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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纪律要求范例(3篇)

发布人:其他 发布时间:2024-12-03

森林防火纪律要求范文篇1

各村、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以及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区森林消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文秘站: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消防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消防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浓厚氛围(时间:整个清明防火期3月10日至4月15日)

1、宣传车全天候流动宣传,各村利用有线广播、公开栏等形式进行“无烟上坟、文明祭祖”的宣传,在镇村主要道口悬挂5幅宣传横幅。每村张贴《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4张,宣传标语5条以上。督促交代近山寺庙管理人员做好宣传及火源管理。同时,通过农民信箱群发信息平台进行防火宣传。

2、召开由各村书记、主任、全体机关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护林员、森防员参加的森林消防工作动员会,进行充分发动,明确职责任务。

3、3月26日前,在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发20__份“无烟上坟、文明祭祖”倡议书至每个学生手中。

4、各村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

(二)加大清缴力度,注重源头预防(时间:3月26日前)

清明节期间严禁销售烟花爆竹,在此期间各烟花爆竹销售点不准存放烟花。各驻村干部在3月24日前与村干部一起对所在村的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检查,并签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对无销售许可证的摊点,责令其立即将所有烟花爆竹下架,送回原销售渠道;对有证销售点,告知在3月24日至4月10日期间不得销售烟花爆竹。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将组织镇工办、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全镇的各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一律收缴,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狠抓人员力量,强化巡查管控(时间:清明防火期全过程,重点星期六、日、清明日假期)

1、全体机关干部在3月24日至4月10日期间取消放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3月24、25,4月2、3、4、7、8的7天时间,将分组在各卡点执勤(具体见附件安排表),主要任务是对前来上坟的群众进行检查,禁止其携带烟花纸烛上山,引导上坟的群众在山脚下定点烧纸。

2、镇专业扑火队要做到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第一时间上山扑救。

3、各村村干部要配合卡点设防巡查。每个村要组织两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10-15人的队伍,在本村坟墓比较集中的山头地块进行巡查,并带上扑火工具,一旦发现火情,能及时扑灭。

4、森林巡防员在整个清明防火期要求每天到岗到位,加强对分管地块的巡查,每天下午4点前将巡查情况报告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4868015)

(四)物资准备充足到位,强化后勤保障

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对镇里的有关森林防火器材等进行检查,修缮,保证风力灭火器在良好使用状态,保证足够数量的铁扫把、柴刀、手套、胶鞋等,由指挥部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立即对所有车辆作严格检修,驾驶人员要做好随时出车准备。各村都要准备20把铁扫帚,10把以上柴刀。

森林防火纪律要求范文

我始终坚持廉洁自律,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自律。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廉洁自律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加牢固地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在各种诱惑面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慎初、慎微、慎独、慎欲、慎终。二是率先垂范,全面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真正做到从我做起,率先垂范。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无论是8小时之内,还是8小时之外,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不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交易,谋私利。

我深知“为政重在廉,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办事重在实”,因而,我常常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行为。一年来,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还严格做到了遵守“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从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尽快从思想上适应、尽快从行为上合拍这是一个必然要求。为此,我给自已定下一个基本原则:“以一个新兵的工作姿态去工作,以一个小学生的姿态去学习”。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首先,把涉及到机关事务管理的书籍、文件汇编和涉及到林业工作的有关政策、知识,反复进行学习,很快弄清了局林业方面的职能和基本工作程序,很快熟悉了我局的工作职能和自已分管的业务工作。向局里的同志和其他同志,谦虚请教、不耻下问,并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很快掌握了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技能。通过不断的努力,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思想上到行为上全方位的完成了一名转业干部向一名合格公务员的转变。

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尽力做到摆正位置,当好参谋助手,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团结,搞好协调配合。主动与班子成员加强思想交流,增进理解信任,增强了班子的整体合力。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公道正派,关心爱护每一名同志,凝聚人心,团结队伍,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形成了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的良好风气。

在森林公安工作中,我清楚的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州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硬仗、恶战来打,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森林火灾。为依法打击失火毁林违法犯罪,遏制森林火灾案件频发态势,确保我州森林资源安全,在高火险期和节日期间,到各县市林区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查找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针对森林火灾高发期,我局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民警严阵以待,努力做到快速、及时出警,切实加大森林火灾查处力度。大力推进森林防火现代化体系建设,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应急处置,通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__x3年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情)41起,其中:网上监测热点32个,一般森林火灾54起,较大火灾19起,过火面积10398.55亩,森林受害面积2057.75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18‰,火灾案件查处9起,无重大林木火灾及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繁多复杂,很多办公室的工作办起来都是小事,误了就成了大事,需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展工作。一年来,在局办公室人员少的情况下,我合理安排,充分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搞好服务,参与政务,办好杂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__x3年,虽然尽心尽力的做了一些事情,但是还是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三是长时间的军旅生涯,使我养成了守纪律、讲原则、有责任等习惯,同时也经受了岁月的洗礼,在身上不同程度地刻上了棱角分明、个性突出的特点。在处理事情上面有些同志对我工作方法有些抵触和抱怨。

森林防火纪律要求范文

XX年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XX年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总之,XX年年我分局开拓创新,凝聚实干,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