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问题情境教学法作用组织方法不足注意事项
一、引言
问题情境教学法是教员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需要,在教学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不断创设问题情境,即提出问题,引起学员的思考,让学员产生疑问。教员要引领学员通过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来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进而锻炼学员,提高其独立工作能力。
二、问题情境教学法的作用
杨福家教授有一句名言:“学生的大脑不是用来灌注知识的容器,而是一支等待点燃的火把。”问题情境教学法就是通过不断地提出问题、找寻问题的答案来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把原本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有血有肉(因为所提问题,都是工程中的实际问题),使学员不断地产生解决问题的成就感,增强学员的学习热情,达到教学目标,最终使得学员在今后的实践活动中,有效运用问题情境教学法进行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
(一)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促进理论学习。
问题情境教学法通过一个问题解决了,又出现新的问题,再变换角度,换位思考,利用其他方法解决新问题。问题环环相扣,扣人心弦,答案充分体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的,让学员体会其中蕴藏的思想,从而再找出解决问题的一般规律,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这样既能帮助学员对现有知识的巩固,又能使学员找到更好的学习新知识的方法。
问题情境教学法与一般教学中的以框架为依托添加具体例子的方法不同,它能够吸引学员的注意力,又比较好理解、好记忆,且生动形象,故通过这“另一种思路”的补充来深入地、深刻地掌握理论,可更好地促进理论学习。
(二)有利于锻炼学员的发散性思维,培养学员的创造性思维。
发散性思维是一种创造性思维,教员在教学过程中恰当使用“问题情境教学法”提出激发学员发散性思维的问题,引导学员多方位、多角度、多途径地思考问题,这对于培养学员思维的广阔性、深刻性和创造性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问题情境教学中的特定情境提供了调动人的原有认知结构的某些线索,经过思维的内部整合作用,人会顿悟或产生新的认知结构。问题情境所提供的线索起到一种唤醒或启迪智慧的作用。比如正处于某种问题情境中的人,会因为某句提醒或碰到某些事物而受到启发,从而顺利地解决问题,对培养学员的创造性思维和探索精神有积极的作用。
(三)提高学员的实践应变能力。
问题情境教学本身可以看成理论与实际联系的桥梁,根本目的是使学员将知识转化为技能,通过提出问题、创设情境,使学员形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灵活运用知识完成工作的能力。
通过对问题的分析研究,学生大量的感性体验升华为理性认识,从而进一步指导实践活动,在分析能力、创造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的锻炼,进而提高学员的实践应变能力。
(四)增加学员的智慧,提高学员整体素质。
当今是一个崇尚知识的时代,更是一个崇尚智慧的时代。相比之下,知识像树叶,智慧像年轮,岁月会把一层厚厚的尘埃蒙在知识上,使它失去光泽,走向陈旧,而智慧则愈久弥香,愈发绿意盎然。采用问题情境教学法教学,教员以知识为底蕴,在不断提升能力的同时,启发学员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思考解决问题,教给学员解决问题的技巧,提高学员整体的素质水平。这当中要注意的是教员要把教材内容的重点难点问题化,让学员在探索寻求答案的过程中发散思维,从而不断增长智慧。
三、采用问题情境教学法的组织方法
(一)整体环节的布置。
问题情境教学法由五个环节构成,即创设情境、构建问题、激发矛盾、解决问题和反思学习过程。按照这个整体方案,如下图所示来实施教学。
(二)研究教学理论,提出好问题。
问题情境教学法的教学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地取决于教员能否选择恰当的问题,真实地再现情景。提出什么样的问题关系到能否总结归纳出要学的理论,这就要求教员吃透教材,即不仅要弄懂教材中的每个概念、原理,而且要弄通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即知识的结构体系。另外,还要综合整个课程的知识结构,选择体系中的关键点,这些关键点是引导学员解决问题的突破点。教员在吃透教材内容的基础上,依据教材内容的逻辑结构,提出相应的问题,使师生双方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一步一步地得出所学理论。要防止简单的是与否的提问,问题要一个一个地提出,并引导学员渐次分析。
(三)引导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问题情境教学的成败与教员的素质和教学水平的高低有直接的关系。教员在引导技巧上要善于观察、善于启发、善于总结,要参与到学员的讨论中去,观察学员讨论的热烈程度,掌握学员的心态,及时地为他们排除讨论中思维的障碍。对学员中出现的对某一问题的不同意见和看法,教员要给予启发。对不同观点的持有者,要肯定他们正确的一方面,善于集中学员的智慧,在一个问题基本解决的时候及时总结,提炼理论。
根据教员提出的问题,分析、解决、提炼理论,这是问题情境教学法较重要的一个步骤。这就要求把学习建立在学员的主体性、能动性、独立性的基础上,学员在教员的引导下,在学习过程中自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逐渐成为会学的人。
(四)激化问题的矛盾性,继续提出新的问题。
学员“会学”是不够的,还要实现对知识的“再创造”,这才是教学的真义所在。“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简言之就是不能只给学员讲解问题的答案,还要使学员有“创造性思维”。因此,教员要创设新的问题情境,引发出更多的新的问题,使教学不断深入,并且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或者结合所学内容,让学员联系生活实际或社会情境,试想自己会怎样做,会有什么样的预期后果,今后又该怎样改进。
(五)依据理论,反思学习过程。
这一环节就是让学员通过对问题的提出及解决得出理论,反过来站在理论的高度,重新审视所学内容,使理论联系实践,用理论指导实践,从而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巩固所学理论。
四、问题情境教学法的不足
只要我们关注生活,联系实际,不断开拓、创新,就能创设出许多有助于激起学员的学习兴趣,促进学员全面发展的好问题。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适用问题情境教学法,它往往适用于那些能引出多种假设,在理解上容易产生歧义和实验现象貌似“反常”的知识。这就要求教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也要求学员具有相当的知识经验和良好的非智力因素。
采用问题情境教学法的关键在于提出问题并且提出好问题。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从新的角度去看问题,需要创造性的思维。在课堂教学中,提出开放性、挑战性的问题,更能够激发学员反思,但这类问题的把握并不那么容易。
五、问题情境式教学运用的注意事项
1.问题要面向全体学员,留出足够的时间让大家思考,然后激励学员讨论、举手发言或点名回答。
2.教员提出的问题要具体,简单明了,不能空乏含糊。
3.提问语言要生动幽默。同样的问题,若提出时平平淡淡,既不新颖又不奇特,学员就不可能被吸引。相反如果提出的问题能够换一种角度,使学员感兴趣,那他们就会兴奋地积极思维。
4.提问要注意启思益智、难易适中。在问题情境的创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不能过难,超过学员的能力范围,否则学员会感到高不可攀,不易于调动学员的积极主动性。相反,提出的问题也不能太简单,如对书本上的死记硬背的问题的提问,只能引出简单对答,不利于培养思维能力。提出问题的效果最好是学员经过积极思考之后找到答案,从而让学员“跳一跳就能摘到果子”。
总之,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利用好“问题情境教学法”,可以激发学员的学习动机,激励学员取得成功,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问题情境教学法”,可以促进学员学会思考,培养学员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合作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充分利用好“问题情境教学法”,可以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秦兰悦.优秀教学成果启思录[M].北京:海潮出版社,2005.
【关键词】情境教学法法学教育构建应用创新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法学教育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态势。现代法学教育旨在培养专业化、宽口径、复合型法律人才。然而,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体制、教学计划和教学模式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对此,法学教育者必须清楚地认识,时刻关注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理清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路,注重研究如何运用良好适当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实践教学无疑是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方向,它能培养和开发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综合判断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效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新动力。
对传统教学方法的反思
“教学方法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的活动方式的总称。”[1]传统的法学教育主要采用讲授法,教师的课堂讲授为核心,同时有一些课堂提问、疑难解答、阅读辅导、论文写作指导等,基本是老师讲什么,学生听什么,把法学教育权当是基础理论和学术教育。在法学教育日趋职业化的今天,我们需要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反思,对它存在的弊端进行充分的认识。
1.传统教学方法造成了教与学的惰性
无论是法学教师还是学生,都已习惯了长期形成的老师灌学生听的模式,这种方式相对简单,教师依靠一份教案承担了全部的课堂讲授,学生做得更多的事情就是埋头快速地抄笔记,在匆忙的记录中无暇去思考,做到的只是把知识留在本子上,久而久之学生认为自己的角色就是听,有的甚至都懒得听,无参与感,失去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重视平常的课堂面授,学习能力很难真正提高。而教者只管自己讲,学生听了多少不关己;会使老师认为现在的学生轻视学习,讲再多的知识也没用的认识,从而导致教师对教学内容不进行深入探究,对教学改革不进行全面研究以及可能会引起教学态度的懈怠。这种教与学的不良现象将影响着法学教师与学生的进步,也会妨碍法学教育的革新。
2.传统教学方法与法律职业化相分离,忽略了学生法律素养和法律技能的培养
对传统教学方法的过度依赖造成了法学教育重知识、轻能力的后果,学生们观察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等难以得到快速提升。[2]而法律问题都是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一种系统的法律职业能力去解决,这就要求法学教育应着眼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也只有密切同实践相结合,理论的发展创新才有可能。法学是立足于社会现实的科学,而不是纯粹的规范科学,法学教育实质上应是一种职业教育。[3]应该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信仰、职业伦理、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技能的培养,做到职业伦理教育和职业技巧教育并重。
3.传统的教学方法制约学生职业能力的养成,成为法科学生就业难的内因
传统教学方法中侧重理论知识,学生几乎没有实践的机会,对司法实践不了解,很难做到学以致用,进入社会发现理论与实务脱节,缺乏基本的实际运用能力。进入实务部门不能马上处理各类法律事务,适应期过长,从而加剧了法科毕业生求职难的问题。
针对传统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迫切要求我们对法学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改变以理解法律概念,传授法律知识为宗旨的教学模式,加强法律实践教育的比重,重点培养和开发学生自己消化知识的能力,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综合判断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等综合能力。为此,需要一系列的教学改革,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而情境式教学方法的引入将是改变和影响课堂教学,提高法学教育职业化的重要路径。
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构建
1.情境教学法的概念和理论基础
在法学教育中运用情境教学法就是要营造一个适当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让学生在此扮演具体的角色,实施具体的行为,参与处理具体的模拟事件,通过生动具体的情境或亲身经历,使学生学会站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主体的角度思考问题,使学生学到许多重要的、无法从抽象的案例分析和传统教学中学到的技巧。
情境教学是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基础而产生的。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及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建构主义理论认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或四大属性。[4]
2.情境教学法对法律实践教学的意义
情境教学法使学生从平面、书面接触法律转向立体运用法律,充满形象感和实用性,在法学教育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增加了课堂教学的吸引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更具探索精神。
情境教学法改变了以往过多的阐述理论,法条枯燥无味的现象,在教师和学生的配合下模拟出各种情境,形象地显现了法律事件或行为,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把枯燥的法律规定运用到实际的法律问题解决中;把一些法学理论带到具体案例中去学习;学生可以在情景模拟中体验多样性的角色进行不同的角度思考,在多样性的思考中获得多重的收获。可以使学生全方位地认识法律的存在,不仅仅是书本中的法,还有法官的法、当事人的法、社会的法等等。这样既丰富了课堂教学内容也使教学方式更具活力,学生可参与其中进行实际操作,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通过亲身的实践和处理,激发了学生法律学习和探讨的热情。
(2)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了学生对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的认可。
传统的教学方法极易使人们形成对法律认识的错误心态:一是法律工具主义,二是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认为法律无非就是管理与统治的工具,人们服从法律是被动的、强制的。认为权大于法,法律是给无权的人制定的,使人们失去了对法律的信仰,动摇了法律的权威性。法律虚无主义无视法律的存在,依然我行我素,不以法律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削弱了法律的尊严。[5]p114通过情境教学可以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理论,提高学生的法律信仰,认识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保证,懂得用法律规范行为、用法律解决问题;明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有效保证。
(3)为学生构筑了理论与实务相联系的桥梁,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在法学的学习中,除了基础理论的学习外,更重要的是学会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引入情境教学法后,把社会的现实问题,学生知道的具体事例引入课堂,让学生参与其中承担角色,演绎过程,进行实际的法律应对和处理。使学生学习了基础理论后运用法律来解决实际的问题。做到了真正的理论与实务的联系,不仅丰富了学生法学基础知识,也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4)培养和锻炼了法律思维方式,提高了法学教师的人格魅力。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依赖法律的基础原理、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法律精神,思考、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习惯和思维取向。[5]p105一个人是否习惯于法律思维方式是和他的法律素养、对法律价值认可的程度有关的。情境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和可能,培养和锻炼了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增强了学生的法律信仰。由于新的教学方法引入,增加了教与学的互动,增强了师生间的配合,融洽了师生关系。提高了教师课堂教学活动的主动性,教师用自己较高的专业理论探索精神影响着学生,提高了自身的人格魅力,获得了学生更多的尊敬与爱戴,为法学课堂教学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法学学科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在课堂教学中既要为学生提供了解法律实务的必备知识,同时又需要培养学生判断、评价、分析法律事件的思维能力。为了让学生联系实际,身临其境地解决实际案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在法学教育中采用情境教学法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1.选定主题,创设情境
情境教学法的重心是要提供学生建构和应用知识的机会。在法学课堂教学中,并非所有的内容都需要或适合采用情境教学。由于课时及教学内容的限制,教师应进行选择,实务性很强或技能性很高的内容可以通过创设情境来进行教学。法律情境的创设方式很多:可以由教师单方面、师生配合设置或学生单方面进行剧情表演;可以放视频短片或展示图片资料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注意情境的设计必须贴近学生的生活,贴近社会生活的实际,贴近教学目标,从学生的能力和兴趣入手,结合学生的社会生活经验,使其自然融入情境之中,这样更具感染力,启发性,更易引起学生的共鸣,产生心灵的震动,加深对法律精神的理解。
2.坚持学生的主体地位
在情境创设中,教师的角色只是一个导演,按惯性思维引导学生走进情境,再把他们推出来。[6]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把学生看成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当学生真正发挥其主体性时,教育才会取得成效。坚持学生在情境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就是要从主体的选择、方案的规划,案情的设计、课堂的互动表演和分析,学习结果的总结,都要强调学生在课堂中的主体地位,在充分达到教学目的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组织策划能力及团队精神。
3.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首先,在导入上。教师精彩有趣且具启发性的引导使学生明确每个情境所必须包含的专业知识点,是学生很快进入学习状态,调动学生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其次,在课堂情境教学的过程中,对学生的表现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记录,控制创设情境的发展,使其不偏离教学目的的轨道,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讨论。最后,在课堂情境表演结束后,教师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总结,使学生把课本知识转化为自己的知识。教师要根据课程要求,对学生在情境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和得失进行点评,对学生实践性角度问题的解决方法和职业知识、技能运用进行总结和提升。
4.情境反馈,巩固提高
情境反馈主要是要求一次情景教学后,要求学生除了在课堂总结外,还要求学生写出体会、感受,以便交流和探讨。这样可以加强学生对法律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建立正确的法律知识体系;还可以深化学生对法的精神和价值的认识,认真体会法律所讲的公正与公平,树立对法的高度责任心和信任依赖感。
现代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多元化,我们确立多元的培养目标体系,因此要求引入以法律职业训练为核心的实践教学方法,情境教学通过典型材料,创设特定环境,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知识再生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教师的有效引导下,一定会满足法律人才多元化需求的。
参考文献:
[1]李剑萍,魏薇主编.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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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袁振国.当代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
[5]王丽萍.成人教育中尚法理念培育实践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10(9).
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创设一些其他维度的信息体,从而达到构建一个具体生动的场景概念,提高学生的教学体验和学习兴趣。多媒体技术能在多维度信息体的补充上提供非常大的帮助,各种图像化、模型化、音乐化、动态化、视频化甚至是其他类型的人工智能,这些信息体让课堂变得更加生动。传统音乐教学的课堂氛围枯燥乏味,知识难于被吸收,而多媒体教学形式课堂氛围积极,学生趣味盎然,能主动加入音乐的学习并能获得更多的感官享受。
2多维情境辅助,打造优势艺术课堂氛围
多媒体教学课件在音乐课教学上能够遵循儿童的天性和心理规律,以儿童的个体差异和实际需求来进行综合编排。动画、投影、音乐等各类形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在音乐艺术课堂上应用得越来越广泛,有助于制造一个丰富又精彩的音乐课堂。
3多媒体情境教学法在中职幼师
琴法课教学中的切入点探究在中职幼师琴法课教学中,包含了对钢琴的基本知识的了解、乐感的养成、曲谱和伴奏的知识、音乐的表现能力。在钢琴的弹奏技巧中,又包括了正确的指法、身体的协调、节奏的韵律以及对弹奏常用的音阶琶音和和弦的正确运用。由此可见,琴法课是一门非常讲求技巧与修养的结合的艺术学科。而多媒体情境教学法,在琴法课中可谓能大显身手:既能模拟更立体的音乐环境,又能创造更科学的演奏条件,在结合琴乐理论与实际演奏技巧上能有更合理的铺排,让理论知识不枯燥,又能让演奏的音乐艺术效果更丰满。
3.1伴随性多媒体辅助营造更优的琴法课学习氛围
在幼师琴法课课堂上,利用伴随性多媒体辅助,能营造更优的课堂学习氛围。如在小组分散单独练习的单元中,可以多媒体演奏伴以缓和情绪、节奏轻缓的和弦,用以中和各组之间声乐不协调的嘈杂感,消除此时课堂上的混乱感,给学生营造一个祥和的艺术氛围,更利于他们此时对于音乐的感知能力。
3.2前置性多媒体辅助紧密结合琴法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
前置性多媒体的辅助能利用某些多媒体设备让琴法课堂学习的课前准备更充分,不会因为某些条件的缺失而导致理论与实际演奏的脱节,也能加紧二者的结合。比如,将琴谱进行修改,制作成图文并茂甚至伴有动画的多媒体课件,将之以一个MV的形式在课堂上播出,消除学生对纯理论知识的排斥感,提升学生的兴趣,从而达到巩固记忆、提高学习效率的作用。
3.3穿插性多媒体辅助激发琴法课学习兴趣与创新灵感
穿插性多媒体辅助能将琴法课堂上的某些场景进行强化或重现,激发课堂学习的创新灵感。比如,可以将学生的某一段演奏录下来,在下一次演奏中将上一段演奏播放出来,达到一种谐趣的效果,让学生既能感受到自己学习的知识增长的过程,也能强化在琴法学习中的自我存在感。又比如,在某段交响曲的演奏学习中,可以将大师的原音播放出来作为和声的伴奏,让学生在这种浓郁的艺术氛围中感知一下钢琴音乐的魅力,从而激发他们更强烈的学习欲望。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