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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范例(3篇)

发布人:网络 发布时间:2024-01-04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范文篇1

此次活动要以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全力维护计划生育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重点落实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创新行政执法手段和管理方式,推进柔性执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工作。一是要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中的行政指导方式。完善管理机制,严密管理环节,改“刚性管理”为“刚柔并举”,寓管理于服务之中。(1)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行政提醒,强化群众权利义务对等意识。通过深化普法宣传工作,使群众真正了解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自觉规范自己的婚育行为。(2)要通过行政提示,引导知情群众自觉依法办事。对群众办理生育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事项,由村计生专干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宣传、解释,提前告知提示办理相关证明材料流程,引导、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履行义务,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3)要通过行政参与,扩大群众阳光参与度。广泛吸收民众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和运作过程,加深对政策意义的理解,增强配合政策运行的自觉性。(4)实行行政警示,让群众在权衡违法生育利弊中,依法规范生育行为。对计划外怀孕对象,县、镇计划生育部门应及时书面告知他们违法生育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主动终止妊娠。(5)实行行政事项告知和行政回访,融洽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对重大行政处罚、违法生育案件,或具有普遍影响的案件,县、镇人口计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了解基层计生干部执法情况,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切实改善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二是要规范和推行人口计生行政调解工作。今年,各县(市)、区都要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特别要针对涉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管理以及其他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人口计生行政调解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逐步实现人口计生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三是要加大诚信计生工作推进力度。今年是诚信计生工作开展的最后一年,各地要对标补差,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服务和管理的问题,确保2013年底全市县、镇、村三级诚信计生全覆盖。四是要加大对柔性执法、行政指导工作的考核评估。今年,50%以上的地区要使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比工作,提升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各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比例应不低于当年执法案件的50%,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法律法规适用和程序正确率应达到100%。

(二)要切实推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活动。一是要健全落实便民维权服务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要求和我市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转变服务态度,加强便民服务,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网上和预约办事等便民维权措施,坚决落实首接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要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和手续。对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严格按照我市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由镇(办)、村(居)干部免费上门发放。对于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要努力形成群众申请再生育的“绿色通道”和“发证直通车”。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推诿扯皮问题。对申请人直接向镇(办)提出再生育申请,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镇(办)应当及时受理,镇、村两级调查核实情况可一同进行,并根据调查结果补充村级审核材料或签署审核意见。再生育的审批原则上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但是婚入现居住地,在现居住地有常住趋势或现居住地纳入管理的,由现居住地受理。凡因户籍地、现居住地或管理服务隶属关系等原因,致使受理再生育一个孩子责任不明确的,可由市、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指定单位受理群众申请,也可由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直接受理,再由局分管领导指定单位办理。对外出务工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证件手续齐全的要随到随办,特殊紧急情况的急事急办,有外出的委托代办,外出前未办婚育证明的事后应予以补办。对长期外出,婚育状况不明的,要在结合调查的基础上,让当事人写出服务承诺,及时办理。

三是要坚决查处侵权和不便民行为。坚决杜绝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再生育审批、奖励扶助等环节的乱收费和违规增设前置条件、搭车开展有偿服务等不便民行为,并列入业务责任状考核范围,加大指标权重。

(三)要充分发挥示范乡镇(街道)典型示范作用。一是要大力开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争取今年有更多单位创成国家和省示范乡镇(街道)。二是要对示范乡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抽查和检查力度,发挥示范乡镇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榜样和引领作用。对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的,国家和省将取消示范乡镇荣誉称号,并通报批评,以推动基层建立和巩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凡被国家和省取消示范乡镇荣誉称号的,市将对该县(市)、区当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要健全落实市人口计生委行政执法联系点制度。今年,市人口计生委把11个执法薄弱镇列为市人口计生委行政执法联系点,进行重点督查和帮扶,防止违反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的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致市人口计生委行政执法联系点负责人一封信”的形式,向被列为“联系点”的基层单位发出行政执法警示建议,提醒联系点务必重视和规范村级计划生育自治行为,防止乱作为;务必重视和坚决纠正执法中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防止措施失当;务必重视和精心指导后进单位的转化工作,防止急躁蛮干;务必重视和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止集访和;务必重视和及时化解群众的对立情绪,防止矛盾激化转化。

(四)要全面提升计划生育系统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一是要切实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按照分级培训原则,逐级开展各级领导和计生干部“百、千、万”培训计划。即市人口计生委每年培训100人(次),县(市、区)级每年培训1000人(次),镇级每年培训10000人次。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突出对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省条例内部口径和《市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手册》等内容的学习和把握。二是要通过以考促学措施,提升队伍培训成效。要通过开展办案评查、以案说法、能力竞赛、岗位练兵大比武等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技术服务人员依法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今年,市将通过练兵大比武等活动,评选一批“全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工作先进个人”。三是要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禁止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但仍在从事执法工作的,必须调离行政执法岗位。严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和条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执业和服务,依法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尊重群众知情选择权,保障群众依法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坚决杜绝违反群众意愿强迫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其他技术服务的行为。

(五)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把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加快民主政治与和谐社会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和促进依法行政,深化综合改革和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二是要以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为重点,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奖励或收费、处罚项目及标准、办证流程图和所需材料等全部通过报纸、人口网站、办证大厅、镇、村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办事,也有利于群众对办证条件和必须材料的把握,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要努力打造“阳光系统”新平台。我委是市“阳光系统”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首批上线单位。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标准录入,规范操作,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实现“阳光”系统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良性运行,增强人口计生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捷度,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

二、突出“能力提升”主题,严格按照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实施

“提升年”活动从2013年4月开始,到2014年2月结束。总体上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上旬)

这项工作由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市在省人口计生委召开会议后,及时开会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引导全体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正确认识,积极参与,有效推进。各地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部署动员,分解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统一思想认识。

(二)能力提升阶段(4月中旬—11月)

各地要根据省、市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提升年”活动的具体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提升年”活动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省、市人口计生委将对各地“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3年12月—2014年2月)

各地对本地区“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于2013年12月20日之前将总结评估报告,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各地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争取在省人口计生委“提升年”活动中受到表彰。

三、强化领导力度,确保“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年”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必须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开展“提升年”活动对于人口计生部门进一步转变作风,树立形象,提升效能,服务群众,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要尽快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推进本地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要切实强化领导力度。各地要把“提升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层层抓好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牵头,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实施目标管理、职责分解和责任追究,确保时间、任务、效果的落实。对“提升年”活动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流于形式,甚至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重大或恶性案(事)件的,追究具体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关键词】行政监察;效率提升;途径

一、行政监察和行政监察效率的基本含义

所谓行政监察,就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统称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及违法失职行为的查处。行政监察效率,就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人员实施有效行政监察行为的效果、效率和能力。前者是定性和定向的统一,后者则是前者行为能力的监督检查效果和结果。有行政监察实施行为,就必然会有行政监察的实施效率和效果。

二、目前提升行政监察效率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升行政监察效率,是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共识,在这方面,虽然党和政府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利益调整期、矛盾突显期和贪腐案件的高发期,尤其是少数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不能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出现行政履职上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有效提升行政监察效率,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扰: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开展行政监察存在一些片面、模糊的认识。由于基层行政监察机关对其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加之监察地方小、人员面孔熟,在行政监察中难免产生思想上的畏难情绪。表现在履行行政职责中,一些应由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而由行政监察部门主动或被动承担;在行政行为过程中,把行政监察部门当作地方党政一个行政部门来对待,导致行政监察部门的职责和职能部门的职责不清,形成行政监察部门治本抓源头的部门责任弱化甚至淡化;在执纪问责中,表现为执纪问责不力、监督检查无果、问责追责不严等问题发生,造成了行政监察部门在执纪监察问责中“种了责任田,荒了自留地”,履行了不该履行的职责,在行政监察工作中出现了越位、缺位、甚至失位现象。

(二)组织体系不完备,对开展行政监察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和管理机制。多年的基层工作实践表明,行政监察机关作为国家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履行行政职责的执纪监督部门,其工作性质、职能定位和工作意向应超越地方行政部门,有别于地方行政机关,在接受任务、履行职责和执纪问责上应向上一级党委和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同级监察监督同级难免缺乏权威保障、机制约束和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很大程度上制约影响了行政监察部门的履职效能和监察效果,不利于行政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监察环境不完善,开展行政监察的法律依据不充分、工作不规范。自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党和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许多法律和行政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体制的雏形基本确立,依法行政的内外部环境基本形成。但由于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加之新中国成立后又经历了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以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目前正处在新旧体制的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长期而复杂的社会变革形态难免在行政履职中或多或少存在“人治”和行政干预的影子,使得依法行政成了一些党员干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口头禅,形成了行政作为不同程度上的用传统习惯当操作规程、用行政命令来付诸行政行为,加之行政监察实施对各行各业缺乏详尽的法规条文解释,无形中给行政监察的组织实施带来了不便和难度。

(四)监察队伍不健全,开展行政监察的力度受到很大制约和影响。从基层一些行政监察部门的设置看,无论行政监察部门和职能部门的监察处室,一是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人员构成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的监察干部队伍,而且职能部门的监察队伍要么编制不够,要么身兼数职。二是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专业监察知识欠缺,对行政监察工作不熟悉,难以满足新时期行政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需要。三是监察机构的办公条件和运转设备陈旧老化,所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影响了行政监察工作开展和行政监察效率的有效提升。

三、加强和提升行政监察效率的有效途径

如何有效改进政风,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服务百姓和社会发展,加强和提升行政监察效能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思考课题。

(一)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行政监察难题,不断提升行政监察效率。当前,反腐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干部作风问题和贪腐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顺利延续,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存亡问题。因此,我们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警觉,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超前的思路、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工作态度来破解行政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做到行政监察不缺位,执纪问责不失位,行政监察预防和惩戒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履行行政监察行为,提升行政监察效率。

(二)完善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监察体制,不断强化行政监察效率。针对基层行政监察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行政监察管理按照上收一级的管理模式下达行政监察任务、开展行政监察工作,这样可以避免同级监察同级的尴尬境地,使监察干部放开手脚大胆行使行政监察职责,不受地方政府干预和人情世故所左右。同时对行政监察机关和行政监察人员的履行行政监察行为、监察过程、监察结果和监察效能建立一套科学完备、严谨细致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做到履职考核严谨,责任划分分明,不断提高行政监察人员的履职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与此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对下一级的行政监察效能进行实时督查,对履职效能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并与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等进行挂钩,对履职效能差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以及监察部门的主体责任,从而不断强化行政监察效率。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围绕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颜值旅游目的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战略目标,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总体工作部署为主要内容,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思想、凝聚共识、谋求策略,努力为依法治市示范试点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总体要求

聚焦全面依法治市示范试点五大示范行动,紧密结合实际,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主题,广泛组织发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大讨论,切实解放思想,理清工作思路,围绕薄弱环节全力突破,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力求在提升党委依法执政水平上见实效、在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上见实效、在增强司法公正为民的群众认同感上见实效,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上见实效、在提升法治基层培育上见实效。

三、活动方式

开展集中研讨。各股室(中心)组织干部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市有关文件、省市领导讲话和指示批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大讨论”活动内容,深入讨论寻差距、完善思路促发展,聚焦问题抓落实。

四、大讨论内容

(一)围绕“如何全面强化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开展大讨论,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足等问题。

重点围绕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育使用、加强运行监督等开展学习讨论,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开展大讨论,着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重点围绕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等开展学习讨论,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提升群众民主参与意识、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全面营造依法治市氛围。

(三)围绕“提升社会依法行政水平”开展大讨论,着力解决遇到问题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等问题。结合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社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开展专项讨论,强化发展改革部门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保障重点项目加速落地,逐步形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新观念、新风气。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思想,扎实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切实营造出学法尊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有效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