小农占绝对优势这一基本国情的正视。在晚年著作中,他同样说道:“我国的文明程度也还够不上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选集》第4卷第796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但是,和考茨基、普列汉诺夫等人不同的是,列宁绝无他们身上的“学究气”,他从不对马克
思主义原理作机械的、僵死的理解。在列宁看来,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的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是必要的,但并不一定按部就班地必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取得。他指出:
“既然毫无出路的处境十倍地增强了工农的力量,使我们能够用与西欧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方法来创造发展文明的根本前提,那又该怎么办呢?世界历史发展的总的路线是不是因此改变了呢?”
“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虽然谁也说不出这个一定的‘文化水平’究竟是什么样的,因为这在各个西欧国家都是不同的),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呢?”(同上书,第777页)
列宁还特意引用了拿破仑的一句话:“首先要投入真正的战斗,然后再看分晓。”这样,他就既回应了第二国际理论家和孟什维克的批评,又指明了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造成的革命形势下,首先不失时机地用革命手段取得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创造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文化水平的道路。这条道路,既不同于民粹主义,又不同于经济主义,甚至也有别于马恩当年的设想,它的提出,表明列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运动作出了巨大贡献。
如果说,列宁的以上论述主要解决了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可能性问题,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怎样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即怎样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创造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为此,列宁也进行了大量的论述,这些论述同样是他探索俄国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俄国这样小农占绝对优势的国家里,将农民的小私有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的大农业,是社会主义建设中最困难、最复杂的任务,不解决这个任务,就不能建成社会主义。为此,列宁深入研究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系统论述了关于合作社的思想。他指出,改造小农的最好组织形式就是合作社。因为合作社能将农民的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并使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同时,合作社还是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容易接受的组织形式。这样,建立合作社,不仅仅把小农经济逐渐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而且有利于工农联盟的巩固,而陷于帝国主义包围的“我们共和国的命运归根到底将取决于农民群众是和工人阶级一道走,忠实于和工人阶级的联盟呢,还是让‘耐普曼’即新资产阶级把他们和工人拆开,使他们和工人拆开”(同上书,第783页)。因此,列宁断言:“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同上书,第773页),它在实践中解决了“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同上书,第768页)。
同时,为了确保在俄国建设成社会主义,列宁还把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称为“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同上书,第773页)。由于俄国苏维埃政权的国家机关在很大程度上是很少经过比较认真改变的旧机关,列宁认为,如果不把这些沙皇及资本主义官僚制度的旧痕迹铲除掉,国家机关就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是社会主义的、苏维埃的机关”(同上书,第785页),更不可能取得工人阶级、共产党以及全体人民的信任。他主张吸收更多的工农群众参加对国家的管理,实行广大工农群众对国家机关和干部的检查监督制度,在选拔人才时须注意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等等,还提出了“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的改革原则,以便使政权更好地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更好地体现工农民主的本质。
关键词: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制度;民主革命;改革开放;多党民主制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一直关心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近年来,这方面的讨论很多,也出现了众多不同的意见,这是历史的进步,表明群众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其中,关于在中国引进西方多党民主制度的意见引起了较多关注,本文亦打算就此谈一些看法。
一、我国人民民主制度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具有一般历史知识的人们,都知道西方民主革命后建立起了多党制的民主制度,且在这个制度下实现现代化并走向繁荣。既然如此,中国为什么没有走同样的道路而要另辟蹊径呢?
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的形成有其历史必然性。中国共产党是列宁开拓的社会主义东方道路最有成就的继承者。东方道路与欧美近现代化道路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是由无产阶级而不是资产阶级领导完成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东方无产阶级政党在帝国主义时代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东方国家的实际相结合,提出了科学的纲领,毅然担负起领导民主主义革命并在胜利后进一步完成民主改造和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责任。列宁把这条道路的基本特点归结为一句话:我们的政治变革先于我们正面临的文化变革。这里的“政治变革”,就是指无产阶级领导民主革命并建立起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政权而不是西方的资产阶级政权。这里的“文化变革”,指的是在革命胜利后发展经济,对社会进行民主改造,“完成”革命并自觉地向社会主义的目标过渡。
民主革命的领导阶级的不同,是使东西方走上不同发展道路的根本原因。这与其说是不同的政党和领袖们的作用,不如说是历史条件决定的。在西方,“现代资产阶级本身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1]252。在封建社会后期,资产阶级由被压迫者逐步发展成为同封建贵族相抗衡的势力。它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关系,得到了包括小生产者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支持,并最终赢得了反对封建统治的胜利,赢得了政权。正因为这样,马克思始终认为,“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1]253。西方资产阶级领导的“政治变革”和“文化变革”都曾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历史发展到19世纪中叶,当西方一些国家还在争取“政治变革”的时候,它的“文化变革”的内在矛盾却已经日益暴露和激化起来。历史呼唤着新的时代领袖,于是就有了《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的问世,有了无产阶级政党和科学社会主义运动。进入20世纪,资本主义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帝国主义阶段。此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矛盾的激化,导致帝国主义大国之间和它们同东方国家,同殖民地、半殖民地、附属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这些矛盾直接影响着东方国家各阶级政治态度的变化。其最鲜明的表现:一是资产阶级的革命性的退化。这里的“资产阶级老是向后看,害怕势必使无产阶级加强起来的民主进步”[2]543。他们不敢担当起欧美先辈们领导民主革命并赢得真正胜利的责任。二是无产阶级革命性的增强。这里的无产阶级得到了西方社会主义运动的启示和鼓舞,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支持。他们的领袖更懂得:“无产阶级所失去的只是一副锁链,而它借助于民主制度取得的将是整个世界。”[2]543无产阶级在它还相对弱小的状况下提前独立地登上了历史舞台,担当起本来应由他们的对手——资产阶级——担当的角色,领导了这些国家的“政治变革”。因此,东方国家在“政治变革”后形成了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形式的“民主”制度,它开始于俄国的十月革命。
中国作为“更是农民的国家”,在世界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19世纪,开始了最为痛苦的历程。神州陆沉,唤起了救亡之革命。从洋务运动到维新运动再到辛亥革命的失败历史,使人们认识到必须寻找新的道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共产党建立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毅然担负起民主革命的领导责任。中国“政治变革”以后的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与革命后的俄国是一致的,都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政治制度,但也具有自身的特点:其一,中国“政治变革”后的政权容纳了民族资产阶级和从旧统治集团里分化出来的、拥护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切力量。而俄国的“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实际上只容纳了一部分贫苦农民,作为广大小生产者政治代表的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都被排斥在政权之外。其二,中国的“政治变革”经历了从局部到全国的长期推进过程。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苏维埃根据地就有十年红色政权的历史。抗日战争时期,有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三三制”政权制度。抗战胜利前夕,共产党有过建立联合政府的提议。抗战胜利后,我党曾同各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会议中为争取民主的联合政府而共同奋斗。直到蒋介石集团发动全面内战,一些政治势力争取“第三条道路”的计划破产,中共同各民主党派才在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上一致形成了带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正是这个纲领,肯定了工人阶级对“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地位。《共同纲领》颁布后,各民主党派随即宣布它为自己的党的纲领,并加上“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表述。由此可见,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治制度是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中自然地形成的,并非哪个人主观选择的结果。[3]
二、找准发展民主政治的主要矛盾
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的20年时间里,我国走过了十分曲折的道路,尤其是人民民主制度受到了极大破坏。正因为如此,相当一部分人,包括一些曾经为民主革命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干部和知识分子,对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产生了怀疑。为此,必须正确总结历史教训。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此已经有了原则结论,它为我们的进一步思考指明了方向。
20年曲折道路的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集体对“完成”民主革命缺乏科学的理解。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写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4]这个结论为《新民主主义论》所强调,更为党的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所肯定。这些文件明确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在经济政策上只限于“节制资本”,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在农村只实行“平均地权”,做到“耕者有其田”,“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存在的”。但是,对于怎样才算是“完成”了前一革命过程,在怎样的情况下才可以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则语焉不详。
新中国建立后不到三年的时间,“三大改造”就被提到了议事日程。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实际上是在解读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的含义。当时,从经济领域来说,农村因为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生产力有了一次大的解放,但并未实现质的变化,劳动资料还只是一些手工农具,劳动者还只是刚摆脱封建剥削的农民,农村还只是原来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经济;工业经济还只是在长期战争造成的创伤中开始有所恢复,生产力的本质也没有任何改变。资本主义此时还处于十分困难的条件下,没有大的发展,更没有“操纵国民生计”的危险。国家没收官僚资本形成的国有资本相对于民族资本主义来说是如此强大,国家在应对暂时经济困难时所采取的“统购统销”政策使国家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凌驾于纯粹的资本主义经济之上。[5]在“总路线”酝酿和提出之初,还曾有过一些合理的思考,如把“过渡”的步骤同工业化的发展联系起来;注意各阶层特别是工商业者的反应,并作出适当的解释等。但在“三大改造”的具体实践中,尤其是在1955年以后,这些思考已基本上不再被提及,不但加快了改造的速度,而且大大提高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纯洁度”。此时,已经很少有人顾及党内外的反对和质疑,民粹主义思潮压倒了一切。放弃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既造成了经济发展的挫折,也造成了对民主政治的破坏。其一,没有社会化的“社会主义”,只能是以小生产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现代的“乌托邦”,必然给农民带来极大的伤害,使工农联盟名存实亡。其二,按新民主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政治队伍面临重新改组,已经失去了经济基础的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成了社会的主要矛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能否存在,“还要看各民主党派自己的表现,要看它们是否取得人民的信任”[6]394。其三,意识形态上的是是非非被重新界定。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中,检验香花或毒草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社会主义道路”,也就是在小生产基础上实现的“社会化”道路。其四,因为是用世界上最大的“坚决性”去实现不可能实现的“社会化”,一切对于一个民主国家来说不应该采用的措施都不得不采用了,这就使上述矛盾更加尖锐化,导致法制的大破坏。
从“三大改造”开始到后期的“加速”,特别是从“反右”斗争开始的对民主制度的破坏,与当时严峻的国际形势也有很大的关系。新中国建立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新中国的敌视政策,使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复辟保持高度警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1956年苏共二十大对斯大林错误的揭露和随之引发的波匈事件,使我党对资本主义复辟的担心更为加剧。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临时中央委员会对本国事件发生的原因有过全面的总结,其中首先就涉及拉科西时代党和国家的宗派主义、教条主义对民主和法制的破坏。但是,毛泽东却认为:“帝国主义在1956年10月的匈牙利事件中的活动,是帝国主义侵朝战争以后对社会主义阵营一次最严重的进攻”[7];是“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的反动派同帝国主义者互相勾结”[6]370。毛泽东本来对苏共二十大的诸多行动是持保留态度的。波匈事件以后,他加大了对苏共二十大的否定看法,增强了对修正主义的担忧。他批判说:“斯大林这把刀子,俄国人丢了。”[6]321因此,他要抓住斯大林这把“刀子”。如果说,1956年前,毛泽东力主加快社会主义过渡的步伐是出于民粹主义的痼疾,是对资本主义的“民粹主义忧郁症”,那么,苏共二十大、波匈事件以后不断加强的“纯洁”社会主义的诸多措施和政治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则是出于对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的担忧。两者结合,形成了一种“综合症”。
党破坏了自己缔造的民主制度,又提出了所谓的“大民主”,民主政治体制终于蜕变为个人集权制同无政府主义的畸形结合体。执政党无法实施有效领导;民主党派无法实施参政议政、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一般群众既成为无政府主义的追随者,也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从直接原因来看,这段历史似乎是毛泽东等少数人的错误造成的。但从深层次看,它又是刚从数千年封建制度下挣脱出来,在远未实现生产社会化的小生产者占优势的社会里难以避免的现象。领袖、政党和群众都是历史的产物,都不能在一夜间摆脱历史的重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通过平反冤假错案,在表明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党促进民主政治发展的决心的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改变造成民主被破坏的历史条件上,无疑是正确的选择。
我们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为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一,经济建设的成就为政治民主化提供了更好的物质条件和文化条件。在普遍贫困和文化低下的条件下,不可能建立真正的民主制度。其二,推进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对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的现代化、民主化发挥了重大的促进作用。数以亿计的农民从人民公社中解脱出来,成为现代民主制度发展的重要基础。亿万群众从沉重的“臣民”意识转为对“人民”角色的自我认定,是民主意识的群众性飞跃。其三,对外开放是对现代资本主义的重新认识,有利于接受资本主义的“肯定成果”,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主张引进西方多党制的人们未能从根本上认识我国20年曲折道路的原因,是一种政治“幼稚性”的表现。列宁在批判“左派”共产主义者的“最坚决的社会化”方针时指出:“要由国有化和没收过渡到社会化,即使有世界上最大的‘坚决性’,也是不够的。”[8]实际上,试图通过西方多党制立即过渡到“民主化”,靠所谓的“坚决性”同样是不够的。仅就西方民主来看,它们的“多党制”同样经历过曲折反复的历史,是在数以百年计的生产的社会化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起来的。总之,“民主化”和“社会化”都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我们已经在“社会化”问题上因违背“自然历史过程”而受到了惩罚;今天,亚非一些国家在“民主化”问题上因西方大国的强制或引诱而违背“自然历史过程”并正受到惩罚,我们难道不应该引以为戒吗?我党遵循民主发展的普遍规律,结合中国实际和历史经验,循序渐进,发挥现有政治制度的优势,从改善基础条件着手,改造封建主义、民粹主义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这才是科学的选择。
三、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
“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年针对民粹派“绕过卡夫丁峡谷”的策略而提出的。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已经充分注意到这一点,人们对此也已理解并加以肯定。但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人们对此的关注则显然不够。今天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制度,是资本主义经过数以百年计发展的“肯定成果”。资产阶级民主在它诞生之日起,就优越于封建专制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发展,它已经被打上了工人阶级的烙印。民主制度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斗争,也具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而且,“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9]。今天,我国已经走上了发展人民民主的崭新道路,全盘照搬西方政治制度肯定是错误的,但决不能忽略其中的“肯定成果”。
吸取西方民主政治方面的“肯定成果”,不只是在形式,主要还是在于内容。西方民主诞生以来一直是为生产的现代化、社会化服务的,它对西方资本主义渡过数次经济危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所谓“打上工人阶级的烙印”,一个重要表现就在于,在这个过程中生产关系有利于向社会主义的转化。今天,在生产关系的决定性内容即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虽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但是,西方学者说的资本的“民主化”(股权的分散)、合作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发展和对垄断资本的某种控制却是真实的。生产关系的积极变化,主要还在于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地位的提高,以及在分配份额上(包括工资和福利)的增加。这些变化虽未能根本改变西方社会的性质,但它毕竟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进步。
毛泽东说过:“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6]366-367,其根据就在于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私有制,从而消灭了阶级。然而历史证明,没有社会化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能实现“最广大的民主”的。今天,我们还必须“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10]525,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各种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并保证它们合法的权益,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健康发展。在这个前提下,对最广大的工农群众的政治经济权益的关心和保护,应该是“最广大的民主”的重要表现。改革开放30年来,广大工农群众政治经济状况的改善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也应该看到,他们为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乃至牺牲,有些并未得到应有的回报,其中一些人甚至滑落到更加弱势的地位。今天,当年苏联实行新经济政策时的“耐普曼”在我国发展起来。从总体来说,它们是合法的,其历史作用是进步的,但其间也不乏非法的成分。改革时期也是社会转型期,封建主义意识形态和秩序依然存在,市场经济秩序尚未成熟,加之旧的经济体制的影响、法制尚不完善以及“利用”资本主义时不可避免的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几者结合就出现了人们常说的“特殊利益集团”。它存在于各个层次之中。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权力与财力的结合;其非法的“寻租”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全体人民的利益。新世纪以来,国家加强了关系经济命脉的垄断企业的发展,这对保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是十分重要的。但是,社会各阶层对此多有诟病,被认为是“特殊利益集团”的最突出表现。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曾提醒党要关注国家资本主义这辆“汽车不完全按照甚至常常完全不按照掌握方向盘的那个人所想象的那样行驶”[10]628。我们今天遇到的许多问题,无疑应该引起党和国家对垄断企业这辆“超大型的汽车”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的重视,时刻注意它是否违背了党和人民的意志,是否偏离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方向。
在关注上述重大问题的前提下,还应该在具体运行上吸取西方民主的“肯定成果”。
第一,关于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在已经取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之时,党中央还在不断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问题,针对的是现实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执政行为中的弊端。党内已形成一种习惯性思维,即把党的领导原则片面地解读为“各级党组织领导一切”,乃至发展为“书记领导一切”,把“人民当家作主”变成了“我替人民作主”。今天,个人迷信或许不可能再度出现,但“权力迷信”依然严重制约着民主的发展。因此,吸收西方多党制的“肯定成果”,广开言路,加强监督,无疑将有助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第二,关于干部政策民主化问题。现在的干部队伍中存在相当严重的“眼睛向上不向下”的问题,许多干部关心的是上级领导而不是群众对其政绩的认可,这是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根源。吸取“西方民主”的选票效应,当可治理这一弊端。选举权是民主权利最基本的内容,必须让人民越来越多地享有这一权利。
第三,关于群众权益的保障问题。西方有一整套调节社会矛盾的税收政策和福利制度,它是工人运动长期斗争得来的,是“民主”的硕果。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固然缺乏足够的物质条件,但我们有更好的政治条件,应该根据我国国力逐步推行相关政策。
第四,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必严。现在,面对一般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办事通常是可以做到的,但面对权贵时,依法办事有时就会受到一些干扰。这一点,我们显然落后于西方民主国家,因此,也应该认真吸取它们的“肯定成果”。
毛泽东说:“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起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6]368笔者认为,这话不完全正确。应该说,它是“手段”,但更重要的却是目的。“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272,这里的“民主”就是手段。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里,“民主”也是手段。但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是追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73的新社会,这里,“民主”就成了目的。人的自由发展能离开民主吗?显然不能。所以,没有民主就建不成社会主义,没有民主也就不是社会主义。当然,民主也是历史的,民主作为手段或目的,都需经历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不妨坦率地说,限于历史的条件,我们一时还无法完全做到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做到、而且从民主的要求来说应该做到的事。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肯定成果”,一步步地推进我们的人民民主制度的发展,这也正是党带领我们正在从事的伟大事业。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列宁.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章立凡.民主协商建国的历史回顾[J].炎黄春秋,2009(4).
[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51.
[5]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222.
[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7]社会主义教育课程阅读文件汇编:第一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390.
[8]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