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上丝绸之路与广州对外贸易机构的历史背景
先秦时期岭南地区的海上交往活动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汉朝时大秦已第一次由海路到达广州进行贸易;中国带有官方性质的商人也到达了罗马,这标志着横贯亚非欧三大洲的真正意义的海上丝绸之路形成。
宋朝时广州成为海外贸易第一大港。宋代制定的管理进出口贸易的市舶司条例,是世界上最早的进出口贸易法规,且内容详尽,堪称封建社会经济立法的典范,对后世影响深远。明初实行的海禁政策中单独对广东有特殊规定,而此时海上丝绸之路航线已扩展至全球并达到高峰。明后期私人海商贸易日益发展,市舶司难以身兼海关和外贸的双重职能,形同虚设。
康熙年间,清政府在粤、闽、浙、苏4省设立海关,这是中国近代海关制度的开始。从海禁到广东一口通商,是清代对外贸易史的重要转折点。清代广州的外贸制度具有代表性,它是在从十三行到公行,从总商制度到保商制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套管理体系。
二、广州古代对外贸易机构的现状
当年从宋朝开始设在广州的对外贸易机构市舶司的遗址至今已消失殆尽,我国现存的唯一的一处古海关遗址是位于泉州市区水门巷竹街的泉州市舶司,目前已被当地政府作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古城示范区”保护起来。而建于明清时期的对外贸易机构广州十三行,则由于两百年间多次发生大火,火势迅猛,使得大部分商家和原遗址被烧毁,之后随着20世纪80、90年代的旧城改造,一些街巷也已拆为平地,从地图上消失。现今除了仅剩的锦纶会馆、十三行行商故居和黄埔长洲岛竹岗上的外国人公墓等遗址,其他的都是在原街区上利用“十三行”之名建立起来的现代商馆区,如广州十三行服装批发市场等物流商业圈。
三、广州对外贸易的现状
广州的对外贸易在近现代经历了三个阶段,1950-1956年,外部国际环境严峻,广州对私营进出口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采取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广州的对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第二个阶段是在三年自然灾害和期间,此时国家经济发展缓慢,广州外贸却有所发展。此时广州成立了专业的外贸公司,外销市场不断扩大,由原来的港澳、东南亚发展到世界各大洲,广州在外贸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且成立了具有深远影响的广交会。第三阶段是外贸体制改革的转折点,1984年中共中央批准了包括广州市在内的14个沿海城市实行特殊政策,并把广州市列为开放、改革的综合试验区,并在1985年批准广州市回复国民经济计划单列户头,从而使广州外贸焕发出新的活力。
四、关于广州海上丝绸之路的海洋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
中国的海洋文化遗产资源极为丰富,占据着中国文化遗产整体的半壁江山。“海洋文化遗产”内涵十分丰富。历史上的人类海洋活动、涉海活动及由此而形成的思想意识、社会制度、科技创造、物质生活及民俗风情等的文化遗存,都是海洋文化遗产。但中国目前面临的海洋文化遗产问题之于广州有三点较为严重:一是快速度的城市化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乃至不同程度的“文化全球化”所导致的“建设”性破坏;二是国民海洋文化意识和遗产保护意识的淡漠和缺失;三是政府对海洋文化遗产的管理监控不到位。
目前,广州的海上丝绸之路史迹正在申办为世界文化遗产,在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九城市的联合签署《泉州共识》后,广州市政府将进一步根据《广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对海上丝绸之路的遗址进行进一步整治。但遗憾的是,广州申遗的6大史迹中,竟然没有市舶司和十三行这样标志性的见证了广州的海上丝绸之路历程的对外贸易机构。当然,这其中自然有它们遗址匮乏不符合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的规定的原因,但在申遗的6个项目中大多数都偏向建筑形式,而关于海上丝绸之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竟一项都没有。
第一,以广州的市舶司和十三行为例,当标志性的历史建筑由于战火或其他原因已大部分不复存在时,政府应做的不是积极利用残址进行商业性开发,而是先保护起来,并加紧对余下仅存的遗址进行全方位的保护,争取不让最后的遗迹也消失人间。
第二,市舶司和广州十三行这两个对外贸易机构标志着广州是永不关闭的对外窗口,其深刻意义并不仅仅局限于具体的建筑形式上,建筑只是能更直观地让人们回味过去文化的一种方式,因此应该从其他方面全面搜集这两个对外贸易机构的历史,如从老人们的诉说、习俗规范、历史文献和报刊杂志等方面着手,将这一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下来,也是广州海上丝绸之路的一笔很客观的海洋文化遗产。
【论文摘要】文章依据河南省和国内外近年来的相关统计数据,对河南省外贸依存度指标的历史变化和现实状况进行了考察和横向比较,廓清了河南省外贸依存度的若干问题。关键词】河南省;外贸依存度;历史变化;比较研究外贸依存度又称外贸系数,是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世界上,参与国际分工程度和内部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的指标之一。客观地进行河南外贸依存度的历史分析和横向比较,正确认识河南省的外贸依存度问题,将直接影响对我省贸易开放程度和经济外向程度的认识,事关对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开放带动”战略贯彻落实情况的判断和定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一、河南省外贸依存度的历史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在经济方面也逐步参与到了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当中,总外贸依存度及进口、出口依存度等均随之提高。河南省的对外贸易依存度由1978年的1.22%提高到2003年的5.55%,同期的出口依存度和进口依存度在1978年为0.99%、0.16%,2003年上升到3.51%和2.04%。25年来,河南省的外贸依存度从发展趋势来看,大体上呈上升趋势(如图1所示)。对1978~2003年我省外贸依存度指标进一步观察,可以看到:1.进出口依存度、出口依存度和贸易差额依存度的变化轨迹曲线相当相似,三者无论是变动的周期,还是升降的方向都大体一致。其中,进口依存度曲线,在1995年以前与前三者差异明显,在1997年之后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意味着随着我国开始向市场经济转型,进口管制不断松动,我省进口贸易发展在更大程度上受到了市场需求的支配。2.河南省的外贸依存度在过去的25年中并没有得到大幅度提高。外贸依存度的数值变化分布于1%~7%之间,年际变动幅度极小,曲线实际上是相当平缓的。这说明我省对外贸易只是基本实现了与本省国民经济的同步增长,并没有明显超前于经济发展,也不具备对经济增长的强烈拉动作用。3.在这25年中平均外贸依存度为3.9%,其中出口和进口依存度平均水平分别为2.9%和1.0%,而且平均外贸差额依存度为1.88%,居然高于进口依存度。外贸管理指导思想上更重视出口一些,出口在GDP中的比重略高于进口,这是正常的,但是历年出口依存度均高于进口依存度,连续25年保持贸易顺差,并且外贸差额依存度高于进口依存度,导致外贸指数长期偏高,这说明河南省外贸发展指导思想中居主导地位的仍旧是出口创汇意识,至今仍没有大的改变。这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所面临着巨大的紧缺要素(高级技术、设备等资本品)供给约束是不相适应的。二、河南省外贸依存度的横向比较(一)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从图2看,全国的对外贸易度在1978~1984年不超过20%,在1985~1989年期间接近30%,在90年代达到30个百分点以上,2000年以后则基本达到45%以上,2003年更提高到60%以上,持续加速攀升的趋势极为明显。而河南省的外贸依存度指标在1978年为1.15%,此后逐年以小幅度上升,95年至最高点6.32%,其后则一直小幅下降,至1999年(3.17%)探底后,又于2000年开始小幅度攀升,2003年为5.55%,尚未恢复并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对比研究表明,长期以来,我省外贸依存度有所提升,但一直没有大的突破,始终保持在全国平均程度的1/10上下。(二)与其它省区的比较表2数据表明,河南省的外贸依存度指标不仅与沿海省市差距十分明显,而且差距有拉大的趋势。以2002年为例,全国外贸依存度平均水平达50.2%,江苏、浙江分别为54.7%、44.5%,上海市为111.1%,外贸总额排在全国第一位的广东省更高达155.5%,而河南省的外贸依存度仅为4.3%,不足全国水平的1/10,与广东省相差35倍。这一指标即使与中西部的部分省份也存在差距,实际上已连续几年在全国垫底。与沿海省份相比,就对外开放程度或参与全球化的程度而言,不在一个档次上。(三)与世界平均水平的比较由于世界货物贸易的发展速度一直高于全球经济的发展速度,1980年至2000年,世界平均的贸易依存度已从1980年的35.9%提高到2000年40.8%。2000年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达51%,中等收人国家的平均外贸依存度为60.5%,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也达到了38.4%。虽然河南省的外贸依存度一直在不断提高,与同期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与地区的外贸依存度的变化方向是一致的,但至2000年,河南省外贸依存度仅为3.67%,远低于同期的世界平均水平,更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外贸依存度是一个强度相对指标,它受到一国或地区GDP构成差异、对外贸易结构以及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般认为,GDP中第三产业的比重越低,对外贸易中加工贸易比重越高,汇率比价中本币越被低估,会使以名义外贸依存度表示的贸易开放度和经济外向程度在相当程度上被夸大。考虑到2003年河南省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仅31.9%,对外贸易中加工贸易占比达23%,及国内外多项研究成果表明,人民币名义汇率比其购买力平价汇率低3倍左右,可以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河南省的实际经济外向度降低了,说明对外贸易规模相对于经济发展而言,实际上是萎缩了。虽然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外贸依存度因国情不同而存在差异,但经验表明,在一国经济发展的低级阶段或经济发展的“起飞阶段”,贸易量急剧扩张,贸易依存度呈现上升趋势,即进出口与国民经济的依存关系的曲线是上扬的,因此我省实际外贸依存度指标的表现较为特殊,与许多学者所揭示的共同规律是背离的。三、结论(一)河南省的贸易开放程度与国内外水平相比,差距太大横向比较表明,河南省外贸依存度指标不仅与全国及沿海省市差距大,与中西部部分省份相比也存在差距,不仅与发达国家差距大,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平均水平相比也存在差距。如此低水平的进出口贸易与我省国民经济的规模不相称,与区域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不相符,说明河南经济的国际化进程并没有加快,国民发展经济从总体上看依然属于内向型模式。(二)“开放带动”战略的真正落实需要河南省从根本上更新转变外经贸发展的指导思想我省外贸依存度在过去的25年中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贸易差额依存度基本上都是正值,而且大于多年平均的进口依存度(长期保持出口大于进口),说明长期支配着河南外贸发展的仍旧是出口创汇思想,对进口贸易促进生产技术能力提高和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重视不够,对国际市场领域竞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素质提高的积极作用重视不够,出口换回来的外汇资源并没有置换为河南工业化及后续升级所需要的紧缺要素供给。(三)河南外贸信息不灵,反应不快,决策滞后,调整困难1992~1999年波动调整阶段长达10余年,面对外部环境剧变带来的挑战和冲击,河南外贸信息不灵,反应不快,决策滞后,调整困难。20世纪90年代正是河南外贸与全国及其他地区差距拉大的时期,特别是在1995~1997年前后,向市场经济转型及全国性市场供给过剩出现以后,河南省在外贸体制改革和转型方面跟不上时代,严重滞后,致使我省外贸受经济转型的冲击大,适应期过长。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国及国内外其他地区相比,还存在着极大差距。我省必须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深化外经贸体制和机制改革,抓住历史机遇,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外贸开放度和国民经济的外向度,否则“开放带动”战略就有落空的危险。[
当代社会上班族按月领取的工作酬金,主要目的也是用来支付日常生活开销,于是人们就沿用“薪水”这个词了。中古以后,由于汉语词汇双音化的影响,很多单音词逐渐转变为语素,原有的词义被新产生的双音词承担,“薪”也不例外,除了“薪水”,“薪”还与“俸”“金”“资”“饷”“给”等表示钱财酬劳的单音词结合成联合式双音合成词,现代汉语中“薪”不再独立运用,“工作酬金”的意义只存留在“薪水”“薪俸”“薪给”“薪金”“薪饷”“薪资”这些双音词中了。不管是单音词“薪”,还是由“薪”与“水”合成的“薪水”,都反映出汉语在为“工作酬金”这个经济概念选择表达方式时,着眼点在日常生活必需品,“薪”“薪水”的词义发展体现以它们为代表的生活物资由自给自足到配给到使用货币购买的经济变迁史。无独有偶,在英语中,相当于汉语“薪水”的salary的词源也和生活必需品有关。salary一词源自拉丁文salarium,在古罗马时代,食盐产量不高,是一种相对比较贵重的生活物资,当时甚至会将打翻盐视为凶兆,罗马军队实行按日定量配给用盐,配给的这部分军饷叫做salarium(由拉丁词根sal派生而成),即盐钱。后来,这部分军饷被金钱代替,士兵可以用钱自行买盐,但是salarium一词却保留了下来。法语借用该词,作salarie,14世纪进入英语,以salary的形式出现,而且词义扩展了,泛指一切工作酬金。汉语与拉丁语,虽为不同语言,造词材料不同,但造词思路相似,反映了人类不同族群历史文化的异同给语言带来的异同。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在经贸词汇的教学中,梳理介绍一些重要词汇的词源及其语义演变,既能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词义,也能让他们了解背后的经贸文化,这些文化有的具有国别民族差异,有的则具有普遍性,这种根植于语言中的文化理解将会提高学习者的专业素质,降低专业学习的难度。对于母语背景的专业学习者来说,专业课程的课堂学习没有语言障碍,课后的扩展阅读也相对容易,但如果想要真正对本专业有深刻认识,仍然需要对重要的专业词语有准确深入的理解。而对于第二语言学习者来说,听懂专业课这一基本任务已是很大的挑战,深入领会的困难更大,仅靠专业史等课程的课堂学习来培养他们的专业素质,并非易事。因此,如果专业词汇学习作为专业课程学习的先行者或者并行者,在解决语言交流问题同时也能为专业素质培养助一臂之力,对专业学习必定是大有裨益的。
二、思考与启示
那么,为了达到辅助培养专业素质的目标,在经贸汉语词汇的研究和教学中应当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以经贸汉语词汇的一个核心语素“商”为例,谈谈我们的一些思考。
(一)应当打通古今,重视专业核心词汇的源流钩沉,通过探求专业基本概念的名源帮助学习者了解经贸文化和经贸观念对外汉语教学的内容是现代汉语,目标是交际,教学和研究长期以来都集中在现代共时层面。现代汉语是历史积淀的结果,只关照结果,势必会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语言背后的文化正是蕴藏于被忽略的所以然里面。因此,我们需要剥离语言这个文化“活化石”上的层层历史遗迹,重现它在文化影响下不断演进的脉络。在这个过程中,钩沉词汇的历史源流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在专业词汇的研究教学中,我们不仅要关注现代汉语,更要重视古今沟通。经贸汉语也常被叫作商务汉语,因为一提到经贸人们首先就会想到商业,在经贸汉语词汇中,以“商”为语素的词语也确实不少,比如“商人”“商业”“经商”“通商”“商船”“商法”“商贩”“商德”“商场”“商号”“商户”“商会”“商家”“商检”“商界”“商贸”“商品”“商品房”“商品经济”“商品粮”“商品流通”“商品生产”“商厦”“商社”“商务”“商业街”“商誉”“商战”等等。“商”属于经贸汉语的核心词(语素),了解它的源流有助于了解中国传统的商业观念。根据资料,“商”在甲骨文时期多用作地名、人名、部族名、方国名。《诗经•商颂》记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上古时代,曾有以玄鸟为图腾的部族将“商”作为自己的称号,历史上的商代就是由这个部族建立。传说商族人擅长经商,《山海经》《天问》《竹书纪年》等古籍都有记载,如《山海经•大荒东经》:“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丑亥,取服牛。”(袁珂1992:404)王亥是商族首领,他在商丘服牛驯马,商族的农业和畜牧业得以快速发展,以致生产过剩,于是王亥带领商族人用牛车拉着货物,赶着牛羊到外部落去交易,开创了华夏商业贸易的先河,久而久之人们就把从事贸易活动的商族人称为“商人”,把用于交换的物品叫作“商品”,把商人从事的职业叫作“商业”。对此,郭沫若(1996:18)在《十批判书》中也说:“殷人的商行为无疑是已经开始了。《周书•酒诰》称妹土人‘肇牵牛车远服贾’,肇者始也,可见在周初人的眼目中认为商行为是始于殷,大约就因为这样,所以后世称经营这种行为的人便为‘商人’吧。”商族人的贸易活动最突出的特点是与外族交易,进行不同地域的商品流通,他们常常需要迁徙远行,因此,“流通”“流动”“远行”这样的特点随之蕴藏在了“商”的语义内涵里。在先秦,已经出现“商”和“通”“旅”的组合搭配:《左传•闵公二年》:“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周礼•考工记序》:“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郑玄注:“商旅,贩卖之客也。”《周易•复卦》:“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礼记•月令》:“是月也,易关市,来商旅,纳货贿,以便民事。”“旅”本义为军队,军队常远行作战,引申有出行在外之义,“商”“旅”都具有在外远行的特点,所以人们便将两词组合,指称往来各地从事贸易活动的商人,上面《周易》中的“行”与《礼记》中的“来”正说明“商旅”往来各地的特征。现代汉语中“商”最重要的义项是“商业”,经过上面的溯源,我们知道这个意义源于“商族”,表示贸易活动时具有“流通”“流动”的特征,这反映了我们的祖先对于商贸活动最基本的理解———沟通不同地域的物资有无,了解这些可以增强专业学习者对华夏早期商业活动的认识。此外,“商”在现代还有一个常用义项“两人以上一起计划、讨论”,这个动词义项显然引申自“商业”,因为商业交易必须讨价还价,商量出合适的价格。
(二)应当注意历史上有竞争关系的近义词语之间的比较,通过对比帮助学习者深入体会经贸基本概念的内涵,扩展经贸汉语词汇和经贸知识古汉语词汇史上与“商”意义相近的另一个经贸核心词是“贾”,从《周礼》到《明史》,“商”和“贾”始终作为一对近义词存在并不断竞争。《说文解字•贝部》中认为“贾”的本义是做买卖:“贾,市也。从贝襾声。一曰坐卖售也。”“坐”有“常驻、不动”之义,“坐卖售”意味着这种买卖行为是在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有固定的店铺做生意。因此,“贾”在表示和商贸活动有关的语义时,具有“居留某处”的特征。这与“商”具有的“流通”“流动”的特征迥然不同,古人将两者的差异用“行商坐贾”来形容:《周礼》:“以商贾阜货而行市。”郑玄注:“行曰商,处曰贾。”(“处”有“居住、停留”之义,与“坐”意义相近。)宋•范成大《石湖诗集•题南塘客舍》:“闲里方知得此生,痴人身外更经营。君看坐贾行商辈,谁复从容唱渭城。”“商”和“贾”因为语义特点不同,它们的搭配组合对象也往往不同,比如,《宋史•食货志》中有“坐贾”“蓄贾”“铺贾”:“商旅已算请东北盐,元指定东京,未至者,止今所至州军批引;其已入京未货者,都盐院全袋拘买鬻之,许坐贾请买碎卖。”“券至京师,反为蓄贾所抑,盐百八斤旧售钱十万,至是六万,商人以贱估售券取盐,不复入钱京师,帑藏益乏。”“若行商,则铺贾为保任,诣京师榷务给钱,南州给茶;若非行商,则铺贾自售之,转鬻与茶贾。”第一例中“坐贾”有前面的“商旅”对比,指在东京固定做生意的商人,第二例中“蓄贾”指在京师囤积居奇的富商,第三例中“铺贾”指在京师有固定店铺的商人,铺贾如果想要外出行商,可以用店铺做担保。“坐”“蓄”“铺”这类与居留有关的词一般不和“商”搭配,而那些与流动有关的词,如“行”“旅”“客”则一般不与“贾”搭配。有些表示地域的词,如果是表明来处,则与“商”搭配,如下例中的“番商”指来自西域的商人:《宋史•食货志》:“初制,长河西等番商以马入雅州易茶,由四川严州卫入黎州始达。”如果表示地域的词是说明做生意的范围,则与“贾”搭配,如下例中的“海贾”指在海上进行贸易的商人:《明史•食货志》:“市舶既罢,日本海贾往来自如,海上奸豪与之交通,法禁无所施,转为寇贼。”文献中“商”和“贾”也有与同一词语搭配的现象,但所指往往会有区别,比如《宋史•食货志》中同时出现了“茶贾”和“茶商”:若行商,则铺贾为保任,诣京师榷务给钱,南州给茶;若非行商,则铺贾自售之,转鬻与茶贾。茶商所过,当输算,令记录,候至京师并输之。第一例中“茶贾”是在京师当地买卖茶叶的商人,第二例中“茶商所过”“至京师”,说明“茶商”是往来不定的,与“茶贾”固定在一处买卖显然不同。通过与“贾”的对比,“商”的词义特点更加明确,而且,因为“贾”的存在,我们能了解在经贸发展史中,从事贸易活动的人群因谋利方式不同而分工,沟通不同地区商品有无与囤积商品在一处销售作为商业的两种基本活动,在古代是有清楚划分的。
(三)应当将经贸核心词置于词汇语义系统中,观察其系统位置及历史变化,帮助学习者把握经贸变迁发展的历史今天,“商”在经贸汉语词汇中的核心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历史上,它一开始并不处于优势地位。它最强有力的对手就是“贾”。不管是具有流动特点的“商”,还是具有居留特点的“贾”,它们的核心意义都是从事贸易活动,属于近义词。语言讲求经济原则,近义词之间必然会出现竞争,要想在词汇竞争中胜出,有两点很重要:一是自身语义特点能否适应指称对象的变化;一是语义包容度是否足够强大。上古时期,“贾”比较活跃,在经贸词汇系统中的地位要高于“商”,它在先秦文献中有“管理市场,调节市价的官职”“商人”“购买”“价钱”等使用义项。中古开始,“贾”逐渐衰落,到近代,“贾”只保留了“商人”义,而且使用频率很低,现代汉语“贾”只作为古语词保留在书面语中。“贾”的地位变迁与它的语义特点有直接关系,我们前面分析过,“贾”具有居留性,表示“商人”时,主要指在集市里占有一席之地的商人,它的搭配组合对象也需要满足居留一处的特征。在先秦两汉,商业活动最主要的范围是固定集市,地区间的商品流通远不如集市贸易重要,所以“贾”的特点更适合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随着时展,人们生活需求越来越多,越来越高,而交通的不断改善使人们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商业活动受空间限制越来越小,沟通地域有无的贸易活动越来越频繁,即便是固定的市肆买卖,也依赖于各地商品的流通,经贸活动随之由早期的居留性演变为流通性,这种变化在宋代以后更加明显。“贾”的语义优势逐渐丧失,不再拥有核心词地位,它原有的一些义项或随指称对象的消失而消失,如“管理市场,调节市价的官职”义,或陆续被其他词语取代,如“价格”义被“价”分化,“购买”义被“买”“购”取代,“商人”义被“商”取代。到了日益国际化的现代社会,经贸活动全球化,“贾”彻底退出日常语言交际也就是必然的结果了。以流通为主要特征的“商”的系统地位变化与“贾”正相反,它随历史发展越来越活跃,由弱势变强势,逐渐占据了主导。究其原因,它的语义特点更适合变化了的经贸形式固然是关键,但它具有极强的构词能力这一点也保证了它在词汇系统中难以被取代。古汉语中单音词“商”的义项并不多,主要有“商业”和“商人”,当汉语词汇走向双音化之后,以“商”为中心的构词系统却发展得十分丰富,在与经贸相关的诸多领域,衍生出大量以“商”为语素的词语,使随着经济生活不断细化的经济概念得到充分表达,比如:表示商贸活动者的“商人”“商贩”“商户”“商家”,表示商贸活动的“商业”“商贸”“经商”“通商”,表示商贸活动场所的“商场”“商厦”,表示商贸规则的“商法”“商德”,等等。虽然“商”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独立运用,它的词汇地位由词转变为不自由语素,但只要它还具有强大的包容度和能产性,它在经贸词汇系统的核心位置就会保持不变。“商”“贾”在经贸词汇系统中地位的变化,不仅仅是词汇的变化,也是中国经贸历史变迁的一个浓缩,我们研究它们的同时也就是在了解历史。
三、结语
有清一代的法制,既是中国整个封建时代法制的集大成者和总结者,也是中国近现代法制的开启者和传承者。与前朝法制资料失散、匮缺之状况相比,清代法制资料浩瀚如海,“史料详备,脉络清晰,是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的圭臬”清代民族经济法,入关前的民族经济法以入关前作为时间界限的意义在于:其一,统一的全国政权未建立,但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满族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这些法律是清代法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纳入少数民族中央政权民族经济法的范畴予以论证。其二,这些法律主要适用于本民族,尽管它体现在对其他民族的经济关系方面。这一时期的民族经济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经济发展法满族统治者有着远大的政治抱负,深谙经济发展是立国之根本。为此,早在努尔哈赤时代,就十分重视用法律手段保护新生的经济关系,促进满族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方面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就是经济发展法。法律规定,“有滥役民夫,致妨农务者,该官牛录章京,小拨什库等俱治罪”。禁止王公贵族“扰害人民,蹂践田园,伤残牲畜”;禁止随意宰杀牛马骡驴,以保护农业生产力。实行按丁分配国有土地的制度,“每丁给田五日,一家衣食,凡百差徭,皆从此出”.允许粮食自由买卖,并实行纳粟赎罪制度。“获罪之人,无银纳赎,愿输粮者,准依时价算收。有余粮愿助者,量给奖赏。愿卖者许其自粜”.这些法律规定,对保障农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当然,它们也是社会大变动的产物,它表明和记载着封建经济关系的要求.〈2〉经济贸易法后金政权为了规制日益发展的商业经济贸易,规定了一系列经济贸易法。在市场管理方面,下令开店的诸申和尼基,要把店主的姓名刻在石头或木头上,立在店前,否则,将予以治罪。同时,禁止“行商”游走,扰乱秩序。为此谕令户部:“自今以后,若别旗地方贸易及街市往来贸易等人有为盗者,昔令本主连坐。既为贸易之主,即有约束之责,……自八家以下,满州、蒙古、汉人官员人等,各令家中闲散人俱归屯居住,牛录章京及家长各严加稽察。”在贸易价格和税收方面,命令给各种贸易物品定价,对于蒙古人贩的牲畜,皮毛、布匹的价格,规定违背价格,多给的钱不能私收,否则,将没收多给的部分,并给当事人定罪处罚。表明后金政权加强了对贸易活动的干预。同时,对于市场上贸易的对象,抽取税收,并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总之,入关之前实施经济法律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为清入关统一全国起到了一定作用。统一稳定期间的民族经济法从1644年清军入关到1840年鸦片战争,为清代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稳定时期,王朝在全国建立了统一的法制,其民族经济立法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立法数量上看,许多重要法典和单行法中都包含有民族经济法规范。清朝统一全国以来,十分重视用统一的法制来实施专制统治。在统治者看来,“中国之一统始于秦,塞外之一统始于元,而极盛于我朝。自古中外一家……”,反映在法制上,普遍适用的法律如《大清律例》之户律、刑律,《康熙令典》中关于贡赋、钱币之规定,《钦定户部漕运全书》等法律中,均有关于民族经济法之规定。反映了清王朝努力推进统一法制之努力。清王朝还制定了许多专门的民族法,这些民族法针对不同的少数民族作出法律规制,内容详备,其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属于民族经济法范畴。《蒙古律例》主要适用于蒙古族居住的地区,其中的“户口差徭门”对差役徭役和户口管理作出规定,“朝贡门”有关于朝贡的事项,“边境卡哨门”对贸易往来作出规定。《理藩院则例》以《蒙古律例》为基础修订而成,其中有关于户口管理、地亩、仓储、征赋、朝觐、贡输等民族经济法内容,而且将其由原来的仅适用于蒙古地区的蒙古族扩大到适用于西藏、青海地区的蒙古族以及藏族,这也反映出清王朝在千差万别的客观条件下追求法制统一的决心,实属难得。《回疆则例》继承了清初确认的“伯克”制度,对回疆地区的度量衡、货币、贸易和赋税、差役作了专门规定。另外,《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和《苗例》中均包含大量的民族经济法规定。从内容看,以经济发展法、赋税法和经济贸易法为主。清初,为了保护“国家肇兴之地”──东北,清王朝颁布了一系列封禁令,禁止汉族人进入东北垦殖。但对蒙古地区,则极力发展农业生产,清圣祖谕曰:“朕巡幸所经,贝教汉及奈曼诸部田土甚嘉,百谷可种……其向种谷之地不可牧马,未曾恳耕者,今教汉、奈曼蒙古捕鱼为业者众,教之以引水灌田,彼亦易从”.由于“教彼耕种,亦甚紧要”,于是派人教蒙古人从事农业生产。其实,清兵南征后,迫使大批汉民逃往蒙古地区,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一些蒙古王公,也招募汉族农民开垦种植,收取地租,使蒙古地区的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而清王朝的发展农业经济之法律,顺应了这种客观要求。到嘉庆十九年(1814年),颁行《试垦章程》,说明法律在保障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日渐重要,清王朝也更加重视对经济法手段的适用。在赋税方面,清王朝对落后贫困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减免赋税和赈济制度。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谕户部曰:“黔省为滇南孔道,地瘠民贫……所有本年秋冬及来年春夏应征地丁正项钱粮,尽行蠲免”。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谕户部曰:“广西、四川、云贵四省具属边地,土壤硗瘠……所有三十三年四省应征地丁粮米,着通行蠲免”。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谕曰:“朕欲将四省四十三年钱粮悉行蠲免”。康熙五十一年,又将四省“地丁钱粮一概蠲免,历年旧欠钱粮一并免征”.乾隆元年(1736年),颁布了《永除贵州古州等处苗赋令》。对东北各族来说,却没有那么轻松,仅“贡貂”义务,就成为世代之累.在贸易方面,王朝统一稳定期间,贸易发展很快。互市法禀承前代惯例得以广行,但开市地点仍然受到清王朝的严格控制。清王朝有时主动暂时将一些地方设为互市地点,称“暂令贸易”。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少数民族申请,清政府批准之后,才增设贸易场所。史载鄂尔多贝勒松阿喇布乞于定边、花马池、平罗三处,令诸蒙古就近贸易,获清政府同意,使蒙古族与内地贸易进一步扩大。对新疆地区,除1744年开辟肃州互市外,还在乌鲁木齐、伊犁、塔城等地开设互市.值得注意的是,到了清代,清王朝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朝贡──赏赐关系已经不同于前代的象征意义和政治功能,而是确实成为少数民族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确切地讲,它已经蜕变为一种贸易形式了。因此,清王朝关于朝贡的法律当属民族经济法的内容。步入近代之后民族经济法的停滞1840年是一个历史转折点。外敌的入侵将“天朝大国”的荣耀一扫而光。这不仅仅是帝国政治、经济生命的衰微,也是封建专制型法制的衰微。事实上,“在鸦片战争前的几十年里,在国家管理上已经完全脱离了既定的章法”.尽管那是封建的法、专制的法、残暴的法,但毁法的结果是自毁前程。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晚清以降,开始了由古代封建法制向近代资产阶级法制的历史转型。这一时期出现的新兴的经济关系,完全不同于以往的经济关系。就晚清经济法的形式而言,出现了独立的经济法典和单行经济法规,这是以往所没有的。从内容上讲,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初具现代形态,主要调整工业和商业领域的经济关系,光绪二十九年,《商人通例》颁布,之后又制定了《公司律》,与《商人通例》合称《钦定大清商律》。光绪三十二年颁行《破产律》,之后相继颁布了《票据法》、《海船法草案》、《矿务章程》等。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由于外敌的侵入,国内民族关系退居其次地位,所以,包括民族经济法在内的民族立法基本上停滞下来了。甚至到1949年以前,中国基本上处于战乱状态,所以,民族经济法在中国近代并没有获得应有的发育。晚清民族经济法主要体现在两部法典之中。一是《钦定理藩部则例》。它是根据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公布的《理藩院则例》修订的。它的重心是处理对蒙古族的民族事务,因此涉及到关于赋税的规定属于民族经济法的内容。二是《回疆则例》。这部法律虽制定于乾隆年间,但经过两次修订之后,才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颁行。它主要是针对西北地区少数民族而定,其中也包含了一些民族经济法规范。〈三〉少数民族中央政权民族经济法的特点总结元清两代民族经济法与汉族中央政权的民族经济法相比,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是主动性。中央政权对少数民族的经济立法完全是在中央政权的主导下进行的主动行为,并不带有如同汉族中央政权民族经济法的强迫特征。其二是价值关联性。蒙古族和满族都是以少临众而建立了其中央政权的民族,为了实施对数量巨大的汉民族的统治,必然在政治上、经济上和军事上与其他主要少数民族形成利益联盟,表现在民族经济法上,法律的内容具有价值上的关联性。也就是说立法的目的在于维持本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经济利益上的某种平衡,从而有利于对全国实施有效的统治。《清代法制史》之绪论,张晋藩主编,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页。《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58.《天聪朝臣工奏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58参见《清代法制史》之绪论,张晋藩主编,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5页。《清太宗实录》,卷55,第14页。参见《清代法制史》,张晋藩主编,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67-69页。《清世宗实录》卷83.《清史稿。藩部二。敖汉》。《清圣祖实录》卷203.《清圣祖仁宗皇帝圣训》。参见《清朝法制史》,张晋藩主编,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532页。参见《中国民族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吴宗金、敖俊德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第103页。《清朝法制史》,张晋藩主编,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656页。
【关键词】土耳其;葡萄牙;地中海贸易
“土耳其帝国的兴起与15世纪后半期伟大的海上发现处于同一时期,长期以来历史学家认为,这两个运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土耳其人切断了欧洲和东方之间所有伟大而古老的商路,因而欧洲就不顾一切探索通往东方的其它商路。1498年,当葡萄牙人绕过好望角时,终于发现了这样一条道路。这个时间东方的商路转移了,‘但是在土耳其势力的发展和地理大发现的原因之间极少或根本没有联系。一系列与土耳其帝国的兴起无关的动机导致了像葡萄牙的亨利和克里斯托弗·哥伦布这样的人去探索那个未知的世界。当通往印度的道路打通时,便发现该道路占有商业的根本优势。’从1507年起,他们封锁红海和波斯湾以便不使任何香料沿着过去的商路经过。”
一、东西方传统贸易商路衰败有着复杂的政治原因
1500年前后世界是处于从中古向近代的大变动时代,旧的政治经济秩序受到了巨大冲击,而新的秩序尚未形成。这种混乱状态对传统商路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在中古早期,东西方传统贸易商路主要操纵在拜占庭帝国手中。拜占庭帝国由于继承了罗马帝国的半壁江山,控制了地中海周围的重要经济发达区域,而且保持了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所以中古早期的东西方传统贸易商路都处于它的控制之下。北部商路与君士坦丁堡关系密切。而南部商路也主要是经过拜占庭的地中海各个港口将商品进行中转。拜占庭拥有强大的海上商船队和地中海舰队,这对于控制地中海运输,打击海上行掠者,威慑沿海国家和保持商路畅通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东西方贸易的利润刺激着欧洲人。罗马教皇梦想控制东西方贸易,通过禁止基督教徒与伊斯兰世界的贸易打击通过伊斯兰世界的商路。十字军建立的拉丁国家阻碍了伊斯兰世界与地中海港口的贸易。骑士团和十字军的行动对于传统商路是一场浩劫。“十字军东侵,特别是第四次十字军战争破坏了君士坦丁堡,彻底改变了地中海贸易格局。东方商品不再大批集中到特拉比仲德和君士坦丁堡,也很少经过突厥人占领的小亚细亚各港口,再由意大利商船转运到西方。”
中古晚期,各个商业强国都希望通过垄断贸易获得商业霸权。地中海商业强国为了这个目的发动战争和支持海盗行为。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利用十字军殖民行动为自己的商业利益服务,通过在拜占庭势力范围的渗透获取贸易特权,以图取代拜占庭的地中海商业霸权。“威尼斯数世纪以来几乎垄断了与埃及的贸易,在1302年,与苏丹签订了一项新条约。在亚历山大的基督教殖民地一定是相当大的,因为甚至阿拉伯的史料都提到了它。”威尼斯人和热那亚人在拜占庭帝国内部也获得了成功。意大利人在君士坦丁堡取得了居留地。“1180年,那里已有一块居住着大约60000意大利人的殖民地,在十四世纪时,佩拉郊区实际上是一个热那亚人的市镇。”威尼斯人主导第四次十字军东征,进攻拜占庭帝国企图垄断地中海和黑海贸易。热那亚人支持拜占庭复国,打击威尼斯的商业垄断利益。这些战争和海盗行为破坏了地中海贸易。
阿拉贡——加泰罗尼亚人势力范围的发展对地中海西部贸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国王詹姆士一世征服了战略位置重要的西地中海岛屿马略卡岛,打开了通向地中海的大门。1282年的“西西里晚祷事件”使得阿拉贡——加泰罗尼亚人实现了对西西里的占领,实现了在地中海扩张的第二个步骤。1235年,阿拉贡人企图把撒丁岛的比萨人撵走。“对于比西西里更远的战场,阿拉贡也兴味不减,从1326年到1387年间,一个阿拉贡公爵控制着雅典公国。1289~1335年和1393~1398年之间,西西里占据了杰尔巴和克肯纳诸岛,并以此为据点,控制东柏柏尔。”通过这些征服战争,阿拉贡—加泰罗尼亚人控制了从巴塞罗那到阿尔及尔的航线和从巴塞罗那到南部意大利、希腊和爱琴海的航线,成为地中海贸易的有力竞争者。
土耳其人支持过境贸易。这首先是帝国生存和军事行动的需要。其次,中东自然条件使其依赖商业。穆罕默德二世尝试着让他的首都成为帝国境内所有种族和各种宗教信仰者的世外桃源。穆罕默德二世扩大了国际贸易,结束了拜占庭统治时期拜占庭人给欧洲人的贸易特权。这样奥斯曼本国的商人就能在国际贸易中占一席之地。
土耳其推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损害了欧洲垄断商业帝国的殖民利益。拜占庭帝国后期经济贸易被热那亚和威尼斯人所控制。东地中海和黑海成为了它们的经济殖民地。由于土耳其帝国的独立政策,基督教侵略势力被赶出小亚细亚陆地。“内格勒蓬岛还是在1479年被攻占;罗得岛于1522年失守;希俄斯岛1566年不费一枪一弹就被人占领;1570和1572年间,敌方轻而易举便登陆成功,并包围了尼科西亚和法马古斯塔两座城市,塞浦路斯随后终告陷落;经过一场历时25年的战争,干地亚于1669年失守。”这维护了国家利益和商路的正常贸易。
蒙古帝国消失后中亚的混乱状态威胁着传统商路的安全。各个汗国及贴木尔之间的持续战争状态,割断了经济联系。另一个威胁来自于土耳其人与葡萄牙人在红海和阿拉伯海进行的激烈争夺。中古晚期新兴的葡萄牙和西班牙在贸易垄断中表现出宗教狂热。葡萄牙人为了垄断香料贸易,控制了阿拉伯海。这沉重打击了奥斯曼帝国的过境贸易。“1502年,葡萄牙舰队封锁了红海和波斯湾,他们迫使印度和欧洲之间的所有贸易都必须使用这条由他们控制的航路。尽管葡萄牙最初的动因大部分是经济方面的,但也有强化宗教方面的原因。教皇分配给葡萄牙的任务就像西班牙在新大陆里所做的那样,在中东和印度帮助重新恢复基督教信仰,从背后包围伊斯兰世界。”奥斯曼帝国为了保护传统商路的利益,夺取了红海的控制权,但是未能在阿拉伯海战胜葡萄牙人。
二、东西方传统贸易商路衰败还有众多的经济原因
传统商路是与中古时期的世界经济格局相联系的,是由中古时期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决定的。传统商路形成了一个为它服务的中古特征经济圈。由于中古晚期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经济和技术水平的发展,传统商路远远不能满足经济交往的需要了。
中古晚期东西方交往的商路发生了变化。首先,以内陆商路为支柱的传统贸易路线的停滞。传统的商路是通过沿海航线、陆路和内河航运组成的。但是到了中古晚期,传统的水陆联运方式落伍了。由意大利经过阿尔卑斯山山隘到中欧、波罗的海和法国、佛兰德的贸易路线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易。法国香槟集市的衰落是一个典型代表。“香槟集市的逐渐衰落一部分是由于法国国王的政策引起,但更重要的是由于意大利人在佛兰德和英格兰建立的先进通商技术。此外,集市所依赖的陆路通道,也由于海上交通的发展而受到影响。”
其次,海运也发生了变化。地中海的海洋沿岸贸易由盛转衰。地中海航行的特点是沿着海岸线的路线,仅有的外海航行也主要是在各个海岛之间的航行。中古早期由于人口规模有限和自然经济,限制了大宗日常生活用品的贸易,主要需求来自于富裕阶层,少量的贵重物品成为世界贸易的主要物资。但是中古晚期,由于人口的膨胀,自然经济的瓦解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地的经济交往扩大了。
中古时期东西方传统贸易商业中心的变化。君士坦丁堡的商业地位衰落了。地中海贸易的传统经济中心——意大利商业城市也衰落了。这些商业城市在中古时期的贸易中起了中介贸易的作用。但是,它们的劣势在于人口较少,缺乏进一步发展的经济腹地和自身需求和供给不足。相反,作为民族经济崛起的代表城市,巴黎获得了兴盛。巴黎通过内河与远洋贸易接轨,人口众多,城市发展前景广阔,经济腹地优越。
三、在中古晚期和近代早期,东西方传统商路并没有消失
这些传统商路是与中古时期的世界经济格局和贸易状况相适应。它是中古时期经济发展水平的产物。在近代商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历史和自身原因,控制商路的国家没有实现正常的转型。相反,许多国家走向了商业的反动。近代远洋商业的发展使得中古时期东西方的贸易商路处于一个次要地位。土耳其人的崛起并不是导致葡萄牙和西班牙开辟新航路的原因。相反,是新航路的开辟导致了传统商路的进一步衰败。葡萄牙人的商业垄断阻碍了传统商路的发展,导致了奥斯曼土耳其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下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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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当·斯密之前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在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体系创立之前就存在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之争。重商主义最早提出贸易保护的观点,尽管不够系统,但其理论的基本点:“鼓励输出、限制输入,发展经济,实现国家财富积累”已经被当时各国政府所采纳。一些贸易保护的手段诸如行政管制、高额关税、退还税款、发放奖金和补助金、特许证等被政府广泛使用。
16世纪后期的英国,重商主义的发展达到高潮。从17世纪开始,一些商人、政府官员、学者先后提出自由贸易的观点,并且在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发生了两场著名论战:一是关于放宽与法国贸易的限制是否对英国有利。主张自由贸易的和主张贸易保护的两大派别分别创办了各自的杂志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尽管两派在理论上各不相让,但政府还是执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而主张放宽英法贸易的条款未能得到批准。二是英、法、德等国的学者围绕国际经济是否存在内在平衡机制所进行的论战。以休谟为代表的学者从货币数量论出发,认为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和调节机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国际经济会自然的保持平衡,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以斯图亚特为代表的学者则反对休谟的货币数量论,否定国际经济中存在自动平衡机制,主张政府干预和贸易保护。这场争论在理论上也是难分胜负,但在现实中各国政府(包括当时比较先进的英国)仍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2.亚当·斯密之后的贸易保护理论与政策
理论界一直把1776年斯密的《国富论》的出版视为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创立的标志。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对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鼎力主张对内实现自由放任、对外实行自由贸易,主张降低关税和取消出口补贴和奖励金,并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即“绝对成本说”。大卫·李嘉图对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更为现实的“比较成本说”。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构成了古典贸易理论的核心。
然而,斯密《国富论》的出版并没有对英国和其他西方各国的政策产生立竿见影的影响。在斯密和李嘉图完善自由贸易体系的同时,和其观点相对立的一些经济学家仍然始终倡导贸易保护,为此双方不断展开理论较量。1860年英法两国签定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随后,英国又和其他国家签署了降低关税的商贸条约,从而使西欧各国走上自由贸易道路。《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的签定,标志自由主义政策在英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而这距离1776年斯密《国富论》的问世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由此可见,开辟贸易自由主义政策的道路是多么艰难。
3.现代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与政策
尽管自由主义理论从提出到付诸实践需要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但不能否认,自斯密创立自由主义体系以后,尽管也出现过李斯特和凯里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但一直到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产生,在170年的历史中贸易自由主义始终占据了理论上风。到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人物马歇尔时期,虽然现实中各种贸易保护的政策不断被实施,垄断也不断出现,但马歇尔在他的《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仍然是宣扬自由主义,在稍后出版的《工业和贸易》一书中虽然涉及到垄断问题,但他认为垄断和竞争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无本质区别。只有到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提出,才从根本上动摇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然而,现实却非如此,真正贸易自由的历史却非常短暂。自由主义在实践中获胜的同时就开始遇到挑战,因为从19世纪60、70年代开始各种垄断组织不断出现,并在各国逐渐取得主导地位,进而为国家垄断奠定了基础。同时,李斯特和凯里的贸易保护理论对德国、美国的政策产生了影响。德国率先实行贸易保护,法国和美国分别于1881和1890年重新设立了关税法,意大利、奥地利和瑞士等国也相继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存在生产过剩的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各国互相用高关税封闭本国市场,互相用货币贬值及降低工资等方法提高本国经济竞争力,使各国内部和各国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世界大战的全面爆发。
二战结束后,除美国以外的各垄断资本主义集团均遭重创,美国对欧洲、日本具备了无可匹敌的竞争优势,美国此时开始倡导自由贸易,但到20世纪60年代末,日本、德国的经济逐渐恢复并日益强大,大量美元外流,致使布雷顿森林体系动摇,1969年尼克松政府以保卫美元为由提出,为了保持对外军事支出,维护冷战盟主地位,美国的贸易收支经常保持盈余是必要的,为此,必须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
上述历史表明,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自由主义政策实施不久,保护主义的政策则开始陆续在各国出现,到20世纪开始逐渐加强,在二战以后,尽管日益强大起来的美国开始宣扬贸易保护,但60年代以后随着日、德等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国又重新举起了贸易保护的旗帜。
4.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经济增长缓慢,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都在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新的贸易保护主义浪潮。新的保护主义和传统的贸易保护相比,更具有隐蔽性的特点:
(1)非关税壁垒
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是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国内工业,其手段是构筑高关税壁垒,跟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的贸易保护更侧重非关税壁垒。具体包括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和卫生标准等。一些非关税壁垒目前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干预外贸、限制进出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据统计,现在各国实行的非关税壁垒手段上千种。有些非关税壁垒如“技术标准法规繁多,让出口国防不胜防,有些技术标准要求严格,使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一些发达国家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开始使用绿色贸易壁垒进行保护。
(2)集团化和区域化
随着国际经济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国家纷纷结成各种各样的经济贸易同盟,集团化和区域化趋势加强。集团和区域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同时,对外推行贸易限制政策。很多集团和区域组织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了对付外来竞争,保护成员国的经济利益。因此,集团和区域化组织具有天然的排外性和贸易保护性。以欧盟为例,从1958年来欧盟不断排斥成员外的贸易,导致内部相互进口的比重不断上升:1958年为33.8%,1971年为51.0%,1985年为57.0%,1992年为58.9%,1998年为63.2%,2000年为79.2%。
(3)在自由化掩盖下的贸易保护
为了实现本国的贸易利益最大化,各国政府纷纷借助于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其他名义来实现贸易保护,更有甚者高举自由化的旗帜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例如,近几年欧盟各国借环保为名而频繁使用的绿色壁垒,一些国家借各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实现的各种保护措施等等。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开放,各种贸易组织如GATT和WTO一轮一轮谈判不断地降低关税,东京回合后,欧共体平均关税为6.0%,日本为5.4%,美国为4.9%,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又进一步降到4%,但非关税壁垒不断加强,到乌拉圭回合后,非关税壁垒已达2700多种,并且借助于GATT的免除条款、利用公平贸易的借口,逐步走向双边和歧视性贸易,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保护制度和机制,限制的范围已扩展到劳务和高技术领域,出现了许多经济集团搞集体贸易保护政策的情况。在自由化的旗帜掩盖下的各种贸易保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矛盾性和欺骗性,因此也被称谓“超级保护主义”。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美国举双手赞成贸易自由化和积极参与GATT和WTO的谈判,同时又不断地带头实施各种贸易保护。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与关税法案》,而1988年经里根总统签署,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的《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力法案》也有着浓厚的保护主义色彩,而且近年来保护主义议案不断增加。美国的所谓'301'、超级'301'等条款,都是贸易保护的典型代表。
二、贸易保护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1.贸易保护的规律性
(1)它经常出现在这些时候:当一国经济比较落后或面临经济危机的时候;当一国原有的优势面临威胁或即将失去的时候;爆发战争期间。(2)贸易保护和自由贸易基本是交替进行的,而且自由主义的历史非常短暂。19世纪40年代之前西方工业国都在实行贸易保护措施,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以后到19世纪70年代各国主要实行自由贸易政策;19世纪70年代各国又开始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二战以后至60年代末实施自由贸易;70年代以后新的贸易主义政策又被各国逐渐采用。(3)谁变成强国谁就率先打破贸易保护而提出自由贸易。19世纪40年代的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的强国英国率先提出和实施;20世纪40年代自由贸易政策由当时强大的美国率先提出和实施。(4)世界经济处于增长和繁荣阶段易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世界经济面临或处于萧条阶段易实施贸易保护措施。(5)理论上自由主义占据霸主的地位时间较长,在现实中真正的贸易自由发生却很短暂。自由主义更多时候是宣传的口号,可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表达:自由贸易只是高高举起的旗帜,但在这面旗帜下没有更多的国家跟从。
2.贸易保护的发展趋势
(1)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贸易保护仍然是各国贸易政策的支撑点。不仅包括发展中国家,一些发达国家之间由于竞争的激烈会不断实施贸易保护。(2)保护的手段时而透明、极端化(关税、政治、军事等手段),时而隐蔽化(各种非关税壁垒)。(3)新的保护手段不断应势而生(各种技术和绿色壁垒)。(4)整体保护增强(更多贸易组织会不断出现)。
【关键词】资本主义在华投资规模效应经济
近代外国在华投资主要指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这109年间,外国资本主义国家以不平等条约为基础的对华投资。这一时期的投资规模呈逐步增长趋势,而一般传统观点认为,外国在华投资因为基于不平等的条约,所以带来的效应有害无益,资本主义列强抢夺了资产,霸占了商港,榨干了劳动力,对中国展开了惨无人道的资本主义剥削,严重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而我们不能只看到外国在华投资的负效应,也应看到在华投资中积极的一面,其中的正效应是非常显著的,它刺激了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推动了中国市场经济现代化的发展。
一、近代外国在华投资情况概述
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外国资本主义国家用搭载火炮的新式战舰轰开了中国封闭着的大门,受到武力威胁的清政府不得不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开始了近代中国的屈辱史。列强从这些不平等条约中摄取到了中国大量的特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逐步控制住了中国最为重要的几个通商口岸及交通路线,从根本上扼住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咽喉,自此以后,中国的贸易活动开始变得极为被动。这些资本主义豪强带来了大量商品在中国进行“轰炸式”推销,并开始将中国变为自己的原材料供应基地,每年从中国向外输出大量的原材料。至甲午战争时期,外国在华投资总值约为120万美元,以船运及商贸为主,但这个时期的在华投资属非法行为,不被清政府及其中国人民所接受,并遭到了抵制。
甲午战争爆发后,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步伐加剧,并开始使对中国的贸易行为变得合法化。其中《马关条约》的签订更将外国在华投资推向了一个高潮,条约中明确规定:“允许日本人在中国的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将商品销往内地的同时更免收内地税,享受高级别的片面最惠国待遇。”不仅是日本,英法德美等国家也相继在华设厂,使得这一时期的清政府呈现出一种“任人宰割”的状态。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法等资本主义被战局所牵绊,放松了对中国的贸易力度,曾一度导致贸易投资有萎缩现象,但不久便又恢复了增长势头。由1920年5.5%的增长速率到1930年的80%,短短十年的时间呈现出爆炸式增长。这一时期的在华投资主要集中在运输、矿产、金融、外贸等领域。1937年日本对中国开始了大面积侵略,对华投资也从之前的列强共享变成了日本独占,并将大片的沦陷区割为自己的殖民地,对殖民地内的资产及其企业实行“军管理”式掠夺。
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虽摆脱了日本的资产侵略,但从日本手中收回利益的英法等国继续着对华贸易。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彻底从帝国主义的统治中解放出来,结束了长达109年的不平等贸易史。
二、近代外国在华投资的规模
近代外国在华投资主要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其中主要投资表现为外国资本家在华修建铁路、经商、经营房地产生意等,而间接投资则主要表现为外国资本家向中国政府提供的高额贷款,其中直接投资占到了绝大部分比重,而间接投资则起到了辅助作用。从直接投资的规模上来看,近代外国的在华投资主要以甲午战争为界限,分为甲午战争前投资和甲午战争后投资两个时期。
首先是甲午战争之前的外国在华投资,这一时期的外国资本主义列强从通过战争打开中国的贸易大门开始,便不断地通过武力侵略和威胁来扩大对华贸易的范围与规模。随着开放口岸的增加,各种各样的工厂与企业相继出现,它们涉及到的领域主要为航运业及其加工业等,其中,船舶航运业为前期投资的重点领域,主要是为了便于进出口贸易。当时投资规模相对来说不是很大,但因为是主要领域,市场比较广阔,所以相对利润较高。
其次是甲午战争之后的外国在华投资,这一时期的外国在华投资规模较甲午战争之前有着显著的增长,其涉及的领域也从原先的船舶业和加工业拓展至制造业、铁路运输业和矿产房地产业等等。这一时期的投资者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中国扎下根基,建设工厂在中国做长期贸易的打算。规模的扩大使得产业资本的疯狂增长,仅仅从1894年到1913年这短短的将近20年时间里,其产业资本就增长了20余倍,其投资力度可想而知。
总而言之,近代外国在华投资中,甲午战争前后两个时期的规模是有明显区别的:战争前期,投资者多为小资本家,只能借助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从那些易获取利润且收益较高的领域入手,所以总体的投资规模并不是很大,但收获颇丰;战争后期,有了资本积累的外国在华投资者在华直接投资的总量增长迅速,并且从原先的小资本家成长为大型的垄断企业并不断的吸收和扩张,并不断向其他的领域方向延伸,形成了一系列相互依靠和扶持的资本体系,规模空前。
三、近代外国在华投资方式的特点
外国的在华投资主要以直接投资为主,间接投资为辅,这种投资区别于其他时期投资最主要也是最明显的特点就是,这些外国投资者均是以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基础,以践踏中国的为特征进行的对华贸易,这种贸易是对中国及其不利的,是不被人们所认可的不平等交易,除了以不平等条约为基础,这些投资还存在以下几大特点。
投资地域集中化。纵观百年来的不平等贸易,外国豪强的对华贸易主要集中在其势力范围或者是殖民地内,其中也包括租借和条约中规定的通商口岸,很少涉及其他无关的地区。这就使得沿海地区成为了不平等对华贸易的主要集中点,而农村及其广大的内陆地区则很少被波及,没有成为外国资本家的对华贸易地域。所以,这一时期的外国对华投资地域呈现出一种集中在沿海而并未涉及内陆地区的形势。
主要投资国的不断更替。百年间,对华投资国呈现出一种此消彼长的趋势。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英国在对华投资国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长期控制着中国的大部分贸易活动,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等西欧国家忙于战争,分散了在中国的注意力,这让悄悄兴起的日本有了可乘之机。1914年后至1945年间,日本慢慢形成了“一家独大”的贸易局面,长期占领者中国的绝大部分资产交易,成为近代中国最大的贸易投资国。而随着1945年抗日战争的结束,中国人将日本人赶出了这片大陆,将原先由日本垄断的贸易资产解放了出来,但却遭到了美国的窥伺。这一时期,美国的在华势力日益膨胀,垄断了中国的贸易活动,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才彻底从这一垄断局面中摆脱出来。
外国在华投资资本结构的不平衡性。近代外国的在华投资并没有覆盖所有的领域,它们多集中在金融、交通、能源、原材料、贸易和房地产等产业,对农业及其制造业的资产投入少之又少,其中就1936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外国在华投资的资本结构就有31.26%投在了金融业上,而房地产业也达到了23%,贸易业也有17%,交通运输业则占有将近8%的比重,这些领域要么是便于收拢资金回国的,要么则是方便对华贸易的,均为吸收中国资金带来便利。
四、近代外国在华投资的效应分析
虽然近代外国投资占据了当时中国的主要资本市场,但当时中国的本土企业还是有一定发展的,所以这一时期的外国在华投资虽然极其的不平等,破坏了中国的贸易自由,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从客观上讲,对中国的工业化进展以及资本主义市场的扩大起着推动作用,所以分析近代外国在华投资的效应,应主要从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两方面出发进行讨论分析。
其中负面效应是主要的。外国在华投资与其说是在做生意,倒不如说是在“暴力掠夺”,他们通过最初的鸦片走私到后期的玩弄股票欺诈、高额贷款、战后赔付在中国获得了大量资本。就调查显示,1930年美国商人的在华投资资金额度中就有高达67%是源自中国的,说明外国在华投资的大部分资金其实是在中国聚敛的,这就使得中国大量的资产外流,对中国的资本积累带来了巨大打击。这些资本主义国利用这些在中国“窃取”来的资产开办工厂与修筑铁路,并大量利用中国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来榨取中国人的利润,打压了民族企业,最后这些企业资产被转移到国外,难以回流,这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虽然这种海盗式的掠夺卷走了大量资金,但不得不承认外国资本主义的在华投资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效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近代外国在华投资刺激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加速了中国传统经济体制结构的瓦解,主要表现为自给自足的农耕自然经济的破坏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手造就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诞生,并推进其发展。尤其是鸦片战争后,外国进口产品不断地流入到中国市场,机器制造品逐渐代替了传统的手工品,为防止外国人最大化的榨取中国市场的利润,第一批中国的机器制造业便诞生了,更涌现出了大量实业兴国的救国者,兴起了一大批民族替代工业,这些工业是在外国投资者的刺激下诞生的,标志着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萌芽。可以想象,这些外国投资者给中国人做出了榜样。中国有着大量的人力资源,而手工业生产始终与农耕活动的忙闲脱不了关系,中国人在外国投资者身上学到了经营企业的知识,将手上的资源和人力聚集起来,才能成立像样的企业,若是没有外国投资者的存在,那么就根本谈不上资本主义发展。
其次,外国的在华投资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济制度,大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入中国并引入了一套完善的经济体制。外国投资者虽无意将技术授予中国,但在从事生产和其他经济行为时,其实已经潜移默化地带动了中国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变革,大批的中国资本家开始仿效外国的生产技术以及经营理念,他们摒弃了落后的传统工艺,采用现代化的生产线从事生产工作,大大提高了我国民资企业产品生产的效率,同时这些管理制度以及销售方法更利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有助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必须要提及的一点,就是外国资本主义的大量入侵更带动了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如新的商贸口岸的开辟和铁路的修建,除此之外更是引进了蒸汽轮船等先进的交通工具,取代了中国古老的帆船和马车,要知道,交通的发展扩大了市场,方便了人员流动和货物的运输,极大地节约了商品销售的成本,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尤其是中国几大口岸城市作为资本主义国的“根据地”,其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以上海、厦门为代表的几大港口城市现代化发展最为迅速,其中也有更多的民族企业在这里兴起,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了便利。
总而言之,近代外国在华投资既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效应。它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同时又掠夺了大量资金及能源,限制了中国经济发展,是一把名副其实的双刃剑。而且话说回来,虽然这些正面效应显而易见,但这些投资所产生的正面效应能否真正的为中国带来实质上的发展,还是与民族企业的认识与能力有着紧密的联系,这就导致虽然外国对华投资为中国的资本主义发展开了个好头,但在清政府软弱无能,民族丢失的多重影响下,并没能使中国资本主义像日本那样迅速的发展起来,这也与中国的国情有着一定的联系,所以中国在外国资本主义投资的刺激之下也没能迅速发展起来,只有中国夺回了自己的,建立起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并独立地进行外资贸易,才能真正的推动中国市场经济现代化建设,而历史也真正证明了这一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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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近代;梧州;贸易特化系数;汇率;分析
梧州地处珠江水系的桂江、浔江与西江的三江交汇处。沿江上通桂、柳、邕以至滇、黔,下达广东各地及港、澳;东面与广东肇庆地区接壤,南、西、北面分别为岑溪、藤县、昭平和贺县。梧州扼广西内河水运咽喉,为广西出入东部的重要通商口岸,是珠江水系第二大港口。湘桂铁路未通以前,西江几乎为广西出入口货物唯一的运输线;广西境内进出口物资有80%要经过梧州,梧州成为广西的“水上门户”。梧州港的东面是经济相当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和通向国际市场的香港和澳门;西北面是有待开发的桂西北和大西南。东西两面的经济文化互补性较强,处于两大扇面的结合部的梧州港,在经济发展中有着承东启西的战略意义。研究近代梧州对外贸易的出口竞争力,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梧州对外贸易形成、发展及作用,对梧州加速融入珠江三角洲经济圈,进一步利用其区位优势发展经济贸易将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度量指标的选择
对外贸易出口竞争力问题是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微观分析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对外贸易中的出口竞争力的度量指标,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统一的规范,不同的研究者根据分析对象的不同采用了不同的度量指标。笔者根据资料的可能性选择以下指标——“贸易特化系数”作为口岸对外贸易分析的工具,尝试作一新的研究。
所谓的贸易特化系数,它指的是一个国家全部的贸易平衡与贸易总值的对比。它是衡量总体的出口能力的指标,以出口总量比进口总量更大的程度为度量标准,即贸易平衡与贸易总值的对比:
贸易特化系数=X-M/X+M×100
(X——出口总值,M——进口总值)
贸易特化系数总是小于1而大于-1。其数值越大,表示相对于进口来讲的总体出口竞争力越强;其数值越小,表示相对于进口来讲的总体出口竞争力越弱。那么,我们把这种比较的思路作恰当的延伸,用某个口岸出口总量比进口总量为度量标准,即贸易平衡与贸易总值的对比。通过分析梧州贸易特化系数的序列变化,分析研究近代梧州贸易出口竞争力。
(二)近代梧州总体贸易特化系数趋势及原因分析
贸易特化系数衡量总体的出口能力,它实际上只需要两个变量:出口总额和进口总额。一般情况下,贸易特化系数的绝对值不可能太大。从长期趋势来看,它应该是等于或接近等于0,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贸易收支平衡。短期内,贸易特化系数略大于0,表示一个国家总体的出口竞争力较强;贸易特化系数略小于0,表示一个国家总体的出口竞争力较弱。当贸易特化系数持续性地小于0,即一个国家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表示一个国家总体的出口竞争力连续性地出现不振。当贸易特化系数小于0且偏于0值的程度较大,一般是绝对值在0.1以上,表示一个国家出口竞争力不足已到了较严重的程度。笔者根据海关统计中以“国币元”计值的对外贸易的出口值和进口值计算了1897—1947年梧州的贸易特化系数。
1.总体贸易特化系数趋势
从图1可知,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鸦片贸易的合法化,使鸦片大量进口,淹没了农副产品的出口绩效。20世纪初外国棉纺织品大量进口,再加上原材料的进口增加,而缺少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出口竞争产品,所以从1897年到1930年,在长达33年的时间里,梧州的贸易特化系数都小于0,没有正数。有些年份里,贸易特化系数竟非常的小,甚至跌入-0.5以下。如1897年为-0.549255927,1901年为-0.50855556,1905年为-0.440751333,1912年为-0.498338895,1913年为-0.529248998。1914年为-0.518316127。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列强忙于战事,对华输出商品有所减少,同时对华商品的需求有所增长,使这几年的贸易特化系数略有上升,但仍然未能转为正数。20世纪20年代,贸易特化系数除1926年以外一般没有陷于-0.25以下。30年代,梧州的桐油、矿产品等商品出口有较大的增加,使1931~1938年的贸易特化系数都大于0,其中1939年高达0.581611221。但好景不长,从1939年第二次世界经济危机至1945年解放战争前的贸易特化系数,竟非常的小,甚至跌入-1,也就是说完全停止了出口。除1940~1942年、1945年均为-1外,1939、1943~1944年的贸易特化系数均低于-0.8。1946~1947年的贸易特化系数竟突然上升,转为正数同时达到整个时期的最高点,均大于0.99,接近1。
总之,从《广西通志·海关志》统计数字来看,近代梧州的总体贸易特化系数总体上是呈上升趋势的。这与近代中国的总体贸易特化系数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不一致。原因是1930年前在长达33年的时间与1939—1945的8年时间共40年里,贸易特化系数都小于0,没有正数,最小竟达负数1,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表示梧州的总体的出口竞争力连续性地出现不振,出口竞争力不足已到了较严重的程度。1931—1938年的8年时间与1946。1947年的2年时间,这共10年时间里,贸易特化系数都大于0,是正数,最大时竟达0.999645863,几乎等于+1,表示出口竞争力十分强劲。以上说明梧州的对外贸易在近代呈两个极端走向,20世纪30年代前进口趋势较强,而30(除1939年)和40年代末梧州的对外贸易出口趋势较强。而这两种情况都无法达到贸易平衡。
2.出口竞争力趋势变动原因分析
20世纪30—40年代末(除1939年),近代梧州贸易特化系数的不断上升是在汇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呈现出来的。一般说来,汇率的降低,即本国币值的下降,有利于扩大出口,抑制进口。通过对图1与图2的汇率波动图比较可知,由于1921~1936年间中国近代汇率的降低阻止了梧州贸易特化系数的下降,而表现为梧州对外贸易出口竞争力逐渐上升的趋势。
20世纪30年代前梧州进口趋势较强。是什么原因导致近代梧州对外贸易出口竞争力长达34年严重不足?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成为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品市场和原料来源地。以价格很低的农业原料与价格高的工业品相交换,中国农村当然只能处于不利的地位。此后这种进口工业品与本国农产品、手工业品相交换的格局一直延续下来,这是梧州进出口贸易人超的基本原因。
自开埠后整整50年,梧州出口竞争力除1927年呈上升趋势外,所有年份的出口竞争力趋势,一路狂泻,甚至在1942和1945年至0点。因此,首先需要探寻出口竞争力衰落的原因。第一,是受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危机爆发后,各国纷纷高筑关税壁垒。自1931年9月至1932年7月,20个国家提高了关税以限制进口,38个国家对于特种货课以重税。第二,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在国外的市场缩小了,价格降低了。这种情况不能不对梧州进出口贸易产生严重影响。第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向落后国家转嫁经济危机,推销“过剩”商品,自1931年相继放弃金本位,贬低币值,伦敦及纽约的银价随即直线上升。反映到中国市场上,就是自1930年以后,输出物价指数与输入物价指数间的差距愈来愈大。据计算,仅1930~1936年问,进出口物价指数间的巨大的剪刀差使我国在进出口总值中所受的损失将近50亿元。这既是整个中国巨大出口竞争力不足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梧州出口竞争力严重不足的重要原因之_。第四,在20世纪20年代、40年生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及国内革命也直接影响到当时梧州经济贸易的发展。战争纷乱中,农产品、手工业品出口减少的同时,进口工业品反而增加,其结果只能是入超日趋严重,出口竞争力严重不足。
(三)近代梧州出口竞争力变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自开关至20世纪40年代末,梧州与广西及全国贸易特化系数相比,其贸易特化系数大多数年份远远高于全国贸易特化系数,但在广西人超比重占绝对首位。尽管梧州的贸易特化系数小于全国贸易特化系数,但除1902、1922、1925、1928~1947这20年贸易特化系数低于全国贸易特化系数外,其余30年梧州的贸易特化系数都远远高于全国水平1~7倍。由此可见近代梧州对外贸易的对外依赖程度十分严重,白银大量外流,这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当时梧州的社会经济落后的情况。同时,梧州对外贸易出口竞争力长达40年严重不足,这对于平衡梧州乃至广西的对外贸易的赤字,极为不利。因为梧州贸易每年大量白银流失,不可能再有资金投入到生产的发展中,这对促进以后梧州的建设和繁荣极为不利,对梧州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关键字】国际大都市前工业时代商业殖民主义现代大工业
国际大都市研究已成为学术界争相关注的焦点,已呈现方兴未艾、炙手可热之势。有关这方面的专著目前尚未多见,但论文却是汗流充栋、著述颇多。大多数是探讨在后工业化时代,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大都市的特征、性质、发展趋势,特别是信息化时代西方大都市发展的模板,然后对所构建现代大都市理论和政策进行能动地“复制”进而在中国特色的大都市发展的蓝图上粘贴一下,从而形成中国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之路。借鉴西方大都市发展的经验固然要提倡,但学术界对国际大都市的滥觞的问题关注不多,没能从历史视野看待,实乃遗憾,本文试图探讨,对国际大都市产生于近代西方的历史原因的问题,其着力点在于论述自商业殖民主义时期西方大都市谁主沉浮的历程,并分析了这些大都市为何在商业殖民主义阶段向现代工业主义阶段转型经历中,产生不同命运的根源。
一
国际大都市的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一大趋势。“无论从全球战略角度出发,还是从国家发展战略出发,大都市对全球社会转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1),因而世界各国把建立国际大都市作为实现国家现代化城市化的一个必备的举措。可对于大都市的标准和目标,存在诸多分歧、莫众一是。大多数认为进入后工业化社会的城市应该是“以第三产业和服务业优先发展的经济格局模式,形成地区或全球经济、信息、金融、贸易、人才的枢纽的核心”(2),应该说这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科学的城市发展观,可是要完整地诠释大都市的理念,仅仅从当前大都市发展结构功能特征,一维的参照坐标进行理解是不够的,应有一种历史的眼光,从时空流动的多维的角度来追溯大都市发展的渊源,揭示大都市发展的规律。实际上大都市并不是二十世纪的“新宠儿”,在前工业时代,大都市的萌芽就已诞生。在人类的进化论指导下的轨迹流程中,特别是新航路开辟扩大了人类交往的空间后,大都市影响日益突显,而最终由大工业机器这个新上帝“鬼斧神工”地塑造出现代大都市这个人类最杰出的艺术品。
德国地理学家克里斯塔特说“城市的本质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中心,是社会经济活动在空间的投影”(3)同样,社会经济结构极其运行方式每一次变迁也推动着城市的转型,从而在多样化的历史空间里呈现出多样化的性质、特征、功能。那么,集聚化功能张力更大的大都市也是如此,“人类社会产业结构变迁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原因”(4),每个历史阶段的经济结构的内核特征决定大都市的功能的地壳式运行方式,现代国际大都市就是在社会经济结构及其经济活动方式的演进中螺旋式上升发展。
二
在农业文明时代,城市是建立在农业和手工业小生产的经济结构基础上的,因两次社会的分工产生剩余产品和财富的增加,导致商品交换和商品经济的繁荣,因商品经济和军事防御、政治统治需要产生了古代的城市,当然也产生了具有很大规模的大都市,如唐朝的长安,元朝的大都,西方的罗马,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君士坦丁堡。它们都是各个时代享有盛名的国际大都市,不仅发挥政治、军事、文化、宗教中心的功能,而且也体现了对地区经济活动一定的集聚整合的功能。如罗马帝国“它的势力和规模使它控制了贸易、交通要道使整个地中海地区统一市场形成了”(5)。前工业文明兴起的这些大都市,可看作是各个王朝帝国繁荣昌盛的标志,它们不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堡垒,而且也发挥地区经济、贸易、商业的聚合的经济性功能。但是这些大都市的经济,所释放的能量是难以与现代意义上的大都市望其项背的。“在前工业社会,农业始终是社会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城市不过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6)。因而扎根于农业生产和嫁接之上的手工业,所生产创造的社会产品的含量以及商品活动波及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这样的大都市,其本身经济结构的落后性难以产生社会经济生产的中心,进而对聚合扩散地区社会经济贸易的范围是有限的,而运行这种经济活动的手段方式,大多数都体现着军事、政治行政性或自给自足性的非市场化的色彩比较浓。以东方大都市更为突出,“中国传统城市消费者的主体是自己自足的权力者和财富所有者,即生产者是靠自己参与农业生产获得生产和生活资料,而所有者统治者是通过超经济关系以贡赋形式获得。”(7)这种在权力化下单向的进行经济运行方式,是中国古代城市商品经济落后的一面。
除了经济活动能力的脆弱性这个“软伤”之外,这些大都市发展还有一个致命的“硬伤”,就是当时世界交通方式的落后和征服自然地理障碍的能力的不足,使大都市无法让彼此在相互隔离、各自分散的经济活动中整合起来,发挥巨大的聚集和辐射功能。因而前工业文明大都市经济结构的农业性、小生产型,经济运行方式处于简单商品经济阶段,这种城市性质和功能使城市的空间布局呈现简单、粗糙,平面化的特征,“显而易见,前工业文明城市自然布局和社会结构与现代城市工业城市迥然不同,当时城市中心主要具有宗教职能。”(8)相对于农村来讲,城市并没有产生很大诱惑力的力量进而能整合大量人口,相反城市被认为是“最肮脏的地方”。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前工业时代的这些大都市总体上处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社会发展阶段,且存在着对周围农村腹地经济严重依赖,自身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导致对农村拉力的作用不强的情况。与此同时,农村生产技术水平的低下对人口、资源、财富推力不够,经济集聚功能不强,这样的大都市在和平环境下随着帝国的扩张尚能维持一时的繁荣,但一旦面临自然灾害、对外战争受阻以及王朝兴衰带来的政治权力的变更时,它们所承受其破坏力就显得极其脆弱。罗马城由于蛮族的入侵而衰落不堪,君士坦丁堡随着奥斯曼帝国的衰退而江河日下,中国历代古都,都因王朝变迁的权力失衡而衰落。
三
现代国际大都市的经济基础是从近代工业文明开始的。而近代工业文明是在西方资本主义母体发育而来,而传统农业手工业小生产方式向机器大生产转型,必须在资本主义的生产组织方式所引起商品经济的大发展的环境里进行。肇始于十五和十六世纪的欧洲的重商主义活动及其衍生的殖民主义活动对于大都市产生发展了巨大了历史性作用,因为商业殖民主义活动产生的世界范围内的经济联系的加强。“商业资本主义重要特点是贸易量是有限的,财富的积累方式是占领供应地和竞争对手的市场,而这种领土和物品的竞争成为西欧十五、十六世纪探险进行远洋航行的原动力”(9)。十五、十六世纪之交,西欧各国经过一系列航海探险活动开辟了欧洲通往印度和美洲的新航路。地理大发现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重大事件,它使全球各国、各地区彼此孤立的活动逐渐连成一体,一个正直意义上的全球世界历史开始了,与此同时它也为欧洲的大都市的崛起创造了条件。
从此以后,欧洲对美洲非洲的殖民掠夺加速了大西洋沿岸的贸易网的形成“美洲的黄金冲车欧洲市场,它的玉米、甘薯、马铃薯,以及非洲的象牙,亚洲的香料既可在欧洲市场上买到”(10)。从而在大西洋沿岸一些地理位置比较好的港口,利用商贸发展机会逐渐成长为有影响力的城市,如里斯本、安特卫普、伦敦等。同时欧洲贵族君主们为满足自身奢华的消费,需求和增强对外竞争力,纷纷成立了一些从事国际贸易和殖民活动的公司,如英国的冒险商公司、东印度公司、法国荷兰的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这些公司兼有商业和殖民的双重性,从而能形成商业和殖民主义双向互动,这样推动了商业贸易的发展,那么自然对于城市经济聚集能力提高,是有重大历史影响的。“公司远洋贸易开展有助于殖民帝国城市发展奠定了基础,它高利润的贸易网使城市财富的增加和聚集成为可能。”(11)当时欧洲城市无论从规模上量化比较,还是从经济活动辐射能力的质量层次来说,都处于世界领先。世界最大的十个城市全在欧洲。我们可以从荷兰的安特卫普中的一斑,可窥见欧洲城市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十六世纪三十年代,按特为扑盛及一时,帆墙如林,万商云集,城市交易所的墙上赫然写着为了各个国家和操着各种语言的商人的利益”(12)。
商业资本主义阶段的大都市已呈现出现代工业大都市的某些特征:发达的贸易网络,通过殖民掠夺征服,垄断贸易形成了财富的高度集中。在世界范围内,已依稀形成了西欧和亚非拉的“核心——边缘”等级模式,这样为国家地区枢纽中心,即具有重要意义的城市,向现代大都市迈进奠定了前提。可以说,现代欧洲的许多国际性大都市都是源于那个时展起来的。然而商业资本主义阶段的都市与现代国际大都市还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因为这一时期大都市虽然比前工业时代的古代大都市,在经济运行市场活动范围上已扩大到全球,但以农业、手工业生产的经济结构基础仍然没有根本上改变。一些欧洲大都市因未能成功地由传统手工业生产向现代大工业生产转型。相反在城市内外矛盾不断消耗中纷纷衰落下去,胎死于商业资本主义纽带的腹中。
首先,它们自身经济生产能力较弱,大多数处于工场手工业阶段,受行会和包买商的双重剥削和压榨。生产规模小、技术含量低,这种经济水平使城市无法成为一个强大独立的经济实体。城市所赖以生存的物质前提主要是原料和粮食。当时它们基本上依附于封建主贵族的供给,否则都市经济活动就成为无本之末、无源之水。“贫富的巨大差异决定了封建主贵族必然是城市商品的大买主,更何况他们一贯追求享受、奢移,若没他们的光顾,城市市场必然萎缩”(13)。对农村经济的严重依赖再加上自身生产技术水平的落后,成为当时都市经济发展的一个软肋。在商业贸易繁荣的时候,这些都市多少还能维持外强中干的表面现象,可一旦贸易优势失去将会面临灭顶之灾,如威尼斯、比萨、佛罗伦萨,在贸易航路转变过后逐渐衰落。
其次,早期殖民掠夺的原始性和野蛮性,给城市和贸易正常运转带来了潜伏性的危机。建立在殖民活动而兴盛的欧洲的一些大都市,其贸易活动具有短暂性和单向流动性这两个特征,这些欧洲大都市通过殖民扩张,促进国家地区间贸易的迅速发展,然而殖民者掠夺带有严重的急功近利性,缺乏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眼光,商业资本主义阶段的西欧城市对外殖民掠夺,只关注那些是否具有的地区,一旦发现就掠夺,没有建立起持久的贸易接替形式。早期的西班牙、葡萄牙、荷兰对被掠夺的地区实行贩卖黑奴、劫掠黄金、超经济地剥削土著居民,可“一旦财富资源被掠夺殆尽,便满载而归,对当地的经济带来毁灭性破坏的同时,也没有建立双方贸易的纽带”(14)。这种揭渔而泽的掠夺方式满足了一时贸易的高利润,可短时间的贪婪却无法培植起持久的贸易的基础,这就对那些依赖贸易为生的都市构成致命的打击。虽然后来殖民者也建立了长期的贸易据点,但是在军事手段的操作下,把殖民地的货物单向流动宗主国的都市,也是很难形成互动连贯的贸易网,这样所带来的潜伏性的危机也是巨大的。以地中海大都市尤为特出,这些大都市过分依赖外界商品,缺乏自主产业,所以“‘法兰西战争’(1494—1545)以后航线被切断,粮食供应发生恐慌,再加上英荷商业攻势导致陆路交通陷于瘫痪”(15)。
对于一些都市还有一个致命的“硬伤”,就是所经营的商品大多数属于贵族用品,普遍大众用品明显较少。“随着欧洲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迎合一般平民的大宗贸易的增长速度高于投合少数富人奢侈品的贸易”(16)。这样,在从事经营贵族品贸易的城市里,一般的手工业的发展缺乏市场的拉力作用,再加上贵族把资金和财富进行大肆挥霍或用于对外战争,这样,一些都市一旦在其它竞争对手切断了贸易航线这个生命线,只能作茧自缚,束手待毙。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贸易发展是大都市发挥地区经济活动中心枢纽作用的基本条件,但脱离了产生原创性增长力的雄厚实力的工商业经济,把发展命运单单寄托在风险的贸易之手,一旦地理位置优越性失去了以后,这些都市必然走向寿终正寝。这种现象在中国城市发展历程也至少得到证明,许多城市因失去传统的交通优势之后,逐渐走向衰落,如中国东北的一些城市。相比之下,西欧的一些都市却呈现着迥然不同的现象,它们通过大力发展国内的工商业为市场扩大了空间,为大都市持续不断的发展提供了集聚力量。英国的伦敦、法国的巴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日臻兴盛,发展令人叹为观止。尤其是伦敦,它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的首都,又作为国内最大的经济贸易中心,之所以能一直执英国经济发展之牛耳就在于,有着其他都市所难以比拟的工商业的长足发展。它的手工业技术不断更新,产品数量不断盘升,尤其伦敦的呢绒业闻名遐迩,对外出口额不断增长。“据统计,十六世纪伦敦平均输出呢绒1500-1502年为49214匹,1542-1544年为99362匹,1545-1547年为118647匹,1550年超过15万匹”(17),难怪英国人毫不谦虚的说,“用我们的呢绒把整个欧洲包裹起来了,由于穿了我们的制服全欧洲几乎成了英国的臣仆”(18)。不仅如此,英国出口的商品也包括毛织品、谷物、小麦等这些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品,同时国内也有工业发展需要的原材料如棉花、亚麻等。这显然有别于西班牙等国一向经营的高级贵族消费品和奢侈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伦敦持续不断的贸易增长在于有国内工业发展作为支撑所形成多方面互动的网络系统。“把自身置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当它以商业贸易中心的面貌出现时,发展速度超过了所有中世纪以来的西欧城市”(19)。
从新航路开辟以来商业主义盛行到工业革命前,欧洲的一些大都市星光璀璨,争奇斗艳,可因各自手工业水平、贸易的内容、方式差异致使一些大都市风光不再,销声匿迹,而是另一些大都市日益壮大兴起。但是尽管如此,中世纪商业主义大都市,其历史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它们对于日后工业资本主义的崛起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资本主义时代的开端是以世界市场开辟为标志的,而世界市场不是乡村工业本身所能创造出来的,如果没有开辟美洲和亚洲的航路,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就不可能初步形成世界市场,而城市在这方面起到独特的作用”(20)。然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具有历史性质的意义就是,这些大都市已经确立了世界经济贸易的中心-边缘,这个等级体系网络,西欧和非西欧地区不平衡的国际分工已初步形成。西欧国家出现一批特大型城市如伦敦、巴黎、布鲁日、里斯本的人口积聚增加、财富飞速增长,都市规模日益扩大。这些大都市与传统大都市存在本质的不同,它们在“吸引人才、资金开辟世界、征服异族的过程中发挥了综合作用”(21)。它们处于世界经济金字塔的顶端,以拥有发达的贸易网和雄厚的工业实力,在后来的资本主义“刀与火”的洗礼中逐渐演进成现代大都市。
四
早期商业主义和殖民主义确立的西欧城市发展结构模式,“随着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到来极其产生的十八世纪的政治经济体系推动这些城市高度集聚化和复合化”,工业革命影响下的大都市,开始冲破了传统城乡关系的束缚,同时也弱化了,以往单纯以贸易为主的城市经济功能,转变为新兴的工业大都市城市。“工业资本主义与商业资本主义的不同在于,财富不是通过贸易而是通过生产来获得,大规模的生产通过有组织秩序的人进行标准化的生产”(22)。而大机器生产的产生的规模效应和积聚效应,诱使大都市向大都市和超大都市发展,如伦敦、巴黎、芝加哥、东京成为世界生产的中心。“大都市的性质就是从农业文明的官府院变成工业文明集散地”(23)。城市的功能由消费性为主变成以生产性为主,第二产业比例迅速上升占据绝对优势,城市居民从传统的服务性转变为生产性工人。“为了与日益强大的生产能力相匹配。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便捷地进行货物交易和资源的配置交通运输业也日新月异地在城市间发展起来了”(24)。这种快速、高校、发达的全球通讯贸易网。让这些大都市经久不衰,焕发勃勃生机。这些现代的都市的崛起开创了一个真正的现代大都市化时代,“不仅彻底改变了以往的城乡关系,而且也使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关系也产生了连锁反应”(25)。这些大都市为满足持续不断地原料和市场的需求,通过有组织的国际分工和大规模的生产把国内外一切经济活动,消费活动加以整合。始终把自己置全球体系核心地位。所以几百年来,虽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和国际风云的不断变幻,但这些城市始终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结论
当我们把握大都市发展的脉络后,从历史的长时段的视野中可发现,在前工业文明时代产生的大都市建立在小生产农业经济结构上,时代局限性只能是昙花一现,。生产能力小,交通范围能力有限、市场狭小、商品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基本处于隔离状态下,它们只有采取军事征服或政治权力的集权统治,来安排有限量的商品进行非市场运作,满足城市的生存,因此这样大都市,无法作为集聚经济功能实体,而难以持久存在的。
商业资本主义及其带来的殖民主义开阔了世界市场的波及面,并构建了全球核心——边缘贸易等级体系,这样为大都市城市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创造性历史条件。为大工业改造提升传统都市向现代大都市转变提供了平台。从大都市发展规律轨迹和西方近代城市发展的情况。我国要发展国际大都市,就必须把自己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去参与世界竞争,同时要大力发展工商业,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在信息化飞速发展时代里,一方面要跟上新科技革命发展的节奏,同时我们也要完成西方国家早已完成而我们还一直在努力实现的工业化的任务。千万不要犯盲目追求信息化,而不顾历史事实的大跃进错误。
主要参考书目及论文
(1)周振华等主编《世界城市》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2)(美)曼纽尔·卡斯特尔著《信息化城市》江苏出版社,2001年版,第162页
(3)(4)转引自唐恢一《城市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页、第11页
(5)(8)康少邦、张宁等译《城市社会学》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版,第53页,第54页
(6)(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80页,第486页
(7)张鸿雁《侵入与接替——城市社会结构变迁新论》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250页
(9)(11)(14)(22)david·clark《theurbanworld》thelondonroutledgepressp64,p64,p65,p67
(10)(12)(13)王斯德《全球通史——前工业文明与地域性历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2页,第373页
(15)张冠增《城市发展概论》中国铁道出版社,1998年版,第178页
(16)(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1页
(17)(19)(21)李其荣《对立与统——城市历史发展的逻辑起点》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89页、第90页
(18)薛国中《国际贸易与资本主义成长的关系》世界历史1989年第5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学习商业已成为热门。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商业史的教学研究也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如何在搜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述往事,思来者”,从过去的成败得失中寻找历史借鉴,为当前的实际工作服务,这是摆在商业史教学研究工作者面前的重大任务,也是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应该说商业史教学研究随着客观的需要,已争得一定的地位。那么,在社会科学的领域里,商业史到底该占什么样的地位呢?
中国商业史,从历史科学的角度看,是中国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史研究的分支和深入。在这方面材料和观点的充实,将有利于丰富中国史研究的内容。如果说史学研究总的部署现在应注意专史的研究,则作为专史中的商业史,其研究工作的开展与加强也理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中国商业史,性质上是一门边缘学科,既与历史学有关,又与经济学有关,是两者的交叉。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商业经济学是其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中国商业史是以阐述商业经济的理论、范畴、规律为任务的商业经济学的重要“伙伴”。商业史所要研究的是历史上商品流通、商业发展的过程及其发展的规律性在各具体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它着眼于过去,注意具体的历史现象、事件、人物和制度;但由于事过境迁和资料等方面的局限性。对商品流通的各个业务环节就只能作大略的、有重点的、可能范围内的探讨。商业经济学则着眼于现实,需提到理论高度作一般的、综合性的概括;但其内容又笼括商品流通业务的各个环节,可以对之作比较深入的研究。可以这样说,商业史着重观察不同历史时期商品流通、商业发展的纵断面;商业经济学则着重研究一定历史时期商品流通、商业的横断面。商业史重在历史事实,研究问题是用历史分析的方式,有它的具体性;商业经济学贵在逻辑体系,用的是逻辑分析的方式,以科学的抽象为其特色。商业史为现实的服务一般是间接的;商业经济学为现实的服务一般是直接的。两者各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但两者又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不可分离的。
二、中国商业史的研究对象
中国商业史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其实前面已有所表述,这里再点明一下,就是中国商业史是运用历史资料,去研究、阐明商品流通发展的具体历史过程和它的发展规律性的一门学科。其内涵有两点还需作些具体说明。
第一,中国商业史是以整个商品流通的历史现象为研究范围,而不仅限于对以从事商品流通为专业的商业人员的买卖行为的研究;非商业的商品交换——生产者自己出售产品,也应包括在研究范围之内。农民贸易,即使是生产者之间或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贸易,在商业史的研究、中同样要加以注意。手工业者的白销更应这样对待。甚至土地、房屋的买卖也不能不作必要的论述。可以说一部商业史是广义的商业史,而不是如有些人所理解的狭义的商人(官、私商)史。
第二,中国商业史是以历史上的整个商品流通领域为自己所要开拓的园地,而不仅限于对从事消费品国内贸易的商业部门的活动的研究;对外贸易、生产资料(铁、木、矿产等)贸易、对市场和商业的管理等也都应包括在商业史的研究视野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业史也是广义的大商业史观念的商业史。
以上是从总体上来说的,实际上由于范围、角度不同,商业史的研究对象有宽窄、大小之分,不一定每个人都非得以研究总的商业史为目的的不可。在总的商业史的主干之上,可随研究目的之不同而产生许多分支。大体说来,商业史,连同主干和分支,可包括以下10个部分:
一是商业通史。商业史以此为主干。这是按照历史进程、顺序(时期、朝代)分述,而又联接、贯通之,以表明商品流通、商业发展的脉络和各阶段发展的特点的商业史。如中国古代商业史、近代商业史、新中国商业史、包括各时期的全面的商业通史即是。
二是商业史论。按照问题分类,在各个问题下再按照历史阶段,顺序展开的“纪事本末体”的写法;这和前者先分阶段,在各阶段下再分写各个问题是两种不同的体例,一是先纵后横,一是先横后纵。
三是断代商业史。其主要表现在古代商业中的进一步划细上面,如先秦商业史、秦汉商业史、隋唐商业史、宋代商业史、辽金元商业史、明代商业史、清代可按清王朝(不分前后期)写一部完整的清代商业史,近代可写民国商业史。其内容应比通史的各朝代更为深入细致。
四是专业史。如国内贸易史、对外贸易史、物资流通史、工商行政管理史、资本主义商业发展史。
五是专题史。大如包括各个历史时期、前后贯穿的,对某一大的或比较大问题的专门性的研究,如商业政策史(还可分细为粮食政策史、盐政史等)、商业行会史等;小如对某一历史时期、某一具体课题、个案的历史分析,如清代官商、宋代的钞盐法的研究、近代的商会史研究等。这是商业史研究的进一步划细。专题史与上述的商业史论不同。后者是把作为整体的商业史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各自按时间次序先后贯穿下去,以从几个方面来见商业历史发展纵的过程的全貌或主要面貌,而不是只就一个问题、一个方面来进行范围较窄的专题研究。
六是民族贸易史。把各地少数民族合起来作为一个总体进行研究,也可以分而细之,对各民族分别进行考察。
七是地方商业史。研究一个地区(如苏松杭嘉湖地区、广东地区、福建地区等)商品经济、商业发展的历史,也可以就一个城市(如汉口市等)、一些市镇(如盛泽镇等)的商业发展历史进行研究。
八是商帮史。其主要研究封建社会末期(明、清)引人注目的地方性商人集团兴衰的历史,如徽商、山西商、陕西商、山东商、两湖商、江西商、宁波龙游商、洞庭商、闽商、广东商等。商帮史与地方商业史角度不同,一个商帮的足迹可以遍布许多地区,而在一个地区经商的则可包括几个商帮,两者应各自进行研究。
九是行业史、商品史。在近代商业史中,可做到分行业研究的深细程度,如研究棉布业、百货业等新兴行业的发展历史;在古代有粮食业、盐业、茶业、酒业,资料较多(国家管得多),有条件进行某种商品史的单独的研究。
十是企业史。其主要是在近代和当代进行这样的研究,可以一个企业为研究对象,也可以把同类型的许多企业集中在一起进行考察,研究其经营史上的共同性和各自的经营特色。
关键词:自贸区;贸易史;中国特色;试验
本文是浙江外国语学院2014年度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培养立项项目“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定位与发展研究”(编号:1);指导老师:钱晨
中图分类号:F7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13日
在地球村概念的影响下,国家间的交往与合作越发频繁,贸易往来也显得极其重要。经济合作中,各国不断创新,共同发展。目前,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备受人们关注,不可否认的是,他是中国在贸易道路上迈出的重要步伐,有着无数的可能;他是中国贸易史上新的里程碑,肩负着伟大的使命;他是中国贸易历史的结晶,富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正所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因此,研究演变历史对自贸区未来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中国贸易史简述与成就
(一)中国贸易史:有盛也有衰。中华民族历史源远流长,对外贸易道路亦是如此。远在古代就因国力强盛和开明、开放的对外政策成就了著名的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等代代相传的佳话。这也说明对外贸易这一概念很早就已形成,只是过多地依附于外交活动,没能适应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需要。但在清朝时期,中国没有正确应对强弱差距,一味地害怕西方先进思想技术的传入采取了闭关锁国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与各国的贸易交流与发展。正因如此,中国近代的外贸事业可以说是在被动的道路上匍匐前进。国内市场不断“开放”,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控制了国家的关税权,破坏了国家的贸易。
新中国的成立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希望,中国冲破帝国主义的封锁,重新主动地开启了对外贸易的大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多层次、有重点,点、线、面相结合的开放新格局。此后,中国以积极的态度加入APEC、WTO等国际经济组织,并在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贸易政策下积极参与世界经济竞争与协调发展,在世界经济之林中占了一席之地。
(二)中国贸易成就。在中国贸易发展历程中,每个阶段都是一步台阶,逐步建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贸易阶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外贸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外贸体制、外贸政策及外贸功能等均有了很大改变。现如今,中国的贸易伙伴多达220多个,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拥有贸易伙伴最多的国家,货物贸易规模扩大了数千倍,占全球贸易比重提高到近8%;国家注重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使服务贸易从无到有,外贸管理政策与制度严格履行国际承诺,贸易透明度不断提高。
上海自由贸易园区成立前,国内拥有深圳、珠海、厦门等六大经济特区,建立了外高桥、天津港、张家港等15个保税区,设立了香港、澳门、宁波等贸易吞吐量惊人的自由港,在建自贸区18个,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这些成就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与各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但随着国际贸易大环境不断改变,贸易强国不断施压,中国也需要借鉴国内历史,吸收国外经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氛围中,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迎难而上,在2013年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国内首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二、在肩膀上成长
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打开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又一扇大门。但在门内,中国需要做好何种准备来迎接挑战是值得关注的一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开宗明义:“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这无疑是在说明国家以开放促改革的新策略,通过国内改革来增强综合实力,提高竞争力,同时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融入经济全球化,成为贸易强国。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地方政府的竞争模式曾是中国奇迹的动力之一,但伴随着地方政府日益介入市场,地方政府本身也越来越像一个公司,这样的模式开始成为经济增长的阻碍,甚至有恶化为逐底竞争的趋势。这样的模式已不再适应中国目前的发展,需构建新的竞赛规则。此外,近几年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先后发起TPP、TTIP等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力图形成新一代高规格的全球贸易和服务规则来取代目前的WTO规则,重塑国际贸易、投资和世界经济新格局,对像我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因此,试验区不能作为政策洼地,必须做机制体制创新的高地来冲破牢笼,为中国贸易事业真正做到试验作用。
(一)借鉴国外经验
1、探索新的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资的管理基本采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对外资进入的审批管理较为复杂。而在试验区的建设中,需要有所突破,要做到制度、管理、服务坚持高水准,以国际标准作为标杆。因此,自贸区借鉴了发达国家采取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也是我国在全球贸易投资规则重构背景下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措施。这种全新的尝试适应了国际金融、投资、贸易领域的新变化,弥补了以前既繁琐又费时费力的不足,利于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
2、追求新的自由模式。相比世界其他自贸区,中国在之前保税区、自由港的建设中显得相对拘谨,缺乏自由度。他们采用的“境内关内”的模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贸易的发展,因为此种模式海关的监督力度大,影响货物的流通率。在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中,中国向新加坡学习加大开放力度,采用“境内关外”模式,不仅为货物流转过程提供便捷,增加货物进出口贸易自由度,简化海关工作手续,更有可能将上海打造成国际物流中心。
3、寻找新的贸易伙伴。中国在面对欧美日三大经济体施加压力的情况下有两种选择:一是进入长期的准入谈判进程;二是向他们学习,寻觅新的贸易伙伴,建立新的贸易圈。就目前局势来看,前者更困难,也更费时。对于中国而言,由于政治体制存在差异,文化管制必将是日后谈判的难点,尤其是准入前的国民待遇。而当前对国内自己的企业,如国有和私营,都有很大区别,如何以后对所有企业,包括海外企业,一视同仁,这在自贸区试验的短期内改变是一大难事。自然,第二个选择更合适,也更符合当前国家的战略要求。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要求下,发改委表示将积极推动中韩、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2014年结束,做好中日韩、RCEP等自贸协定谈判的相关工作,推动中国-斯里兰卡、中国-哥伦比亚等自贸协定谈判尽快启动,并继续探索与更多的贸易伙伴。
(二)坚持走中国道路:以金融改革为例。试验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探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将彰显“中国优势”。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实力得到认可,构建国际新金融中心的行动在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中清晰可见。试验区金融改革,关键是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理清政府边界,解放和增强制度活力,以放松管制、鼓励创新为重点,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减少乃至终结行政审批,从重行政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微观管制转变为重宏观审慎管理,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激发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动力。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特色的代名词,使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更上一层楼。现在试验区的金融改革也同样需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更好地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现园区内产业多与融资有关,这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原则是分不开的,此次改革扩大金融业高标准,对内对外开放,使外资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在平等的市场环境下提供金融服务和市场竞争,进一步减少资金进出的管制,降低投融资成本,促进资本的自由流动。
从我国已经取得的经验看,改革取得成功,一靠坚持循序渐进,二靠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轮驱动。改革不能光喊口号,须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为使试验区金融改革实施到位,既要做好金融改革顶层设计,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地部署推动,并及时自下而上地反馈报告;也要积极探索和试点,不失时机地抓住改革时间窗口,在重要环节上取得突破。当然,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服务国家金融改革的总体战略,对部分市场影响较大的措施需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慎实施,对条件基本成熟的可率先组织实施,由浅入深,决不能急于求成而偏离目标路线,要切实维护金融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做好榜样,成为新历史
(一)正视历史,放手过去。中国走过的贸易道路很长,在造就一次又一次辉煌时也有过一些错误的外贸政策。站在当今的台阶上回头看走过的每一步路,我们需理性。中国是个古老的国家,历史悠久,成就颇多,赋予整个民族荣耀感,但同时也使整个民族过度沉浸于此,在心理上形成了民族优越感,而在全球化的推广下,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中国对外的开放力度和接受程度,阻碍贸易事业的发展,给中国经济的提升设置屏障。因此,中国需理性对待自己的历史成就,放手过去,而不是以此作为通行证在世界贸易大家庭中沾沾自喜。同时,在与世界各国的贸易交往中,中国应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历史进程中的不足,以谦逊的态度学习借鉴国外建设管理自贸区的先进经验。
(二)理性对待,着眼未来。汉堡自由港、迪拜自贸区的发展经验表明,不同定位的自贸区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策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肩负着国家重任,一经推出就引发全球关注。他是中国重启改革的标志性事件,也是新一届政府改革的练兵,更是观察三中全会改革、克强经济学和未来十年中国经济转型的窗口。然而,试验区究竟能走多远,能为中国贸易带来多大效应仍不明确,结果可以期待,但需理性。目前看来,试验区的发展与计划相比还处于落后阶段,实施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监管长一寸、审批减一寸”的改革在中国官僚体制复杂性的影响下行动缓慢。认清现阶段面临的困难,上级政府在符合自贸区总方案的条件下及时调整策略,下级政府积极配合,进行实战性的实施。自贸试验区已是出弦之箭,为了达到可推广、可复制、可升级的经验,未来两年上海自贸区应以更大的动作先试先行,只要不影响全局,就应该大胆试错,大胆开拓,真正成为各项改革的先锋,完成赋予上海的历史使命,成为中国未来自贸区的榜样,成为富有中国特色的贸易辉煌。
主要参考文献:
[1]徐瑾.以开放倒逼改革的自贸区[EB/OL].FT中文网,2013.9.29.
关键词:英国;殖民;扩张;自由;贸易;安全;发展
十九世纪初始英国殖民势力在印度洋和南太平洋顺利扩张,最终建立了英属海峡殖民地,其无论从政治军事抑或经济贸易上对于庞大的英国殖民帝国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和影响。但是,通过剖析英属海峡殖民地建立的过程,来逐步明了英国这一时期在海峡地区不断扩张的原因和动力。
一、英属海峡殖民地的建立过程
(一)槟榔屿
马来半岛土邦林立,英国意图在东南亚海岛地区靠近印度的马来半岛西海岸建立中间站,1769年英国马德拉斯商业公司的船长莱特建议占有吉打所管辖的槟榔屿。
第四次英荷战争之后,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会认为占领槟榔屿是打破荷兰的垄断,发展对华贸易的需要。1785年应吉打苏丹要求,英东印当局与吉打再次进行谈判,但是由于英东印当局坚持不承担保护吉打安全的义务,这次谈判再次搁浅。
1786年7月,由于吉打受到暹罗的威胁不得不急于向英国寻求援助,同意接受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要求,8月11日,莱特宣布槟榔屿为英国占有,供东印度公司使用,隶属于加尔各答管区。自此,英国东印度公司在靠近马六甲海峡西部入口处建立了一个殖民据点。
莱特宣布在槟榔屿实行自由贸易,所有国家的商船均免征关税,从而吸引了大量的商人和居民,人口明显增加,逐步成为了英国在东南亚的重要商站。
(二)爪哇
1810年,英军利用土军倒戈发起攻势,一举占领了安汶岛和德那地,兵峰直指爪哇。
1811年8月4日,英国舰队载着远征军开始进攻巴达维亚,时任荷兰驻东印度总督延森斯被迫撤退,并于9月17日在三宝垄签订投降条约,至此,英国占领了爪哇直至1816年。
(三)新加坡和马六甲
英国虽然占有槟榔屿,但是由于槟榔屿的贸易对象只局限于马来半岛西北和苏门答腊北部及缅甸南部和暹罗西南部等地区,不能直接成为英国对华贸易的中间站,同时由于该地区地理位置不佳,海盗横行等诸多条件影响,使得其无法建立军事基地。
拿破仑战争期间,荷王威廉五世在英国发表的《丘园训谕》,把荷兰在东南亚的殖民地交给英国代管,这样,英国便轻松获得了马六甲港,从而控制了海峡咽喉。大力发展与雪兰莪和柔佛等马来半岛土邦的贸易。
1816-1818年,英国先后将马六甲和爪哇先后交还给荷兰,荷兰恢复了它在东南亚海岛国家地区的地位,英国在雪兰莪、柔佛所争得的贸易特权也被取消了,为了同荷兰人争夺在马六甲海峡地带的贸易权,英国驻印度总督决定派遣莱佛士寻找一个贸易据点。由于顾虑荷兰人的阻挠,便声称英国的目标“纯粹的商业性质的,与政治势力或领土扩张想法毫无关联”。
1819年1月28日,莱佛士率舰队越过荷兰人控制的马六甲,抵达新加坡。时下新加坡属于柔佛王国的领土,归天猛公阿卜杜尔•拉赫曼管辖。30日,莱佛士与天猛公签订临时协定,使得英国获得了在新加坡设立商站的初步权益。
1819年2月9日,莱佛士利用柔佛王室王位继承的矛盾,拥立东古•隆为柔佛新素丹侯赛因,并与之签订条约规定:英国东印度公司可在素丹统治下的任何领土建立商站,新加坡海港由英国当局直接保护,受英国当局的条例管理,有关土著居民的司法行政方式,将由双方继续商谈决定,为英国统治新加坡奠定了基础。
莱佛士指示首任驻扎官法夸尔在新加坡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对新加坡港的贸易无需征税,以吸引各地商船进行贸易。英国人开始修桥铺路等基础建设,并且开办学校等,新加坡商业日益繁荣。
1823年6月,新任驻扎官约翰•克劳福德与素丹侯赛因及天猛公签订新条约,英国东印度公司完全控制了新加坡及其附近岛屿的全部土地。
1824年3月英荷定理重新划分势力的《伦敦条约》,这样,英国基本上控制了该地区的海峡通道。1824年8月,约翰•克劳福德迫使柔佛素丹侯赛因缔结新约,规定将新加坡永远割让给英国东印度公司。这标志着新加坡殖民地化的完成,其已完全由英国控制。
(四)海峡殖民地的建立
1824年英荷伦敦条约签订后,英荷在东南亚海岛地区的势力范围大体划分清楚,槟榔屿、马六甲和新加坡三个商港,都控制在英国手中,它们成为英国在马来半岛和海峡地区的势力中心,槟榔屿控制半岛的西北,马六甲控制半岛及海峡的中心地带,新加坡则控制半岛和海峡的南端。为了加强这一地区的控制,182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将槟榔屿、马六甲和新加坡合并为海峡殖民地,首府设在槟榔屿。此时,海峡殖民地的地位是管区。
二、英国建立海峡殖民地的分析
自十八世纪末开始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以及工业革命在物质上也影响了英国人的殖民观念,在这个工业革命和自由贸易时代,通过贸易打开落后国家的市场才更符合英国的国家利益,而非单纯的对海外领土的要求。过多的海外承担海外责任即军事行动与占领,则意味着要付出更多的开支,显然对该时期的英国来讲不合算。所以通过槟榔屿、爪哇、马六甲和新加坡被占领的过程可以看出,最初英国的目标在于保证东方贸易通道的安全而建立新贸易中转站或是贸易据点(特别是为了打破荷兰在该地区的贸易航线的垄断)。
尽管由于英国人的殖民观念发生了改变,英国政府并没有用武力夺取新属地的计划,但是对贸易特权与商业利益的追求使得英国政府在保卫和促进英国商业贸易与东印度公司在印度洋和南太平洋的扩张保持高度的一致。莱佛士占领新加坡,无疑是个人对于荷兰垄断东印度贸易的排斥和不满,进而表现出地方殖民官员的扩张积极主动性要强于大英帝国的政策决定者,例如印度总督虽然支持莱佛士在海峡建立据点的方案,但是他的指示是在马六甲以东建立商站以控制海峡南端。目标是纯粹的商业性质,与政治势力或是领土扩张的想法毫无关联,以避免激化与荷兰人的矛盾。
因此,英国在东方海域贸易特权的获得与商业扩张,其手段不可避免的伴随着各种武力威胁、外交欺诈、军事侵略甚至领土兼并,在东印度公司不断占领槟榔屿、爪哇、马六甲和新加坡的过程中就可以明显的体现出来,但是占有这些新的海外领土并不是最终目的,保护和扩张其贸易则是英属海峡殖民地建立的真正原因,在自由贸易时代的英帝国,海外贸易交通线的安全则等同于该时期的英国国家利益,这也正是英国在印度洋和南太平洋地区不断扩张并且建立英属海峡殖民地的真正动力之所在。(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参考文献:
[1]李良玉《近现代西方殖民主义史1415-1990》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
[2]霍尔《东南亚史》商务印书馆1982
[3]梁英明《东南亚近现代史》昆仑出版社2005
[4]王民同《东南亚史纲》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