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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色产业案例(6篇)

发布人:网络 发布时间:2024-03-30

农村特色产业案例篇1

2007年,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做好立法和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是2003年颁布实施的。4年来,该条例对我市蔬菜食用安全和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该条例在管理体制、执法主体、处罚力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根据常委会的安排,委员会积极参与了《条例》的修订工作。

(一)提前介入,把好初审关。在修订过程中,委员会把提高修订质量放在第一位。为了做好修订工作,一审前,郑永新副主任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多次听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对蔬菜管理体制、基地生产、农药残留、市场检测等问题深入到东西湖慈惠、新洲双柳、汉南沙帽等蔬菜主产区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摸清了一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法规的修订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委员会还督促有关部门听取了农口基层单位以及蔬菜运输、批发市场、生产经营户等方面的意见。为了做好开门立法工作,委员会还在网上开通了电子邮箱,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在修订过程中,委员会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款进行研究。

(三)及时沟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为了使矛盾不上交,在审议前,委员会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管理体制、农药管理、处罚力度等需要调整的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其达成共识,把意见、分歧解决在审议之前。由于准备充分,工作细致,在常委会审议修正案时,委员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修正案报省人大以后受到充分肯定。

修订后的条例改变了过去由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分兵把口、各管一段”多头管理的体制,并在蔬菜生产、流通、批发、检测、农药管理等方面作了调整。修订后的《条例》既符合上位法,又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也较强。

二、协助常委会做好法律监督工作

做好监督工作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武汉市农机服务管理条例》、《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且重点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定的方案,成立了由郑永新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农村委和法制委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从7月至9月,重点对我市蔬菜、肉类、鱼类等食品的生产、包装、标识以及产地环境安全进行了检查。各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也集中时间、力量,上下联动进行了自查。在检查中,检查组先后三次组织了农牧专家,在凌晨二点左右对生猪屠宰场、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由于检查采取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抽查与普遍自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所以收到了较好的实效。农业部今年对全国37个城市的蔬菜、生猪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的三次例行监测中,我市排名由过去第32位跃升到第1位,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三、围绕“三农”工作的重点开展工作监督

委员会工作涉及“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委员会从当前“三农”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

(一)认真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委员会把督办议案、建议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贯穿委员会年度工作的全过程。

“关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案”是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委员会按照年初检查方案、年中督办进度、年底检查质量三个步骤狠抓办理落实。一是积极参入制定方案,分解目标。2号议案涉及全市16个市直单位和7个区级政府。年初,市农业局牵头制定了较详细的工作方案,将2号议案办理的时间、任务、进度、要求等一次分解到位,并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为了使2号议案办扎实,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听汇报、现场察看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如在检查中发现通村公路和农村寄宿学校建设速度不够快,易旱地区抗旱水源建设和农村饮水困难大,重点目标任务办理进度缓慢等问题,委员会提出了加强督办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要加大办理力度,高质量完成任务,向人大代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三是注重办理质量。委员会经常深入村组和农户调研,与各区基层人大代表、干部群众、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重点听取提案人对办理情况

的满意程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较好地保证了议案的办理质量。

“关于实施农村家园行动计划,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案”是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2号议案,为了抓好该议案的续办工作,委员会在重点督促制定乡村建设规划和分解年度目标责任工作的基础上,还学习借鉴了湖南长沙新农村建设的一些经验和作法,促进了议案办理的标准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关于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建议”和“关于加快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的建议”(474、476号议案)是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涉农建议案,为了抓好这两个建议案的办理落实,委员会先后深入到黄陂区和汉南区与近10名提案代表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建议案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使两项建议案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二)积极推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大事。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委员会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农村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了我市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基本情况,对市民政局在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完善专项救助政策、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互助和慈善救助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针对当前存在的农村救助水平仍然较低、农村救助投入相对不足、农村救助体制在操作上衔接落实不够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适当提高我市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监督,促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产业的发展。森林和湿地是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地球上生物物种赖以生存的重要场所,也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委员会听取了市林业局关于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对市林业部门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创建绿色家园活动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都市林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通过检查一方面起到了宣传的效果,唤醒了人们对森林和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为明年湿地保护立法打下了基础。

一年来,委员会还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三农”的有关工作加强了监督,先后对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此外,委员会还接待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春亭一行来汉考察。委员会还组织接待了全省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由于精心安排,组织严谨,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座谈会既办出了特色,又办出了水平,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是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摸清实情,对于委员会开展好工作至关重要。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委员会轻车简从,经常深入市郊农村,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农户,了解“三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农民群众的疾苦和农民群众的所想所盼,先后写出了《我市农民生产生活用水状况的调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调查》和《关于赴湖南长沙考察新农村建设情况报告》等,这些调查报告先后被《决策参考》所采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学习,搞好自身建设

今年是换届的第一年,委员会以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实效。

(一)坚持学习,尽快转换“角色”。今年是换届的第一年,许多委员曾是政府和其他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农业专家。他们的职位变了,工作环境也变了,这就有个转换“角色”的问题。为了更好更快的适应环境,委员们一方面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另一方面还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中央、省、市重要文件精神。在法律知识学习方面,坚持参加市人大举办的每期法律知识讲座,及时学习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业务学习方面,积极探索人大农村工作新思路,并结合实际用以指导工作。

(二)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重视发挥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委员会做好工作的基础。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扩大代表参与管理的渠道,委员会领导还深入代表单位,看望和联系代表,帮他们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委员会还把农村方面的代表履职事迹写成人物通讯,向媒体投稿进行宣传,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加强沟通,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委员会无论是工作总结还是工作计划和安排,都及时主动向省人大农村委汇报,争取他们的指导和支持。在与市郊各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和城区相关工作委员会的联系方面,我们也做了不少工作。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工作等大的活动方面,委员会都及时召开会议,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年终委员会还召开了市区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成绩、交流经验。

农村特色产业案例篇2

关键词农村环保合作社;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支付;荷兰

文郭鸿鹏刘春霞

日益严峻的农业生态环境成为我国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由于信息不对称、产权界定困难等原因,以政府强制力为基础的“命令一控制”治理方案和基于所有权的市场环境主义方案都不能很好地解决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出现“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尴尬局面。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把注意力转移到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生态环境自主治理模式中,其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组织载体的自治模式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尽管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成长,但专注于农业生态环境治理的农村环保合作社数量极少,且仅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荷兰农村环保合作社在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中已经走出了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成为荷兰农民参与农业环境政策制定的桥梁,重塑了当地农场、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的双赢。其实践经验为我国农村环保合作社的发展及农业生态环境的治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补偿支付:环保合作社的政策依据

荷兰政府为了保护农场草地鸟类和草地植物物种而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农业环境方案——与环境产出相关的补偿支付,充分调动了农场周围农民参与农业环境管理规划的积极性。该方案主要依据农民参与农业环境管理的结果对其进行相应的补偿支付,即保护物种越稀缺,产出水平越高,农民得到的补偿支付也就越高;相反,如果申请农业环境管理规划的农民在六年内未达到合同规定的目标,其相应的补偿支付将会减少30%。农民申请农业环境管理规划补贴项目具有严格的要求,比如,申请范围至少覆盖100公顷土地。荷兰农民平均农场规模大约为18公顷,因此,申请此项目的农民大多选择和邻近者联合提交申请。与环境管理产出相关的补偿支付方案对荷兰农民并不陌生,该方案最初应用于荷兰矿物系统环境管理中,即通过分配农民污染配额及未使用配额交易制度,根据每个农场污染水平赋予市场价值。与可交易配额制相比,与环境管理产出相关的补偿支付方案应用于农场生物物种的保护存在一些潜在困难。荷兰农业部仍把该方案融合于环境管理政策中,部分原因是农村环保合作社发挥的关键作用。

首先,农村环保合作社在组织社员联合申请和协调社员活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环保合作社通过影响和改变农民的态度,提供明确可信的选择信息,详细解释农业环境管理规划条款,帮助社员联合申请农业环境管理规划,克服了个人申请中无所适从的尴尬局面,以此提高了农业环境管理规划中农民的参与率,并且一定程度上给未参与者施加了压力。其次,除了联合申请活动,农村环保合作社在帮助社员接收和重新分配补偿支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荷兰政府引入了农业环境管理中的组织补贴支付,该补偿支付由环保合作社直接接收,且该支付项目中包含了环保合作社的管理成本,从而保障了支付信息公开透明。同时,为了支持组织发展,环保合作社还可以得到额外的补贴。为了保障补偿支付在参与农民之间的重新分配公平进行,环保合作社建立了内部重新分配系统比例池,根据参与农民签订的环境管理合同,环境管理输出结果较大的农民将获得较高比例的支付资金池。另外,参与农民如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环境管理目标,其补偿支付将会减少。因此,农民非常注重对环境管理结果的实时监控。环保合作社通过直接参与或邀请感兴趣的群体参与的方式帮助合作社成员进行监测。为了保障监测结果的准确性,荷兰环保监测机构每年以5%的比例从联合申请合同中随机抽查。

农业部:环保合作社的政府支持

荷兰农业部并没有直接参与农村环保合作社的微观管理。正是由于缺乏中央政府机构的直接参与,才使得荷兰农村环保合作社遵循不同的发展轨迹。农业部为环保合作社提供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用于合作社初期筹建和开展活动,并承认合作社的管理地位。此外,为了保障农村环保合作社在政府环境政策委员会中的话语权,农业部协助环保合作社成立了一个中间保护组织——荷兰乡村生态协会(NatuurlijkPlattelandNederland,NPN),并给予财政支持。NPN通过介绍需要环境合作社参与的农业环保创新方案提高环保合作社地位,赋予环保合作社联合申请优先权。环保合作社提出了农业环境政策改革方面的诸多意见,推动了农村发展和农业环境保护,提高了农民参与农业环境管理的积极性,这些积极效应推动了农业部对环保合作社的进一步支持。一方面,合作社参与农业环境管理行政成本较低,从而节约了农业部参与环境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农业部支持发展环保合作社可以更积极有效地传达农业环境政策,进而影响农民参与环境管理行为。

环保合作社代替农业部角色成为农业环境政策的推行者,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建议,建立信息获取渠道,重新定义农民在农业环境管理中的角色,为改善农业环境出谋划策。农业部为环保合作社发展提供资源支持,成立服务支持部门NPN,吸收合作社实践经验,并将其用于农业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中。农业部赋予合作社更多的环保任务和环保政策建议权,展示出其对环保合作社的高度信任。

多个参与主体:环保合作社合作伙伴

当前,环保合作社在荷兰农业环境保护领域享有重要的话语权和组织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离不开合作社社员的知识和实际能力,同时也与其他参与主体的积极响应密切相关。这些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传统农业利益组织、农业企业、自然环境机构以及科研院校。

最初,传统农业利益组织在响应环保合作社提议方面是犹豫的,它们担心自己的农业地位遭到威胁。同时,环保合作社也担心被卷入专门提高农业生产力为主的行为模式中。然而事实上,环保合作社直接受益于传统农业利益组织已经建立的沟通渠道;而传统农业组织的利益实现与环保合作社鼓励农民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因此,传统农业组织乐意把这项环保任务交给环保合作社,并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农业企业不仅为环保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而且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知识服务,这些信息有助于环境友好型农产品准确找到合适市场。农业的再定位对农业企业无疑很重要,如服务于农业的牲畜饲料制造商已经认识到农业未来规划的重要性,并对从事这项活动的环保合作社提供资助。事实上,环保合作社已经收到约20家农业企业的资金支持。合作社与环境管理机构的关系因地而异,但寻求与环境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目的是一样的。以德皮尔环保合作社(MilieuCooperatieDePeel,MCP)为例,多年来,当地农民与地方环境机构的关系充满了矛盾。MCP实施的与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环境保护政策得到了农业部的认可和支持,从而迫使当地环境机构必须沿着环保合作社的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计划,由以前的矛盾关系转为合作关系。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为环保合作社提供可靠的专业意见,比如,在制定农业环境规划方面,瓦格宁根大学与多个环保合作社建立了合作关系。

环境和经济双赢:环保合作社的运营结果

农村环保合作社参与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实现了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既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又增加了农民收入,减轻了政府监管成本。以伊斯特玛兰斯协会(VerenigingEastermar’sLansdouwe,VEL)和阿赫特卡斯佩伦农业自然和景观管理协会(VerenigingAgrarischNatuurenLandschapbeheerAchtkarspelen,VANLA)合作社为例,与环境效益有关的两项主要活动是“环境记录”和“自然追踪”。“环境记录”涉及一系列合作社社员减少环境污染方面的活动,主要包括农业外部投入减少和内部资源有效利用策略。“自然追踪”项目主要包括合作社社员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景观管理方面的活动。“环境记录”项目显示,与地区平均水平相比,VEL和VANLA合作社社员土地氮流失处于较低水平,表明环保合作社可以有效管理现代农业生产活动,并与当地生态承载力相适应。“自然追踪”项目显示,当地自然景观管理项目参与率明显提高,保护边界明显延伸。当前,在保护农场草地鸟类和草地植物物种项目中,农场社员把保护边界延伸到了270公顷,事实上,达到80公顷的保护规模就可得到相应的补偿支付。毫无疑问,环保合作社已对农业生态环境管理项目的范围和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

交易成本低和额外收益是农民加入环保合作社最主要的原因之一。荷兰政府为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给予环境保护质量较好的合作社社员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同时该政策也鼓励了非合作社社员的积极加入。此外,环保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便于社员采取新的农村发展方案,从而实现新的农业收入,这方面在自然景观管理方案中最为明显。VEL和VANLA合作社社员,关于自然景观管理的补偿支付平均为5500欧元。有些合作社社员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和农业旅游项目增加收入。另外,合作社帮助社员简化项目操作中不必要的程序,减少社员了解官方环境规划方面的支出,降低了交易成本。与一般政策框架相比,基于农民和政府信任关系组建的环保合作社还减少了政府监控成本。环保合作社联合其他参与主体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低外部投入方案,既减轻了环境负荷,又增加了农业收入。研究表明,相关成本减少约为每公顷135欧元,一个30公顷的农场意味着每年额外收益达4000欧元。

对我国农村环境治理的启示

我国农村环境治理中存在着“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现象,因此,不能将单一的政府或者市场视为治理农村环境的灵丹妙药,需要特殊力量或者制度来解决。随着奥斯特罗姆自治理论与制度分析框架的出现,不少学者纷纷提出需要实行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才能有效地治理农村环境问题。荷兰的农村环保合作社正是这样一种农业环境自治组织,它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村环境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我国要积极借鉴荷兰成功经验,从以下方面努力,充分调动农村环保合作社解决农村内源性污染的积极性。

实施补偿激励措施调动环保合作社积极性

随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不断深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村环境问题,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但未能调动农民的环保积极性,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补偿激励措施。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分布广、来源分散的特点决定了实施污染治理补偿措施的困难。因此,我国要借鉴荷兰补偿支付经验,实施与环境管理产出相关的补偿支付方案,调动农民的环保积极性。以环保合作社为监管主体,对实施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行为和环境管理输出结果较大的合作社成员给予补偿奖励;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环境管理目标的成员,减少其补偿支付。环保合作社要积极帮助社员联合申请环保项目,设立补偿支付重新分配比例池,确保重新分配公平合理。此外,对于合作社中环境保护质量较好的社员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政策,鼓励非合作社农户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转变政府环保角色发挥环保合作社主要作用

一直以来,在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实践中较多地强调了政府的主体作用,实施的是“自上而下”的环保政策,尽管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环保效果甚微。以农作物秸秆燃烧为例,每年秋收季节政府都高度重视农村秸秆燃烧问题,派遣基层人员驻村蹲点,但仍然避免不了秸秆燃烧的局面。因此,政府要转变“一手抓”的环保角色,借鉴荷兰经验,赋予合作社更多的环保任务和环保政策建议权,充分发挥环保合作社的主体作用,为环保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并保障农村环保合作社在政府环境政策制定中的话语权。此外,政府环保部门应以一定的比例对环保合作社的环保效果进行抽样检测,避免农村环保监管“真空”出现。

调动多方参与主体激发环保合作社活力

农村特色产业案例篇3

大连地区农业电子商务现状调研

为了考察农村地区网络产业就业现状,课题组对大连本地农村户籍的人员进行了随机调查,调查对象为年龄在20~50岁之间具有农村户口的农民。调查的样本是150份,其中,瓦房店农村50份,庄河农村50份,其余50份是大连周边的近郊农村地区。由于是一对一的实地调查与访谈,样本有效率为100%。在全部150份有效问卷中,男性、女性各占50.00%;在全部有效问卷中,20~25岁的人数占12.67%,26~30岁的人数占16.00%,31~35岁的人数占20.00%,36~40岁的人数占14.67%;41~45岁的人数占19.33%;46~50岁的人数占17.33%,从被调查者的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年龄段人数接近30%,40岁以下年龄段的人数超过60%。

1农民外出务工仍然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家庭成员平均为3.47人,外出务工人数为1.29人,占家庭成员数1/3强。可见,外出打工是家庭成员的主要就业方式。在全部被调查者中,有32.67%的人表示家庭的收入是靠销售粮食获得的,有66.67%的人表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靠外出打工取得收入的,有6%的人表示家庭的主要收入是靠销售手工艺品获得的,有22.67%的人表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靠畜牧养殖取得的,有32.67%的人表示家庭的主要收入是依靠销售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取得的。

2农民虽然了解网络购物,但是网络购物比例低

为了深入调查农民对网络的认识与利用程度,课题组设计了一系列问题以便于考察,按照农村网络产业的硬件条件、农民对网络销售的熟悉程度、农民利用网络的用途、农民对网络购物的兴趣、农民网络购物的经历几个方面进行了考察和访谈。(1)农村网络产业的硬件条件。在全部被调查者中,有58.67%的人表示家里有电脑和网络,有41.33%的人表示家里没有电脑和网络。可以看出,超过一半的家庭已经拥有了电脑和网络。(2)农民对网络销售的熟悉程度。被调查的农民中,表示知道网络能购物、做生意的人占72%。也就是说,大部分农民了解网络就业这一新兴的就业形式。(3)农民运用网络的用途。在被调查的农民中,表示进行网络购物的人数仅占14%,利用网络进行上网学习、接受培训的人数占22%,看新闻的人数占40%,聊天交友的人数占46.67%,游戏的人数占36.67%,影视、娱乐的人数占30.67%,其他占22%。从调查中可以看出运用网络的用途较为多样化,依次排序为聊天交友、看新闻、游戏、影视、娱乐、学习、培训、网上购物、其他。调查结果显示,网上购物所占比例最小。一方面,网上购物的流程对于农民而言,可操作性差,没有普通网页浏览方便。另一方面,大部分农民对于网上购物熟知度较低,并且对于一些农民而言,有些农作物的需求可以自给自足。(4)农民对网络购物感兴趣的程度。调查显示,对网络购物感兴趣的人数占43.33%,对网络购物不感兴趣的人数占56.67%。从调查中可以看出,超过半数以上的农民还是对网上购物不感兴趣。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农民本身固有的传统观念,对于新生事物的接触与熟悉需要一段时间;另一方面,网络购物环境和条件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还是不够成熟。大连市农委信息中心开展了网络化市场信息服务,并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强力推广,但结果不如人意,绝大多数农户还是习惯电话咨询、收听广播、观看新闻、登门咨询等形式。有农户甚至投诉信息中心滥发短信信息。(5)农民网络购物的经历。在被问及是否有过网上购物经历时,在全部被调查者中,表示有过网络购物经历的人数仅占36.67%,这些人绝大多数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

3互联网就业目前在农村普及程度低

有关农民利用网络就业的情况,学术界很少有人进行调查和研究。课题组在考察农民网络就业的现状时,主要从农民身边的邻居、朋友是否有人利用网络做生意、农民自己是否有利用网络做生意的意向这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在大连农村目前应用尚不普遍。(1)邻居或朋友是否有人利用网络做生意。在全部被调查的农民中,表示身边的邻居或朋友有在网上做生意的人数占33.33%,表示身边没有邻居或朋友在网上做生意的人数占30%,表示不清楚自己身边的邻居或朋友是否有在网上做生意的人数占36.67%。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网络就业在农村还不普遍。(2)农民本人是否有利用网络做生意的意向。在被问及是否有利用互联网做生意的意向时,表示有意向的人数占30%;没有意向的人数占70%。从调查中可以看出,表示有意向通过网络就业的人数占少数。无意向开展电子商务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为意识保守、缺乏网络技能。电子商务绝大多数操作为智力劳动,对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户而言,通过体力劳动获得收入还是主要的谋生手段。

4农村土特产意识有待提高

(1)当地是否有特色农产品。在调查中,在被问及当地是否有特色的农产品时,表示当地有特色的农产品的人数占48.67%,表示没有特色农产品的人数占48%,未回答的人数占3.33%。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农民认为自己的家乡有特色农产品,但主要在本地消费,如庄河大骨鸡。根据实际调查显示,大连地区的特色农产品非常丰富,按地区划分来看,瓦房店农村的特色资源有桃子、苹果、地瓜、刺参、红灯樱桃、香菇、多绒山羊等。普兰店农村的特色资源有千年古莲子、新金猪、水稻、肉牛、河蟹、对虾、大豆、水貂等。庄河农村的特色资源有鸭蛋、大骨鸡、蓝莓、歇马杏、草莓、滑子蘑、冻尖把梨、杂色蛤、河豚鱼等。旅顺农业特色资源有樱桃、海带、洋梨、海参、鲍鱼。这些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一直没有找到扩大销售范围的有效途径。在这一方面,我们需要向西北、西南地区的农民兄弟学习,得用互联网开拓市场。(2)是否有深加工的农产品。在全部被调查者中,表示家乡所在地有深加工农产品的人占41.33%,表示没有深加工农产品的人数占58.67%。可见我们的农产品附加值还有待进一步提高。(3)开网店最想做的事情。在全部被调查者中,有58.67%的农民表示选择卖家乡的土特产,有41.33%的农民选择购买外地货物上网销售。从调查中可以看出,选择卖家乡土特产的人数超过50%。其次是采购销售。这是一个很好的调查结果,反映了农民的营销意识正在逐渐加强。通过以上调查,我们发现:①相对于城市比较完善的产业结构和更多的就业机会,大连市农村的产业结构尚不健全,农村的就业机会仍然缺乏,尤其是依靠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农民仍然采用单一的经营方式和就业方式。②农村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仍然不健全,电子商务意识和专业技能还有待大幅提高。③广大的农村地区不缺乏当地特色的农产品,较多的农民对在网络上销售特色农产品的兴趣正在逐渐加强。

关于大连开展农业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推进电子商务技能培育

针对电子商务意识落后、专业技能不高的问题,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对成功案例要进行深入的宣传与报道。案例是最有说服力的,要让广大农户认识到电子商务的强大威力和操作的可行性。在专业技能培养方面,需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行业机构和专家学者,深入农村,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提高农民的实用网络操作技能,让农民熟悉网络操作。

2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引导农民开展电子商务

在调查中,当被问及“如果政府有扶持或培训,您愿意尝试网上做生意吗”这一问题时,选择愿意的农民人数占63.33%,选择不愿意的人数占11.33%,选择不确定的人数占25.33%。从调查结果来看,有近2/3的农民表示如果有政策支持,愿意通过网络来做生意,可见,政府的政策扶持举足轻重,农民对政府的高度依赖也是中国农业经济的特色。江苏、浙江、四川、山东等地区都出台了很多优惠与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开展电子商务,减少销售环节、增加收入。针对大连地区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还不发达的现状,政府首先要加强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然后提供一系列优惠措施与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开展电子商务。

农村特色产业案例篇4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年上半年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工作总结》,欢迎参考查阅。

一是绘农业活力之卷。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今年xx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再创新绩,上半年我镇三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村(基垄、红星、竹涧)已初步完成规划设计共计1070亩。前期共开发高标准农田899.07亩,机耕道280米,沟渠清淤160立方,高标准农田种植水稻300余亩,香芋南瓜、玉米等经济作物400余亩。推进现代产业园构建。报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示范园面积2400亩,分四个片区,杨山片区面积达到500亩,产业特色有商品桃、苗木、水稻,已完成建设;xx桥片区面积达到800亩,产业特色有油茶、苗木、水产品、水稻,已完成建设;长垅片区面积达到500亩,产业特色有油茶,已完成建设;红星片区面积达到600亩,产业特色有广昌白莲、水稻、蔬菜大棚、香芋南瓜、茶叶,预计在2022年11月完成建设。聚焦农产品品牌建设。注册了悦胜福”、黄茅潭”等绿色食品商标,瓜蒌籽、水蜜桃、土鸡蛋、稻鳅米和水晶葡萄畅销远近。

二是绘农村秀美之卷。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投入300万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厕所革命”,举办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推进会、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全面摸排我镇各村户厕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包片分村督查指导各村摸排整改录入系统工作,截至目前已录入国扶系统6755户,完成比例87%。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xx镇辖区责任范围有黄茅潭水系,xx港水系,莲花水库—方湖水系,xx镇出台了相关的河(湖)长制度实施方案,详细部署了水污染防治措施,水生态环境治理,今年对xx港水系内进行清淤处理8万立方,拆除泄洪房屋5间,同时对xx集镇污水处理进行全面的改造,实现集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化。

三是绘农民富裕之卷。壮大村集体经济。我镇在全县率先探索壮大村级经济新模式,围绕全面消除空壳村”目标,通过成立劳务公司、土石方建筑公司、土地流转服务站、农业产业专业合作社、精品家具制造安装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活力,全面消除空壳村。预计今年我镇将有3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0万元。实施三权分置。我镇杨山四、五组(牌楼周家)试点工作已完成方案、总结,全村共计53户198人,土地流转571亩,将进一步深化举措扎实推进。

农村特色产业案例篇5

农村社会工作是中国社会工作比较薄弱的环节,起步晚、发展慢、缺乏专业人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地方政府已逐渐意识到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十六大以后,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在农村建设中凸显出更加重要的战略意义。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改革力度,“强农、美农、富农”成为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为农村社会工作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社会工作发展的重中之重。学者们普遍认同一种观点,即农村社会工作者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保护当地文化,促进女性平等,推进农村人文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然而,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现有研究依然较少且大多基于理论层面,对农村现实情况了解不够。农村社会工作内容究竟包含哪些范畴、其要素之间的联系是怎样的,这些都需要深度研究来回答。农村社会工作者包含基层法律工作者、农技推广员、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等诸多角色。本研究之所以选取大学生村官这一时代特色鲜明的群体,原因在于自2008年在全国推广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以来,各地已经累计选聘30多万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覆盖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国家大力推行大学生村官政策的目的就是让大学生村官协助基层干部妥善解决农村的各种社会问题,并从中锻炼选拔合格的农村社??工作者。本研究依托大学生村官,根植于农村实际情况,通过具体案例提炼农村社会工作的内容结构,并揭示了各维度之间的关系。

一、文献梳理

自1995年江苏省实施“雏鹰工程”开启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任职的先河之后,大学生村官计划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在全国如火如荼地推行开来,而这也激发了学者们的研究兴趣。王俊程等的综述研究指出,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对大学生村官的政策制度与机制、角色定位、培养模式、工作-生活状况、绩效管理、职业发展等方面。[2]但是,作为大学生村官实际践行的工作内容研究却没有得到学术界的同等关注。有限的研究认为大学生村官只是承担村干部“配角”、“助理”或“秘书”的角色[3-4],如王志刚和于永梅将之总结为文书工作、技术服务和日常管理三个方面[5];袁国友则认为是文秘工作、内勤服务工作、远程教育设备和图书资料的管理使用[6];王文举和范合君将之划分为基层管理、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助理公关、日常行政事务五个方面[7];吕书良从大学生村官评价指标中概括出村政管理、新文化培育、农民增收、村容村貌和生活安康五项内容。[8]除此之外,刘慧、马洁和朱宏斌分别就某一特定工作内容展开讨论。其中,刘慧发现创业富民是大学生村官适应农村环境、融入农村生活的最佳切入点,是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动力所在[9];马洁和朱宏斌提出大学生村官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具有诸多优势,但也需警惕大学生村官不良行为的负面影响。[10]这些研究多从公共管理、社会政策和社区发展等视角分析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内容,缺乏社会工作视角的研究。

然而,作为西方的舶来品,社会工作在中国最初便立足于广大农村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对大学生村官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一点亦达成了学者们的共识。程毅郑重指出大学生村官是“现实的社会工作者”,将其纳入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能够为大学生村官发挥作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平台[11];马德峰强调大学生村官就是农村基层社会工作者,并且承担着服务提供者、倡导者、关系协调者和资源筹措者四种角色[12];逄索和程毅更是意识到大学生村官从传统的“管理者”或者“服务者”向“农村社会工作者”角色转变的趋势,并且逐渐成为农村社区的精英人士。[13]不过,大学生村官开展了哪些农村社会工作实践却鲜有人研究,而这恰恰是大学生履行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职责所在。

上述文献梳理可以发现,大学生村官工作内容和农村社会工作研究呈现学理辨析较多、以证据为本较少的研究景观,侧重单一的研究领域,实务范畴模糊、案例研究贫乏,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亟待学术界重视和突破。现实情景和学科发展均要求我们关注大学生村官和农村社会工作的融合之路,探索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工作的内容结构,以期实现两者的协同发展。

二、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工作的内容

本研究的场域为北京市延庆县,选择的原因:一是作为北京市首批大学生村官工作试点的区县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大学生村官已经成为了延庆县社会工作者的重要群体,在促进延庆县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等各个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本文作者之一曾经在延庆县做了为期三年的大学生村官,能够通过日常实际工作、参与观察、工作日记、互动谈话等获得真实、鲜活的数据资料。

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工作涉及的服务内容十分广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大学生村官主要负责宣传落实政策、促进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推广科技文化、参与村务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等工作。从中可以看出,大学生村官所从事的实际工作与专业农村社会工作内容上具有相当高的耦合性;同时,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工作所包含的内容又有自己的划分界限,其边界与传统的社会工作内容又有所区别。结合本文作者在三年的大学生村官生涯中积累的访谈材料和典型个案,本研究将大学生村官开展的农村社会工作内容概括为致富创业、政策执行和法律宣传、社会保障、文化建设以及社会治理五个维度。下面是对这五个维度的具体阐述:

(一)致富创业

一直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后续发展能力不足。因此,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农村研究都聚焦于如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近年来,中央政府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论断,树立“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为新阶段的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尽管我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基础差、负担重等诸多历史和现实因素,农村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偏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农村发展面临着诸多体制性障碍,城乡二元格局加剧使农村改革举步维艰;另一方面,传统的政策性扶贫手段不适应农村可持续发展。如何在转型时期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是农村社会工作的一个主要课题。大学生村官作为国家选聘到农村的先进知识分子,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个案3:八达岭镇小浮坨村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WWW发现,蔬菜专业合作社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销售渠道有限,局限于少数政府机关、采购商和超市等,有时会出现蔬菜滞销的情况;二是产品知名度低,品牌价值不够,有机蔬菜的?r格卖不上去;三是产业链比较短,蔬菜大棚的生产经营局限于从生产到销售的单一模式。他将自己了解到的创意休闲农业和有机循环生态农业等发展农业的新点子与本村实际联系起来,建议村民转变原有低效能的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创意休闲农业,同时结合长城民俗窑洞这一特色发展旅游采摘,在杏子和果蔬成熟的季节,吸引大批游客到村里采摘旅游。

个案9:井庄镇宝林寺村村主任助理PJ是土生土长的延庆人,毕业后为了回报家乡,当了延庆县井庄镇的大学生村官。火盆锅、农家饭是井庄镇的特色,给村民带来了不少经济收益。但是由于规模不够大,营销工作没有做好,品牌并没有树立起来。PJ代表本村参加县里的团拜会,编排了一个关于火盆锅的小品,这个小品迅速走红,延庆电视台记者采访PJ,随后推荐她参加延庆县星火艺术团的巡回演出,跟着文艺团到北京市各郊区县宣传,火盆锅在PJ的宣传下声名远扬。如今,井庄镇火盆锅已成为延庆县特色美食,生意火爆。

从个案3中我们发现,大学生村官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能够准确归因农村经济增长的阻碍因素,积极引进资源,引导当地人找准经济定位、拓宽经济渠道,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改变原有落后的农村生产方式,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个案9则进一步凸显了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特色经济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实际上不仅仅是个案中的PJ通过文艺演出的方式为该村特色经济宣传造势,而是几乎所有的大学生村官都被驻村村民寄希望于为当地发展出谋划策,通过网络、报纸、广告、手机、微博、微信等传媒方式宣传本村经济。从以上两个个案可得出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工作内容的第一个维度――致富创业(维度A)。这个维度要求大学生村官既要引导、带动农民生产致富,又要通过自身的专业技能来判断村里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对发展趋势乃至整个农村经济的影响做出预测和规划。

(二)政策执行和法律宣传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各项农村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增强了村民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然而,由于消息的闭塞以及对经济政策解读不够深入,很多村民并不能清晰了解国家的扶持政策,更遑论利用国家政策发展农业生产了,违背了现行国家政策制定的初衷。与之相反,大学生村官往往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对国家相关政策有较高的敏感性,能够结合实地情况做出准确的政策判断。在工作过程中,大学生村官充分利用自己对村情以及对政策的了解,当好政策执行者和宣传者,认真统计收益人群,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宣传国家政策(例如,农机补贴、粮食直补等),使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个案12:康庄镇张老营村党支部书记助理ZDLX给我们举了村民登记工作的例子,他说:“村民除了种地和各种政府补助,很少有额外收入,所以粮食补助、玉米倒伏保险补助、库区林业补助、新农保、农民医疗报销等就成了农民十分关注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做好村民登记,做到不漏人,不错登,保证登录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

个案28:永宁镇小南元村主任助理SSQ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在日常工作中,她经常走访入户,发现村民有私搭乱盖违章建筑的就及时劝解拆除;发现邻里产生纠纷的就主动出面“降温”化解;发现农村承包用地纠纷、林权纠纷、产权纠纷以及赡养老人纠纷的,她都利用自己的法律特长,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化解矛盾,利用法律武器维权。在司法所挂职期间,她还主动陪同司法所干部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指导村民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同时警示那些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不要触犯法律界限。

个案12表明大学生村官具有较强的政策素养,遵照国家政策规定,做好收益人群统计工作,及时发现遗漏村民,甄别登记信息真伪,是执行国家惠农政策的重要助手。个案28则提示我们,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的法律意识还比较薄弱,大学生村官可以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通过讲解生产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现身说法,让基层农民不仅学法、懂法和依法办事,还逐渐培养起村民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遇事讲理更讲法。从以上两个个案可得出大学生村官农村社会工作的第二个维度――政策执行和法律宣传(维度B)。该维度主要强调的是大学生村官在对顶层设计(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中要从实际出发,协助当地干部及时化解矛盾。

(三)社会保障

作为农民生产生活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致力于为农民排忧解难,发挥自身政策优势,服务群众需求,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具体的,现行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主要有低保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大学生村官不仅要利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受助者施以经济救助,还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帮助贫困群体排解心理压力,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个案5:2011年8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大榆树镇军营村书记助理SXY结识了村里的智障儿童吴挺。吴挺11岁了还没上学,妈妈患有癫痫病,一次犯病的时候把自己的脸和右手都烧了,家里还有个年迈的奶奶,全家只靠他父亲一人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根本没有能力送他到特殊教育学校上学。了解了这个情况后,SXY每逢周末都会骑车十几里路去辅导吴挺,教他一些简单的知识,帮他妈妈做一些简单的家务。在她的带动下,其他村官也与残疾儿童结成了“一帮一”“多帮一”对子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通过她和同事们的帮助,这些孩子不但能学到基本的数学、语文知识,还学会了一些英语字母、简单的单词,文明礼仪常识等。

注释:

(1)目前全县由“村官”参与管理的农民学校300余所,数字影厅362个、全县远程教育平台413个(376个行政村平台、15个乡镇平台及22个社区试点平台);益民书屋401个(村级376个,其他在社区及学校)。以上数据均根据乡镇上报数据进行统计。

农村特色产业案例篇6

1模型创建与理论假设

借鉴互联网+农村金融、共享经济等理论,通过系统的文献分析提出理论模型:政府支持、发贷方参与、担保方监督和贷款方是借助共享平台影响新型农村金融发展的四个关键因素。并据此提出一系列假设。假设1:政府支持程度越高,越有利于结合当地优势资源引进新型还贷方式。假设2:政府支持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建立健全信息系统,解决借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假设3:发贷方参与程度越高,越有利于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假设4:担保方的监督力度越大,越有利于进行借贷风险控制,保障借贷过程的正常有序运行。假设5:贷款方有效借助共享平台获得外界闲置资金进行农业生产发展,促使农民受益最大化。假设6:共享平台在政府支持、发贷方参与、担保方监督、贷款方和还贷方式、信息系统、风险控制及农民受益之间起到纽带中介作用,即政府支持、发贷方参与、担保方监督、贷款方所导致的共享程度越高、共享范围越广,还贷方式、信息系统、风险控制及农民受益的影响更深远。

2案例分析

2.1研究单位

本文以广西四位一体”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以下简称“四位一体”模式)作为重点研究案例。同时,本文将该模式作为主要研究案例的原因是“四位一体”模式基于多渠道融资、规避风险、资源配置的视角较传统农村金融具有突破性创新。“四位一体”模式包含四个部分:第一,乡规民约。通过村民自治,结合乡规民约与互联网征信系统,为诚信借贷奠定社会基础。第二,政策引导。通过政策引导创造较稳定的借贷环境,促使互联网金融公司与农业企业、农户达成融资协议。第三,保险担保。通过政府引入国有线下担保体系、第三方P2P网络平台线上发贷、多种创新性保险产品保单质押,大幅减少投资人顾虑,有效吸引闲置资金流入。第四,实物还贷。实物还贷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打通农民融资的“阻点”,并可将农副产品作为还贷抵息的“货币”,解决农村地区贷款抵押物不足、坏贷风险高等难题。“四位一体”模式的具体运行流程是:首先,广西防城港市政府制订刺激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建立由当地国有企业搭建的线下金融担保体系以吸引资金流入;积极主动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引入闲置资金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发掘当地信用文化良好的地区进行政策宣传以扩大普及面;将具有区域性特征的乡规民约和市级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系统结合以弥补信息不对称缺陷。其次,整合线上发贷资源,推广无抵押线上贷款。政府于前期引入以广州证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表的P2P资金共享平台,为产权交易不完善的农民、农业企业提供贷款,促进当地农户、农村企业与互联网金融公司签订融资协议。最后,当地农户、农村企业在贷款期满时,可自由选择以自产农产品或传统的货币性资产还贷。从签约借款到还贷所产生的风险,由“政策引导”+“保险担保”的风险保障机制线上线下共担。农户、农村企业从提交申请到发放贷款时间快至3-5天,且已有不少企业进行再融资。

2.2方法选择

本文运用实地调研(访谈和观察法)和比较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四位一体”模式进行分析。在实地调研部分,主要是对“四位一体”模式的管理协调部门、参与企业和农户进行访谈,在访谈过程中归纳调查群体对于该模式的看法和展望,通过整理访谈内容认知“四位一体”模式的发展现状,并提出“四位一体”模式的可持续发展途径。在比较案例分析部分,本文选择三个案例与“四位一体”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它们分别是宜信“宜农贷”案例、农行甘肃分行“四融”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案例和山东农业众筹平台“有机有利”案例。案例的选择充分考虑了典型性问题。从规模效应来看,宜信“宜农贷”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发起成立的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单位——宜信的旗下农业众筹平台;农行甘肃分行“四融”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甘肃首家三农电商银行,实现了甘肃省行政村基本覆盖;山东农业众筹平台“有机有利”是国内首家农业众筹平台、国内首家众筹土地平台;“四位一体”模式是国内首例实行“实物还贷”的新型农村金融模式。案例的选择充分考虑了可比性问题。从模式实施途径来看,“四位一体”模式、宜信“宜农贷”、山东农业众筹平台“有机有利”案例均采取了P2P众筹方式,农行甘肃分行“四融”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也充分借助“互联网+”技术充实农村金融模式。案例的选取也考虑了地域性问题。从模式服务辐射地域来看,案例涵盖了全国(“有机有利”)、贫困地区(宜信“宜农贷”)、小区域(甘肃“四融”平台)。通过与小区域相比,可发现地域性差异文化对农村金融模式的影响;与大区域相比,进而分析“四位一体”模式的可推广性。同时,本文也考虑到案例资料的可获得性及可信度,使研究者能更直观地了解各个案例的细致过程。2.2.1宜信“宜农贷”在宜农贷平台上,出借人可以直接一对一地将闲置资金出借给资金需求者,一年之后还款,而后可连续借给下一个需求者,从而达到一个可持续的模式。截止到2016年8月23日,通过宜农贷平台累计支持超过20000名农户,提供资金超过2亿元。2.2.2农行甘肃分行“四融”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农行甘肃省分行服务“三农”的“四融”平台手机APP包括融通、融资、融智、融商四个模块。“融通”主要提供现金汇款、助农取款、转账结算等服务。“融资”提供特色惠农贷款产品的线上服务功能。“融智”主要为农户提供诸多便民服务。“融商”建设了为农户和农产品经销商提供在线交易服务和为农资企业搭建网上销售的平台。截至2016年2月末,该行共布放“四融”平台终端10355台,平台注册客户17.99万户,累计交易403.26万笔、金额292.63亿元。2.2.3山东农业众筹平台“有机有利”国内首家农业众筹平台“有机有利”主要有四个流程:“展示”即经过审核通过的农场企业获得专属展示;“预售”即农场企业在产品收获前60天内可以发起产品预售;“众筹”即农场企业可以发起众筹项目,筹资项目必须在发起人预设的时间内农场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若没有达到目标的项目,支持款项将全额退回给所有支持者;“回报”即筹款项目成功后,项目发起人将会给予支持者对等的回报。回报方式可以是实物,也可是服务。

2.3案例比较分析

选取的案例侧重点有所不同。宜信“宜农贷”案例侧重于借助P2P农业众筹平台采取公益性的“爱心出借”方式来降低贫困地区农村妇女的融资门槛。农行甘肃分行“四融”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案例侧重于通过APP软件集成金融、信息、惠农服务,使农民获取更便利丰富的传统金融服务。山东农业众筹平台“有机有利”案例侧重于通过P2P农业众筹模式为小范围的有机农业企业采取预售产品方式获取发展生产融资。但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应从解决农村地区的借贷成本高、融资供需失衡的传统视角转化到实现借贷风险最小化、农民受益最大化。通过比较分析得出“四位一体”模式具有“宜宽活益”的优点。2.3.1“宜”:因地制宜宜信“宜农贷”忽略“个体”地区间存在地理文化等差异;农行甘肃分行“四融”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服务缺少地理差异性的特色服务;而“四位一体”模式充分考虑农村贷款抵押物少、贷款总体需求小、且多为季节性贷款需求的特点,有效结合广西优良渔业资源优势,提出可用当地丰富农副产品进行“实物还贷”。该模式能更具针对性地解决西南沿海地区农村金融难题,故假设1得到有效验证。2.3.2“宽”:宽领域辐射第一,融资渠道扩宽。“四位一体”模式、“宜农贷”、“有机有利”均借助第三方网络筹资平台以项目的形式筹集资金。而甘肃“四融”金融服务平台仍依靠传统金融机构网络平台放贷的方式提供贷款。第二,多方位衡量的征信系统。其他三种模式主要依靠自身的征信评价系统评价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容易出现贷前信用风险、贷后坏贷风险。在“四位一体”模式下,“乡规民约”进行自治约束,结合发贷公司自身的P2P众筹平台,接入信用采集和评价系统平台,做到贷前信息审核、贷后信息控制。第三、保险政策担保,完善风险控制。其他三种模式都无法避免“自身发贷,自身担险”的固有矛盾。“四位一体”模式则由政府引入国有企业搭建线下金融担保体系,并推出多种创新性保险产品,由政府、P2P公司、担保公司共同分摊担保风险,最大程度地降低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故假设2、4、6得到有效验证。2.3.3“活”:资本活跃甘肃“四融”金融服务平台的贷款流程主要为传统的农村正规金融贷款,手续繁琐且流程多导致审批时间较长,大额贷款仍需进行抵押贷款,资金可获得性低、难度大;“宜农贷”的发贷对象仅局限位于农村贫困地区、须是属于“三农”范畴中经认证的贫困人群和低收入者、且一般为60周岁以下的已婚妇女,借贷金额较小;“有机有利”属于农业众筹,项目周期较长,对农业企业的审核和要求相对要高,且成功众筹的机率较低,与季节性生产引起的短暂资金需求形成突出矛盾。同时,该模式规定借贷时间长度为一年,增加了季节性生产贷款者的借贷成本。而“四位一体”模式中借助互联网金融高效便捷的优势,可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可行性较高的新思路。如:在信息审核时间上,审核发贷时间短至3-5天。对于拥有优良信用的历史客户,审核时间短至1-2天,充分满足季节性生产对资金的需求;在借贷金额上,农户、农村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几千元至几百万元的申请;在借贷期限和还贷形式上,农户、农村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借贷期限,并可自由选择“货币性资产还贷”或者“实物还贷”。由此可见灵活的还贷方式有效降低贷款成本。同时,传统互联网农村金融模式仅满足资金流对于“需”的单向需求。但在非季节性生产时期农村企业、农户可借助“四位一体”模式的互联网平台把闲置资金通过“类众筹”模式进行投资,为因季节性生产需要资金的农户、农村企业提供资金。资本共享使农村金融市场活跃,使资本价值达到最大化。故假设3、5得到有效验证。2.3.4“益”:农民受益最大化“宜农贷”并未针对借款人还贷提供可行的公益方案;甘肃“四融”金融服务仍遵循“资金借款—实物销售—资金还贷”的“老路”;“有机有利”提供“众筹—实物/服务”新模式仅适用于小部分符合条件的农场企业。而“四位一体”模式中的“实物还贷”却可满足不同借款人的需求,减轻传统借贷模式下农户需承担资金和实物流通的双重风险。农户、农村企业以自产的农副产品按照当地当日市场价通过物流还款进行还贷抵息,简化还贷程序,提高还贷效率。同时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达到免费宣传农副产品的效果,降低推广成本。根据调研显示,“实物还贷”在调研群体具有较高的认可度,是种展望性较强的新型还贷方式。故假设4得到有效验证。鉴于“四位一体”模式的推广时间较短,该模式也表现出一定局限性。第一,贷款利率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这导致部分农户对此模式的认可度不够高,仍选择传统金融模式申请贷款。第二,该模式在农户群体的普及度不高。目前“四位一体”模式对农村企业具有极大吸引力的融资模式,不少农村企业已经参与其中。但调研中发现农户的参与度较低,其原因如下:首先,“实物还贷”仍处于发展前期,对实物要求较严格,一般农户生产较难达到相关要求。其次,由于农民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度、可信度较低,导致农户参与水平不够高。

3结论和建议

本文通过分析四种农村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运作过程及实施影响总结概括出,“四位一体”模式的创新之处在:第一,还贷方式创新。打破传统模式“货币性资产还贷”的规则,新增因地制宜的“实物还贷”形式。第二,信息系统创新。在传统农村金融的信息采集和评价系统、P2P网贷征信系统的基础上新增具备区域性特征的乡规民约,弥补信息不对称的缺陷。第三,风控手段创新。该模式旨在解决传统互联网金融“自身发贷、自身担险”的弊病,建立了由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线上发贷、由政府引入国企搭建线下金融担保体系的“线上发贷,线下担保”的风控方式。第四,共享结构创新。该模式有效结合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突破传统金融模式下信息传递的空间局限性,优化资源分配结构,搭建经济共享平台。可见,“四位一体”模式的可推广性极强,其设计充分考虑地缘特征,有效拓宽融资渠道,活跃农村金融,发挥资源共享价值,实现最大程度地满足供求双方的利益需求。同时本文概括出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旨在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解决新思路。第一,利用互联网为载体的运营平台克服农村地区信息传递的时空限制,有效地解决农村经济资源不流通的问题,实现农村地区信息流、资金流、实物流共享。故本文基于共享经济的基础理念创新性地提出,共享经济的概念范围应延伸至通过增加风险承担方来共享经济风险。“四位一体”模式的风险共享方在以借贷方、发贷方为主的传统风险承担方的基础上有效增加至四大类,分别是以农民、农业企业为代表的借贷方,以互联网金融公司为代表的发贷方,以政府为代表的引导方,以农业科研机构为代表的辅助方。引导方和辅助方分摊了由借贷方和发贷方转化而来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实现通过增加风险承担方来合理转化经济风险。同时,“四位一体”模式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型农村金融模式改革。但大部分农村存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互联网服务平台单一、网络普及面窄小等基础性问题,迫切需要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网络普及率。第二,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传统思维多固守于如何增加借贷的可获得性,多采取固定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流转的方式解决农村金融供求失衡问题。而该模式的设计突破点是通过有效扩大还贷方式的范围解决降低贷款的坏账风险问题,创造性地提出将丰富的特色农副产品等农村常有动产新增至还贷物范围,充分考虑由农村季节性生产引起的短暂性资金紧缺问题。首先,建立健全以收购农产品+农产品质量甄别+物流运送为主的“实物还贷”流转机制。建立由村际、镇际至县际的“实物还贷”小组,负责收购整理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农产品,设计农产品质量甄别标准,组建以包装配送“实物”为一体的专业物流配送队伍。这将有效解决农村物流运输效率低的问题,提高“实物还贷”的效率与质量,增强“实物还贷”的实用性。其次,“四位一体”模式可结合扶贫大环境采取区别性贷款利率的办法。对个体农户采取较低利率,尤其是对于符合贫困条件的个体农户给予优惠减免政策,降低农户贷款成本,提高农户的参与热情;对农村企业采取略高于个体农户但略低于传统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简化农村企业的贷款手续,减轻其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的压力。第三,“四位一体”模式仍需在传统风险控制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地控制风险。首先,政府应有效利用P2P平台的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健全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系统。构建诚信机制,可引用以量化为标准的数学模型,如FICO评分系统方法等,并将以信用量化评分为基础的诚信机制与以优惠性经济政策为基础的信用奖惩机制有效结合,使孰高的信用评分具有优惠经济政策的优先获得权。同时,树立信用示范村、信用示范户等信用榜样,弘扬信用文化,减弱道德风险的威胁。其次,立法部门应健全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非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法律体系,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最大程度地避免农村金融的非系统风险,切实保护三农合法权益。同时,政府应充分利用多元化方式加大模式的宣传力度,针对因文化背景限制农户参与积极性等问题,可提供必要的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鼓励农户自主参与,扩大模式普及面。

作者:黄玲霞陈颖肖智华覃孙意蒋倩倩单位:广西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