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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范例(3篇)

发布人:其他 发布时间:2024-08-25

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范文篇1

关键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驱动力

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流转只有国家征收征用和集体组织内部流转两种合法形式,但实际上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十分普遍,特别是在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的普遍流转必然有其驱动力,概括来说宅基地流转的驱动力主要包括城镇发展驱动、经济发展驱动、经济利益驱动、文化传统驱动、国家制度政策驱动等。根据宅基地流转主体的不同,可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分为国家征收征用流转、农村集体组织转用流转、农村居民自发流转。由于流转主体的不同,其相应的流转动力也应是不同的。

一、国家征收征用流转驱动力

国家征收征用流转是国家因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从农村集体手中或农村居民手中征收征用宅基地。征收是不仅使用权发生改变,所有权也发生了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发生改变,所有权不发生改变。但无论是征收还是征用,其使用权都发生了流转。本文不将征收与征用加以区别,统一称为“征用”。

国家因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产生了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内在需求,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列在其中。国家征用宅基地的内在需求包括城市规模扩张的需求、经济发展的需求、区际联系的需求等,这些需求构成了宅基地征用的内在动力;国家征用宅基地所依靠的强制力具体表现为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这些正式制度的实施形成一种外在动力,即制度诱致力,来保证宅基地征用的实现;地方各级政府所拥有的政治权利引致其自身的利益需求,这种利益需求形成了一种新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外在动力,利益驱动力。

1.城市规模扩张

城镇化和工业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诺瑟姆(RayM.Northam)把城镇化过程分成三个阶段,即初期发展缓慢阶段、中期加速阶段、后期缓慢停滞阶段。周一星(1995)认为[1],我国的城镇化已从初期阶段迈入中期加速阶段。城镇化的中期发展阶段不仅表现为城市数量的增加,更表现为城市规模的迅猛扩张。在中期发展阶段,由于城市具有“优越的区位条件、便捷的交通网络和较发达的通讯、邮电设施,使城市具有发展某些主导职能部门的优势,并有主导职能部门相继发展的‘乘数效应’带动其他相关行政、经济职能部门的相继发展。”[2]城市的加速发展吸引了人口、劳动力、土地、资本等大量生产要素向城市集中,促使城市规模不断向外扩张,城市周围的大量集体土地通过征用转为城市用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由农村居民转给了地方政府和其他相关主体。

2.经济发展驱动

经济发展扩大了对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的需求,掀起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宅基地也被一并征用过来,推动了农村宅基地的流转。同时,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人们对居住环境、生活环境、交通便捷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给居民带来了居住环境恶化、交通拥挤等众多的城市问题,城市中工业企业特别是重污染企业的发展不仅受到城市日益高昂的地价的制约,也受到城市居民的抵制。工业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必须搬离市区。工业企业的新建不仅需要厂房办公用地,还需要配套设施用地,这必然导致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宅基地的征用也不可避免。

3.制度诱致力

200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与补偿。”第2条第5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43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43条第2款规定:“前款所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车裕斌(2004)分析了土地征用制度在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动力作用,指出:“由于土地征用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相应的土地规划制度和土地保护制度因内在的种种缺陷,实施执行的强度远远不如土地征用制度,各级地方政府在运用其征地权时往往将征用制度的强制性发挥到了极致,在征用范围上农户没有发言权,在补偿费用上农户更没有发言权,这种征用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的制度促进了农用地征用流转的加速,甚至出现农用地征用规模远远大于地方经济发展对非农建设用地需求的情况。”虽然宅基地的征用比农地征用复杂一些,代价高一些,但由于国家对农地征用的管制越来越严,同时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将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加上征用土地的巨大利益诱惑,征用农村宅基地也就成了必然趋势。

4、经济利益驱动

征用宅基地虽然相对于征用农地要付出较高的代价,但相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单位面积宅基地征用补偿费仅相当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巨大的利润空间促使地方基层政府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时机,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力度,置换出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征用更多的农村集体土地。

二、农村集体组织转用流转驱动力

农村集体组织转用流转的驱动力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驱动,这种表现在城镇郊区、特别是大城市郊区表现得特别突出。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对城市住房的需求越来越大,再加上对房产投机投资,造成各城市房价一路飙升。目前城镇房价已与普通城镇居民收入严重失衡,房价已大大超过居民的购买力,这从各界纷纷要求政府控制房价的呼声日益高涨就可窥见一斑。作为理性的城镇居民在买不起市区住房的情况下,定会将目光投向郊区价格较为低廉的“村产房”,也就是“小产权房”。

农村集体组织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作为理性的代表来说,其必然为本集体组织谋取更大的利益。由于非农建设用地的收益远远高于农地农用的收益,市区房价一再高涨,“小产权房”存在较大的市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必将集体的土地转为宅基地进行“小产权房”开发。况且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收益如何分配和使用,目前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对这一部分收益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利用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必会激发农村集体组织运用各种手段将集体土地转为宅基地,就是违反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也在所不惜。何况他们还会采取规避法律法规的做法呢?如各地普遍存在的“以租”就是明显的例证。

三、农村居民自发流转驱动力

农村居民自发流转宅基地包括宅基地继承、买卖、出租等,其驱动力主要是经济利益驱动和文化传统驱动。

1.经济利益驱动

经济利益驱动应是农村居民自发流转宅基地的主要驱动力。200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户多宅现象还比较突出,农户住不了那么多宅基地,特别是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的农户,遇到合适的买主就会将宅基地卖掉。

出租宅基地主要是出租房屋连带出租宅基地,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城镇郊区,特别是在“城中村”中。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城市蔓延和郊区化进程加速,城市边缘区土地被大量征用,原有农村聚落为城建用地所包围或纳入城建用地范围,成为“城中村”[3]。城市的扩张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排外的住房政策”使外来人口只能从“城市住房体系”之外寻找住房;租赁、尤其是租赁私房,成为外来人口获取住房的主要方式[3]。“城中村”依靠优越的区位,低廉的价格成为外来人口首要的房源地。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的大量流转是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伴随着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而自发形成的,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2.文化传统驱动

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两种文明,即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两种文明相互影响、相互吸引、共同发展,由此产生了城乡之间的流动。城乡之间流动促进了城乡文化信息交流,使农村居民认识了城乡之间的差异,形成更高层次的心理需求,产生进入城市成为城市人的欲望[4],当条件成熟时,就会诱致其进城定居。其在农村的房产和宅基地,特别是“一户多宅”的,就会想办法进行流转。同样,城镇居民也受到乡村文明的吸引,特别是农村优美的自然环境、淳朴的乡情、清新的空气等成为吸引城镇居民的引致力。虽说当前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会对这种需求有很大的约束,但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各种条件的改善,这种需求必将会越来越大。

继承是文化传统驱动力促进农村宅基地流转的另一种形式。虽然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几千年的中华传统:上辈的东西遗传给下辈是天经地义的。在农民眼里,农村宅基地和其房产、树木等附着物一样,都是农民的私产,很多都是其祖上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既是祖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也包含对先人追思的深厚情感。

风水说也是文化传统驱动力表现形式之一。中国几千年来,农村建房就讲究风水一说,许多农户宅基地流转就是受了风水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周一星.城市地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88.

[2]张安录.城乡生态经济交错区农地城市流转机制与制度创新[J].中国农村经济,1999,(7):43-49.

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范文

[关键词]道义小农理性小农过渡小农经济性质

〔中图分类号〕F06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8)08-0080-06

一、引言

我国当前正处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化同时推进的阶段,在此阶段,以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进步为指向的“三农”问题始终处于极为突出的地位,从国际经验看,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农业和农民发展问题会凸现出来,而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人口大国,且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这种国情也决定了我国的“三农”问题比其他国家更为突出和重要。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外力以适当方式嵌入,但在市场化改革的条件下,其关键应是从农户的经济性质出发,努力形成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进步的自生能力,如果说外力支持是“输血”机制,那么自生能力则是“造血”机制,长期来看,“造血”机制相对于“输血”机制更能形成解决“三农”问题的常规性安排。从逻辑上说,自生能力和“造血”机制应能最大程度地耦合农户的经济性质,而理解当前我国农户的经济性质,是讨论“三农”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应政策含义的一个恰当的切入点。

二、“道义小农”假说和“理性小农”假说:一个比较

在经典的农民学理论中,农户的经济性质主要指农户在约束条件下追求风险最小或利润最大,由于对生产目标和约束条件的理解不同,现有农户经济性质的讨论基本是沿着两条线索展开的。

第一条主线是以“恰亚诺夫―斯科特命题”为核心的“道义小农”假说。此假说认为农户的经济活动具有区别于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行为的“异质性”:农户的要素投入过度倚重劳动力、农户的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自身消费、农户在经营别强调风险规避。恰亚诺夫指出:农民经济是“非资本主义的家庭农场”,[1]即以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生产单位,这种生产单位的基本特征是:生产主要采用家庭内部的劳动,而较少雇佣劳动且投入不采用货币度量,这意味着农户的生产难以按照成本―收益法则计算回报;同时,农户生产主要不是为了市场交易和获取利润,而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消费需要,“家庭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因产生于满足家庭成员消费需求的必要性”。上述观察表明:对农户的经济行为而言,以雇佣劳动和追求利润为基石的古典经济学理论不能使用,而应采用文化人类学和经济人类学的方法进行深入研究。沿着恰亚诺夫的分析,美国经济学家斯科特通过案例研究指出:农户的经济行为不能用被主流经济学奉为圭臬的成本―收益法则进行解释,比较契合农户经济性质的是“道义经济”,即农户开展经济活动的主要原则是“安全第一”的“拇指法则”。[2]具体地说,具有强烈生存取向的农民更倾向于规避经济不确定性,而不会冒险追求收益最大化,农户的经济行为基准是选择回报率较低但较为稳妥的策略。

第二条主线是以“舒尔茨―波普金命题”为基础的“理性小农”假说。此假说强调农户的行为方式与其他微观经济主体没有本质差异,农户具有足够的理性去优化资源配置并实现利益最大化,即使对最贫困的小农来说其行为方式也具有追求效率的“便士资本家”特征。舒尔茨批评了农业存在零值劳动力的传统学说,指出农户在配置其所拥有的要素是很有效率的,他们从事生产活动的动因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且能够对市场与价格、成本和收益的变化做出灵敏反应。[3]这表明,农户的行为方式等同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标准“厂商”,“贫困但有效率”这个命题可作为分析农户经济行为的逻辑起点,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对于理解农户行为来说也是适用的。作为对舒尔茨观点的延伸,波普金通过对越南农村社会的深入解析,认为越南农民是非常理性的个人主义者,农户所组成的村落只是空间概念而缺少利益认同纽带,不同农户往往是在松散而开放的村庄中相互竞争并追求利益最大化,尽管在个别情况下农户会照顾邻居或村民的利益,但在通常情况下各家各户均是自行其是且自谋其利的。[4]进一步的观察显示,小农无论是在市场交易领域还是在政治社会活动中,都倾向于按照理性投资者的原则行事。

概括起来,上述两条线索均是围绕农户的生产目标和约束条件而展开的。从生产目标的角度看,“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试图给出农户生产的最终目标,在这个方面两者不存在实质性的分歧,它们可能各自凸现了“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古典经济学中的“经济理性”假定可概括为“以尽量小的代价换取尽量大的利益”,在这个意义上,“道义小农”强调农户的“风险规避”和“理性小农”强调农户的“盈利动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农户经济行为在本质上可概括为追求代价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农户的生产目标可以概括为风险规避和利润追求之间的某种组合。然而,不同的经济体或同一经济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的两者的组合方式可能并不相同,这暗示着对农户经济性质的理解应该注重对风险规避―利润追求组合方式的考察。从约束条件的角度看,农户的经济行为是对外部环境或约束条件的一种反应,约束条件不同会使农户行为表现出差异性特征。在这个层面上,“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前者假定农户劳动力配置被严格局限在农业内部,农户的需求也被限定为农产品或简单手工产品,经济体缺少社会保障机制去提高农户的风险规避能力;后者则假定认为农户对市场具有足够的判断和理性,商品和要素市场是充分且有效的,农户的生产目标和要素投入能够得到完备市场的有力支持。可见,对要素投入和市场条件的判断也会导致对农户经济性质的不同认识。当前中国正处于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化同时推进的特殊阶段,农户从事经济活动的目标追求和约束条件必定不同于“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这两种极端状态。在一定意义上,中国当前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从“道义小农”向“理性小农”的过渡特征,对“过渡小农”的解读无疑会成为理解中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逻辑起点。

三、过渡小农:中国农户经济性质的一个描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生产力和农产品供给能力已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依然比较薄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刚性的特征未有实质性变动,特别是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化同时推进的背景下,农户行为具有既区别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也区别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异质性。从目标函数和约束条件的角度看,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典型的过渡特征。

首先,从生产目标的角度看,农户生产的目标是风险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但在不同经济体或同一经济体的不同发展阶段,农户对风险规避和利润追求的优先序列可能会出现差异,这从“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的分歧中看得非常清楚。显然,决定这种优先序列的主要不是农户的经济偏好出现改变,而是资源禀赋或发展阶段是否为农户的风险规避或利润追求提供有利条件。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当前农户的经济行为正处于从“缺少社会保障”到“构建社会保障”,从“缺少市场渠道”到“拓展市场渠道”的转变时期,结果导致农户生产目标也表现出“两重性”特征,这种特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说明:一方面,从农业内部的角度看,农户生产具有显著地摆脱自给自足状态并逐步走向高商品化率的趋势,当前农户的农业生产既不是完全的、传统的自给自足状态,也不是主要进行市场交易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状态,而是部分用于市场出售、部分用于家庭消费的中间状况。数据显示:1991-2005年我国农户三种主要粮食的商品化率虽趋于提高,但并未达到发达经济体所表现出的农业高商品化率的水平,稻谷从44.30%变化到50.70%,小麦从49.70%变化到56.30%,玉米从54.50%变化到69.70%,这说明农业内部生产的“半自给、半交易”的特征依然比较显著。另一方面,从农业和非农业的关联性来看,农户生产具有典型的“农忙时种田、农闲时打工”的兼业化特征,农户的收入构成包括了家庭农业收入和非农雇用收入两个部分,其中农业收入具有平抑农户风险和提供社会保障的功能,而非农雇用收入则有增加收入、弥补家庭开支的功能。黄宗智在对中国华北和长三角小农经济的研究中,指出中国农户存在着“以农为根本、以商为补充”的“拐杖型”收入特征。[5][6]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化流转机会已有了显著增加,但这些劳动力在短期不能割裂同农业和土地的联系,这不仅源于现有的公共品配给体系难以为农业人口的大规模流转提供条件,而且源于农村劳动力对土地和农业具有超越经济性考虑的观念或文化依赖。据此,我们能够理解在中国存在着1.5亿的“农民工”群体,这些群体在城乡之间的“候鸟性”转移反映的正是农户依靠农业来规避风险、依靠打工来增加收入的“拐杖”模式。

其次,从要素投入的方式看,要素投入方式考察的是农户生产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给性劳动,由于要素禀赋分布的非均匀性,则劳动力的流动不仅体现了农户生产效率的提高,而且标度了其他要素对农业劳动的替代程度。据此,“道义小农”强调农户经营单纯依靠家庭内部的劳动,“理性小农”认定农户社会化配置生产要素的充分理性。当前中国农户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可以引入其他生产要素,从而不再完全依靠家庭内部的劳动力因素,长期来看这种要素替代趋势还会延续下去。但是,目前农户经营中自给性劳动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要素投入的序列中,绝大多数农户会首先考虑密集使用家庭内部的劳动要素。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业生产的迂回生产程度在不断提高,即农户经营越来越多地使用了机械、化肥、农药、良种、薄膜等资本品,而资本深化体现的正是农户要素投入的结构性变化――从单纯强调劳动转向更多使用资本和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如果用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拥有的机械总动力表示机械化程度,用每亩耕地面积平均投入的化肥总量表示生物化程度,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生物化和机械化程度均在不断提高,其中生物化程度增长了6.2986倍,而机械化程度增长了5.8831倍,生物化和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显著增强了中国农业的生产能力,导致农业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总体提高。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农户的生产仍在很大程度上强调劳动投入,农业生产具有土地生产率较高而劳动生产率较低的不对称性。黄宗智指出中国小农经济具有典型的“过密化”或“内卷化”倾向:即密集使用劳动以致出现劳动边际报酬递减的情形。当前,农业生产的“过密化”和“内卷化”虽然因农民工流转而有所缓解,但由于户均耕地面积的有限性以及非农化流转的渐进性,则密集使用劳动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如果对2004年36个国家农业生产效率进行比较,则就土地生产率而言,中国5185.39公斤/公顷的水平在样本国家中处于第10位,但就劳动生产率而言,中国827.08公斤/劳动力的水平是非常低的,在36个国家中中国仅高于蒙古和斯里兰卡,居第34位,这从侧面证实了农户的要素投入仍具有劳动密集使用的特征。

最后,从市场发育的程度看,约束条件描述了外部环境对农户经济选择的影响机制,而外部环境与市场的发育程度紧密相关。在这个意义上,“道义小农”否认存在着发育完全的市场,而农户缺乏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理性和能力;“理性小农”则认为市场是有效的,农户面对的是发育成熟的产品和要素市场。显然,在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上述见解需要基于渐进式体制转轨的背景进行适当修正。艾利思从市场风险、依附性、内部差异、农业生产、土地占有、家庭劳动等角度分析了农民的经济行为,并指出:农民可以部分用他们始终变化、但从不全面的市场参与程度、部分地用他们参与的市场的不完全性来定义。[7]这种市场的不完全性或者不充分的市场参与度能够与中国农户的生产特征相耦合,而在市场化深入推进的条件下,农户所面临的市场体系具有渐进式完善的特征。对此,可以从两个角度去说明:一方面,从要素市场来看,农户面对的是一个存在较大程度的“割裂”、“垄断”特征的要素市场,在生产资料市场中,农户所需的化肥、农药、良种和机械多数由少量生产资料公司专营,分散的农户并不具有与生产资料供给者进行有效谈判的能力,而农业产业链延伸也很难深入到上游生产资料提供领域;在资本市场上,农村存在着比较典型的“供给短缺主导型”的金融抑制现象,农户之间依靠的主要是亲戚朋友这种“熟人社会”的关系型信贷,正规金融机构不仅因贷款条件苛刻而对农户的金融支持不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将农村剩余资金转为非农信贷的“虹吸效应”;在劳动力市场上,户籍制度因涉及公共产品再配置而具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效应,影响了农业劳动力在不同地域和产业之间的职业转换,且农民工就业也大多集中于具有“苦、累、脏”等特征的城市形成部门。另一方面,从产品市场来看,农户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和供给者,虽然进入市场从事农产品交易的自,但并不能对农产品价格形成持续有力的影响,农户的农产品销售存在着“小农户、大市场”的不对称性。市场尚未发育出可以有效缓解自然风险的农业保险体制以及有效缓解市场风险的农产品期货交易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农户经常遇到“蛛网模型”所展示的市场困境:产量和价格的滞后决定意味着农户对市场具有“瞄不准”特征,而在某些国有农产品流通机构的机会主义影响下,农户也不能充分享受农产品价格上调所带来的经济福利。

综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户的生产目标正从风险规避向利润追求演变,要素投入正从劳动密集向资本―技术密集演变,市场条件正从市场不完全向逐渐完善演变,这意味着当前农户的经济特征具有从“道义小农”向“理性小农”的过渡性质。自然的,过渡小农是与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化同时推进的背景紧密相关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深入推进不仅为要素相对价格的改变提供了条件,而且可以通过反哺和带动效应直接促使农业要素投入结构的变化;而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导致农户的生产目标更多与商品交易连接起来,且农户生产要素购置和农产品销售所面临的市场条件也在发生转变,这说明,过渡小农是对当前我国农户经济特征的一个相对客观的描述。

四、过渡小农条件下中国农户发展的政策选择

我国当前农户的经济性质具有过渡特征,这体现在农户的生产目标、要素投入和市场条件等方面,导致过渡特征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体正处在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化同时推进的阶段。在过渡小农的条件下,农业和农户发展的政策应具有针对性,即应尽量契合过渡性才可能内生出农业发展的自生能力。据此,当前我国农户发展政策应围绕农户生产目标、生产要素投入和市场体系完善三个方面展开。

在农户生产目标层面,我国农户生产目标仍体现为风险规避和利润追求的某种组合,这是农户对经济体中较少为其提供风险规避手段的一个理性反应。在农业保险发展滞后且社会保障不充分的条件下,农户只能选择高比率的自给性生产和土地保持某种连带关系并通过土地来提供保障,所以农地除具有经济功能之外还具有社会保障功能。[8]然而,“亦工亦农”的兼业化方式和商品率低的生产方式长期来看会损害到农业的分工经济。未来必须从两个层面提高农户的风险规避能力,逐步形成对土地的接替性社会保障形式,提高农户参与市场并追求利益的能力:一是针对农业生产的风险规避,由于农业生产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必须充分利用加入WTO后的农业“绿箱”政策,积极创新投入机制和经营机制,通过发展农业保险体系、构建农产品期货交易、农产品收购制度等方式消减农业生产中的自然风险,特别是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大力发展政策性、综合性的农业保险体系,提升农户对生产过程中自然和市场风险的应对能力。二是针对农户生活的风险规避,由于土地对绝大多数农户而言承担着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必须通过国家性社会保障和合作型社会保障的发展来替代农户的非正规型社会保障,必须通过完善农村的医疗、养老、就业培训、子女教育等制度安排,提高农户抵御生活性风险的能力,增加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使正规社会保障延伸至农村,鼓励农民形成自发、合作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农户要素投入层面,当前我国农户生产中的机械化和生物化程度已有了显著提高,但土地生产率较高而劳动生产率较低意味着劳动密集投入仍极为普遍。未来必须积极推进生产要素投入方式逐步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通过提高农户的劳动生产率来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新格局。为此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户籍制度改革,拓展农村劳动力的流转渠道,降低农村劳动力流转的交易成本,使工资能够真实反映劳动力要素的供求关系。由于农户和其他群体的劳动生产率差异主要是产业意义上的,因此农村劳动力流转应不仅强调提高城市化率来实现劳动力的异地流转,而且强调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劳动力的本土流转,城市化水平提高和改造传统农业是实现要素投入方式转化的两个基本方式。劳动力流转将提高农业生产中劳动投入的“机会成本”,激励农户更多采用资本―技术密集型生产而改变劳动密集型生产。另一方面,机械、化肥、良种、农药、薄膜等生产资料对于农业生产率提高至关重要,而生产资料的有效利用需要考虑资本和技术两个条件。为此,必须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权改革,降低正规型金融供给的交易成本,扶植小额信贷等农村内源性融资方式,通过正规型和非正规型两种渠道来解除农户面临的金融抑制;必须形成科学发现―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典型试验―普及推广的农业技术进步模式,培养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不断提升技术进步对农业发展和农户增收的贡献度。

在市场条件完善方面,我国农户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在趋于优化,但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农户面临的市场不完全或不充分的情况依然比较突出,农户生产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存在着“小生产―大市场”之间的不对称格局。为此,必须从两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户生产的组织方式创新,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应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指向,改革土地制度、加速土地流转,使家庭式、所有农户兼业的生产方式向企业式、部分农户专业的生产方式转变。在此基础上,发展遵循“农有、农治、农享”理念的专业合作组织,逐渐实现农业生产资料共同购买、农村资源共同开发和农业产品规模销售,以降低农民参与市场的交易成本,增强农民发现市场价格的意识和能力,并在农业生产者、加工者和销售者之间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另一方面,在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市场载体方面,应逐渐解除农业生产资料供给的垄断格局,消减生产资料供给者和农户的市场谈判能力不对等;明确农产品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取向,拓展农产品交易品种、加强交易的网络建设,在现货市场和远期市场之间形成协调,形成有效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应在扩展集贸市场的基础上,规范批发市场的发展,提高批发市场的效率,促使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转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另外,需要健全农产品价格预警和调控机制,以期货市场和国际市场为引导形成适合中国的农产品价格预警机制,并在农产品价格偏离“警戒线”时采用经济手段有效平抑波动。

五、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总量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结构性问题,特别是“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解析“三农”问题的逻辑起点是分析当前农户的经济性质。本文在对“道义小农”和“理性小农”两个理论线索梳理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农户的经济性质具有过渡特征,过渡小农为描述当前农户经济行为提供了一种途径,具体地说:在生产目标方面,农户生产目标仍体现为风险规避和利润追求之间的组合,但通过市场追求利润正逐渐处于主导性地位;在要素投入方面,农户的要素投入虽然强调劳动的基础性作用,但对资本和技术性因素的使用程度在不断增强;在市场条件方面,在渐进式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国农户经营所面临的外部市场条件正在不断改善,但与“理性小农”假说所隐含的完备市场状态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显然,农户经济性质的过渡性是与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等背景紧密相关的。未来,我国应立足于资源禀赋条件,从生产目标、要素投入和市场完善等方面入手,采取措施切实推进农户的经济性质演变。在这个方面,中央政府已将“三农”问题放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高度来对待,并针对农民社会保障、农业风险管理、农村劳动力流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组织创新和农产品流通体制等问题,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这些将在本质回应当前农户经济性质的过渡特征,并逐渐内生出解决“三农”问题的自生能力及“造血”机制,促使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进步等多重目标的有效实现。

[参考文献]

[1]A.V.Chayanov.“TheTheoryofthePeasantEconomy”.UniversityofWisconsinPress,Madison,1966.

[2]Scott,J.C.“TheMoralEconomyofthePeasant”.NewHaven:YaleUniversityPress,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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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Popkin,S.“TheRationalPeasant:thePoliticalEconomyofRuralSocietyinVietnam”.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79.

[5]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M].北京:中华书局,2000.

[6]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M].北京:中华书局,2000.

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范文

特征一:全面推进

战略规定——看战略目标的规定性。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说:“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六个更加”从一般的规定性上清晰地规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全面推进的目标特征。

有一般就有具体。接着,江泽民在报告中又具体阐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目标内容。这就是经济上的“三个力”——经济力(GDP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政治上的“三个权益”——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文化上的“三个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生活上的“三个面”——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四个“三”具体而全面地勾勒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的目标特征。

战略依据——看战略目标确立的前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面推进性特征是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确立的前提——总体达小康决定的。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到上世纪末,我国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第一步、第二步战略目标。到2000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完成89404亿元,折合10081亿美元,人均约850美元,超过了人均800美元的目标,跨进了小康的门槛。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现在达到的小康水平还是低水平、不平衡、不全面的小康。所谓低水平,就是经济量人均水平还比较低。所谓不平衡,就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水平差距还不小。所谓不全面,就是小康社会所要达到的社会生活各项指标还没有完全达到。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是建设一个更高水平的、发展比较均衡的和更全面的小康社会。所谓更高水平,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3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所谓发展比较均衡,就是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地区差别扩大的趋势明显扭转,发展水平比较均衡。所谓更全面,就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总起来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可见,“总体达小康”是“全面建小康”的前提和基础,“全面建小康”是“总体达小康”的继起和发展。“全面建小康”的全面推进性特征源于“总体达小康”的历史前提。

特征二:重点推进

战略规定——看战略重点的规定性。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提出来,不仅提出了“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而且指出了“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重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全面建小康”的战略既讲全面推进,又讲重点突破,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既体现了我国社会经济运动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又把握住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凸现了重点推进的战略特征。

战略依据——看战略重点选择的“三农”国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推进的特征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农”国情决定的。所谓战略重点,就是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主攻方向或中心目标。在一个国家的一定时期之内,当某些部门处于落后地位,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薄弱环节时,它们就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因而,就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历史经验反复证明,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确定之后,战略重点选择得适当与否,是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并作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的重要判断,基本依据就是我国现阶段的“三农”国情。初级阶段是不发达阶段,农村尤其不发达。我国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低、不平衡、不全面,差距主要在农村。具体看来,农民生活水平较低,还有几千万人处于贫困状态;农业生产力水平还不高,不少地方的农业生产仍然主要依靠畜力和手工劳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还比较落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差的问题还相当突出。我们说,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其实,重中之重在农业、在农村、在农民。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可见,党的十六大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重点定位在“三农”问题上,是在全面估量“三农”国情基础上,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作出的实事求是的决策。可见,“全面建小康”的重点推进性特征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农”的基本国情。

特征三:积极推进

战略规定——看战略任务的规定性。在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最关键的目标是要用大体20年时间,力争使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人均超过3000美元。过去20多年中,我国提前实现了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应当看到,到2022年再次实现GDP翻两番,同前一个“翻两番”意义和要求截然不同。前一个“翻两番”是在GNP2832亿美元,人均GNP297美元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的;而后一个“翻两番”则是在GDP10081亿美元,人均GDP850美元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的。很显然,后一个“翻两番”难度加大了,这就要求后一个“翻两番”必须是在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前提下的经济增长,是综合兼顾经济指标、社会指标、环境指标的可持续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积极推进的战略思维,是我们党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又一个雄心壮志。

同积极推进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由战略目标的积极推进性所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党建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均贯穿着昂扬向上、积极有为的奋进精神。本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组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雄心勃勃,是积极推进的。本世纪头20年政治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这一组政治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跳起来摘桃子”的,是积极推进的。本世纪头20年文化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这一组文化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其要求也很高,是积极推进的。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从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在这方面,十六大报告提出了6方面的主要任务。即: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切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这6方面的主要任务也是经过努力才可以实现的主要任务,也是积极推进的。总起来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项项都闪烁着积极推进的思想光辉和积极进取的奋进精神。

战略依据——看战略任务所背靠的战略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推进性特征是由20世纪头20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决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作出了新世纪头20年是我国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这是一个科学的判断。在可以预见的20年内,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中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需要和平的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和平与发展的主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国际环境保证。从国内条件看,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国内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发展体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伴随着国内条件的根本性变化,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到2002年底,GDP达到10万亿人民币,居世界第6位;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6000多亿美元,居世界第5位;外汇储备2600多亿美元,居世界第2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有了强大的物质支持。总之,本世纪头20年“国际环境有利,国内条件具备”,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正是面对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抓住机遇、积极推进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建小康”的积极推进性特征来源于20年战略机遇期的科学判断。

特征四:稳步推进

战略规定——看战略阶段的规定性。邓小平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根据邓小平的提议,我们党制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体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实现到20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基本实现现代化。“三步走”的战略目标互相衔接,循序渐进,在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实现小康,进而在21世纪中叶达到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体现出分阶段实现现代化稳步推进的战略特征。

按照“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现在我们已经走完了前两步。10年走一步,10年又走一步,20年走头两步,解决温饱问题和总体达小康,在整个“三步走”发展战略中可预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是头两步,第三步则不同,50年走第三步,则是预期,是展望,是设想。现在开始走第三步。面对第三步,必须把它具体化,提出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党的十五大完成了新“三步走”的战略设计,提出了2010年、建党100年和新中国成立100年,即21世纪第一个10年、第二个10年和后30年的战略设想,这就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新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新“三步走”中第一步的战略目标,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设》已经进行了战略布署;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确定则是新“三步走”中第二步的战略布署。正如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承上”,承接现代化发展战略第一步、第二步战略步骤,“启下”,开启现代化发展战略第三步战略步骤。正如“三步走”发展战略体现分阶段循序渐进稳定推进的战略特征一样,比照“三步走”设计的新“三步走”发展战略,同样体现了分阶段推进、循序推进和稳步推进的战略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