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字[20*]4号《关于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调研内容及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强化、弱化、消失的职能。
1.强化的职能:随着乡镇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适应为“三农”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职能在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要求,由工作重点从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的管理型政府向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的服务型政府转变。
2.弱化的职能:对企业生产的参与管理和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干预在进一步减弱。
3.消失的职能:现在乡镇政府征收农业税、婚姻登记并办理结婚证的职能已消失。
二、农业税取消前后乡镇主要工作的变化,目前,难点和重点工作是什么?
农业税取消前,征收农业税是乡镇的主要工作,干部的大部分精力主要用于征收农业税;农业税取消后,乡镇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工作重点,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目前,许多乡镇由于各种原因债台高筑,政府发展经济经费得不到保障,使得有些项目无法落实,这是工作难点之一;其次,计划生育是乡镇工作的难点,也是重点工作。农村“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陈旧观念还没有完全改变,偷生、超生现象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镇经济的发展。
三、乡镇事业单位应如何设置、改革?
乡镇党政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化和乡镇规模大小,可设置2个综合办公室或只设综合性岗位。乡镇政府一律不设执法队伍。乡镇人大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或设置专职岗位承担。
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一律收归乡镇政府。乡镇事业单位的改革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单位,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事业性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设置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最多不能超过3个(含单独设立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地方,乡镇可以不设事业性综合服务中心,由县(市)按专业整合技术力量,分区域设立事业性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事权、人权和财权统一上收到县(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卫生院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可以分设,也可以合并,实行资源共享。
县(市)职能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实行县(市)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市)为主。派出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领导干部由派出部门提名,征求乡镇党委意见,按干部管理规定任免。经费由派出部门核拨。
在如何改革方面,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转变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政府。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调整乡镇在经济管理方面的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转到为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服务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富余劳动力转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整合事业站所,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适合新农村建设的事业站所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做到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公益性事业机构要强化服务功能,经费由财政保障。经营性的事业机构要强化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要积极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可以将事业站所改制为经营实体或中介服务组织,由乡镇政府通过项目招标、签订合同、政府采购等方式向其购买服务,使财政拨款逐步由“养人”为主向“养事”为主转变。也可优化整合现有事业站所,将功能相近的事业站所合并,实行综合设置。具备条件的要打破行政区域范围,根据农业区划特点,按片区设置乡镇事业站所,使公共资源更好地发挥功能,做到既减轻农民负担,又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监督查处制度和奖惩制度。上级机关要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取消形式主义的达标评比活动。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市农村文明乡风的形成和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依托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积极推进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为依托,积极开展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教育(成教)、科协等部门的合力优势,整合、开发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共享利用,搭建农民科技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建立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长效服务机制,推动“科技下乡进村”的经常化、制度化,为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积极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共享资源、农民受益”的思路,在进一步完善农村成人教育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办学网络体系的同时。“十一五”期间要在全市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创建30至40处科普服务站,使其成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动农村文明建设、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重要基地。
三、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标准和条件
乡镇科普服务站是指在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具体指导下,依托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资源优势,承担科技培训、示范推广、信息交流、科普宣传等多项任务的乡镇农民科普教育基地。
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工作,并赋予其对农民科普教育工作具有组织、协调和督导的职能;
2、乡镇科普服务站依托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应当是已通过教育示范乡镇验收或者达到市级示范性标准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与本乡镇农业、科技、科协、水利、林业以及本区域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部门有长期密切的联系,在教育培训、示范推广、信息服务等方面相互合作、形成合力;
3、能较好地利用党员远程教育、中小学信息教育等农村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并能根据当地农村和农民的需求,采用多种形式及时搜集和传播有关资料信息,将
科普服务站办成开放式、实用性的农民科普服务中心;
4、能较好地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村办化技术学校提供指导服务,所辖村(居)能较好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普教育培训工作;
5、能及时主动地根据当地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和农民对科技教育培训的需求,提供针对性、实用性很强的教育培训计划。
6、有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较完整的教育培训和活动管理档案;
7、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各类实用的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新农村建设效果显著;农民年均参训率30%以上。
四、组织实施
1、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各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要根据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地实际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提出本县(市)区建设乡镇科普服务站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分别报市教育局、市科协审定。同时进入各县(市)区拟定范围的申报科普服务站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要填报《创建乡镇科普服务站申报表》,并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审定。经审定后的乡镇科普服务站由市教育局、市科协统一授牌。
2、建立队伍,完善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农业科普专家师资队伍,构建完善适应建设新农村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长效服务机制,是推进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为此,市里将由市科协牵头,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科协的统筹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省、市、县(市)区农业科研院所,特别是当地农业科技人才的优势,动员协调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志愿服务和有偿服务两条途径,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相对稳定的农业科普专家服务团,以确保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3、搞好调研,按需施教。乡镇成教中心学校(乡镇科普服务站)要经常深入农村农民,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掌握当地农民对科普教育培训最迫切的需求项目以及村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业校)开展农民科普教育培训、科技推广的情况。要根据当地农村农民的需求,逐年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科普教育计划,填写《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并于每年的1月底前分别报所在县(市)区教育(成教)局和科协;同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教育(成教)局、科协根据基层提供的教育培训计划,要认真做好协调衔接工作,按计划科学选派专家师资深入指定乡镇农村,免费为农村农民提供讲座、咨询、现场指导等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培训项目。
五、保障措施
1、机制保障。为确保全市乡镇科普服务站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市教育局、市科协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将该项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必要的组织、协调、督导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整体优势,切实在全市建立起农科教结合、城乡互动共同推进新型农民教育培养的长效服务机制。
2、经费保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农民教育、农村科普教育的各项政策依据,各级教育、科协等部门要积极协调筹措经费。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科普服务站)基础建设奖励经费的筹集工作;市科协主要负责乡镇科普服务站专家授课补贴经费的筹集工作。(经费安排使用办法另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抓老园增效益、抓幼园提信心、抓新建上规模”的发展思路,以推广普及苹果标准化管理技术为核心,围绕秋季苹果树管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果农应用科技水平,推动全县果园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召开县级大型培训会1场(次),召开乡(镇)级大型培训会24场(次),全县培训果农达到10000人次。成立4个培训工作组,以16条苹果产业带涉及的重点村组、果业大户及各乡镇(中心社区)苹果技术服务队为培训主体。同时,由县果业办技术员与乡镇果业站技术员组成技术指导服务队,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未培训的村和苹果产业带外的果农进行培训指导,达到培训全覆盖的目的。
三、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8月20日至9月5日。8月20日召开全县秋季苹果树拉枝暨摘心现场培训会,8月21日至8月23日,由县委副书记杨宏兰,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刘建忠,县政府副县长黄华,县农业局局长臧光廷带领有关专家组成4个培训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中心社区)召开现场培训会。县级培训结束后,由县果业办包片领导、包乡镇技术员、乡镇苹果技术员等组成培训工作小组,对未培训的村和苹果产业带外的果农进行培训。
(二)培训地点:在苹果产业带、重点村组的具有代表性的大地块内。
四、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各乡镇(中心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乡镇果业站技术员及从事果业技术服务的所有人员,县果业办全体技术员。各乡镇(中心社区)所有有苹果园村组苹果技术服务队成员及广大果农。
(二)培训内容。幼园的拉枝、摘心、疏梢、防病、杀虫、灭鼠等管理技术;挂果园苹果去袋、病虫害防治等管理技术。
(三)培训方式。采取理论讲解与现场示范相结合、解答技术咨询与发放技术资料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成立县、乡、村三级培训网络,重点以现场会培训和集中培训为主,县级培训工作要入村到组;乡村两级培训要入园到户。同时,要做到边讲边实践,切实提高果农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先召开全县培训会,各乡镇(中心社区)培训由4个培训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每乡镇1天,安排1-2场(次),主要采取理论与示范讲解的方式进行培训。
第一组:由县委副书记带队,县果业办主任主讲,县果业办包片领导、包乡镇技术员,负责顺宁镇、保安镇、纸坊中心社区。
第二组:由县委常委、农工部部长带队,职业技术学院高级讲师主讲,县果业办包片领导、包乡镇技术员,负责金丁镇、旦八镇、吴堡中心社区。
第三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市果业局加工流通科科主讲,县果业办包片领导、包乡镇技术员,负责双河乡、永宁镇、义正镇。
第四组:由县农业局局长带队,市果业研究发展中心栽培科科长主讲,县果业办包片领导、包乡镇技术员,负责杏河镇、张渠中心社区、侯市中心社区。
8月21日培训纸坊中心社区、吴堡中心社区、双河乡、张渠中心社区,8月22日培训顺宁镇、金丁镇、永宁镇、杏河镇,8月23日培训保安镇、旦八镇、义正镇、侯市中心社区。县级培训结束后,各乡镇(中心社区)自行安排乡村两级培训,必须于9月5日前全部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培训时间长、任务重,各乡镇(中心社区)及各有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县上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局及相关单位组成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社区)也要及时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包村领导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培训工作的落实。各乡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切实将培训工作落实分解到村、到组、到地块。
(二)各乡镇(中心社区)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培训会准备、组织协调及配合等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指导督查工作,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及苹果技术员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做好培训情况记录、农民技术服务队人员建档及工作总结等。
(三)各乡镇(中心社区)培训工作要坚持以动员和培训果农为根本,以帮助果农提高实际生产能力和解答疑难点技术问题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讲解各项技术操作要求,切实提高果农对技术规范的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