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方面
1、成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纳入了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
2、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去年和今年都分别召开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会上研究布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
3、我乡党委、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召开班子成员和纪委委员会议,会上研究布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明确了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每年乡纪委都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我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时乡主要领导又向县纪委汇报了我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我乡主要是抓好新华、盘坝两个试点村委。
5、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来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6、加强检查考核,制定了考评办法,每年都对乡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二、宣传教育方面
1、我乡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了党员培训计划,并落实了专人负责。两年都集中了全乡所有干部职工和部分村干进行了重温入党誓词。
2、组织了全乡所有干部职工进行了党纪国法、政治理论、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在那天,还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员。购买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教材,并开展了“六要六不要”专题教育活动。
3、充分利用报刊、电教、宣传栏、文化站、远程教育网络、上党课的形式加强廉政教育。
4、制定村干部、乡政府干部和乡直单位干部的绩效管理办法和签到制度。
三、三项公开制度方面
1、我乡党委、政府认真抓好政务公开,每年四期。学校、医院、计生站等单位也不定期的公开。
2、认真抓好村务公开,村委集体经济由会计委托服务机构负责理顺。
3、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乡政府、村党支部全部按规定推行党务公开。
四、落实各项涉农政策方面
1、我乡落实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加大了对农村基础建设设施的投入。推行了“一卡通”等便捷形式发放补贴资金。
2、落实了农村土地政策,没有出现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做好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和公开等工作。
3、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我乡没有出现超编制和“吃空饷”等问题。没有出现新的债务。
五、加强监督检查,解决突出问题方面。
1、两年来,我乡纪委都到财政所对支农惠农政策进行了查看,没有发现问题。
2、我乡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的管理上没有存在不正之风。
3、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建立完善处理群众举报问题的工作机制,举报渠道畅通。安排了领导接访制度,必要时还带案下访。
4、严肃查处一起农村党员非婚生育案。
六、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一)、健全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1、乡政府、村委切实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制度,党员旁听党委会制度。
2、乡镇、村委推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
3、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和民主评议制度。
4、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开支审批和村民理财等制度。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农”管理制度
1、制定出台规范农村“三农”管理的制度办法,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服务制度,我乡抓好了新华村委的试点村。
2、没有出现财务管理混乱的现象。
3、制定、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承包制度。
(三)、深化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1、积极配合好县委、政府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2、积极推行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和“两推一选”。
通过三年努力。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七有”即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农产品经纪人、有订单农业项目、有农资规范经营店、有食品安全示范店、有农村消费维权站。各基层分局、所要按照年50%年40%年10%比例全面完成达标任务。
二、工作安排
(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农民群众自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符合条件,能够当场登记的予以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并依法免收登记费用。对因手续不齐全不能当场登记的实行跟踪服务、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等措施,指派专人进行指导,最短时间内给予登记。引导农民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农村服务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搭建企业与基地、农户与市场的平台,逐步形成适应本地农业发展特点的一村一社一品”经济发展模式。
(二)实施“商标富农”战略。大力宣传农产品注册商标的意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以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发展为重点,引导同一地域内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具有一定品质特征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标,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的发展。大力推广运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商标+农户(基地)经营模式,积极培育高知名度商标,争创“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保护涉农商标合法权益。
(三)引导规范农村经纪人发展。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发展农村经纪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思路,放手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进入经纪行业,扩大农村经纪人在农村的影响;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农村经纪人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化方向发展,建立农村经纪人信用档案,开展执业培训,实行分类监管制度,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素质。
(四)促进合同农业发展。积极引导农户与涉农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合同供需关系。加强对涉农合同的监督,为农民提供签约指导,规范农业订单双方的合同行为。行政村建立合同工作指导服务站,争取每个行政村至少推行使用一种农副产品订单。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涉农合同纠纷,保护农企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根据不同农时。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农资商品市场监管,维护农村生产消费安全。支持和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在各个行政村设立农资连锁店。加强农资连锁店信用监管,开展“农资规范经营店”评选活动;加强农资连锁店农资质量监测,防止假冒伪劣农资损害农民利益。
(六)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示范店”加强对“示范店”指导和监管,确保“示范店”食品安全。加强宣传,提高“示范店”知名度,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作用,引导农村群众安全消费,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七)大力推进农村“一会一站”规范化建设。要建立以咸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为一级。各乡镇消费者申诉举报站为三级,各行政村申诉举报点为四级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方便农村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实现农民小额投诉不出村,大额投诉不出镇的目标;积极开展农村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方法步骤
第二年迈大步,按照“第一年打基础。第三年全面达标”思路和要求分步实施。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基层分局、所要迅速组织调查摸底,解和掌握行政村的基本情况。
(二)开展试点阶段按照先行试点,摸索经验,注重实效的方法和要求,选择一个综合条件好的行政村。
(三)总结推广阶段月对试点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对于好的典型及时推广。
(四)全面实施阶段各乡镇(办)按照省、咸宁市工商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抓好落实,全面达标。
(五)检查验收阶段。从年至年。每半年组织检查和通报一次,适时进行现场指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重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年月,市七有”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年月省、咸宁市工商局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工作的领导。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办、工商局、农业局、畜牧局、水产局、林业局、商业总公司、供销社、药监局、质监局、经管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副局长宋世锋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办)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市工商局要在市“七有”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做好“七有”工程协调、牵头工作,各乡镇(办)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七有”工程开展。要注意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七有”工程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主事、农民主体”工作格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关于土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防止和纠正土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从2022年3月开始,在全区开展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土地工作的具体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紧紧盯住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法批地,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破坏农用地、违规低价出让、违规返还出让金等涉地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督执纪问责重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式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3、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
4、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并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5、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土地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22年3月至6月底:
第一阶段:检查抽查(3月10日至4月30日)
区、乡两级纪委监委根据本地区土地方面工作,分别成立检查抽查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采取听汇报、查看账目、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土地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组在走村入户过程中,区乡两级抽查不得重复,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搞清。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整治(5月1日至6月15日)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组要列出问题清单,形成书面检查抽查情况报告,及时向被检查抽查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明确整改时限(原则1个月)和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各工作组要采取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电话查询等方式,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或者不到位的,将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各工作组要向此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提高(6月16日至30日)
要对土地问题的有关事项认真进行总结归纳,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按级上报。特别是对如何做好土地管理使用方面纪问责工作进行科学的分析和研判,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改进措施,驰而不息、常态推进,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