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管理现状;调研;对策探讨
1引言
楚雄自治州位于云南省中北部,地处金沙江以南。楚雄市是楚雄州的首府所在地,距离昆明约165km,全州总面积29258km2,人口26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楚雄州属内陆高原,地形较为复杂,西北高、东南低,各地普遍为红色山地及丘陵。境内最高点在大姚县大白草,海拔3657m,最低为双柏县和新平县交界的太和元江河谷,海拔556m,河流分属金沙江和元江两个水系。通过对工业园区69家企业调研,存在危险废物管理问题38家,形势不容乐观,园区危废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危险废物的环境及安全管理是国家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内部分地方先后发生涉及危险废物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和严重环境污染,我们必引起高度重视,从防范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理念,扎实做好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
2基本情况
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改(2018~2035),该工业园区规划为“一园三区六地块”,重点产业定位为2个主导产业(卷烟及配套产业、生物产业)和3个辅助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冶金化工产业、新材料新型建筑产业)。针对园区危险废物,调研重点检查范围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涉重金属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四类行业。经调查,园区内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源于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发电场以及冶金、医药制造企业等,主要为白尘、净化烟尘、废触媒、污酸处理站中和渣、初期雨水处理站废渣、漆渣、磷化渣、废洗枪溶剂、废遮蔽材料、物化干污泥(磷化、物化系统)、废矿物油、垃圾发电场飞灰、医药废物、废药物药品等,种类多成分复杂,由于时间有限加之部分企业缺乏规范台账管理,准确数量无法统计。危险废物若不妥善处置,将对园区内的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3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3.1产危险废物企业
部分产危险废物企业对本企业危险废物概念不清,认识不到位,虽已建成多年,但未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至今没有危险废物暂存、收集、处置、记录,已无法溯源。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企业,部分存在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或者设置的标识不规范;“三防”措施不到位;存储不规范,危废与其他固废混装、多种危险废物混存;危废相关台账管理不规范;无处置合同。如园区云植药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矿物油(HW08)、废酸(HW49)、有机树脂类(HW13)、实验废液(HW49)混存。部分企业存在实验室废液未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处置,危险废物转移程序不规范,未及时完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转运处置不及时,没有经充分论证,擅自处置公司危险废物。如尔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有机溶剂废液、废酸液贮存时间超过一年,废液未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而是自行处置、利用化验室废液(含砷汞铅等重金属及有机溶剂废液)。部分企业废矿物油、废油墨等随处丢弃、堆放、抛撒,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如明强新型耐磨钢制造有限公司废矿物油长期随意放置,印刷公司产生的废油墨(HW12)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创和药业公司内长期摆放废矿物油17桶,安全隐患较大。
3.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通过对园区内三家涉及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进行调研,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收集的危废未按要求转移至持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证的企业进行处置(利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写不规范、厂区“小散乱”、超范围经营、暂存场所不规范、防渗漏措施不完善等现象。尤其突出的是雄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沾染物共用同一辆车运输;三是现场检查贮罐内贮存废矿物油,但无台账记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四是现雄磊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负责人,是原欣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油(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的负责人,经询问,2022年10月上旬欣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临时收集中转点已拆除,公司未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在此期间仍然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五是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无防渗措施,未设置标识标牌,仅在废矿物油贮存罐区采取防渗措施,装卸油区、设备摆放区无防渗措施,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描述不一致。
4对策探讨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做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事关能否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能否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事关能否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园区管委会工作重中之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对园区危险废物管理调研深度及广度均没有达到全覆盖,鉴于工业园区入驻企业数量多行业广,危废成分较复杂,处置方式不一,提出如下对策供园区管委会探讨:由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生态环境局、地方安委会、应急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园区内危险废物来源、种类和流向逐一排查核实,切实掌握危险废物底数。立足于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量。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的申报、转移、处置管理制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危险废物从源头加以控制,在充分论证可行的基础上,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就企业自身来说,不断加强自身处理能力,实现对现有废物处理能力才是实现对污染物防治的关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引进处理技术与设备,实现对废物高效化处理。为了最大限度上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还可以将这项工作引入到市场竞争中,借助科学的市场竞争引导和督促企业朝着正确方向转变,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够兼顾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更好满足危险废物环保治理发展需求,顺应时展潮流。对于无法综合利用、确需处置的危险废物,产出危险废物的生产企业应邀请行业专家对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产生方式、产生量、处置量、运输方式、处置场地、选用的处置工艺(焚烧、填埋、密闭封存或深埋)进行分析论证,并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对无能力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之前,企业应按照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安装标识标牌,建立危废管理台账,规范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针对危废经营单位,若对其管理不善,必将导致危险废物从分散污染转变为集中污染,环境风险更大,为此建议提高该类企业准入条件,严格规范管理,杜绝作坊式运作,切实按要求转运和处置,职能部门应加大执行监管力度,一旦违法,应严惩重罚。同时园区管委会应科学预测园区危险废物增长量,合理规划布局和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能力。危险废物监管存在一定风险性,而且对监管技术、知识有着较高要求,因此,必须要培育高素质的监督管理团队,以此为危险废物监管提供人才保障。园区企业应依法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甄别,准确识别并判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危废的认定,依法加强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相关制度进行危废的管理。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及信息共享,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强环境执法人员及设备配备,保障执法检查力度。编制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与此同时,还要在企业内部建立管理制度,将危险废物管理责任细化到个人,在内部实现全流程管理。借助监控系统平台,实现对废物源头控制,最大限度上减少危险废物生产量,并借助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化管理工作,减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超过自身贮存能力。引入环保管家,转变企业对于废物处理的态度,提升自身对于环境的治理水平,兼顾到环境治理专业性与高效性。专业的工作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危险废物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环保管家管理下,能够进一步完善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工作中不到位的地方,强化对污染的治理,由被动治理转为主动治理。不仅如此,引入环保管家后,还能够给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更多学习机会,丰富自身在该方面的知识结构,将行业内最新技术等应用到实践工作当中,提高管理有效性。
5结束语
实行“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确定企业工伤保险缴费率的初衷,主要目的是利用费率杠杆促进企业的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原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的《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中,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1.风险较小行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服务、餐饮仓储、邮政电信、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科研等行业;2.中等风险行业,包括房地产业、体育娱乐、水利管理、轻工制造、建筑安装等;3.风险较大行业,包括石油加工、化工制造、煤炭开采等。按照《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规定,这3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要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于二、三类行业的,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13年浮动1次。具体办法是,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二档到本行业的50%。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主要是学习和借鉴了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工伤保险的费率制度。据有关资料介绍,日本工伤保险现在有50多个费率,最高为工资的14.5%,最低为0.5%,每3年由厚生劳动省调整一次;加拿大对企业的费率可以上下浮动20%左右,最高可达30%,对事故率高的企业给予惩罚,对事故率低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事故与职业病。在实际操作中,我国“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的划分还不够科学,作用还不甚明显。相反,苏州、上海等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实行大体统一的费率,的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实践表明,如何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工伤保险费率制度?我国工伤保险费率应该像日本、德国那样“细化”,还是应该考虑社会保险的共济功能,实行“粗线条化”的费率制度?这些还需要深入实际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和推敲商榷。由于工伤保险理论、管理手段和水平乃至管理队伍还远未完善,我国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费率制度的完善成熟还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
除了上述确定费率方式,在实践过程中,针对不同的就业形式和具体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的方法。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据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部长令第10号了《关于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对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如建筑、服务、矿山等行业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业、小型矿山等用人单位的缴费办法作出了规定。
按照《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实行“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确定企业工伤保险缴费率的初衷,主要目的是利用费率杠杆促进企业的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原国家安全监管局联合的《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中,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GB/T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1.风险较小行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服务、餐饮仓储、邮政电信、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教育科研等行业;2.中等风险行业,包括房地产业、体育娱乐、水利管理、轻工制造、建筑安装等;3.风险较大行业,包括石油加工、化工制造、煤炭开采等。按照《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规定,这3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要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于二、三类行业的,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13年浮动1次。具体办法是,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二档到本行业的50%。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主要是学习和借鉴了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工伤保险的费率制度。据有关资料介绍,日本工伤保险现在有50多个费率,最高为工资的14.5%,最低为0.5%,每3年由厚生劳动省调整一次;加拿大对企业的费率可以上下浮动20%左右,最高可达30%,对事故率高的企业给予惩罚,对事故率低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事故与职业病。在实际操作中,我国“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的划分还不够科学,作用还不甚明显。相反,苏州、上海等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实行大体统一的费率,的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实践表明,如何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工伤保险费率制度?我国工伤保险费率应该像日本、德国那样“细化”,还是应该考虑社会保险的共济功能,实行“粗线条化”的费率制度?这些还需要深入实际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和推敲商榷。由于工伤保险理论、管理手段和水平乃至管理队伍还远未完善,我国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费率制度的完善成熟还需要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
除了上述确定费率方式,在实践过程中,针对不同的就业形式和具体情况,还可以采取其他确定工伤保险费率的方法。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据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部长令第10号了《关于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对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如建筑、服务、矿山等行业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业、小型矿山等用人单位的缴费办法作出了规定。
按照《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物流地产作为物流业务的不动产载体,主要包括物流配送中心、物流仓库、物流分拨中心等,在我国以物流园区为主要形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显示,到2012年全国各类物流园区共计754家,比2008年的475家增长58.7%,比2006年的207家增长264%。其中,长江中游经济区最多,为139家,然后依次是北部沿海经济区128家、西南经济区98家、黄河中游经济区93家、东部沿海经济区93家、南部沿海经济区84家、西北经济区63家、东北经济区56家。长江中游经济区、黄河中游经济区、西南经济区和西北经济区四个中西部区域物流园区数量上升较快,而北部沿海经济区的园区数量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东部沿海经济区和南部沿海经济区,呈现快速发展趋势。
物流地产的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需求拉动因素。物流业的蓬勃发展产生了对物流基础设施的巨大需求,直接带动了物流地产的发展;第二,供给推动因素。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深入,普通房地产的收益趋于理性,市场供求关系转变,房地产企业通过转型谋求企业的持续发展进入物流地产行业,同时物流地产也成为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企业关注的对象;第三,土地成本因素。从规划角度和地理位置来看,物流用地多数位于城市郊区,与商业和住宅开发用地相比,土地购置成本相对较低,企业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获取大量土地,降低了物流地产企业的运营成本;第四,政策扶持因素。物流地产得到了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如2012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2012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2014年6月,国务院会议又讨论通过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而物流地产对促进区域就业和税收贡献具有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如各地方政府出台物流地产的招商引资政策,提供优惠条件吸引企业加入;第五,投资回报因素。物流地产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整体不太景气的背景下,这种优势就更加明显。
物流地产被认为收益稳定回报合理,属于低风险投资领域。然而,从外部环境来看,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物流地产市场的需求将回归理性,在供给保持旺盛的趋势下产生过剩;土地政策和土地的稀缺性使得物流用地的成本优势不再;政策红利已经使用并且不可复制。从行业特征来看,不同于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物流地产开发周期长,对资金实力要求更高,强调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开发活动的独特性更加明显。从开发主体来看,国内物流地产开发商在物流地产领域开发经验比较欠缺,与国际成熟的开发企业相比综合实力有很大差距,这些都使得开发活动的不确定性增加。在物流地产成为投资热点的趋势下,对其开发风险的研究和关注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开发企业在风险识别和管控活动中必须兼顾战略目标和经营策略、经营结果和管理过程、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以及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而平衡计分卡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客观上提供了一种风险管理的新思路。
二、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物流地产风险识别
1.平衡计分卡的基本思想
平衡计分卡(BalancedScorecard)是由美国学者卡普兰(RobertS.Kaplan)和诺顿(DavidP.Norton)于1992年提出的一种业绩评估和战略管理的方法,它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将组织的战略落实为可操作的衡量指标和目标,目的就是要建立现战略制导”的绩效管理系统,从而保证企业战略得到有效的执行。其平衡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越传统财务评估考核模式,兼顾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平衡
传统的业绩评价以财务指标为主,而对非财务指标(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的考核很少,即使有对非财务指标的考核,也只是定性的说明,缺乏量化的考核,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平衡记分卡四个层面之间有着紧密的逻辑关系,形成一条因果关系链。财务是企业经营结果的体现,是企业短期业绩关注的重点,同时平衡记分卡通过其他三个层面的非财务指标揭示企业如何实现财务目标,即非财务指标是公司未来财务业绩的源泉和保证,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一起构成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驱动因素。
(2)不仅强调短期目标的实现,更加重视企业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平衡
平衡记分卡克服了单一财务指标的短期性和片面性,达到了兼顾短期和长期目标的目的,既追求短期业绩的实现,又保证核心能力的培育,保持了两者之间的平衡。它首先将每个层面的问题分解为核心能力,然后寻找能够帮助企业达成这些能力的关键成功因素,再将关键成功要素分解为可以量化的、容易实现的、短期的关键业绩指标。
(3)克服单一内部评价的不足,兼顾企业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的平衡
传统模式比较注重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对市场份额、客户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客户满意度等外部要素关注不够,事实上仅仅关注内部运营效率是不够的,还需要考虑外部的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在平衡记分卡中保留了传统的内部要素的评价,同时也要求企业关注外部要素和环境,因此市场、客户等外部要素都需要纳入到评价体系当中,其目的就是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外部市场和客户需求,从而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
(4)从关注企业经营结果出发,兼顾经营结果与管理过程的平衡
传统考核往往偏重于对过去经营成果的考核,而对管理过程的关注不够。由于企业面临着不断变化的技术、市场环境,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不断适应外部的变化,在未来的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基于财务报表的静态的传统业绩评价在时间上基本都是对过去经营结果的总结,难以为企业管理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和关于未来的信息指导。平衡计分卡以有效完成战略为动因,以可衡量的指标为目标管理的结果,寻求结果性指标与动因性指标之间的平衡。
(5)各个层面均衡发展,兼顾领先指标以及滞后指标之间的平衡
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学习与成长这四个方面包含了领先指标和滞后指标。财务指标就是一个滞后指标,它只能反映公司上一年度发生的情况,不能告诉企业如何改善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而对于后三项领先指标的关注,使企业达到了领先指标和滞后指标之间的平衡。
(6)以战略目标为指导,兼顾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实施战术的平衡
平衡记分卡将评估视野置于组织发展,更注重组织的整体平衡,从战略出发制定量化的业绩考核指标,寻求战略和战术之间的平衡。它回答了对于企业而言四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即从财务角度,怎样满足股东?从客户角度,如何达到客户满意?从内部运营角度,企业必须擅长什么?从学习和成长角度,企业能否继续创造价值?通过这四个方面问题的解决,达成企业的战略目标。
2.平衡计分卡对物流地产企业风险因素的识别
除卡普兰和诺顿外,许多学者、管理专家为平衡计分卡理论发展和实践做了大量的工作,平衡计分卡在管理实践中不断得到补充、试验、调整和完善,被越来越多的组织所采用。90年代初中期,平衡计分卡主要在事业单位及公司的分部使用,近年来,大公司总部、整个组织也开始使用平衡计分卡,其应用领域涉及到战略、绩效,并向风险管理领域延展。
平衡计分卡和企业全面风险管理(ERM)具有天然的共性,第一,两者都着眼于企业全局。平衡计分卡从财务、顾客、内部业务流程、学习和成长四个角度审视企业;ERM则强调使用综合方法在企业整体层面上评价控制风险。第二,两者都关注战略。平衡计分卡通过业绩测评,而ERM则通过风险管理与企业的战略建立联系,目标是不断增加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完成的可能性。第三,两者都强调全员的参与。二者的实施及其作用的有效发挥,都需要企业高层的充分关注和支持以及全员的参与和合同推动。平衡计分卡向员传达企业目标以便他们选择与企业战略一致的行动,ERM通过内部交流使每一位员工参与到风险管理的流程中。第四,两者都重视持续改进的作用。平衡计分卡追求持续的改进,而ERM则追求持续的评估、监控、降低企业风险。此外,两者都强调在组织各个层次开展活动,重视目标管理等等。这就使得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理念以及框架进行风险管理具有可行性,平衡计分卡给风险管理提供了思维出发点以及风险管理措施实施的途径。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基本原理,物流地产企业的风险识别从四个维度展开,分别是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内部运营维度及学习成长维度,进一步分解形成四个层面的风险因素体系。
从财务维度看,物流地产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投资金额巨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对资金实力,投资能力,融资能力等资本运营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往往需要持续经营才能获利,这个维度的风险集中体现为投资能力风险,融资能力风险,周转能力风险,获利能力风险以及偿债能力风险,反映物流地产企业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员工、其他利益相关者在物流地产开发及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关注点。
从客户维度看,在客户积累上,对于国内大多数新进入物流地产领域的传统企业来说,在前期的招商过程中无疑会遇一定的障碍,面临招商引资的风险。随着加入者的不断进入,行业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普洛斯等具有市场垄断地位的国际物流地产巨头已经发展多年的情况下,国内市场的所有新进入者都面临巨大挑战,市场份额及市场地位处于劣势,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在后期的物业资产经营环节,也会因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欠缺而导致顾客流失、顾客投诉等风险。这个维度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招商引资风险、客户流失风险及客户服务风险。
从内部运营维度看,物流地产的开发与运营期要比住宅房地产长得多,而且在运营过程中还需2-3年的过渡期,开发周期至少在10年以上。物流地产的持续发展更依赖于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必须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并加强协同管理才能明显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物流地产企业一般以开发项目的形式运作,不论是单项目还是多项目管理,其核心是质量、成本、进度(计划执行效率),这些内部运营管理活动是达成客户满意、实现企业战略的有效保障。因此内部运营风险可细分为开发周期风险、开发规模风险、执行效率风险、质量管理风险及成本控制风险等因素。
从学习成长维度看,物流地产具有长期经营的特征,项目建成不是开发过程的结束,而是资产经营的开始。众多开发商沿用住宅地产模式,希望毕其功于一役,通过一次性的销售或者招商获得投资回报,忽视物流地产独特的核心能力培养。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眼前的主要问题是生存,未来的着眼点是如何发展,如何不断成长。缺乏创新精神和组织学习氛围的企业很难获得长远发展,该维度的风险因素包括核心能力风险、创新能力风险及学习能力风险。
四、实证研究
文章选取西部现代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研究对象,现阶段公司的主要任务是物流园区的开发建设,园区按6个功能板块划分,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实行分期开发:第一期,2007-2010年,建成园区6平方公里,建设国家铁路综合物流中心,开工建设兴隆场铁路编组站;第二期,2010-2015年,建成园区9平方公里,建成兴隆场铁路编组站,基本实现物流资源整合,产业融合;第三期,2015-2022年,建成园区7.33平方公里,全面完成园区功能布局,实现战略目标。园区计划总投资约1117亿元,至2022年全面建成后,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实际年吞吐能力可达200万标箱,快货200万吨,散货300万吨。
作为物流园区的建设者、管理者和经营者,公司高度重视战略目标的实现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在经营活动中引入外部专业咨询机构提供专业化解决方案,基于平衡计分卡构建风险指标体系,由11名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对各个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形成原始数据矩阵。
文章运用MATLAB2012编程进行数据的处理和计算,首先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然后将数据代入熵权模型,分层次计算熵值及熵权。
最后计算总的风险值为E=0.2113,总体上属于较小风险,事实上该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在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某种程度上与管委会高度融合,既有公司的特征,也便于行使行政职能,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对重大决策起到主导作用,日常运营由公司按照公司法进行管理。该模式在物流园区开发建设的初期阶段有利于资源整合,提高协调管理力度,总体上有利于控制风险。
需要进一步注意的是,17个风险因素的平均权重为0.0588,权重高于此值的风险因素是重点风险因素。将风险因素按照权重排序,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创新能力风险(k16,0.1053),核心能力风险(k15,0.0918),客户流失风险(k8,0.0891),成本控制风险(k14,0.0741),学习能力风险(k17,0.0741),客户服务风险(k9,0.0687),这是公司在完成园区建设任务后,下一阶段将重点放在物流园区资产经营的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的风险因素,这与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吻合。
五、结论及启示
文章基于平衡计分卡对物流地产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并构建了风险评估模型,结合物流地产企业实际进行了实证研究,作为一种积极尝试,因此具有以下借鉴价值:
1.有助于体现风险管理的战略全局性
物流地产不同于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高投入长周期,任何追求短期回报和局部收益的经营模式都不利于企业的风险管理。平衡计分卡从组织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将组织的总体风险逐层分解,并用具体的风险因素加以衡量监控,使得风险管理能够有效整合企业的短期行为与长期战略。
2.有助于体现风险识别的内在逻辑性
平衡计分卡从四个具有内在因果关系的维度出发进行风险识别,包括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内部运营维度和学习成长维度,四个层面之间存在紧密的逻辑关系,下一层面是上面几个层面的风险驱动因素,形成了一条因果关系链,使得风险识别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
3.有助于体现风险因素的总体平衡性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风险因素集中体现了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的平衡,经营结果和管理过程的平衡,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的平衡以及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平衡。
风险管理在航空航天核电等复杂工业系统中已被广泛应用近几年来,风险控制的理念被延伸到了医疗器械制造业医院等领域的管理上,并逐步显现出积极的效果和效益为了提高卫生监督机构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效能,更好地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有必要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管上引入风险管理,改变原有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研究背景
本市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着全市近300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并且这个数字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在持续增长由于卫生监督资源变化的客观现实,以及相当数量的企业由中心城区向周边城区外迁等原因,原有的平衡被打破,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感叹卫生监督资源捉襟见肘的同时,也在思考为什么我们监督管理效果在下降
其实,投入和产出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科学的方法是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绩效的重要途径以往的监管模式过度强调了监督频率的重要性和对产品检验的作用,而忽视了企业与产品间的密切联系,忽视了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的培育,更忽视了企业之间产品之间的差异结果造成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每年以固定的监督频率和雷同的要求对所辖企业进行日常的监管,机械地照本宣科,缺乏专业的针对性;一些自律程度高管理严谨质量管理体系相对完备的企业无法在监管中得到提高,甚至对频繁的监督产生了逆反心理,影响卫生监督机构的公信力;极少部分企业用应付的态度来对待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人员离开后依然故我,最终影响到产品的安全
改良旧的监管模式抑或革故鼎新成为卫生监督机构面临的重大课题全新的监管模式借鉴现代管理学的一些观点和做法,尤其是第一次将风险管理理念引入到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以期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模式的设想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在对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意外事件进行预测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以减少风险发生时的总损失,并使之达到可接受的水平[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核心目标与其他行业的风险管理并无本质区别
广义的风险管理覆盖了消毒产品的生产运输储存流通使用废弃的全过程,为三段式的管理模式,即卫生许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再评估其中卫生许可是将一个生产企业纳入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许可的过程即是搜集潜在风险信息的过程,也是通常所称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是对已获得的产品风险信息和企业自身风险控制水平进行综合风险评价经过许可和评估两个阶段,风险控制体现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上,根据评估结果,给企业定一个风险级别,作为确定监管力度(如监督检查次数基数等)的依据,所有的监管工作按照评估后确定的风险级别开展在一个阶段的监管之后,对企业进行风险再评估,循环往复,最终促使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卫生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风险级别作为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必须兼顾不同企业在产品种类和自身管理水平之间的差异首先按照产品的性质用途使用人群或对象可将消毒产品分为高中低危险程度三类,每个大类再依据企业自身风险控制水平的优劣分两个级别,共三类两级,六个级别,分别以ABCDEF代表,风险程度依次升高,与之相对应的是监督检查力度的增强和产品抽检频次依次增加等监管手段若企业增加高风险程度产品有严重违法或违反卫生规范行为产品或生产环境抽检多次不合格逾期不整改等不良记录的,通过再评估后上升其风险级别;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线调整不再生产经营高风险消毒产品的,再评估后可降低其风险级别
风险管理是一种动态的监管模式通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时,风险级别及其对应的监管力度变化不大,但这并不代表风险级别和监管力度是固定不变的例如,年初,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对企业上一年的监管情况,按照风险管理实施要求,及时调整监管力度,年终,对企业进行再评估,调整风险级别,确定次年的监管力度动态管理对卫生监督机构而言,真正实现了卫生监督资源的合理分配将一部分人力物力财力从监管产品风险程度较低管理相对完善的企业中解放出来,转而集中投入到对产品风险程度高卫生质量管理相对薄弱的企业监管中去,以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风险管理根据风险级别确定监管力度的措施体现了奖惩结合的原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包含了经常被卫生监督机构忽视但又非常重要的一种卫生监督管理手段即卫生行政奖励卫生行政奖励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自觉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相对人给予精神或物质鼓励的行为[2]经评估因卫生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而导致风险级别降低的,减弱对其监管力度可视作对企业精神鼓励的一种,如减少对其监督检查产品抽检的次数等,是卫生监督机构对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和信誉的认可,此举无需投入任何管理成本即可取得刺激企业自觉树立守法信心的正面效果而以往的监管模式中较多强调对违反法律规范的责任追究,而相对忽视对模范遵纪守法者的奖励一般来说,政府要完成监督管理任务,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依靠相对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调动和发挥相对人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遵守法律规范二是通过惩罚少数违法者来维持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秩序从理论上讲,奖励和惩罚两者的作用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从功用上讲,惩罚是强制相对人消极守法,而奖励是鼓励相对人主动积极守法,因此,更容易为相对人接受[2]
3本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
本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组织实施由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由市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负责风险管理实施计划的制定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汇总分析风险管理方案的调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初次风险评估个别极高风险企业的监管等;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管理,按照风险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具体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汇报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对各企业监管情况进行评估,汇总后上报市卫生监督机构
本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建章立制目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远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理论和制度体系其实施方案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并及时进行调整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在累积一定经验和数据的基础上,本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各项制度能不断得到充实与完善
综上所述,把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中,是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向控制风险和培养企业自律转变的一种尝试,对进一步提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整个行业良性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具体体现在可以预测发生意外事故的可能性,并加强提出处理手段的可操作性;可以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卫生监督管理的绩效,即使遭遇到意外事故,也能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可以在比较分析成本与效益后,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有助于决策的准确性;可以使处理风险的成本得到合理分摊,增进政府管理企业的效率;能确保和增加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等[3]
关键词:环境责任保险;先验费率;无赔款优待
一、前言
截至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依然非常缓慢,关于环境责任保险的基础性研究比较落后,环境责任保险费率制度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尝试提出一种考虑风险分级和无赔款优待的环境责任保险的费率厘定机制。
二、环境责任保险先验费率厘定
对于环境责任保险,采取的是“不盈不亏”原则。收取的毛保费的公式:
毛保费=纯保费+费用附加+利润(1)
纯保费=期望年索赔成本(2)
以下给出的是环境责任保险纯保费的费率厘定方法,保险公司的费率厘定一方面要征收足够多的保费以覆盖其保险责任,另一方面试图在投保人之间公平地分担保费。为达到这个目的,通常采用经验费率的办法来确定保费。经验费率厘定,也就是在确定投保人的保费时,要考虑个人的索赔经验。即首先使用某些先验分组变量对被保险人进行分组,形成若干个相对同质的风险集合,并厘定各组的先验保费;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被保险人的经验信息对其每年的续保保费进行调整,形成后验保费。
由于不同的环境责任保险险种,风险的性质各不相同,应分别厘定。我们这里以水污染责任保险为例。现在国内很多学者已经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对环境责任保险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保费。笔者认为,只按所属行业一个分级变量来进行划分未免有些笼统,不利于风险的细化。除了行业之外,企业所在区域情况也是决定环境污染损失大小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首先按照行业、地区这两个变量建立一个先验费率表。在水污染责任保险中,对于水污染高危行业、一般行业与轻危行业的分类如表1所示。
地区的划分则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分为环境敏感区和非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一是需特别保护的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一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二是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三是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非环境敏感区是指除环境敏感区以外的地区。
有的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属于一个行业的企业,由于采取不同的环境保护措施,他们排放污染物的数量也大不相同,发生污染事故的概率也有很大差异。将这样风险不同的企业收取相同的费率,会使采取环保措施的企业丧失防灾防损积极性,没有采取环保措施的企业不能产生防灾防损的动力。然而,防灾防损措施可操作性差,不易内化为费率的衡量。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各企业排放污染物质的数量划分不同的标准。化学需氧量,即水体中能被氧化的物质在被氧化时消耗的氧气量,可以被看成水体污染程度的一个衡量指标。这样在行业的基础上,又可分为如表2示。
由此,得到关于行业、地区、企业污染程度三个变量的先验费率表,如表3所示。
如表3所示,r代表在非环境敏感地区、轻危行业同时也是污染程度轻的企业所要缴纳的先验费率,它也是表中最低的费率。通过该表,得到各企业投保水污染责任保险的先验费率。
以在非环境敏感区、轻污染程度的轻危行业为例,我们给出它的纯保费费率r的厘定过程:
纯保费=期望年索赔成本(3)
纯保费=年索赔次数的均值×索赔额均值(4)
P=E(S)=E(N)E(X)(5)
P代表纯保费,S为年索赔成本,N代表年索赔次数,X代表一次索赔的索赔额。
由于索赔次数与索赔额是由不同的因素决定的,下面我们就需要分别得出索赔次数与索赔额的均值的估计。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是对突发性的水污染责任风险厘定的费率,渐进性的污染风险不在承保范围之内,也不满足下面给出的模型。
索赔次数的估计:如表3所示,我们采取了三个分级变量对不同的保单进行分级,所以处于同一级别的保单基本上具有相同的索赔频率。我们可以假设它们具有同
[1][2][3]
质性。环境责任保险索赔次数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在时间起点,索赔次数为零,即N()=
()在一个足够短的时间区间内,最多只能发生一次索赔,且发生一次索赔的概率与此时间区间的长度成正比,而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索赔的概率是时间长度的高级无穷小量,即
P(N(t)=)=λto(t)()
P(N(t)=)=-λt-o(t)()
P(N(t)?)=o(t)()
o(t)是高级无穷小量。
()在两个不相交的时间区间内发生的索赔次数相互独立,而且在每一时间区间内发生的索赔次数只与时间长度有关而与时间起点无关,有
P(N(t,ts)=k)=P(N(t)=k)()
可以证明,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随机过程为泊松过程,有
P(N(t)=k)=(tλ)ke-tλ/k!()
综上,环境责任保险保单索赔次数服从泊松分布。
索赔额的估计:()预测损失的估计,索赔额与损失密切相关,而索赔额的分布我们不易得出,所以我们通过对损失的估计得到对索赔额的估计。环境责任保险损失分布情况比较复杂,不能用一个或几个随机模型来概况其分布规律,应该通过大量损失数据通过数理统计的方法来弥合损失分布,得到损失分布函数FX(x)以及损失密度函数f(x)。
()通过损失分布,我们得到索赔额的分布情况。由前面所述,我们在环境责任保险中设立了责任限额u与绝对免赔额d,则保险公司的实际赔款支出为:
R=u,X>udX-d,d
得到的期望赔付额为
三、无赔款优待
经验估费系统中的无赔款优待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实践也证明了它在促进投保人减少事故发生、风险分级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作用。环境责任保险与机动车辆三者险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是责任保险,以往的索赔纪录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被保险人未来的索赔情况。如果企业以前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这暗示企业存在着环保漏洞,而这种漏洞很可能为以后的环境污染事故埋下了隐患。所以在环境责任保险中,也可类似于机动车辆三者险对企业发生环境损害事故的情况建立无赔款优待。
企业第一年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时,各个企业按照先验费率表缴纳保费。在投保的以后各年,在先验费率基础上,按照各被保险企业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环境损害事故的次数来对先验费率进行调整。设置一个调整参数--环境损害事故参数。
环境损害事故参数则以过去一段时间事故发生次数来评价。
如果在过去一年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环境损害事故参数由表所示。
同时,笔者认为对一个连续若干年无索赔的被保险人,当他偶尔发生一次索赔时,次年也应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费优待,优待程度是根据其以往连续无索赔的年数确定的。所以,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损害事故参数由表所示。
如果企业过去一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第二年将获得负的环境损害事故参数,即获得一个费率优惠,直至达到最大优惠费率为止。相反,企业过去一年内发生污染事故,相应得到一个正的环境损害事故参数,从而第二年将支付更高的保费。通过该参数的调整,得到各企业的最终费率。公式表示为:
纯保费费率=先验费率×(环境损害事故参数)()
其他环境责任保险与水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厘定方法相同,只是分级标准选取略有差异。采用以上费率厘定方法可以更有效的细化风险,同时也可以不断促进企业自身风险管理意识的增强。而且从保险公司自身考虑,通过这种经验费率的奖惩机制促使企业更好的防灾防损,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
四、结论
本文以水污染责任保险为例,提出考虑所处不同行业、地区以及企业污染程度等三个不同因素的先验纯保险费率。通过对风险的细化和分类,使得处于同一风险级别的企业具有大致相同的风险,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投保企业的投保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控制了投保企业道德风险的发生。另外,通过企业排污的化学需氧量来衡量企业的污染程度,也有利于促使企业采取一些防污措施,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无赔款优待机制的引进,对投保企业的防污意识有一个经济上的利益驱动,有助于企业发现环保漏洞,并进行改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关键词: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承保策略;风险管控
我国开办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可以追溯到2000年以前。在近十年的经营过程中,高危行业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承保面不广、经营效益很差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
2006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第63号文),要求在煤炭开采、非煤矿山等行业推行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同年9月,国家安监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首先在采掘业等高危行业推行雇主责任险。在这一过程中,高危行业责任保险适用的保险产品趋于丰富,除了运用传统的雇主责任保险条款外,人保等公司还重新测算费率,开发了专门针对煤炭行业的“煤炭行业雇主责任保险”。2007年初,在山西、重庆等地政府部门的推动下,保险业又将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产品进一步改良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的相关划分标准,“高危行业”是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类等四大类行业。鉴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商业保险公司开展此类雇主责任保险业务时,有必要采取适度风险管控措施,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文将从我国近年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影响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的风险因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如何管控承保风险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高危行业近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
(一)煤炭行业近年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状况
资料显示,2007年,我国煤矿事故死亡3786人,在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中排第一位。根据对煤炭行业历年经营情况的观察,全国煤矿事故的发生呈现煤炭资源条件和技术水平不同的煤矿安全状况差别很大的特点。
1、按地域区分。在中西部煤炭调出区。产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高、规模大的煤矿占比高,生产安全事故少。而在南方缺煤地区,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以中、小型煤矿为主,技术水平低,事故频发,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居高不下。
2、按煤矿的生产规模区分。在产业结构方面,大中型煤矿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60%,而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3%。乡镇小煤矿产量占总产量的39%,而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人数的比例却高达76.6%,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重点煤矿的7.9倍。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状况
据统计,2006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1869起、死亡2271人。2002年以来,通过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较大改善,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1、从地区分布看。事故分布比较集中。云南、四川、辽宁、湖北、湖南、浙江、安徽、广西、陕西、贵州等10个省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0人,共死亡1343人,占全国非煤矿山事故死亡总人数的59.1%。
2、从行业看,非金属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居第一位,分别占49.1%和46.5%。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有色金属矿、黑色金属矿和其他采矿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3、从经济类型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居第一位的是私营经济,分别占51.2%和51.1%,其次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占18.9%和19.5%。
4、从事故类别看,事故分布比较集中,主要集中在物体打击、冒顶片帮、高处坠落、坍塌和放炮等类别上。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状况
2007年1至10月,全国共发生危化品事故84起、死亡133人,同比减少44起、75人。同期,全国共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43起,死亡92人。
二、影响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风险的因素和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影响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风险的因素
雇主责任保险的承保风险包括两大类:一是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发生事故时,正在从事本职业所要求的工作或与职业有内在联系的活动,对身体造成的伤害影响必须是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突然引起的。二是职业病,是指符合国家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伤害。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四类高危行业中,职业病高发的可能性不高,主要的赔付风险还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死亡、残疾给付,以及误工费用和意外医疗费用的支付。
一般来说,影响保险公司承保某一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业务风险高低的因素,可大致概括如下:(1)投保行业的整体风险程度:承保的高危行业的资源分布,生产企业的规模大小,企业生产条件,内部安全管理情况。(2)投保企业的历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3)赔偿限额金额、保险费率、免赔等承保条件的设定。(4)保险条款的制定和适用。(5)承保手续的完善性,是否做到全员投保、记名承保,是否做到验险承保。(6)能否积累到一定的承保数量,通过大数法则降低偶然发生的重大风险给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带来的重大影响。
其中关于赔偿限额的设定,目前全国各地高危险行业工伤造成死亡的,基本遵循赔偿20万元限额的约定,同时各保险公司普遍使用的新版雇主责任保险条款及保险单也设置了每人赔偿限额,较好地解决了赔偿限额设定的风险控制问题。
(二)保险行业在开展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事故频发,整体赔付风险较高。从目前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看。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事故频发,整体赔付风险较高。其中矿山事故死亡人数居第一位,特别是重特大矿山事故频发,导致保险公司综合赔付率高企。
2、多家保险公司各自为政开展业务,尚未建立有效的业务开展、事故处理协调机制,导致各公司赔付标准不统一,降低费率无序竞争,增加了保险行业经营风险。目前,仅有重庆、山西等个别省市由国家安监总局出面,与人保、平安、太保、大地、阳光、安诚等六家财产险公司进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作签约,建立了一定程度的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协调管理机制。其他地区高危行业强制责任险的推进形式虽不尽相同。但是基本都表现为政府部门从政策、制度上进行强制要求,各家保险公司独立开展业务,各自为政处理事故理赔,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协调机制。直接后果:一是各家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不一、个别公司的理赔服务跟不上,发生赔付纠纷后不能及时得到解决。二是无法实现赔付数据共享,部分
不掌握投保单位以往事故发生情况的保险公司容易以较低的价格承接高赔付业务,在造成自身经营亏损的同时,拉低了整个市场费率,导致保险行业经营风险大大增加。
3、重理赔,轻预防,防灾防损工作基本无投入。各家保险公司在开展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时,短期行为比较明显。具体体现在保后管理上,比较突出的是不舍得在需要较长时间才能产生承保效益的防灾防损工作上投入费用。各家保险公司的工作重心放在了展业和理赔上,防灾防损工作流于形式,这样就使保险的促进高危行业防灾防损水平提升、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概率的社会职责基本没有体现。
4、各家保险公司的相关保险产品良莠不齐。部分公司保险条款不够严密,容易引起保险纠纷:大多数保险公司承保的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业务没有单列,混合在其他行业的雇主责任保险中统计,不利于进行后续的经营分析、盈亏核算。
三、加强高危行业雇主责任险承保风险管控的策略
(一)建立费率浮动机制、加大防灾防损的投入
保险在事故预防方面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雇主责任保险的费率浮动机制;二是保险公司在事故预防即防灾防损方面的直接投入。在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方面,保险公司要通过保险费率与工伤事故发生率挂钩的有效机制,真正发挥费率浮动机制在增强高危行业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方面的杠杆作用。
在保险资金防灾防损投入方面,我们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目前我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保险公司尤其需要加大高危行业防灾防损的投入。加强工伤预防工作,改变目前“重事故处理,轻事故预防”的被动局面。
(二)根据不同的高危险行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承保策略
据统计,我国煤炭采选业目前总从业人员大约为400万人,2007年煤矿事故死亡3786人,生产事故死亡率大致在94人/10万人;金属、非金属矿山有700多万职工,2006年事故死亡2271人,生产事故死亡率大致在32人/10万人:制造烟花爆竹的100万人,2007年1~10月死亡172人。年生产事故死亡率大致在21人/10万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每10万人死亡率更低。上述数据基本上反映了高危行业的风险分布。由此。我们可以大致得出结论,在高危行业中,承保风险最高的是煤炭行业,其次是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行业,危险化工行业最低。
保险公司在开办高危行业雇主责任险时。可针对不同行业采取相应的经营政策,在承保风险较高的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的雇主责任保险时,要采取审慎原则,坚持一定费率底线。对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在整体承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承保费率。当然,上述数据中因为没有包含伤残和轻伤的人员数据,可能与实际赔付情况略有偏差,例如其中非煤矿山中的采石矿由于露天作业,发生群死群伤的可能性不高,小额意外医疗和误工费赔付较高,但是可通过设定较高的意外医疗免赔额的方法控制风险。
(三)根据资源地域分布和企业性质、投保单位历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数据,有选择地开展业务
1、根据地域选择性开展业务。例如,在开展煤炭行业雇主责任保险时,可尝试在历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较低的河南、山西、重庆、甘肃等中西部地区试点开办业务,同时控制发展湖南、湖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等地业务。
2、根据企业性质选择性开展业务。重点发展大型国有煤矿和非煤矿山、大型化工企业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较好的企业;严格控制发展乡镇小矿、小化工企业、私营企业等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单位等;尤其是控制承保个别投保业务。防止道德风险。
一、允许困难企业暂时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
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欠费不超过6个月的困难企业,允许在2009年之内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经核准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继续享受。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须经工会或职工同意,经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地税、财政部门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汇总并经市政府审核批准。经核准缓缴的单位应当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并提供担保、抵押。
二、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
根据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的情况下,参照市区有关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做法,在2009年至2010年内,将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为1%(个人缴纳比例不变);在2009年内,将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9%降为8.5%(个人缴纳比例不变),企业工伤保险在现行的差别缴费比例基础上降低0.1个百分点,企业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1%降为0.9%。
三、努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企业因贯彻《劳动合同法》需要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降低滞纳金征收标准。
企业新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标准由1500元降至1000元,期限延续到2009年底。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分期划拨;不能按原计划如期划拨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困难企业,经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推迟划拨;对特别困难的企业,可以推迟纳入社区管理,时间最长为12个月。相关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照常办理。
继续推进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5?10级“老工伤”工伤医疗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四、适度提高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
职业介绍机构免费成功介绍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提高到100元/人;介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180元/人;免费成功介绍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并签订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提高到80元/人。各类用人单位吸纳相关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五、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功能
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在本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企业缴纳部分,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失业保险金标准,两项补贴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项。已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连续五年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实施主辅分离改革改制等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情况下组织职工开展在岗、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并参加考核鉴定的,在2009年内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适当安排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依据《企业破产法》实施破产、法院已受理进入重整程序、职工生活确无保障、以往年度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标准,发给困难职工不超过6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区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
六、延续现行的就业优惠政策援助就业
2009年内,通过继续在《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上作记录的办法,延续现行的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
将2007年底“404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止的时间延长1年。对就业困难对象特别是新增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的人员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援助,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家庭。广泛采集和挖掘空岗信息。建立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目录,公益性岗位资源优先用于满足城乡困难群众的就业需求。
七、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缓解阶段性就业压力
鼓励企业按规定提足用好职工培训教育经费,开展以提升技能等级为主的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就业稳定性的提高。
困难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岗、转岗和技能提升等特别培训的,相关要求及补贴标准按《关于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实施特别培训工作的意见》(*政发〔2009〕25号)执行。
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指导培训,按照每人30元给予补贴;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标准和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意见》(宁劳社职培〔2008〕1号)执行。
引导和鼓励本区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原则上初中毕业生培训期为一年,高中毕业生培训期为半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2009年内分别给予1200元、600元培训补贴。补助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统筹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意见》(宁劳社职培〔2008〕1号)执行。
八、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区建设,积极实施“个十百千”创业工程
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一个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全区打造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创业园,培育十名优秀创业典型,扶持一百名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千人以上实现就业。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及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等各类群体创业。力争用3-5年时间将我区打造成为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成功创业人数众多以及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大幅增加的创业型城区。
全面落实有利于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自主创业的,由区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成功后,一次性给予4000元创业补贴。加大对创业项目征集、开业指导和后续跟踪服务的扶持力度。鼓励开展创业能力培训。
政府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实施重大项目就业评估论证制,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统筹兼顾。
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多招聘高校毕业生。大力开发基层公共社会服务岗位。继续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长。完善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等创业扶持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九、实行劳资平等协商,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宽松环境
执行企业裁员规定,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应提前15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2009年内,企业需一次性终止解除劳动关系30人以上的,应提前15日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困难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仍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的,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依法平等协商一致后,可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协议。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加班费,如及时、集中支付确有困难的,经平等协商可与劳动者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案件,尽可能采用简易程序,做到速调、速审和速裁。坚持教育整改与处罚相结合,对企业的违规行为处理做到事前告知,注重整改,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
十、指导企业合理制定工时制度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因企制宜制定工时制度,在符合基本条件、方案切实可行、劳动者权益又能得到充分维护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按照企业注册登记地实施属地化审批和后续监管,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为企业因生产任务不均衡调节工时、依法合理地减少人工成本支出,提供就近就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建立就业失业监测信息直报及应急处理机制
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变化动态监测制度,实施农民工返乡和企业用工情况布点监测制度,对农民工返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监测,重点监测用工人数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用工数量增减、降薪、放假待工等情况。对因就业和劳动关系调整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做到快速反应,积极介入,妥善处理。要特别重视和处理好关停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实行欠薪报告制度,实施日常监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十二、规范困难企业界定的条件和范围
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搞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古田平安企业建设,现提出我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7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含工业区、开发区,以下简称专用区域)数量,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管理,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停产和关闭,促使一批危险化学品企业转产、兼并和搬迁:清理在建和拟建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系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液氨、液氯使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村、乡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出全面部署,通过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督导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专门区域内的(含工业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在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和登记,清理在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核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查清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查找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情况。
(三)自查自纠,依法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对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全面自查本企业的执行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隐患查改、人员培训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认真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在建和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实施安全许可;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落实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水环境措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按照《关于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的要求督促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对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淘汰。
五、步骤和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l、2007年7月下旬,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专门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
2、2007年7月至8月底,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整治检查阶段
1、2007年9月至11月,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其自查和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整改。期间,乡政府、乡安办要组织二次以上的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监导整治工作。
2、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底,迎接县、市局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专用区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的各项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地要组织熟悉化学品安全管理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相关专业的人员,认真检查每个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村、有关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参与整治工作的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同时,乡里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落实责任,探索创新。要以落实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为切入点,把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推动各方面监管责任的落实到位,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总体发展思路,在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模式;在整治工作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要求,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危险化学品作,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设备,引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通过整治完善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大投入,强化培训;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企业内部一般都设有由劳、资双方组成的董事会,负责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事宜。
企业补充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企业内部一般都设有由劳、资双方组成的董事会,负责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事宜。
关键词:环境责任保险;先验费率;无赔款优待
一、前言
截至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依然非常缓慢,关于环境责任保险的基础性研究比较落后,环境责任保险费率制度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尝试提出一种考虑风险分级和无赔款优待的环境责任保险的费率厘定机制。
二、环境责任保险先验费率厘定
对于环境责任保险,采取的是“不盈不亏”原则。收取的毛保费的公式:
毛保费=纯保费+费用附加+利润(1)
纯保费=期望年索赔成本(2)
以下给出的是环境责任保险纯保费的费率厘定方法,保险公司的费率厘定一方面要征收足够多的保费以覆盖其保险责任,另一方面试图在投保人之间公平地分担保费。为达到这个目的,通常采用经验费率的办法来确定保费。经验费率厘定,也就是在确定投保人的保费时,要考虑个人的索赔经验。即首先使用某些先验分组变量对被保险人进行分组,形成若干个相对同质的风险集合,并厘定各组的先验保费;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被保险人的经验信息对其每年的续保保费进行调整,形成后验保费。
由于不同的环境责任保险险种,风险的性质各不相同,应分别厘定。我们这里以水污染责任保险为例。现在国内很多学者已经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对环境责任保险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保费。笔者认为,只按所属行业一个分级变量来进行划分未免有些笼统,不利于风险的细化。除了行业之外,企业所在区域情况也是决定环境污染损失大小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首先按照行业、地区这两个变量建立一个先验费率表。在水污染责任保险中,对于水污染高危行业、一般行业与轻危行业的分类如表1所示。
地区的划分则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分为环境敏感区和非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一是需特别保护的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一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二是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三是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非环境敏感区是指除环境敏感区以外的地区。
有的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属于一个行业的企业,由于采取不同的环境保护措施,他们排放污染物的数量也大不相同,发生污染事故的概率也有很大差异。将这样风险不同的企业收取相同的费率,会使采取环保措施的企业丧失防灾防损积极性,没有采取环保措施的企业不能产生防灾防损的动力。然而,防灾防损措施可操作性差,不易内化为费率的衡量。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各企业排放污染物质的数量划分不同的标准。化学需氧量,即水体中能被氧化的物质在被氧化时消耗的氧气量,可以被看成水体污染程度的一个衡量指标。这样在行业的基础上,又可分为如表2示。
由此,得到关于行业、地区、企业污染程度三个变量的先验费率表,如表3所示。
如表3所示,r代表在非环境敏感地区、轻危行业同时也是污染程度轻的企业所要缴纳的先验费率,它也是表中最低的费率。通过该表,得到各企业投保水污染责任保险的先验费率。
以在非环境敏感区、轻污染程度的轻危行业为例,我们给出它的纯保费费率r的厘定过程:
纯保费=期望年索赔成本(3)
纯保费=年索赔次数的均值×索赔额均值(4)
P=E(S)=E(N)E(X)(5)
P代表纯保费,S为年索赔成本,N代表年索赔次数,X代表一次索赔的索赔额。
由于索赔次数与索赔额是由不同的因素决定的,下面我们就需要分别得出索赔次数与索赔额的均值的估计。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是对突发性的水污染责任风险厘定的费率,渐进性的污染风险不在承保范围之内,也不满足下面给出的模型。
索赔次数的估计:如表3所示,我们采取了三个分级变量对不同的保单进行分级,所以处于同一级别的保单基本上具有相同的索赔频率。我们可以假设它们具有同质性。环境责任保险索赔次数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在时间起点,索赔次数为零,即N(0)=0
(2)在一个足够短的时间区间内,最多只能发生一次索赔,且发生一次索赔的概率与此时间区间的长度成正比,而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索赔的概率是时间长度的高级无穷小量,即
P(N(t)=1)=λt+o(t)(6)
P(N(t)=1)=1-λt-o(t)(7)
P(N(t)≧2)=o(t)(8)
o(t)是高级无穷小量。
(3)在两个不相交的时间区间内发生的索赔次数相互独立,而且在每一时间区间内发生的索赔次数只与时间长度有关而与时间起点无关,有
P(N(t,t+s)=k)=P(N(t)=k)(9)
可以证明,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随机过程为泊松过程,有
P(N(t)=k)=(tλ)ke-tλ/k!(10)
综上,环境责任保险保单索赔次数服从泊松分布。
索赔额的估计:(1)预测损失的估计,索赔额与损失密切相关,而索赔额的分布我们不易得出,所以我们通过对损失的估计得到对索赔额的估计。环境责任保险损失分布情况比较复杂,不能用一个或几个随机模型来概况其分布规律,应该通过大量损失数据通过数理统计的方法来弥合损失分布,得到损失分布函数FX(x)以及损失密度函数f(x)。
(2)通过损失分布,我们得到索赔额的分布情况。由前面所述,我们在环境责任保险中设立了责任限额u与绝对免赔额d,则保险公司的实际赔款支出为:
R=u,X>u+dX-d,d
得到的期望赔付额为
三、无赔款优待
经验估费系统中的无赔款优待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实践也证明了它在促进投保人减少事故发生、风险分级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作用。环境责任保险与机动车辆三者险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是责任保险,以往的索赔纪录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被保险人未来的索赔情况。如果企业以前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这暗示企业存在着环保漏洞,而这种漏洞很可能为以后的环境污染事故埋下了隐患。所以在环境责任保险中,也可类似于机动车辆三者险对企业发生环境损害事故的情况建立无赔款优待。
企业第一年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时,各个企业按照先验费率表缴纳保费。在投保的以后各年,在先验费率基础上,按照各被保险企业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环境损害事故的次数来对先验费率进行调整。设置一个调整参数--环境损害事故参数。
环境损害事故参数则以过去一段时间事故发生次数来评价。
如果在过去一年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环境损害事故参数由表4所示。
同时,笔者认为对一个连续若干年无索赔的被保险人,当他偶尔发生一次索赔时,次年也应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费优待,优待程度是根据其以往连续无索赔的年数确定的。所以,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损害事故参数由表5所示。
如果企业过去一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则第二年将获得负的环境损害事故参数,即获得一个费率优惠,直至达到最大优惠费率为止。相反,企业过去一年内发生污染事故,相应得到一个正的环境损害事故参数,从而第二年将支付更高的保费。通过该参数的调整,得到各企业的最终费率。公式表示为:
纯保费费率=先验费率×(1+环境损害事故参数)(15)
其他环境责任保险与水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厘定方法相同,只是分级标准选取略有差异。采用以上费率厘定方法可以更有效的细化风险,同时也可以不断促进企业自身风险管理意识的增强。而且从保险公司自身考虑,通过这种经验费率的奖惩机制促使企业更好的防灾防损,可以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
四、结论
本文以水污染责任保险为例,提出考虑所处不同行业、地区以及企业污染程度等三个不同因素的先验纯保险费率。通过对风险的细化和分类,使得处于同一风险级别的企业具有大致相同的风险,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投保企业的投保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控制了投保企业道德风险的发生。另外,通过企业排污的化学需氧量来衡量企业的污染程度,也有利于促使企业采取一些防污措施,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无赔款优待机制的引进,对投保企业的防污意识有一个经济上的利益驱动,有助于企业发现环保漏洞,并进行改进,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由于我国目前环境责任保险的索赔数据很少,所以在费率厘定过程中可以利用的数据基础有限,所以目前获得的先验费率、环境污染事故损失分布可能也不是非常准确。但是随着环境责任保险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数据整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将有越来越多可靠的数据可以应用于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价。可以在现有的环境责任保险的费率厘定机制基础上不断将数据进行充实,获得环境责任保险合理、准确的费率。
参考文献:
1.张墨.关于构建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思考.200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2006.8.10-12·北京)论文集.
2.李松.环境损害责任保险介绍.保险研究,2004,(6).